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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别史

台湾文献丛刊清圣祖实录选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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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重于陆。海澄、厦门、?屿、金门、围头、海坛、平海、定海、烽火门、日湖、獭窟、永宁、洞山、南澳等十四处,或孤悬海上、或滨海要冲;若以兵三万人设镇分防,不时巡缉,则贼不能肆犯,我兵得以乘机灭寇矣』。上谕:『海防设兵,所关最要;令兵部侍郎温代前往会同尚书介山、侍郎吴努春及总督、巡抚、提督亲诣诸处详阅定议』。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八十九。

五月十六日(甲辰),平南将军都统赖塔疏报:『四月二十一日,臣会同提督侯袭爵率领满汉官兵大败海寇于潮州府之大濠堡、磊石等处地方』。下部议叙。

十八日(丙午),奉命大将军和硕康亲王杰书疏报:『平南将军赖塔等遣发官兵追剿海逆刘国轩等,于三月十二日克取铜山,焚毁贼巢』。得旨嘉奖,下部议叙。

十九日(丁未),奉命大将军和硕康亲王杰书疏报宁海将军喇哈达等陆续招抚到伪总兵杨禄、张辉等大小伪官共二千五百余员、兵丁二万五千九百余名。下部议叙。

六月初十日(丁卯),福建巡抚吴兴祚疏报台湾逆党刘天福率众投诚。下部知之。

十五日(壬申),福建总督姚启圣疏报台湾伪将军朱天贵率领伪官、兵丁、船只投诚。下部议叙。

十七日(甲戌),奉命大将军和硕康亲王杰书疏报:『伪将军江机等聚众恃险,通连海寇,为福建、江西、浙江三省之害已久。今福建巡抚吴兴祚等宣示招抚,江机等率领伪官一千一百三十八员、兵丁四万三千六百二十九名投诚,各分别归农、补伍』。下部议叙。

二十日(丁丑),和硕安亲王岳乐疏言:『故平南王尚可喜妻舒氏、胡氏首告孽子尚之信罪逆当诛,乞传谕官吏密图擒拏,请旨进发』。得旨:『尚之信并原告干证,着侍郎宜昌阿等押解来京质审』。

二十三日(庚辰),广东巡抚金俊疏报:『委署虎门副将张瑜进剿逆贼谢昌等,五月十二日于大澳海面分兵三路,与贼船三百余接战。我兵夺勇冲击,贼败走。即乘夜穷追,十三日早至风头港,又有贼船数百;我兵复击败之,生擒伪将军洪元懿,毁贼船二百余,斩贼二千余级,溺死者万余人。谢昌等由内外洋远遁』。下部议叙。

福建总督姚启圣疏言:『臣前任藩司时,亲抵粤东,招抚征逆将军刘进忠等;独有伪总兵马兴龙从中梗阻。臣多方劝谕,方肯随众就抚。讵意受抚之后,密挈眷口复叛入海。臣侦马兴龙逆■〈舟宗〉往来铜山、南澳等处,臣密遣总兵官朱光祖招抚伪将军朱天贵等,谕以如遇马兴龙,用心縻絷。今朱天贵已暗拘马兴龙父子及弟五入沉死海中,各伪镇始随朱天贵投诚。朱天贵于未经投诚之先,而能诛已抚复叛之贼;实心报国,功不可泯』。下部议叙。

二十五日(壬午),奉命大将军和硕康亲王杰书疏言:今当需饷之时,在闽大兵理应全撤。但福建投诚之人甚多,厦门、金门诸处新经恢复,人心未定,宜留大兵一千二百人驻守福州,六百人驻守泉州,一千二百人驻守漳州;余兵,臣与参赞副都统禅布先率入京。至于沿海绿旗官兵,设防之外,孰宜镇守?应令尚书介山、侍郎吴努春、温代等会同总督、巡抚、提督复议』。从之。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九十。

秋七月初四日(辛卯),浙江总督李之芳疏报伪定北将军刘天福率伪左都督刘祖汉等伪官一百八十员、兵二千余名投诚。下部知之。

八月丁已朔,叙招抚逆贼功,加福建总督姚启圣兵部尚书衔。

初四日(庚申),谕兵部:『厦门、金门诸处悉设兵镇守,福建大兵宜量行撤还。将军喇哈达、副都统马思文率千人守福州,副都统纪尔他布、倭申巴图鲁率千人守漳州:两军悉令喇哈达统辖。余兵一千,令尚书介山、侍郎吴努春率之回京。

谕兵部:『闽省近海要区,总督、提督标下可各设五营,兵五千人;巡抚标下设二营,兵一千五百人。至通省防守兵,依旧额留五万一千七百五十人;余一万九千九十五人,俱行裁汰。提督驻镇海澄;其铜山、厦门诸处分设总兵官、副将镇守。见在水师留二万人,其余五千人亦行裁汰』。

初五日(辛酉),谕兵部:『台湾、澎湖暂停进兵,令总督、巡抚等招抚贼寇。如有进取机宜,仍令明晰具奏』。

十二日(戊辰),福建总督姚启圣疏报伪将军杨彪(即杨一豹)率领伪官兵三万一千余员名投诚。下部议叙。

十三日(己巳),谕兵部:『广东省会地关重要,合计广西见有大将军简亲王兵及将军莽依图兵与都统马缉等率往之兵,每佐领共有二十八人;今宜檄简亲王,令简军中精骑每佐领五人,俾副都统博济率之,驰赴将军赖塔,协守广东省城;并檄马缉速赴简亲王军。至所撤福建兵,已就道者,令其来京;如未启行,仍暂留福建。总漕帅颜保见在江西吉安,令率所部速赴广东;视南雄、韶州何地紧要?酌量驻镇,以安辑人心』。

二十三日(己卯),江南总督阿席熙疏报伪总兵张寅于七月二十六日率领官兵船只,由长江直抵江宁缴印札投诚。下部议叙。

二十六日(壬午),福建总督姚圣启以病求罢;慰留之。

二十八日(甲申),先是,吴三桂反,尚之信欲其父尚可喜从贼;迫不得已,尚可喜愤死,尚之信遂降贼。及其归正,仍怀两端。上数命进兵潮州、湖南,尚之信不行;永兴危急,亦坐视不救。后虽出师,辄自引退。总兵官时应运、水师游击张瑜出剿贼,尚之信俱密止之,令顿兵不进。及尚之信协剿广西,复与尚之璋等谋,令以计调还广州。冒兵饷、擅杀无罪人,甚至希邀异数、毁讪乘舆;于是藩下人张永祥、张士选来京告其诸不法事,尚之信母舒氏、胡氏、都统王国栋、广东广西总督金光祖、广东巡抚金俊亦相继疏列其罪。上遣刑部侍郎宜昌阿与王国栋等谋,密檄总督金光祖、提督哲尔肯、总兵官班际盛、副都统金榜选等执之于武宣,尚之信具疏辨。上不忍遽置于法,命至京对簿。尚之信谋益急,令其弟尚之节等阴纠党与诱杀王国栋,欲为乱。将军赖塔急率兵围之,尚之节就擒;赖塔等讯鞫,悉得其状,而舒氏、胡氏复饰言尚之信无谋叛迹,前告变疏,皆王国栋等伪为也。事闻,下议政王大臣等集议。于是议政王大臣等议覆:『尚之信依谋反律,母、母弟凡同谋者俱弃市,家产籍没;其诸弟尚之孙、尚之璋、尚之隆等虽不同谋,法应革职枷责』。得旨:『平南王尚可喜航海归诚,效力行间,镇守粤东,着有劳绩。及吴逆叛,坚守臣节,不肯从逆;为逆子尚之信所迫,愤恨殒命。朕每念及,深为悯恻!其妻舒氏、胡氏从宽免死,并免籍没;尚之孝、尚之璋、尚之隆等,俱从宽免革职枷责。尚之信不忠不孝,罪大恶极,法应立斩;姑念曾授亲王,从宽赐死。其余逆党尚之节、李天植等,悉按律正法。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九十一。

九月丙辰朔,江南总督阿席熙疏报:『伪副将沈茂等联■〈舟宗〉海上。历有年所。今率领伪官兵投诚』。下部知之。

初四日(己未),调福建提督杨捷为江南提督。

二十二日(丁丑),升江南狼山总兵官诺迈为福建提督。

冬十月十三日(戊戌),浙江提督石调声疏报海逆伪都督刘敏、伪总兵魏国柱等带领伪官兵七百余人登岸投诚。下部知之。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九十二。

十二月二十三日(丁未),以海上投诚总兵官朱天贵为浙江平阳总兵官。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九十三。

●康熙二十年

康熙二十年(一六八一、辛酉)春二月初六日(庚寅),兵部题:『恢复海坛及厦门、金门地方,系提督万正色密遣人至伪总督朱天贵处豫定投诚,然后率兵进取,以致各岛败遁,恢复空地,并无杀贼攻克之处。应俟提督万正色、巡抚吴兴祚明白回奏之日再议』。得旨进剿海贼一案,原系吴兴祚、万正色会同定议,不俟荷兰国船只,即奋勇前往,志靖海氛。万正色领水师先行出洋,吴兴祚率陆兵互为声援,驱除海逆,克奏肤功。尔部乃称万正色与朱天贵密约投诚,任意妄奏,以为滥冒军功,殊属不合!着遵前旨,即行议叙』。

初七日(辛卯),福建总督姚启圣、巡抚吴兴祚先后具疏请开边界,俾沿海人民复业。得旨:『厦门、金门诸处已设官兵防守,应如所题,照旧展界。如有奸民借此通贼者,仍令严行察缉』。

二十三日(丁未),叙克复海坛、厦门、金门功,给福建巡抚吴兴祚拜他喇布勒哈番又一拖沙喇哈番,水师提督、太子少保、左都督万正色拜他喇在勒哈番;授援剿左镇总兵官林贤、右镇总兵官陈龙、前镇总兵官黄镐、后镇总兵官杨嘉瑞为左都督,参将以下各给世职有差。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九十四。

夏六月初七日(戊子),福建总督姚启圣等疏报:『逆贼郑锦已于正月二十七日死。其长子为众所杀,伪侍卫冯锡范立郑锦次子郑克塽(郑克塽,即冯锡范婿也)』。得旨:『郑锦既伏冥诛,贼中必乖离扰乱;宜乖机规定澎湖、台湾。总督姚启圣、巡抚吴兴祚、提督诺迈、万正色等,其与将军喇哈达、侍郎吴努春同心合志,将绿旗舟师分领前进,务期剿抚并用,底定海疆,毋误事机』!

秋七月二十八日(己卯),谕议政王大臣等曰:『今诸路逆贼,俱已歼除,应以见在舟师破灭海贼。原任右都督施琅系海上投诚,且曾任福建水师提督,熟悉彼处地利、海寇情形,可仍以右都督充福建水师提督总兵官加太子少保,前往福建。到日,即与将军、总督、巡抚、提督商酌,克期统领舟师进取澎湖、台湾。其万正色改为陆路提督,诺迈还京候补』。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九十六。

八月初八日(戊子),福建总督姚启圣疏言:『臣军所辖舟师,乃平阳总兵官朱天贵旧部;若令他人统辖,恐一时未能驯习。且朱天贵声名素为海寇所惮,来归之时已与贼相攻成仇;今若令将原军,必能竭力图报。请敕下浙江总督速发朱天贵并原带部下精兵三百人至福建,同臣等协力进剿』。从之。

十四日(甲午),福建水师提督施琅请训旨。上谕之曰:『尔至地方,当与文武各官同心协力,以靖海疆。寇氛一日不靖,则民生一日不宁;尔当相机进取,以副朕委任至意』。

二十八日(戊申),以原任福建巡海道陈启泰全家殉难,其子陈汝器赴漳扶榇,被劫下海,幽囚两载,冒险逃归,父子忠义,优赠陈启泰工部右侍郎,旌其妻刘氏,各予祭葬如例;陈汝器以通政使司左右通政、大理寺少卿员缺用。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九十七。

冬十月十三日(壬辰),谕议政王大臣等:『今逆贼殄灭,疆域以次平定。耿精忠、尚之信属下旗员俱应撤还京师,量行安插。除将军马九玉并随伊出征官员外,其在福建及移驻杭州耿精忠属下官员,在广东尚之信属下官员悉令来京。启行之时,该将军大臣拨满洲官每翼各一员并酌发绿旗官兵护行,沿途勿使生事』。

十九日(戊戌),叙恢复海澄、厦门功,加福宁总兵官黄大来为右都督、漳州总兵官吴三畏为都督同知,余员俱加等授职有差。

二十七日(丙午),福建水师提督施琅疏言:『督、抚均有封疆重寄,今姚启圣、吴兴祚俱决意进兵;臣职领水师,征剿事宜理当独任。但二臣词意恳切,非臣所能禁止。且未奉有督、抚同进之旨,相应奏闻』。得旨:『总督姚启圣统辖福建全省兵马,同提督施琅进取澎湖、台湾;巡抚吴兴祚有刑名、钱粮诸务,不必进剿』。

十一月十三日(壬戌),兵部议覆:『浙江总督李之芳疏言:「海岛贼寇相继来归,浙省地方无事,请撤回巡察海口郎中布詹等,并停止更换差员」;应如所请』。从之。

十四日(癸亥),定远平寇大将军固山贝子章泰、征南大将军都统赖塔等疏报:『十月初八日,臣等统率满汉官兵进薄云南省城下,并力环攻,贼势惶迫无措。二十八日夜,伪将军线緎、胡国柱、吴世吉、黄明、原任都统何进忠、原任巡抚林天擎等谋擒逆首吴世璠、郭壮图以献;吴世璠闻变自杀,郭壮图及其子郭宗汾皆自刎死。二十九日,线緎等率众出城降,遂擒首谋献计之伪大学士方光琛及其子方学潜、侄方学范至军前砾之;戮吴世璠尸,传首京师。伪官弁一千五百八十余员、兵五千一百三十余名,俱投诚,云南平』。览贝子等奏,统领满汉官兵遵奉成命,恢复云南省城,疆宇荡平;具见筹划周详,调度有方,剿抚并用,克奏肤功,朕心深为嘉悦!着从优议叙具奏』。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九十八。

十二月初九日(戊子),叙恢复海澄、厦门、金门、十九寨功,授招武将军福建提督杨捷三等阿达哈哈番;加漳浦总兵官赵得寿、福宁总兵官黄大来、漳州总兵官总兵官吴三畏俱左都督,给一拜他喇布勒哈番。其副将以下,分别议叙。

十四日(癸巳),召议政王、大臣、大学士、学士、九卿、詹事、科道等官至干清门,命大学士勒德洪等传谕曰:『顷九卿以大憝既除,寰宇底定,奏请上朕尊号。朕思曩者平南王尚可喜奏请回籍时,朕与阁臣面议,图海言断不可迁移;朕以三藩俱握兵柄,恐日久滋蔓,驯致不测,故决意撤回。不图吴三桂背恩反叛,天下骚动;伪檄一传,四方响应。八年之间,兵民交困;赖上天眷佑、祖宗福庇,逆贼荡平。倘复再延数年,百姓不几疲敝耶!忆尔时惟有莫洛、米斯翰、明珠、苏拜、塞克德等言应迁移,其余并未言迁移吴三桂必致反叛也。议事之人至今尚多,试问当日曾有言吴三桂必反者否?及吴逆倡叛,四方扰乱;多有退而非毁,谓因迁移所致。若彼时朕诿过于人,将会议言应撤者尽行诛戮,则彼等含冤泉壤矣。朕素不肯诿过臣下;即今部院事有错误,朕自少时以三藩势焰日炽,不可不撤;岂因吴三桂反叛,遂诿过于人耶!今乱贼虽已削平,而疮痍尚未全复。君臣之间宜益加修省,恤兵养民,布宣德化;务以廉洁为本,共致太平。若遂以为功德,崇上尊称,滥邀恩赏,实可耻也』!和硕裕亲王福全奏曰:『吴逆反叛以来,臣忝列议政;常见一切调度将士,翦除逆寇,非臣等意见所能及;皆奉上谕遵行所致,实皇上功德;理应崇上尊号』。和硕康亲王杰书、和硕安亲王岳乐奏曰:『臣等前在行间,凡恢复城池、剿御贼寇,尽出自皇上庙算,筹划周详,臣等凛奉敕谕遵行而已;非臣等意虑设施,克收成效。理应加上鸿称,以显功德』。上复召大学士勒德洪、尚书伊桑阿、左都御史徐元文、侍郎李天馥、学士噶尔图等谕曰:『顷九卿等以逆首既除,四方底定,奏请上朕尊号。朕自御极以来,日夜孜孜,以乂安民生为念。乃逆贼吴三桂一倡变乱,遂至涂炭八年。当吴三桂初叛时,散布伪札,煽惑人心;各省兵民,相率背叛:此皆德泽素未孚洽,吏治不能剔厘所致。幸赖上天眷佑、祖宗威灵、满洲兵士之力,逆渠授首,奸党悉除,地方平靖。独念数年之中水旱频仍,灾异迭见。师旅疲于征调,被创者未起;闾阎敝于转运,困苦者未苏。且因军兴不给,裁减官员俸禄及各项钱粮并增加各项银两,仍未复旧:每一轸念,甚歉于怀。若大小臣工人人廉洁,俾生民得所,风俗淳厚,教化振兴,天下共享太平之福;虽不上尊号,令名实多。如一切政治不能修举,则上尊号何益!朕断不受此虚名也。朕自幼读书,览古人君行事,始终一辙者甚少;尝以为戒。惟恐几务或旷,鲜克有终;以故宵衣旰食、祁寒盛暑,不敢少间;偶有违和,亦勉出听断;或中夜有几宜奏报,未尝不披衣而起。朕非不知燕息自怡,盖所爱不在一身,总为天下生灵之计;政事务求当理、官职务在得人,期于家给人足,百姓乐业而已。今吏鲜洁清之效、民无康阜之休,君臣之间全无功绩可纪。倘复上朕尊号、加尔等官秩,则徒有负愧,何尊荣之有!至于太皇太后、皇太后加上徽号,诏赦天下,理所宜然;其上朕尊号之事,断不可行:乃朕实意,革粉饰之词也。自今以往,大小臣工宜各洗心涤虑,砥节励行;休养苍黎,培复元气。尔等可向九卿各官,悉谕朕意,不必再行陈请』。

二十四日(癸卯),升福建巡抚吴兴祚为广东广西总督。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九十九。

●康熙二十一年

康熙二十一年(一六八二、壬戌)春正月十九日(丁卯),议政王大臣会议:『逆贼吴三桂骸骨分发各省,吴世璠首级交与刑部悬挂示众。逆党夏国相应凌迟处死;及势迫投降巴养元等五人应立斩枭示』。上曰:『此中尚有可议者否』?大学士勒德洪、明珠奏曰:『此辈罪犯已极,应正国法,似无可议。又逆贼耿精忠等十人应凌迟处死,其逆党黄国瑞等十九人应立斩』。上曰:『耿精忠身造罪孽,应当极刑;其子等俱行凌迟,亦有可悯!可改为斩否』?明珠奏曰:『耿精忠之罪,较尚之信尤为重大。尚之信不过纵酒行凶,口出妄言;耿精忠负恩谋反,且与安亲王书内多有狂脖之语,甚为可恶』!上又曰:『贼党官员内,尚有可矜者否』?明珠奏曰:『此内有陈梦雷、金镜、田起蛟、李学诗四人犯罪固应处死,然尚有可宥之处』。上曰:『耿精忠等事关重大,着议政王、大臣、九卿、詹事、科道会同详议。其吴三桂骸骨分发各省及吴世璠首级悬示、夏国相凌迟、巴养元等枭示等事,亦示九卿等知之』。明珠奏曰:『春正虽不用刑,但此辈罪恶甚大,与寻常不同;应于两、三日完结』。

二十日(戊辰),议政王大臣等会议逆贼耿精忠等分别凌迟、处斩具题。得旨:『耿精忠革去王爵,着即凌迟处死;其子耿显祚革去散秩大臣,着即处斩。徐文耀、王世瑜、白显中、江元勋、曾养性、王振邦、蒋得■〈车宏〉、刘进忠,俱即凌迟处死;黄国瑞、林芳孙、廖廷云、李似桂、夏季旺、吕应斗、武灏、司定猷、沈伟、郭景汾、罗万里、祖弘勋、陈仪、陈斌、吕八,俱着即处斩。耿精忠、刘进忠首级,着枭示。田起蛟、金镜、李学诗、陈梦雷,俱从宽免死:内系旗人,给与伊本主为奴;系民,入官,给披甲新演洲为奴。余如议』。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

二月十三日(辛卯),叙恢复海澄、厦门、金门功,给福建总督姚启圣拜他喇布勒哈番又一拖沙喇哈番。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一。

夏四月十七日(甲午),先是,福建提督施琅奏:『贼■〈舟宗〉久泊澎湖,悉力固守。当此冬春之际,飓风时发,我舟骤难过洋,臣见在练习水师;又遣间谍通臣旧时部曲,使为内应。请俟明年三、四月间进兵,可获全胜』。上允之。至是,施琅又奏:『夏至南风盛发,不可进兵;请至十月大举』。上命议政王大臣等集议,佥谓师期不便屡迁,应檄总督姚启圣、提督施琅克期于夏至后进取台湾。得旨:『进剿海寇,关系重大。总督姚启圣、提督施琅身在地方,务将海面形势、贼中情状审察确实,如有可破可剿之机,着协谋合虑,酌行剿抚,毋失机会』。

五月二十一日(戊辰),户科给事中孙蕙条陈台湾进兵宜缓。上谕大学士等曰:『朕昨览此本,意以其言为当。今据报,总督姚启圣、提督旋琅于五月初四日已帅师进取台湾。大兵启行之后,金门、厦门及陆诸隘口所关甚要,速移文福建将军、巡抚、陆路提督、总兵官等,务期有裨地方,协志和衷,严加防御,以固守要隘』。

二十八日(乙亥),安塘笔帖式报称:『大兵进取台湾,以风大不得前;总督姚启圣尚驻铜山,提督施琅移泊云霄。闻海贼刘国轩等扼守澎湖诸隘,瞷我兵前进,即抄袭其后』。于是议政王大臣等会议:『请檄总督姚启圣、提督施琅:若目前风大,未便进剿,即统官兵回汛,整饬舟师,相机再举』。从之。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二。

秋七月二十八日(癸酉),上谕大学士等曰:『天道关于人事;彗星上见,政事必有阙失。其应行应革者,令九卿、詹事、科道会议以闻』。于是尚书介山、侍郎沙赖、科尔坤等奏:『请安插裁汰各省兵丁,令其得所』。尚书魏象枢奏:『请察裁兵中,或有效力行间者,不令裁汰』。尚书梁清标奏:『今天下太平,凡事不宜开端;当以安静为主』。左都御史徐元文奏:『请暂停台湾进剿』。侍郎杜臻奏:『请全复浙省运丁裁扣钱粮』。汉给事中御史等奏:『请潼关收税免差』。少詹事及满给事中等奏:『大同、宣府宜设满洲官兵,则无田产满兵,皆有裨益』。上曰:『裁兵务使得所、慎勿汰及效力之人;另降谕旨。梁清标所言,凡事不宜开端,当安静;甚得为治之要。近总督姚启圣疏称十月进剿台湾,可暂行停止;俟十月后,再行定夺。复运丁钱粮及免差潼关收税,令各所司议奏。大同、宜府设满洲官兵事宜,令该部于议覆凯音布。噶尔泰等条奏时,一并确议以闻』。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三。

八月二十七日(壬寅),福建总督姚启圣疏言:『闽省有绿旗兵,又有汉军甲兵进取台湾,防守地方业已足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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