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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别史

台湾私法债权编

8.6 万字 · 约 4 小时 5 分钟 · 6 / 12

会员可开白话

,不肯承受;外托中引就与翁振英号出首承买,三面言议,时价六八银贰佰伍拾大员。其银即日同中见收交足讫;其厝屋随即交付银主前去掌管,收税抵利,一卖千休,永断葛藤,日后子孙均不得言找言赎。保此厝屋果系是项明买物业,与房亲人等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财物为碍,以及来历交加不明;如有不明等情,头自应出头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合立卖杜绝尽根契字壹纸,并缴上手印白契肆纸,合共伍纸,付振英号执照。

即日同中见收过六八契面银贰佰伍拾大员足,再照。

知见收银人父再叔

为中人蔡荣瑞、林枝朝

光绪捌年月日立卖杜绝尽根契字人吴称奇即歪头

代书人李木记

第二十二卖杜绝尽根契字

立卖杜绝尽根契字人翁卢氏,并子翁良有,承夫在日,明买吴歪头瓦厝壹座、壹口、壹店、壹房、壹灶脚,址在西定下坊大井头街,东西四至,俱各载明上手契内,明白为界;其上下浮沉、砖石、门窗、户扇,俱各在内。今因欠洋行账项,乏银清理,愿将此瓦厝出卖,先尽问房亲叔兄弟侄,不肯承受;外托中引就,向与吴瑞记、英记号三面言议,估卖时价六八银贰佰伍拾大员。其银即日同中见清还账项;其厝随即搬空,交付银主掌管,收税抵利,一卖千休,永断葛藤,日后子孙不得言及找赎,生端滋事。保此厝果系氏承夫明买物业,与别房亲人等无干,亦无重张典借他人财物为碍,以及交加来历不明等情;如有等情,氏自出头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两愿,各无反悔,恐口无凭,合立卖杜绝尽根契字壹纸,并缴连上手印白契伍纸,共陆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收过六十八契面银贰佰伍拾大员完足,再照。

知见人母卢氏即银凉

为中人王锦生、林明圯

光绪贰拾年贰月日立卖杜尽绝根契字人翁铁、翁龙、翁铜、翁赏

代书人中人自笔

第二十三转卖厝契字

立转卖厝契字人,大西外关帝港英记,有因被振英翁卢氏欠烟土银三四.二一四(十元),无力清还,同瑞记估买大井头瓦厝壹座,约银贰佰伍拾员。该厝难以分折,公议备项相坐,英记应得银三四.二一四(十元),愿再折减,实收六八足平银陆拾四元贰角捌占。瑞记坐理其银,即日收讫;其厝即交瑞记掌管,永为己业,日后不得异言生端滋事。恐口无凭,合立转卖契壹纸,付执为照。

光绪贰拾年荔月日立转卖契字人台郡英记

第二十四卖杜绝尽根契字

立卖杜绝尽根契字石文元,有明买过石朝会承叶竹抱等公田壹宗,共陆所,受种拾甲肆分,年纳陈廷玺户名供谷肆拾捌石贰斗贰升五合正。坐落土名在中甲庄前后等处,其坵段住址,列明契后为据。此田作陆年轮值,元明买石朝会承买叶竹抱等,应得相连轮值伍年之额,其余壹年乃叶来旺应值份额,已另抽出在外;轮值周而复始。兹因乏银费用,愿将明买石朝会承买叶竹抱等相连轮值伍年之额出卖,先问诸亲,不承受;外托中引就,卖与黄拔记出头承买,三面言议,着下时价六八库秤佛银捌佰肆拾大元。其银即日同中收讫;其园随即照界踏明四至,交付银主前去掌管,收成纳课,永为己业,任听起耕换佃,均听其便,不敢异言生端。元从此一卖千休,葛藤永断,日后子孙不敢异言生端,亦不敢言及找赎。保此田果系元明买物业,与诸亲人等无干,亦无重张典借他人财物,以及侵欠正供为碍;如有不明情弊,元自出头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二比两愿,各无抑勒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合立卖杜绝尽根契字壹纸,并缴上手契,共柒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收过卖尽根契面银六八平银捌佰肆拾大元完足,再照。

为中人王安然、石永记、宋骋千、陈文谟

同治拾贰年六月日立卖杜绝尽根契字石文元

知见人石象峰

代笔人杨锺渊

第二十五杜卖尽根契字

同立杜卖尽根契人,麻荳堡虞朝庄吴僯趾、吴良现、吴龟龄等,有承祖父明买过张廷建、林果等犁份田肆张,共盐埔田贰拾甲,配水肆份灌溉,并带厝地各在内,年带纳头家大租一季到地一五八五抽的,坐落铁线桥堡名青蚶;又买过王开生田一段,大小参坵,受种肆分,年带头家大租银参钱,坐落土名三间厝,其四至坐址各录在契后明白。今因乏银费用,愿将此业出卖,先尽问房亲叔兄弟侄,不承;外托中引就与下营庄沈志德出头承买,三面言议,照着时价佛头银壹佰伍拾大员正。其银即日同中交讫;其田随即踏付银主前去掌管,开筑耕作,收税纳租,不敢阻挡;一卖千休,至后日子孙亦不敢言及赎洗生端滋事。保此业是良现等承祖父应份之额,与房亲人等无干,亦无重张胎典他人,及欠租来历交加不明等情;如有此情,现等自出头抵当,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同立杜卖尽根契乙纸,并缴连上手契陆纸,共柒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见收过契内佛头银壹佰伍拾大员完足,再照。

嘉庆贰拾五年正月日同立杜卖尽根契人吴良现、吴僯趾、吴龟龄

为中人吴蟳、洪拔

知见人母洪氏

计开:

一、青蚶犁份田第伍张:东至坔头港;西至大岸;南至第四阄田为界;北至第六阄田为界,并带厝地乙所。

一、青蚶犁份田第陆张,带厝地乙所,配田五甲:东至坐头港;西至大岸;南至第伍阄田;北至第柒阄田为界。

一、青蚶犁份田第柒阄,带厝地,配田五甲:东至坔头港;西至大岸;南至第六阄田;北至第八阄田为界。

一、青蚶犁份田第玖张,带厝地,配田五甲:东至坔头港;西至大岸;南至第捌阄;北至第拾阄田,四至俱各明白为界。

一、三间厝田一所,大小参坵,受种肆份:东西俱至本宅田;南至车路;北至港沟,四至明白为界。合再批明,照。

第二十六卖契字

立卖契人,台湾县宁南坊杨泰,有私置瓦店壹座,坐落横街中内贰落,共参落。四至墙壁:东至街路,西至巷,南至卢家,北至郭家,四至明白为界;并内楼枋及屏枋、窗门、砖石齐全,方圆明白。今因乏银别创,先问亲房叔兄弟侄,不愿承交;即托中引就,卖与蔡宅,三面言议银柒拾两正。其银即日凭交讫;其店即付银主总管。其店并无胎借典当不明等情;如有不明等情,系卖主抵挡,不干卖主之事。今欲有凭,亲立字壹纸,并上手契缴连共贰纸,付执为照。

为中人陈使娘

康熙贰拾五年肆月日立卖契人杨泰

知见并代书杨德

即日记收过契面完足,再照。

第二十七卖契字

立卖契人蔡允鸣,有承胞伯情愿,拨与瓦屋壹座,起盖作三落,带地并门窗、楼枋、瓦木、浮沉、砖石、器椇齐全,坐在台湾府宁南坊上横街统领巷。北边第三间,坐西向东:前至牛车路,后至公巷,南至何家店,北至郭家店,四至明白为界。今因乏银别创,先尽问房亲族众,不愿承交;外托中引就,将店卖与李宅,三面言议,时价银壹佰捌拾贰两广。其银即日凭中交讫;其店随付银主前去掌管居住,永为租业。此店系胞伯情愿,拨与允鸣应分之业,并无交加来历不明,亦无重张典挂他人财物;如有不明等情,鸣自出头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日后各无异言反悔,亦不得言取言赎。恐口无凭,亲立卖契壹纸,并上手缴连契贰纸,付执为照。

即日收过契内银壹佰捌拾贰两广完足,再照。

为中人陈恭爹、蔡君宁

康熙四十九年十一月日立卖契人蔡允鸣

知见人胞伯蔡士宣

见银人母周氏

同兄蔡允飞

第二十八典契字

同立典契字人,胞兄弟陈德猷、陈德昌、陈德辉、陈德良等,有承父同韩宁顺参股,合买过萧气、萧卑田园、厝宅、廍份等业。父份应得一股,宁顺份下得二股:内共园一大段,计丈七甲,配大仑庄廍份六分得一分,年纳大租粟十一石;又水田七坵,计丈八分,年带大租二八的;又厝地一所,内瓦厝六间,并水井一口,牛椆一间。其田园、厝宅、廍份坐落四至界址,俱载上手契内明白为据。今因猷兄弟于上年四十四年公借过韩宁顺母银五百五十元,至今未能清还,共欠母利银八百十四元,兄弟商议,托中恳求韩宁顺,将猷等所欠利息银二百六十四元,开减做二百元,连原母银五百五十元,合共七百五拾元,猷等兄弟愿将承父份下应得一股物业,凭中典与韩宁顺,估定典契价双灼银七百五十元。其银即日面会收讫,抵还前数;其田园、厝宅、廍份等业,照应得一股份额,实时对佃交过韩宁顺收租纳课,限五年为满,听猷等备足原典契银价七百五十元,赎回原契,不得刁难;如至期无银,仍听银主掌管,不得生端。保此一股物业系猷等承父之业,与房亲人等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以及来历不明等情;如有此情,猷兄弟出首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两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合立典契一纸,并缴合同一纸,共二纸,送执为照。

即日同中交收过契面典价双灼银七百五十元完足,再照。

为中人徐少韬

乾隆四十二年十月日同立契字人胞兄弟陈德辉、陈德猷、陈德良、陈德昌

代书人陈德昌

再批:内抽出大仑庄瓦厝二间,付吾兄德荣居住,历年免纳税,合并声明,再照。

第三节消费借贷

第一出借银字

立出借银字人,下横后街允了号,即林雍,今有向过谢春记借来银贰百大元,平壹佰参拾陆两足,即日经已取过,面议每月愿贴利息银四元。其银言约为暂借,不拘年月,听春不日讨用,雍自当随即备足该项清还,赎回原单,决不敢言缓。此系两愿,各无反悔,恐口不凭,今欲有凭,愿立借字壹纸,付执为照。

光绪二年二月初十日立出借银字人允了号即林雍

第二借银字

立借字人,龟山庄王梁,因欠公项,乏银完纳,托中与黄敬叔借出佛头银伍拾大员,其银每员每月贴利参分,限至明年陆月冬收成,备母利银清还;又前借过佛头银壹佰贰拾大员,其利银亦是参分,合共借过银壹百柒拾大圆,至明年陆月冬收成,一齐母利照数清还明白,取回原字,不敢少欠分文。恐口无凭,立借字一纸,付执为照。

为中人王斌官

乾隆伍拾参年拾贰月日立借字人王梁

第三借银字

立借银字人,大肚上堡西势庄陈甲,今因乏银费用,托中引就,向与同堡社口庄杨乙老手内,借出佛银贰佰大具。其银即日同中交收足讫,言约每年每员愿贴利息谷七升,行共利息谷拾四石,至六月季收成,付银主经收利息,不敢短欠升合。其银不拘年限,当以十月中为期,听借主备齐银项清还,赎回原字,不得刁难。此系二比甘愿,口恐无凭,立借银字壹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亲收过借银字内佛银贰佰大员完足,再照。

同治拾年拾月日立借银字人陈甲

第四借银字

同立借银字人李灶、李火、李旺,同侄金榜等,存自己建置瓦茅店壹座,址在大墩街,坐南向北。其界址:东至蓝家店界;西至林家店界;南至北路;北至街路。四至界址明白,逐年店税银参拾捌大员正。因光绪庚辰年,有向林健老借出佛银柒拾大员,迨至光绪庚寅年,林健老迫讨银项,乏银清还,叔侄相商,情愿转向冯宇顺老手内借出佛银壹百参拾陆大员,库平足重其银全年每员银愿贴利息银贰角伍点正,计共全年该利息银参拾四大员正,即日同中银字两相交讫;其店随即踏明界址,交付银主前去掌管居住,出税抵利。其银限借四全年:自庚寅年十月起至甲午拾月满止;即满之日,银还字还;若无银可还,仍照字内掌管居住,其利息银愿再贴每员加三所行,不得刁难。保此店系灶等自置之业,与别房亲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财物,及上手来历不明等情;如有此情,系灶等出首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仁义交关,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同立出借银字壹纸,并带上手借银字壹纸,付银主执照。

即日灶叔侄等当中实收过借字内借项银壹佰参拾陆员,库平足重足讫,批照。

再批明:风雨不顺,水火无情,此瓦茅店逐年有碍,便要修理,俱系店主出首修理,所批是实,照。

再批明:中人代笔花红银共四元,系银主先代出,无利;异日要取赎,店主自当备还银主清楚。同场批明,照。

再批:光绪二十四年九月间,就账奉单,灶等再借去佛银壹百九拾贰员玖角正,总合字内,两共借去佛银参百参拾贰员玖角正。即日面议:银无利,店无税,将此字内茅瓦店永远居住,抵利充足,不得刁难。同场批明,再照。

为中人林振明

在场人姨李氏

光绪十六年庚寅岁十月日同立出借银字人李火、李灶、李旺

胞侄金潭、金榜

代笔人张有东

第五借银字

立借银字人,彰化半线堡中街仔许源隆,因乏银费用,托中向与北门口街张福官身边,借出佛银伍拾大员,平参拾五两正足讫,三面言定,每员银每月愿贴利息银贰点,全年共利息银壹拾贰大员正,逐月对本店支取利息,不敢短欠。面限壹年为满,听隆备齐借字内佛银取回原借字,两无刁难;倘至期无银可还,依旧逐月纳利。此系仁义交关,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合立借银字壹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亲收过借银字内佛银伍拾大员正,平参拾伍两正完足,再照。

代笔人周廷章

为中人周瑞模

光绪十八年三月日立借银字人许源隆

第六借银字(保认人附)

立借银字人,鹿港低厝仔街王郭氏,同亲生长男王文得,胎借过本港清辉老来母银参拾大员,库平贰拾壹两正,言约每月每拾员愿贴利息银贰角伍点正。此系王郭氏乏银费用,无奈,托乞叔代借,愿将王郭氏店一半税与乞叔,将店税一半每月应得银柒角伍点,交还清辉老收抵利息。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合立胎借银字壹纸,付执为照。

知见人女婿詹长泮、王郭氏

光绪贰拾年贰月拾五日立借银人长男王文得

保认人王福乞

第七借银字

(一)借主益合号(二)银主联益号(三)借银额六十元(四)利率月二分(五)借用期间满一个年

立借银字人,鹿港堡埔头街益合号,因乏银别用,向与鹿港泉州街联益号借出来母银陆拾元,库平四.二○(十两)正,面约每月愿贴利息七○钱佛一.二○(元),正限一年为满,听备母利银清还,赎回借单,两不得刁难。恐口无凭,合立借银字壹纸,付执为照。

光绪二十四年十一月廿四日立借字人益合号

第八借银字

立借银字人林进魁,乏银需用,托中向张在维手内,借过佛母银龙清贰百大元,平库壹百肆拾伍两陆钱,面约定每元银每年愿贴利息银加壹伍行,计全年该利息龙银共参拾元,分作两季向张长材店内支取清楚。其银不拘年限,银还字还。口恐无凭,立借银字壹纸,付执为照。

批明:要还拾壹月。

经手人张长材

光绪二十五年正月日立借银字人林进魁

第九借银字

立借银字人刘三养,情因前来现下乏银应用,向得佃人罗庆凤手内,借过平重银伍拾大元正,又借龙银壹拾大元正,计共陆拾大元正。每年每员愿贴早谷六升,在三养自己早租谷对佃扣清。其银十月中备还。口恐无凭,今欲有凭,立借银字一纸,付执为照。

又批明:实收领到平重银五拾大元,龙银壹拾大元正,计共陆拾大元足讫,立批。

又批明:倘有还银之日系十月中,不得过期限,银还字还,立批。

光绪二十七年月日立借银字人刘三养

第十借银字

立借银字人刘定山,情因乏银应用,向得刘阿元兄手内,借过金五百圆。此金面言每百圆每年利息金拾五圆,全年计共利息金七拾伍圆。其利息期限旧六月及拾月两季缴纳,不敢少欠;如有少欠,任从银主对算。其金随便完明,倘金主要用之日,随即付还,不敢有误。口恐无凭,立借银字付执为据。

即日批明:实收到内金五百圆足讫,立批。

在场人刘紫秀

光绪三十三年月日立借银字人刘定山

代笔人陈天香

第十一借银字(中保人附)

立借银字人,嘉义城内西门外街林标,兹因乏项,托中向高德霖兄手内,借出银七五秤壹佰元正,与中人三面言议,每月按壹分五厘行息。此限约定贰年为期,本利清还,如有拖欠,惟中保人是问。后日恐无凭,今欲有凭,立借银字壹纸,付执为据。

即日同中收过七五银壹佰元正完足,再照。

中保人吴孝信

为中人叶龙基

年月日立借银字人林标自笔

第十二借银字

立借字人,本港街双顺号,今因乏银费用,托中引就,向与本港街畲生借出六八佛银伍拾大员,言约每员每月愿贴利息银二五占,限逐月清还利息,不得拖欠。如银主日后要银费用,双顺号自当随时备足母银伍拾员,赎回借字,不敢延缓。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恐口无凭,今欲有凭,合立借字一纸,付执为照。

为中人黄在

知见人母亲

同治肆年五月初九日立借银字人双顺号

代书人江畏

第十三借银字

立借银字人,打猫北堡顶莱园庄郭知高,今因乏项,以应耕农工资之需,向与同厅同堡大莆林街郑番借出六八银参佰元正,每佰元每月愿贴息利六八平银贰元五角正。该项面约现年甘蔗硖糖依时行情结价,抵还母利清楚,决不食言。口恐无凭,立借银字壹纸,付执为照。

即日亲收过借银字内六八银参佰元正,再照。

光绪三十一年六月乙巳年蒲月十六日立借用银字人郭如高

第十四借银字

立许卖砂糖五拾件,言约本年拾壹月拾五日内,配出东港清楚。其砂糖价格,依宝号内买入大盘行情时价,约五百斤愿退贰角,不敢异言。即借来龙银壹百五拾大元,右领收候也。

但银每百元每月利息银贰员,立字为证。

港东上里潮州庄第九番户

光绪三十一年旧历十月十一日砂糖制造人王忠和

代笔勒就昌

鹿港街长顺行

张达启

第十五借银字

立借银字人,斗六厅尖山堡三姓藔庄林阿狮,为经营商务有欠银项,兹向同厅北港街李大目观借出六八银伍拾大元,言约每年贴利六八银壹拾贰大元,全年尾完纳清楚,不敢拖欠。口恐无凭,今欲有凭,同立借银字壹纸,付执永存为照。

即日同中亲收过六八银五拾大元正,再照。

代书人简阿昧

为中人林乞食

光绪伍年十一月日立借银字人林阿狮

第十六借银字

立借银字人,嘉义西堡嘉义街,土名内教场第五番地陈智基,今因乏银应用,兹托中引就与同堡同街土名南门内苏万德借出六八重银壹佰元正,三面议约:每月每元愿贴利息贰分,逐月完纳清楚,不得延欠。限不拘年月,听智基备足银项赎回原借字,亦银主不得刁难。此系仁义交接,不用担保物为胎。此原二比甘愿,各不反悔,恐口无凭,同立胎银字壹纸为照。

即日收过借字内六八重银壹佰元正,照。

代笔人林孝三

为中人苏和尚

光绪二十二年拾贰月日立借银字人陈智基

第十七转借银字

立转借银字人金联安,今因王士孔于于嘉庆贰拾年间,向林朱氏之夫林裕春借银壹佰元,未还;迨道光拾壹年间,林朱氏向金联安转借去银壹佰元,亦未还。兹联安托中向高指一官借银壹佰元,每月贴利银贰元伍角,照王士孔所约,就东兴庄业户高指一值年应纳王士孔之祖婶王胡氏伙食粟内扣低,仍候母银清还,取回借字。口恐无凭,合立转借银字壹纸,并缴王士孔、林朱氏原借字贰纸,共参纸,付执为照。

即日借收番银壹佰元足讫,再照。

为中人陈且涟、庄子荣、张斗南

道光拾柒年贰月日立转借银字人金联安

代笔人何长鉴

第十八借银字(保认人附)

立借银字人陈文得,情因乏银应用,向于刘捷三手内借过银壹千元正;此银面言每百元每年利息金拾伍元,计共全年贴利息银百五拾元。其利息限至六月中及十月中两季支清,不敢少欠;如有少欠,任从银主对算,利息作头而行。其银自光绪二十八年十月十五日起,至光绪三十三年十月十五日止为限,限满之日,银还字还;若无银折还,系保认人负担,不得异言。口恐无凭,立借银字,付执为据。

即日批明:实收到字内银壹千元足讫,立批。

在场人刘阿元

保认人刘紫麟

光绪二十八年十月十五日立借银字人陈文得

代笔人黄云蕉

第十九借银单(保认人附)

凭单向

林水生借来母银壹佰玖拾陆元,平一.四七○(百两),面约每百元每月应贴利息银贰元,不拘年限,听记备齐母利取赎,不得短欠,此照。

同部

其它

补历代史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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