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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藏

金匮玉函要略辑义

23 万字 · 约 10 小时 53 分钟 · 17 / 30

会员可开白话 · 医书只译文义

痹异义。而谓唯其为顽痹耶。诸注无明解者何。又案金鉴以下条越婢加术汤主之六字。移本条发汗即愈之下云。

以上四证。皆初病皮毛。状类伤寒。故均以越婢加术汤主之。发汗即愈也。此说不可从。详于下条。

里水者。一身面目黄肿。其脉沉。小便不利。故令病水。

假如小便自利。此亡津液。故令渴也。越婢加术汤主之。(〔原注〕方见中风○案黄。脉经作洪。是。脉经注。

一云。皮水。其脉沉。头面浮肿。小便不利。故令病水。假令小便自利。亡津液。故令渴也。)

〔程〕里有水则脉沉。小便不利。溢于表则一身面目黄肿。故与越婢加术汤。以散其水。若小便自利。

此亡津液而渴。非里水之证。不用越婢汤也。越婢加术汤。当在故令病水之下。

案此条诸家。并以自一身面目黄肿。至故令渴也。悉属越婢汤证。殊不知此与肠痈大黄牡丹汤条。

同为倒装法。程注义独长矣。第据脉经。黄肿。乃洪肿之讹。又据外台。引古今录验。皮水越婢加术汤主之。及脉经注文。里水亦皮水之讹。义尤明显。金鉴则不考之于古书。辄以越婢加术汤主之七字。移于前条。抑亦肆矣。或疑脉沉用麻黄之义。考本草。麻黄为肺家之专药。李氏详辨之。皮水。水气壅遏于皮肤之间。用麻黄而发之。则气行水利。而脉道开。沉乃为浮。此等之义。身试亲验。然后知经文之不我欺也。

趺阳脉当伏。今反紧。本自有寒疝瘕。腹中痛。医反下之。下之胸满短气。趺阳脉当伏。今反数。本自有热。消谷小便数。今反不利。此欲作水。

〔鉴〕赵良曰。趺阳当伏者。非趺阳胃气之本脉也。为水蓄于下。其气伏。故脉亦伏。脉法曰。伏者为水。

〔魏〕趺阳有水邪则当伏。以胃阳为水湿阴寒所固闭。故阳明之脉不出也。今反紧。不惟水盛于里。

而且寒盛于中矣。盖其人不止有水气之邪。而更兼平日有积寒疝瘕。腹中常常作痛。水邪中又兼寒邪也。医者不识其为阴寒。乃以为水邪可下。虽水下沉。而寒邪上逆。故胸满短气矣。此病趺阳脉当伏。今反数。为本自有热。然本自有热。则当消谷。小便数大便坚。

如伤寒胃实之证也。今小便反不利。则知为欲作水与湿热之邪无疑。

寸口脉浮而迟。浮脉则热。迟脉则潜。热潜相搏。名曰沉。趺阳脉浮而数。浮脉即热。数脉即止。热止相搏。名曰伏。沉伏相搏。名曰水。沉则络脉虚。伏则小便难。虚难相搏。水走皮肤。即为水矣。

〔鉴〕案此条文义不属。不释。

寸口脉弦而紧。弦则卫气不行。即恶寒。水不沾流。走于肠间。(脉经。卫气不行下。更有卫气不行四字。)

〔程〕寸口以候表。弦紧为寒。寒则表气不行。不能以卫肌肤。故恶寒。气既不行。则水饮亦不宣。但走入肠间而为水。

案金鉴云。此条必有脱简。不释。考脉经寒疝篇云。寸口脉弦而紧。弦则卫气不行。卫气不行则恶寒。

紧则不欲食。弦紧相搏。则为寒疝。知此条亦宜有紧则云云语。金鉴为是。

少阴脉紧而沉。紧则为痛。沉则为水。小便即难。

〔沈〕少阴肾脉。紧则寒邪凝滞正气于内。曰紧则为痛。沉则卫气郁而不宣。三焦壅闭。水即泛滥。曰沉则为水。决渎无权。小便即难。

〔鉴〕四句文义不属。并有脱简。不释。

脉得诸沉。当责有水。身体肿重。水病脉出者死。(脉经。脉得上。有师曰二字。)

〔尤〕水为阴。阴盛故令脉沉。又水行皮肤。荣卫被遏。亦令脉沉。若水病而脉出。则真气反出邪水之上。根本脱离。而病气独胜。故死。出与浮迥异。浮者盛于上。而弱于下。出则上有而下绝无也。

〔魏〕附录伤寒论一条以证之。少阴篇云。少阴病。下利脉微者。与白通汤。利不止。厥逆无脉。

干呕烦者。白通加猪胆汁汤主之。服汤脉暴出者死。微续者生。

夫水病患。目下有卧蚕。面目鲜泽。脉伏。其人消渴。

〔鉴〕赵良曰。内经色泽者。病溢饮。溢饮者。渴而多饮。溢于肠胃之外。又曰。水阴也。目下亦阴也。腹者。至阴之所居也。故水在腹。便目下肿也。灵枢曰。水始起也。目下微肿如蚕。如新卧起之状。其人初由水谷不化津液。以成消渴。必多饮。多饮则水积。水积则气道不宣。故脉伏矣。

〔沈〕胃中津液水饮。外溢皮肤肌肉。不溉喉舌。故作消渴。诚非真消渴也。

千金云。凡水病之初。先两目下肿起。如老蚕色。挟颈脉动。股里冷。胫中满。按之没指。腹内转侧有声。此其候也。

病水腹大。小便不利。其脉沉绝者有水。可下之。(案此条。原本接上条。今据程本金鉴。另分为一条。)

〔鉴〕腹者。至阴。脾也。故病水必腹大也。水蓄于内。故小便不利也。其脉沉绝。即伏脉也。脉伏腹大。小便不利。里水已成。故可下之。十枣神 之类。酌而用之可也。

〔尤〕其脉沉绝。水气瘀壅而不行。脉道被遏而不出。其势亦太甚矣。故必下其水。以通其脉。

〔徐〕水病可下。

惟此一条。沉绝二字妙。

何氏医碥云。内水腹大。小便不利。脉沉甚。可下之。

十枣汤。浚川散。神 丸。禹攻散。舟车丸之类。盖亦可从小便利。亦可从大便泄也。

问曰。病下利后。渴饮水。小便不利。腹满因肿者。何也。答曰。此法当病水。若小便自利。及汗出者。自当愈。(因。脉经。程本。金鉴。作阴。自当愈。千金注云。一作盈月当愈。案因肿。据答语云当病水。作阴肿。为是。)

〔鉴〕病下利。则虚其土伤其津也。土虚则水易妄行。津伤则必欲饮水。若小便自利。及汗出者。则水精输布。何水病之有。惟小便不利。则水无所从出。故必病水。病水者。脾必虚不能制水。故腹满也。肾必虚不能主水。故阴肿也。于此推之。凡病后伤津。渴欲饮水。小便不利者。皆当防病水也。

心水者。其身重。而少气。不得卧。烦而躁。其人阴肿。(身重。千金注云。一作身肿。阴下。脉经有大字。)

〔魏〕又为明水气附于五脏。而另成一五水之证。盖水邪亦积聚之类也。切近于其处。则伏留于是藏。

即可以藏而名证。

〔程〕内经曰。心主身之血脉。上经曰。水在心。心下坚筑短气。是以身重少气也。

内经曰。诸水病者。不得卧。夫心属火。水在心。则蒸郁燔烁。是以不得卧。而烦躁也。心水不应阴肿。以肾脉出肺络心。主五液。而司闭藏。水之不行。皆本之于肾。是以其阴亦肿也。

案金鉴云。其人阴肿四字。当在肾水条内。错简在此。此说有理。然程注义亦通。姑从之。

肝水者。其腹大不能自转侧。胁下腹痛。时时津液微生。小便续通。

〔魏〕肝经有水。必存两胁。故腹大而胁下痛。少阳阴阳往来之道路。有邪窒碍。故不能自转侧。肝有水邪。必上冲胸咽。故时时津液微生。(口中有淡水之症也。)及上升而下降。小便不利者。又续通。此水邪随肝木往来升降之气。上下为患也。

〔尤〕时时津液微生。小便续通者。肝喜冲逆。而主疏泄。水液随之而上下也。

肺水者。其身肿。小便难。时时鸭溏。(身下。千金有体字。)

〔鉴〕赵良曰。肺主皮毛。行荣卫。与大肠合。今有水病。

则水充满皮肤。肺本通调水道。下输膀胱。为尿溺。今既不通。水不得自小便出。反从其合。与糟粕混。

成鸭溏也。

〔尤〕鸭溏。如鸭之后。水粪杂下也。

脾水者。其腹大。四肢苦重。津液不生。但苦少气小便难。

〔尤〕脾主腹。而气行四肢。脾受水气。则腹大四肢重。

津气生于谷。谷气运于脾。脾湿不运。则津液不生。而少气小便难者。湿不行也。

肾水者。其腹大。脐肿。腰痛不得溺。阴下湿如牛鼻上汗。其足逆冷。

面反瘦。(反。脉经。作皮。注云。一云。大便反坚。)

〔程〕肾者胃之关也。关门不利。故令聚水而生病。是有腹大脐肿之证也。腰者肾之外候。故令腰痛。

膀胱者。肾之腑。故令不得溺也。以其不得溺。则水气不得泄。浸渍于睾囊。而为阴汗。流注于下焦。而为足冷。夫肾为水脏。又被水邪。则上焦之气血。随水性而下趋。故其人面反瘦。非若风水里水之面目洪肿也。

〔魏〕是五水。又以分附于五脏而得名矣。但脏虽各附。而其实异其地者。不异其邪。治之者。

亦异其处者。不当易其法也。

师曰。诸有水者。腰以下肿。当利小便。腰以上肿。当发汗。乃愈。

〔鉴〕诸有水者。谓诸水病也。治诸水之病。当知表里上下分消之法。腰以上肿者。水在外。当发其汗乃愈。越婢青龙等汤证也。腰以下肿者。水在下。当利小便乃愈。五苓猪苓等汤证也。赵良曰。身半以上。

天之分阳也。身半以下。地之分阴也。而身之腠理行天分之阳。小便通地分之阴。故水停于天者。开腠理。水从汗散。水停于地者。决其出关。而水自出矣。即内经开鬼门洁净府法也。

陈氏证治大还云。凡大人小儿。通身浮肿喘急。小便不利。自下而上者。名阴水。自上而下者。名阳水。

俗名河白。用河白草。浓煎汤洗浴。此草三尖底平。叶底及梗有芒刺。阳水用无刺者。阴水用有刺者。一二浴后。而小便便利。浮肿自消。神效神效。

师曰。寸口脉沉而迟。沉则为水。迟则为寒。寒水相搏。趺阳脉伏。水谷不化。脾气衰则 溏。胃气衰则身肿。少阳脉卑。少阴脉细。男子则小便不利。妇人则经水不通。经为血。血不利则为水。名曰血分。(沈际飞校本脉经。卑作革。脉经注。一云。水分。)

〔程〕沉为水。迟为寒。水寒相搏。则土败矣。是以胃之趺阳脉则伏。脾之水谷则不磨。脾衰则寒内着地而为 溏。胃衰则水外溢而为身肿也。少阳者三焦也。内经曰。三焦者。决渎之官。水道出焉。今少阳脉卑。则不能决渎矣。在男子。则小便不利。少阴者肾也。中藏经曰。肾者女子以包血。以其与冲脉并行。今少阴脉细。则寒气宕于胞门矣。在妇人则经水不通。经虽为血。其体则水。况水病而血不行。其血亦化为水。故名曰血分。

案沈云。卑者。即沉而弱。徐云。卑则低而弱。平脉决。荣气弱。名曰卑。王宇泰云。荣主血为阴。

如按之沉而无力。故谓之卑也。但少阳未详何部。徐云。左关胆脉也。沈云。右尺。金鉴云。左尺。然左右配位之说。仲景所未曾言。必别有所指。史记仓公传。时少阳初代。亦同。血分。诸家无明解。盖分。散也。血为水分散。流布肢体也。又有水分。附于左。

脉经云。问曰。病有血分。何谓也。师曰。经水前断后病水。名曰血分。此病难治。问曰。病有水分何也。师曰。

先病水后经水断。名曰水分。此病易治。

本事续方云。治妇人经脉不通。即化黄水。水流四肢。则遍身皆肿。名曰血分。其候与水肿。相类一等。庸医不问源流。便作水疾治之。非唯无效。又恐丧命。此乃医杀之也。宜用此方。

人参 当归 瞿麦穗 大黄 桂枝 茯苓(各半两) 苦葶苈(炒二分)

上为细末。炼蜜丸如梧桐子大。每服十五丸。空心米饮下。渐加至二十丸。止于三十丸。每无不效者。案此方为经水不通。而发血分者设焉。若胃气衰者。宜另议方而可也。

问曰。病者苦水。面目身体。四肢皆肿。小便不利。脉之不言水。反言胸中痛。气上冲咽。状如炙肉。

当微咳喘。审如师言。其脉何类。师曰。寸口脉沉而紧。沉为水。紧为寒。沉紧相搏。结在关元。始时当微。

年盛不觉。阳衰之后。荣卫相干。阳损阴盛。结寒微动。肾气上冲。喉咽塞噎。胁下急痛。医以为留饮。而大下之。气击不去。其病不除。后重吐之。胃家虚烦。咽燥欲饮水。小便不利。水谷不化。面目手足浮肿。

又与葶苈丸下水。当时如小瘥。食饮过度。肿复如前。胸胁苦痛。象若奔豚。其水扬溢。则浮咳喘逆。当先攻击冲气令止。乃治咳。咳止其喘自瘥。先治新病。病当在后。(徐本。气击。作气系。无浮咳之浮字。

当微。作尚微。沈尤并同。魏本气击。作气急。)

〔沈〕此水病积寒为根。兼示误治之变也。病者面目身体。四肢皆肿。小便不利。乃水肿本有之证。但病者竟不言此。反言胸中痛。气上冲胸。状如炙肉。当微咳喘。然水病不当有此而见之。故问其脉何类。

〔程〕寸口脉沉而紧。沉为水。紧为寒。水寒之气。结于关元。当其少壮之时。阳气正旺。

虽有结寒。亦为不觉。及至阳衰之后。营卫亦虚。其阳则损。其阴则盛。关元结寒。乘其阳虚而动。肾中阳气。不能以胜阴寒。寒气上冲。咽喉闭塞。胁下亦相引而急痛也。医者不求其本因寒水结在关元。见其标证面目身体。四肢皆肿。小便不利。以为水饮。而大下之。其冲气不为下止。后重吐之。非惟冲气不止。

而大吐大下。复又损其胃。而亡其津液。是以咽燥引饮也。吐下后。其阳愈虚。则不能施行便溺。其寒愈胜。则不能消化水谷。是以小便不利。而水谷不化。面目手足。犹然浮肿。复与葶苈丸下水。而浮肿小瘥。

食饮过度。则脾胃复伤。肿复如前。其实水寒结于关元而未散。寒上冲。则胸胁苦痛。象若奔豚。水扬溢。

则为浮肿喘咳也。

〔魏〕营卫。即阴阳之气也。阴气之旺。于阳气之衰。必相干凌。阳日益损。阴日益盛。

〔沉〕葶苈丸。但下水肿之标。不能除水之本。故但小瘥。而不尽彻。稍有食饮过度。肿复如前。

〔徐〕当攻击冲气令止。如痰饮门苓桂术甘汤是也。咳止。喘虽不治。而自愈矣。此乃病根甚深。不能骤除。

故须先去异病。则原病可治。故曰先治新病。病当在后。要知冲气咳喘等。皆新病也。病当在后。病字指水气言。然关元结寒。则又为水病之本矣。

案金鉴云。此条文义不属。不释。然今合数家之说而读之。则义略通。且世病水之人。多类此条证者。

安可措而不讲耶。浮咳二字。程注似未允。俟考。末二句。即首篇先治其卒病。后乃治其痼病之意。脉经注云。气击不去。言邪气不去。而元气反为药所击也。

风水脉浮。身重汗出恶风者。防己黄 汤主之。腹痛者。加芍药。

〔尤〕此条义。详痉湿 篇。虽有风水风湿之异。然而水与湿非二也。

案此条校之于痉湿 篇。唯湿作水为异耳。盖此后人误入者。附方所载。外台证治。的是本经之旧文。脉经。与外台同。可以证矣。

防己黄 汤方

(方见湿病中。)

风水恶风。一身悉肿。脉浮不渴。续自汗出。无大热。越婢汤主之。

〔沈〕此风多水少之证也。风多伤表。外应肌肉。内连及胃。故恶风一身悉肿。胃气热蒸。其机外向。不渴而续自汗出。无大热者。则知表有微热而为实也。故以麻黄通阳气而散表。石膏入胃。能治气强壅逆。

风化之热。甘草姜枣。以和营卫。若恶风者。阳弱而为卫虚。故加附子。录验加术。并驱湿矣。

〔尤〕脉浮不渴句。或作脉浮而渴。渴者热之内炽。汗为热逼。与表虚出汗不同。故得以石膏清热。麻黄散肿。

而无事兼固其表耶。

案大青龙汤。治伤寒烦躁。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治汗后汗出而喘。无大热。俱麻黄石膏。并用之剂。

而不言有渴。今验之。不论渴与不渴。皆可用。然此断云不渴者。义可疑也。以理推之。作而渴为是。下文黄汗之条。汗出而渴。脉经注云。一作不渴。而渴不渴。经有误错。是其明征也。

越婢汤方

(外台风水门。引古今录验云。此本仲景伤寒论方。云。里水越婢加术汤主之。案越婢名义。详伤寒论辑义。)

麻黄(六两) 石膏(半斤) 生姜(三两) 甘草(二两) 大枣(十五枚)

上五味。以水六升。先煮麻黄。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三升。分温三服。恶风者。加附子一枚。(炮)风水加术四两。(古今录验。)

外台风水门。煮法后云。咳肺胀。加半夏五合。洗。一服五合。又皮水门云。古今录验。皮水。越婢汤加术主之。

煮法后云。范汪同。本出仲景伤寒论。案据外台。风水加术四两。当作皮水。

〔魏〕恶风甚者。加附子一枚。而壮阳。正所以除湿。且用其流走之烈性。以治周身之肿。凡正阳所行之地。岂水湿之邪。可留之区乎。此亦不专治水。而水治之法也。加术治风水者。必风邪轻。而水气重。

但治其表。不足以行水。加术以助水之堤防。水由地中行而奏绩矣。(案据外台。原方只五味。盖加味法。编书者采录于古今录验。故注此四字。)

陈氏证治大还云。越婢汤。治脉浮在表。及腰以上肿。宜此发汗。兼治勇而劳甚。肾汗出。汗出遇风。

内不得入脏腑。外不得越皮肤。客于玄府。行于皮里。传为 肿。本之于肾。名曰风水。其症恶风一身悉肿。

脉浮不渴。续自汗出。风水症。少气时热。从肩背上至头汗出。苦渴小便黄。目下肿腹中鸣。身重难行。正卧则咳。烦而不能食。

巢源。妇人香港脚候云。若风盛者。宜作越婢汤加术四两。千金。越婢汤。治风痹脚弱方。

于本方中。加白术四两。大附子一枚。注云。胡洽方。

只五味。若恶风者。加附子一枚。多淡水者。加白术四两。

圣惠方。麻黄散。治风水。遍身肿满。骨节 疼。恶风脚弱。皮肤不仁。

于越婢加术附汤内。去甘草。加汉防己桑根白皮。

圣济总录。麻黄汤。治水气通身肿。

于本方中。加茯苓。

皮水为病。四肢肿。水气在皮肤中。四肢聂聂动者。防己茯苓汤主之。(外台。

引深师。聂聂。作集集。案聂聂。木叶动貌。十五难。厌厌聂聂。如循榆荚。)

〔沈〕此邪在皮肤而肿也。风入于卫。阳气虚滞。则四肢肿。皮毛气虚。受风而肿。所谓水气在皮肤中。邪正相搏。风虚内鼓。故四肢聂聂 动。是因表虚也。盖肺与三焦之气。同入膀胱。而行决渎。今水不行。则当使小便利。而病得除。故防己茯苓。除湿而利水。以黄 补卫而实表。表实而邪不能客。甘草安土而制水邪。桂枝以和营卫。又行阳化气而实四末。俾风从外出。水从内泄矣。

巢源。水分候云。水分者。言肾气虚弱。不能制水。令水气分散。流布四肢。故云水分。但四肢皮肤虚肿。聂聂而动者。名水分也。案此条证。据巢源。即水分也。

防己茯苓汤方

(外台。引深师。名木防己汤云。本出仲景伤寒论。)

防己(三两) 黄 (三两) 桂枝(三两) 茯苓(六两) 甘草(二两○外台有炙字)

上五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分温三服。(圣惠。治皮水一方。有桑根白皮。)

外台。范汪。水防己汤。疗肿患下水气。四肢肿聂聂动。

于本方中。加生姜芍药各二两。白术三两。

里水。越婢加术汤主之。甘草麻黄汤亦主之。(外台。引范汪。

里水作皮水。又云。皮水。一身面目悉肿。甘草麻黄汤主之。二方各为一条。案外台为是。)

〔鉴〕里字。当是皮字。岂有里水而用麻黄之理。阅者自知是传写之讹。皮水。表虚有汗者。防己茯苓汤。固所宜也。若表实无汗有热者。则当用越婢加术汤。无热者。则当用甘草麻当汤。发其汗。使水外从皮去也。

越婢加术汤方

(〔原注〕见上。于内加白术四两。又见中风中。)

甘草麻黄汤方

(外台。引范汪云。本出仲景伤寒论。)

甘草(二两) 麻黄(四两)

上二味。以水五升。先煮麻黄。去上沫。内甘草。煮取三升。温服一升。重覆汗出。不汗再服。慎风寒。

千金云。有人患气急。积久不瘥。遂成水肿。如此者众。

诸皮中浮水。攻面目身体。从腰以上肿。皆以此汤发汗。悉愈方。(即本方。)

济生云。有人患气促。积久不瘥。遂成水肿。服之有效。但此药发表。老人虚人。不可轻用。更宜详审。

水之为病。其脉沉小。属少阴。浮者为风。无水虚胀者为气水。发其汗即已。脉沉者。宜麻黄附子汤。浮者宜杏子汤。(气水下。魏添一病字。)

〔鉴〕为气水之气字。当是风字。若是气字。则无发汗之理。且通篇并无气水之病。水之为病。其脉沉小。属少阴水也。今脉不沉小而浮。浮者为风。非少阴水也。若无水虚胀者。为风水也。风水发其汗即已。

风水脉沉者。宜麻黄附子汤汗之。脉浮者宜杏子汤汗之。

案魏气水之下。添一病字。气下为句云。无水虚胀者。所病不在水。乃气虚散漫。更不宜发汗。尤亦为气作句。以水字接下句云。无水而虚胀者。则为气病。不可发汗。水病发其汗则已。今考文义。殊不相协。又圣惠论。有气水肿。与本条所言自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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敖氏伤寒金镜录 元 杜本 原序 伤寒一症。传变不常。有本传、越经传、巡经传、巡经得度传、误下传、表里传、上行传、顷刻之间。生死系焉。 可以寄人死生者。惟医焉耳矣。夫何脉理玄妙。七表八里九道。形似难辨。此庸医所以接踵而杀人者多也。元、若敖氏抱独见之明。着《金镜录》一书。只以舌证。不以脉辨。其法浅而易知。试而辄效。诚千载不偶之秘书也。惟黑舌之症。 稍有未尽。如舌之黑而紫、黑而湿润、黑而濡滑、黑而柔软、皆寒症也。黑而肿、黑而焦、黑而干涩、黑而卷缩、黑而坚硬、黑而芒刺、黑而拆裂、皆热症也。学医者推类以尽其余。则庶几矣。予在南都。偶得此书。深珍重之。后会副宪笃斋汤
八十一难经
八十一难经 西汉 扁鹊 从一难至二十二难论经脉 一难 一难曰:十二经皆有动脉,独取寸口,以决五脏六腑死生吉凶之法,何谓也?然:寸口者,脉之大会,手太阴之脉动也。 人一呼,脉行三寸,一吸脉行三寸,呼吸定息,脉行六寸。人一日一夜,凡一万三千五百息,脉行五十度,周于身。漏水下百刻,荣卫行阳二十五度,行阴亦二十五度,为一周也。故五十度复会于手太阴。寸口者,五脏六腑之所终始,故法取于寸口也。 从一难至二十二难论经脉 二难 二难曰:脉有尺寸,何谓也?然:尺寸者,脉之大要会也。 从关至尺,是尺内,阴之所治也:从关至鱼际,是寸口内,阳之所治也。 故分寸为尺,分尺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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