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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卫生总微论方

21 万字 · 约 9 小时 58 分钟 · 3 / 28

会员可开白话 · 医书只译文义

名曰风池。若热。即须熨之。令微汗则愈。谚云。戒养小儿。慎护风池者是也。

凡儿于春时。不可覆头裹足。致阳气不得出泄。则发热矣。

凡儿常当看觑消息。无令身体有汗。若汗出则致腠理虚。而以受风寒。昼夜寤寐。皆当慎之。须审天气冷暖。衣服浓薄。

凡儿于暑月。时常令在凉处。勿禁水浆。但少少与之。唯是不宜多与。

凡儿不可抱于檐下洗浴。又不可当风解脱。恐为寒干。又啼哭未断。不可与乳。冒冷冲寒。不可哺饲。恐为食伤。

又不可近神佛之前。驴马之畔。又不可令儿见怪异之物。及各门异户不相识之人。恐为客忤。

凡儿生三日之外。当与少哺。姚和众云。以粟米煮粥。饮研如乳汁。每日与半蚬壳许。以助谷神。导达肠胃。孙真人云。以粳米饮。七日外与三大豆许。慎不可杂与药吃。巢氏云。儿生满三十日后。当哺少物。如二枣核许。至五十日。

如樱桃许。至百日。如大枣许。若乳少。当以意增之。不可多与。恐不能胜。别生病矣。若乳多。不消哺食者。亦须少少与之。以壮肠胃。儿大。稍稍增之。当有常剂。圣济经亦云。儿生三日用饮。过三日用哺。哺之以赖壳气也。哺之多少。量日为则。如是则五脏得养。而胃气壮矣。今之养小儿者。多务爱惜过当。往往至二三岁。尚未与食。致脾胃虚弱。

体力怯软。平生多病。若在半年之后。宜煮陈米稀粥与之。十月以后。渐与稠粥烂饭。以助中气。则自然易养少病。惟忌生冷油腻荤茹甜物。

凡小儿乳哺。既有常剂。若忽尔却乳哺少者。此是腹中少有不和也。盒饭与微微下之。若都不肯食。但饮少乳者。

此伤重。要下之。不可不下也。若不与下。则生寒热。或为吐痢。及为癖积。脉大者发痫。皆不早治之由也。孙真人亦曰。小儿寒热。亦当下之。乃瘥。又小儿乳哺。不能无痰癖也。常当节适之。若稍不进乳食。便以微药克化。紫圆最妙。

(方在后)不得行 药转痢。又不得为无事而迁延。致病大即难治尔。小儿微患。便与微下。则损不甚而易愈矣。若于春夏之时有疾。(千金云。立夏后)切不可妄行吐下。及微疾亦不可乱行针灸。盖针灸伤经络。吐下损腑脏故也。若误行转泻。则使下焦虚而上焦热。变成大病也。故巢氏有言。小儿春夏。自非甚病。决定不可吐下者是也。

卷二

食忌论

凡小儿有不可食之物。不可不知。今具于后。

小儿不可多食栗子。令儿气弱行迟。热食则气壅。

小儿不可食蕨菜。令儿立则无力。久不能行。小儿不可食芡。令儿不能行。

小儿不可食黍米鸡肉胡瓜。令儿腹中生虫。经验方云。小儿未断乳。食鸡肉。令小儿腹中生蛔虫。

小儿不可食越瓜。令儿发痼疾。

小儿不可食麦。令儿发落。(麦是荞麦也)

小儿不可食凫茨。令儿脐下痛。

小儿不可食鲟鱼。令儿生症癖。

小儿不可食炒豆猪肉。令生气壅致死。

卷二

大小论

经言六岁以上者为小儿。十八以上者为少年。据此之言。则十八以下者。皆为小儿也。此乃古之所论尔。以今时校之。则时世相异。理或未当。且礼云。男子三十曰壮有室。又曰。男子三十而娶。是古之男子。皆三十以上方娶。故十八以下。得为小儿之称。今之时则不然。男不过十五而娶。至十八已有生一二子者。岂得为小儿也。以今时言之。当以十四以下为小儿治。其十五以上者。天癸已行。婚冠既就。则为大人治耳。

卷二

诸般色泽纹证论

经云。小儿六岁已还者。经所不载。有病难治。无承据之事也。详之。此谓婴儿未能言者。有病则无由问其所苦。故无承据也。若能言者。必能问之。小儿岂有六岁尚不能言者哉。其不能言者。唯一二岁儿也。故先贤言婴儿未能言者。最为幼小。有病则肌肤未全。寸关不辨。变蒸交互。气血细微。若凭诊切。实难明晓。惟在观其形色。参其证候。乃知病之所在者矣。其观视之法。须要安神定志。勿令情意惑乱。不得于儿哭断之时。睡起之际。则色不正矣。须于辰时之后。巳时之前。夏即未热。冬即未温。外色不杂。内气闲雅。乃可向明而观察之也。圣济经曰。通识之士。必察刚柔勇怯。视其盛衰虚实。适以寒温。平以阴阳。病之轻重缓急。随证以治之。不必蔽于难治也。诸所论繁紊。难以执据。今采其当者。

叙而次之。

卷二 诸般色泽纹证论

诸色泽候

面上五脏部分色

左颊主肝。右颊主肺。额上主心。鼻上主脾。(一云唇口)颐上主肾。色青为风。色赤为热。色黄为食。色白为气。色黑为寒也。

面上五脏四时色

经言五脏之色。皆外荣于面。故死生疾病系焉。肝主春。其色青。心主夏。其色赤。脾主长夏。其色黄。肺主秋。其色白。肾主冬。其色黑。是谓五脏之色。随四时各荣于面也。其色不深不浅。应常光润者。为平和也。若色重深者。其脏实。浅淡者。其脏虚。

面上五脏生死色

经曰。滋荣者。其色生。青如翠羽。赤如鸡冠。黄如蟹腹。白如豕膏。黑如乌羽。枯夭者。其色死。青如草兹。赤如 血。黄如枳实。白如枯骨。黑如炱煤。

面上五脏部分相乘色

肝色青者本色也。赤者心乘肝也。黄者脾乘肝也。白者肺乘肝也。黑者肾乘肝也。

心色赤者本色也。青者肝乘心也。黄者脾乘心也。白者肺乘心也。黑者肾乘心也。脾色黄者本色也。青者肝乘脾也。赤者心乘脾也。黑者肾乘脾也。白者肺乘脾也。肺色白者本色也。青者肝乘肺也。赤者心乘肺也。黄者脾乘肺也。黑者肾乘肺也。肾色黑者本色也。青者肝乘肾也。赤者心乘肾也。黄者脾乘肾也。白者肺乘肾也。

面上五脏四时相乘色

经言青赤见于春。赤黄见于夏。黄白见于长夏。白黑见于秋。黑青见于冬。是谓五脏之生。五行相继也。为病轻。若肝色见青白。心色见赤黑。脾色见黄青。肺色见白赤。肾色见黑黄。是谓真藏之色。五行相克也。为病重。

面目死生色

内经曰。凡病面黄目青。面黄目赤。面黄目白。面黄目黑者。皆不死。圣济经云。脾真为本。

而面黄必生者。以真气外荣故也。若面青目赤。面青目白。面青目黑。面黑目白。面赤目青者。皆死。谓无脾色外荣。而真气已绝故也。

鼻上色

圣济经曰。鼻端青为腹冷。黑为水气。白为无血。黄为胸寒。赤为有风。鲜明为留饮。

目内色

赤者心热。淡红者虚热。青者肝热。浅淡者肝虚。黄者脾热。无精色肾虚。

金匮死色

凡小儿病者。有黑色满面。或绕口入口。或延眉绕目。或暗人中者。皆死。有青色延面。连目入耳者死。目无精光。眼中有物。如横红针者死。

外台死色

凡小儿病者。面上有青黑色。如纱盖定。从发际至印堂者。不以疾状浅深。六十日死。至鼻柱者。

一月死。至人中者。十日死。满面者。即日死。

卷二 诸般色泽纹证论

诸处纹状候

耳后完骨上。有青脉如线三两路。卧不静者。此痫疾候。当刺。掐破令血出。以为小治。若目肿破者。死候也。

手大指后。白肉鱼际之上,有筋络色青黑者。胃中有寒。赤黄者有热。赤青黑杂者寒热。若青而小短者少气。

叉手处。手大指第二指之间虎口上。有筋脉如线。看其颜色曲直。以决其病。若纹直者是惊。曲者是伤。沉隐为风。

曲外有冷。曲内为食。

〔歌曰〕虎口青纹直。情知四足惊。黑色元因水。赤乃火飞禽。淡红人惊发。湾紫有伤寻。外冷内为食。沉隐定风生。长大疾须重。短小得安平。但看叉手处。病候验虚真。

第一指上仄三节。名曰三关。小儿从男左女右看之。有八般筋脉纹状。以验其病。名曰八片锦。最下一节。名为气关。有纹过者。病才觉重。诸病既生。则气不调顺。故名气关也。第二节。名为风关。有纹过者。须发惊风。渐加困重。

故名风关也。第三节。名为命关。有纹过者。则病极而命危殆。故名命关也。

图 鱼刺形。主初惊。在气关。主壮热吐泻。在风关。主初惊才发。在命关。惊极难治。

〔歌曰〕形如鱼刺是初惊。遍体如汤面色青。吐泻躁烦如似此。通肠和气便惺惺。

垂针形。主泻痢。在气关。主伤冷吐泻。在风关。泻传惊风。在命关。惊传慢惊风极候。

〔歌曰〕形如悬针泻痢多。发惊身热定违和。此病若变惊风慢。命关已度是沉 。

水字形。主肺惊。在气关。涎痰咳嗽虚积。在风关。发惊喘哽涎。在命关。困不治。

〔歌曰〕形如水字肺家惊。虚积相传面色青。鬲上有涎须与治。命关若过更无宁。

乙字形。又曰中曲。主食惊。在气关。主食伤吐痢。在风关。传变风。乙形属肝。肝刑于脾。在命关。传慢脾风。不治。

〔歌曰〕形如乙曲病因肝。眼慢惊啼螈 偏。冷积为伤传变此。慢脾风已度三关。

去蛇形。主内实外虚。来蛇形。主外实内虚。蛇中卷形。内外俱虚。此数样皆曲虫。又曰曲蛇。在气关。主疳积。在风关。主劳带惊。在命关。不治。

〔歌曰〕形如蛇曲病因深。脾积疳劳又带惊。未过二关宜早治。若过三关更莫论。

长者弓形。短者环形。主疳积。在气关。吐逆疳热。吃泥土。在风关。疳极羸瘦。在命关。不治。

〔歌曰〕形如环弓疳气黄。好食泥土是寻常。此病早求良医治。三关已到命飞扬。

乱纹形。主虫痛。在气关。主气不和。有虫积。食诸生物。在风关。主虫咬心腹痛。在命关。病困极难治。

〔歌曰〕纹乱纵横虫上寻。晓夜啼号不可禁。神佛求遍都无应。安虫取积得康宁。

珠形死候。此候不拘三关上下。见者皆为死候。

〔歌曰〕流珠死候不须医。便是沉 莫疗之。三关若见都休望。安排后事更无疑。

〔诸纹总歌〕鱼刺初惊候。悬针泻痢多。水纹惊肺积。乙样是肝讹。曲虫惊疳病。环弓一论过。乱纹虫咬甚。流珠病已 。

卷二 五脏主病论

诸形证候

肝脏

肝主风。肝病实。则目直叫哭。呵欠顿闷项急。(治当泻之)肝病虚。切牙多欠。口中气热。

则外生风。口中气温。则内生风。(治当补之)肝热则 衣捻物。热甚则目直视不搐。风主动。又风淫末疾。热即风动于四末。故手 衣捻物也。热入于目。牵其筋脉。则两 俱紧。不能转视。故目直也。(治当泻其心肝)肝有风则目连札。风甚则身反折强直不搐。凡病新久皆引风。风动上于头目。目属肝。风入于目。则目上下左右如风之吹。不轻不重。儿不能任。故目连札也。风甚则风入于筋脉。筋脉紧急。故身反强直也。(治当泻肝补肾)肝有热有风。甚则皆兼惊证。不搐者。谓未得心热故也。若心热乘于肝。则子母俱有实热。风火相搏。而乃发搐。其抽掣之势。如风荡火也。(治在惊疾门之中)若肝热衣捻物。壮热饮食喘闷者。肺乘之也。(治当泻肺)肝于四时。冬相春王。夏衰秋绝。若在春肝王之时。(早晨亦同)反见肺病乘肝者。是肺强肝怯也。(治当泻肺补其肾。今肝虚补肾者。母能令子实也。甚则宜补其肝。或子母俱补)轻者肺病退则愈。重者目中淡青。必发惊。若更有赤者。当发搐也。谓怯则目淡青色。有心热则赤。故当发搐。肝虚实皆主风。若外感生者。则呵欠顿闷。口中气热。(治当发散)若能食饮水不止者。当微下之。余不可下也。

心脏

心主惊。心病实。则叫哭发热饮水。惕跳上窜发搐。(治当泻之)心病虚。则卧而悸动不安。

手足摇纵。(治当补之)心病虚实皆主摇。心实则喜仰卧。谓心气实则气上行涩。若合面卧。气则不通快。故喜仰卧。使气得上下通也。(治当泻之)心热则视其口中气温。或合面卧而就冷。及上窜切牙也。谓心热则胸亦热。儿虽不能言。有就冷之意。故合面卧也。(治当泻热)若邪热乘心。则为惊啼。(治当安神)心于四时。春相夏王。秋衰冬绝。若在夏心王之时。(日中亦同)反见肾病乘心者。是肾强心弱也。(治当补其肝心。泻其膀胱。今肾强而泻膀胱者。谓肾主虚而无实。泻其膀胱之府。则脏不得盛也)轻者肾病退则愈。重者悸动不已。当发搐也。

脾脏

脾主困。脾病实。则困睡身热。饮水能食。(治当下之)脾病虚。则身温四肢冷。吐泻生风。

(治当补之)脾寒者夜啼。脾属阴冷。即夜间发痛。故儿啼哭。(治当温中)脾热者弄舌。脾热则舌络紧。故时时舒吐也。或时饮水。热则津液少故也。(治当分解其热)不可用凉药下之。医者多疑其饮水为热。

便以凉药下之。加面黄肌瘦。五心烦热。则为疳也。(治在疳疾门中)若不因脾热。大病未已。弄舌者凶也。又脾藏冷热皆主吐泻困倦。若吐乳色黄者伤热。吐乳色青者伤冷。四时之间。秋冬春三时皆冷多。唯夏暑时有热多。

胃热者。若吐泻昏睡。露睛者虚热也。若吐泻昏睡。不露睛者实热也。胃久虚热。多生疸病。胃冷者。

若吐痰白沫绿水。不食腹痛。或泻青白痢。谷不化者。胃虚冷也。若胃虚怯有汗者。但上至项。下至脐也。若面白。目无精光。口频撮。口中气冷。不思食者。胃不和也。又小儿筋骨未成。血脉未全。自小多啼哭者。胃啼也。脾胃二者。腑脏表里。人之司命。故同病也。脾于四时。王在四旁。

(谓四季月)若于王时。反见他藏病乘脾者。是脾弱也。(如春季三月木位土王之时。见肺来乘之。秋九月金位土王之时。见肝来乘之之类是也。他仿之。治当补弱为强。随证治之)轻者所乘之藏病退则愈。重者面目赤黄。脾怯也。

肺脏

肺主喘。肺病实。则身温闷乱。气促喘急。(治当泻之)肺病虚。则身热哽气。长出气。(治当补之)肺热则手掐眉目鼻面。甚则吐稠涎。及咯血者。久则肺虚。(治当补之)若虚热则唇深红色。(治当解热)若实则涎痰潮吐。(治宜下涎)肺气盛而热。又复有风冷者。则胸满短气闷乱。喘嗽上气。(当先治肺。后散风冷)若肺只伤风者。不胸满也。(但只散风)又肺有虚实寒热咳嗽者。并于咳嗽门论之。

肺于四时。夏相秋王。冬衰春绝。若在秋肺王之时。(日 时同)反见肝病来乘肺者。是肝强肺怯也。肺怯则唇色白。若病而闷乱气粗。喘促气哽者难治。为肺虚损也。唇白谓肺脾病久也。脾为肺之母。母子皆虚。不能相营也。故名曰怯。(治当补脾肺而泻其肝也)轻者肝病退则愈。重者唇白枯者死。白泽者吉。

肾脏

肾主虚。肾病无实。唯斑疮。肾实则变黑陷。余无实病。肾病虚。则身冷无精光。畏明。体骨重。

盖肾气不足。则下窜而骨重。

惟欲坠于下而缩身也。又肾属水。阴也。虚则畏明。若因他病致肾虚者非也。又肾虚者。谓本怯。由胎气不成。

精神不足。目中白睛多。面 白无光。多解颅。此皆难养。纵长不过八八之数。若恣色欲。多不及四十而亡也。

(治并当补之)肾于四时。秋相冬王。春衰夏绝。若在冬肾王之时。(夜半同)反见心病来乘肾者。是心强肾弱也。(治当泻心而补肾)轻者心病退则愈。重者下窜不语。肾怯虚也。凡病必视其新久虚实。假令肺病又见肝证。若切牙多欠者则易治。调肝虚不能乘肺也。若目直叫哭。项急顿闷者则难治。谓肺病久则虚。肝强而实。反胜其肺也。虚则补其母。实则泻其子。又病必视其五脏衰王时候。参其相乘胜负虚实。其顺易治。微邪是也。逆者难治。贼邪是也。五脏相反。随证治之。

凡病先虚。或已经下之。有合下之者。必先实其母。后下其子也。假如肺虚而痰实。此可下之证。当先益其脾。后乃泻肺也。诸病仿此。

凡病有热者。或疏利解化之后。无虚证者。勿得用温补之。若用之。热必随生。

卷二 五脏主病论

诸死绝候

乔岳五脏绝歌

〔心脏〕吐泻变为痢。血黑渴难当。(心主血。心绝则血色变黑。虚燥而发渴)肌瘦难行坐。虚舌不缩藏。(心主舌。绝则不能收)两脸如脂赤。(痢久则面当无色。今面色反如脂者。心绝则虚阳上发也)无语口生疮。(心主舌。绝则不能语)若向夏中得。更莫细思量。〔肝脏〕眼目时时涩。浑身似醉人。频频只要睡。心烦又多嗔。(肝主目。绝则不能开。故涩而只要睡。又肝主筋力。绝则如醉人。不能举也。又肝主怒。绝则多怒不止也)唇白眼胞肿。狂躁足啼声。东方应此候。病则不宜春。〔脾脏〕面色黄时好。不可见相传。体弱憎寒甚。虫行觅食餐。(脾主肢体。绝则体弱。又脾绝则肾逆乘之。故发热憎寒。

脾绝则胃热。故虫不安而上吐出)吃乳唇无力。齿露盖时难。(脾主唇。绝则不能收掩其齿。又不能吮乳)眼倾休下药。(眼眶属脾。绝则倾陷)免更住人间。〔肺脏〕肺候应白色。莫使见绝形。鼻青孔燥黑。腹胀眼胞倾。(肺主鼻。绝则肝逆乘之而色青。又肺绝则无涕。故孔黑燥也。肺主眼胞。绝则陷之)项直喘气急。胸凸没回声。(肺主气。绝则喘急项直。以引气也。气绝则胸中满凸。但有出气而无回气也)秋间逢此候。四方别托生。〔肾脏〕冷汗时时有。

尿多夜里惊。(肾绝则阴阳相离。故冷汗出而小便不禁。精者神之舍。绝则精神离。故夜里多惊。肾属阴。夜亦属阴故也)遍身生粟疥。手足冷如冰。(阳尽不能充暖故也)项倒头难举。面黑没精神。(肾绝则天柱骨倒。面目皆黑。无精神也)此候应壬癸。冬得殒其身。

王叔和死证歌

眼上赤脉。下贯瞳人。囟门肿起。兼及作坑。鼻干黑燥。肚大青筋。目多直视。都不转睛。

指甲黑色。忽作鸦鸣。虚舌退场门。啮齿咬人。鱼口气急。啼不作声。蛔虫既出。必是死形。用药速急。十无一生。

钱乙死证

泻不定。精神好。大渴不定。止之又渴。吹鼻不喷。病重口干不睡。时气唇上青黑点。颊深赤如涂胭脂。鼻孔开张。喘急不定。面有五色。不常不泽。

诸般死证

病困汗出。如珠不流。头毛上逆。唇口枯干。口鼻冷气。头足相抵。卧正如缚。四肢垂 。手足掌冷。

通真子死候歌

囟陷唇干目直视。口中冷气卧如痴。身形强直手足软。掌冷头低尽莫医。

卷三

变蒸论

小儿在母腹中。胎化十月而生。则皮肤筋骨腑脏气血虽已全具。而未充备。故有变蒸者。是长神智。坚骨脉也。变者易也。蒸者热也。每经一次之后。则儿骨脉气血稍强。精神性情特异。是以圣济经言。婴孺始生。有变蒸者。以体具未充。精神未壮。尚资阴阳之气。水火之济。甄陶以成。非道之自然。以变为常者哉。故儿自生。

每三十二日一次者。以人两手十指。每指三节。共骨三十段。又两掌骨。共三十二段。足亦如之。以应之也。太仓公曰。气入内支长机骨于十变者。乃是也。圣济经又曰。变者上气。蒸者体热。上气者。则以五脏改易。而皆上朝藏真。高于肺也。体热者。

则以血脉敷荣。阳方外固。为阴使也。故变蒸毕而形气成就是也。亦由万物之生。非阴阳气蕴热蒸。无以荣变也。儿自生三十二日。为第一变者属肾。又三十二日再变且蒸者属膀胱。肾与膀胱为表里。共六十四日也。其变则耳与KT 骨皆冷者。肾为水。水数一。故为变蒸之始也。又三十二日为第三变属心。又三十二日为第四变且蒸属小肠。心与小肠为表里。共一百二十八日也。其变则汗出而微惊者。心为火。火数二。故为变蒸之次二也。又三十二日为第五变属肝。又三十二日为第六变且蒸属胆。肝与胆为表里。共一百九十二日也。其变则目不开而赤者。肝为木。木数三。故变蒸之次三也。又三十二日为第七变属肺。又三十二日为第八变且蒸属大肠。

肺与大肠为表里。共二百五十八日也。其变则皮肤热。或汗或不汗者。肺属金。金数四。故为变蒸之次四也。又三十二日为第九变属脾。又三十二日为第十变属胃。脾与胃为表里。共三百二十日也。其变则不食腹痛而吐乳者。脾为土。土数五。故为变蒸之次五也。后又六十四日复一大蒸。四次积二百五十六日。大蒸毕。凡五百七十六日。大小蒸变量足。其血脉充荣。则手受血而能握。足受血而能步。此亦手足之应也。其变蒸之候。体热微惊。耳冷KT 冷。上唇头有白泡起。若鱼目珠子。脉乱或汗或不汗。不欲食。食则辄吐。目白者重。目赤黑者。微闭而不开。至变蒸了。自然明矣。其轻者五日而衰。重者十日而衰。或先期五日。或后之五日。或十日之中。热乃除耳。若热甚违日不歇。不得惊动。勿令旁边人多而语杂。不可妄行灸刺。但少与紫丸微利之。则热便止矣。

或用孙真人肘后黑散子粉香散调治亦可。唯不可余治。若伤寒时行温病。及惊热温壮等候。

同部

其它

爱月庐医案
爱月庐医案 佚名 【提要】 《爱月庐医案》记载喉风、喉蛾、颈痈、骨槽风等临床病症医案圆远则,载方源缘首。 每则医案除了辨证施治外,着重于病因病机论述详细,条理清晰。如喉风的病因病机分析:“质本阴虚,涵濡少。上承之用感由秋燥,清肃失下降之权。邪实正虚,恐愈伤而愈损。”指出骨槽风“良由元本不足,肾水素亏,外束风邪,袭入阳明胃络,乘虚而邪伏于骨酝酿而成”。 书中诸多病例以脉测症,掌握疾病转机,治疗得心应手。如对偏脑疽经过二诊治疗后症状分析:“脓水虽多,而疮头塌陷,红肿蔓延,脉息右部少神,左关弦数,究系近增郁怒,肝火妄动,挟毒肆横之故。”以脉测症,及时把握疾病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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敖氏伤寒金镜录 元 杜本 原序 伤寒一症。传变不常。有本传、越经传、巡经传、巡经得度传、误下传、表里传、上行传、顷刻之间。生死系焉。 可以寄人死生者。惟医焉耳矣。夫何脉理玄妙。七表八里九道。形似难辨。此庸医所以接踵而杀人者多也。元、若敖氏抱独见之明。着《金镜录》一书。只以舌证。不以脉辨。其法浅而易知。试而辄效。诚千载不偶之秘书也。惟黑舌之症。 稍有未尽。如舌之黑而紫、黑而湿润、黑而濡滑、黑而柔软、皆寒症也。黑而肿、黑而焦、黑而干涩、黑而卷缩、黑而坚硬、黑而芒刺、黑而拆裂、皆热症也。学医者推类以尽其余。则庶几矣。予在南都。偶得此书。深珍重之。后会副宪笃斋汤
八十一难经
八十一难经 西汉 扁鹊 从一难至二十二难论经脉 一难 一难曰:十二经皆有动脉,独取寸口,以决五脏六腑死生吉凶之法,何谓也?然:寸口者,脉之大会,手太阴之脉动也。 人一呼,脉行三寸,一吸脉行三寸,呼吸定息,脉行六寸。人一日一夜,凡一万三千五百息,脉行五十度,周于身。漏水下百刻,荣卫行阳二十五度,行阴亦二十五度,为一周也。故五十度复会于手太阴。寸口者,五脏六腑之所终始,故法取于寸口也。 从一难至二十二难论经脉 二难 二难曰:脉有尺寸,何谓也?然:尺寸者,脉之大要会也。 从关至尺,是尺内,阴之所治也:从关至鱼际,是寸口内,阳之所治也。 故分寸为尺,分尺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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