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藏 · 别史
东观汉记
45 万字 · 约 21 小时 23 分钟 · 24 /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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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可开白话
奴常犯塞,得生口,问:“太守为谁?”曰:“贾武孺。”曰:“宁贾将军子邪?”曰:“是。”皆放遣还,是后更不入塞。范晔后汉书卷一七贾宗传李贤注 贾宗,字武孺,为长水校尉。宗性方正,〔二〕奉职爱士,及在朝廷,数言便宜,深见亲异,赏赐殊厚。上美宗既有武节,又兼经术,每宴会,令与当世大儒司徒丁鸿问难经传。〔三〕书钞卷六一
〔一〕 “贾宗”,贾复少子,范晔后汉书卷一七有传,附于贾复传后。此下三句原无,聚珍本有。依文例,当有“贾宗,字武孺”二句,又据下文所述内容,当有“为朔方太守”句,今从聚珍本增补。范书贾宗传云:“宗字武孺,少有操行,多智略。初拜郎中,稍迁,建初中为朔方太守,……匈奴畏之,不敢入塞。”
〔二〕 “宗性方正”,聚珍本此句在上句“为长水校尉”句上。
〔三〕 “司徒丁鸿”,此四字原无,聚珍本有,书钞卷六一、御览卷二四二引亦有,今据增补。
冯骏
长沙中尉冯骏将兵诣彭,〔一〕玺书拜骏为威虏将军。范晔后汉书卷一七岑彭传李贤注
〔一〕 “冯骏”,范晔后汉书无传。光武帝建武五年,岑彭谕降江南,交址牧邓让与七郡太守遣使奉贡,冯骏将兵诣彭,可能就在此时,或略前。参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岑彭传。
张丰
涿郡太守张丰举兵反。〔一〕初,丰好方术,有道士言丰当为天子,以五彩囊盛石系丰肘,云“石中有玉玺”。丰信之,遂以反。〔二〕既当斩,〔三〕犹曰肘有玉玺,〔四〕椎破之,丰乃知被诈,仰天叹曰:“当死无所恨。”〔五〕御览卷五一
〔一〕 “张丰”,范晔后汉书无传,祭遵传略载其事。
〔二〕 “以”,聚珍本无此字。事类赋卷七引亦无此字。
〔三〕 “既当斩”,聚珍本作“既败当斩”,事类赋卷七引同。
〔四〕 “曰”,聚珍本作“言”。
〔五〕 “当死无所恨”,范晔后汉书祭遵传云:建武三年,“涿郡太守张丰执使者举兵反,自称无上大将军,与彭宠连兵。四年,遵与朱佑及建威大将军耿弇、骁骑将军刘喜俱击之。遵兵先至,急攻丰,丰功曹孟□执丰降。初,丰好方术,有道士言丰当为天子,以五彩囊裹石系丰肘,云石中有玉玺。丰信之,遂反。既执当斩,犹曰‘肘石有玉玺’。遵为椎破之,丰乃知被诈,仰天叹曰:‘当死无所恨!’”可与此互证。
秦丰〔一〕
丰,邔县人,少学长安,受律令,归为县吏。更始元年起兵,攻得邔、宜城、鄀、编、临沮、中庐、襄阳、邓、新野、穣、湖阳、蔡阳,兵合万人。〔二〕范晔后汉书卷一七岑彭传李贤注
〔一〕 “秦丰”,范晔后汉书无传,其事散见范书光武帝纪、岑彭传、朱佑传等篇。
〔二〕 “兵合万人”,范晔后汉书岑彭传云:“建武二年,使彭击荆州,下犨、叶等十余城。是时南方尤乱,南郡人秦丰据黎丘,自称楚黎王,略有十二县。”可与此相参证。
邓奉
光武以邓奉为辅汉将军。〔一〕御览卷二四0 邓奉拒光武瓜里。〔二〕司马彪续汉书郡国志四刘昭注
〔一〕 “邓奉”,范晔后汉书无传,其事散见范书光武帝纪、岑彭传等篇。范书载奉为破虏将军,未载为辅汉将军。
〔二〕 “邓奉拒光武瓜里”,司马彪续汉书郡国志四南阳郡下云:“宛,本申伯国,有南就聚,有瓜里津。”其下刘昭即引此句作注。聚珍本注云:“范书岑彭传,建武二年,帝遣吴汉伐南阳诸贼,汉军所过多侵暴。时邓奉谒归新野,怒汉掠其乡里,遂据淯阳反。三年,帝自将南征,破斩之。”
卷十 传五
东观汉记卷十
传五
吴汉
吴汉,〔一〕字子颜,南阳人。〔二〕韩鸿为使者,使持节,降河北,拜除二千石,人为言:“吴子颜,奇士也,可与计事。”〔三〕书钞卷七三 吴汉为人质厚少文,造次不能以辞语自达,邓禹及诸将多所荐举。〔四〕再三召见,〔五〕其后勤勤不离公门,上亦以其南阳人,渐亲之。〔六〕御览卷四六四
上既破邯郸,诛王郎,召邓禹宿,夜语曰:“吾欲北发幽州突骑,〔七〕诸将谁可使者?”禹曰:“吴汉可。吴汉与邓弘俱客苏弘,〔八〕称道之。禹数与语,其人勇鸷有智谋,诸将鲜能及者。”上于是以汉为大将军。汉遂斩幽州牧苗曾,上以禹为知人。御览卷四四二
吴汉与苏茂、周建战,〔九〕汉躬被甲持戟,告令诸部将曰:“闻鼓声皆大呼俱进,后至者斩。”遂鼓而进,贼兵大破。〔一0〕御览卷三五二
北击清河长垣及平原五里贼,皆平之。〔一一〕范晔后汉书卷一八吴汉传李贤注
吴汉击富平、获索二贼于平原。〔一二〕明年春,贼率五万余人夜攻汉营,军中惊乱,汉坚卧不动。〔一三〕御览卷三九三
公孙述大司马田戎将兵下江关,〔一四〕至南郡,据浮桥于江水,〔一五〕吴汉锯绝横桥,大破之。初学记卷七
吴汉进逼成都,阻江北为营,使副将武威将军刘禹将万余人屯于江南。〔一六〕范晔后汉书卷一八吴汉传李贤注
吴汉伐蜀,分营于水南水北,〔一七〕北营战不利,乃衔枚引兵往合水南营,大破公孙述。御览卷三五七
吴汉兵守成都,公孙述将延岑遣奇兵出吴汉兵后,袭击破汉,汉堕水,缘马尾得出。〔一八〕御览卷八九四
吴汉平成都,乘筏从江下巴郡,盗贼解散。〔一九〕书钞卷一三八
吴汉性忠厚,笃于事上,〔二0〕自初从征伐,〔二一〕常在左右,〔二二〕上未安,则侧足屏息,上安然后退舍。兵有不利,军营不完,〔二三〕汉常独缮檠其弓戟,〔二四〕阅其兵马,激扬吏士。上时令人视吴公何为,还言方作战攻具,上常曰:〔二五〕“吴公差强人意,〔二六〕隐若一敌国矣。”〔二七〕封汉广平侯。〔二八〕御览卷四一八
吴汉当出师,朝受诏,夕即引道,初无办严之日,〔二九〕故能常任职,以功名终。〔三0〕类聚卷五九
吴汉尝出征,妻子在后买田业。汉还,让之曰:“军师在外,吏士不足,何多买田宅乎!”遂尽以分与昆弟外家。〔三一〕御览卷四二九
吴汉爵位奉赐最尊重,然但治宅,〔三二〕不起巷第。〔三三〕夫人先死,〔三四〕薄葬小坟,不作祠堂,恭俭如此。疾笃,〔三五〕车驾亲临,问所欲言。对曰:“臣愚无所识知,唯愿慎无赦而已。”病薨,奏谥曰:“有司议宜以为武。”〔三六〕诏特赐曰忠侯。〔三七〕无后,国除。〔三八〕类聚卷四0
序曰:自古异代之忠,其详不可得闻也。已近观大汉高祖、世祖受命之会,建功垂名之忠,察其屈伸,固非乡举里选所能拔也。吴汉起乡亭,由逆旅假阶韩鸿,发筴彭宠,然后遇乎圣王,把旄杖钺,佐平诸夏,东征海嵎,北临塞漠,西逾陇山,南平巴、蜀,遂斩公孙述、延岑、刘永、董宪之首,斯其跨制州域,窃号帝王,章章可数者。熛起糜沸之徒,其所洒扫众矣。天下既定,将帅论功,吴公为大。览其战克行事,无知名,无勇功,令合于孙、吴。何者?建武之行师,计出于主心,胜决庙堂,将帅咸承玺书,倚威灵,以治克乱,以智取愚,其势然也。及汉持盈守位,劳谦小心,惧以终始,勒功帝佐,同名上古,盛矣哉!〔三九〕史略卷三
〔一〕 “吴汉”,范晔后汉书卷一八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华峤后汉书卷一。“吴”字书钞卷七三引时省,今补入。
〔二〕 “南阳人”,原无此句,聚珍本有,文选卷四张衡南都赋李善注、卷三八任昉为范尚书让吏部封侯第一表李善注、卷五二韦曜博弈论李善注引亦皆有此句,今据增补。
〔三〕 “可与计事”,此条陈禹谟刻本书钞卷七三引作“汉字子颜,更始立,使使者韩鸿徇河北。或谓鸿曰:‘吴子颜,奇士也,可与计事。’鸿召见汉,甚悦之”。唐类函卷五七引同。姚本、聚珍本皆据陈禹谟刻本书钞辑录。
〔四〕 “多所荐举”,文选卷五二韦曜博弈论李善注引作“多举汉者”。
〔五〕 “再三召见”,此下四句原无,聚珍本有,文选卷五二韦曜博弈论李善注引亦有,今据增补。
〔六〕 “渐亲之”,此条文选卷三八任昉为范尚书让吏部封侯第一表李善注亦引,字句略于此。
〔七〕 “吾”,原无此字,御览卷六三一引有,今据增补。“发”,聚珍本作“伐”,误。御览卷六三一引作“发”,尚不误。范晔后汉书吴汉传云:“光武将发幽州兵,夜召邓禹,问可使行者。”
〔八〕 “吴汉与邓弘俱客苏弘”,此下三句原无,御览卷六三一引,今据增补。聚珍本亦有此三句,惟无“吴”字,又“苏弘”二字下有一“弘”字,余同。
〔九〕 “吴汉与苏茂、周建战”,事在建武三年,见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和吴汉传。
〔一0〕“破”,聚珍本作“败”。
〔一一〕“北击清河长垣及平原五里贼,皆平之”,范晔后汉书吴汉传云:建武四年,“又率陈俊及前将军王梁,击破五校贼于临平,追至东郡箕山,大破之。北击清河长直及平原五里贼,皆平之”。李贤注云:“东观记及续汉书‘长直’并作‘长垣’。按长垣,县名,在河南,不得言北击,而范书作长直,当是贼号,或因地以为名。”可知东观汉记载汉攻清河、平原事。此条即综合李贤注与范书而成。
〔一二〕“吴汉击富平、获索二贼于平原”,事在建武五年,见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通鉴卷四一。聚珍本注云:“此建武二年事。”误。范晔后汉书吴汉传载于建武四年,亦不确。
〔一三〕“汉”,原脱,依文义应有此字,聚珍本有,今据增补。
〔一四〕“公孙述大司马田戎将兵下江关”,事在建武十一年。“下江关”三字原误作“下江开”,聚珍本作“下江关”,玉海卷一七二引同,今据校正。
〔一五〕“水”,玉海卷一七二、记纂渊海卷八引同,姚本、聚珍本作“上”。
〔一六〕“使副将武威将军刘禹将万余人屯于江南”,范晔后汉书吴汉传云:汉攻拔广都,“遂自将步骑二万余人进逼成都,去城十余里,阻江北为营,作浮桥,使副将武威将军刘尚将万余人屯于江南,相去二十余里”。李贤注云:“东观记、续汉书‘尚’字并作‘禹’。”是东观汉记载汉与禹分屯江南北事。此条即据李贤注,又酌取范书字句辑录。
〔一七〕“分营于水南水北”,与上条为同一事。
〔一八〕“缘马尾得出”,此条事类赋卷二一亦引,文句稍异。姚本作“吴汉伐蜀,战败堕水,缘马尾得出”。类聚卷九三引与姚本同。
〔一九〕“盗贼解散”,此条陈禹谟刻本书钞卷一三八引作“吴汉平成都,乃乘桴沿江下巴郡,杨伟、徐容等惶恐解散”,下注“补”字,即谓已用他书改补,已非书钞原貌。而姚本、聚珍本皆据陈禹谟刻本书钞辑录。按范晔后汉书吴汉传云:建武“十八年,蜀郡守将史歆反于成都,……而宕渠杨伟、朐□徐容等,起兵各数千人以应之。……汉率刘尚及太中大夫臧宫将万余人讨之。汉入武都,乃发广汉、巴、蜀三郡兵围成都,百余日城破,诛歆等。汉乃乘桴沿江下巴郡,杨伟、徐容等惶恐解散”。陈禹谟刻本书钞所引显然是依据范书改补。此条御览卷七七一引作“吴汉教乘筏从江下巴郡,盗贼解散”。
〔二0〕“笃于事上”,原无此句,聚珍本有,御览卷三三九引亦有,今据增补。
〔二一〕“初”,原脱,聚珍本有,御览卷三三九、文选卷三八任昉为范尚书让吏部封侯第一表李善注引亦有,今据增补。
〔二二〕“常”,原脱,聚珍本有,御览卷三三九引亦有,今据增补。
〔二三〕“军营不完”,此句聚珍本作“军营不如意”,御览卷三三九、文选卷三八任昉为范尚书让吏部封侯第一表李善注引同。
〔二四〕“其”,聚珍本无此字,文选卷三八任昉为范尚书让吏部封侯第一表李善注引亦无此字。“檠”,辅正弓弩的器具。淮南子修务训云:“弓待檠而后能调。”
〔二五〕“上常曰”,此三字聚珍本作“上赏嗟曰”,“赏”乃“尝”字之讹。文选卷三八任昉为范尚书让吏部封侯第一表李善注引作“上尝嗟曰”。
〔二六〕“意”,原脱,文义不完。聚珍本有,书钞卷一九引亦有,今据增补。
〔二七〕“隐若一敌国矣”,此句原作“隐若敌国”,聚珍本有“一”、“矣”二字,御览卷二七五、卷三三六,文选卷三八任昉为范尚书让吏部封侯第一表李善注引同,今据增补。
〔二八〕“封汉广平侯”,原无此句,聚珍本有,文选卷三八任昉为范尚书让吏部封侯第一表李善注引亦有此句,今据增补。此条聚珍本连缀于上御览卷四四二所引“上既破邯郸,诛王郎”条下,今据范晔后汉书吴汉传编次。
〔二九〕“办严”,即办装。明帝名庄,“装”与“庄”同音,为避明帝讳,“办装”改作“办严”。
〔三0〕“以功名终”,此条御览卷二七五亦引,文字全同。
〔三一〕“遂尽以分与昆弟外家”,此条书钞卷一一五、御览卷五一五亦引,字句稍略。
〔三二〕“然但治宅”,此句姚本同,聚珍本作“然但修里宅”,范晔后汉书吴汉传李贤注引与聚珍本同。
〔三三〕“巷”,此字姚本有,聚珍本无,范晔后汉书吴汉传李贤注引亦无。
〔三四〕“夫人先死”,此下三句原无,姚本、聚珍本有,范晔后汉书吴汉传李贤注引亦有,今据增补。
〔三五〕“疾笃”,此句至“唯愿慎无赦而已”诸句原无,聚珍本有,类聚卷五二引亦有,今据增补。御览卷六五二引此数句,文字小异。
〔三六〕“奏谥曰,有司议宜以为武”,此二句姚本、聚珍本作“有司奏议以武为谥”,范晔后汉书吴汉传李贤注引同。
〔三七〕“诏”,原误作“昭”,姚本、聚珍本不误,范晔后汉书吴汉传李贤注引亦不误,今据校正。
〔三八〕“无后,国除”,此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二0一引亦有,今据增补。聚珍本注云:“范书本传:汉薨,子成嗣,至孙旦无子,国除。建初中,徙封旦弟筑阳侯盱为平春侯,奉汉后。盱卒,子胜嗣。与此异。”
〔三九〕“盛矣哉”,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
盖延
盖延,〔一〕字巨卿,渔阳要阳人,〔二〕身长八尺,弯弓三百斤,以气势闻。〔三〕御览卷三八六 延为幽州从事。范晔后汉书卷一八盖延传李贤注
围刘永于睢阳,永惊惧,引兵走出鱼门,延追击,大破之。斩其鲁郡太守梁丘寿。又破永沛郡太守陈脩,斩之。〔四〕范晔后汉书卷一八盖延传李贤注
时盖延因斋戒祠高祖庙。〔五〕范晔后汉书卷一八盖延传李贤注
董宪将贲休举兰陵城降,宪闻之,自郯围休。时延及庞萌在楚,请往救之。帝敕曰:“可直往击郯,则兰陵必自解。”〔六〕范晔后汉书卷一八盖延传李贤注
延上疏辞曰:〔七〕“臣幸得受天戈,诛逆虏,奉职未称,久留天诛,常恐污辱名号,不及等伦。天下平定已后,曾无尺寸可数,不得预竹帛之编。明诏深闵,儆戒备具,每事奉循诏命,必不敢为国之忧也。”范晔后汉书卷一八盖延传李贤注
庞萌还攻盖延,〔八〕延与战,破之。〔九〕诏书劳延曰:“庞萌一夜反叛,相去不远,营壁不坚,殆令人齿相击,〔一0〕而将军闻之,夜告临淮、楚国,〔一一〕有不可动之节,吾甚美之。夜闻急少能若是。” 御览卷四六九
永初七年,邓太后绍封延曾孙恢为庐亭侯。〔一二〕范晔后汉书卷一八盖延传李贤注
〔一〕 “盖延”,范晔后汉书卷一八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华峤后汉书卷一。
〔二〕 “渔阳要阳人”,此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三四七引亦有,今据增补。
〔三〕 “以气势闻”,此条书钞卷一二五、类聚卷六0亦引,字句稍略。
〔四〕 “斩之”,范晔后汉书盖延传云:“光武即位,以延为虎牙将军。建武二年,……南伐刘永,先攻拔襄邑,进取麻乡,遂围永于睢阳。数月,尽收野麦,夜梯其城入。永惊惧,引兵走出东门,延追击,大破之。永弃军走谯,延进攻,拔薛,斩其鲁郡太守,而彭城、扶阳、杼秋、萧皆降。又破永沛郡太守,斩之。”“引兵走出东门”句下李贤注云:“东观记云:‘走出鱼门。’然则东门名鱼门也。”“斩其鲁郡太守”句下李贤注云:“东观记曰:‘鲁郡太守梁丘寿’也。”“又破永沛郡太守”句下李贤注云:“东观记曰:‘沛郡太守陈脩。’”此条即据李贤注,又酌取范书文句辑录。
〔五〕 “时盖延因斋戒祠高祖庙”,延屡败刘永,平定沛、楚、临淮,修高祖庙,置啬夫、祝宰、乐人。延斋戒祠高祖庙即在此时,见范晔后汉书盖延传。
〔六〕 “则兰陵必自解”,范晔后汉书盖延传云:建武“四年春,延又击苏茂、周建于蕲,进与董宪战留下,皆破之。因率平狄将军庞萌攻西防,拔之。复追败周建、苏茂于彭城,茂、建亡奔董宪,董宪将贲休举兰陵城降。宪闻之,自郯围休。时延及庞萌在楚,请往救之。帝敕曰:‘可直往捣剡,则兰陵必自解。’”李贤注云:“捣,击也。东观记作‘击’字。”是东观汉记载盖延请救兰陵贲休事。今据李贤注,又酌取范书文句编定此条。
〔七〕 “延上疏辞曰”,延轻敌深入,光武数以书相诫,所以延有此奏。见范晔后汉书盖延传。
〔八〕 “庞萌还攻盖延”,建武五年三月,平狄将军庞萌反汉,杀楚郡太守孙萌而东附董宪。见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
〔九〕 “延与战,破之”,范晔后汉书盖延传云:“及庞萌反,攻杀楚郡太守,引军袭败延,延走,北度泗水,破舟□,坏津梁,仅而得免。”与此异。
〔一0〕“殆令人齿相击”,“齿”字下姚本、聚珍本有“欲”字,范晔后汉书盖延传李贤注、御览卷三三五、通鉴卷四一胡三省注引亦有“欲”字。
〔一一〕“而将军闻之,夜告临淮、楚国”,姚本、聚珍本脱“闻之”以下八字。
〔一二〕“邓太后绍封延曾孙恢为庐亭侯”,范晔后汉书盖延传云:“建武二年,更封安平侯。……十三年,增封定食万户。十五年,薨于位。子扶嗣。扶卒,子侧嗣。永平十三年,坐与舅王平谋反,伏诛,国除。永初七年,邓太后绍封延曾孙恢为芦亭侯。”李贤注云:“东观记作‘庐亭’。”此条即据李贤注,又酌取范书文句辑录。
陈俊〔一〕
俊初调补曲阳长,上曰:“欲与君为左右,小县何足贪乎?”俊即拜,解印绶,上以为安集掾。〔二〕范晔后汉书卷一八陈俊传李贤注 建武二年春,攻匡城贼,下四县。〔三〕范晔后汉书卷一八陈俊传李贤注
光武赐陈俊绛衣三百领,以衣中坚同心之士也。文选卷二七王粲五言诗从军李善注
〔一〕 “陈俊”,字子昭,南阳西鄂人,范晔后汉书卷一八有传。又见司马彪续汉书卷二、华峤后汉书卷一。
〔二〕 “上以为安集掾”,范晔后汉书陈俊传云:“更始立,以宗室刘嘉为太常将军,俊为长史。光武徇河北,嘉遗书荐俊,光武以为安集掾。”
〔三〕 “下四县”,范晔后汉书陈俊传云:“建武二年春,攻匡贼,下四县。”李贤注云:“东观记作‘匡城贼’。”此条即据李贤注,又酌取范书文句辑录。
陈浮〔一〕
诏书以祝阿益济南国,〔二〕故徙浮封蕲春侯。范晔后汉书卷一八陈俊传李贤注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