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藏 · 别史
台湾私法物权编
71 万字 · 约 33 小时 54 分钟 · 72 /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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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可开白话
兹据头围一快保庐廷翰禀称:有承父遗下东势罗东二皂堡月眉庄自凿水圳一道,沟底八尺,连两岸计共一丈二尺。水源系由阿里史自埤泉水导出,灌溉十八埒月眉庄,概分打那岸埤头各等处,地名月眉埤仔,经蒙翟厅宪发给印照在案。当时系属自埤,佃众虽有配纳水租粟者,亦属陆续支收,惟贻工本而已,未有照章交纳。祗因风雨为灾,墙垦崩坏,即该印照概被埋没无从取出,是以赴辕禀请,恩准再给印照,以凭管业等语。准即迅派内丁协保,克日会地查勘明确,果否此情,务要据实禀复。复据该役等禀复各前来,立即协保克日驰往该地查勘,果有圳道,并据该庄耆老皆称此圳果系庐永昌自辟之业,各等语。除批示外,合行发给印照,以便执掌。该圳户务宜自备工本,迅即修筑,开凿圳道疏通,免致众佃逐年乏水纷纷争较。其有配水灌田之佃者,本县公定章程在案,每一甲全年应纳早晚水租粟三石正,务要收成之日,洒干好粟,交纳清楚,不得拖欠等情。为此,照仰该圳户知悉,合应遵照办理;倘圳道完成之日,禀复到县,并给谕戳,合行出示晓谕该庄佃众一体知悉,母得故违,此照。
右给圳户庐永昌执掌。
光绪十年闰五月二十一日。
第九二执照
台湾噶玛兰抚民理番海防粮捕分府、加五级纪录十次翟,为给照事。照得嘉庆十六年九月十八日,案据辛仔罕等庄垦户吴化、赖岳暨各佃社番、通土等佥禀称:化等与社番杂垦该处田亩,缺乏水源垦凿圳道,鸠集相议,择到四围二结份头吴惠山界内涌出泉水数处,堪开圳道。爰请吴惠山出首,自备工本,堤筑陡门,聚水灌溉各佃田亩。公议逐年番界,每甲完纳圳主水租谷四石二斗,在埕量收截串;社番自耕,每户议贴工资谷六斗六升,本料亦系社番采办,交付圳主需用。社番该田若贌汉佃,亦应照约每甲逐年完纳水租谷四石二斗,以应圳主修筑不懈,永资课命。但汉番各佃良莠不齐,恐有挨延控纳,任凭官究追,以儆效尤。公议已定,随即立约呈官存案,以垂久远,佥请给照,迅饬吴惠山赶紧兴工报竣,无非宪台所赐也。理合夹缴合约一纸,佥叩伏乞课命攸关,俯准给照,以便管理,俾充国课,民番讴歌,沾感切叩等情。卷查前分府批准饬差勘覆在案,兹据圳户吴惠山禀报,开凿圳道完竣,恳请发给执照,永远管理前来。据此,除批示外,合行给照。为此,照给圳户吴惠山即便遵照,准将辛仔等庄圳水所有灌溉之田,无论番界以及社番自耕,别贌汉佃,每年逐年向现佃分别量收水租谷石;倘有玩佃抗延,许该圳户赴辕指名禀追。该圳户毋得废弛圳务,籍端需索,致干查完,凛之慎之,毋违,须照。
右照给圳户吴惠山准此。
嘉庆十八年十月日给分府。
第九三执照
执照
钦加清军府衔、准补嘉义县正堂、奉旨嘉奖加五级纪录十次邓,为给照管业事。案据何温氏及何启绪,与何澄源即何虎头互控争家业一案,饬据差传两造到案,先后提同质讯,供词各执,即谕典史局绅理分,另立阄书。嗣据何玉兴以伊向何虎头所买之田,经局抽换,又经给照去后;兹据何澄源以何温氏所控之业,局已理明录单,请给照管;并据何温氏遣抱子何启绪呈请给发印照阄书各前来,除分给归管外,合行给照。为此,照仰业户何恕记即何启绪承买过何子茂、何子惠内菁埔港潭一口,税银五十元,契价银一百四十元,址在内菁埔庄,东至元吉庄,西至大埤薄篱,南至何家田,北至何家田并至内菁埔庄为界,对符准凭照管业,须照。
右仰业户何恕记,即何启绪准此。
光绪十九年十二月日 给。
第九四谕示
钦加同知衔、署理宜兰县正堂沈,为给发谕戳,以专责成事。本年闰二月初三日,据监生黄温和,即圳户金源和禀称:缘有职员周家麟,族正吴道中、黄振先,庄民陈九、黄阿荖、詹结等禀称:窃三皂保大礁溪内湖庄系是凶番出没处所,并枕头山、镇平、结首份、永广等庄概系砂砾之地,虽有水源,沙漏地底,本欲垦开成田,乏水可灌,无奈栽种地瓜杂物,又被亢旱,少有收成,以致地段荒芜。迨前年清丈升科纳课,甚属艰难。兹麟等查监生黄温和亦有地段孔多在于该处,且此人诚实可靠,堪以自备工本,开凿圳道,疏通水源,以资灌溉。麟等在外互相妥议,邀其出资,开凿疏通,明议每甲逐年愿贴水租谷四石,分作早晚两季交纳,以资工本,不得抗欠。而黄温和称:开凿圳道,疏通水源,工本浩大,伊虽不惜工本,不辞劳苦,但未签请示谕存案,诚恐后日有土棍将圳头断绝水源,或有奸狡佃人抗纳水租,或有藉端霸占,种种弊窦,贻累匪轻。麟等再四思维,惟有恳请赐准,谕令黄温和自备资本,开凿圳道,疏通水源;一面示谕存案,以垂久远,俾国课有赖,民食有资。爰敢相率沥情,佥乞恩准示谕等情一案,经蒙分别示谕等因。和遵即措备资本,多请工人,不辞劳苦,督工开凿。现已水道疏通,垦准给发圳照,并给长行谕戳等情到县。据此,除批示并给圳照外,合行给戳。为此,谕仰大礁溪内湖庄等处圳户金源和,即黄温和即便遵照,立将给发戳记,谨慎收藏,以便逐年盖用串单,向佃量收工本水租谷,以为执凭;倘有玩田抗纳,许即指名禀追。该圳户务须修理圳道坚固,巡视圳水充足,是为至要,凛之,慎之,切切,此谕。
计发戳记一颗。
光绪十六年闰二月二十九日谕。
第九五胎借银字
同立胎借银字人蓝高才,即蓝吻、篮盾兄弟等,有自置应得阄书埤圳水路一条,又带水田一段,共二段,坐落土名在四围庄大桥上新仔罕港,开筑挡门埤圳水路,灌溉抵庄、大茅埔庄田。乃众佃有明约字一纸,尊请付以蓝高才为圳户,定例按甲逐纳租为凭。今因乏银应用,吻兄弟等商议,将此埤圳约字、水田丈单愿付出借为胎,先尽问至亲人等不欲承借,外托中引向与吴成兴家中借出佛银五百大元正。其银即日同中交吻兄弟亲收足讫,三面言议约定,逐年每元银愿贴利息粟一斗六升行,全年合共利息粟八十石正,按作早季在埕纳清。其利粟是要干风搧净,不敢湿冇抵额,亦不敢拖欠升合;如是少欠者,吻兄弟愿将此埤圳水界内水租石交付银主前去掌管收租抵利,不敢异言阻执滋事。其银自道光乙未年冬至前借起。其银不拘年限,若银主自要用向前取讨,吻兄弟等在冬至前备足母银,一齐送还银主,赎回约字并丈单,各不得刁难。保此埤圳水田系吻兄弟自置开筑应得之额,与别人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财物为碍及交加来历不明等情;如有此情,吻兄弟一力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抑勒反悔,口恐无凭,立胎借银字一纸,并带合约字一纸,丈单一纸,阄书一纸,甘愿退归字一纸,共五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亲收过胎借银字内佛面银五百大元正完足,再照。
道光十五年十一月日。
代笔人何开昌
为中人秦得胜
知见人堂叔蓝宝
胞兄有土
在场知见人母亲卢氏
同立胎借银字人蓝有吻、蓝有盾
第九六规约字
同立定规约字人圳主周陈记,佃人周必谟等,窃思事贵有定,斯无糊混之虞;物必有规,庶免口角之患。缘周陈记开辟雾里薛陂圳以来,其田配食圳水者皆为吾佃,按甲配带水份者务必均平。兹因佃人周必谟之田,前付周陈记等开作圳路经过,周陈记等拨出圳水四甲,付其通流灌溉,任从决放。奈时有旱潦,汴有高低,恐汴顶决水灌田,或遇水尾着番之日,未免有盈敛之殊。爰是周陈记等与佃人周必谟商议,就此四甲水凿为二寸四方,挖空透田,日夜长流灌溉。自此定规,佃人不得擅自锯阔,亦不得仍前决放;而过汴之水,乃得有常,着番之人,无虑不齐。此系公同妥议,至公无私,二比甘愿,各无异言,口恐无凭,同立定规约字一样二纸,圳主、佃人各执一纸,永远存照。
嘉庆二十四年六月日。
立定规约字人圳主周陈记
代笔人周生标
佃人周必谟
在场人圳长周子贡
第八节石沪
第一 现耕契字
第一现耕契字
立现耕契字人大赤崁社林整房子庚,有承继先伯父宗祧自己填筑石沪一口,在金屿,土号名西桥仔。沪东至金屿,西至港,南至到挂沪,北至金屿,四至填明为界。沪伙计六大份,着年轮巡,房应得半份,十二流轮巡一流。今因乏银费用,先尽问叔兄弟侄不肯承受,无奈,托中引就向与本社郑良文官典出七二佛银四十大元。银即日同中如数收讫;而沪随付银主前去管耕轮巡,不敢刁难阻挡。时三面言约,但此石沪,房自己与叔兄弟侄及他人不能赎回。此业皆系公同面议,以后不能异言生端滋事。保此石沪是房子庚承继先人宗祧自己之业,与别房亲人等无干,先前亦无重张典过他人财物为碍以及交加来历不明等情,如有不明者,房自出首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恐口无凭,今欲有凭,立现耕石沪半份契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同中收过来契面七二佛银四十大元足,再照。
光绪二十七年一月日。
作中人林吉
知见人妻石氏
代书人石崇山
立现耕契字人林整房
第九节厝屋
第一 认税店屋字
第二 认税字
第三 税店字
第四 认税字
第五 典契字
第六 典契字
第一认税店屋字
立认税店屋字人台南市五帝庙街第五番户陈肇渊,认税出台南市下横前街第十三番户内前进店屋一栋,系蔡自发每房共有之业,议定每月税银光龙银七大元。至于税银逐月缴清,不得短缺;倘有税银滞纳,听其业主赶搬。如税银逐月缴清,业主不得将该店屋别税他人。该店屋土等若被风雨损害,逐年修理由肇渊自行支理。其家屋税若干金额,由业主负担,不干肇渊之事。此系两愿,各无异议,口恐无凭,合立认税店屋字一枚,并列条约付执为照:
一、批明:下横街第十三番户前进店屋一栋,系蔡自发号计五房头共有之业,现经许税,该税银应缴值年之人收入。
一、批明:每房所有先收过压地银额,倘日后肇渊若有转移他处,其每房所先收过压地银若干元,须尽行缴还为要。
一、批明:肇渊若缺税金,听值年之人知会各房亲向肇渊赶搬,该肇渊不得异言生端;倘若藉端坚抗,以致业主告诉,所开讼费尽行肇渊负担。
一、批明:自光绪二十九年旧历□月□□日起,二十九年旧历十二月终止,肇渊所有应该缴纳税银,二比议定,交与蔡自发派下管理人蔡梦元收存,以便修理自发共有店屋。候光绪三十年旧历一月起,以照值年之人收税,肇渊亦不得翻异,再照。
光绪二十九年(旧历癸卯)六月十五日。
台南市五帝庙街第六番陈肇渊
第二认税字
立认税字人黄传发,向下横街蔡自发号公司税出大井头街十五番户瓦店一座,开业春记号粉店生理。自辛卯年四月起,至现今巳亥年五月止,每月六八银三四元,计欠税金五十一元五角五尖。自五月终,再向蔡自发号四房蔡香记面会议定,六月初一日起,每月七三银五元,愿还旧欠一元,以后每月初一日,黄传发新旧愿缴七三银六元正,逐月听业主支取,不敢短欠。恐口无凭,立认税字一纸,送执存照。批明:添注八字。
光绪二十五年旧历六月一日,新历七月日。
立认税字人黄传发
保认人、代书人传霖
第三税店字
立税店字人许豹,因乏店开张生理,豹向众茶铺等税出茶郊天上圣母祀店一座,址在西定下坊北势街,坐南向北。前后二落,上至楹桷瓦砖,下及地基砖石,门窗、户扇、水井、灶下及店后木栅、屏枋、围墙一概齐备,付豹开张生理。言约压地银二十大元,又历年该纳税银二十四大元,逐月备税银二元,交付炉主,以资费用,不敢挨延短欠;如是短欠,豹愿将压地银以抵店税,其店听炉主等别税他人,不得刁难。倘店若被风雨损坏,合应通知炉主等看验,雇匠修葺;若炉主等不理,豹自行修理,将店税扣抵。如店不合用,不得转税他人,自当将店辞还炉主等,取回压地银二十大员。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亦不得异言生端。恐口无凭,合立约税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茶郊炉主瑞岩号收去压地银二十大员,再照。
咸丰十一年三月十六日。
立税店字人许豹
保证人施记
再批明:修理后落门窗、屋上灰泥杉桷并泥工木匠,共开去六八平银十大员,逐年将店税扣抵六八银二员,如抵十员足数,不得再扣,理应批明,再照。
如抵十员足数,不得再扣,理应批明,再照。
第四认税字
立认税字人新聚和号,认税朱寿记炼瓦造糖间一所八间,圳在山川台祝三多街,开业砂糖生理。面议每年税银六八秤一百元足,逐年限定十一月砂粮入间之日,先纳五十元,至七月初旬,再纳五十元清楚。其新聚和代出修理银九十元,面议作二年,就税银扣起抵还。合立认税字一本,付执存照。
丁酉年十一月一日。
立认税字人新聚和
带糖间内器具目录;
一、过点■〈石川〉■〈噮,石代口〉一千七百三十九个、旧层枋十二块、破坏■〈石川〉■〈噮,石代口〉三百六十一个、旧磁金鱼壶一个、旧大桶十一个、旧脚桶一个、旧中桶一个、旧粮一枝、旧小桶二个、糖鐤二口、旧涂桶二个、旧小桶二个、旧顶棹一块、旧棹平一块、旧水桶一担、旧大杉柜一个、旧小杉柜一个:以上器具俱各点明听用,又照。
第五典契字
立典契人萧陈氏,有承夫瓦店一间,坐宁南坊,土名石坊脚,坐西向东,东至街路,西至厝后,南至药店边,北至巷口。今因乏银费用,愿将此店出典,先尽问房亲叔兄弟侄不承受,外托中引就典与陈宅出头承典,三面言议着下时价番头银五十大元。其银即日同中交讫;其店即付交银主前去掌管,收税为活。此店限典至三年终为满,即听典主备银取赎;如典主至期无银取赎,仍听银主掌管,收税为利。其店恐被风雨损坏,费用银两,三年内典主自出;三年外各对半均分。保此店果系陈氏承夫之业,与房亲叔兄弟侄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为碍以及来历交加不明等情;如有不明等情,陈氏自出头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恐口无凭,立典契一纸,付执为照。
批明:上手契在大厝,不得缴连,批明,再照。
即日同中收过契面番头银五十大元完足,再照。
干隆五十四年正月日。
立认税字人蔡想官
为中人张氏
立典契人萧陈氏
知见人媳妇刘氏
代书陈胜光
第六典契字
立典契人宋昭良,有承父业阄书内应分瓦店乙间乙落,坐落土名新街,北、南、东西四至俱载在上手契内填明为界。今因乏银别创,将店乙座共乙落并伙食间一所,上至门窗、户扇,下至地基浮沈砖石等项杂全出典,先尽问房亲人等叔兄弟侄不肯承受,外即托中引就与韩宅出头承典,三面言议着下时价清银一百两元钱八五行。其银即日同中收讫;其店即对永合号店税,逐月税银一两八钱,全年共税银二十一两六钱,付银主前去掌管收税。限至五年终满,听典主备银取赎;如银未便,仍听银主依旧管业收税。其店倘有水火不虞之灾,其店地任从银主起盖,永为己业。至于风雨修理损坏费用银两及完纳地租,俱典主自坐。如店税收取未明,取契之日,逐一照数清还,不敢少欠分厘。良保此店果系承父物业,与房亲人等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财物及来历交加不明为碍;如有等情,良自出头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三面言议,二比甘愿,各无反悔,恐口无凭,亲立典契一纸,并缴上手契一纸,共二纸,送交收执为照。
即日同中收过契内清银一百两完足,再照。
立附契尾再借银字人宋昭良,本月本日,因乏银费用,即托原中,就本店添典韩宅借出清直银四十两,言约每两每月贴利息银八钱行。议约取契之日,备足母利银一齐送还,不敢少欠,方得赎回原契。此系甘愿,再立附契尾字,付银主收执,批明,再照。
干隆二十四年八月日。
为中人谢兆泰
立典契人宋昭良
第四章物权之特别主体
第一节 外国人
第二节 番社
第三节 学事
第四节 宗教
第五节 慈善事业
第六节 公业
第七节 共有
第一节外国人
第一 札饬
第二 卖杜绝尽根田契字
第三 卖杜绝根田契字
第四 卖杜绝塭契字
第五 换塭地字
第六之一 调换田地字
第六之二 调换田地契字
第七 租田地契字
第八 执照
第九 执照
第一○ 札饬
第一一之一 永远租给约据字
第一一之二 永远租约据字
第十二 札饬
第一三 札饬
第一四 永远租给约据字
第一五 永远租给约据字
第一六 永远租给约据字
第一七 永远租契字
第一八 尽断根永远出租田园山埔地段字
第一九 给出地基字
第二○ 招税厝合约字
第二一之一 招税合约字
第二一之二 转税厝字
第二二 执照
第二三之一 永远租字
第二三之二 执照
第二四之一 永远租字
第二四之二 永远租地基字
第二五 招税字
第二六 租店合约字
第二七 税佃字
第二八 永远租给约据字
第二九 永远租给约据字
第三○ 永远租约字
第三一 执照
第三二 照会
第三三 永永远租给约据字
第三四 执照
第三五 执照
第三六 永远租给约据字
第一札饬
钦加监运使衔、补用道署理台南府正堂、军功随带加三级宋,为转饬事。光绪二十年十一月初九日,蒙县道宪陈札开,光绪二十年十一月初三日,奏署抚宪唐案行,光绪二十年十月二十三日,准兵部火票递到钦命总理各国事务衙咨:照得各国教堂租买房地,建造教堂,向系照约办理;惟相沿日久,各省办理未能划一,或致滋生事端,自应申明旧章,以免民教讼累。溯查同治四年,本衙门与法国公使柏大臣议定天主堂买产章程内称:法国传教士如在内地置买田地房屋,其契据内写明立文契人某某,此系卖产人姓名,卖为本处天主堂公产字样,不得专列教士及奉教人之名。此议曾于是年函致江苏巡抚,并由江苏巡抚通饬各关在案。相应再为通行贵抚查照,转饬各关道及各处地方官申明旧章,遵照办理可也,等因,到本署部院。承准此,合就饬行。为此,仰该道即便转行,各属一体遵照办理,并行通商委员知照,毋违,须案,等因,到道。奉此,除分行外,合就札饬。为此,札府即便移行所属,一体遵照办理,并移通商委员知照,此札,等因。蒙此,除移饬外,合就转饬。为此,札仰该县立即一体遵照办理,毋违,此札。
光绪二十年日札。
第二卖杜绝尽根田契字
立卖杜绝尽根田契字人前金庄颜门谢氏并男颜旺、颜泰、颜下,有承父明买过吴门高氏田一甲五分,坐址前金西势洋。今兹氏等踏得田二坵,南北相连,受种一分五厘,在前金西势洋,东至黄家田为界,西至周家田为界,南至教堂田头为界,北至黄家田圳沟为界;四至明白为界。带水堀水沟粟庭照配,历年带纳许家大租谷一斗二升五合一勺正,又带租银三钱五分正。今因乏银费用,愿将此田出卖,先尽问房亲人等各不承受,外托中人引就招得前金教堂传教士郭德光出头承买,当日同中三面言议,卖作本处教堂公产,并作起厝地基,时值价契面佛银三十大元六八正。其银、契即日同中两相交讫明白;其田随即踏明界址,交付银主掌管,起耕造厝,开井纳租等事,永为己业。一卖千休,日后子孙人等不敢言找言赎,阻当异言,生端滋事。保此田系氏等承祖父遗下物业,与房亲人等无干,亦无重典挂他人为碍,并无上手交加来历不明等情为碍;如有不明等情,系氏等出首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恐口无凭,今欲有凭,同立卖杜绝契一纸,付执为照。
批明:即日氏等执出红头契,批明抽出田一分五厘,卖过教堂郭德光掌管等语明白,再照。
批明:即日收过契面佛银三十大元六八正完足,再照。契内注「主」字、「契」字。
光绪十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大竹里局验契给单讫郭德光领单。
为中人许仕
代书人蔡向
同立卖杜绝田契字人颜门谢氏
男颜旺、颜泰、颜下
第三卖杜绝根田契字
立卖杜绝根田契字人前金庄周趂,有承祖父明买过颜妈谅水田一段,趂得自己份田并风水地基大小共四坵,受种三分四厘二毫零一丝正。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