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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藏

素问识

24 万字 · 约 11 小时 26 分钟 · 29 /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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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之。不必从新校正。

刺足跗上动脉 张云。足厥阴之输。太冲穴也。王氏谓为阳明之冲阳。似与此无涉。志高不注穴名。

善悲惊不乐 吴云。厥阴之病。连于肝则惊。少阴之病。逆于 中。则不乐。故刺法相侔也。张云。

堕跌伤阴。神气散失。故善悲惊不乐。志高与张同。简按吴注近是。

中指爪甲上 吴仍王注。改作小指。注云。关冲穴也。为手少阳井。手少阳之络。从耳后入耳中。故刺之。简按马张高并从新校正。为是。

其不时闻者 吴云。绝无所闻者为实。不时闻者为虚。虚而刺之。是重虚也。张云。时或有闻者。尚为可治。其不闻者。络气已绝。刺亦无益。故不可刺也。简按若吴注所言。则当云其时不闻者。疏甚。

耳中生风 吴云。生风。如风之号也。志云。加耳鸣之风生也。简按千金方。耳中飕飕。是也。

凡痹往来 高云。此言往来行痹。不涉经脉。但当缪刺其络脉。不必刺其 穴也。凡痹往来。谓之行痹。其行无常处者。邪在分肉之间。不涉经脉也。简按千金方。风痹。游走无定处。名曰血痹。此亦邪在于血络者。

痛而刺之 张云。谓随痛所在。求其络而缪刺之也。志同。高云。凡痹必痛。痛而刺之。简按今从张注。

用针者随气盛衰以为 数 吴本。十一字为注文。云。旧作大文。僭改为细注。

月生一日一 甲乙。月上。有以月死生为数六字。高云。上文手厥阴心包主血脉。故以月死生为数。此言痹痛。则冲任之血。不能热肉充肤。澹渗皮毛。故亦以月死生为 数。篇中缪刺无 数。皆以月死生。

为数也。

邪客于足阳明之经 马吴张并根据新校正。经。作络。志仍原文。云。此言经脉之互交者。亦当以缪取也。经。谓阳明之经脉也。高同。简按据王注及志高。则刺大经之病也。似与巨刺无别。今亦仍新校正。

足中指次指 马从王注。吴云。足阳明之脉。有入中指内间者。有入中指外间者。有入大指间者。此言刺足中指次指。乃中指及次指也。次指是厉兑穴。中指则不必穴也。张云。中指次指。皆足阳明所出之经。

即厉兑穴次也。志云。足阳明之脉。下入中指外间。其支者。别跗上。入大指间出其端。故当取中指间之内庭。

大指次指间之厉兑。高云。中指次指。即大指次指也。爪甲上与肉交者。足阳明厉兑井穴也。简按高以自大指当第三指者。为中指。则与王注异。而考本输篇。胃出于厉兑。厉兑者。足大指内次指之端也。本篇下文则云。

足阳明中指爪甲上一 。明是足以第二指为中指。而与手之中指不同。当以甲乙为是。

温衣饮食 志云。咳者。邪干肺也。故宜温衣。及温暖饮食。若形寒饮冷。是为重伤矣。

气上走贲上 简按新校正。引杨玄操。是也。丁德用云。胃言若虎贲之士。围达之象。故曰贲门也。

况胃者围也。主仓廪。故别名太仓。今考诗注。贲。大也。胃已名太仓。贲门盖取于此。若以虎贲之贲。则义不叶。马以下诸注。仍新校正。唯高本于王。

六刺立已左刺右右刺左 高云。左刺右右刺左六字。衍文。简按下文嗌中肿云云。亦邪客于足少阴者。故以此六字为衍文。然嗌中肿二十八字。王所移于此。未可果为衍文。

不能内唾 高云。内。犹咽也。

腰痛引少腹控 吴云。足太阴湿土也。湿病者。先注于腰。故腰痛。太阴之筋。聚于阴器。循腹里结胁。故引少腹控 。张云。足太阴之络。上入布胸胁。而筋着于脊。故为病加此。控。引也。高云。经脉论云。脾之大络。

名曰大包。出渊液。布胁胸。实则身尽痛。虚则百节尽皆纵。令人腰痛引少腹。身尽痛之意也。控 不可以仰息。布胸胁。百节尽皆纵之意也。

腰尻之解两胂之上是腰俞 吴据新校正。删是腰俞三字。注云。腰尻之解。腰俞一穴也。两胂上。脾俞二穴也。马云。腰俞。在中行二十一椎之下。则无左右。断是白环俞也。张云。腰俞止一穴居中。本无左右。

此言左取右。右取左者。必腰俞左右。即足太阳之下 穴也。高云。解骨缝也。胂上。髁胂之上。即髀股也。

申明腰尻之解。两胂之上。腰俞是也。盖腰尻之解。属于腰俞。两腰之上。即腰俞两旁之下也。简按刺腰痛论云。腰痛。引少腹控 。不可仰。刺腰尻交者。两髁胂上。以月生死为 数。王注。腰尻交者。谓髁下尻骨两旁四骨空。左右八穴。俗呼此骨。为八 骨也。今由此攻之。是腰俞三字衍。而其义则张注为得矣。

邪客于足太阳之络 张云。足太阳经。挟脊抵腰中。故拘挛脊急。其筋从腋后入腋下。故引胁而痛。

应手如痛 如。甲乙。作而。吴云。此不拘穴俞而刺。谓之应痛穴。

治诸经刺之所过者不病 过。王。平声。马云。盖经旨以病为有过也。高。之下。病下。并句。注云。治诸经刺之。谓治诸经之病。则正刺其经也。所过者不病。谓诸经所过之道。不为邪客。而不病也。简按旧注义长。

刺其通脉 甲乙。作过脉。马云。刺其听宫穴也。耳聋以下十六字。高。移上文邪客于手阳明之络后。

注云。刺之病不已。更刺中指之中冲。中指中冲。主通脉出于耳前。故曰耳聋云云。盖手阳明之脉。上颈贯颊。在于耳前。通脉出耳前。通心主包络之脉。而出于耳前之手阳明也。

简按据上文刺之所过者。通字作过。似是。

齿龋刺手阳明 熊音。龋。丘禹反。齿病也。高云。齿龋。齿腐痛也。说文。齿蠹也。释名。龋。朽也。虫啮之齿缺朽也。高本。此以下十七字。连下文缪传引上齿以下四十八字。移前节邪客于足阳明之经。令人鼽衄云云条之后。甲乙。阳明下。有立已二字。

邪客于五脏之间 吴云。五脏之间。谓五脏络也。张云。邪客于五脏之间。必各引其经而痛。但见病处。各取其井。而缪刺之。高云。邪客于五脏之间。其病也。经脉络脉。相引而痛。有时来出于络脉。有时但止于经脉。故时来时止。

五刺已 志云。五脏之气平也。

缪传引上齿 吴云。病本在下齿。今缪传于上齿也。志云。谓手阳明之邪。缪传于足阳明之脉也。

足阳明之脉。入上齿中。此邪客于手阳明之经别。而缪传于足阳明之脉。致引入上齿。

齿唇寒痛 甲乙。无痛字。

视其手背脉 马云。盖指手阳明之络穴偏历也。简按诸家不注某穴。此泛言手背。不必指一穴也。

足阳明中指爪甲上一 足上。甲乙。有刺字。高本。一上。有各字。云。旧本无各字。今臆补。

此五络皆会于耳中 志云。耳者。宗脉之所聚也。张兆璜云。宗脉者。宗气所出之脉也。即胃之大络。出于乳下。聚于耳中。

上络左角 马云。络于左耳之额角。志云。肝主血。而居左。其气直上于巅顶也。

后刺手心主 马云。心包络之井。在中指端。名曰中冲。吴张同。简按上文。不及心主厥阴。是必错出。新校正为是。高云。刺手心主少阴锐骨之端。各一 。心手少阴掌后高骨。大陵俞穴也。心者。君主之官。

故曰心主。此注可疑。心主。谓心包。乃手厥阴也。今引君主之官。而为心经。殆属牵强。

以竹管吹其两耳 甲乙。管。作筒。耳下。有中字。

其左角 金匮。甲乙。 。作剔。高云。 。 同。俗作剃。

方一寸 肘后方。作二寸。外台。作方寸匕。

燔治 金匮。作烧末。张云。烧制为末也。

灌之立已 金匮。已。作起。

切而从之 甲乙。从。作循。

调之 张云。病在经者。治从其经。但审其虚实而调之。调者。如汤液导引之类。皆是也。调之而不调。然后刺其经脉。是谓经刺。亦曰巨刺。

有痛而经不病者 吴云。身有痛处。而其经脉所至之分。不皆病者。是为络病。非经病也。则缪刺之。

此缪刺之数也 吴云。数。犹言节目也。张云。凡此刺经者。刺大络者。刺皮部血络者。各有其治。

所以辨缪刺之术数也。

卷八

四时刺逆从论篇第六十四

简按篇中。无问答之语。宜删论字。

阴痹 志云。痹者。闭也。血气留着于皮肉筋骨之间为痛也。简按王以阴为寒。故根据痹论寒胜者为痛痹之义而释之。新校正。则以为王以痛为痹之通训。却非也。

狐疝风 张云。滑。为阳邪有余。而病风者。热则生风也。疝者前阴少腹之病。男女五脏皆有之。狐之昼伏夜出。阴兽也。疝在厥阴。其出入上下不常。与狐相类。

故曰狐疝风。此非外入之风。乃以肝邪为言也。高云。气病为疝。血病为积。滑主气盛。涩主少血。故厥阴脉滑。则病狐疝。又曰。风者。气动风生。风主气也。下文肺风脾风心风肾风肝风。皆气动风生之义。简按本脏篇云。肾下则腰尻痛。不可以俯仰。为狐疝。经脉篇云。肝所生病者。狐疝遗溺。而本篇系以风者。寿夭刚柔篇云。病在于阴者。谓之痹。病在于阳者。谓之风。凡脉滑为阳有余。今脉滑者。并以风称之。其义可知矣。

陈氏三因方云。寒疝之气。注入 中。(按陈误以 为阴囊。故其言如此。)名曰狐疝。亦属 疝。葛氏伤寒直格云。狐疝。言狐者。疝气之变化。隐见往来不可测。如狐也。张注本于此。杨上善之解恐非。

隐轸 马云。当作瘾疹。吴云。隐轸。即瘾疹。张同。简按释名。胗。展也。痒搔之捷展起也。乃知胗借而作轸。后世从 作疹也。马注误。厥阴为阴痹。为狐疝风。太阴为肉痹。为脾风疝。太阳为骨痹。为肾风疝。少阳为筋痹。为肝风疝。其理固明矣。而至少阴为皮痹。为肺气疝。阳明为脉痹。为心风疝者。则与常例异。盖此篇。以三阴三阳。单配乎五脏。故与他篇之例不同也。旧注。或以运气之义而释之。率不可从。

肺痹 痹论云。皮痹不已。复感于邪。内舍于肺。肺痹者。烦满。喘而呕。马云。肾为肺之子。其水上逆于肺母。故皮为肺之合。今肾有余。当病皮痹瘾疹。其病在表也。不足当为肺痹。其病在里也。

肺风疝 大奇论云。肺脉沉搏。为肺疝。

病积溲血 马云。其脉若滑。则当病肺风疝。外感之邪也。其脉若涩。则当病有积及溲血。内伤之邪也。张云。涩。为心血不足。故经滞而为积聚。血乱而为溲血也。

脾痹 吴云。太阴湿土之气也。其气有余则湿胜。脾主肌肉。奠位乎中。故肉痹寒中。不足则土气弱。故病脾痹。简按痹论云。肌痹不已。复感于邪。内舍于脾。脾痹者。四肢解堕。发咳呕汁。上为大塞。所谓肌痹。即肉痹。

脾风疝 马云。其脉若滑。则病脾风疝。外感之邪也。其脉若涩。则当有积。及心腹时满。内伤之邪也。张云。太阴脉滑。则土邪有余。脾风疝者。即 肿重坠之属。病在湿也。

脉痹 马云。阳明者。足阳明胃经也。胃乃心之子。有余则病脉痹。以心主脉。脉主半表也。不足则病心痹。心主里也。简按吴张以阳明燥金之气。有余不足而释之。此运气家之言。不可借以解经也。

心痹 痹论云。脉痹不已。复感于邪。内舍于心。心痹者。脉不通。烦则心下鼓。暴上气而喘。嗌干善噫。厥气上则恐。王注心下痹。恐非。

心风疝 马云。其脉若滑。则病心风疝。外感之邪也。其脉若涩。则病积时善惊。内伤之邪也。简按脉要精微论云。诊得心脉而急。病名心疝。少腹当有形也。

肾痹 痹论云。骨痹不已。复感于邪。内舍于肾。肾痹者。善胀。尻以代踵。脊以代头。

肾风疝 马云。其脉若滑。则病肾风疝。外感之邪也。其脉若涩。则病积。时癫疾。内伤之邪也。

肝痹 痹论云。筋痹不已。复感于邪。内舍于肝。肝痹者。夜卧则惊。多饮数小便。上为引如怀。

肝风疝 马云。其脉若滑。则病肝风疝。外感之邪也。

其脉若涩。则病积。时筋急目痛。内伤之邪也。

人气在脉 张云。春时天地气动。水泉流行。故人气亦在经脉。

溢入孙络 吴。此下。增孙络二字。张云。夏时气盛。故溢入孙络。而充皮肤。所以人气在孙络。

内溢肌中 马云。长夏者。六月建未之月。其气在肌肉者。正以长夏经脉络脉皆盛。内溢肌中。所以人气在肌肉也。

皮肤引急 马云。秋气在皮肤者。正以秋时天气始收。人之腠理闭塞。皮肤引急。所以人气在皮肤也。

通于五脏 高云。冬气之所以在骨髓者。盖以冬者气机盖藏。血气在中。内着骨髓。通于五脏。脏者。

藏也。惟冬主藏。故通五脏。而冬气在骨髓。

不可为度 志云。谓天有六淫之邪。而人有形层。六气之化也。如邪留于外。则为皮肉筋骨之痹。合于内。则为心肝脾肺之痹矣。如留于气分则为疝。留于血分则为积矣。如身中之阳盛则为热。虚寒则为寒矣。

此皆吾身中阴阳之变化也。高云。四地主气。各有常度。至其变化也。不可为度。

辟除 吴云。辟。音 。马云。辟。 同。

环逆 马云。血气旋逆。吴云。血气环于经。即逆而上。为浮气也。志云。环逆者。逆其转环也。言血气之从经而络。从络而皮。从皮肤而复环转于肌中也。张云。血气环周。皆逆不相营运。故为喘满上气。按本篇。与前诊要经终论。义同文异。但彼分四时。此分五时。故有刺肌肉之谓。然本篇春夏冬三时。皆阙刺秋分皮肤等义。意者。以长夏近秋。故取肌肉。即所以刺秋分也。后仿此。简按张本于新校正。其说似傅会。然春夏冬。并阙刺秋分。亦可疑焉。

春刺筋骨 高云。筋连于骨。故曰筋骨。

内着 马云。着。着同。

内却 吴云。令血气却弱。是以善恐。志云。血气虚。却于内矣。阳明脉虚。则恐如人将捕之。

血气上逆 张云。夏刺冬分。则阴虚于内。阳胜于外。故令人血气逆而善怒。志云。夏气浮。长于上。而反逆之使下。则气郁不疏。而使人善怒也。上逆。当作下逆。简按今从旧文。

善忘 吴云。心生脉。秋刺经脉。而虚其经。则经脉虚。而心气亦虚矣。故善忘。

气不外行 张据全本。作气不卫外。注云。气虚不能卫外。气属阳。阳虚故卧不欲动。

令人目不明 志云。盖五脏之精。皆注于目。而为之睛。冬者血气在中。内着骨髓。通于五脏。血气内脱。则五脏皆虚。故令人目不明也。

大痹 张云。当阳气伏藏之时。而刺其阳分。则阳气外泄。阳虚阴胜。故留为大痹。志云。大痹者。

脏气虚。而邪痹于五脏也。

善忘 吴云。阳气者。精则养神。今阳气竭绝。则神亡矣。故善忘。

与精相薄 吴云。精。真气也。薄。邪正摩荡之名。

精气不转 吴云。精气不变。张云。精气不致转变矣。志云。精气不逆回矣。高云。不转。内存也。

简案转。恐薄之讹。

根据其脏之所变候知其死也 吴。变下句。马高同。吴云。变。谓脏气变动为病也。马云。根据其脏之所变。以候知其死耳。高云。根据其脏之所变病。以候其动。候其动。而知其死也。张。候下句。志同。张云。

见其变动之候。则识其伤在某脏。故可知其死期。简按据王注。变下句。为是。

卷八

标本病传论篇第六十五

马云。本篇前二节。论标本。后八节。论病传。故名篇。灵枢。以病本篇。论标本。以病传篇。论病之所传。分为二篇。其义全同。

病有标本刺有逆从 马云。标者。病之后生。本者。病之先成。此乃病体之不同也。逆者。如病在本。而求之于标。病在标。而求之本。从者。如在本求本。在标求标。此乃治法之不同也。

必别阴阳 马云。必别病在阴经阳经。吴同。张云。阴阳二字。所包者广。如经络时令。气血疾病。

无所不在。

前后相应 马云。前后者。背腹也。其经络互相为应。吴云。谓经穴前后。刺之气相应也。志云。

有先病后病也。

逆从得施 吴云。逆者反治。从者正治。得施。谓施治无失也。

标本相移 马云。施逆从之法。以移标本之病。吴云。刺者。或取于标。或取于本。互相移易。

有逆取而得者 吴云。言标本逆从之刺。各有所宜。治非一途取也。高云。有逆取而得者。即在本求标。在标求本也。有从取而得者。即在标求标。在本求本也。

正行无问 马云。乃正行之法。而不必问之于人也。吴本。问。改作间。注云。标本得施。无间可议也。诸注同马义。

言一而知百病之害 吴云。一者。本也。百者。标也。马云。言一病而遂知百病之害。高云。言一标本逆从。而知百病之害。

治得为从 吴云。此释逆从二字之义。张云。得。相得也。犹言顺也。志云。如热与热相得。寒与寒相得也。高云。不知标本。治之相反。则为逆。识其标本。治之得宜。始为从。简按张注稳贴。

先病而后逆者治其本 马云。凡先生病。而后病势逆者。必先治其初病之为本。若先病势之逆。而后生他病者。则又以病势逆之为本。而先治之也。吴云。此二逆字。皆是呕逆。张云。有因病而致血气之逆者。

有因逆而致变生之病者。有因寒热而生为病者。有因病而生为寒热者。但治其所因之本原。则后生之标病。可不治而自愈矣。

先热而后生中满者治其标 灵枢。热。作病。滑云。此句。当作先病而后生热者治其标。盖以下文自有先病而后生中满者治其标之句矣。此误无疑。

先病而后泄者治其本 高云。必且调之。乃治其他病。所以重其中土也。简按本。疑标误。泄者。脾胃虚败所致。故宜治其标。下文云。先泄而后生他病者。治其本。且调之。乃治其他病。其义自明。

先病而后生中满者治其标 张云。诸病皆先治本。而惟中满者。先治其标。盖以中满为病。其邪在胃。

胃者。脏腑之本也。胃满则药食之气不能行。而脏腑皆失其所禀。故先治此者。亦所以治本也。

人有客气有同气 马云。盖以人之病气有二。病本不同。而彼此相传者。谓之客气。有二病之气。本相同类。而彼此相传者。谓之同气。简按全本。同。作司。似是。盖客气谓邪气。司气谓真气欤。

小大不利治其标 本病篇。作小大便。下同。吴云。小大二便不利。危急之候也。虽为标。亦先治之。

病发而有余 高云。病发而邪气有余。则本而标之。申明本而标之者。先治其邪气之本。后治正气之标。此治有余之法也。

谨察间甚 吴云。间。差间也。甚。益甚也。张云。间者。言病之浅。甚者。言病之重也。

间者并行甚者独行 张云。间者。言病之浅。甚者。言病之重也。病浅者可以兼治。故曰并行。病甚者难容杂乱。故曰独行。高云。如邪正之有余不足。叠胜而相间者。则并行其治。并行者。补泻兼施。寒热互用也。如但邪气有余。但正气不足。而偏甚者。则独行其治。独行者。专补专泻。专寒专热也。

先小大不利而后生病者治其本 吴。十三字。移于上文小大利治其本之下。是。

冬夜半夏日中 张注病传篇云。心火畏水。故冬则死于夜半。阳邪亢极。故夏则死于日中。盖衰极亦死。盛极亦死。

五日而胀 病传篇云。五日而之胃。吴云。胀。胃病也。胀者。由于闭塞不通使然。此土气败绝。升降之机息。即痞胀也。

冬日入夏日出 马云。冬之日入在申。申虽属金。金衰不能扶也。夏之日出在寅。木旺火将生。肺气已绝。不待火之生也。志云。日出气始生。日入气收引。肺主气。故终于气之出入也。高云。冬日入。气不内归也。夏日出。气不外达也。

冬日入夏早食 早。病传篇。作蚤。张本亦作蚤。马云。蚤。与早同。冬之日入在申。以金旺木衰也。

夏之早食在卯。以木旺气反绝也。

背KT 马云。KT 。膂同。肾自传于膀胱腑。故背KT 筋痛。小便自闭。

冬人定夏晏食 高云。冬之人定在戌。夏之晏食亦在戌。皆土不生旺而死也。简按晏。晚也。淮南天文训。日至于桑野。是谓晏食。未详王注何据。

三日腹胀 吴云。腹胀。由肾与膀胱俱病。中宫无能化气。且肾中相火虚衰。不生胃土使然也。简按马张并仍王注。盖五脏相传。皆以相克传之。则旧注为是。

三日两胁支痛 张云。即三日而上之心也。手心主之别。下渊腋三寸。入胸中。故两胁支痛。简按吴云。土败而乘之。故两胁支痛。志高并同。今从王注。

冬大晨夏晏晡 马云。冬之大明在寅末。木旺水衰也。夏之晏晡以向昏。土能克水也。吴云。冬大晨。

辰也。夏晏晡。戌也。土主四季。水之畏也。

五日身体重 马云。据理当以灵枢五日。而上之心者为正。乃水克火也。张云。病传篇曰。五日而上之心。此云身体重者。疑误。简按志高并仍原文而释之。非。

冬夜半后夏日 马云。冬夜半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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敖氏伤寒金镜录 元 杜本 原序 伤寒一症。传变不常。有本传、越经传、巡经传、巡经得度传、误下传、表里传、上行传、顷刻之间。生死系焉。 可以寄人死生者。惟医焉耳矣。夫何脉理玄妙。七表八里九道。形似难辨。此庸医所以接踵而杀人者多也。元、若敖氏抱独见之明。着《金镜录》一书。只以舌证。不以脉辨。其法浅而易知。试而辄效。诚千载不偶之秘书也。惟黑舌之症。 稍有未尽。如舌之黑而紫、黑而湿润、黑而濡滑、黑而柔软、皆寒症也。黑而肿、黑而焦、黑而干涩、黑而卷缩、黑而坚硬、黑而芒刺、黑而拆裂、皆热症也。学医者推类以尽其余。则庶几矣。予在南都。偶得此书。深珍重之。后会副宪笃斋汤
八十一难经
八十一难经 西汉 扁鹊 从一难至二十二难论经脉 一难 一难曰:十二经皆有动脉,独取寸口,以决五脏六腑死生吉凶之法,何谓也?然:寸口者,脉之大会,手太阴之脉动也。 人一呼,脉行三寸,一吸脉行三寸,呼吸定息,脉行六寸。人一日一夜,凡一万三千五百息,脉行五十度,周于身。漏水下百刻,荣卫行阳二十五度,行阴亦二十五度,为一周也。故五十度复会于手太阴。寸口者,五脏六腑之所终始,故法取于寸口也。 从一难至二十二难论经脉 二难 二难曰:脉有尺寸,何谓也?然:尺寸者,脉之大要会也。 从关至尺,是尺内,阴之所治也:从关至鱼际,是寸口内,阳之所治也。 故分寸为尺,分尺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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