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藏 · 别史
法军侵台档案
29 万字 · 约 13 小时 58 分钟 · 27 /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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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可开白话
也。除照会台南、北领事暨税务司电呈外务、驻京各大臣并总税司核复外,所有台南安、旗二口现无法船,按照公法应作废封照会领事暨税务司缘由,理合详请宪台俯赐分别核办施行,实为公便。
除详钦宪左、杨、钦抚宪刘、军抚宪外,为此备由,伏祈照详施行。须至正详者。
右详钦差帮办福建军务头品顶戴闽浙总督部堂杨。
光绪十年十一月二十日,福建台湾道刘璈。
按察使衔、二品顶戴、福建台湾道、音德本巴图鲁,为详请事。
窃照职道前因台南安、旗二口阅十余日并无一法船巡泊,按照万国公法作为弛封免致专碍通商缘由,详请宪鉴并照会台南、北领事暨税务司电呈外务、驻京各大臣并总税司去后;业准台湾英领事照复,亦以为万国公法应作弛封,并电呈在案。兹十一月二十三日复准施领事照会,并绎就华文、英文法虏再示封禁台湾各口告示称:『此次封口既经暂且废弛,合再从新出示封禁』等由。职道按公法二十八节「战者行封港事既系明告而封,其弛封时亦当速告而弛;否则,即为使诈于局外之国」等语。查法船前次冒昧封口,已违公法;及至弛封,并不速报与国,尤自蹈使诈局外之咎。现复从新告封,仍旧使诈故熊。窃谓法将在台既不能与华兵力战、又屡为民团击败,乃徒以虚言封禁海口为名。专害通商,各国商民何堪屡受诈扰;且既称中历十一月二十二日起再行封禁,何以二十、二十一等日在安、旗口外先有击害民船之事?种种悖理诈为,实属有忝敌国体制!且迭奉谕旨保护友国通商,既被法人无端扰乱,仍未便缄默不言。究竟前次弛封不告、忽告再封,通商各国应否甘受其诈?抑照使诈例理论之处?想各国朝廷自有公议。除照会领事暨税务司转电外务、驻京大臣并总税务司外,理合详请宪台俯赐分别核办,实为公便。
除详南北洋大臣、本省钦宪左、杨、本省军抚宪、督办抚宪刘、广东钦宪彭、广东两院宪并分别移行外,为此备由,伏祈照详施行。须至正详者。
右详钦差帮办军务头品顶戴总督闽浙部堂杨。
光绪十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福建台湾道刘璈。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五三九(二七五七页)。
行北洋大臣李鸿章请奖洋商施道德等准暂变通照式制颁
二月十六日(四、一),行北洋大臣李鸿章文称:
光绪十一年正月二十日,准军机处抄交贵大臣具奏「转运台湾饷械在事出力员弁、翻译、司事、西商酌拟奖叙」一折,本日奉旨:『周国兴等,着照所请奖励。该衙门知道。单并发。钦此』。除文武员弁由吏、兵二部办理外,本衙门查原单内开「华安」轮船主英商施道德请给二等第二宝星,「威利」轮船正管轮英商克郎勒特、英商麦高伦、马立师洋行主英商马立师、祥生船厂主英商格兰、保家洋行主英商谭佛司、瑞生洋行主德商补海师岱等六名请给三等第一宝星,均与奏定章程不符;当经函商贵大臣酌夺示复。兹准函称:『请照英人戴叶生之案,暂予变通』等因。查戴叶生给予二等第二宝星,系奉特旨赏给,与保奖之案不同。但既经宣示,又未便驳改。应即由贵大臣饬令江海关道照式制造颁给;嗣后不得援以为例可也。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五四二(二七六一页)。
出使大臣许景澄函陈商请德国拒绝法国查船事
二月十八日(四、三),出使大臣许景澄函称:
十二月二十四日接奉钧电,随于本日及二十六日往晤外部。二十七日外部已接法牍,订赴密谈。连日遵定钧示「法未宣战,公法不应查船」一节,理辨情劝。彼总以两国已有战事,不允法查德船,于公例有碍;不能允办。其关照德员不令出示,亦力与商论;彼意但能于外部关照信内不提「出示」一层,以见事不着重。至各口领事自有出示之权,却亦不能预保;法国来牍,亦置不复。除由回、沁两电驰陈外,谨将十二月二十四至二十七日问答节略录呈,并候察核。
再请台安。
照录十二月二十四、二十六、二十七等日与德外部问答节略
二十四日下午,往外部晤代办尚书波士;告以『现奉总理衙门电示,英领事在上海、天津示知英商,法国兵船已奉令在中国海面遇有各国商船查看有无装载军械。此事未知法国已经告知贵外部否』?
答:『法国与本部并未有此议。即英廷准其查看,本部亦未闻知』。
问:『法国尚未宣战,德国商船往来,法兵船有查看之权否』?
答:『此却无一定。假如法国围住中国一城,有他国船驶入接济军械,法军亦可扣留。惟扣留后,仍须两国国家若何商办』。
问:『我总理衙门之意,因德国与中国交情最好,要请贵部日后如法国向德国商议查看船只,必须不允方好』。
答:『据我意思,目前法国既未议及此节,宜劝中国国家不必与各国提起。各国向有局外之例,若法国真要查船,其势不能不允。现在法国自家尚未想到,若中国各处去说,万一消息传漏,法国知中国于此节注重,便办起来;岂不于中国有碍』!
问:『固是贵部美意;但所谓「局外之例」于失和之两国,彼此皆无所助、或皆无所碍。现在中国与德国船只往来最多,商货装运各有利便;法国需用货物,不必定由德国装运。若果听其查看,则于法国有益、于中国实有不便;便不能均平了。且贵部时常提及德国实有帮助中国好意,故特将实在意思密商』。
答:『现在事尚未来,且俟后商。但使德国无碍大众外场局面,必肯暗中相助』。时适毕司马遣人召波去,遂起辞。
问:『如英国有信告贵部,尚望相告』!波应诺而别。
二十六日下午,往外部晤波士。
问:『近两日已得英国信否』?
答:『仍无信』。
问:『昨德国新报「查船」一节,已说英国准办;究竟确否』?
答:『亦看及。但总未有英廷实信』。
问:『前日贵外部有事,尚未尽言我总理衙门之意;以法国现在并未宣战、先查各国船只,为不合公法。如果法国知照,应请德国不必允办』。
答:『公法亦须活看。现在两国明有战事,在中国以为并未宣战、在法国以为与宣战无异。若有德国船只装载军火送赴交战之地,一定不准法国查看;是德国显然偏助中国,其势万做不到』。
问:『然则法如要查,德国将不能不听乎』?
答:『英廷尚未有信关照,且得英信再定;又此事尚未知毕相主意若何。如法国果有文牍前来,必先密告』。
问:『英国有香港属地,与德国情形不同。总望贵外部转请毕相,能设法不允,即是暗助中国好意』。
答:『容将贵总署意转达,再行回复』。随起别。
二十六日晚接外部函,订请次日下午往谈。二十七日,往外部晤;波士云:『今日相请,特密告法国昨日有公文来,告明各国船只在中国海,法国皆要查看』。
问:『其文牍上说明与中国开战否』?
答:『但叙英国在香港已守局外例,不接济煤水、军火;故各国船只,我法国亦须查看』。
问:『既不宣战,便是不合公法;贵外部应按公法驳回』。
答:『若论公法,实无一定之理。未经宣战,不该查船,固是一看法;然两国明有战事,其开战之处,法国有权可以查船,亦是一看法』。
问:『虽如此说,总以未宣战一层为正理。且昨日托贵外部代请毕相想法,已经说过否』?
答:『毕相以有可暗助中国之处,决无不肯。若一定阻止法国查船,实于局外公例有碍,实不能办』。
问:『于德国窒碍之事,原不好勉强;然此案实有未宣战可驳之处,总望贵外部一办』!
答:『我索性告明:法国此次来文,但关照我德国要查看,并非与我商议可否;是一照例文件,一面已经办查之事。八月间,德国有「维勒」轮船向基隆装载器物,法兵船不准驶泊;我亦听之。现在岂能特地驳回!且此事我看无甚紧要。若论台湾地方各国船早已不能接济,其余海口地大、法船少,岂能一一查看;未必从法国告明查船之后,格外阻碍。贵使何必如此着急』!
问:『并非着急。我奉总理衙门之命,与贵外部密商此事,贵外部必须想一通融办法』!
波稍沉思;答:『我不能驳阻法国,我亦不禁阻我商人;只是把此事关照管船各处官员何如』?
问:『英国领事出示晓谕,事太昭彰;请属贵国各官不要出示』!
答:『出示与否,归各口领事酌办。明说不要他出示,亦是难办』。
复与申说。
答:『我只是信内或电信内不提「出示」一层,使我各员看此非我部着重便了』。
问:『贵外部如何答复法国文牍』?
答:『我就阁起不复。望贵使转告贵总署:此文件之有无,不必看重纔好』。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五四六(二七六四页)。
钦差大臣左宗棠咨呈刘秉璋李鸿章转达拨营援浙并催程文炳军渡台电旨
二月二十日(四、五),钦差大臣左宗棠文称:
光绪十一年正月二十五日,准浙江抚部院刘(秉璋)、北洋大臣李(鸿章)转电二十四、五两日电旨各一道。除恭录分别咨行外,相应恭录咨明。为此合咨贵衙门,请烦查核施行。
恭录电旨二道
天津来电(正月二十五日到)
左宗堂、杨制台、曾宫保:密号。总署二十四日来电:『本日奉旨:「李鸿章、曾国荃电奏均悉。法犯镇口被挫,据称水陆弃台船只分泊浙、苏洋面,意图报复;浙防吃重。左宗棠、杨昌浚即饬委前拨五营克日前往,并再酌拨数营赴浙助剿,不准稍涉迟误。刘秉璋、欧阳利见遵迭谕督军实力堵剿,勿稍疏虞。法人去来无定,台防万不可松;趁此海道畅行,即可运兵、运饷。程文炳一军,着仍遵前旨迅速渡台。至法人是否全数退出台湾?左宗棠等确查电奏。钦此」。即转电南洋左相、闽督、浙抚』云云。鸿。敬。
杭州来电(正月二十五日到)
左中堂、杨制台:顷接总署电:『本日奉旨:「刘秉璋请饬程文炳一军赴浙等语;程文炳已赴泉州,着即赶催队伍渡台援剿,不得再有游移。浙省援兵,着左宗棠、杨昌浚仍遵前旨,酌拨五、六营迅速前往。应由何路行走?并着酌夺办理」等因,钦此。理合电请钦遵』。璋。漾戌。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五五三(二七八三页)。
钦差大臣左宗棠咨呈请代奏遵旨派营援浙一案电稿
二月二十日(四、五),钦差大臣左宗棠文称:
光绪十一年正月二十五日,会列闽浙督部堂台衔电寄贵衙门请代奏「遵旨派营援浙」一案。所有电稿,相应录咨。为此合咨贵衙门,请烦查照施行。
照录电稿
(头等电寄总署)总署钧鉴:密号。浙请援兵,奉电旨饬由闽拨五、六营赴浙;自应钦遵。查附省无多营,惟有抽调派驻鼓山及梅花港之道员刘倬云统所部五营,由温、台陆路星驰赴浙,听浙抚节制调度。所遗鼓山等处,当匀营填扎。杨厚帅于二十一日由卑南登岸,所部各营拟陆续继渡。请代奏。棠、浚启。径。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五五四(二七八四页)。
钦差大臣左宗棠咨呈命杨岳斌会同各军克复基隆并派兵分段防剿电旨
二月二十二日(四、七),钦差大臣左宗棠文称:
光绪十一年正月二十八日,准贵衙门来电内开:本日奉旨一道。相应恭录咨明。为此合咨贵衙门,请烦钦遵查核施行。
照录电旨一道
北京来电(正月二十八日)
中堂左、制台杨:密号。本日奉旨:『据左宗棠等电称杨岳斌廿一由卑南登岸等语;杨岳斌着即迅赴台北,会同各军克复基隆;迅催所部,分起速渡。法窥基、沪、苏澳、安平、旗后,着刘铭传、孙开华会同杨岳斌派兵分段防剿,勿稍疏虞。程文炳仍着速行渡台,以厚兵力。钦此』。即转知会闽抚刘、提督孙。沁。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五五七(二七八六页)。
行北洋大臣李鸿章中法和议已在法都画押奉旨允准
二月二十四日(四、九),行北洋大臣李鸿章文称:
案查中、决议和一事,前于二月初五日经本衙门函致台端,以赫总税务司前有办法三条电寄茹相并委税司金登干代为画押,系正月十二日奏明,奉旨照办;即嘱林领事将此意刻即电知茹相等因在案。旋于二十一日,经赫总税司到署面称:中、法和议,已经金登干于二月十九日在法都画押。当经本署奏明。二十一日军机大臣面奉谕旨允准津约,并饬令各处军营定期停战,滇、粤各军定期撤回边境;钦此。希将此信给林领事阅看,嘱其转电法都照约施行亦在案。除先后函布外,相应备具印文咨行贵大臣查照可也。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五六○(二七九二页)。
钦差大臣左宗棠咨呈请代奏未闻基隆失利情形一案电稿
二月二十六日(四、一一),钦差大臣左棠文称:
为照本爵阁大臣于光绪十一年二月初一日,会列穆将军、杨部堂台衔电请贵衙门代奏「未闻基隆失利情形」一案。所有电稿,相应录咨。为此合咨贵衙门,请烦查照施行。
照录粘单
(一等电寄北京)总署钧鉴:艳电旨敬悉。台湾至厦门未设电线,当即电致厦门彭提督确查;顷接复电云:『厦门未闻基隆接仗失利之说,近日亦未得台湾文报』等语。查十九至今已旬余,如果失利,何以尚无禀报。除再行查外,仅先电陈。请代奏。棠、善、浚启。宋。
--见「中法越交涉档」一五六三(二七九四页)。
户部片行查明调派李光久赴东陈由立赴闽旨准拨发银两
二月二十六日(四、一一),户部片称:
准两江总督曾(国荃)将江苏防营营哨官弁勇夫人等光绪十年秋季增减数目,造册咨送前来。查册开:『光绪十年七月十九日,准总署来电:「密号。本日奉旨:据曾国荃电称杨昌浚指调李光久等四营援闽,又接陈士杰来函烟台警亟、拟调李光久一营并添募二营赴东;请旨等语。着曾国荃即饬李光久率营迅赴山东,交陈士杰调遣。杨昌浚赴闽,应派何绍彩等营随往,着曾国荃会商杨昌浚酌度办理,一面由电奏闻。所称杨昌浚行粮需银三、四万两,李光久各营川资募费需银一万两,均拟由准运库拨发;着依议行。提督陈由立既据曾国荃称其谋勇兼优,即着饬令随同杨昌浚赴闽;俟鲍超到后,仍归鲍超调遣。钦此」』。相应片行贵衙门,查明该督恭录前项谕旨是否相符?希即声覆过部,以凭核办可也。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五六五(二七九五页)。
督办福建军务左宗棠咨呈议禁接济法寇电稿
二月二十九日(四、一四),督办福建军务左宗棠文称:
二月初二日,会电贵衙门议禁接济法寇一案。所有电稿,相应抄咨。为此合咨贵衙门,请烦查照。
照录电稿
总署钧鉴:密号。去腊底,接坐探香港委员报:腊月十八,探得初十日抵港之法兵船,英官权许其购七日粮食,限该船三个月内不得再来香港。十九,探得东洋来信:近有法兵船到长崎采买煤粮,前月之初五离港等情。查去腊电报,香港已前腊初定令守局外之例,不准接济法逆,系奉英廷命;何以英官有权许购粮之事,立限三个月不得到港?中、法事三月不了,不知是否仍守局外之例。又东洋即日本,与中国最近;似应一并令□守局外之例。饬据福建通商局司道详称:英国有领事上年奉文,称各省照会,不能以为示战明文;必由总署照会各国驻京公使转饬各省通商各口领事遵照,方为一律等语。谨合电奉商,即请酌令示复!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五六七(二七九七页)。
钦差大臣左宗棠咨报遵旨筹济台北军饷
三月初二日(四、一六),钦差大臣左宗棠文称:
为照本爵阁大臣于光绪十一年二月初八日准贵衙门来电:『本日奉旨:「刘铭传奏请饬督臣筹济大批饷银等语;台北存饷二月底即将用竣,前据左宗棠等电奏已饬筹解,俟洋款借到再拨大批汇济。着该大臣等于洋款未到之先,妥筹别款,随即接济;毋任缺乏」』等因,钦此。除恭录转电咨行外,相应恭录咨会。为此合咨贵署,请烦钦遵查照施行。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五六九(二七九八页)。
督办福建军务左宗棠咨呈闽借汇丰款请照会英使知照该行电稿
三月初二日(四、一六),督办福建军务左宗棠文称:
二月初六日,会列闽浙督部堂杨电寄贵衙门「照会英使闽借洋款」一案。所有电稿,相应录咨。为此合咨贵衙门,请烦查照。
照录电稿
总署钧鉴:密号。闽借洋款,前电请照会英使,谅蒙鉴及。顷旗昌、汇丰行主来闽,再求照会英使。所借之银,专系汇丰代借,旗昌但从中经手立约。汇丰行必欲俟英使照会方能交银,求告英使即日知照该行为盼。乞电复!棠、浚启。语。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五七○(二七九九页)。
督办福建军务左宗棠咨呈命详查台湾暖暖兵败情形并速运兵械赴台电旨
三月初二日(四、一六),督办福建军务左宗棠文称:
二月初七日,准北京来电内开:本日奉旨一道。除分咨外,相应恭录咨会贵衙门,请烦钦遵查照。
照录电旨
密号。本日奉旨:『李鸿章奏:「厦门叶文澜初四来电:暖暖村接仗,我营被法占据,退扎六、七堵;两军伤殁甚多」等语。着左宗棠等将详细情形查奏;杨岳斌着迅赴台北会剿。刻下法舰游奕江、浙洋面,闽省自应趁此运兵、运械。杨岳斌所部及程文炳一军,着左宗棠、杨昌浚迭谕严催,迅即渡台;饬属将雇船等事妥速办理,毋再迟延干咎。钦此』。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五七二(二八○○页)。
钦差大臣左宗棠咨呈请代奏台事近无禀报并援军不敢迟延一案电稿
三月初二日(四、一六),钦差大臣左宗棠文称:
为照光绪十一年二月初七日,本爵阁大臣会列闽浙督部堂杨(昌浚)电请贵衙门代奏「台事近无禀报并援军不敢迟延」一案。所有电稿,相应录咨。为此合咨贵衙门,请烦查核施行。
照录电稿
(一等电寄总理衙门)总署钧鉴:密号。鱼电旨敬悉。台事近无禀报,屡饬详探;惟据叶文澜电报,并称未知确否,故未敢奏。初五据盛宣怀电称:『前报失利,系孤拔谣言刊入新闻』;想北洋必已电奏。现商船裹足,只「平安」一轮偷运。俟杨军渡后,程军继进,不敢迟延。请代奏。棠、浚启。遇。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五七三(二八○○页)。
军机交出上谕命李鸿章为全权大臣与法国使臣办理详细条约事务
三月初六日(四、二○),军机处交出光绪十一年三月初六日奉上谕:
大学士、直隶总督李鸿章,著作为全权大臣,与法国使臣办理详细条约事务。刑部尚书锡珍、鸿胪寺卿邓承修,并着驰驿前往天津会同商办。钦此。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五八○(二八二四页)。
督办福建军务左宗棠咨报台湾月眉山暖暖失守情形
三月初七日(四、二一),督办福建军务左宗棠文称:
据台湾道刘璈正月二十八日禀称:『敬飞禀者:窃本月十九日、二十日台北前敌接仗,〔深〕澳坑月眉山失守情形,业经驰禀宪鉴在案。嗣于二十六日接二十日探报,据称:「查十九之战,苏军各营本系接应曹军,乃直向曹军之前与寇接仗;梁营官善明阵亡、邓营官长安带伤,兵勇即行溃散。苏军溃,刘军亦溃;曹军亦相继而溃。本日辰刻,法寇在深澳坑月眉山脚焚毁民房数十间,开放大炮攻大水窟义右营营盘。该寇均分两枝进发,义右营勇丁伏藏长壕堵御,「栋」字营及淮军共千余人为接应。法寇由月眉山攻我军之煤厂,张仁熙带奋勇两哨抄月眉山尾,曹军为张仁熙接应。战约四点钟久,彼此伤亡甚多。适王统领威、良两营六成行队前去接应该营,抄上月眉山后路;进至山顶,将月眉山各险隘已奋力夺回。余容后报」等情。二十六日,又接二十一日亥刻探报,据称:「二十一日黎明时,法人分路攻击,一由月眉山直冲上大坑坡,先用大炮攻退威、良两营;曹统领带队接仗,又被法寇击败,随即退扎大水窟山峰。王、林、刘统领皆亲临督队接仗,该寇兵分三路,在九芎坑、石梯、竹子寮攻暖暖街,抄上大水窟之后路,义勇团均已退散。王统领及楚、淮各军血战,自早六点钟起战至两点钟,各士卒约死伤千余名,尸首多未收拾;至申刻,淮军、楚军收队退回五、六堵,军装、洋炮、帐棚俱已遗失。现自暖暖以上一带营盘,俱被法人夺占,安放大炮。细思昨日战法利害,若不设法增兵,而台北一带难免无失。刻下宜兰大路梗塞,又无兵饷;未识如何布置。余容后报」等情。又据新竹县及统领「彪」字虎贵等营徐镇占彪报称:「正月二十三日已刻,接台北府城探报:日前月眉山一带失守之后,幸十九日王观察督队前来,当将月眉山、大水窟各处克复。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