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藏 · 别史
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
25 万字 · 约 11 小时 54 分钟 · 3 /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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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可开白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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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皂头役禀明收贮大枋情形,并缴澚甲收管状
第二六五收管状同治九年十月十一日一一七○一-四(三三二)
澚甲具看守大枋收管状
第二六六呈同治九年闰十月十三日一一七○一-五(三三二)
林妈义以浮出大枋系其所有,呈请淡水分府查验,起封还管;批:不准
第二六七呈同治九年十一月十二日一一七○一-六(三三四)
铺户陈恒裕号以浮出大枋系其所有,呈请淡水分府查验给领;批:毋妄生觊觎
第二六八呈同治九年十一月十八日一一七○一-七(三三六)
铺户陈恒裕号呈称:该大枋实系己物,催淡水分府查验给领,如有虚词冒认,愿甘坐罪;批:毋庸多渎
第二六九谕同治九年十二月九日一一七○一-九(三三八)
淡水分府陈,谕饬明善堂绅董:将浮出大枋变卖,充为修整土城及起盖炮台之用
第二七○函同治十年五月初三日一一七○一-一○(三三九)
明善堂绅董复函淡水分府:已将大枋变价,但被人搁阻搬运,请发给印单
第二七一单同治十年五月初四日一一七○一-一一(三三九)
淡水分府陈,饬原差将大枋起封,押令车工运往明善堂
第二七二清单同治十年十月初四日一一七○二-一(三三九)
迎接新任台澎挂印总镇需用对象之清单
第二七三单同治十年十月初四日一一七○二-二(三四二)
淡水分府周,饬六班头役备派散役,至迎接之期,赍所需用物件伺候
第二七四分单同治十年十月初四日一一七○二-三(三四三)
淡水分府周,饬对保头役,协同澚甲预备渡船、竹筏,伺候总镇驾临
第二七五单同治十年十月初四日一一七○二-四(三四四)
淡水分府周,饬六班头役,向戏班借出长秀雉尾等物,以便迎接总镇之用
第二七六移同治十年十一月初五日一一七○二-五(三四五)
台湾知府蒋,移知淡水分府:台湾镇按临巡阅,理番厅备造屯番名册送查,至期听候点验
第二七七单同治十年十二月初六日一一七○二-六(三四七)
淡水分府周,饬大班头役,向戏班借出长秀雉尾等对象,作迎春应用
第二七八函同治十二年六月二十一日一一七○三-二(三四七)
蚶江分府潘,请淡水分府何,将难妇递交其家属
第二七九单同治十二年闰六月初五日一一七○三-三(三四九)
淡水分府何,饬原差赴艋管解难妇来辕
第二八○禀同治十二年闰六月初七日一一七○三-四(三五○)
差役禀报淡水分府:已解到难妇,请予提讯
第二八一单同治十二年闰六月八日一一七○三-五(三五一)
淡水分府何,饬差驰往猫里街传难妇之父兄赴辕
第二八二禀同治十二年闰六月十二日一一七○三-六(三五二)
差役禀报:已传到难妇之生母
第二八三提讯名单同治十二年闰六月十三日一一七○三-七(三五三)
难妇及其生母报到
第二八四供词(堂谕)同治十二年闰六月十三日一一七○三-八(三五三)
难妇及其生母口供
第二八五具领状同治十二年闰六月十三日一一七○三-九(三五五)
难妇生母具领其女
第二八六移同治十二年闰六月二十五日一一七○三-一○(三五五)
淡水分府何,移知蚶江分府及惠安知县:难妇已由其生母领回
第二八七札光绪七年九月十八日一一七○五-一(三五七)
台北府层奉巡抚札,行知新竹县:在基隆设立文报所委员专责
第二八八申光绪七年十一月十三日一一七○五-二(三五八)
新竹知县申巡抚、道台、台北府:新竹县递省公文,从台南文报局改由基隆文报局转递
第二八九札光绪七年十月廿一日一一七○六-一(三六○)
臬道札知各属:道署需用铺垫及一切器具,饬由台湾县代为给价,不得摊累各属
第二九○移光绪八年四月十一日一一七○七-一(三六一)
基隆分府徐,移解新埔街民翁东友夫妇,请新竹知县取具的实铺户保结移覆
第二九一保领状光绪八年四月二十四日一一七○七-二(三六二)
新埔街民翁缵绪,保领翁东友夫妇回家安业
第二九二牒光绪八年四月二十八日一一七○七-三(三六三)
新竹县对基隆分府牒:翁东友夫妇已由翁缵绪领回
第二九三札(附清单)光绪九年九月十二日一一七○八-一、二(三六四)
台北府奉臬道札,札饬新竹县:台湾各县每年应贴册费,应一律提解
第二九四移光绪十二年二月十八日一一七一○-一(三六七)
管带栋字副营移请新竹县:将私出藤草人犯差拘讯办
第二九五红禀光绪十二年二月二十七日一一七一○-三(三六九)
局董等佥禀新竹县:拟将犯禁采藤之人犯,将藤条作价认赔;知县批:应再酌量议罚
第二九六札光绪十五年十一月九日一一七一三-三(三七○)
台北府查核新苗分界应以中港大溪为界,饬新竹县会同苗栗知县,履勘定界,绘图具覆
第二九七移光绪十五年十一月初十日一一七一四-二(三七四)
苗栗县奉布政使司札,移请新竹县:遵批以中港大溪为界,订期会勘
第二九八详光绪十五年十一月廿八日一一七一四-七(三七五)
苗栗、新竹两县会勘定界绘图详覆巡抚刘、布政使沈等
第二九九移光绪十七年十一月初七日一一七一五-三(三八一)
淡水县将所承移卷宗,因已比对完毕而移还新竹县
第三○○行光绪十八年十二月初六日一一七一六-一(三八二)
台北府行新竹县:催令绅士林汝梅等,将登云会息银批解赴府
第三○一谕光绪十八年十二月初九日一一七一六-二(三八四)
新竹县奉台北府札,谕令绅士林汝梅等,将登云会半年息银备缴,以凭批解赴府
第三○二示光绪五年六月十一日一二一○一-五(三八五)
台北府出示:催晋赈各捐户换照
第三○三奏光绪八年(?)一二一○一-一九(三八七)
户部奏:为停捐已逾三年,谨申明节次奏定限期分别注销捐案
第三○四移光绪十一年四月初九日一二一○二-二(三九○)
新竹县儒学正堂、兼明志书院监院翁,向新竹县移领光绪十一年夏季分文庙香灯、俸斋、廪膳等银
第三○五印领光绪十一年四月日一二一○二-三(三九一)
新竹县儒学同右银项之印领
第三○六移光绪十一年四月十七日一二一○二-四(三九二)
新竹县移送同右银项于新竹县儒学
第三○七详光绪十四年十月初八日一二一○二-四四(三九三)
新竹县详请台湾布政使:本县文庙香灯等款及彰化火炬等款,俟本年新粮征收定案,再请编定坐支
第三○八简文及批光绪十四年十月二十五日一二一○二-四六(三九五)
右详之简文,及台湾布政使批:仰即分款开列清折具报
第三○九申光绪十四年十一月十一日一二一○二-四七(三九六)
新竹县申明上列各款原由,并详送清折于台湾布政使
第三一○折光绪十四年十一月十一日一二一○二-四八(三九七)
新竹县详送上列各款之清折于台湾布政使
第三一一副详及批光绪十四年十一月十四日、廿五日一二一○二-四九(三九九)
新竹县申(第三○九号)之副详,及台湾布政使批:各属存留款项,自光绪十四年起,各归各县坐支
第三一二红禀光绪二十年十月二十八日一二一○四-一(四○一)
考棚经理林汝梅等,禀送新竹县考棚修葺工料银估价单
第三一三清单光绪二十年十月(二十八日)一二一○四-二(四○二)
考棚修葺工料银之估计
第三一四红白禀光绪二十年十一月初一日一二一○四-三(四○三)
新竹县为修葺考棚,拟动支明志书院学租,禀请巡抚、布政司、臬道及台北府批示
第三一五清折光绪二十年十一月初一日一二一○四-四(四○五)
考棚应修各处估需工料之清折
第三一六禀批光绪二十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一二一○四-五(四○六)
布政使对新竹县禀(第三一四号)之批:已奉巡抚批,即遵照另札办理
第三一七札光绪二十年十一月三十日一二一○四-六(四○七)
布政使顾,奉巡抚唐批,移知新竹县:修葺考棚,准动支明志书院学租
第三一八禀批(红)光绪二十年十二月初五日一二一○四-七(四○八)
台北府对新竹县禀(第三一四号)之批
第三一九札光绪二十年十二月十五日一二一○四-八(四○九)
台北知府管,将巡抚唐批示,转知新竹县:准予动支明志书院学租修理考棚
第三二○具领状光绪二十年十一月廿四日一二一○四-九(四一○)
泥匠首向新竹县具领考棚工料银
第三二一呈道光二十年三月初三日一二二○一-一(四一一)
庄正黄绍坤因老病,呈请淡水分府准予退办
第三二二结状道光二十年三月初三日一二二○一-二(四一二)
庄正黄绍坤退办具结:并无推卸情弊
第三二三谕道光二十年五月初九日一二二○一-三(四一三)
淡水分府刘谕总理:协同庄副、庄耆等选举庄正
第三二四禀道光二十一年十一月初七日一二二○二-一(四一四)
新竹城东门总理之子周鹏程,因其父未及请假而回唐省亲,请知县准其顶办总理职
第三二五禀道光二十二年十一月十九日一二二○二-二(四一四)
新竹城南、西、北三门总理,遵分府谕,禀举林扬芳为东门总理
第三二六保结状道光二十二年十一月日一二二○二-三(四一五)
新竹城总理三人,保结林扬芳为东门总理
第三二七认充状道光二十二年十一月日一二二○二-四(四一六)
新竹城东门总理候选人林扬芳认充结状
第三二八禀道光二十二年十一月十九日一二二○二-五(四一六)
一皂役蒙分府谕,协同城工总理等,选举林扬芳为东门总理
第三二九验充名单道光二十二年十一月十九日一二二○二-六(四一七)
东门总理林扬芳之验充
第三三○禀道光二十三年五月十一日一二二○二-七(四一八)
郊铺户金长和等向淡水厅,佥举郭尚茂顶充已故北门总理郑用锺之缺
第三三一保结状道光二十三年五月十一日一二二○二-八(四一八)
郊铺户金长和等,保结郭尚茂为北门总理
第三三二认充状道光二十三年五月十一日一二二○二-九(四一九)
北门总理候选人郭尚茂之认充结状
第三三三验充名单道光二十三年五月十一日一二二○二-一○(四一九)
北门总理郭尚茂之验充
第三三四保结状道光二十三年九月初三日一二二○二-一一(四二○)
东门总理及铺户等,保结林承恩为西门总理
第三三五认充状道光二十三年九月初三日一二二○二-一二(四二○)
西门总理候选人林承恩之认充结状
第三三六禀道光二十三年九月三日一二二○二-一三(四二一)
一皂头役蒙淡水分府谕另举西门总理,将保结状及认充结状禀缴分府
第三三七验充名单道光二十三年九月初四日一二二○二-一四(四二二)
西门总理林承恩之验充
第三三八禀道光二十四年五月初九日一二二○二-一五(四二二)
北门总理郭尚茂因染病重听,禀请分府准予退办,并缴总理戳记
第三三九保结状道光二十四年五月十六日一二二○二-一六(四二三)
新竹城南、东、西三门总理,保结王礼让为北门总理
第三四○认充状道光二十四年五月十六日一二二○二-一七(四二三)
北门总理候选人王礼让之认充结状
第三四一禀道光二十四年五月十六日一二二○二-一八(四二四)
一皂头役蒙淡水分府谕另举北门总理,将保结状及认充状禀缴分府
第三四二验充名单道光二十四年五月十七日一二二○二-一九(四二四)
北门总理王礼让之验充
第三四三供词及堂谕道光二十四年五月十七日一二二○二-二○(四二五)
北门总理王礼让之供词及分府准充
第三四四单道光二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一二二○三-一(四二五)
淡水分府曹,饬差吊缴已革吞霄总理郑妈观戳记,并协同衿耆、铺户选举妥人接办
第三四五禀道光二十二年十二月十四日一二二○三-三(四二六)
三皂头役缴销已革吞霄总理郑妈观戳记
第三四六禀道光二十二年十二月十八日一二二○三-四(四二七)
竹南三保宛里街庄总理、街庄正、绅耆、通事、土目等,禀请淡水分府保留已革总理郑妈观之职
第三四七禀道光二十二年十二月十九日一二二○三-五(四二九)
三皂头役蒙淡水分府单,协同总理、绅衿、铺户等选举吞霄总理,禀缴保结、认充状
第三四八认充状道光二十二年十二月十九日一二二○三-六(四三○)
吞霄总理候选人刘振德之认充结状
第三四九保结状道光二十二年十二月十九日一二二○三-七(四三一)
生员陈锡福等,保结刘振德为吞霄总理
第三五○验充名单道光二十二年十二月二十日一二二○三-八(四三二)
吞霄总理刘振德之验充
第三五一供词及堂谕道光二十二年十二月二十日一二二○三-九(四三二)
吞霄总理刘振德之供词,及分府准充堂谕
第三五三呈道光二十三年闰七月十四日一二二○三-一一(四三三)
总理、义首等,禀举张妈喜为宛里街庄总理,萧兴等为族正,郑玉馨等为各庄庄正
第三五三公立请帖道光二十三年闰七月一二二○三-一四(四三五)
乡职等人公同立请帖,请张妈喜任苑里街总理
第三五四谕道光二十三年九月十五日一二二○三-一五(四三七)
淡水分府曹,对张妈喜给发苑里街总理谕令及戳记,并着该总理传知:族正听民间自行举办
第三五五禀道光二十三年十月二十四日一二二○三-一六(四三八)
吞霄街总理刘振德,禀缴联庄合约与淡水分府
第三五六同立合约道光二十三年十月一二二○三-一七(四三九)
竹南三保吞霄街庄合约
第三五七禀道光二十三年一月十六日一二二○三-一九(四四二)
头役禀复:古阿才不肯承充总理,据庄正王丙秀称:古开盛堪充
第三五八单道光二十三年十一月十一日一二二○三-二○(四四三)
淡水分府曹,单饬对头役,传古阿才赴辕验充吞霄总理(正本)
第三五九佥禀道光二十三年十一月三十日一二二○三-二二(四四四)
庄正、铺户等禀举梁壬生为吞霄总理
第三六○供词及堂谕道光二十三年十一月三十日一二二○三-二七(四四五)
总理梁壬生之供词,及分府曹准充堂谕
第三六一禀道光二十四年四月三十日一二二○三-二八(四四六)
总理、街庄正、保长暨铺户等,禀举陈存仁为竹南三保董事
第三六二保结状道光二十四年四月三十日一二二○三-二九(四四七)
总理、街庄正、保长暨铺户等,保结陈存仁为竹南三保董事
第三六三验充名单道光二十四年五月初三日一二二○三-三○(四四八)
竹南三保董事陈存仁之验充(具禀总理梁壬生亦在内)
第三六四供词及堂谕道光二十四年五月初三日一二二○三-三一(四四八)
陈存仁、梁壬生之供词,及分府准陈存仁充任竹南三保董事堂谕
第三六五谕咸丰七年六月二十九日一二二○五-一(四四九)
淡水分府马,谕饬中港闽粤总理叶廷禄等,邀集公同议定抽谷章程禀复
第三六六同立合约字咸丰七年六月一二二○五-二(四五○)
中港闽粤总局联庄合约
第三六七谕咸丰七年十月初九日一二二○五-三(四五二)
淡水分府马,谕充张肇基为田藔内庄保甲团练总局长,给发谕戳
第三六八禀同治五年十二月二十日一二二○六-一(四五三)
竹南二保铜锣湾福兴街八庄职员、生员、监生、业户、佃户、众铺户,禀举李沧玉为总理
第三六九禀同治六年正月初八日一二二○六-四(四五五)
一快总役禀请分府:对李沧玉赏给铜锣湾等处总理谕戳
第三七○谕同治六年正月十七日一二二○六-五(四五六)
淡水分府严,对李沧玉给铜锣湾等庄总理谕戳
第三七一佥禀同治六年正月二十九日一二二○七-一(四五七)
保正、总理等禀请分府:准九芎林总理刘维兰,兼理六张犁等庄总理
第三七二验充名单同治六年六月初二日一二二○七-七(四五九)
淡水分府严,提验总理刘维兰,并准充堂谕
第三七三供词及堂谕同治六年六月初二日一二二○七-八(四六○)
总理刘维兰供词及堂谕(缮本)
第三七四谕同治六年六月十四日一二二○七-九(四六○)
淡水分府严,对刘维兰给发六张犁等庄总理谕戳
第三七五禀同治六年九月二十一日一二二○九-一(四六一)
生员、职员、监生等,禀举下山、五和、树杞林、六张犁等四庄庄正
第三七六禀同治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一二二○九-一○(四六三)
生员、职员、监生、庄民等,禀举彭上岐为九芎林保长
第三七七出示同治七年二月三十日一二二○九-一三(四六四)
淡水分府严,斥革九芎林等庄总理、董事,出示庄民不得与之私相受授
第三七八谕同治七年四月九日一二二○九-一九(四六五)
淡水分府严,对九芎林等五庄庄正给发谕戳
第三七九出示同治七年闰四月二十二日一二二○九-二一(四六七)
淡水分府富,斥革中坜总理黄国安,出示中坜等庄,禁止向之受授
第三八○禀同治七年六月初四日一二二○九-二三(四六八)
竹北一保长刘永禀请分府富,饬九芎林保长分摊当差
第三八一佥禀同治七年八月二十八日一二二○九-二四(四六九)
绅衿、垦户、甲首、结首等,禀举徐安邦为九芎林等庄总理
第三八二单同治七年十月一二二○九-二七(四七一)
税总拟稿,传徐安邦验充;淡水分府富不照批
第三八三禀同治八年六月一二二○九-二八(四七二)
九芎林庄总理徐安邦已领戳记,未领谕帖,禀请分府发给
第三八四分单同治七年三月十二日一二二一○-一(四七三)
淡水分府严,饬对保头役二人前往一皂一快交界处,接运解到硝磺
第三八五单同治七年四月二十五日一二二一○-二(四七三)
淡水分府严,饬对役督同乡保长,接运军装等件到堑
第三八六咨同治九年十月初三日一二二一一-一(四七四)
后垄汛守府向,据后垄街陈姓禀,咨请淡水分府给发陈姓族长谕戳
第三八七佥禀同治九年十月初四日一二二一一-二(四七六)
绅衿、乡耆等禀举族长陈宗器
第三八八认充保结同治九年九月一二二一一-三(四七七)
绅衿、乡耆等保结族长陈宗器
第三八九单同治九年十月十五日一二二一一-四(四七八)
淡水分府陈,饬差传陈宗器验充族长
第三九○禀同治九年十一月十六日一二二一一-五(四七九)
头役禀缴旧族长谕戳、印单,并请示可否先行给发谕帖,日后补行验充
第三九一谕同治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一二二一一-六(四八○)
淡水分府陈,对族长陈宗器给发谕戳
第三九二佥禀同治十年十二月十一日一二二一二-一(四八一)
竹南二保铜锣湾等庄总理、绅衿,禀请发给联庄约首谕戳
第三九三合约字同治十年十一月一二二一二-二(四八三)
铜锣湾等八庄合约
第三九四保结状同治十年十二月一二二一二-三(四八五)
总理、隘首、庄耆、铺佃户等,保结铜锣湾等处联庄约首李逢年
第三九五佥禀同治十年十一月十一日一二二一二-四(四八六)
生员、监生、佃户等,禀举李逢年为铜锣湾等联庄公局局首(不准)
第三九六佥禀同治十一年四月初三日一二二一二-五(四八八)
生员、廪生、贡生、监生及庄耆等,禀举李逢年为铜锣湾总理(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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