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内经灵枢集注
30 万字 · 约 14 小时 8 分钟 · 25 / 38
30 万字 · 约 14 小时 8 分钟 · 25 / 38
会员可开白话 · 医书只译文义
与人迎寸口之气。大小浮沉等者。此脏腑之形气俱病。故为难已。病之在脏。沉而大者。此阴病见阳脉。故为易已。是以小则为逆病在腑浮而大者。阳病在外。
故其病易散也。人迎主外。是以人迎盛坚者伤于寒。病因于外也。气口主中。是以气口盛坚者伤于食。
病因于内也。人迎气口。主脏腑阴阳之气。故候其两脉。而外内之病皆在焉。
雷公曰。以色言病之间甚奈何。黄帝曰。其色粗以明。沉夭者为甚。其色上行者病益甚。其色下行如云彻散者病方已。五脏各有脏部。有外部。有内部也。色从外部走内部者。其病从外走内。其色从内走外者。其病从内走外。病生于内者。先治其阴。后治其阳。反者益甚。其病生于阳者。先治其外。
后治其内。反者益甚。
朱永年曰。此察其色。而知病之间甚外内也。粗明主阳。沉大主阴。阴阳交见。故为病甚。夫色乃五脏五行之气。从内而出。自下而上。以见于面。其色上行者。病气方殷。故为益甚。夫地气升而为云。
得天气降而彻散。故病方已也。脏部。脏腑之分部也。五脏次于中央为内部。六腑挟其两侧为外部。色从外部走内部者。外因之病。从外走内也。其色从内走外者。内因之病。从内走外也。盖腑为阳而主外。
脏为阴而主内也。故病生于内者。先治其阴。后治其阳。反者益甚。其病生于阳者。先治其外。后治其内。反者益甚也。
其脉滑大以代而长者。病从外来。目有所见。志有所恶。此阳气之并也。可变而已。
承上文而言气分之病。并于血脉也。上文之所谓阴阳外内者。病在气也。故脉见于气口。色见于明堂。若气并于血。则脉见寸关尺之三部。而色见于目矣。滑者。寒水之象。大者。暑热之象。代者。湿土之象。长者。风木之象。此外因风寒暑湿之气。并于血脉而见此胗。故曰以代。曰而长。谓或滑大。或代或长。皆病从外来。非四气之同并。而同见此脉也。目有所见者。色见于目也。志有所恶者。五脏之神志。有所不安也。此阳气之并也可变而已。谓先治其外后治其内。使之通变于外而病可已也。
雷公曰。小子闻风者。百病之始也。厥逆者。寒湿之起也。别之奈何。黄帝曰。常候阙中。薄泽为风。冲浊为痹。在地为厥。此其常也。各以其色言其病。
地者。面之下部。名地阁也。风乃天气。故常候于阙庭。寒湿者地气。故候在地部。风乃阳邪。故其色薄泽。寒湿者阴邪。故其色冲浊。此承上启下之文。言风寒湿邪。可并于脉中。可入于脏腑。而为卒死之不救。故邪风之至。疾如风雨。而为百病之长。故善治者治皮毛。其次治肌肤。其次治筋脉。
其次治脏腑。治脏腑者。半死半生也。是以医者当明于分部。审察外内。用阴和阳。用阳和阴。勿使邪入于脏而成不救。斯谓之良工。而万举万当也。朱永年曰。气并于脉。则血脉传溜。大气入脏。不可以致生。盖邪在血脉。尚可变而已。已入于脏。不亦晚乎。是故圣人之教人。察色辨脉。盖欲其不治已病而治未病。不治已乱。治未乱也。倪冲之曰。扁鹊望见桓侯之色。正欲其治未病也。所谓未病者。病未传溜于深隧也。
雷公曰。人不病卒死。何以知之。黄帝曰。大气入于脏腑者。不病而卒死矣。雷公曰。病小愈而卒死者。何以知之。
黄帝曰。赤色出两颧。大如拇指者。病虽小愈。必卒死。黑色出于庭。大如拇指。必不病而卒死。
此承上文而言外因内因之病。并于血脉而入脏者。皆为卒死也。大气入脏者。外淫之邪。入于脏腑。故不病而卒死矣。不病者。无在外之形证也。病小愈而卒死者内因之病。脏腑相乘也。赤色出两颧。黑色出于庭。即下文之所谓肾乘心。心先病。肾为应。色皆如是。盖赤者火之色。黑者水之色也。小愈者。水济其火也。卒死者。水淫而火灭也。盖五行之气。制则生化。淫胜则绝灭矣。夫病在气者。其色散而不聚。
乘于脉中者。其色聚而不散。大如拇指者。血脉之聚色也。肾脉注胸中。上络心。赤色出两颧者。肾上乘心。而心火之气外出也。黑色出于庭者。肾乘心而心先病。肾为应而亦随之外出。故色皆如是。
皆如是者。色皆如拇指也。盖脏者藏也。五色之见于面者。五脏之气。见于色也。聚色外见者。脏真之外泄也。倪冲之曰。水上乘心。则心先病。故曰病。曰小愈。肾气上乘。则自虚其本位矣。复为后应而上出。故不病而卒死。不病者。不为他脏所乘而自脱也。
朱永年曰。五行之气。有相生。有承制。制则生化。胜制太过。则绝灭矣。故病之小愈者。制则生化也。小愈而卒死者。胜制太过也。举心肾而五脏皆然。高士宗曰。庭者天庭也。水通于天。上下环转。黑色出于庭。乃水归于天。而无施转之机矣。在人则卒死。在天为混 。
雷公再拜曰。善哉。其死有期乎。黄帝曰。察色以知其时。雷公曰善乎。愿卒闻之。黄帝曰。庭者。首面也。阙上者。咽喉也。阙中者。肺也。下极者。心也。直下者。肝也。肝左者。胆也。下者。
脾也。方上者。胃也。中央者。大肠也。挟大肠者。肾也。当肾者。脐也。面王以上者。小肠也。面王以下者。膀胱子处也。颧者。肩也。颧后者。臂也。臂下者。手也。目内 上者。膺乳也。挟绳而上者。背也。循牙车以下者。股也。中央者。膝也。膝以下者。胫也。当胫以下者。足也。巨分者。股里也。巨屈者。膝膑也。此五脏六腑肢节之部也。各有部分。有部分。用阴和阳。用阳和阴。当明部分。万举万当。能别左右。是谓大道。男女异位。故曰阴阳。
察色以言其时者。察五脏五行之色。以知所死之时也。如赤色出于两颧者。所死之期。其日壬癸。其时夜半也。黑色出于庭而死者。其日戊己。其时辰戌。丑未时也。脏腑各具五行之色。各有所主之部。故当明其部分。用阴和阳。用阳和阴。阴阳和调。万举万当矣。左右者。阴阳之道路。阳从左。阴从右。能别左右。是谓天地之大道。男子之色。从左而右。女子之色。从右而左。男女异位。故曰阴阳。倪冲之曰。男从左。女从右。气之顺也。顺则散。如男从右。女从左。气之逆也。逆则聚。
聚则有胜克绝灭之患。此节论内因之色。有阴阳左右死生逆顺之分。
审察泽夭。谓之良工。沉浊为内。浮泽为外。黄赤为风。青黑为痛。白为寒。黄而膏润为脓。赤甚者为血。痛甚为挛。寒甚为皮不仁。五色各见其部。察其浮沉。以知浅深。察其泽夭。以观成败。
察其散抟。以知远近。视色上下。以知病处。积神于心。以知往今。故相气不微。不知是非。属意勿去。
乃知新故。色明不粗。沉夭为甚。不明不泽。其病不甚。
此言审察其色。以知外因之病也。沉浊为内。浮泽为外。谓外因之病。从外而内。察其色之浮沉。
则知病之外内也。风乃天之阳邪。故色见黄赤。痛为阴痹。故色见青黑。色白为寒。色黄而膏润为痈脓。
赤甚者为留血。痛在筋骨。故甚则为拘挛。寒伤皮肤。故甚为皮不仁。此外因之邪。见于五色。而各见其部。察其色之浮沉。以知病之浅深。察其色之泽夭。以观人之成败。察其色之散抟。以知病之远近。
视其色之上下。以知病之所在。夫色脉者。上帝之所贵。先师之所传也。上古使僦贷季理色脉而通神明。
合之四时五行。八风六合。不离其常。
是以积神于心。然后以知往古来今。故相气不微。不知是非。属意勿去。乃知新故。若色明不粗。而反见沉夭者。其病为甚。其色虽不明泽。而不沉夭者。其病不甚。盖外因之病。宜从外散。而不宜内入也。
其色散驹驹然未有聚。其病散而气痛。聚未成也。肾乘心。心先病。肾为应。色皆如是。
此复申明内因之病。有聚散死生之别。夫脏病之散而不聚。则其色散如驹驹然而病未有聚也。若抟聚于脏。血脉相乘。则见抟聚之色。而为卒死之病矣。驹驹然者。如驹之过隙。行而不留者也。其色行散。故病未有聚也。夫气伤痛。其病散于气分而痛者。聚未成于血脉也。若脏病不出于气分。如肾乘心则心先病。而抟聚之赤色。出于两颧。大如拇指矣。肾即为应。而黑色出于庭。亦大如拇指矣。此藏邪聚于脏。从血脉相乘。故色皆如是之聚而不散也。金匮要略云。血气入脏即死。入腑即愈。非为一病。百病皆然。
在外者可治。入里者即死。男子色在于面王。为小腹痛。下为卵痛。其圜直为茎痛。高为本。下为首。狐疝阴之属也。女子在于面王。为膀胱子处之病。故为痛。抟为聚。方圆左右。各如其色形。其随而下至胝为淫。有润如膏状。为暴食不洁。左为左。右为右。其色有邪。聚散而不端。面色所指者也。(圜圆同邪斜同)
此言外因之病色。见于腑部者。其病在腑。色虽抟聚。非死征也。面王以上者。小肠也。面王以下者。膀胱子处也。故男子色见于面王。为小腹痛。其圆直为茎痛。夫外因之病。从外而内。其色从上而下。
故以高为本。下为所行之首。其病乃在下。狐疝阴 之属也。女子色见于面王。为膀胱子处之病。男女之病。散在气分则为痛。
抟于血分则为聚。夫狐疝阴 之属。乃有形之证。其形之或方或圆。或左或右。各如其色形。盖病聚于内。则见聚色于外。形方则色方。形圆则色圆。此病形而不病脏。虽有聚色。非死色也。此五脏六腑。各有部分。有外内。能明乎部分。知其外内。万举万当矣。胝者。面王之下部也。其面王之色。
随而下至胝者。主有淫浊之证。其色润如膏状者。为暴食不洁之物。盖腑为阳而主外。主受纳水谷。
传导糟粕。是以或外受风寒。或内伤饮食。皆为病腑。而色见于腑部也。色见于左。则为病在左。色见于右。则为病在右。其所见之色。或聚或散。皆斜而不端。其抟聚之面色。所谓如指者也。夫血脉传溜。大邪入脏则为卒死。今腑病而为狐疝阴 之属。因邪抟而为聚病。故见其聚色。非入脏之死征也。
色者青黑赤白黄。皆端满。有别乡。别乡赤者。其色赤大如榆荚。在面王为不日。
此言色之抟聚而端满者。乃大气入脏。而为卒死矣。青黄赤白黑。五脏五行之色也。别乡者。如小肠之部在面王。而面王者。乃心之别乡也。胆之部在肝左。胆部者。肝之别乡也。大如榆荚者。血分之聚色。即如拇指之状也。不日者。不终日而卒死也。此言五脏之病色。见于本部。五脏之死色。见于别乡。如心受外淫之邪而卒死者。其色见于面王。心受内因之病而卒死者。其色出于颧。皆非心脏之本部。但在脏者。其色端满而不斜。在腑者。其色斜而不端。此脏腑死生之有别也。高士宗曰。脏真藏于内。绝则从腑而脱于外。故色见于腑部。
其色上锐首空上向。下锐下向。在左右如法。
此承上文以申明端邪之色状也。锐、尖也。空、虚也。其色上行者。上锐首虚。浮而上行。其色下行者。下锐首虚。浮而下行。盖病从内而外者。其本在下。其首在上。病从外而内者。其本在上。
其首在下。是以本沉实而首虚浮。此端满之色状也。有邪而不端者。其本在左。其首向右行。其本在右。
其首向左行。皆如上锐首空。下锐首空之法。此病在腑而抟为聚之聚色也。朱永年曰。榆荚上下皆锐。
但虚浮者。其锐形外见。所沉之本。不见其锐形也。故曰察其浮沉。以知浅深。
以五色命脏。青为肝。赤为心。白为肺。黄为脾。黑为肾。肝合筋。心合脉。肺合皮。脾合肉。肾合骨也。
此总结五脏各具五色。而各有外内之形层也。上文言赤色出于两颧。黑色出于庭。赤色在面王。
此心肾之色也。若以五色命脏。则五脏各有五者之色矣。至于肩臂膺背膝胫手足之部。俱各有五脏所合之皮脉肉筋骨。视其五色。则知病在内之五脏。在外合之形层。此五脏内合五行。外见五色。若外因风寒暑湿之邪。而见于色者。六气之应于色也。倪冲之曰。病五脏于内。则外见五色。邪中外合之皮脉肉筋骨。则内入于五脏。此外内出入之道也。按病传章曰。血脉传溜。大邪入脏。可以致死。不可以致生。帝曰。大气入脏奈何。伯曰。病先发于心。一日而之肺。三日而之肝。盖血脉传溜。故先发于心。若邪中皮而内入。则先发于肺矣。夫邪从形层次第而入于内者。先皮毛而肌腠。腠而络。络而脉。脉而经。经而腑脏。此邪在外之皮脉。即中内合之五脏。故曰人不病而卒死。谓不病在外之形层。
而即入于脏也。
卷六
论勇第五十
黄帝问于少俞曰。有人于此。并行并立。其年之长少等也。衣之浓薄均也。卒然遇烈风豪雨。
或病或不病。或皆病或皆不病。其故何也。少俞曰。帝问何急。黄帝曰。愿尽闻之。少俞曰。春青风。
夏阳风。秋凉风。冬寒风。凡此四时之风者。其所病各不同形。黄帝曰。四时之风。病患如何。少俞曰。黄色薄皮弱肉者。不胜春之虚风。白色薄皮弱肉者。不胜夏之虚风。青色薄皮弱肉。不胜秋之虚风。赤色薄皮弱肉。不胜冬之虚风也。黄帝曰。黑色不病乎。少俞曰。黑色而皮肤肉坚。固不伤于四时之风。其皮薄而肉不坚。色不一者。长夏至而有虚风者病矣。其皮浓而肌肉坚者。长夏至而有虚风不病矣。其皮浓而肌肉坚者。必重感于寒。外内皆然乃病。黄帝曰善。
朱永年曰。上章论五脏之气见于色。而分别于明堂。此论五脏之气充于形而审其虚实。盖皮肤肌腠之间。五脏元真之所通会。是以薄皮弱肉。则脏真之气虚矣。五脏之气虚。则不能胜四时之虚风矣。
虚风者。虚乡不正之邪风也。黑者。水之色。论肾气之浓薄也。不伤于四时之风者。谓土旺于四季也。
不病长夏之风者。谓土主于长夏也。设有皮浓肉坚。而伤于四时之风者。必重感于寒也。夫在地为水。
在天为寒。肾为水脏。上应天之寒气。是以色黑而皮浓肉坚之为病者。必重感于寒。外内皆然乃病。
谓外受天之寒邪。内伤肾脏之水气。此言人之五脏与天之六气相合。是以五色之薄弱者。不能胜四时之风气也。倪冲之曰。五变章论形之浓薄坚脆。此章论形中之气。有强弱之不同。
黄帝曰夫人之忍痛与不忍痛者。非勇怯之分也。夫勇士之不忍痛者。见难则前。见痛则止。夫怯士之忍痛者。闻难则恐。遇痛不动。夫勇士之忍痛者。见难不恐。遇痛不动。夫怯士之不忍痛者。见难与痛。目转面 。恐不能言。失气惊。颜色变化。乍死乍生。余见其然也。不知其何由。愿闻其故。
少俞曰。夫忍痛与不忍痛者。皮肤之浓薄。肌肉之坚脆。缓急之分也。非勇怯之谓也。
倪冲之曰。此言形气之有别也。夫忍痛与不忍痛者。因形之浓薄坚脆也。勇怯者。气之强弱也。
上节论因形而定气。此论形气之各有分焉。盖形舍气。气归形。形气之可分可合而论者也。
黄帝曰。愿闻勇怯之所由然。少俞曰。勇士者。目深以固。长冲直扬。三焦理横。其心端直。其肝大以坚。其胆满以傍。怒则气盛而胸张。肝举而胆横。 裂而目扬。毛起而面苍。此勇士之由然者也。
黄帝曰。愿闻怯士之所由然。少俞曰。怯士者。目大而不减。阴阳相失。其焦理纵。 短而小。肝系缓。其胆不满而纵。肠胃挺。胁下空。虽方大怒。气不能满其胸。肝肺虽举。气衰复下。故不能久怒。
此怯士之所能然者也。
朱永年曰。此言勇怯者。本于心之端小。气之盛衰。肝胆之强弱也。目深以固。长冲直扬。肝气强也。理者。肌肉之纹理。乃三焦通会之处。三焦理横。少阳之气壮而胆横也。其心端直。自反而缩也。
肝大以坚。脏体之坚大也。胆满以傍。胆之精汁。充满于四旁。此肝胆之形质壮盛也。气盛而胸张。气之盛大也。肝举胆横。 裂毛起。肝胆之气强也。夫心者。君主之官。神明出焉。肝者。将军之官。谋虑出焉。胆者。中正之官。决断出焉。是以心直气壮。肝举胆横。此勇士之所由然者也。目大不减者。
目虽大而不深固也。阴阳相失者。血气不和也。焦理纵者。三焦之理路纵弛也。 短而小者。心小而下也。肝系缓。胆不满。肠胃缓。胁下空。肝胆之体质薄也。夫肺主气。气不能满其胸。故虽方大怒。肝肺虽举。气衰复下。此怯士之所由然者也。
黄帝曰。怯士之得酒。怒不避勇士者。何脏使然。少俞曰。酒者水谷之精。熟谷之液也。其气悍。其入于胃中。则胃胀。气上逆满于胸中。肝浮胆横。当是之时。固比于勇士。气衰则悔。与勇士同类。不知避之。名曰酒悖也。
朱氏曰。此复申明人之勇怯。本于气之弱强。气之壮盛。由胃腑水谷之所生也。酒者。水谷之精。熟谷之液也。其气 悍。故能助气之充满。而使肝胆浮横。然酒散则气衰。气衰则悔矣。故善养乎气者。饮食有节。起居有常。则形气充足矣。暴喜伤阳。暴怒伤阴。和其喜怒。则阴阳不相失矣。
形气壮盛。虽遇烈风豪雨。无由入其腠理。而况四时之虚风乎。倪氏曰。气之敢勇。本于心之端直。肝之大坚。胆之汁满。是气生于形也。气满胸中。而使肝浮胆横。是形本乎气也。形不离乎气。气不离乎形。此天之生命。所以立形定气。以观人之寿夭者也。高士宗曰。怯士之得酒。与勇士同类。即虽方大怒。肝肺举而气衰。复下相同。盖因酒因怒以壮其气。酒散气衰。则复怯矣。故无暴其气。此善养乎大勇者也。
卷六
背俞第五十一
黄帝问于岐伯曰。愿闻五脏之俞出于背者。岐伯曰。背中大俞。在杼骨之端。肺俞在三焦之间。
心俞在五焦之间。膈俞在七焦之间。肝俞在九焦之间。脾俞在十一焦之间。肾俞在十四焦之间。皆挟脊相去三寸所。则欲得而验之按其处。应在中而痛解。乃其俞也。灸之则可。刺之则不可。气盛则泻之。虚则补之。以火补者。毋吹其火。须自灭也。以火泻者。疾吹其火。傅其艾。须其火灭也。
倪冲之曰。五脏六腑之俞。皆在于背。帝只问五脏之俞者。脏腑雌雄相合。论地之五行也。焦、椎也。在脊背骨节之交。督脉之所循也。大杼在第一椎端之两旁。肺俞在三椎之间。心俞在五椎之间。膈俞在七椎之间。肝俞在九椎之间。脾俞在十一椎之间。肾俞在十四椎之间。皆挟脊相去三寸所。
左右各间中行一寸五分也。按其俞。应在中而痛解者。太阳与督脉之相通也。是以问五脏之俞。而先言大杼者。乃项后大骨之端。督脉循于脊骨之第一椎也。问五脏而言七焦之膈俞者。五脏之气。皆从内膈而出。故曰七节之旁。中有小心。中膈者。皆为伤中。其病虽愈。不过一岁必死。夫五脏之俞皆附于足太阳之经者。膀胱为水府。地之五行。本于天一之水也。按、太阳之经而应于督脉者。太阳寒水之气。督脉总督一身之阳。阴阳水火之气交也。灸之则可者。能启脏阴之气也。刺之则不可者。中心者环死。中脾者五日死。中肾者七日死。中肺者五日死。盖逆刺其五脏之气。皆为伤中。非谓中于脏形也。以火补之者。以火济水也。以火泻之者。艾名冰台。能于水中取火。能启发阴脏之气。故疾吹其火。即傅上其艾。以导引其外出也。朱氏曰。太阳之上。寒水主之。是以标阳而本寒。秉水火阴阳之气者也。督脉环绕于周身之前后。从阴而上行者。循阴气。别绕臀。上股内后廉。贯脊属肾。从阳而下行者。与太阳起于目内 。上额交巅。入络脑。还出别下项。挟脊抵腰中。下循膂络肾。是督脉环绕于前后上下。而属络于两肾者也。天一生水。地二生火。此太极始分之阴阳。人秉先天之水火。化生五行以成此形。是以五脏之俞。皆本于太阳。而应于督脉也。
卷六
卫气第五十二
黄帝曰。五脏者。所以藏精神魂魄者也。六腑者。所以受水谷而化行物者也。其气内于五脏。
而外络支节。其浮气之不循经者为卫气。其精气之行于经者为营气。阴阳相随。外内相贯。如环之无端。亭亭淳淳乎。孰能穷之。然其分别阴阳。皆有标本虚实。所离之处。能别阴阳十二经者。
知病之所生。候虚实之所在者。能得病之高下。知六腑之气街者。能知解结契绍于门户。能知虚实之坚软者。知补泻之所在。能知六经标本者。可以无惑于天下。
此章论营行脉中。卫行脉外。然经脉皮肤之血气。外内出入。阴阳相贯。环转之无端也。其气者。谓水谷所生之营卫。内荣于五脏。以养精神魂魄。外络于支节。以濡筋骨关节。此言脏腑阴阳十二经脉之外内也。其浮气之不循经者为卫气。其精气之行于经者为营气。谓营行脉中。卫行脉外。
各走其道。交相逆顺而行者也。阴阳相随。外内相贯。谓脉内之血气。出于脉外。脉外之气血。贯于脉中。阴阳相随。外内出入。如环无端。莫知其纪也。合天地之亭毒。乃阴阳之化淳。亭亭淳淳。
孰能穷之。然其分别阴阳。皆有标本虚实所离之处。盖以经脉所起之处为本。所出之处为标。虚实者。
谓血气出于气街。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