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藏 · 别史
东观汉记
45 万字 · 约 21 小时 23 分钟 · 33 / 60
史藏 · 别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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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可开白话
是,初学记卷一七引谢承后汉书亦作“尊”。
〔七〕 “乡里慕其行,化之”,原无“之”字,语义未完,姚本、聚珍本有“之”字,初学记卷一七引谢承后汉书同,今据增补。此二句类聚卷二一引作“乡里皆慕其化”。
〔八〕 “为将作大匠”,据范晔后汉书魏霸传,霸于和帝永元十六年征拜将作大匠。
〔九〕 “无谴过”,此句下姚本、聚珍本有“之事”二字。
〔一0〕“魏霸延平元年仕为光禄大夫,妻死”,原无“延平元年仕为光禄大夫”十字,姚本、聚珍本有,御览卷七一0引亦有,今据增补。书钞卷一三三,御览卷四九一、卷五四二引亦载霸仕为光禄大夫,只是文字略异。范晔后汉书魏霸传云:“延平元年,代尹勤为太常。明年,以病致仕,为光禄大夫。”是霸为光禄大夫在延平二年,此引东观汉记“元年”下可能有删节。
〔一一〕“更”,姚本、聚珍本作“伯”,书钞卷一三三,御览卷四九一、卷五四二、卷七一0亦皆引作“伯”。按霸与其兄不应同名,“伯”字有误。
〔一二〕“妻”,姚本、聚珍本作“送”,书钞卷一三三,御览卷四九一、卷五四二、卷七一0亦皆引作“送”。
〔一三〕“即自入拜其妻,手奉案前跪。霸曰”,此三句姚本同。聚珍本“拜”作“辞”,书钞卷一三三引无“霸”字,御览卷四九一引“拜”作“辞”,无“手”字,“跪霸”作“因跪”,御览卷五四二、卷七一0引“跪霸”作“因跪”,余亦同。
〔一四〕“空”,聚珍本脱此字。
〔一五〕“远”,聚珍本作“遂”,御览卷四九一引亦作“遂”。
〔一六〕“不敢相屈”,原无此句,姚本、聚珍本有,书钞卷一三三,御览卷五四二、卷七一0引亦有,今据增补。御览卷四九一引作“不敢屈”,偶脱“相”字。
〔一七〕“妻惭求去”,此下二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五四二引亦有,今据增补。
刘宽
刘宽迁南阳太守,〔一〕温仁多恕,吏民有过,但用蒲鞭罚之,示辱而已。〔二〕类聚卷八二 刘宽简略嗜酒,尝坐客,使苍头市酒,迂久,〔三〕大醉而还。对客骂曰:“畜生。”宽遣人视奴,疑必自杀。〔四〕类聚卷三五
刘宽性简略,夫人欲试宽意,伺当朝会,装严已讫,使婢奉肉羹,〔五〕翻污朝衣。婢遽收之,〔六〕宽神色不异,乃徐言:“羹烂汝手?”〔七〕合璧事类卷五四
〔一〕 “刘宽”,字文饶,弘农华阴人,范晔后汉书卷二五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一、司马彪续汉书卷二、华峤后汉书卷一。袁宏后汉纪卷二五,隶释卷一一太尉刘宽碑、刘宽后碑亦略载其事。“迁南阳太守”,范书刘宽传云:“延熹八年,征拜尚书令,迁南阳太守,典历三郡。”而太尉刘宽碑云宽延熹八年,“迁东海相,以德兴化,泽臻民物。复迁南阳太守”。
〔二〕 “示辱而已”,此条御览卷九九九亦引,字句微异。
〔三〕 “迂久”,此句原无,御览卷四六六、卷五00引有,今据增补。
〔四〕 “疑必自杀”,此条姚本和御览卷四六六、卷五00所引与此字句大同小异。惟聚珍本较详,全文作“宽简略嗜酒,尝有客,遣苍头市酒,迂久,大醉而还。客不堪之,骂曰:‘畜产。’宽须臾遣人视奴,疑必自杀。顾左右曰:‘此人也,骂言畜产,辱孰甚焉。吾惧其死也。’”与范晔后汉书刘宽传字句大略相同,不知聚珍本据何书辑录。
〔五〕 “使婢奉肉羹”,“使”字下书钞卷一二九引有“侍”字,范晔后汉书刘宽传同。
〔六〕 “遽”,此字原无,聚珍本有,六帖卷二0、御览卷五00引亦有,范晔后汉书刘宽传同,今据增补。
〔七〕 “羹烂汝手”,此条初学记卷一九、类聚卷三五、万花谷后集卷一六亦引,字句微异。
伏湛〔一〕
上自将击彭宠,〔二〕伏惠公谏曰:“臣闻文王享国五十,伐崇七年,而三分天下有二。至武王,四海乃宾。陛下承大乱之极,出入四年,中国未化,远者不服,而远征边郡,四方闻之,莫不怪疑,愿思之。” 御览卷四五三 南阳太守杜诗上疏荐伏惠公曰:〔三〕“窃见故大司徒阳都侯伏惠公自行束脩,〔四〕讫无毁玷,〔五〕笃信好学,〔六〕守死善道,经为人师,行为仪表,秉节持重,有不可夺。〔七〕众贤百姓,乡望德义。〔八〕微过斥退,久不复用,识者愍惜,儒士痛心。湛容貌堂堂,〔九〕国之光辉,智略谋虑,朝之渊薮。龆龀励志,〔一0〕白首不衰。实足以先后王室,名足以光示远人。武公、庄公所以砥砺蕃屏,劝进忠信,令四方诸侯咸乐回首,仰望京师。柱石之臣,宜居辅弼,出入禁门,补阙拾遗。”〔一一〕御览卷六三一
〔一〕 “伏湛”,字惠公,琅邪东武人,范晔后汉书卷二六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袁山松后汉书。
〔二〕 “上自将击彭宠”,建武二年,彭宠反汉。三年,光武帝欲自将兵击之。时伏湛为大司徒,上疏谏阻,遂遣耿弇击宠。
〔三〕 “南阳太守杜诗上疏荐伏惠公曰”,建武五年冬,光武帝征张步,伏湛留守。时蒸祭高庙,河南尹、司隶校尉于庙中争论,湛不举奏,被免去大司徒之职。六年,徙封不其侯,遣就国,故有杜诗上疏荐伏湛事。见范晔后汉书伏湛传。
〔四〕 “自行束脩”,谓初入学官之时。汉代年十五左右始行束脩,入学官。
〔五〕 “讫”,竟也。
〔六〕 “学”,原作“死”,涉下文而误。聚珍本作“学”,书钞卷三三引同,与范晔后汉书伏湛传相合,今据改正。
〔七〕 “秉节持重,有不可夺”,此二句原无,聚珍本有,书钞卷三三亦引,今据增补。“夺”字下当有“之志”二字,范晔后汉书伏湛传载杜诗荐湛疏云:“秉节持重,有不可夺之志。”
〔八〕 “乡”,范晔后汉书伏湛传作“仰”。
〔九〕 “湛容貌堂堂”,此句至“宜居辅弼”句原无,聚珍本有,今据增补。其中“容貌堂堂”至“名足以光示远人”诸句和“柱石之臣,宜居辅弼”二句,御览卷三八九引,“武公、庄公所以砥砺蕃屏”至“仰望京师”四句,范晔后汉书伏湛传李贤注引。
〔一0〕“龆龀”,谓童年。范晔后汉书伏湛传作“髫发”。
〔一一〕“出入禁门,补阙拾遗”,此二句原无,聚珍本有,文选卷一0潘岳西征赋李善注亦引,今据增补。文选卷二八鲍照乐府放歌行李善注引作“出入禁门,补拾遗阙”。此条御览卷三七九、文选卷四七袁宏三国名臣序赞李善注亦引,然皆极简略。
伏盛
伏盛,〔一〕字伯明。范晔后汉书卷二六伏隆传李贤注 张步遣其掾孙昱随盛诣阙上书,献鳆鱼。〔二〕范晔后汉书卷二六伏隆传李贤注
〔一〕 “伏盛”,伏湛之子,范晔后汉书卷二六有传。“盛”,范书作“隆”,云“字伯文”。李贤注云:“东观记‘隆’作‘盛’,字伯明。”按“盛”字当改作“隆”。为避殇帝讳,修史者改“隆”作“盛”。
〔二〕 “张步遣其掾孙昱随盛诣阙上书,献鳆鱼”,范晔后汉书伏隆传云:“张步遣使随隆诣阙上书,献鳆鱼。”李贤注云:“东观记:步遣其掾孙昱随之。”此条即据李贤注,又参酌范书辑录。
伏恭〔一〕
恭字叔齐,伏湛同产兄子也。范晔后汉书卷二六牟融传李贤注
〔一〕 “伏恭”,范晔后汉书卷七九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华峤后汉书卷二。
伏晨〔一〕
晨尚高平公主。范晔后汉书卷二六伏湛传李贤注
〔一〕 “伏晨”,伏湛少子伏翕之孙,范晔后汉书无传。
侯霸
侯霸,〔一〕字君房,有威重,〔二〕为太子舍人。〔三〕书钞卷六六 从钟宁君受律。范晔后汉书卷二六侯霸传李贤注
侯霸,字君房,河南密人也。〔四〕为临淮太守,治有能名。〔五〕及王莽之败,霸保固自守,〔六〕卒全一郡。更始元年,遣谒者侯盛、荆州刺史费遂齎玺书征霸,〔七〕百姓老弱相携号哭,遮使者车,或当道而卧。皆曰:“乞侯君复留期年。”〔八〕民乃诫乳妇勿得举子,侯君当去,必不能全。使者虑霸就征,临淮必乱,不敢受玺书,〔九〕而具以状闻。〔一0〕御览卷二六0
侯霸为尚书令,〔一一〕深见任用。〔一二〕类聚卷四八
〔一〕 “侯霸”,范晔后汉书卷二六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袁山松后汉书。袁宏后汉纪卷五亦略载其事。
〔二〕 “有威重”,此句御览卷二四六引作“为人严而有威”。
〔三〕 “为太子舍人”,范晔后汉书侯霸传云:“成帝时,任霸为太子舍人。”
〔四〕 “河南密人也”,此句原无,书钞卷一三九引,今据增补。“河南”二字原误作“河内”,今据范晔后汉书侯霸传校改。汉书地理志河南有密县。
〔五〕 “为临淮太守,治有能名”,此二句姚本作“霸为淮平大尹,政理有能名”。聚珍本同,惟无“霸”字。书钞卷一三九引作“为临淮太守,郡以致治”。袁宏后汉纪卷五亦云侯霸于王莽时“为临淮太守”。按临淮郡,王莽改为淮平。范晔后汉书侯霸传云:“后为淮平大尹,政理有能名。”
〔六〕 “自”,原脱,今据范晔后汉书侯霸传增补。此句聚珍本作“霸保守临淮”,文选卷五九沈约齐故安陆昭王碑文李善注引同。
〔七〕 “遣谒者侯盛、荆州刺史费遂齎玺书征霸”,此句原作“遣使征霸”,姚本、聚珍本作“遣谒者侯盛、荆州刺史费遂齎玺书征霸”,范晔后汉书侯霸传李贤注引同,今据改。此句书钞卷一三九引同,惟“齎”字作“赉”。文选卷五九沈约齐故安陆昭王碑文李善注引作“遣谒者侯盛齎玺书征霸”。
〔八〕 “期年”,此二字原无,聚珍本云:“愿复留霸期年。”文选卷五九沈约齐故安陆昭王碑文李善注引同,今据增补。
〔九〕 “受”,聚珍本作“授”,范晔后汉书侯霸传同。按二字通。
〔一0〕“而具以状闻”,此条书钞卷三五亦引,字句简略。
〔一一〕“侯霸为尚书令”,范晔后汉书侯霸传云:“建武四年,光武征霸与车驾会寿春,拜尚书令。”
〔一二〕“深见任用”,此条御览卷二一0亦引,文字全同。
韩歆
韩歆,〔一〕字翁君,南阳人。以从征伐有功,封扶阳侯。好直言,为司徒,〔二〕尝因朝会帝读隗嚣、公孙述相与书,歆曰:“亡国之君皆有才,桀、纣亦有才。”上大怒,以为激发,免归田里。上犹不释,复诏就责,歆及子婴皆自杀。御览卷四八三
〔一〕 “韩歆”,范晔后汉书卷二六侯霸传略载其事。
〔二〕 “为司徒”,建武十三年,从沛郡太守代侯霸为大司徒。见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
宋弘
上尝问宋弘通博之士,〔一〕弘荐沛国桓谭才学洽闻,几及杨雄、刘向父子。于是召谭拜议郎、给事中。上每宴,辄令鼓琴,好其繁声。弘闻之,不悦,悔于荐举。闻谭内出,正朝服坐府上,〔二〕遣吏召之。谭至,不与席而让之曰:〔三〕“吾所以荐子者,欲令辅国家以道德,〔四〕而今数进郑声以乱雅乐,〔五〕非颂德忠正也。”〔六〕后大会群臣,上使谭鼓琴,见弘,失其常度。上怪而问之,弘乃离席免冠谢曰:“臣所以荐桓谭者,望能以忠正导主,而令朝廷耽悦郑声,〔七〕臣之罪也。”其后不复令谭给事中。〔八〕御览卷六三一 宋弘为司空,〔九〕常受俸得盐豉千斛,〔一0〕遣诸生迎取上河,令粜之。盐贱,诸生不粜,弘怒,便遣,及其贱,悉粜卖,不与民争利。〔一一〕御览卷八二八
宋弘尝燕见,御坐新施屏风,图画烈女,〔一二〕帝数顾视之。弘正容言曰:“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上即为撤之。时上姊胡阳公主新寡,〔一三〕上与共论朝臣,微观其意。主曰:“宋公威容德器,群臣莫及。”上曰:“方且图之。”后弘见上,令主坐屏风后,因谓弘曰:“谚言贵易交,富易妻,人情乎?”弘曰:“臣闻贫贱之交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上顾谓主曰:“事不谐矣。”类聚卷六九
〔一〕 “宋弘”,字仲子,京兆长安人,范晔后汉书卷二六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袁山松后汉书。“上尝问宋弘通博之士”,当在建武初年宋弘为大司空时。“通博”,书钞卷一0九、类聚卷四四引作“通儒”。四库全书考证云:“按‘通儒之士’,或传写有讹,考范书本传作‘通博之士’,太平御览引本书与范书同,文义较妥。”
〔二〕 “正朝服坐府上”,此句原无,聚珍本有,书钞卷三七引亦有,今据增补。御览卷五七七引无“正朝服”三字,而有“坐府上”三字。
〔三〕 “与”,原误作“举”,聚珍本作“与”,书钞卷三七引同,范晔后汉书宋弘传亦作“与”,今据改正。
〔四〕 “德”,原无此字,书钞卷三七引有,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宋弘传载弘让桓谭曰:“吾所以荐子者,欲令辅国家以道德也。”
〔五〕 “郑声”,史记乐书云:“郑、卫之音,乱世之音也。”汉书礼乐志云:“周室大坏,诸侯恣行,设两观,乘大路。陪臣管仲、季氏之属,三归雍彻,八佾舞廷。制度遂坏,陵夷而不反,桑间、濮上、郑、卫、宋、赵之声并出,内则致疾损寿,外则乱政伤民。”颜师古注云:“郑、卫、宋、赵诸国,亦皆有淫声。”
〔六〕 “颂”,聚珍本作“硕”。
〔七〕 “令”,原误作“今”,“耽”,原误作“钦”,皆据聚珍本改正。范晔后汉书宋弘传载弘言云:“臣所以荐桓谭者,望能以忠正导主,而令朝廷耽悦郑声,臣之罪也。”
〔八〕 “其后不复令谭给事中”,此句原无,聚珍本有,类聚卷四四引亦有,今据增补。此句御览卷五七七引作“故不复令谭给事”。此条书钞卷三三、事类赋卷一一亦引,字句较略。
〔九〕 “宋弘为司空”,原作“司空宋弘”,书钞卷三八引作“宋弘为司空”,今从改。
〔一0〕“常”,书钞卷三八、御览卷四二五引作“尝”。按二字通。
〔一一〕“不与民争利”,此条姚本作“宋弘为司空,尝受俸得盐,令诸生粜,诸生以贱不粜。弘怒,悉贱粜,不与民争利”。系据书钞卷三八所引辑录。聚珍本同,只是删去首句。
〔一二〕“图画烈女”,原脱“图”字,姚本、聚珍本有,书钞卷一三二,六帖卷一四,御览卷七0一、卷七五0引亦有此字,今据增补。“烈”,书钞卷一三二引同,姚本、聚珍本作“列”,六帖卷一四,御览卷七0一、卷七五0引同,范晔后汉书宋弘传亦作“列”。按二字通。
〔一三〕“胡阳公主”,姚本、聚珍本作“湖阳公主”,御览卷七0一引同,范晔后汉书宋弘传亦同。按当作“湖阳公主”,史书一般都作“湖阳公主”,然而也偶有作“胡阳公主”者,如范晔后汉书光烈阴皇后纪云:“光武即位,令侍中傅俊迎后,与胡阳、宁平主诸宫人俱到洛阳。”湖阳公主名黄,建武二年,封为湖阳长公主。见范书北海靖王兴传。
冯勤
冯勤,〔一〕字伟伯,〔二〕魏郡人。曾祖父杨,宣帝时为弘农太守,有八子,皆为二千石,赵魏间荣之,号“万石”焉。〔三〕兄弟形皆伟壮,唯勤祖偃长不满七尺,〔四〕常自谓短陋,恐子孙似之,乃为子伉娶长妻,〔五〕生勤,长八尺三寸。御览卷三七七 偃为黎阳令。范晔后汉书卷二六冯勤传李贤注
冯勤初为太守铫期功曹,有高能称。〔六〕书钞卷七七
魏郡太守范横上疏荐勤。范晔后汉书卷二六冯勤传李贤注
冯勤为郎中,给事尚书。以图议军粮,在事精勤,遂见亲识,由是使典诸侯封事。勤差量功次轻重,〔七〕国土远近,地势丰薄,〔八〕不相逾越,莫不厌服焉。自是封爵之制,非勤不定。御览卷一九八
冯勤迁司徒。〔九〕是时三公多见罪退,上欲令以善自终,〔一0〕乃因宴见从容戒之曰:“朱浮上不忠于君,下陵轹同列,终以中伤,放逐受诛,〔一一〕虽复追加赏赐,不足以偿不訾之身。〔一二〕忠臣孝子,览照前世,〔一三〕以为鉴戒。〔一四〕能尽忠于国,事君无二,则爵赏光乎当世,〔一五〕功名列于不朽,〔一六〕可不勉哉!” 御览卷四五八
中元元年,车驾西幸长安,祠园陵还,勤燕见前殿尽日,归府,因病喘逆,上使太医疗视,赏赐钱帛,遂薨。范晔后汉书卷二六冯勤传李贤注
冯奋弟由,黄门侍郎,尚安平公主。〔一七〕范晔后汉书卷二六冯勤传李贤注
〔一〕 “冯勤”,范晔后汉书卷二六有传。
〔二〕 “伟伯”,原误作“卫伯”,聚珍本作“伟伯”,御览卷二五九引同,与范晔后汉书冯勤传相合。
〔三〕 “号‘万石’焉”,此句姚本、聚珍本作“号为冯万石”,类聚卷五0引同。书钞卷七四引作“号曰冯万石”。
〔四〕 “祖偃”,原误作“祖优知”,聚珍本作“祖偃”,今据改正。范晔后汉书冯勤传云:“勤祖父偃。”
〔五〕 “伉”,原误作“泛”,聚珍本作“伉”,范晔后汉书冯勤传同,今据改正。
〔六〕 “有高能称”,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
〔七〕 “勤差量功次轻重”,此下七句原无,姚本、聚珍本有,类聚卷五一亦引,今据增补。
〔八〕 “薄”,原误作“王”,姚本、聚珍本作“薄”,范晔后汉书冯勤传同,今据改正。
〔九〕 “冯勤迁司徒”,建武二十七年冯勤为司徒。见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
〔一0〕“上欲令以善自终”,此句姚本、聚珍本作“上贤勤,欲令以善自珍”。范晔后汉书冯勤传云:“帝贤勤,欲令以善自终。”
〔一一〕“终以中伤,放逐受诛”,此二句姚本、聚珍本作“竟以中伤人臣,放逐遭诛”。类聚卷二三引作“竟以中伤人臣,放逐受诛”。按范晔后汉书冯勤传载光武帝言云:“朱浮上不忠于君,下陵轹同列,竟以中伤至今,死生吉凶未可知,岂不惜哉!人臣放逐受诛,虽复追加赏赐赙祭,不足以偿不訾之身。”可见此文有节删。
〔一二〕“不足以偿不訾之身”,范晔后汉书冯勤传李贤注云:“‘訾’,量也。言无量可比之,贵重之极也。‘訾’与‘资’同。”
〔一三〕“览”,原作“鉴”,姚本、聚珍本作“览”,书钞卷一八、类聚卷二三引同,范晔后汉书冯勤传亦作“览”,今据改。
〔一四〕“鉴”,姚本、聚珍本作“镜”,书钞卷一八、类聚卷二三引同,范晔后汉书冯勤传亦作“镜”。
〔一五〕“光”,原误作“先”,姚本、聚珍本作“光”,类聚卷二三引同,范晔后汉书冯勤传亦作“光”,今据改正。
〔一六〕“功”,原脱,姚本、聚珍本有此字,类聚卷二三引同,范晔后汉书冯勤传亦有此字,今据增补。
〔一七〕“尚安平公主”,范晔后汉书冯勤传云:勤中子顺,尚平阳长公主,“建初八年,以顺中子奋袭主爵为平阳侯,薨,无子。永元七年,诏书复封奋兄羽林右监劲为平阳侯,奉公主之祀。奋弟由,黄门侍郎,尚平安公主。”李贤注云:“章帝女也。臣贤按:东观记亦云安平,皇后纪云由尚平邑公主,纪、传不同,未知孰是。”此条即据李贤注,又酌取范书文句辑录。李贤注引作“安平”,范书作“平安公主”,亦相互有异。
郭贺
郭贺,〔一〕字乔卿,为荆州刺史。明帝到南阳巡守,赐三公之服,去幨帷,使百姓见之,以彰有德。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