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藏 · 别史
台湾私法人事编
39 万字 · 约 18 小时 43 分钟 · 20 / 51
史藏 · 别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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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可开白话
宗,娶者既已不守戒律,不当仍为僧道,勒令还俗;住持止是知情,非本身自犯,故注曰:不在还俗之限,不知者不坐。
刑律斗殴、殴受业师
凡殴受业师者,加凡人二等,死者斩。
凡者,徒非指儒言,百工技艺亦在内。儒师终身如一,其余学未成,或易别业,则不坐;如学业已成,罪亦与儒并科。百工技艺之师,当与儒者有别,然至习业已成,守其业以终身赡家者,则亦有在三之义,其受业同也。凡殴受业师者,加凡人罪二等,笃疾亦止于杖一百,流三千里;至死者斩。僧者传经受业,其义为重,故注曰:终身如一。若百工技艺,必至业成不变,方与同论,故注曰:学未成,或易别业,则不坐也。
刑律犯奸居丧及僧道犯奸
凡居父母及夫丧,若僧尼、道士、女冠犯奸者,各加凡奸罪二等,相奸之人以凡奸论(强者,奸夫绞监候,妇女不坐)。
僧尼等俱追度牒,照后等例枷号发落,仍勒令还俗,发原籍为民。
(辑注)尼亦称僧,故律称僧尼者指二人;称尼僧者指一人也。
条例:
一、僧道官、僧人、道士有犯挟妓饮酒者,俱杖一百,发原籍为民。
一、僧道、尼僧、女冠有犯和奸者,于本寺、观、庵、院门首枷号两个月,杖一百。其僧道奸有夫之妇及刁奸者,照律加二等,分别杖徒治罪,仍于本寺、观、庵、院门首各加枷号两个月。
名例律五刑赎刑条例
一、僧道官有犯,径自提问,及僧道有犯奸盗诈伪,并一应脏私罪名,责令还俗,仍依律例科断。其公事失错,因人连累,及过误致罪者,悉准纳赎,各还职为僧为道。
(一二)僧尼、道士、女冠对其父母及祖先之礼节
礼律仪制僧道拜父母
凡僧尼、道士、女冠并令拜父母,祭祀祖先(本宗亲属在内)。丧服等第(谓斩衰期功缌麻之类)皆与常人同;违者杖一百,还俗。若僧道衣服止许用绸绢布疋,不得用纻丝绫罗;违者笞五十,还俗,衣服入官。其袈裟道服,不在禁限。
僧尼、道士、女冠自谓出家,有于父母不拜,祖先不祀,丧服皆废者;崇尚虚无幻渺,而弃亲蔑伦,则人道绝矣!故设此律。
(一三)僧道还俗及当差之规定
名例律:除名当差
凡职(兼文武)官犯私罪,罢职不叙,应追夺(诰敕)、除名(削去仕籍)、敕官阶勋爵皆除(不该追夺诰敕者,不在此限)。僧道犯罪曾经决罚者,追收度牒并令还俗(职官、僧道之原籍);军民灶户各从本色,发还原籍当差。
(批注)职官兼文武官凡犯私罪,律应罢职不叙,而又系贼污事情,例该追夺诰敕,除去仕籍之名者,则出身以来之官阶,世袭相承之勋爵皆从革除。僧道既托方外,仍复犯罪,曾经官司决罚,追来度牒者,其身已辱,不得复为僧道,故并令还俗。军民灶户统承职官、僧道而言,谓除官爵令还俗之后,仍查其或军或民或灶户之籍贯,各从本色,发回原籍,当其本等之差也。
(辑注)既曰除名,则有罢职而不追夺者,其名犹未除也。若职官止是罢职不叙,而例不追夺除名,与僧道例不该还俗者,不在当差之限。
(辑注)前五刑条例有僧道犯罪,有还俗不还俗之别,当参看。
(一四)道士、女冠对其师主及子弟之规定
名例律:称道士女冠
凡律称道士女冠者,僧尼同(如道士、女冠犯奸,加凡人罪二等,僧尼亦然)。若于其受业师,与伯叔父母同(如俗人骂伯叔父母,杖六十,徒一年;道冠、僧尼骂师,罪同。受业师谓寺观之内,亲承经教,合为师主者)。其于弟子,与兄弟之子同。(如俗人殴杀兄弟之子,杖一百,徒三年;道冠、僧尼殴杀弟子,同罪)。
(批注)道士、女冠与僧尼虽不同,而皆系出家之人,故犯罪者同论。幼蒙养育,受业为师,则不特名分,兼有恩义,故有犯于师者,与伯叔父母同;有犯于弟子者,与兄弟之子同也。称子者男女同,而尼与女冠该之矣!其同师僧道相犯者,仍照常人论。
(辑注)道冠、僧尼直同期亲尊长者,盖教而兼养,终身不离,衣钵相传,恩义并重也;然必审其师非挟私,徒实负义,乃可坐也。
据会云:未经受教者,止依雇工人或乞养子孙论。又云:如避役或只身私自披剃而投拜者,止依凡人,盖以皆应还俗之人也。
全纂弟子有罪,有师告发,亦准同自首免罪(凡犯罪未发而自首者,免其罪)。
若于法得相容隐者,为自首;及彼此讦发互相告言者,各同罪人自首论(犯罪自首律)。
(一五)尼僧之风纪
禁尼僧受徒卖奸
申严尼僧受徒卖奸之禁,以维风化事。乾隆二十六年九月,奉署巡抚部院杨宪牌,照得王化启自闺门,律法特严淫恶,至于身为尼僧,尤当屏绝女情,恪修五戒,岂容犯奸无耻,污乱清规。例载:「僧道、尼姑未领度牒,不许招受生徒,私自簪剃」;又载:「僧尼、女冠犯奸,照军民相奸例枷责,仍于寺、观、庵院门首再加枷号一个月」。良以民间子女原不容擅令出家,而既经出家,更不容复犯男女淫邪之事,以故僧尼犯奸较凡人为加重,盖所以重伦纪之防,严空门之戒也。乃本部堂访闻闽省庵院,竟有尼僧招客卖奸,公行无忌,并买良家幼女收养为徒,及其年将及笄,则诱引素封无赖之徒为之置衣衾,治服饰,公然邀集各庵尼众,理谶讽经,私自披剃。彼素对无赖即于是夜明目张胆在庵奸宿,而被其被剃之幼尼即终身藉其包容,受其约束,寝之食之,如同伉俪,呼朋引类,市色宣淫;而出价买徒之老尼则为之窝庇纵容,坐享共利。迨其年近鸡皮,色衰爱减,则又自行买养幼徒,递传衣钵,相习成风,恬不为怪。竟以清净之佛门,俨同青楼之娼薮,伤风败俗,莫此为甚。除现在遴委员弁兵役密访查拏外,合行严禁,为此未仰阖属军民、尼众及地保人等知悉,嗣后庵、院、寺、颧概不许买养幼徒,招客卖奸,其现在已收之徒众,姑准宽其已往,务各痛自改悔,顾惜廉耻;如敢仍蹈前辙,恣淫渔利,一经访拏,定将奸夫、奸妇同窝养之老尼、狗纵之地保一并置法痛处;尼僧无分老幼勒令还俗,庵院悉行折毁,以绝根源。其民门幼女不得卖与尼僧为徒;倘敢故违,立将卖幼女之父兄及媒保人等严行惩究,并将幼女当官嫁卖,身价入官。本部堂言出法随,务期力挽颓风,痛除恶习,以维风化。各宜凛遵,毋忽,特示等因。
乾隆二十六年九月初二日。署巡抚部院杨行。
(一六)僧道犯罪之规定
礼部则例、祠祭清吏司
京师僧录、道录,由部颁给印信,其各直省僧道、阴阳学、医学等官铃记,由藩司官铺照依各职衔,用梨木镌刻正字发给。京师暨各直省僧道有犯奸脏盗窃,及年未四十滥受生徒之案,其该管僧道官但失察不行举报者,即行斥革,追札送部。
会典内载:「顺治二年定:内外僧道有不守清规,及犯罪人为僧道者,令住持举首;隐匿不举,一并治罪」。
三年定:严禁京城僧道沿街设置神像,念诵经咒,或持击挪磬募化者,该管僧道官即行重治。如住持募化,罪及阖寺;如散众募化,罪坐住持,及该管僧道官一并治罪(会典)。
十一年定:禁止创建寺庙,其修理颓坏寺庙听从其便,但不得改建扩大(会典)。
康熙元年定:当街建设席棚,扬幡悬榜,及僧道张伞奉持香帛绕街行走,取水画地开酆都,穿戴甲冑等项悉行禁止;违者僧道杖二十为民,该管僧道官革职。
雍正二年覆准:愚昧之徒纵令妇女成群聚会,往寺庙进香,有坏风俗,嗣后从寺庙进香起会之处,严行禁止,犯者照例治罪;其住持及守门之人不禁者,同罪。
乾隆元年遵旨议定:尼僧一项亦照僧道之例,不得招受少年女徒;嗣后妇女有年未四十出家者,该地方官严行禁止。
乾隆四年议准:民间独子概不得度为僧道,严饬地方官明张晓示,仍责令僧道官时加查察;傥有故犯,本家家主及受徒之僧道均照违制律问拟;僧道勒令还俗,僧道官不行查出,一并斥革。
乾隆三十三年议准:在籍僧道遵照保甲条例,每庙给与门牌,地方官同民户一体查核。
道光二十四年八月奉上谕:御史田润奏,沿街强化、登门坐索之僧人,如例无专条,应如何酌定惩治之处,着步军统领议奏。当经步军统领衙门议准:遇有僧道人等坐门募化,并作关募化,概行驱逐;如有讹索搅扰,一经拏获,按其所犯情节,从严究办。至穿掌钉腮各项恶化,比照恐吓诈赖人故自伤残律,杖八十,分别咨送礼部内务府僧录司,照拟发落。于九月十六日具奏,奉旨依议。
(一七)发给受戒僧尼之戒牒
南山广化禅寺戒坛
戒牒 谨稽
历朝会典唐大中二年,勅上都、东都、荆扬、汴益等州建立方等戒坛,为僧尼传授戒法,听许参方。宋祥符二年,诏天下诸路皆立戒坛,凡柒拾贰所。明永乐五年,奉圣旨着落礼部知道,出榜晚谕:「该行脚僧人受戒,依大善知识住处,结坛说戒,讲演经典,用心行持,若遇关津把隘官员人等,不许阻当,任他集众教化善法,如朕亲临教训圆明无如佛上法宝,永为定例,钦此,钦遵」。兹遇大清顺治十七年,勅赐传授,具足三坛大戒。按梵网经云:释迦牟尼佛初坐菩提下,成无上觉,已初结波罗提本,又孝顺父母师僧三宝,孝名为戒,亦名制止,若受佛戒者。
国王、王子、百官、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及一切人非人等,但解法师语,尽受得戒,故知千佛流传,唯此一法,为入道之基,六度之首,诸成道之根本,菩萨修行之径路也。兹据僧腾慧字丹元,系福建省
泉州府惠安县陈氏子,年四十一岁,于年投本省本府晋江县梅福寺礼德永为师,今就福建兴化府莆田县南山灵岩广化禅寺戒坛,初坛于本年四月初四日受沙弥戒;二坛于本月初六日受比丘戒;三坛于本月初八日受菩萨戒。以此流通戒法功德,上祝今上皇帝圣躬万安,天下太平,民丰物阜,俾佛道同皇恩浩荡,金轮与法藏昌隆,填给戒牒,听许游方参学,勿令放逸,须至牒者。
得戒大和尚传曹洞正宗第四十七代古文善
禅师羯磨阿阁黎古曦 尊证阿阇黎复宗莲
鹫 开泉 普慧 常煌 恩修 丹贵
教授阿阇黎元瑞 引请大德怀悟启耀
圆真 通怀
大清光绪二十三年岁次丁酉四月 日,付菩萨戒弟子僧腾慧受持
本山监寺 怀悟 圆瑞 元顺 沙湛 刊
怡山长庆禅寺戒坛
戒牒
原夫释尊设教,不外戒定慧三学,然定繇戒入,慧繇戒发;若不学戒,则定慧皆邪,总成魔外而已。故凡出家为僧,必须首崇戒法,不可斯须有失;如破魔军之利剑,如护慧命之铠甲,诚能如是,方可仰参三宝之教。钦奉历朝圣旨传戒,按唐麟德二年,诏终南山道宣律师于净业寺建坛受具足戒。宝历元年,勅两街建方等戒坛。大中二年,勅上都、东都、荆扬、汴益等州为僧尼传受戒法。又祥符二年,诏天下诸路皆立戒坛,凡七十二所。明洪武十年,勅天下寺院僧人愿要游方参学禅教,或在寺院山林讲诵经律,所遇官司毋得禁他。永乐五年,诏行脚僧人依善知识住处受戒,着遇关津把隘官员人等不许阻挡,任他教化流通善法。国朝光绪二年,蒙圣主勅赐怡山长庆禅寺御藏经全藏永镇山门,诏建传受具足三坛,按梵网经云:释迦牟尼佛初坐菩提树下,成无上觉,已初结波罗提本,孝顺父母师僧三宝,孝名为戒,亦名制止,若受佛戒者。
国王、王子、百官、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及一切人非人等,但解法师语,尽受得戒,故知千佛流传,唯此一法,为入道之基,六度之首、诸佛成道之根本,菩提修行之径路也。兹据僧谈献字天珠,系福建省兴化府仙游县阮氏子,年三十七岁,投福州福清县龙卧寺出家,礼潮惺为师。年三十八岁来山,四月初四日授沙弥戒;初六日受比丘戒;初八日受菩萨戒。以此流通戒法功德,上祝今上皇帝圣躬万安,天下太平,民丰物阜,俾佛道同皇恩浩荡,金轮与法藏昌隆,填给戒牒,听许游方参学,勿令放逸,须至牒者。
得戒大和尚传曹洞正宗第四十八代明光泉禅师
羯磨阿阇黎 性坚 尊征阿阇黎碧岳 加荣 道铭 忍光
通慧 丹富 如光
教授阿阇黎 肃理 引请大德 净光 瑞光 春锦 福田
蕴义 潮松 明通
大清光绪二十五年岁次己亥四月初八日付菩萨戒弟子淡献受持
本山监院德勤 妙堪 善慧 圆顺 梵慧 重光刊
永明 常定 智照 黄慧 肃理
戒牒
原夫释尊设教,不外戒定慧三学,然定繇戒入,慧繇戒发;若不学戒,则定慧皆邪,总成魔外而已。故凡出家为僧,必须首崇戒法,不可斯须有失;如破魔军之利剑,如护慧命之铠甲,诚能如是。方可仰参三宝之教。钦奉历朝圣旨传戒,接唐麟德二年,诏终南山道宣律师于净业寺建坛受具足戒。宝历元年,敕两街建方等戒坛。大中二年,敕上都、东都、荆扬、汴益等州为僧尼传受戒法。又祥符二年,诏天下诸路皆立戒坛,凡七十二所。明洪武十年,敕天下寺院僧人愿要游方参学禅教,或在寺院山林讲诵经律,所遇官司毋得禁他。永乐五年,诏行脚僧人依善知识住处受戒,若遇关津把隘官员人等不许阻挡,任他教化流通善法。国朝光绪二年,蒙圣王敕赐怡山长庆禅寺御藏经全藏永镇山门,诏建传受具足三坛,按梵网经云:释迦牟尼佛初坐菩堤树下,成无上觉,已初结波罗提本,又孝顺父母师僧三宝,孝名为戒,亦名制止,若受佛戒者。国王、王子、百官、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及一切人非人等,但解法师语,尽受得戒,故知千佛流传,唯此一法为入道之基,六度之首,诸佛成道之根本,菩提修行之径路也。前据僧宗成字妙慧,系福建省泉州府惠安县张氏子,年三十岁,投兴化府莆田县迎曦亭出家,礼瑞霖为师。年三十五岁来山,四月初四日授沙弥戒;初六日受比丘戒;初八日受菩萨戒。以此流通戒法功德,上祝今上皇帝圣躬万安,天下太平,民丰物阜,俾佛道同皇恩浩荡,金轮与法藏昌隆,填给戒牒,听许游方参学,勿令放逸,须至牒者。
得戒大和尚传曹洞正宗第四十九代湛源禅师羯磨阿阁黎性坚
尊证阿阇黎奕果道妙永静宝池至贵能愍体清
教授阿阇黎碧岳引清大德净光瑞光宗智景山
圆成祥海镜泉
大清光绪二十九年岁次癸卯四月初八日付菩萨戒弟子宗成受持
本山监寺圆瑞、转福、镜明、西根、智照、珠光、英仁、志泉刊
护戒牒
敕建护国永寿普陀普济禅寺戒坛
谨遵释迦遗教,据梵网经:佛坐菩提树下,成无上觉,初结菩萨波罗提本,又孝顺父母师僧三宝,孝顺至道之法,孝名为戒,亦名制止,若受佛戒者。国王、王子、百官、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及一切人非人等,但解法师语,尽得受戒,千华台佛,共嘱流传,况我真丹。
钦奉历朝圣谕:按唐麟德年,诏终南山道宣律师于净业寺建坛。宝历大中年,敕上都、东都、荆扬、汴益等州为僧尼传戒。宋祥符年,诏天下诸路皆立戒坛七十二所。明洪武年,奉圣旨,天下寺院僧人行童愿要游方出外参学,或在寺院山林传诵戒律,所遇官司毋得禁他。又永乐年谕行脚僧人受戒,依善知识住坛说戒,若遇关津把隘官员人等,不许阻挡。又万历年,钦赐衣盂锡杖,就五台山传受千佛大戒。大清启运,复遇今上皇帝尊崇法道,赐帑重建,为此广行善法,依律传戒。今于宁波府定海县南海普济禅寺建坛说戒,内有广心字春来,福建漳州府诏安县铜山所人,于本所古来寺礼五典大师出家,于本年二月十一日就本戒坛,受沙弥十戒;十五日进比戒丘;十九日圆菩萨大戒,永传戒法用国恩,诚恐冒滥无稽,为此具牒,各给一道,随身收执,游方参学,据此为验,须至戒牒者。本坛传戒和尚真悟大和尚
羯磨阿阇黎银山嗣和尚
教授阿阇黎定性修律师
曾证阿阇黎三愿照宗师
广月圆宗师
三礼照宗师 性因宏宗师
惟清体宗师 妙峯雅宗师
东为妙宗师
引请阇黎显梁大师
卓峯和尚
肖岩法师
邱光大师
右牒给付菩萨戒弟子法名广心收执
第三神明会及父母会
(一)神明会股份之阄分
立分田会单字人国滨、国宝同侄阿来,承振文公遗下有田园神会之业,上年分家之时,此业系仍归众未分。本欲共守百世,相继无穷者矣,然又恐子孙久远,难以共守,所以又请叔侄前来,将田会各均相称,再作三股,凭阄分拨,编定福、禄、寿三字为阄。其正份田半过五分七厘壹毫贰丝正,又带三山国王会壹份,上天灯会壹份,上天灯右边福德会壹份,有应公会贰份,看天田会壹份,玄天上帝会壹份,新北港圣母会壹份,田尾福德会壹份,三永桥会壹份、七份圣母会壹份贰厘正,义渡会壹份,作壹股为寿字阄号。自分以后,各安其阄分之业,永远经管,日后不得异言生端,亦不得混争侵占。他年熙翼诒谋,先祖之裕后已大;箕裘先绪,子孙之继接弥长,又何难以瓜瓞螽斯之余,承先志而复振家声于迩日也哉!恐口无凭,再立分田会单三纸,各执一纸为照。
一、批明:看天田会壹份,上天灯会壹份,上天灯福德会壹份,有应公会壹份,批明此四份退顶刈于长房伯国滨承顶。并田半过屋三间,共交长房伯经管,批明。
一、批明:此阄寿字号之业,归于二房永远经管。
光绪拾八年壬辰岁三月十三日在场叔与云弟宝山弓兄据忠
立分田会单字人国滨侄阿来同国宝侄阿来立
(二)神明会之规约书
(1)新港郊规约书
合立规约人新港郊金义顺诸同人等,盖街规市约,自古为然;定赏议罚,于今为例。兹我金义顺内诸友,素本守拙经商,豚鱼慕古,缘因迩来本街不幸,每有外方丑类滋扰街端,以致四方商贾莫敢赴市贸易。于是爰邀相议,约立保卫条规,自此以后,务宜整束维新,有警互相救援,无事各安恒业;倘有临事畏惧袖手自安者,定按公约称法议罚。今将规约开列于左:
一、凡途中被盗劫抢,诸友内须当协力就庄究追;如有畏缩不前者,罚酒贰席,罚金壹合。
一、被盗劫抢,抗拒不还,致劳公庭,务宜会签公禀。与应开诸费若干?诸友内应帮一半,若簥费事主开发,不得刁难;如有应帮吝出者,罚酒贰席,罚金壹合。
一、诸友内有口角细事,须同传齐到炉主处商议定妥,不得擅生事端,挟势凌辱;如违亦罚酒贰席,罚金壹合。
一、诸友内各字号图章,无论街中公事,以及外人私事,应从金义顺为准,不得私自盖出;如违亦罚酒贰席,罚金壹合。
一、历年应项壹员五角六占,至入席时交缴,不清者,罚金一支。
一、郊中银项有被欠不还者,诸同人又须协力争讨;敢有埋头不出者,亦罚酒贰席,罚金壹合。
一、郊中银项诸友不得多费侵恃鲸吞;如违,即传同诸友协力攻责。倘有袖手旁观者,亦应罚酒贰席,罚寿金壹合。光绪拾年岁次甲申八月□日新港郊金义顺圣母会计共十五份字号列于后:
广生号壹份,出来六八银四员
益春号同
益泰号同
源成号同
顺美号同
怡成号同
荣振号同
盛发号同
干美号同
振芳号同
鼎隆号同
瑞荣号同
双喜号同
元顺号壹份,出来六八银四员
源和号同以上拾五份,在来六八银六拾大员正。
广生堂 益昌 益春 怡成 盛发
振芳 元顺 鼎隆 鼎荣振 顺美
双喜 源成 新源兴 干美 瑞荣
(2)盐水港街新旧港郊联合规约书
遵将港郊新旧联合及新添当堂共议规约列左:
一、议自今以往,所有收成租谷交副炉主收存,至越年三月二十三日结价,宜亚炉主注账,指定条目。至八月祝千秋之期,将所结谷项若干,当坐出四个月加一八利,届期将所结母利一切缴清,不许挨延,批照。
一、约逐年所有现项,交副炉主生放,以加二利为度。或出借;或收入;或租谷若干石,一切须通亚炉主登账,不得擅专,照。
一、约炉主逐年八月一日起,顺先行鸠收地租税及旧欠母利,并将临冬之际,宜尽力检查田佃租谷目录,通知副炉主裁定,分头收获报账,切勿怠惰,批照。
自此再约,各无他议,会友生涯兴隆,财源广进,利路亨通,庶几永昌,谨立永远存照。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