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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藏

景岳全书

109 万字 · 约 51 小时 50 分钟 · 64 / 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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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声相应。有道人教令诵本草药名,至蓝而默然。遂取蓝捣汁饮之,少顷吐出肉块长一寸余,人形悉具,自后无声。

陈正敏《遁斋闲览》载杨中年得异病,每发言应答,腹中有小声效之,数年间其声渐大。有道人见而惊曰:此应声虫也,久不治,延及妻子,宜读本草,遇虫不应者,当取服之。如言,读至雷丸,虫无声,乃顿服之,遂愈。后正敏至长沙,遇一丐者亦有是疾,环而观之者甚众。因教服雷丸,丐者亦愈。

卷之三十五天集·杂证谟 诸虫

九虫

《千金要方》云:人腹中生虫,大率有九,皆能食人脏腑。一曰伏虫,长四分,群虫之主也。二曰蛔虫,长一尺,生发多则贯心而杀人。三曰白虫,长一寸,子孙相生,其母转大,长至四五丈,亦能杀人。四曰内虫,状如烂杏,令人烦满。五曰肺虫,状如蚕,令人咳嗽。六曰胃虫,状如虾蟆,令人呕吐胃逆喜哕。七曰弱虫,又名膈虫,状如瓜瓣,令人多唾。

八曰赤虫,状如生肉,令人肠鸣。九曰蛲虫,致细微,形如菜虫,居广肠之间,多则为痔,剧则为癞。因人疮痍,即生诸痈疽、癣、疥、龋虫,无所不为,其害匪细。凡此诸虫,大则根据附脏腑之间,小则侵蚀肌肤之内。若元气尚实,未为大害,稍有虚损,遂肆其毒,甚至如劳瘵杀人,及传尸疰怪,或应声溪鼠之类。而非理之可测者多矣。业医者,不可不究其所致之本,及治之之法也。

卷之三十五天集·杂证谟 诸虫

狐惑(共二条)

仲景曰:狐惑之为病,状如伤寒,默默欲眠,目不得闭,起卧不安,蚀于喉为惑,蚀于阴为狐,不欲饮食,恶闻食臭,其面目乍赤、乍白、乍黑。蚀于上部则声哑,甘草泻心汤主之。蚀于下部则咽干,苦参汤洗之。蚀于肛者,雄黄熏之。愚按:此仲景云狐惑之为病,状如伤寒,则可见本非伤寒也。而后世即以狐惑为伤寒者,岂非误乎!《千金要方》曰:凡得伤寒及天行热病,腹中有热。又食少,肠胃空虚,三虫行作求食,蚀人五脏及下部。若齿龈无色,舌上尽白,甚者唇里有疮,四肢沉重,忽忽喜眠,当数看其上唇内有疮唾血,唇内如粟疮者,心内懊痛闷,此虫在上蚀其五脏;下唇内生疮者,其人喜眠,此虫在下,蚀其下部。人不能知,可服此蚀虫药,不尔,虫杀人。又曰:凡患湿者,多是热病后,或久泻不止,或有客热结在腹中,或易水土,温凉气着,多生此病。亦有干,不甚泻痢,而下部疮痒。不问干湿,久则杀人。凡湿得冷则苦痢,单煮黄连及艾叶、苦参之属,皆可用之。若病患齿龈无色,舌上白者,或喜眠烦愦,不知痛痒处,或下痢,急治下部。不晓此者,但攻其上,不以下部为意,下部生虫,虫蚀其肛,肛烂见五脏便死,烧艾于竹筒熏之。

卷之三十五天集·杂证谟 诸虫

诸虫方

一、传尸劳瘵未甚者,宜早用神授散。(因二五五)

一、虫内蚀,下部生疮,宜雄黄兑散主之。(因二五七)

一、大孔虫痒方。(因二五八)

一、银朱烟,用治肤腠诸虫,无不神妙。(新因五三)

卷之三十五天集·杂证谟 诸虫

诸虫论列方

扫虫煎(新和十四)猎虫丸(新攻五)芜荑散(和三一九)追虫丸(攻九七)化虫散(攻九八)五君子煎(新热六)百顺丸(新攻六)苦楝汤(攻四七)榧子煎(和三二一)甘草泻心汤(寒二八)温脏丸(新热二四)蟾蜍丸(小一二三)四味肥儿丸(小百十一)理中汤(热一)理阴煎(新热三)七味肥儿丸(小百十三)温胃饮(新热五)归脾汤(补三二)

九味芦荟丸(小百十五)万应丸(攻九九)遇仙丹(攻五一)木香槟榔丸(攻四九)

卷之三十五天集·杂证谟 诸虫

论外备用方

圣效方(和三二二寸白虫)妙应丸(攻百杀虫)《直指》芜荑散(和三百二十取虫)仲景乌梅丸(和三二二胃寒吐蛔)

卷之三十五天集·杂证谟 诸毒(附虫毒)

论饮食诸毒

《风俗通》曰:禽兽自死者,俱有毒,不可食。鱼无腮者,有毒,腮大者亦有毒。鳖肚下有红藻纹者,有毒。蟹腹下有毛者,有毒。煮酒初出火者,有毒。江南谓之火头酒,饮之则生痔、溢血。夏月饮食但过宿者,即有毒。夏月酒在铜锡器中过夜,即有毒。铜器盖热食,气上蒸成汗,滴下食中,即有毒。炊汤过宿,饮之有毒,盥洗则生疥。桃、杏仁,双仁者毒,能杀人。果未成核者,俱有毒,令人发疮疖。夏秋果熟落地,虫缘者,有毒,人食之作漏。屋漏水有毒,人食之有胀而死者。用之沐手,则生浸淫之疥,屡验。泽中死水有毒,饮之令人生瘕。汤池中温泉水不可饮,令人胀闷,惟澡浴可以疏风愈疥癣。盖其泉自硫黄中出,故温也。患疥者,宜饱食入浴之,连日数次,汗透而愈;体虚者,不可轻浴。

卷之三十五天集·杂证谟 诸毒(附虫毒)

解一切饮食诸毒

芝麻油总能解一切饮食诸毒,不可不知。凡造肴馔,必先用真麻油于净锅熬熟,却下肉炒过,然后入清水煮之,则并不犯毒。今徽州、池州地方食牛肉,不论春夏,无日不食,惟制之有方,所以鲜有中毒。但犯一切饮食毒者,即用麻油一二杯饮之,得吐即毒释而无不愈者。

一、解饮食中毒共有十五方,俱载古方因阵中,自二百七起至二二一止。

一、善解毒者无如火,盖火能革物之性。

卷之三十五天集·杂证谟 诸毒(附虫毒)

解一切药毒

凡解诸药毒者,宜以荠汁,白扁豆汁、绿豆汁、甘草汁、饧糖汁、米糖汁、蚕蜕纸烧灰,随便用之,俱可解。

凡解毒药汤剂,不可热服,宜凉饮之。盖毒得热而势愈盛也。虽然,此特以热毒为言耳。若解木鳖、菌蕈、黄连、石膏之类以中阴毒者,岂仍避热而犹堪以寒饮乎?此有医按在呕吐门,当兼察之。

一、解毒药共十四方,俱载古方因阵中,自二二二起至二三五止。

卷之三十五天集·杂证谟 诸毒(附虫毒)

解诸毒通用简易方

一方雄黄、青黛等分为末,新汲水调服。

一方拣净土地掘窟,用井水倾入,搅,澄清,多饮则愈。

一方晋矾、建茶等分为末,新汲水调服三钱,吐即效,不吐再服。

一方黄连、甘草节二味水煎,凉服,不拘多少。

一方荠、黑豆、甘草咀,每用一两,水二盏,煎一盏,温服,未效再服。

一方白扁豆生为末,水调服二三钱。

一方伏龙肝为细末,凉水调三四钱,搅动服之,吐者,再一服。(即灶心土)

卷之三十五天集·杂证谟 诸毒(附虫毒)

解一切虫兽毒

凡虎伤、犬伤、蛇蝎蜈蚣、水蛭之类皆是也,共二十三方,俱载古方因阵中,自二三六起至二五八止。

卷之三十五天集·杂证谟 诸毒(附虫毒)

蛊毒(共三条)

蛊之为毒,中土少见之,世传广奥深山之人,于端午日以毒蛇、蜈蚣、虾蟆三物同器盛之,任其互相吞食,俟一物独存者,则以为蛊,又谓之挑生。凡欲害人,密置其蛊于饮食中,人中其毒,必心腹痛如有虫啮,吐下皆如烂絮。若不即治,食人五脏而死,亦有十余日而死者。更有缓者,待以数月,气血羸惫,食尽五脏而后死。

一说两广山谷间有草曰胡蔓草,又名断肠草。若人以急水吞之则急死,以缓水吞之则缓死。今见荆楚之地,有曰鼠莽草者,人食之则毒死,意即胡蔓草也。

一说岭南人取毒蛇杀之,以草覆之,以水洒之,数日菌生,取菌为末,酒调以毒人。始亦无患,再后饮酒则毒作而死。其俗淫妇多自合北人,日久情好,又不肯逐人归,乃阴以毒投饮食中,北人归则戒之曰:子去几时还。若从其言,则复以药解之。若过期不往则死矣,名曰定年蛊。北人至彼,宜预防之,须备解毒丹之类,随身勿忘。凡稍觉饮食之后,四大不调,宜即服解药。若不预识其机,备有药饵,恐一时仓卒不救,所谓有备无患,重生者,不可忽也。

卷之三十五天集·杂证谟 诸毒(附虫毒)

验蛊毒法

《遁斋闲览》云:海南鱼有石首,盖鱼枕也。取其石为器,可盛饮食,如遇蛊毒,器必爆裂,其效甚着。闽人制作最精,人但玩其色而鲜有识其用者。

一、验蛊之法,唾津在净水中,沉则是,浮则非。

又法:口含大豆,中蛊者,豆即胀而皮脱。无蛊者,豆不胀脱。

又法:煮鸡蛋一枚,去壳,以银簪一双插入其中,并含入口内,一饮之顷,取视簪卵俱黑,即为中蛊。

孙真人曰:凡中蛊者,嚼生黑豆不腥,噙白矾而味反甘者,皆中蛊也。

卷之三十五天集·杂证谟 诸毒(附虫毒)

蛊证

《直指》云:中蛊之候,面目青黄,力乏身痛,唇口焦干,眉须脱落,烦躁闷瞀,胸腹痞满,肚胀皮坚,腹中切痛如虫啮,又如虫行,唾吐鲜血,小便淋沥,大便脓血,病患所食之物,皆变而为虫,侵蚀脏腑,伤甚则死。死则毒瓦斯流注,复染他人,所谓蛊疰。

卷之三十五天集·杂证谟 诸毒(附虫毒)

蛊脉

脉紧数如钗股,弦直而吐甚者,此中蛊毒也。急治之。中蛊脉洪大者,生。微细者,死。

卷之三十五天集·杂证谟 诸毒(附虫毒)

防蛊

凡入有蛊之乡,所用饮食,但以犀角搅试。有毒则白沫竦起,无沫即无毒也。若自幼时食猫肉者,则毒不能为害。

卷之三十五天集·杂证谟 诸毒(附虫毒)

知禁忌

凡中蛊者,但能记何物之中中毒,须终身再不食此物,犯之则毒作。若用药而愈,自后饮食永不可吃冷,吃冷则蛊毒复生,竟不能救。

卷之三十五天集·杂证谟 诸毒(附虫毒)

反蛊及主法

《卫生》云:凡入蛊乡,见人家门限屋梁绝无灰尘,洁净者,其家必蓄蛊,当用心防之。如不得已吃其饮食,即潜于初下箸时,收藏一片在手,尽吃不妨。少顷,却将手藏之物潜埋于人行十字路下,则蛊神反于本家作闹,蛊主必反来恳求。或食时让主人先动箸,或明问主人云:莫有蛊么?以箸筑桌而后食,如是则蛊皆不能为害。此皆验于蛊乡云。

卷之三十五天集·杂证谟 诸毒(附虫毒)

治蛊大法有二

胸膈痛胀,则毒在上焦,宜吐之。法以热水半盏,投入胆矾末五分,通口服,少顷,以鹅翎探吐,毒物出尽自愈。或服升麻汤探而吐之,亦妙。

腹痛胀,为毒在下焦,宜泻之。法以郁金末二钱,米汤调下,空腹取泻,恶毒尽为妙。

泻后,以四君子汤,服二三剂调理,慎忌口。

卷之三十五天集·杂证谟 诸毒(附虫毒)

咒语破蛊法

《大藏经》云:治蛊毒、挑生毒有咒法。凡人在外饮食,先默诵咒七遍,其毒自不为害。咒曰:姑苏琢,磨耶琢,吾知蛊毒生四角,父是穹窿穹,母是舍耶女,眷属百千万,吾今悉知汝,摩诃萨,摩诃萨。凡见饮食上有蛛丝便莫吃。又法,每遇所到处,念药王万福七遍,亦可避。

卷之三十五天集·杂证谟 诸毒(附虫毒)

灸蛊毒法

凡灸一切蛊毒,于两足小指尽处,各灸三壮,即有物出。酒中者,随酒出,饮食中者,随饮食出,屡验。

卷之三十五天集·杂证谟 诸毒(附虫毒)

解一切中恶邪鬼崇毒

凡卒时中恶垂死者,宜朱砂丸急服之。方在攻阵百三。

凡遭一切鬼崇、鬼疰等毒者,急与八毒赤丸攻之。方在攻阵百四。

凡中恶心腹胀痛,大便不通,及飞尸鬼击等急证,惟《外台》走马汤最捷最妙。方在攻阵百十三。

卷之三十五天集·杂证谟 诸毒(附虫毒)

治蛊毒方

丹砂丸(因二百六十)雄麝散(因二五九)万病解毒丹(因二百二)七宝丸(因二六一)

蜜髓煎(因二六二)挑生蛊毒简易方(因二六五)解毒散(因二四四)归魂散(因二六三)

三因解毒丸(因二百三)麦面散(因二六四)

卷之三十六天集·杂证谟 诸气

经义

《本神篇》曰:天之在我者德也,地之在我者气也,德流气薄而生者也。(详二十九卷,遗精门)

《天元纪大论》曰:在天为气,在地成形,形气相感而化生万物矣。

《生气通天论》帝曰:夫自古通天者生之本,本于阴阳。天地之间,六合之内,其气九州九窍、五脏、十二节,皆通于天气。其生五,其气三,数犯此者,则邪气伤人,此寿命之本也。苍天之气,清净则志意治,顺之则阳气固,虽有贼邪,勿能害也,此因时之序。故圣人传精神,服天气,而通神明。失之则内闭九窍,外壅肌肉,卫气解散,此谓自伤,气之削也。

《阴阳应象大论》曰:清阳为天,浊阴为地;地气上为云,天气下为雨;雨出地气,云出天气。故清阳出上窍,浊阴出下窍;清阳发腠理,浊阴走五脏;清阳实四肢,浊阴归六腑。惟贤人上配天以养头,下象地以养足,中傍人事以养五脏。天气通于肺,地气通于嗌,风气通于肝,雷气通于心,谷气通于脾,雨气通于肾。六经为川,肠胃为海,九窍为水注之气。以天地为之阴阳,阳之汗,以天地之雨名之;阳之气,以天地之疾风名之。暴气象雷,逆气象阳,故治不法天之纪,不用地之理,则灾害至矣。

《四气调神论》曰:天气,清净光明者也,藏德不止,故不下也。天明则日月不明,邪害空窍,阳气者闭塞,地气者冒明,云雾不精,则上应白露不下。交通不表,万物命故不施,不施则名木多死。恶气不发,风雨不节,白露不下,则菀槁不荣。贼风数至,豪雨数起,天地四时不相保,与道相失,则未央绝灭。惟圣人从之,故身无奇病,万物不失,生气不竭。

《六元正纪大论》帝曰:天地之气,盈虚如何?岐伯曰:天气不足,地气随之。地气不足,天气从之。运居其中而常先也。故上胜则天气降而下,下胜则地气迁而上,多少而差其分。微者,小差;甚者,大差。甚则位易气交易,则大变生而病作矣。

《五常政大论》帝曰:天不足西北,左寒而右凉,地不满东南,右热而左温。故其何也?岐伯曰:阴阳之气,高下之理,大小之异也。东南方,阳也。阳者,其精降于下,故右热而左温。西北方,阴也。阴者,其精奉于上,故左寒而右凉。是以地有高下,气有温凉,高者气寒,下者气热。故适寒凉者,胀。之温热者,疮。下之则胀已,汗之则疮已,此腠理开闭之常,大小之异耳。

《五营运大论》帝曰:地之为下否乎?岐伯曰:地为人之下,太虚之中者也。帝曰:凭乎?曰:大气举之也。燥以干之,暑以蒸之,风以动之,湿以润之,寒以坚之,火以温之。

故风寒在下,燥热在上,湿气在中,火游行其间,寒暑六入,故令虚而化生也。

《方盛衰论》曰:至阴虚,天气绝;至阳盛,地气不足。阴阳并交,至人之所行。阴阳并交者,阳气先至,阴气后至,是以圣人持诊之道,先后阴阳而持之。

《太阴阳明论》曰:喉主天气,咽主地气。

卷之三十六天集·杂证谟 诸气

经义

《至真要大论》帝曰:愿闻阴阳之三也,何谓?岐伯曰:气有多少,异用也。帝曰:阳明,何谓也?曰:两阳合明也。帝曰:厥阴何也?曰:两阴交尽也,气之相守司也,如权衡之不得相失也。夫阴阳之气,清静则生化治,动则苛疾起,此之谓也。

《生气通天论》曰:阳气者,若天与日,失其所则折寿而不彰。故天运当以日光明。是故阳因而上,卫外者也。阳气者,烦劳则张,精绝,辟积于夏,使人煎厥,目盲不可以视,耳闭不可以听,溃溃乎若坏都,乎不可止。阳气者,大怒则形气绝而血菀于上,使人薄厥。阳气者,精则养神,柔则养筋。开阖不得,寒气从之,乃生大偻。阴者,藏精而起亟也;阳者,卫外而为固也。阴不胜其阳,则脉流薄疾,并乃狂。阳不胜其阴,则五脏气争,九窍不通。是以圣人陈阴阳、筋脉和同,骨髓坚固,气血皆从。如是则内外调和,邪不能害,耳目聪明,气立如故。故阳强不能密,阴气乃绝。阴平阳秘,精神乃治。阴阳离决,精气乃绝。

《阴阳应象大论》曰:阳化气,阴成形。寒极生热,热极生寒。寒气生浊,热气生清。

清气在下,则生飧泄;浊气在上,则生胀。壮火之气衰,少火之气壮。壮火食气,气食少火。壮火散气,少火生气。阴胜则阳病,阳胜则阴病。阳胜则热,阴胜则寒。重寒则热。重热则寒。寒伤形,热伤气。气伤痛,形伤肿。故先痛而后肿者,气伤形也;先肿而后痛者,形伤气也。年四十,而阴气自半也,起居衰矣。年五十,体重,耳目不聪明矣。年六十,阴痿,气大衰,九窍不利,下虚上实,涕泣俱出矣。故曰:知之则强,不知则老。

《太阴阳明论》曰:阳者,天气也,主外;阴者,地气也,主内。故阳道实,阴道虚。

阴气从足上行至头,而下行循臂至指端;阳气从手上行至头,而下行至足。故曰:阳病者上行极而下。阴病者,下行极而上。(详脾胃门)

《终始篇》曰:阴者,主脏,阳者,主腑。阳受气于四末,阴受气于五脏。

《痹论》岐伯曰:阴气者,静则神藏,躁则消亡,饮食自倍,肠胃乃伤。

《阴阳别论》曰:刚与刚,阳气破散,阴气乃消亡。淖则刚柔不和,经气乃绝。

《寒热病篇》曰:足太阳入脑乃别。阴跷、阳跷,阴阳相交。阳入阴,阴出阳,交于目,锐。阳气盛则目,阴气盛则瞑目。

《口问篇》曰:阳气尽,阴气盛,则目瞑;阴气尽而阳气盛,则寤矣。

《大惑论》曰:夫卫气者,昼日行于阳,夜行于阴。故阳气尽则卧,阴气尽则寤。

《方盛衰论》曰:雷公请问,气之多少,何者为逆?何者为从?帝曰:阳从左,阴从右,老从上,少从下。

卷之三十六天集·杂证谟 诸气

经义

《六元正纪大论》帝曰:四时之气,至有早晏高下左右,其候何如?岐伯曰:行有逆顺,至有迟速。故太过者,化先天;不及者,化后天。帝曰:愿闻其行何谓也?曰:春气西行,夏气北行,秋气东行,冬气南行。故春气始于下,秋气始于上,夏气始于中,冬气始于标。春气始于左,秋气始于右,冬气始于后,夏气始于前。此四时正化之常。故至高之地,冬气常在,至下之地,春气常在,必谨察之。帝曰:愿闻同化何如?岐伯曰:风温春化同,热曛昏火夏化同,胜与复同,燥清烟露秋化同,云雨昏暝埃长夏化同,寒气霜雪冰冬化同。此天地五运六气之化,更用之盛衰也。

《四气调神论》曰:春三月,此谓发陈,天地俱生,万物以荣,此春气之应,养生之道也。逆之则伤肝,夏为寒变,奉长者少。夏三月,此谓蕃莠,天地气交,万物华实,此夏气之应,养长之道也。逆之则伤心,秋为疟,奉收者少。秋三月,此谓容平,天气以急,地气以明。此秋气之应,养收之道也。逆之则伤肺,冬为飧泄,奉藏者少。冬三月,此谓闭藏,水冰地坼,无扰乎阳。此冬气之应,养藏之道也。逆之则伤肾,春为痿厥,奉生者少。逆春气,则少阳不生,肝气内变;逆夏气,则太阳不长,心气内洞;逆秋气,则太阴不收,肺气焦满;逆冬气,则少阴不藏,肾气独沉。夫四时阴阳者,万物之根本也。所以圣人春夏养阳,秋冬养阴,以从其根。故与万物浮沉于生长之门。逆其根,则伐其本,坏其真矣。

《生气通天论》曰:阳气者,一日而主外,平旦人气生,日中而阳气隆,日西而阳气已虚,气门乃闭。是故暮而收拒,无扰筋骨,无见雾露,反此三时,形乃困薄。

《至真要大论》帝曰:分至何如?岐伯曰:气至谓之至,气分谓之分,至则气同,分则气异。所谓天地之正纪也。

《脉要精微论》曰:冬至四十五日,阳气微上,阴气微下;夏至四十五日,阴气微上,阳气微下。阴阳有时,与脉为期,期而相失,如脉所分,分之有期,故知死时。

《顺气一日分为四时篇》帝曰:夫百病者,多以旦慧昼安,夕加夜甚者,何也?岐伯曰:四时之气使然。春生夏长,秋收冬藏,人亦应之。以一日分为四时,朝则为春,日中为夏,日入为秋,夜半为冬。朝则人气始生,病气始衰,故旦慧;日中人气长,长则胜邪,故安;夕则人气始衰,邪气始生,故加;夜半人气入脏,邪气独居于身,故甚也。帝曰:其时有反者何也?曰:是不应四时之气,脏独主其病者,是必以脏气之所不胜时者甚,以其所胜时者起也。

《四时刺逆从论》曰:春气在经脉,夏气在孙络,长夏气在肌肉,秋气在皮肤,冬气在骨髓中。帝曰:敢问其故。岐伯曰:春者,天气始开,地气始泄,冻解冰释,水行经通。故人气在脉。夏者,经满气溢,入孙络受血,皮肤充实。长夏者,经络皆盛,内溢肌中。秋者,天气始收,腠理闭塞,皮肤引急。冬者盖藏,血气在中,内着骨髓,通于五脏。是故邪气者,常随四时之气血而入客也。至其变化,不可为度,然必从其经气,辟除其邪,除其邪则乱气不生。

同部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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敖氏伤寒金镜录 元 杜本 原序 伤寒一症。传变不常。有本传、越经传、巡经传、巡经得度传、误下传、表里传、上行传、顷刻之间。生死系焉。 可以寄人死生者。惟医焉耳矣。夫何脉理玄妙。七表八里九道。形似难辨。此庸医所以接踵而杀人者多也。元、若敖氏抱独见之明。着《金镜录》一书。只以舌证。不以脉辨。其法浅而易知。试而辄效。诚千载不偶之秘书也。惟黑舌之症。 稍有未尽。如舌之黑而紫、黑而湿润、黑而濡滑、黑而柔软、皆寒症也。黑而肿、黑而焦、黑而干涩、黑而卷缩、黑而坚硬、黑而芒刺、黑而拆裂、皆热症也。学医者推类以尽其余。则庶几矣。予在南都。偶得此书。深珍重之。后会副宪笃斋汤
八十一难经
八十一难经 西汉 扁鹊 从一难至二十二难论经脉 一难 一难曰:十二经皆有动脉,独取寸口,以决五脏六腑死生吉凶之法,何谓也?然:寸口者,脉之大会,手太阴之脉动也。 人一呼,脉行三寸,一吸脉行三寸,呼吸定息,脉行六寸。人一日一夜,凡一万三千五百息,脉行五十度,周于身。漏水下百刻,荣卫行阳二十五度,行阴亦二十五度,为一周也。故五十度复会于手太阴。寸口者,五脏六腑之所终始,故法取于寸口也。 从一难至二十二难论经脉 二难 二难曰:脉有尺寸,何谓也?然:尺寸者,脉之大要会也。 从关至尺,是尺内,阴之所治也:从关至鱼际,是寸口内,阳之所治也。 故分寸为尺,分尺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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