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史藏 · 别史

东观汉记

45 万字 · 约 21 小时 23 分钟 · 27 / 60

会员可开白话

卷四九、御览卷七一0、万花谷后集卷一八、合璧事类后集卷六引亦有此三字,今据增补。祭肜被赐,时在永平十二年。范晔后汉书祭肜传云:永平“十二年,征为太仆。肜在辽东几三十年,衣无兼副。显宗既嘉其功,又美肜清约,拜日,赐钱百万,马三匹,衣被刀剑,下至居室什物,大小无不悉备”。

〔一三〕“衣服刀剑”,此句姚本、聚珍本作“及衣冠刀剑”。

〔一四〕“沓”,御览卷七一0引同,姚本、聚珍本作“□”。按“沓”字义长。

〔一五〕“至鲁”,此二字原无,姚本、聚珍本有,书钞卷五四、御览卷三八六引亦有,今据增补。

〔一六〕“此太仆室也”,此句原无,姚本、聚珍本有,书钞卷一九、卷五四,类聚卷四九,御览卷三八六引亦有,今据增补。

〔一七〕“吾之御侮也”,尚书大传卷二殷传西伯戡耆云:“孔子曰:‘文王得四臣,丘亦得四友焉。自吾得回也,门人加亲,是非胥附与?自吾得赐也,远方之士日至,是非奔辏与?自吾得师也,前有辉,后有光,是非先后与?自吾得由也,恶言不入于门,是非御侮与?文王有四臣以免虎口,丘亦有四友以御侮。’”由字子路。

祭参〔一〕

鲜卑千余骑攻肥如城,杀略吏人,祭参坐沮败,下狱诛。〔二〕范晔后汉书卷四和帝纪李贤注

〔一〕 “祭参”,祭肜子,范晔后汉书卷二0祭肜传略载其事。

〔二〕 “下狱诛”,范晔后汉书和帝纪云:永元九年“八月,鲜卑寇肥如,辽东太守祭参下狱死”。

郭况

郭况谨慎,〔一〕上书,〔二〕除黄门侍郎,年十六。〔三〕书钞卷五八  郭况为城门校尉。〔四〕况,皇后弟,贵重,宾客辐凑,而况恭俭谦逊,遵奉法度,不敢骄奢。〔五〕御览卷五一五

郭况迁大鸿胪,上数幸其第,饮酒,赏赐金帛甚盛,〔六〕京师号况家为金穴,言其贵极也。〔七〕初学记卷一八

〔一〕 “郭况”,真定稿人,为光武郭皇后之弟,其事见范晔后汉书卷一0光武郭皇后纪。

〔二〕 “上书”,疑此二字为衍文。范晔后汉书光武郭皇后纪云:建武元年,“帝善况小心谨慎,年始十六,拜黄门侍郎”。

〔三〕 “年十六”,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

〔四〕 “郭况为城门校尉”,建武十四年,况迁城门校尉。

〔五〕 “骄”,聚珍本作“一”。

〔六〕 “饮酒,赏赐金帛甚盛”,原无“饮酒,赏”三字,“饮酒”二字系据聚珍本和六帖卷七五引增补,“赏”字系据御览卷八一0引增补。

〔七〕 “言其贵极也”,此句聚珍本作“言富实也”,御览卷八一0、事类赋卷九引作“言其富贵”。此条万花谷别集卷一六亦引,字句大同小异。

邓让〔一〕

让夫人,光烈皇后姊也。范晔后汉书卷一七岑彭传李贤注

〔一〕 “邓让”,范晔后汉书无传。

孙咸〔一〕

谶曰:“孙咸征狄。”今以平狄将军孙咸行大司马事。咸以武名官,应图谶云。〔二〕书钞卷五一

〔一〕 “孙咸”,范晔后汉书无传。

〔二〕 “应图谶云”,此条文字当是诏命中语。类聚卷四七、御览卷二0九、范晔后汉书景丹传李贤注亦引,字句皆略于此。范书景丹传云:“世祖即位,以谶文用平狄将军孙咸行大司马,众咸不悦。”

蒋翊

蒋翊,〔一〕字元卿,后母憎之,伺翊寝,操斧斫之,值翊如厕。御览卷七六三

〔一〕 “蒋翊”,范晔后汉书无传。“翊”字当作“诩”。汉书王贡两龚鲍传云:“始隃麋郭钦,哀帝时为丞相司直,奏免豫州牧鲍宣、京兆尹薛修等,又奏董贤,左迁卢奴令,平帝时迁南郡太守。而杜陵蒋诩元卿为兖州刺史,亦以廉直为名。王莽居摄,钦、诩皆以病免官,归乡里。”范晔后汉书杨震传云:“父宝,习欧阳尚书。哀、平之世,隐居教授。居摄二年,与两龚、蒋诩俱征,遂遁逃,不知所处。”李贤注云:“蒋诩,字元卿。”皆可证。聚珍本亦作蒋翊,以为所处时代不详。据汉书、范书所载,诩生活于王莽时和东汉初年,聚珍本失考。

杨正

杨正为京兆功曹,〔一〕光武崩,京兆尹出西域,贾胡共起帷帐设祭,尹车过帐,胡牵车令拜。尹疑止车,正在前导曰:“礼,天子不食支庶,况夷狄乎!”□坏祭,遂去。御览卷二六四

〔一〕 “杨正”,不见范晔后汉书。

耿嵩

耿嵩,〔一〕字文都,钜鹿人。履清高之节,髫童介然特立,〔二〕不随于俗,乡党大人莫不敬异之。〔三〕王莽败,盗贼起,宗族在兵中,〔四〕谷食饥贵,人民相食,〔五〕宗家数百人,升合分粮。时嵩年十二三,宗人长少咸共推令主廪给,〔六〕莫不称平。御览卷四二九

〔一〕 “耿嵩”,不见范晔后汉书。

〔二〕 “髫”,聚珍本作“□”,类聚卷二二引同。

〔三〕 “大人”,聚珍本同,类聚卷二二引作“士大夫”。

〔四〕 “兵”,聚珍本同,类聚卷二二引作“草”。

〔五〕 “人民相食”,此句原无,聚珍本有,书钞卷一五八、类聚卷二二引亦有,今据增补。

〔六〕 “给”,此字原无,聚珍本有,书钞卷一五八、类聚卷二二引亦有,今据增补。

张重

张重,〔一〕日南计吏,形容短小,明帝问云:“何郡小吏?”答曰:“臣日南计吏,非小吏也。” 御览卷三七八

〔一〕 “张重”,范晔后汉书未载张重事迹。御览卷四引后汉书云:“张重字重笃,明帝时举孝廉。帝曰:‘何郡小吏?’答曰:‘臣日南吏。’帝曰:‘日南郡人应向北看日。’答曰:‘臣闻雁门不见垒雁为门,金城郡不见积金为郡。臣虽居日南,未尝向北看日。’”所述张重事迹稍详于御览卷三七八所引。

姜诗

姜诗,〔一〕字士游,广汉雒人。遭值年荒,〔二〕与妇佣作养母。贼经其里,〔三〕束兵安步,云“不可惊孝子”。母好饮江水,儿常取水溺死。夫妇痛,恐母知,诈云行学,岁作衣投于江中,〔四〕俄而涌泉,出于舍侧,味如江水,井旦出鲤鱼一双。〔五〕御览卷四一一  贼经姜诗里,不敢惊孝子,致米肉而去。诗埋之。后吏谴诗,掘出示之。〔六〕书钞卷一四五

〔一〕 “姜诗”,范晔后汉书卷八四有姜诗妻传,诗事即见传中。

〔二〕 “遭”,聚珍本作“适”。按二字于义皆通。

〔三〕 “贼经其里”,此句御览卷三八九引作“赤眉贼经其里落”。

〔四〕 “岁”,此字聚珍本重,御览卷三八九引亦重。按当作“岁岁”。

〔五〕 “井旦出鲤鱼一双”,“井”,御览卷九三六引作“并”,余同。此句姚本、聚珍本作“日生鲤一双”。事类赋卷二九亦引作“日生鲤一双”。

〔六〕 “掘出示之”,此条御览卷八六三亦引,字有讹脱。

卷十一  传六

东观汉记卷十一

传六

任光

任光,〔一〕字伯卿,初为乡啬夫。〔二〕汉兵攻宛,军人见光冠服鲜明,令解衣,将斩而夺之。会光禄勋刘赐适至,视光容貌长者,乃救全之。御览卷六四六  扶柳县廷掾持王郎檄诣府白光,光斩之于市。〔三〕范晔后汉书卷二一任光传李贤注

光武平河北,任光伯卿暮入堂阳,使骑皆炬火,〔四〕天地赫然尽赤,堂阳惊怖,即夜降。御览卷八七0

〔一〕 “任光”,南阳宛人,范晔后汉书卷二一有传。

〔二〕 “乡啬夫”,续汉书百官志云:“其乡小者,县置啬夫一人。主知民善恶,为役先后,知民贫富,为赋多少,平其差品。”

〔三〕 “光斩之于市”,范晔后汉书任光传云:“更始至雒阳,以光为信都太守。及王郎起,郡国皆降之,光独不肯,遂与都尉李忠、令万脩、功曹阮况、五官掾郭唐等同心固守。廷掾持王郎檄诣府白光,光斩之于市,以徇百姓。”李贤注云:“东观记扶柳县廷掾。”此条即据李贤注,又酌取范书字句辑录。

〔四〕 “使”,原误作“悬”,聚珍本作“使”,今据改。范晔后汉书任光传云:“世祖遂与光等投暮入堂阳界,使骑各持炬火。”

任隗〔一〕

任隗从羽林监迁虎贲中郎将。〔二〕御览卷二四一  建武八年,〔三〕始置将作大匠,自任隗始。六帖卷七五

任隗,字仲和,拜司空。〔四〕永元初,外戚秉权,朝臣畏竦,莫敢抗省。惟隗与袁安同心合意,〔五〕数犯严谏,〔六〕举窦宪并诸党,免官争奏。〔七〕书钞卷五二

屯卒,〔八〕子腾嗣。〔九〕范晔后汉书卷二一任隗传李贤注

〔一〕 “任隗”,任光之子,范晔后汉书卷二一有传。又见袁山松后汉书。袁宏后汉纪卷一三亦略载其事。

〔二〕 “任隗从羽林监迁虎贲中郎将”,御览卷二四一引云:“马廖、任隗皆从羽林监迁虎贲中郎将。”辑录此条时已删去马廖。

〔三〕 “建武八年”,姚本同,聚珍本作“建武元年”。按此当作“建初元年”。续汉书百官志刘昭注引蔡质汉仪云:将作大匠“位次河南尹,光武中元二年省,谒者领之,章帝建初元年复置”。建初元年复置将作大匠时,即以任隗为此官。范晔后汉书任隗传云:“肃宗即位,雅相敬爱,数称其行,以为将作大匠。将作大匠自建武以来常谒者兼之,至隗乃置真焉。”此可为确证。

〔四〕 “拜司空”,时在章帝章和元年。

〔五〕 “合意”,姚本、聚珍本作“毕力”,系据陈禹谟刻本书钞。

〔六〕 “严”,姚本同,聚珍本作“颜”。按“颜”字是。

〔七〕 “举窦宪并诸党,免官争奏”,此二句姚本、聚珍本皆无,与陈禹谟刻本书钞同。

〔八〕 “屯”,任隗之子。

〔九〕 “子腾嗣”,范晔后汉书任隗传云:隗“永元四年薨,子屯嗣。帝追思隗忠,擢屯为步兵校尉,徙封西阳侯。屯卒,子胜嗣”。李贤注云:“东观汉记‘胜’作‘腾’。”此条即据李贤注,又酌取范书字句辑录。

李忠

李忠,〔一〕字仲都,〔二〕父为高密中尉,忠发兵奉世祖,〔三〕为右将军,封武固侯。时无绶,上自解所佩绶以赐之。书钞卷六四  上初至不脱衣带,衣服垢薄,使忠解澣长襦,忠更作新袍□鲜支小单衣□而上之。〔四〕范晔后汉书卷二一李忠传李贤注

上会诸将,问破贼所得物,唯李忠独无所掠。上曰:“我欲赐之,诸君无望乎?”〔五〕即以所乘大骊马及绣被衣物赐之。类聚卷九三

王郎遣将攻信都,信都大姓马宠等开城内之,收太守宗广及李忠母妻子,皆系狱,而令亲属招呼忠。时宠弟从忠为校尉,忠即时召见,责数以背恩反城,因格杀之。诸将皆惊曰:“家属在人手中,杀其弟,何猛也!”忠曰:“若纵贼不诛,则二心也。”上闻而美之,谓忠曰:“今吾兵已成也,将军可归救老母妻子。”〔六〕忠曰:“蒙明公大恩,思得效命,诚不敢内顾宗亲。” 御览卷四一七

病湿痹,免。〔七〕范晔后汉书卷二一李忠传李贤注

〔一〕 “李忠”,东莱黄人,范晔后汉书卷二一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

〔二〕 “字仲都”,范晔后汉书李忠传同,袁宏后汉纪卷五云“字仲卿”。

〔三〕 “父为高密中尉,忠发兵奉世祖”,此二句原无。范晔后汉书李忠传云:“父为高密都尉。”李贤注云:“东观记、续汉书并云‘中尉’。”“父为高密中尉”句即据此增补。“忠发兵奉世祖”句则据书钞卷一三一、御览卷六八二引增补。聚珍本有此二句。“高密中尉”、“高密都尉”,当以“高密中尉”为是。范书李忠传李贤注云:“郡国志高密,侯国。百官志皇子封,每国傅相各一人,中尉一人,比二千石,职如郡都尉,主盗贼。高密非郡,为‘都’字者误。”

〔四〕 “鲜支”,原作“解支”,不成词,姚本、聚珍本同。后汉书李忠传王先谦集解引沈钦韩云:“‘解支’当作‘鲜支’。广雅:‘鲜支,绢也。’‘小单衣’,盖汗衫。”今据沈说校改。

〔五〕 “上曰,我欲赐之,诸君无望乎”,此三句原无,御览卷八一五引有,今据增补。聚珍本亦有此三句,“君”字下有“得”字,与范晔后汉书李忠传同。

〔六〕 “老”,聚珍本同,范晔后汉书李忠传亦作“老”。初学记卷一七引作“若”。

〔七〕 “病湿痹,免”,建武六年,李忠为丹阳太守,十四年,三公奏课为天下第一,迁豫章太守,忠病湿痹免官即在此时。见范晔后汉书李忠传。

李纯〔一〕

永平二年,坐纯母礼杀威弟季。〔二〕范晔后汉书卷二一李忠传李贤注

〔一〕 “李纯”,李忠之孙,范晔后汉书卷二一李忠传略载其事。

〔二〕 “永平二年,坐纯母礼杀威弟季”,范晔后汉书李忠传云:忠于“建武二年,更封中水侯。……十九年,卒,子威嗣。威卒,子纯嗣。永平九年,坐母杀纯叔父,国除”。一云“永平二年”,一云“永平九年”,未知孰是。熊方补后汉书年表卷三异姓诸侯载李纯“永平九年,坐罪,国除。永初七年,复封琴亭”。

邳彤

邳彤,〔一〕字伟君,〔二〕信都人也。王莽分钜鹿为和成郡,〔三〕居下曲阳,以彤为卒正。更始即位,上以大司马平河北,至曲阳,彤举城降,为后大将军。御览卷二三八  信都反为王郎,所置信都王捕系邳彤父弟及妻子,〔四〕使为手书呼彤曰:“降者封爵,不降者灭族。”〔五〕彤泣报曰:“事君者不得顾家。彤亲所以至今得安于信都者,刘公之恩。公事方争国,不得复念私也。”初学记卷一七

〔一〕 “邳彤”,范晔后汉书卷二一有传。

〔二〕 “字伟君”,原作“字玮君”,聚珍本作“字伟君”,范晔后汉书邳彤传同,今据校改。

〔三〕 “王莽分钜鹿为和成郡”,此下三句原无,而有“为曲阳卒正”一句。范晔后汉书邳彤传李贤注引此三句,今据增补,而删去原“为曲阳卒正”一句。通鉴地理通释卷七引亦有此三句,惟“和成郡”误为“和戎郡”,“以彤”作“以邳彤”。范书光武帝纪李贤注仅引首句,“和成郡”亦误作“和戎郡”。

〔四〕 “邳彤”,原误作“祭彤”。

〔五〕 “灭族”,御览卷四一七引作“族灭”,范晔后汉书邳彤传同。

刘植〔一〕

光武以刘植为骁骑将军,〔二〕攻中山。御览卷二三八  昌成侯桓公孙述,〔三〕坐与楚谋反,国除。御览卷二0一

〔一〕 “刘植”,字伯先,钜鹿昌城人,范晔后汉书卷二一有传。

〔二〕 “刘植”,原误作“刘桓”,聚珍本不误,今据改正。

〔三〕 “昌成侯桓公孙述”,“桓”字乃“植”字之讹,“公”字系衍文。范晔后汉书刘植传云:“建武二年,更封植为昌城侯。讨密县贼,战殁。子向嗣。……卒,子述嗣,永平十五年,坐与楚王英谋反,国除。”

刘歆

刘歆,〔一〕字细君。〔二〕范晔后汉书卷二一刘植传李贤注

〔一〕 “刘歆”,刘植从兄,范晔后汉书卷二一刘植传略载其事。

〔二〕 “字细君”,范晔后汉书刘植传云:“王郎起,植与弟喜、从兄歆率宗族宾客,聚兵数千人据昌城。”李贤注云:“东观记‘喜’作‘嘉’,字共仲;歆字细君也。”本条即据此辑录。

刘嘉

刘嘉,〔一〕字共仲。〔二〕范晔后汉书卷二一刘植传李贤注  建武九年,〔三〕以刘嘉为骁骑将军,〔四〕攻涿郡。御览卷二三八

〔一〕 “刘嘉”,范晔后汉书卷二一刘植传略载其事。范书作“刘喜”。四库全书考证云:“按此别一刘嘉,非范书宗室四王三侯之顺阳怀侯嘉也。”

〔二〕 “字共仲”,范晔后汉书刘植传云植“弟喜”,李贤注云:“东观记‘喜’作‘嘉’,字共仲。”本条即据此辑录。

〔三〕 “建武九年”,聚珍本作“建武四年”。按范晔后汉书刘植传云:“建武二年,更封植为昌城侯。讨密县贼,战殁。子向嗣。帝使喜代将植营,复为骁骑将军,封观津侯。”据此,刘嘉为骁骑将军在建武二年。

〔四〕 “刘嘉”,原作“刘喜”,聚珍本作“刘嘉”,今据改。

耿纯

耿纯于邯郸见上,〔一〕遂自结纳,献马及缣帛数百疋。 御览卷八一八  王郎举尊号,欲收纯,纯持节与从吏夜逃出城,驻节道中,诏取行者车马,得数十,驰归宋子,与从兄欣、宿、植俱诣上所在卢奴,言王郎反状。范晔后汉书卷二一耿纯传李贤注

耿纯,字伯山,率宗族宾客二千余人,皆衣缣襜褕、绛巾,奉迎上于费。〔二〕上目之,大悦。〔三〕书钞卷一二七

耿纯率宗族归光武,时郡国多降邯郸,纯兄归烧宗家庐舍。上以问纯,纯曰:“恐宗人宾客,卒有不同,〔四〕故焚烧庐舍,绝其反顾之望。”上大笑。类聚卷六四

时真定王刘扬造作谶记云:“赤九之后,瘿扬为主。”扬病瘿,欲以惑众。建武二年,遣纯持节,行赦令于幽、冀。至真定,时扬弟临邑侯让及从兄绀各拥兵万余人,扬自恃众强而纯意安静,即从官属诣之。扬入见纯,纯接以礼敬,因延请其兄弟,皆入,迺闭合悉诛之。〔五〕范晔后汉书卷二一耿纯传李贤注

耿纯,字伯山,钜鹿人。请治一郡,尽力自效。上笑曰:“卿乃欲以治民自效。”乃拜纯为东郡太守,后坐事免。上过东郡,数千人号呼涕泣,云“愿复得耿君”。上复以纯为东郡太守。御览卷二六0

〔一〕 “耿纯”,范晔后汉书卷二一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耿纯于邯郸见上”,更始元年十月,更始以光武行大司马事,持节北渡河,镇慰州郡,进至邯郸。耿纯见光武即在此时。

〔二〕 “费”,范晔后汉书耿纯传作“育”。书钞卷一二九,御览卷六九三、卷八一九亦引,字句略同。

〔三〕 “大悦”,此条与上条聚珍本连缀为“王郎举尊号,欲收纯,纯持节与从吏夜遁出城,驻节道中,诏取行者车马数十,持归宋子。光武自蓟东南驰,纯与从昆弟欣、宿、植共率宗族宾客二千余人,皆衣缣襜褕、绛巾奉迎,诣上所在卢奴,言王郎所反之状。上拜纯为前将军,封耿乡侯”。按陈禹谟刻本书钞卷一二九引云:“王郎反,世祖自蓟东南驰,耿纯与从弟欣、宿、植共率宗族宾客二千余人,皆衣缣襜褕、绛衣,奉迎牙育,拜纯为前将军。”又卷一二七引云:“耿纯率宗族宾客二千余人,皆衣缣襜褕,绛衣绛巾,奉迎世祖,世祖拜纯为前将军,封耿乡侯。”很明显,聚珍本此段文字系本范书耿纯传李贤注、陈本书钞卷一二九和卷一二七所引两段文字辑录,又略有改易。陈本书钞两段文字末皆注“补”字,即谓已据他书增补。考之范晔后汉书,可知陈本书钞皆据范书耿纯传增补。陈本书钞既经窜改,聚珍本所辑自然有失东观汉记原貌。

〔四〕 “卒”,姚本、聚珍本同,御览卷一八一引亦同,记纂渊海卷五二引作“半”。范晔后汉书耿纯传载耿纯语云:“犹恐宗人宾客半有不同心者,故燔烧屋室,绝其反顾之望。”

〔五〕 “迺闭合悉诛之”,范晔后汉书耿纯传云:“时真定王刘扬复造作谶记云:‘赤九之后,瘿扬为主。’扬病瘿,欲以惑众,与绵曼贼交通。

同部

其它

补历代史表
钦定四库全书 史部四 补歴代史表目录 别史类 卷一 东汉 诸王世表 外戚侯表 卷二 东汉 云台功臣侯表 宦官侯表 卷三 东汉 将相大臣年表 卷四 东汉 九卿年表 卷五 三国 汉季方镇年表 卷六 三国 三国大事年表 卷七 三国 魏国将相大臣年表 魏将相大臣年表 卷八 三国 魏方镇年表 卷九 三国 汉将相大臣年表 卷十 三国 吴将相大臣年表 卷十一 三国 三国诸王世表 卷十二 晋 诸王世表 卷十三 晋 功臣世表 卷十四 晋 将相大臣年表 卷十五 晋 东晋将相大臣年表 卷十六 晋 方镇年表 卷十七 晋 东晋方镇年表 卷十八 晋 僭伪诸国世表 卷十九 晋 僭伪诸
曹家档案史料
曹家档案史料 一 内务府总管嘎噜等奏覆校尉服色请照曹玺呈进缎样织造摺 康熙十六年十月二十日 内务府总管嘎噜等谨奏:为遵旨合议事。 本年七月初七日,本府与工部合议具奏,奉员外郎佛保传旨:校尉衣服可否绣制,著查会典,由工部、内务府总管、内工部会议具奏。钦此。查会典并无校尉服色之规定,钦遵圣旨,臣等会议斟酌议得:会典内既无校尉服色之规定,今将绣制粗略估计,不算匠役工钱,若绣制上好红缎,连缝工需银四两馀;若绣制次等红缎,需银三两六钱馀。现在江宁织缎一件用银七两八分,杭州织缎一件用银六两九钱八分。今将绣制所出价格与现在织出之银发相比,估计只用钱粮半数有馀。虽用半份
崇祯实录
崇祯实录 明 佚名 ●崇祯实录目录 明□宗□皇帝实录 卷之〔一〕(天启七年九月) 卷之〔二〕(天启七年十月) 卷之〔三〕(天启七年十一月) 卷之〔四〕(天启七年十二月) 崇祯实录 卷之一怀宗端皇帝(一) 卷之二怀宗端皇帝(二) 卷之三怀宗端皇帝(三) 卷之四怀宗端皇帝(四) 卷之五怀宗端皇帝(五) 卷之六怀宗端皇帝(六) 卷之七怀宗端皇帝(七) 卷之八怀宗端皇帝(八) 卷之九怀宗端皇帝(九) 卷之十怀宗端皇帝(十) 卷之十一怀宗端皇帝(十一) 卷之十二怀宗端皇帝(十二) 卷之十三怀宗端皇帝(十三) 卷之十四怀宗端皇帝(十四) 卷之十五怀宗端皇帝(十五)
东观汉记原文及白话翻译在线阅读|中华古籍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