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藏 · 别史
台湾私法商事编
12 万字 · 约 5 小时 32 分钟 · 5 / 15
史藏 · 别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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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可开白话
(十元)银一.六七○(十元)瓜月初三日棋德去龙银一.二○(十元)银一.二六○(十元)又去钱七.三五(百)银七.○角共:银七.○(十元)完
第二营业卸交甘愿宇
立营业卸交甘愿字人,妈宫街○町○番户○○号何某,所营(杂货)商业,因年来商况不佳,本资缺乏,振作无力。兹有○町○番户何某欲整生业,妥商依照结册内所有结存账目、物品、家器,共银若干圆,向某承买;凭册点交接收保管。其银即日同中收讫,其账、货、家器等项,一切付交何某接管整理;或原号,或改号开张,任凭何某主裁。日后生业盈亏,皆凭何某造化,与某无干。保此店业系某自置之业,别无他人合股交加、来历不明之事,亦无房亲应份之弊;倘有不明等情,某当出首理论,不干买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异议。口恐难凭,合立卸交甘愿字一纸,付执存照。
即日同中见收来银○○圆。再照。
光绪三十二年月日立
甘愿卸交商业约字人○○○
知见人○○○
作中人○○○
代书人○○○
接管人何某
第三卖商盘甘愿字
立卖商业甘愿人,台湾府安平县大西门外北势街益昌号,自同治十年六月开设油店,今因乏银别置,愿将此油店卖与外新街荣记号承去开创。一卖千休,日后利甜与益昌无干涉。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不凭,今欲有凭,合立卖生理字一纸,付执为据。此照。
即收卖油店生理银来二百大元。批明为照。
同治十三年十月一日
台湾府台南大西门外北势街立卖人益昌
第四申明书
立申明书,台北厅大加蚋堡大稻埕中北街十番户林三,今敝为别创基业,愿将此店生理账项、货底,一概点交付李四前去管握;另立字号,抑或照旧,均听李四主决。缘敝与诸宝号来往账条,经有面会清楚,余该敝之项,不得不声明,以副众览。自今而后,均归李四鸠集,重新交易,不干敝涉。其敝亦不敢异言生端。兹将诸号该项附列于后,盖印为凭。
源发该银若干
源美同同
增美同同
第五禁令
福建省厦门海防分府姓某为出示晓谕事。案据何堡何街何字号铺东何某具禀:近有无耻之徒,心存奸贪,假冒本号标头,致败本号声名,而误远近买客取信。似此风气,实属不守商业规法,非蒙严加示禁,诚恐效尤日炽等因前来。为此示尔等商民人等勿再任意假冒,倘敢故违,一经查出,严究不贷。各宜凛遵,毋违。特示。
□□年月日示
右谕发贴○○街
第六呈
具呈人,生员曾邦治,为奸徒假冒,鱼目混珠,乞恩示禁,差拿究惩事。缘治原籍泉州府晋江县人氏,曾祖扶容公,自康熙年间渡台,即置家室,在郡禾藔港街开张曾振明香铺,精制各色香线、香珠,遐迩驰名。历传至治,已经五世,迄今百有余载。前年,治故父岁贡生会敦仁重新匾额,刊刻曾祖创业业履历,抄粘确据。讵料世风日下,人心不古,迩来有一种不肖奸徒,巧仿本铺标号,专以低料制造香线、香珠,运往南、北路各埠头散售,冀图鱼目混珠;不特贻害本铺生理,而且瞒神骗人,更干法纪。似此昧天理、丧良心,非伏父台大震霆威,飞移凤、嘉、彰各邑主,暨淡、鹿、兰各厅宪一体出示严禁,一面饬差协保缉拿奸徒,从重究惩。窃恐此辈食髓知味,习惯成风,相继效尤,无所顾忌。独亏治祖先创业流传,子孙五世相承,百年生理败于一旦,熟肯甘心!万不得已,沥情呈恳父台大老爷执法如山,电察奸徒假冒标号,神人共愤,恩速飞移通台县主厅宪示禁,并差严拿究治,以除民害。沾叩。
第七呈
具呈人,生员曾邦治,为假造骗售,奸伪日炽,乞恩差访严拿究惩事。缘治原籍泉州府晋江县人氏,会祖扶容公,自康熙年间渡台,即置家室,在郡禾藔港街开张曾振明香铺,配置灵方上料,是以遐迩驰名。历传至治,经百余年。迩来,有一种不肖奸徒,巧仿本铺标号,专以低料制造香珠、香线,运往南、北路各埠头散售,以伪乱真;前经呈控,蒙出示严禁在案。无如此辈未经拿究,不威不惩:郑华于马兵营私仿号假造,程国荣于大铳街仿号假造,而谢昆玉更于草花街开张香铺,外挂自己匾号,内俱私仿曾振明标记。所制俱用低料,乃以减价发售;而各处贩客贪其较为便宜,遂与表里为奸,挑往各处,以低货骗卖,现货信二张确证。试思良心宜顾,王法难欺,乃奸徒敢于大市中作伪售;奸徒藐视法纪,莫此为极。非蒙严拿究惩,射利则奸徒得之,低料之名则曾振明当之。百年生理壤于一旦,情何以甘!况且相踵成风,效尤愈甚,标号可假,何图书不可假;香料可伪,何器物而不伪。乱俗害人,伊于胡底。执亟沥恳父台大老爷执法如山,恩迅饬差搜缉奸徒假号,一面将谢昆玉等拿究重惩;庶奸贪知儆,市肆无伪。沾感切叩。
第八示谕
即补同知直隶州、台湾县正堂、军功加三级纪录三次胡为奸徒假冒等事。本年四月二十一日,据镇北坊生员曾邦治呈称:缘治原籍泉州府晋江县人氏,曾祖扶容公,自康熙年间渡台,即置家室,在郡禾藔港开张曾振明香铺,精制各色香线、香珠,遐迩驰名。历传至治,已经五世,迄今有百余年。前年,经治故父岁贡生曾敦仁重新匾额,刊刻曾祖创业履历,抄粘确据。讵料世风日下,人心不古,迩来有一种不肖奸徒,巧仿本铺标号,专以低料制造香线、香珠,运往南、北路各埠头散售,冀图鱼目混珠;不特贻害本铺生理,且瞒神骗人,更干法纪。似此昧天理、丧良心,非伏父台大震霆威,飞移凤、嘉、彰各邑主,暨淡、鹿、兰各厅宪一体出示严禁,一面饬差协保缉拿奸徒,从重究惩。窃恐此辈食髓知味,习惯成风,相继效尤,尤无顾忌。独亏治先祖创业流传,子孙五世相承,百年生理败于一旦,孰肯甘心!万不得已,沥情呈恳察奸徒假冒标号,恩迅飞移通台县主厅宪示禁,并出差严拿究治,以除民害,沾叩等情。据此,除批示外,合行示禁。为此示仰诸色人等,果有工本,拣选香料制造精良,何处不售,又何用假冒曾振明香店标记,以赝乱真,冀图侔利,甚为可耻。自示之后,尚不知愧悔,或被指控,定即差拿,照例究办,毋违。特示。遵
道光二十八年五月二十九日给贴,晓谕。
第三章商业使用人
第一亲押约字
立亲押约字人薛荣耀,即薛狮记,兹因旧东捷记号停罢,截止薪金,狮现家务伙食浩繁,曾托王兰哥、石福泉兄二君诱荐利路,幸蒙东家裕昌谢老爷景我翁全诺提拔,雇理内外买卖,并代出官讯案各事。狮当竭力向前当理,不敢推诿。议明每月薪金六八银五元,逐月照给,不得多侵。蒙先赐六八银五十元,别还前款,实叨德深。狮宜认真勉力营为,以图报效,毋敢怠慢;倘有越心、由交关诸人移借银物等弊,即向保荐人是问。恐口无凭,今欲有凭,亲花押约字一纸,送执为照。
光绪十八年十月日
保荐人:王兰哥、石福泉兄
亲立约字人薛荣耀即薛狮记亲笔
第二推荐书
兹有请者:来人某某,向在小行当帮司理之职,曾历四年。据称:宝行欲请一司理人,特托弟代为推荐。其人品行举止极为可靠,且忠信勤慎,极顾颜面。倘阁下欲请其司事,自当力为推举,想将来相得益彰,阁下有任用得人之乐也。此恳,即请大安。
某某行
某某仁翁大人阁下
某年某月某日教弟某某顿首
第三保单
立保单人某某。兹某某充当某行司理之职,弟与他相识多年,素知其人品行端方、忠厚,信实、勤谨任事。至买卖货物,经手数目来往银项,弟敢保其妥当。日后倘某某有亏空银项、货物情事,弟甘愿代为填还,毋有异言。合立保单一纸,付执为据。
某某行照
某年某月某日立保单人某某笔
第四店规
盖国未常不可无法,而店岂得一日无规。我泰兴隆开设台南,洋货、洋酒、杂货生理。命须由主,权合授与一人;法既订新,少过颇从善办。但望我伴同群协力,各举英才。乃思天地创卒雍容处,来往高明,视伙伴则如手足相关,觉谊情而念主宾久厚,勤劳店务,守己分焉!
兹将各条规列左:
一、勉各伴准以黎明即起,踊跃营生,无得疏虞懈怠,半日安启门。
二、店中大小要务,必须周知,受命于司事人,然后方准施行。不得造次自为,无尊于一;倘若违令不遵,立刻开辞。
三、店中各伴无约交头接耳,弄赌来群;辞非新年数日,以庆无聊。
四、店中货物本店无存,该当代觅应客。惟是所
五、外柜现估银两须要晚清算,交与内柜,不得留存积滞,错漏难查。
六、大小事务,当要和衷共济。假如定货等件,务宜同伴相量,两智殊高独智。
七、各伴工金,俱由内柜按月支给,无得在外柜自支自取;倘或徇情支借,经手是问。
八、各伴虽然接月支工,倘或确固要件,不足支策,即当禀命于司事人,亦原情相就。
九、本店生意创立远方,诸伴心坚力洁,还存慎始慎终,和气生财,同占永福。
光绪二十二年岁次丙申吉日
泰兴隆股东李裕昌堂、李谦裕堂同立
第五协约书
从来邪不胜正,假难混真。兹德记洋行,原系陈北学自备资本开张,数年间稍有得利,乃格外施恩,筹出四股株金,赏给正当事方庆佐、副当事蔡长云两人;俾得连财合股,协力经营。此事历年已久,众所共知,不意庆佐既逝,其子方振基不知感恩,反以营业系亡父之名,自操胜算,妄争业产,谋为争讼不已,继以争夺。幸诸公人出为调停婉劝,现经算账数天,不久想得算清。至于再共同营业,谅必诸股主会议,合立股字契约,方得为是。特将前立协约书详录附后:
协约书
德记行纷议之事,今欲有和解协定。其大纲如左款:
第一条:德记行旧有二十股:陈北学得十六股、方振基得三股、蔡则书得一股。而各股东取去其股份银及利子,将各股东之利益金留存,以作商业之资,业经有年。今则应行计算各股东应份之额;但各股东有在、有欠之别,须当核明扣抵,结算各股东实得之银数,欲合、欲分各听其便。
第二条:当行前条之分割配当,则应先抽方庆佐、蔡长云之赏功银,而后遵照股东照之股份均分。
第三条:前条之计算,照左记方法而行。方振基及蔡则书须候陈北学之辅佐人会同监督其计算敏捷精神。
第四条:方庆佐、蔡长云应享得之利权,即方庆佐之相续人方振基,并蔡长云之实子蔡则书应享有之。
第五条:光绪二十九年下半年、光绪三十一年上半年之花红抽分,则由方振基与蔡长云之实子蔡则书商议配享,陈北学不得干涉。
第六条:德记行内,议设计算部,讨账部,暂设营业部。
第一、计算部则专掌从前之计算,再作现结册,明核行内银钱、货产、物业。
第二、讨账部则专管核项之催讨收领。
第三、暂设营业部专管今期计算中之生理鸿猷。
第七条:各部之组织如左。而各股东所选之人,各为担保。
一、计算部:俟该部员计算明白,方振基、陈北学、蔡则书应行查阅确定。主管高桂林、部员蔡振猷、陈德伦、蔡森、徐扬、石雪沧、叶金瑞。
二、讨账部:主管方振基选用颜定国。蔡则书选用蔡森。部员叶金瑞、苏培。
三、暂设营业部:陈北学选用陈晋臣。方振基选用黄柏卿。若如行内买卖货物,晋臣与柏卿商议,方可施行。其行内银钱日清,及出入货清,每日查察,由共盖印总部及各事一同查察,有错则行究办。随时通知股东察办,庶无差错。
第八条:德记内银钱者:方克家、蔡森二人主管,及向银行领银、寄银,出入账簿保管。而寄银、领银、汇银,则方振基、陈北学两名而行。其主管金银者,听各股东及当事人查察,以照慎重。
第九条:其经计算分割而后,如欲再鸠集股银以继续生理鸿猷,则代表者出名之事、暨股份约字定立,应经各股东妥议而行。
第十条:不论动产、不动产,若有明登德记及分栈内卷簿之物业,应归德记公司。兹立签约,同作三纸:方振基、陈北学、蔡则书各执一本为照。
光绪三十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代书陈萼棣、方振基、蔡则书、陈北学
公亲人吴子周
同陈敬忠
立会人田村武七
同川原义太郎
第六拜师帖字
亲立拜师帖字人,彰化街土名北门外叶明灿,因专心所仰慕工艺为事业,向于总爷街罗木杞君为师,教习刻图书职业。面议订约三年为限:自光绪三十二年二月二十二日起,至宣统元年二月二十二日止,听凭木杞教训,明灿不敢异言藉端,不得怠惰延缓滋事。如若年限未满私出刻业,以年限为数,二年未满者,明灿愿该罚谢资金一百二十圆;三年未满者,愿该罚谢资金八十圆;至满三年,木杞应褒赏金十八圆,付明灿致器具、物品,其自己刻业。此系二比甘愿,恐口不凭,亲立拜立字一纸,付执为据。
光绪三十二年三月五日
罗木杞老先生
为担保人父叶木
亲立拜帖字人叶明灿
第七艺榜
立艺榜林干康,为三男,名唤为枢,现年十六岁,托友送到李承源宝号,学习首饰技艺,听从司务教训工作,不得偷闲、懒惰、挨过日,或有托故躲避。拐对象系自己追寻愿赔,与店主无干。倘若半途而废,务要将以前伙食算清楚,方许出店改途别业。果能实心愿实学,以七年足为限,限满之日,或在本店、或觅别主,听从其便。如有开张自作,应隔三铺以外寻店顾营生理。至于风水不虞,洪福由天。恐口无凭,立艺榜一纸为据。
光绪二十年十月吉日立
引进友林翼
艺榜林干康
从命林为枢
第八关帖字
立关帖字人,市仔头八番户张瓶养子庄圭羔,有从师习剃头手艺。今就总爷街六十番户陈乞食教师学艺剃头,自光绪三十一年十一月七日至宣统元年十一月十六日止,计共四年为满。若不到限年月,其余半途徒而废,就听教师照讨副食钱每日金一角,照算多少。圭羔学习有到年,师愿贴剃头担一付,并再贴钱二十八千八百文。若有病痛,自己请医生调治,不干教师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合立关帖字一纸,付执为照。
帖外,立关帖字人庄圭羔自立拜。
光绪三十一年十一月七日
立关字人张瓶养子庄圭羔
代书人许才
第九规字约
立规约字人,云霄街二番户受业门生李龙仙,年十八岁。但思为人在世,身无一艺,终非了局,今即亲身投在王府爱翁老师父座前,学习打铁工艺。面约三年零四个月为满,其工金八十六圆,须当逐月支取,不得一齐要用。若支取工金,先前支少,后即迭次加升。加学习工艺无满年数,所有支取工金,须立时备还,不得短少,而终身不能作此工艺。口恐无凭,亲立规约字一纸,送执为照。
光绪三十一乙巳年三月日
保认叶市观
受业门生李龙顿首百拜
帖签王府爱翁老师父大人台座
第十拜师字
立拜师字人,台南市第五区板店街第十六番户蔡好之子。今因愿将叶狮阿向过台南市鞋街三十二番户洪头为师父,台前听其教训。面议受学至三年四个月足。而师皆备身金:元年每月五角、二年每月一元、三年每月一元、后四个月六元清楚。若是学习三年四个月不足之时,即向蔡好算福食银并身金,算还师父,其狮阿不敢别学。若时风水不虞,与师父无干。二比甘愿,各无反悔,恐口无凭,今欲有凭,合立拜师约字一纸,付执存照。
光绪三十一年旧历乙已年十二月初一日
母蔡好
立拜师人叶狮阿
为中人王惟贤
代书人陈德明
第四章合股
第一节 合股字
第二节 财本簿、结账簿及结册
第三节 卖股字、退股字及分折字
第一节合股字
第一合股字
合立约字余金源。窃开:猗陶致富,经营不乏芳规;管饱知心,贸易自有成约。凡我同人,芝兰夙契,胶漆相孚;爰居今而则古,既合券以联财,自宜宏兹大业,固厥新基。匾曰同裕,合共一百五十二分,每分应本银一百圆。其逐年按本得利照分均分,计共六八足秤佛银一万五千二百大圆。既叶同股伙振记、修记、滋记、妹官、合兴、裕记、陆记、金源、文记,同心共契,允符获利三倍之占,所赖大振宏规,更图久远,则不朽之盛业在兹矣!自宜各守条规,勿忘照约,庶几管鲍之休风、猗陶之胜概,再见于今日,亦后人之所取法焉!谨立合约字一样共九纸,各执为信。股份、条目标明于后:
一、店内各号房,务须照派执事之人掌理,不得乱为顶替,免致紊乱。
一、店内逐月伙记薪金,宜向经手取用;倘若侵渔积弊,宜向经手是问,应归保认之人垫赔。
一、本店股伙,如欲抽出别图生理,不得私与外人承坐;务须先期通知股伙许抽,毋得任便。
一、店内股伙,必须在架充足,方许开支。得利可支之时,须待年结算明白,照股分支,不得先行支取,致干规约。
一、店内逐日销号,在股之人及理事、店伙,不得擅行私抽号头;如敢违约,以理事是问。
一、草日清在本簿务必逐日系在簿架,不得私收脱内。而有根每日逐存,五日大存。在草清簿逐月月结,必须结明,各股伙方可察核,无致舞弊。
兹列在本银条目开陈于后:苏裕记来在本银三千大圆。王振记来在本银三千大圆。郑修记来在本银二千五百大圆。吴陆记来在本银二千大圆。黄滋记来在本银一千五百大圆。余金源来在本银一千大圆。苏妹官来在本银一千大圆。吴文官来在本银七百大圆。
蔡合兴来在本银五百大圆。
统计共来在六八足秤银一万五千二百员。
光绪二年九月日公同合立约字王振记吴陆记苏裕记苏妹官(下略)
公同合约
第二合股字
同立合约在本银字人,凤邑:林新发、马长发;郡城:汪耀记、石谟记、王在记。窃谓:理财立法,陶公之遗规堪师;贸易,晏子之芳声可慕。欲效子贡之风,当敦管鲍之义。然货殖虽云末务,济美端赖同心。兹我等欲兴建生理,独力难支,爰邀股伙联财,聚议妥适,二比俱各许诺,择店在内宫后街,合为布疋生理五股,名曰锦荣发。议约在本:林新发在本银五百大圆、马长发在本银一股三百元、汪耀记一股在本银五百元、石谟记一股在本银七百五十大圆、王在记一股在本银四百元;计共在本银二千四百五十大元。采货择吉开张,得利王在记、石谟记合抽加一;除抽加一外,按股就本均分,不得参差错综。当内事王在记调停设法,当外事石谟记,二人每月薪水均得八元;出郊采货,无分大小,共相调停。店内当事之人不得私作同途生理,与其恐稍背后伤了一团和气。孰若议约眼前立规,百年凛遵。自约开张以后,店内货物、银圆,不得私自明借暗取;倘若生理鸿兴得利,务须股伙齐集妥议,要抽若干?方可得支。伙伴悉由当事黜陟,不得靠赖股伙,姜作荐举。大小务宜至公,免争长而较短;是非悉当秉正,勿假公以行私。庶几生意丰亨,俾绵长于万世;商业振发,冀久远乎千秋。此系二比当堂酌议,合立在本约字一样五纸,每股各执一纸存据。
光绪八年壬午二月日
合立股字人马长发、林新发、石谟记、王在记、汪耀记
合同
第三合股字
同立合约字人,台郡城内黄钦记、黄平记、黄焕记、龚立记。窃谓:生财有道,伊古共羡陶朱;贸易有方,近今岂无猗顿。焕等效古人股贾之法,意欲协力而展鸿图;做近代致富之力,遂竟同心以成骏业。属在相知于挚契,爰联管鲍之交情,因于东辕门■〈敢〉铺鼎瑞兴,即黄焕记,留意于布铺之生理。闻内宫后街银铺同泉号移居于侧,焕即出为招股;以按四股之额,每股齐定四百元。招出总赶宫黄钦记,在六八本银二百大圆正,为半股。又招黄平记,在六八本银四百大员正,为一股。黄焕记在出六八本银陆百大圆正,为一股连半股。龚立记在六八本银二百大圆正,为半股。计成三股半实股。共商举议当事之人,而友老为人真正无私,熟识布务,举其当事,薪金在外,另荫虚本二百元,得半股之数,利蚀均分。找上立记半股,合做一股,共算虚实四股,统共资血本银一千四百大圆正,贯入虚荫二百元,计做一千六百元,均分利蚀。其银各该交讫,登记在本簿确据。遂于四月十一日开张瑞胜号,焕自应理内事,兼掌银钱柜匙。从兹生理合力经营,必能获利;依时居积,可卜丰财。至于采买货物,账项来往,并及店税、薪金、柴米、福食等费,以及每年生理利蚀,宜于逐年上月后三日内结明载册,付各合伙查核,不得藉端挨延。当事及店中诸伙薪金,逐月开发,不得私借私浮。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