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藏 · 传记
宋元学案
166 万字 · 约 78 小时 54 分钟 · 50 / 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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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可开白话
乃秋祭,享当在夏,故尝以配享,亦春夏对举秋冬而言。特礿者,天子春祭,时物不备,故每庙特祭。夏物稍成,秋物大成,冬物毕成,故褅、尝、烝皆合祭群主于祖庙也。礿植,即特礿也。「一犆一祫」,本谓今岁犆则来岁袷,袷之明年又犆,张子主「不王不褅」而言,故谓一祭特一祫而已。尝祫、烝祫,则皆如天子之合祭。此夏。、殷之制也。
庶子不祭祖,(不止言王考而已。)明其宗也;(明宗子当祭也。)不祭祢,(以父为亲之极甚者,故又发此文。)明其宗也。庶子不为长子斩,不继祖与祢故也。(此以服言,不以祭言,故又发此条。)
高忠宪曰:适士立二庙,祭祢及祖。若兄弟二人,一嫡一庶,而俱为适士,其庶子止得立祢庙,不得立祖庙而祭祖者,明其宗有所在也。若庶子非适士,或未仕,则虽祢庙亦不得立,故不得祭祢,明其宗之有所在也。有事则具牲物,禀宗子而祭之。庶子不为己之长子服斩者,以己非继祖之宗,又非继祢之宗,则长子非祖父之正统,不敢如宗子斩其长也。
「庶子不祭殇与无后者,」注:「不祭殇者,父之庶。盖以殇未足语世数,特以己不祭祢,故不祭之。」「不祭无后者,祖之庶也」,虽无后,以其成人,备世数,当祔祖以祭之,己不祭祖,故不得而祭之也。「祖庶之殇,则自祭之也,」言庶孙则得祭其子之殇者,以己为其祖矣,无所祔之也。「凡所祭殇者惟适子」,此据《礼》天子下祭殇五,皆适子适孙之类。故知凡殇非适,皆不当特祭,惟当从祖祔食。无后者,,谓昆弟诸父殇与无后者,如祖庙在小宗之家,祭之如在大宗。(见《曾子问》注。)
高忠宪曰:殇与无后,皆从祖祔食者也。己为父子庶子,不得立父庙,故不得自祭其殇子,己为祖之庶孙,不得立祖庙,故不得祭无后之兄弟,皆具牲物而宗子主其礼者也。祭祖庶之殇者,以己为祖庶孙,而或庶子之所生之殇,则己亦为祖矣,无所祔食,故自祭之。祭殇惟适子者,适子有庙,得特祭也。《祭法》曰:「天子下祭殇五,诸侯三,大夫二。」以尊祭卑,故曰下祭。五,谓适子、适孙、适曾孙、适玄孙、适来孙。《曾子问》曰:「凡殇与无后者,祭于宗子之家。」郑氏注曰:「凡祖庙在小宗之家,祭之亦然。」小宗者,别子之庶子,以庶子所生之长子乃小宗子也;大宗者,次适为别子,别子所生之子为大宗子也。
殷而上七庙,自祖考而下五,并远庙为祧者二,无不迁之太祖庙。至周有百世不毁之祖,则三昭三穆。四为亲庙,二为文、武二世室,并始祖而七。诸侯无二祧,故五;大夫无不迁之祖,则一昭一穆,与祖考而三,故以祖考通谓为太祖。若祫,则请于其君,,并高祖干祫之,(干祫之,不当祫而特祫之也。)孔注「王制谓周制」,亦粗及之而不详尔。
刘近山曰:殷而上,谓成汤以前为天子者,其庙制则七也。祖考,始祖也;而下为高、曾、祖、祢四亲庙也。远庙为祧者二,则高祖之父祖当递迁者,其生所藏之庙也。皆无不迁之太祖庙。至周始有百世不毁之祖祢,四为亲庙,二为文、武世室,并后稷始封之祖而七。曰世室者,不毁之名。其祧,则先公之迁主藏于太祖后稷之庙,先王之迁主藏于文、武世室,群穆于文,群昭于武也。诸侯无二祧,无高祖以上之祧庙也。五,谓高、曾、祖、祢及始祖也。祫,谓合祭。请于其君,并高祖干祫之者,诸侯五庙,其祫固及其始祖矣;大夫三庙,有大事不敢私自举行,必省问于君而君赐之,乃得行焉。而其合也,亦上及于高祖。干者,自下干上之义,以卑行尊者之礼也。
「铺筵设同几」,疑左右几一云。交鬼神异于人,故夫妇而同几,求之或于室,或于祊也。
高忠宪曰:《祭统》曰:「铺筵设同几,为依神也。诏祝于室而出于祊,此交神明之道也。」筵,席也;几,所凭以为安。同几,夫妇共一几。盖人生则形体异,故夫妇之伦在有别;死则精气无间,故曰交鬼神异于人。庙门谓之祊,设祭在门外之西旁,故因名为祊。言不知神于彼飨之乎,于此飨之乎,无方以求之也。
祭社稷、五祀、百神者,以百神之功报天之德尔。故以天事鬼神,事之至也,理之尽也。
刘近山曰:社,土神;稷,谷神。五祀,门、行、户、、中溜。百神,如日月、星辰、山川、丘陵之类。祭虽以百神之功,而实报天之德。百神而曰天,以见百神无非天也。故以事天之道事鬼神,则事之极而理之尽也。
「天子因生以赐姓,诸侯以字为谥」,盖以尊统上、卑统下之义。
朱子曰:姓是大总脑处,氏是后来分别处。如鲁本姬姓,其后有孟氏、季氏,同本姬姓而氏不同。「诸侯以字为谥」,窃恐「谥」本「氏」字,传写之讹。如舜生妫汭,武王遂赐胡公满为妫姓,即因生赐姓也。郑之国氏本子国之后,驷氏本子驷之后,即以字为氏,因以为族也。「尊统上」者,天子以生赐姓,统诸侯;「卑统下」者,诸侯以字分族,统大夫也。
天子因生以赐姓,难以命于下之人,亦尊统上之道也。
据《玉藻》,疑天子听朔于明堂,诸侯则于太庙,就藏朔之处告祖而行。
方氏曰:天子听朔于南门,示受之于天;诸侯听朔于太庙,示受之于祖。原其所自也。
「受命祖庙,作龟祢官」,次序之宜。
高忠宪曰:《郊特牲》言卜郊之事也。告于祖庙而行事,尊祖也;用龟以卜而于祢宫,亲考也。
「公之士及大夫之众臣为众臣,公之卿大夫、卿大夫之室老及家邑之士为贵臣。」上言公士,所以别士于公者也;下言室老、士,所以别士于家者也。众臣不以杖即位,疑义与庶子同。
高忠宪曰:《仪礼丧服》谓公士、大夫之众臣为其君布带绳履。公之士为公之众臣,公之卿大夫为公之贵臣;卿大夫之室老及家邑之士为卿大夫之贵臣,其余为卿大夫之众臣。室老,家相之老;家邑之士,即家相。众臣之与贵臣,犹庶子之于嫡子。《礼》「庶子不以杖即位」,谓父母之丧,嫡子则执杖进阼阶哭位,庶子至中门外则去之矣。众臣之不以杖即位,其义疑与此同也。
适士,疑诸侯荐于天子之士及王朝爵命之通名。盖三命方受位天子之朝,一命再命受职受服者,疑官长自辟除,未有位于王朝,故谓之官师而己。
刘近山曰:适士,诸侯之上士也。盖诸侯荐于天子,三命方受位于王朝。若一命受职、再命受服者,皆诸侯之官长自辟除,未有位王朝,故谓之官师而已。谓但为一官之长,非若适士为王朝爵命之通名也。
「小事则专达」,盖得自达于其君,不俟闻于长者,《礼》所谓达官者也。所谓达官之长者,得自达之长也;所谓官师者,次其长者也。然则达官之长必三命而上者,官师则中士而再命者,庶士则一命为可知。
赐官,使臣其属也。
高忠宪曰:《周礼》九仪之命,六命赐官,使得以臣其属也。
祖庙未毁,教于公宫,则知诸侯于有服族人,亦引而亲之如家人焉。
「下而饮」者,不胜者自下堂而受饮也。其争也,争为谦让而已。
百家忆姜定庵先生问「君子无所争」章,先遗献曰:「《射义》云:『事之尽礼乐而可数为,以立德行者,莫如射,故圣王务焉。』是射者,所以教让者也。『君子无所争』无从而见,而见之于射。『揖让而升,下而饮』,皆无争之事也。凡所以为此者,尽争欲为君子耳!若谓『惟于射而后有争』,在射既不见有争之事,岂两耦心竞,各不相下与﹖如是何以观德﹖」与此「争为谦让」意合。
君子之射,以中为胜,不必以贯革为胜。侯以布,鹄以革,、其不贯革而坠于地者,中鹄为可知矣,此「为力不同科」之一也。
「知死而不知生,伤而不吊。」畏、压、溺可伤尤甚,故特致哀死者、不吊生者以异之,且「如何不淑」之词无所施焉。
博依,善依永而歌乐之也;杂服,杂习于制数服近之文也。
《春秋》,大要天子之事也,故曰:「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
「苗而不秀者」,与下文「不足畏也」为一说。
干称篇第十七
凡可状,皆有也;凡有,皆象也;凡象,皆气也。气之性本虚而神,则神与性乃气所固有,此鬼神所以体物而不可遗也。(舍气,有象否﹖非象,有意否﹖)
沈毅斋曰:天地附于气,则由地以上皆天气也。苍苍者,极远之色耳。然人涵育于天地之中,其呼吸假天气以为消息,犹鱼之在水而不知也。吾之气即天之气尔,宁有不相为流通者乎!
至诚,天性也;不息,天命也。人能至诚,则性尽而神可穷矣;不息,则命行而化可知矣。学未至知化,非真得也。
高忠宪曰:天性无妄,天命不已。性即神,命即化。故至诚无息,而性命、神化一以贯之矣。何以能诚﹖妄复于无妄而已!
有无虚实通为一物者,性也。不能为一,非尽性也。饮食男女皆性也,是乌可灭!然则有无皆性也,是岂无对﹖庄、老、浮屠为此说久矣,果畅真理乎﹖
天包载万物于内,所感所性,乾坤、阴阳二端而已。无内外之合,无耳目之引取,与人物蕞然异矣。人能尽性知天,不为蕞然起见,则几矣。
高忠宪曰:所感,气也、化也;所性,理也、神也。无内外之合,无心也;无耳目之引取,无形也;与人物蕞然之小者异矣。不为蕞然起见,无我也。
有无一,内外合,(庸圣同。)此人心之所自来也。若圣人,则不专以闻见为心,故能不专以闻见为用。无所不感者虚也,感即合也,咸也。以万物本一,故一能合异;以其能合异,故谓之感。若非有异,则无合。天性,乾坤、阴阳也。二端,故有感;本一,故能合。天地生万物,所受虽不同,皆无须臾之不感,所谓性即天道也。
高忠宪曰:有无一,内外合,此人之所自来,盖太虚之□□也。人病其以耳目见闻累其心,故思尽其心者,必知心所自来而后能。圣人惟不专以闻见为心,故能不专以闻见为用,所谓「德性所知,不萌于见闻」也。不以耳目见闻累其心,虚之极也。虚,故无所不感。所以有感者,以其合异;所以能合者,以其本一。乾坤、阴阳,一物而两体。两体,故有感;一物,故能合。天地无须臾之不感,万物亦然。在万物为性,在造化为天道,性即天道也。
感者性之神,性者感之体。(在天在人,其究一也。)惟屈伸、动静、终始之能一也,故所以妙万物而谓之神,通万物而谓之道,、体万物而谓之性。
高忠宪曰:感者性之妙用,性者感之本体。屈伸、动静、终始之能一,两体而一物也。神也,道也,性也,一而已矣。
至虚之实,实而不固至静之动,动而不穷。实而不固,则一而散;动而不穷,则往且来。
性通极于无,气其一物尔;命禀同于性,遇乃适然焉。人一己百,人十己千,然有不至,犹难语性,可以言气。行同报异,犹难语命,可以言遇。
高忠宪曰:通极,犹言究极。性超乎气,气其一物耳;命同于性,遇乃气数之适然。禀者,人物所禀。曰「犹难语性」、「犹难语命」,则人不可以气与遇之异,而不求性命之同也。
浮屠明鬼,谓有识之死,受生循环,遂厌苦求免,可谓知鬼乎﹖以人生为妄,可谓知人乎﹖天人一物,辄生取舍,可谓知天乎﹖孔、孟所谓天,彼所谓道。惑者指「游魂为变」为轮回,未之思也。大学当先知天德,知天德则知圣人,知鬼神。今浮屠极论要归,必谓死生转流,非得道不免,谓之悟道,可乎﹖自其说炽传中国,儒者未容窥圣学门墙,已为引取,沦胥其间,指为大道。其俗达之天下,致善恶智愚,男女臧获,人人着信;使英才间气,生则溺耳目恬习之事,长则师世儒宗尚之言,遂冥然被驱,因谓圣人可不修而至,大道可不学而知。故未识圣人心,已谓不必求其;未见君子志,已谓不必事其文。此人伦所以不察,庶物所以不明,治所以忽,德所以乱。异言满耳,上无礼以防其伪,下无学以稽其弊。自古诐淫邪遁之词,翕然并兴,一出于佛氏之门者千五百年。自非独立不惧,精一自信,有大过人之才,何以正立其间,与之较是非,计得失!
高忠宪曰:有识之死,谓人死而识神复循环受生也。天人取舍者,弃人事以求天性也。孔、孟所谓天,彼则谓之道;《易》所谓「游魂为变」,彼则谓之轮回;似是而实非,皆以不知天德。不知天德,则以未尝格物穷理,而徒欲得道以免生死轮转。即此发本要归,尚可谓之悟道乎﹖求其,考其行也。事其文,读其书也。赵伯循曰:「此条学者当日诵一通,庶几知崇正学,而可与明道。」
释氏语实际,乃知道者所谓诚也,天德也。其语到实际,则以人生为幻妄,有为为疣赘,以世界为荫浊,遂厌而不有,遗而弗存。就使得之,乃诚而恶明者也。儒者则因明致诚,因诚致明,故天人合一,致学而可以成圣,得天而未始遗人,《易》所谓「不遗」、「不流」、「不过」者也。彼语虽似是,观其发本要归,与吾儒二本殊归矣。道一而已,此是则彼非,此非则彼是,固不当同日而语。其言流遁失守,穷大则淫,推行则诐,致曲则邪,求之一卷之中,此弊数数有之。大率知昼夜阴阳则能知性命,能知性命则能知圣人,知鬼神。彼欲直语太虚,不以昼夜阴阳累其心,则是未始见易。未始见易,则虽欲免阴阳昼夜之累,末由也已。易且不见,又乌能更语真际!舍真际而谈鬼神,妄也。所谓实际,彼徒能语之而已,未始心解也。
《易》谓「原始反终,故知死生之说」者,谓原始而知生,则求其终而知死必矣。此夫子所以直季路之问而不隐也。
体不偏滞,乃可谓无方无体。偏滞于昼夜阴阳者,物也;若道,则兼体而无累也。以其兼体,故曰「一阴一阳」,又曰「阴阳不测」,又曰「一阖一辟」,又曰「通乎昼夜」。语其推行故曰道,语其不测故曰神,语其生生故曰易,其实一物,指事异名尔。
大率天之为德,虚而善应;其应非思虑聪明可求,故谓之神。老氏况诸谷,以此。
太虚者,气之体。气有阴阳,屈伸相感之无穷,故神之应也无穷;其散无数,故神之应也无数。虽无穷,其实湛然;虽无数,其实一而已。阴阳之气,散则万殊,人莫知其一也;合则混然,人不见其殊也。形聚为物,形溃反原。反原者,其「游魂为变」与!所谓变者,对聚散存亡为文,非如萤雀之化,指前后身而为说也。
高忠宪曰:天地之间,一气而已。气,湛然太虚而已。虽屈伸聚散,无穷无数,而其体不易,其为物不贰,此所以为神也。湛合,谓万物散归太虚。溃,散也;反原,即合也。游魂为变者,有聚散存亡之变,而非如萤雀前后之变。
益物必诚,如天之生物,日进日息。自益必诚,如川之方至,日增日得。施之妄,学之不勤,俗自益且益人,难矣哉!《易》曰:「益长裕而不设。」信夫!
将修己,必先厚重以自持;厚重知学,德乃进而不固矣。忠信进德,惟尚友而急贤;欲胜己者亲,无如改过之不吝。
卷十八 横渠学案(下)
横渠理窟
治天下不由井地,终无由得平。周道止是均平。
《天官》之职,须襟怀洪大方看得。盖其规模至大,若不得此心,欲事事上致曲穷究,凑合此心,如是之大,必不能得也。
井田至易行,但朝廷出一令,可以不笞一人而定。盖人无敢据土者。又须使民悦从,其多有田者,使不失其为富。借如大臣有据土千顷者,不过封与五十里之国,则已过其所有。其它随土多少与一官,使有租税人不失故物。治天下之术,必自此始。今以天下之土画分布,人受一方,养民之本也。后世不制其产,止使其力,又反以天子之贵专利,公自公,民自民,不相为计。「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其术自城起,首立四隅。一方正矣,又增一表,又治一方。如是,百里之地不日可定,何必毁民庐舍坟墓,但见表足矣。方既正,表自无用,待军赋与治沟洫者之田各有处所不可易,旁加损井地是也。百里之国,为方十里者百。十里为成,成出革车一乘,是百乘也。然开方计之,百里之国,南北、东西各三万步。一夫之田为方步者万。今聚南北一步之博而会东西三万步之长,则为方步者三万也,是三夫之田也。三三如九,则百里之地得九万夫也。革车一乘,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以千乘计之,凡用七万五千人。今有九万夫,故百里之国亦可言千乘也。以地计之,足容车千乘。然取之不如是之尽,其取之亦什一之法也。其间有山陵林麓,不在数。
井田亦无他术,但先以天下之地布画定,使人受一方,则自是均。前日大有田产之家,虽以其田授民,然不得如分种、如租种矣,所得虽差少,然使之为田官以掌其民。使人既喻此意,人亦自从。虽少不愿,然悦者众而不悦者寡矣,又安能每每恤人情如此!其始虽分公田与之,及一二十年,犹须别立法。始则因命为田官,自后则是择贤。欲求古法,亦先须熟观文字,使上下之意通贯,大其胸怀以观之。井田卒归于封建,乃定。封建必有大功德者,然后可以封建。当未封建前,天下井邑当如何为治﹖必立田大夫治之。今既未可议封建,只使守令终身,亦可为也。所以必要封建者,天下之事,分得简则治之精,不简则不精,故圣人必以天下分之于人,则事无不治者。圣人立法,必计后世子孙。使周公当轴,虽揽天下之政,治之必精,后世安得如此!且为天下者,奚为纷纷必亲天下之事﹖今便封建不肖者,复逐之,有何害﹖岂有以天下之势,不能正一百里之国,使诸侯得以交结以乱天下﹖自非朝廷大不能治,安得如此﹖而后世乃谓秦不封建为得策,此不知圣人之意也。
《周礼》盟诅之属,必非周公之意。(以上《周礼》。)
管摄天下人心,收宗族,厚风俗,使人不忘本,须是明谱系世族与立宗子法。宗法不立,则人不知统系来处。古人亦鲜有不知来处者。宗子法废,后世尚谱牒,犹有遗风。谱牒又废,人家不知来处,无百年之家,骨肉无统,虽至亲,恩亦薄。
宗子之法废,则朝廷无世臣。今日大臣之家,且可方宗子法。朝廷有制,曾任两府,则宅舍不许分。(以上《宗法》。)
今之人自少见其父祖从仕,或见其乡闾仕者,其心正欲得利禄纵欲,于义理更不留意。有天生性美,则或能孝友廉节者。不美者,纵恶而已,性元不曾识磨砺。(《礼乐》。)
变化气质,孟子曰:「居移气,养移体」,况居天下之广居者乎!居仁由义,自然心和而体正。更要约时,但拂去旧日所为,使动作皆中礼,则气质自然全好。《礼》曰:「心广体胖。」心既弘大,则自然舒泰而乐也。若心但能弘大,不谨敬,则不立。若但能谨敬,而心不弘大,则入于隘。须宽而敬。大抵有诸中者,必形诸外,故君子心和则气和,心正则气正。其始也,固亦须矜持。古之为冠者,以重其首;为履,以重其足。至于盘盂几杖为铭,皆所以慎戒之。
学者有息时,一如木偶人,牵搐则动,舍之则息,一日而万生万死。学者有息时,亦与死无异,是心死也。身虽生,身亦物也,天下之物多矣。学者本以道为生,道息则死也,终是伪物,当以木偶人为譬以自戒。知息为大不善,因设恶譬如此,只欲不息。
欲事立,须是心立。立心不钦则怠堕,事无由立。
不知疑者,只是不便实作。既实作,则须有疑。必有不行处,是疑也。譬之通身会得一边,或理会一节未全,则须有疑,是问学处也。无,则只是未尝思虑来也。
人之气质美恶与贵贱夭寿之理,皆是所受定分。如气质恶者,学即能移。今人所以多为气所使而不得为贤者,盖为不知学。古之人在乡闾之中,其师长朋友日相教训,则自然贤者多。但学至于成性,则气无由胜。孟子谓「气壹则动志」,「动」犹言「移易」。若志壹,亦能动气。必学至于如天,则能成性。
多闻见,适足以长小人之气。君子庄敬日强,始则须拳拳服膺,出于牵勉。至于中礼,却从容。如此,方是为己之学。《乡党》说孔子之形色之谨,亦是敬。此皆变化气质之道也。
求心之始,如有所得,久思则茫然复失,何也﹖夫求心不得其要,钻研太甚,则惑。心之要,只是欲平旷。熟后无心如天,简易不已。今有心以求其虚,则是已起一心,无由得虚。切不得令心烦!求之太切,则反昏惑,孟子所谓「助长」也。孟子亦只言存养而已,此非可以聪明思虑,力所能致也。然而得博学于文以求义理,则亦动其心乎﹖夫思虑不违是心而已。「尺蠖之屈,以求伸也。龙蛇之蛰,以存身也。精义入神,以致用也。利用安身,以崇德也。」此交相养之道。夫屈者,所以求伸也;勤学,所以修身也;博文,所以崇德也。唯博文则可以力致。人平居又不可以全无思虑,须是考前言往行,观昔人制节,如此以行其事而已,故动焉而无不中理。(以上《气质》。)
(梓材谨案:洲原本所录《气质》八条,其一条移附天祺先生传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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