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医藏

经穴汇解

11 万字 · 约 5 小时 3 分钟 · 7 / 14

会员可开白话 · 医书只译文义

纷纷。小海注曰。挟肘内大骨外廉。

曰。挟肘内大骨内侧。其义较然着明。故增注曰。与小肠经小海。挟肘内大骨相对。小肠经支正。既取外廉。则小海。又在大骨外可知也。故甲乙。少海注云。肘内廉。节后。可见已。外台。所引甄权曰。穴在臂侧曲肘内。横纹头。屈手向头而取。是少海穴。欲取此经。仰微屈腕又微屈肘。内向。自掌后神门穴就分肉缓缓到肘内。过大骨。又内侧数寸。留腋下中央。聚毛里是极泉也。取小肠经。亦屈腕屈肘若前法自后溪缓缓随外侧。到肘内。挟大骨出外廉是小海穴也。俱以分肉探之奚疑。故取小海。唯过肘内大骨。取陷者中。则不拘甄氏所谓横纹头。自得之也。千金翼。铜人。资生。入门。类经。聚英。医统共从甄氏说。如次注。明堂。

资生。发挥。吴文炳。聚英。医统并云肘内大骨外。去肘端五分。冈本氏以为小肠经小海穴注混于此。是也。

青灵(明堂)肘上三寸。伸肘举臂取之。(明堂)禁刺。(入门)

按甲乙。千金。外台。不载此穴近时针灸书皆有。入门作青灵泉。发挥。无伸肘字。吴文炳。作伸臂举臂。折衷曰。小海后三寸。

极泉(甲乙)腋下筋间动脉。入胸中。(甲乙)臂内。(圣济)

按千金。胸作骨。字误。千金翼。外台。吴文炳。无中字。入门。医统。宝鉴。中作处。

折衷曰。腋下中央。聚毛里是穴。得之。

手阳明大肠及臂。凡二十八穴。

商阳(灵枢)一名绝阳(甲乙)手大指次指爪甲上。去端如韭叶(素问)为井。(灵枢)内侧(甲乙)爪甲角(千金)禁灸(入门)

按大指次指。类经。金鉴。作食指。入门。大全。作盐指。无异义。下同。

二间(灵枢)一名间谷。(甲乙)本节之前二间为荥。(灵枢)内侧陷者中。(甲乙)

按本节之前。谓大指次指本节之前。受上文故略之也三间亦同。聚英。吴文炳作食指。说三间(灵枢)一名少谷。(甲乙)本节之后。三间为 。(灵枢)内侧陷者中(甲乙)

按圣济。作内廉侧。千金翼。疟病篇曰虎口第二指节下一寸。

合谷(灵枢)一名虎口(甲乙)大指岐骨之间。为原(灵枢)大指次指间(甲乙)大指虎口两骨间。陷者中。(千金)妊娠不可刺(圣济)

按大指与次指。岐骨也。明堂。作两骨罅间。宛宛中。无异义。千金翼曰。虎口后。纵。立指取之。宛宛中纵纹头。不及岐骨。故不取此穴孕妇禁刺盖徐文伯故事。说见于三阴交阳溪(灵枢)一名中魁(甲乙)两筋间陷者中也。为经。(灵枢)腕中上侧。(甲乙)张大指次按筋。甲乙。作旁非也。腕中。腕骨之中也。十四经钞。作关骨下非也。资生曰。辛师伤寒。方愈。食青梅。既而牙疼甚。有道人为之灸。屈手大指本节后陷中。灸三壮。初灸觉病痒。再灸觉牙有声。三壮疼止。今二十年矣。恐阳溪也。今按治龋齿痛者。合谷有奇验。其偏历(灵枢)去腕三寸。别入太阴(灵枢)陷者中。(明堂)上侧(增注)

按去腕。甲乙以下诸书。作腕后。义同。别入。甲乙。作别走。圣济。聚英。发挥。宝温溜(甲乙)一名逆注。一名蛇头。(甲乙)腕后六寸(甲乙)动脉中。(明堂)从偏历穴。上按溜。千金。千金翼。明堂。宝鉴作留。古通用。入门。作流。资生。吴文炳。医统。

蛇作池。大全。作地。聚英。作沱字误。甲乙载少士五寸。大士六寸。千金。外台。以下诸书从之。凡分寸据其人折量。岂独此穴以大士少士别之耶。故不取。明堂。作五寸六寸间。亦不取。徐氏歌作腕后五寸非。铜人并大原先安医门摘要。作小士六寸。大士五寸。错置。

下廉(甲乙)辅骨下。去上廉一寸。与辅齐。兑肉。其分外邪(甲乙)曲池下四寸。(类经)

按入门。大全。作曲池前五寸。并非也。辅骨下。辅骨之前也。与。旧作恐。盖字误。

作与。千金。无与辅以下九字。邪。斜也。其分。分肉也。外台。资生。圣济。以下诸书。并无与齐二字。邪。外台。类经。入门。作斜。资生。作针。聚英。吴文炳。大成。引铜人。作斜针。

上廉(甲乙)三里下一寸。其分抵阳明之会。外斜(甲乙)曲池下三寸(类经)

按阳明之会。旧作阳之会。外台等有明字。今补之。资生。作其分独抵阳明之会。外斜圣济。医纲。无针字。医统。无斜针二字。千金。无其分以下八字。入门。大全。作曲池手三里(甲乙)曲池下二寸。按之肉起。兑肉之端(甲乙)

按明堂。聚英。作三里。一名手三里。大成。吴文炳。从之非是。资生。神应。入门。大全曲池下三寸是上廉穴。不可从也。今从甲乙取之锐肉端。可也。折衷曰一名鬼邪。非鬼邪是足三里。

曲池(灵枢)一名鬼臣(千金)一名阳泽。(千翼)肘外辅骨陷者中。屈臂而得之。为合。(灵枢)肘骨中。以手按胸取之(甲乙)屈肘两骨之中(次注)臂相连处。(本事)

按千金翼。小肠篇曰。阳泽。一名鬼臣。今移入一名。按胸。次注。资生。以下诸书作拱金曰。肘后转屈肋曲骨之中。转。辅之误。肋。肘之误。资生作屈肘。曲中。盖脱字。两骨。外台。圣济。明堂。发挥作曲骨。此穴应屈肘迫其两骨屈曲间取之。千金诸风篇作两肘外头。世人多据明堂。本事方。入门等。取横纹头者误也。(本事方曰。臂相连处。以手拱胸肘 (甲乙)一名肘尖。(外科枢要)肘大骨外廉。陷者中(甲乙)与天井相并。相去一寸四分。(类经)近大筋。(入门)曲池外旁。微后隔骨陷中(增注)

五里(灵枢)一名尺之五里(灵枢)天府下五寸。(素问)肘上三寸。行向里大脉中央。(甲按向。千金并翼方作马误。脉。入门。作筋。

臂 (甲乙)一名头冲。(千金)一名颈冲(千翼)肘上七寸。 肉端(甲乙)肩 下一夫。两筋两骨罅陷。宛中平手取之不得拿手。令急其穴即闭。(资生)禁刺。(资生)

按七寸旧作七分。 旧作 。皆传写之误今据千金。外台等。订之。一夫。铜人图。作三是也。然不可辄改。千金曰。头冲在伸两手直向前令臂着头对鼻所注处。灸之各随年壮。千金翼云一名臂 。又按千金翼。伸两。作两伸。注作立。外台。作住。此法恐致差谬。故不取手少阳三焦及臂。凡二十四穴。

关冲(灵枢)手小指次指之端也。为井。(灵枢)爪甲上。去端如韭叶。(素问)与肉交者。

(灵枢)爪甲角。(甲乙)无名指甲后。(千翼)

禁灸。(甄权)

按入门。小指次指作四指。资生一云。握拳取之。缪刺论云手中指次指爪甲上。去端如韭叶。王冰曰。谓关冲穴。新校正曰按甲乙经。关冲穴出手小指次指之端今言中指者误也。

液门(灵枢)小指次指之间也。为荥。(灵枢)陷者中(甲乙)本节前陷(入门)

按液。甲乙。千金翼。外台。作腋。千金作掖。今从灵枢资生一云握拳取之。

中渚(灵枢)本节之后陷者中也。为 。(灵枢)握掌取之(入门)

按本节之后谓小指次指间。本节之后也。受上文故不重言。千金。外台。作本节后间。

之。千金翼。作小指次指后本节后间。盖上后字衍。聚英。宝鉴。吴文炳。医统。大成作液门下一寸拘矣。

阳池(灵枢)一名别阳(甲乙)腕上。陷者之中也。为原。(灵枢)手表上。(甲乙)自本节后骨。直对腕中。(类经)斜近外踝处。(增注)禁灸。(资生圣济)

按腕上。腕骨之上也。手表上。千金。外台。无上字。入门作手掌背横纹陷中。同义。聚吴文炳。大成。作从本节直摸下至腕中心。非也。素问云。掌束骨下。灸之。王冰曰。阳池穴也。吴昆曰。阴 穴也。医学纲目曰。未详当否。

外关(灵枢)去腕二寸。(灵枢)陷者中。别走心主。(甲乙)两筋间。(类经)与内关相对。

按心主。旧作心。今据诸书补之。两筋。大成。金鉴。作两骨。聚英。吴文炳。作阳池上一寸。大全。作腕后一寸。并非也。

支沟(灵枢)一名飞虎。(类经)上腕三寸。两骨之间。陷者中也。为经。(灵枢)臂外。(千金)外关上。(增注)

按大全曰。飞虎穴。即童门穴也。又云。是支沟穴。以手于虎口一飞中指书处。是穴也。童是章。书是尽之误。而章门。未闻名飞虎。恐有误脱。入门曰。阳池后三寸。无异义。

会宗(甲乙)腕后三寸。空中。(甲乙)支沟外旁一寸。(入门)支沟。会宗。止隔一条筋。

支沟上侧。会宗外侧。(冈本)一云。禁刺(类经)

按空中。言骨上空。资生。圣济。发挥。吴文炳。大成。作空中一寸。误矣。程敬通曰沟。在腕后三寸。两骨陷中。会宗。亦在腕后三寸空中。腕后空。唯两骨陷中耳。别无有空也。一云。在腕后三寸。空中一寸。而三阳络。又在支沟上一寸。会宗。故未易取也。俟高明者。订之。金鉴曰。以支沟。会宗二穴。相并平直空中。相离一寸也。拘矣。

三阳络(甲乙)一名通间。(次注)臂骨空在臂阳。去踝四寸两骨空之间(素问)臂上大交脉。支沟上一寸。(甲乙)阳池后四寸。(入门)禁刺。(甲乙)

按络。千金作胳。误。明堂。作肘前五寸。是四渎穴也。通间。聚英。医统。吴文炳。大成四渎(甲乙)肘前五寸。外廉。陷者中。(甲乙)三阳络上。三寸半。(增注)

按宝鉴。作六寸。非也。

天井(灵枢)肘外大骨之上。陷者中也。为合。屈肘乃得之(灵枢)大骨之后两筋间(甲乙)

曲肘后一寸。叉手按膝头取之。两筋骨罅。(资生。所引甄权)

按千金。作肘后外大骨。类经。作大骨尖后。聚英。作辅骨上。两筋。叉骨罅中。屈肘拱胸取之。

清冷渊(甲乙)肘上二寸。伸肘。举臂取之。(外台资生。)肘上三寸。(千金。千翼。)天井上行一寸。(金鉴)

按甲乙。作肘上一寸。是天井穴也。一。恐字误。故不取。千金。千金翼。入门。大全三寸。外台。资生。发挥。圣济。类经。聚英。宝鉴。医统。吴文炳。大成。作二寸。不知孰是。

姑从王氏。渊。千金。作泉。说既见。

消泺(甲乙)肩下臂外开腋斜。肘分下行。(甲乙)在分肉如蛇头者。(冈本)

按泺。大全。作沥。注证发微。作铄。医学纲目。作烁。分谓分肉也。下行。旧作下 。字之误。注曰。一本无 字。聚英。医统。吴文炳。大成。无行字。此穴在开腋。斜则肘分肉下行者。故今据千金。外台。次注。订之。开。发挥。类经。聚英。宝鉴。作间误。

手太阳小肠及臂。凡十六穴。

少泽(灵枢)一名小吉(甲乙)小指之端也。为井。(灵枢)去爪甲一分陷者中。(甲乙)外侧。(千金)去爪甲角如韭叶。(入门)

前谷(灵枢)一名手太阳(千金)手外廉。本节前。陷者中也。为荥。(灵枢)小指外侧。(按本节。谓手小指本节。承上文也。下同。千金曰。若心下急热痹。小肠内热小便赤黄。

刺手太阳治阳。手太阳。在手小指外侧。本节陷中。今为一名。又见奇穴部。

后溪(灵枢)手外侧。本节之后也。为 。(灵枢)陷者中。(甲乙)腕前起骨下。(明堂)横纹尖上(大全)仰手握拳取之。(类经)

按溪。明堂。作溪。握掌外侧。腕前本节之后横纹尖。是也。

腕骨(灵枢)手外侧。腕骨之前。为原。(灵枢)起骨下陷者中。(甲乙)按腕骨者。掌臂相处。又单称腕。又称腕中腕上者。皆同义。此穴在腕前。而名腕骨者以近腕也。犹鸠尾下五名鸠尾横骨上寸余名横骨也。世人多取诸踝骨前。误也。欲取此穴。则先握掌向内以手小指外侧。本节后。横纹头。尽处。取后溪随骨而上行腕前有小起骨。其前是腕骨穴也。凡言上下者。向肩为上。向指头为下。故内经。去腕作上腕。又上廉穴。近肘。下廉穴。近腕。是上下之辨也。凡言前后者。向指头为前。向肩为后故谓掌后腕后也。又前谷。在本节前。后溪。在本节后是前后之义也。俗医。解起骨为踝骨。而不考上下前后字。只就踝骨前。上侧。

取此穴所以误也。灵枢。有外侧字。岂欺我哉。入门作掌后外侧。高骨下。不知而臆断。可笑也。起骨。圣济。作锐骨。

阳谷(灵枢)锐骨之下。陷者中也。为经。(灵枢)手外侧。腕中(甲乙)

按锐骨。说已见。握可见上侧乎。大全。作手外侧骨踝下。骨踝。盖错置。而以锐骨为踝骨。不可从。

养老(甲乙)手太阳 。在手踝骨上一空。腕后一寸。陷者中。(甲乙)

按空。谓骨上之孔。故内经。有骨空论。其他如大迎。骨空。面 空。或四 第一空第二空。可以见也。千金。并翼方。外台。作踝骨一空。在后一寸。在。盖腕字之误。发挥。类经。以下诸书。与甲乙同。资生。作踝骨上空寸。盖脱字也。明堂。空作穴。无害。吴文炳。医统聚英。大成作云。字误。世人取此穴于踝上一寸。不知千金。外台。有误字也。一穴失其所。三穴不得真故历摸后溪。腕骨。阳谷。直随外侧上行。腕后一寸。正当踝骨外侧。自有一空。此养老然后甲乙腕后一寸。踝骨上一空九字可读也。聚英。作踝骨前上。杜撰甚矣。内经。曰。手太阳经。出踝中。亦可征焉。后读冈本氏所着。尽与予说同。

支正(灵枢)上腕五寸。内注少阴。(灵枢)去养老穴四寸。陷者中。(明堂)外廉。(类经)

按甲乙。上腕作肘后诸书从之。资生。少阴作少阳。误。

小海(灵枢)肘内大骨之外去端半寸。陷者中也。伸臂而得之。为合(灵枢)禁灸(甄权)

按经筋篇云。手太阳筋起小指之上。结于腕上循臂内。结于肘内锐骨之后。弹之应小指张介宾曰。结于肘下锐骨之后。小海之次。但于肘尖下两骨罅中。以指捺其筋。则酸麻。应于小指之上。是其验也。伸。甲乙。作屈。去端。作肘端。外台。引甄权之说。作屈手向头而取之。类经。吴文炳。大成。从之。明堂。聚英。医统。作少海。误。

卷之五

足部第九并图

骨度篇曰横骨上廉。以下。至内辅之上廉。长一尺八寸。内辅之上廉以下。至下廉。长三寸半。内辅下廉以下。至内踝。长一尺三寸。内踝以下。至地。长三寸。膝 以下。至跗属长一尺六寸。跗属以下。至地长三寸。○髀枢以下。至膝中。长一尺九寸。膝以下。至外踝。长一尺六寸。外踝以下。至京骨。长三寸。京骨。以下。至地长一寸。○足长一尺二寸。广四寸半。

足部总图一 足部总图二 足太阴脾及股凡二十二穴隐白(素问)一名鬼垒(千金)一名鬼眼(医灯续焰)足大指端。内侧也。为井。(灵枢)爪甲上。去端如韭叶。(素问)爪甲角(外台)禁灸(入门)

按明堂。载华佗穴。盖隐白也。详于奇穴部。千金。指作趾。下诸穴皆同。

太都(灵枢)本节之前下。陷者之中也。为荥。(灵枢)大指本节内侧。赤白肉际。(肘后)

按本节。谓大指本节。承上文也。前。旧作后。甲乙。千金。千金翼。外台。次注。资生。

以下诸书。从之。医学纲目。独作本节之前是也。不然则太白。不应容核骨下。故今订之。

金鉴。作次节末。骨缝。非也肘后。侧下赤字。误作寸。今改订之。

太白(灵枢)核骨之下也。为 。(灵枢)内侧。陷者中。(甲乙)赤白肉际(类经)

按核。旧误作腕。经脉篇云。脾。足太阴之脉。起于大指之端。循指内侧白肉际。过核骨后甲乙。千金。千金翼。外台。次注。皆作核。故知腕字传写之误。今订之。核。梅核桃核之核。

大指本节后。骨之如梅核者。是也。甲乙等。谓内踝前大骨。即然骨也。次注。解腕字。以为内踝前者。不知其误也。发挥。流注条。作覆骨。注之曰。一作核骨。俗云。孤枵骨是也。孤枵骨踝骨别名。非核骨也。类经云。即大指本节后。内侧圆骨也。得之。甲乙。内侧下。

有核骨字。省之。

公孙(灵枢)去本节之后一寸。别走阳明。(灵枢)为原。(千金)

按本节之后一寸。近上侧逼骨。本节者。大指之本节也。入门。金鉴。作太白后一寸。

不是。

类经曰。内踝前陷中。正坐合足掌相对取之。千金。说源经者。不与本输篇同。未知其据。

暂记俟后日。

商丘(灵枢)内踝之下。陷者之中也。为经。(灵枢)内踝下微前(甲乙)前有中封。后有照海。此穴居中。(神应)内踝下。有横纹如偃口形。(类经)三穴隔小筋。(增注)

按丘。入门。作 。金鉴。作邱。口。恐刀字。

三阴交(甲乙)一名承命。一名太阴。(千金)内踝上三寸。骨下陷者中。(甲乙)骨后筋前。(入门)孕妇禁刺(类经)

按千金及千金翼。灸 卵法。作八寸误。千金曰。狂邪惊痫。灸承命穴。在内踝后。上行三寸动脉上。又曰。女人漏下。灸太阴名三阴交。千金翼云。太阴内踝上一名三阴交。又云针足太阴穴。在内踝上一夫。一名三阴交。今并移入于别名。骨下谓 骨后也。肘后曰。踝尖上三寸。金鉴。从之非也。凡踝上踝下之属。皆除骨言之。资生曰。昔宋太子善医术。出苑逢一妊妇。太子诊曰。女。令徐文伯诊曰。一男一女针之。泻三阴交补合谷应针而落。果如文伯言。外台引集验方曰。内踝上大脉。并四指是也。捷法之说。既见上。

漏谷(甲乙)一名太阴络。(资生)内踝上六寸。骨下。陷者中。(甲乙)禁灸(入门)

按谷。大全。作裕。络。千金。作胳。聚英。作经误。聚英。吴文炳。并大成。骨下作骨下。金鉴。作夹骨。

地机(甲乙)一名脾舍。(甲乙)膝下五寸。(甲乙)膝内侧。辅骨下。陷中。伸足取之。(明堂)

按甲乙曰。太阴 。别走上一寸。空在膝下五寸。刺腰篇曰。刺散脉。在膝前骨。肉分间。络外廉束脉。王冰注之曰。是地机。机。入门。作箕。盖以音通。辅。旧作转。资生同。传写之误。内辅骨至踝骨。一尺三寸。先取其中为六寸半。少下为漏谷。其下取中乃三阴交也。其六寸五分中。除一寸半取地机。共着 骨。金鉴。作从漏谷上行五寸。在膝下五寸。内侧夹骨陷中。非矣。从漏谷。上行则五寸半。

阴陵泉(灵枢)辅骨之下。陷者之中也。伸而得之为合。(灵枢)膝下内侧。(甲乙)与阳陵泉内外相对。一曰。稍高一寸许(类经)禁灸(入门)

按灵枢曰。阴之陵泉。或无之字。阳陵泉亦同。伸而得之。言伸足而得之也。以指按辅骨后。旁骨而上则至辅骨下指自止者。此穴也。资生。作当曲膝取之。金鉴。作曲膝横纹头。

非也。

类经。聚英。作或曲膝。取之。废古书。一何至于此。冈本。以此穴为曲泉上。是曲膝之失也。

血海(甲乙)一名百虫窠。(大全)膝膑上内廉。白肉际二寸半。(甲乙)骨后筋前(入门)陷中(类经)

按外台。资生。发挥。半。作中。误。千金翼。圣济。作二寸。千金注。入门。大成。

作三寸。金鉴。作一寸。并非也。类经。作膝内辅上横入五分。拘矣。

箕门(甲乙)鱼腹上。越两筋间。动脉应手。太阴内市。(甲乙)阴股内。(资生)血海上六寸。(入门)禁刺。(入门类经一说)

按越两筋。千金。无越两二字。千金翼。外台。无两字。又按外台。一作股上起筋间。

类经。聚英。医统。从之。资生。发挥。大全。宝鉴。医统。吴文炳。亦作越筋间。越。起字之讹。字画相近而误宝鉴引灵枢曰。股上起筋间。是外台一说之祖。然今本无此语。甲乙曰太阴内市千金。千金翼。外台。并作阴市内。盖字之讹。太阴内市。疑是入阴股内。暂记俟来哲。

今以资生系本注。

足厥阴肝及股凡二十二穴大敦(灵枢)一名水泉(千金)一名大顺(医学正传)足大指之端。及三毛之中也。为井(灵枢)爪甲上。与肉交者。(素问)去爪甲如韭叶。(甲乙)

按次注曰。爪甲角。非也。此穴取爪甲上。近三毛之中处是古来之说也。类经。载一说曰。

内侧为隐白。外侧为大敦。聚英。医统。从之。非也。凡井穴。灵枢。有言内外侧又有不言之。似不可混焉。甲乙。有灵枢所不言而言之者。乃古传不可废。唯此穴曰及三毛之中。又缪刺篇云。三毛上。何取外侧。千金曰。足大指聚毛中。是也。又云。石淋。灸水泉。三十壮。

大敦是也。今为一名。又云。衄时痒痒。便灸足节理三毛中。十壮。剧者百壮。衄不止灸之。并治阴卵肿盖指大敦。聚英。医统。作大指缝间。非也。

行间(灵枢)足大指间也。为荥(灵枢)动脉陷者中。(甲乙)大指次指。岐骨间。上下有筋。前后有小骨尖。其穴正居陷中。(类经)

按大全。作大指外间。千金。外台。脉下有应手二字。

太冲(灵枢)行间上二寸。陷者之中也。为 。(灵枢)足大指本节后二寸。

同部

其它

爱月庐医案
爱月庐医案 佚名 【提要】 《爱月庐医案》记载喉风、喉蛾、颈痈、骨槽风等临床病症医案圆远则,载方源缘首。 每则医案除了辨证施治外,着重于病因病机论述详细,条理清晰。如喉风的病因病机分析:“质本阴虚,涵濡少。上承之用感由秋燥,清肃失下降之权。邪实正虚,恐愈伤而愈损。”指出骨槽风“良由元本不足,肾水素亏,外束风邪,袭入阳明胃络,乘虚而邪伏于骨酝酿而成”。 书中诸多病例以脉测症,掌握疾病转机,治疗得心应手。如对偏脑疽经过二诊治疗后症状分析:“脓水虽多,而疮头塌陷,红肿蔓延,脉息右部少神,左关弦数,究系近增郁怒,肝火妄动,挟毒肆横之故。”以脉测症,及时把握疾病治
敖氏伤寒金镜录
敖氏伤寒金镜录 元 杜本 原序 伤寒一症。传变不常。有本传、越经传、巡经传、巡经得度传、误下传、表里传、上行传、顷刻之间。生死系焉。 可以寄人死生者。惟医焉耳矣。夫何脉理玄妙。七表八里九道。形似难辨。此庸医所以接踵而杀人者多也。元、若敖氏抱独见之明。着《金镜录》一书。只以舌证。不以脉辨。其法浅而易知。试而辄效。诚千载不偶之秘书也。惟黑舌之症。 稍有未尽。如舌之黑而紫、黑而湿润、黑而濡滑、黑而柔软、皆寒症也。黑而肿、黑而焦、黑而干涩、黑而卷缩、黑而坚硬、黑而芒刺、黑而拆裂、皆热症也。学医者推类以尽其余。则庶几矣。予在南都。偶得此书。深珍重之。后会副宪笃斋汤
八十一难经
八十一难经 西汉 扁鹊 从一难至二十二难论经脉 一难 一难曰:十二经皆有动脉,独取寸口,以决五脏六腑死生吉凶之法,何谓也?然:寸口者,脉之大会,手太阴之脉动也。 人一呼,脉行三寸,一吸脉行三寸,呼吸定息,脉行六寸。人一日一夜,凡一万三千五百息,脉行五十度,周于身。漏水下百刻,荣卫行阳二十五度,行阴亦二十五度,为一周也。故五十度复会于手太阴。寸口者,五脏六腑之所终始,故法取于寸口也。 从一难至二十二难论经脉 二难 二难曰:脉有尺寸,何谓也?然:尺寸者,脉之大要会也。 从关至尺,是尺内,阴之所治也:从关至鱼际,是寸口内,阳之所治也。 故分寸为尺,分尺为寸。
经穴汇解原文及白话翻译在线阅读|中华古籍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