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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别史

法军侵台档案

29 万字 · 约 13 小时 58 分钟 · 17 /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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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意次日六点钟三刻,闻炮声一次;顷之,又连响一次。立闻若许炮声,似由各船面发来者。我现已整妥衣冠,思欲朝食,不忆及有何危险。惟炮声过烈,几至令人耳聋;疾行出至街心,见人皆避至身可保安之地。是时,耳闻空中有诸多弹过声响;遂执一来复枪走至领事官红色炮台处,于此可详观战事,他处莫能与匹。

徐为访之,知是役为中国先向法船放二、三炮,法船立即开炮还击;不俟十点钟也。斯时中国海滩中炮台,已设许多沙袋围护,备有新式克虏伯炮五尊;并于其上面高处所尚未修葺完竣之炮台,备有一尊从前膛装药之大炮。伊等炮声间断时刻不少,直至十点钟方歇。炮台发出炮弹,可命中击打法船,将法国「维伯」战船头桅打成两截,复于其船旁击一大洞。是只「维伯」战船,为前数日开来本口者。而法国船发出之炮弹,甚不得利,均击中于事无济之他物,独不能打炮台。是时,其炮台之完固,与未开仗之先,差无几也。法船炮声,至下午二点钟乃止。嗣后踰多时分,复一继一之发炮,直至晚九点钟炮声方息。中国人之死伤者,约五十人。居本口岸之外国人,幸无一人受伤;惟住居之屋宇,受害匪轻。我住之室,有炸炮中之一段物,由房屋穿入;服役人之室,打进完全炸弹一具,炸裂毁灭对象不堪。公所中亦受毁伤;钤字手查验外班人等之住室院,亦遭炮弹击坏。今日,法国兵船每踰十五分顷,仍发炮一次。余等在此守候不妥,因向炮台击来之炮弹过高,每一俱由余等头上飞过。今朝有「塞非勒」船驶来,与「戈戈乍佛」船互相升旗传信,继乃出口开向基隆矣。

初一日(即八月十三日),法国人复于基隆地开炮攻击;兵士登岸,遂取基隆全地。中国带兵总兵,阵亡二员;刘爵帅向台北府败退。彼意以为在彼背城一战,继可退入台湾之南地也。余等于本口岸遥揣,法兵必自基隆行陆路至此,与彼之兵船会合。隐窥夫伊等之意,不外乎台湾地北半尽归其掌握耳。

于斯时也,我见有多兵在海滩丛林后埋伏;俟法兵登岸,乘便截击。孙总兵乃举动自若,有胆量、有勇气;身当敌锋,毫无惧色。

本关在事之诸人员今俱无恙,急欲见是事之结局若何。而鲍琅乐尚在厦门未回。

一千八百八十四年公历十月初三日(即中国八月十五日),由淡水新关具。

淡水新关税务使法来格呈

总税务司宪:前今法兵尚未登岸,亦未曾据有基隆,战事实多奇异。按法往攻基隆,派有一队中国之天主教民首先登岸,为中国曹总镇击败。而刘爵帅令曹总镇退兵,随法之中国天主教民乘势攻取基隆;散居居舍,行同野兽。当本月初五日,其中有一教民获该地一十五岁幼女,强行奸污。该地人大怒,群起同仇,杀戮随法之中国天主教民约二、三百人;余皆逃回法船。

刘爵帅退至板加地方,该地人民怒而围之;捉爵帅发,由轿中拽出肆殴,且诟之为汉奸、为懦夫。爵帅惟曰:『好!好!尔辈欲我战乎?我今即回基隆去。但尔辈谁为愿随我去者』?言甫毕,计挺身前立愿随爵帅去者约有千五百人。爵帅即以火鎗、银钱分给此众,帅之而行。闻沿途添收乐从人民,已计有七千之多。

刘爵帅先令孙总镇退回扈卫地方,孙不遵;回言『吾今誓死于吾汛地内矣』!按孙镇部兵三千,军械甚精、军容甚整;进退步伐,皆有可观。加以其兵久经训练,钱粮按月支领无亏,士饱马腾;且皆爱戴孙镇。而孙镇立营之地,又多高下起伏不平,地利得矣;似无难敌退登岸之二千法兵也。兹我亦急欲见此战胜负之所在。

今法兵炮舰在淡水者七,在基隆者八。法兵在基隆登岸时,告于海关,启门入查器物毕,仍付钥匙于海关人而出。惟将海关之轮借去,以备孤拔乘。今在淡水之法水军提督李士卑斯,凡商船上下货物,一无所禁阻。凡为海关存银之诸银号,其人皆逃;所有征进税银,皆我自行收贮。

遇此时艰,凡公所之事一切随时竭力办理。除银钱出入数目清折外,此三月内诸多公件,业经缮就清单呈关。凡我处之中国人,皆不辞劳瘁,助我理事;深堪奖誉!倘嗣此我处有戒心者,必反在诸西人也。近此间炮声无不闻,然法兵施炮之技较胜于前;故罹其误中之害者少。兹札哥君所居之室,较距炮路甚远;亦尚按时来海关办事。包公已回至淡水,惟少染有热病;今已渐好。来札有「升之进省」之说,包公闻之,自应无须服药而自愈矣。他日包公自必有亲函来,兹我先为致谢。

再者,近日传闻少不相符合。有言刘爵帅未回基隆,仍驻于板加地方;终日不出衙署,心身皆无所用。惟曹总镇在基隆,尽力办事。

一千八百八十四年十月初七日(即中国八月十七日)巳正,由淡水新关具。

公历一千八百八十四年十月二十二日淡水新关税务司法来格呈

总税务司宪:前本月初八日(即中国之八月二十日),法兵登岸约在六百名、八百名之间,连战四点钟之久。时孙总镇率兵一千三百名并土勇二百名,力将法兵御退。按此战之详细情形,惟时法有大铁甲战船二(即「加利孙也」与「德轮凡得」)带有铁甲之次等木战船二(一名「杜盖都音」、一名「德拉革」)、铁甲大炮船一(名「沙多伦挪」)、铁甲炮艇一(名「维伯」),外此又有一大载兵之木战船,于初八日早八点半时,法兵始下大战船,分上诸小船;迨九点钟,以上法船皆由旁开炮轰击。时法兵登岸,分为三队:一顺沙滩整队南行,直扑华军炮台;一整队北行,一整队向内地行。孙总镇督军而出,亦分为三,与法兵对。每一军,以一总镇统之;皆列阵于沙堤高下崎岖之处,其军为丛密小树遮蔽者殆半。法兵进至枪弹可及华军处施放枪弹,旋即退去;一任华兵冲出。法军如是布置,其自遗之患实非鲜浅。缘时华军张两翼而进,胆力坚定,步武整齐,不少退缩;以来复枪夹攻法兵,连施不绝。法兵竭力抵敌,志在前进;初不料华军俨然不动,概无少退。法兵皆持来复枪,并多带有轮旋施放之新式炮;加以法船皆开炮相助。乃力战四点钟之久,法兵终不获已而退。此时尚皆竭力携扶死伤回至诸小船内;华军尾追至岸时,法船向华军开炮,反自毙法兵数名,并自击沉二小法艇。至过午之一钟半时,战事皆毕;岸上遗有二十法兵尸。惟时华军毫无仁心,竟与野人相似,将法兵之尸施虐多端;斩取其首,标于枪上,欢呼入城。各以一法兵之首,依诸赏格,请洋百元。闻此战华民大有踊跃兴起之势,我海关诸人深恐为所侵害;惟恃孙总镇之军令严明,得保无恙。

是次开炮击口岸时,乃我防不及防之二次不幸也。我由吉司迪君家向领事官署行去,路见炸弹纷纷向街坠落,头上炸弹压声响。遇同事人等在红色炮台时,有炸弹由足下穿过,深入于牢墙中;及弹炸开,震动势甚大,使我与同事人等无一不实跌地面。我之右臂似曾受物击,幸我未尝受伤;同人等均未被伤。第一切住室,经弹击毁,较初次尤烈也。

初九日,法国兵船未开炮,旗悬半杆间,似有志哀埋死尸状。载兵之大战船开行,殆欲调兵来援。我用以来往基隆送信人,是时回言:『基隆全地为法人取而坚守;水师提督孤拔寓于基隆新关帮办室中』。送信人手持之伞,法兵欲恃强取去;且云『如不予即斩其首』。伊呈出我给之法文护照,法兵乃不取其伞而放之行。

领事官令一应泰西妇女、幼童等离本口岸,今日伊等俱乘名「福建」之轮船离此地去矣。

我初心欲亲赴基隆,奈水陆俱不便去;必俟法人或离去此地、或取得此口岸,方可也。

支业世君极愿离此,我未发予文凭。是时已接到宪台末次行来札文,益不易发予文凭矣。伊心恒怀宪台将其更调一益可安身获益口岸之念。鲍琅乐之热病,伊视可期速愈。在事人,俱各无故。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二一三(二二五六页)。

总税务司赫德函劝中国于越事务求退让

九月十四日(一一、一),总税务司赫德函称:

窃中、法一事,现拟办之法第四条「应由法国将基隆煤窑、淡水海关管理若干年。如中国复不愿如此办理,则可公请他国从中调停」一节,倘准由法国管理若干年,以利而论,与法国实无大益而与中国国体尚不致有所谓妨损之处。据闻法国亦有下台之难处在;若不少为推让,则法国亦即难于自止。且局外者皆谓法之欲息事,不能复有仅止于此者矣。以致出有一公论,谓法既已肯于如此,实已出于众料之未及。但法虽仅止于此而中国若允,亦即可以言和。凡国与国交涉往来,一如街市人步于途中,难免彼此有撞碰之事。而彼此若于奔走时设意退让一步,或左、或右少为逊避,不但不致有损伤,且可自保无虞,亦系当然之事;逾时,仍可自行其路。故天下事,凡为众愤者祗在强人,并非愤在被强之人。譬如家遇盗劫,若家长能舍其囊中物使盗遂意去,则其家人大小依然可保无恙。此次法之扰中国,各处俱愤然敌忾,已足为中国壮色;此乃各国现在之共见、共知者。纵令此后偶有角力之事,自必另有一番加意;断不致犹前之轻视也。惟目下在法国之势已皆备齐之时,中国则仍在设备之时;以是较之,则不若乘此以息事,实为得计。但日内京官莫不抗论此事,而求其有灼见真知者甚少;大半执偏见而率行入奏者实多。今日事若以主战为是,则鄙人别无他说;祗求将凡属以战言于朝廷者集于一处,使之俱行前往台湾办理防务。其欲抵台之难处,不日便知;其抵台后任事之难,更勿烦言也。人多则意见多,而此事则国脉攸关,所系匪浅;宜朝廷自立权衡,独断独行,众当肃然惟命是听为是。既有请他国调停之议,则战而后和,即无所为辱。刻在九秋,果得息事,则承平指日将见;人民登衽席,共庆寿域于阳春时也。

鄙意如是;即此布泐数行,并希转达是幸。即候升祉。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二一六(二二六五页)。

督办台湾事务刘铭传函请转上醇亲王禀

九月十五日(一一、二),督办台湾事务刘铭传函称:

窃查台北本月十三日战状,历经电陈并具疏驰奏,谅邀鉴察。兹有上醇王爷要禀一件,谨附驿递呈钧署,伏求代为转呈,是所叩企。专肃,敬请钧安。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二一九(二二六八页)。

同文馆译报法决专取台湾作赔款之质

九月十五日(一一、二),同文馆译洋文新报称:

九月初二日,上海新报录香港日报译法国新报所论,具见宰臣费理授意该报,以专取台湾全岛为主;俟全台既得,即以该岛作质,以便向中国索偿。其计甚狡,而其心亦昭然若揭矣。据该报云:『现在情形,惟以台湾归法人掌握,实为第一要着。否则,徒奋全力,究归无益;且令将来新得越南之地,立于岌岌可危之势。盖占据全台,其与政治所关者大,即与法国所系者重;此诚胜算,足以增荣于费理矣』。又据法国官报云:『占台之举,凡法国上下议院与夫心存爱国之人,无不抚掌称善焉』。又据法国某日报述议院首领孛立森之言云:『目下法国与中朝更无须在上海、天津等处议约,应令巴公使至北京与总理衙门商办;且须预行酌度条目、厘订定章,务令逐款不致更有驳辩更改之处,方臻妥洽。想法国政府必将定画边界以及通商事宜各要义预备,并于通商条款内声明在中国某省开通口岸;至索偿军费一节,大抵中国非赔八十兆佛郎克不可。盖法国此次向中朝索偿数目游移不定,误莫大焉。兹在北京总署商办,当迅速按照天津条约;且令中国赔偿法国军费八十兆佛郎克,并先取台湾及海南二处为质。一俟赔款清理,再行交还。至基隆一地,应让与法国,以为法国水师在中国海面屯踞之处。以上各节,凡法国应与中国预定条目之大旨,不外是已』。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二二○(二二六九页)。

江苏知府鲁伯阳禀缕陈集兵船增陆师筹助饷三策

九月十六日(一一、三),淮军后路江苏知府鲁伯阳禀称:

窃查法国渝盟构兵,专事诡谲,避实击虚;亟宜另筹大枝水师沿海策应,用以制敌,免为敌制。不过略就变通,无须另筹巨款也。

目下海疆水陆扼守,而法船专注基隆、淡水,台军屡挫强敌;惟水师未备,故法船盘踞海口久持不退,将士望洋而叹,运道难于接济:是援应台湾,尤为当务之急。盖台湾孤悬海外,地大物博;且与外洋一水相通,转运甚便。法人垂涎已久,一旦占据,收税以备饷需,采煤以供船用;迨至兵力厚集,分军四扰,不特闽垣岌岌可危,即南、北两洋亦均为震动:是彼以全力注我、我不能以全力应彼,先自受困也。为今之计,救弊捍御之法,莫若每省抽拔兵船三、四只,共成二十艘,以备各口援应;择以威望素着、熟谙海疆之大员统之,游巡洋面,南北往来,专探敌船踪迹而尾之。即或觌面,且勿与斗;待彼攻我口门或将登岸,水师则自其后袭击而分其势,掣彼之肘、救我之弊。倘彼反攻我船,则水军不妨远之;但求大局有裨,不必较胜于一时。兵法瞬息千变,又在将领得人,临时运用之妙耳。每省抽拔数船,尚不致遽形单弱;而成此劲旅,何处有警、救应何处,并可回顾根本。值此台防兵单饷绌,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似宜不分此疆彼界,由各省通力合作,设法接济以全大局。上海为台湾后路,转输尤须得人而理。此时装运勇械,在在均关紧要;藉此师船护运,尚易为力。

卑府即就现在情形,一曰筹兵船、二曰增陆师、三曰速助饷,诚为目前要着。是否有当?伏候钧裁核训示遵,实为公便。

敬请崇安!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二二三(二二七一页)。

总税务司赫德函另拟中法议和条款

九月十七日(一一、四),总税务司赫德函称:

若不准照四条之办法了事,可否照后开之两条商办?一、一面由法国饬在华各水军不再进扰,一面由两国将津约案照原意另行妥议办理。一、一面由中国将新约各节办妥,并将北圻各兵调回边界内;一面由法国将基隆、淡水各兵调回。至法国可否允从照办,自难预言。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二二五(二二七三页)。

同文馆译报台湾战况及法国对和议之愿望

九月十八日(一一、五),同文馆译洋文新报称:

九月初六日上海新报录八月二十日厦门来信云:『「海龙」轮船现抵厦门,据云法兵船在淡水并无登岸之意』云。

又云:『前据申报及他报曾载法宰臣费理电咨李爵相云:「中国赔偿军费一节,可作罢论;惟应准法国在中国建造铁路、开矿以及在淡水设关收税」等语,悉属误传,非实有其事也』。

又云:『中国克复基隆之说,系属子虚。闻刘爵帅现在带兵六千名屯驻台北府之朋加地方,法兵则仍踞基隆之某处各山。该处至台北府约四小时可抵,至于基隆不过两小时而已』。

(略)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二二七(二二七五页)。

出使日本大臣黎庶昌函陈与日议停止接济法船事

九月十八日(一一、五),节录出使日本大臣黎庶昌函称:

日商接济法人煤斤、器械,势所不免;然其形迹不尽在长崎。八月二十一日,接奉傅相来函属令长崎理事加意。二十六日,余理事来电:『闻西电又有「孤拔从基隆乘兵舰来崎装煤北上」之说,请向日本政府图维』!因遣梁翻译往告外务,外务书记官直答以『中、法俱未明示开战,不能即认中立。现时香港地方,亦不禁修船等事。如我接济法人者,亦可接济中国』等语。近来大阪鎗炮局、东京火药局皆增人增费,汲汲赶造以为海军需用;彼族实有乘危观变之意。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二二八(二二七六页)。

同文馆译报法船封禁台湾等事

九月二十日(一一、七),同文馆译洋文新报称:

九月初十日,上海新报录九月初七日英京电信云:『法廷定议在东京及台湾增添重兵』云。

九月十一日,又录英京九月初九电信云:『据巴德诺脱知照本报馆嘱告知各国云:孤拔已宣示封堵台湾,由南海角至苏澳湾直抵西北云。按苏澳海湾,在台湾之东境云』。

(略)

(略)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二三三(二二八三页)。

南洋大臣曾国荃咨呈遵旨拨营赴闽并派营接守要隘折稿

九月二十一日(一一、八),南洋大臣曾国荃文称:

窃照遵旨拨营赴闽并派营接守要隘缘由,经本爵部堂于光绪十年九月初三日恭折由译驰奏。除分咨行外,相应抄折咨呈。为此咨呈贵衙门,谨请查照备案。

照录奏稿

奏为遵旨拨营赴闽,并派营接守要隘;恭折驰陈,仰祈圣鉴事。

窃照大学士左宗棠奉命督办福建军务,于八月二十六日行抵江宁,深以该省情形吃紧,兵力单簿,不敷分布为虑,急图拔队前进,调拨恪靖旧部以利遄行;并恭录七月十九日谕旨:『江南防务,现经曾国荃布置,尚为周密。福建兵力尚单,情形吃紧;本日已授左宗棠为钦差大臣,督办福建军务。杨昌浚现在招募勇营,克日起程;会同该省官兵力筹备御,期于制敌决胜。左宗棠着于浙江、福建交界地方督兵驻札,以备策应,毋庸亲赴前敌;福建办防疏懈,该大臣当会商穆图善、杨昌浚等实力整顿,务使战守确有可恃。除前调北来七营及拨给杨昌浚恪靖四营归左宗棠节制调遣外,其余江南防军不得再行请调,以免顾此失彼。钦此』。钦遵咨会前来,并指调江宁省城之督辕亲兵后营。臣查该营乃左步云管带,即系恪靖亲军右营。其余恪靖七营,系郝长庆、贺兴隆、刘春庭、喻先知、易玉林、刘见荣、叶少林等管带,初议北上通州;今在左宗棠既亲往前敌,自应钦遵谕旨率之入闽。所需该八营月饷,由江南先行凑发三个月满饷,交营务处江苏候补道陈鸣志携之随行,转发支放。已由长江水师提臣李成谋派拨兵轮船,于九月初旬分批次第送到湖口;并咨会江西抚臣潘霨饬属预备民船,在于湖口接送,向河口一路进发,以资迅速。左宗棠订于近日启行。

臣查所调恪靖七营,内有三营驻防吴淞口、四营驻防江阴;今各该营拔队入闽,所遗汛地,臣饬令淮扬镇总兵章合才率「合」字四营移驻吴淞口以防要隘,并派记名布政使刘连捷添调「南」字选锋三营接守江阴以厚兵力。其章合才原驻高厂庙地段,即饬陈湜派拨陈美仙带领新募四营填札,以重沪防。又现驻镇江象山端山关之统领新湘等营记名提督刘端冕,经左宗棠奏调赴闽督带恪靖礼营;所遗新湘三营,亟应委员代统以专责成。臣查头品顶戴记名提督易致中驻札镇江象山、焦山一带,情形最为熟习,善战善守;委令就近代统,兼顾端山关、都天庙一带,足保镇江门户。一俟川北镇陈济清到宁,即可接统,益资得力。

至于此次入关恪靖八营月饷,查左宗棠率师入闽,孤忠耿耿,独任其难;臣与抚臣卫荣光既在江南同办一事,饷源虽极枯涸,亦不忍不竭力并筹兼顾。已札饬梁肇煌、谭钧培会商各局,以后多方设法源源接济,俾左宗棠无虞后顾;以期少纾闽省之患,即以仰慰朝廷睠念岩疆之至意。

所有遵旨拨营入闽并派营接守要隘各缘由,理合恭折由驿驰奏;伏乞皇太后、皇上圣鉴训示。谨奏。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二三四(二二八三页)。

同文馆译报基隆战况并英国出面调停之意

九月二十一日(一一、八),同文馆译新报:

照录新报

九月十三日,上海新报录英京九月十一日电报云:『曾有人向英国外务大臣询及中、法一事;答云:「法国封堵台湾各口,按例是有权可行」云』。

又云:『日报内载有一节,谓中、法之事,英国意欲出为调处云』(学生左庚译)。

九月十四日,上海新报云:『昨早「阿拉温」轮船已抵本埠,据云:「九月初五日由基隆开来。当该船在基隆时,仅可记者,惟法员只领法兵六百名,即将煤矿夺据;并未大开战征,华兵已被驱逐出境。且该处积煤甚多,足供法水师之用。惟华兵于未出境时,已有浇灌煤油而焚之者」』(斌衡译)。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二三九(二二九四页)。

福州将军穆图善咨报刊用钦差帮办大臣关防

九月二十二日(一一、九),福州将军穆图善文称:

本将军于本年八月十三日在长门营次准兵部咨开:『光绪十年七月二十日,内阁抄出十八日奉上谕:「大学士左〔宗棠〕,着授为钦差大臣,督办福建军务;福州将军穆〔图善〕、漕运总督杨〔昌浚〕,均着帮办军务;三品卿衔翰林院侍讲学士张〔佩纶〕,着以会办大臣兼署船政大臣」等因,钦此』。当即钦遵刊用木质关防一颗,文曰「钦差帮办福建军务福州将军行营关防」,于八月二十五日敬谨开用,相应咨呈。为此备文咨呈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谨请察照施行。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二四一(二二九六页)。

福州将军穆图善咨报闽海关拨解内帑赏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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