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史藏 · 别史

清史稿台湾资料选辑

47 万字 · 约 22 小时 36 分钟 · 4 / 61

会员可开白话

三月丙申(十一日),英人兵船入广东内港,杨芳等击走之。

戊申(二十三日),准米里坚等国通商。

壬子(二十七日),杨芳等请仍准英国商舶在广东贸易,不许;命将杨芳、怡良严议。

闰三月乙亥(二十一日),谕奕山等抚恤各国洋商。

夏四月己丑(初五日),英人陷广东城外炮台。

癸丑(二十九日),以广东省城围急,准奕山等奏,令英人通商。

五月丙辰(初三日),英船入浙洋,命裕谦申严各海口兵备。

癸酉(二十日),英船去广东虎门。

秋七月庚辰(二十八日),英人陷福建厦门,总兵江继芸等死之。

八月丁亥(初六日),英人寇浙江。

辛卯(初十日),英人去厦门。

丁酉(十六日),英人寇浙江双澳、石浦等处,裕谦督兵击走之。命怡良赴福建查办军务。

辛丑(二十日),英人复大举寇浙江。

戊申(二十七日),英人再陷定海,总兵王锡鹏、郑国鸿、葛云飞等死之;裕谦、余步云下部严议。

九月乙卯(初四日),英人陷镇海,钦差大臣裕谦死之;提督余步云遁。

辛酉(初十日),英人陷浙江宁波府。

冬十月辛卯(十一日),英船入台湾海口,达洪阿等击退之;命王得禄赴台湾协剿。

十一月戊寅(二十八日),英人陷浙江余姚县,复入慈溪。

十二月戊子(初九日),褫颜伯焘职,以杨国桢为闽浙总督。

癸巳(十四日),英人陷浙江奉化县。

丙午(二十七日),英船寇浙江乍浦。

戊申(二十九日),英船寇台湾淡水鸡笼,达洪阿等击退之。

二十二年春正月丙辰(初七日),杨国桢病免,以怡良为闽浙总督。

夏四月癸未(初五日),英人复寇台湾,达洪阿等击走之;加达洪阿太子太保。

己丑(十一日),英人去宁波府。

乙未(十七日),英人陷浙江乍浦,同知韦逢甲死之。

五月壬戌(十四日),英人陷江苏宝山县,提督陈化成死之;命耆英、伊里布赴江苏会同牛鉴防剿。

丁卯(十九日),英人陷上海县,典史杨庆恩死之;命赛尚阿为钦差大臣,会同讷尔经额防剿。

六月癸巳(十六日),英船寇京口。

丙申(十九日),英船寇镇江,齐慎等遁。

丁酉(二十日),英人陷镇江,副都统海龄死之。

秋七月甲寅(初八日),英船寇江宁省城。命伊里布等议款。

癸亥(十七日),耆英等请与英兵官定约,钤御宝;谕:『朕因亿万生灵所系,允所请』。

八月戊寅(初二日),耆英奏: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各海口,与英国定议通商。

九月己未(十四日),以伊里布为钦差大臣、广州将军,办理善后事宜。

乙亥(三十日),壁昌迁福州将军。

冬十一月甲子(二十日),命怡良查办达洪阿等妄杀被难洋人。

二十三年春三月丁卯(二十四日),怡良奏达洪阿、姚莹并无战功,命褫职逮问;寻免达洪阿、姚莹治罪。

夏四月庚子(二十七日),命耆英与英人会议通商。

〔五月〕戊辰(二十六日),怡良病免,以刘韵珂为闽浙总督。

冬十月己酉(初十日),耆英奏通商事竣,命回两江总督任办善后及上海通商事宜。

二十四年夏四月壬子(十六日),台湾匪平。

六月己酉(十四日),定米利坚通商条约。

二十五年春〔二月〕甲寅(二十三日),调惠吉为福建巡抚。

夏四月甲辰(十四日),调吴其浚为福建巡抚、惠吉为云南巡抚。

六月甲午(初四日),允比利时通商。

辛丑(十一日),赈台湾彰化县地震灾民。

秋七月辛未(十二日),允丹麻尔国通商。

八月辛丑(十二日),调郑祖琛为福建巡抚、吴其浚为山西巡抚。

冬十二月戊戌(十一日),免台湾道光二十年以前民欠租榖粮米。

二十六年夏五月丁卯(十三日),英人退出舟山。

冬十二月丙子(二十五日),调郑祖琛为广西巡抚、徐继畬为福建巡抚。

二十七年春二月丙子(二十六日),以福建海盗劫杀洋商,命刘韵珂等搜捕。

〔三月〕戊戌(十九日),英船退出虎门。

二十九年春二月辛丑(初二日),命刘韵珂抚恤台湾北路水灾、震灾。

冬十一月庚戌(十七日),台湾嘉义县匪徒吴吮等作乱,捕诛之。

——以上选自原书卷一七~一九(「本纪」一七~一九)。

文宗本纪

道光三十年冬十一月乙巳(十七日),刘韵珂免,以裕泰为闽浙总督。

咸丰元年夏五月己巳(十九日),以季芝昌为闽浙总督。

二年冬十月壬辰(十五日),季芝昌免,以吴文镕为闽浙总督。

三年春三月庚申(十六日),以施得高为福建水师提督。

夏五月壬子(初八日),王懿德奏海澄会匪陷同安、安溪、厦门,严饬之。

六月甲申(十一日),福建台湾土匪作乱。

冬十一月丙午(初五日),福建官军克复厦门

四年春正月己未(十九日),以王懿德为闽浙总督,吕佺孙为福建巡抚。

夏六月庚辰(十三日),诏曰:『中国海口除五口通商外,夷船向不驶入;近日乃有闯入金陵、镇江之事,意欲何为?叶名琛即向各国夷酋正言阻止』。

秋八月癸亥(二十七日),英、美二国兵船抵天津海口,命桂良莅事。

五年春二月甲午朔,王懿德奏:『夷商来闽贩茶,租赁民房久居,藉收茶税』;从之。

夏五月丙寅(初五日),恤福建阵亡知县高鸿飞入祀京师昭忠祠,并于台湾建祠。

六年春二月丙午(十八日),英、美二国求改条约,下叶名琛知之。

夏六月丁未(二十二日),叶名琛奏英、美、法各国公使以定约十二年请赴京重修条约;诏酌允变通,阻止来京。

秋七月辛酉(初六日),王懿德呈进美国国书;得旨:『更换条约难以准行,仍令回广东商订』。

九月壬午(二十八日),以东纯为福州将军。

冬十一月辛未(十七日),英人在广东以查船构衅,放炮攻城;绅团愤击之,歼数百人;敕叶名琛相机办理。

七年春正月己卯(二十六日),叶名琛秦防剿英夷获胜;得旨:『控制外夷,非内地可比;定海前事,可取为鉴。其务操纵得宜,勿贻后悔;朕不为遥制也。下苏、直、闽、浙各督抚知之』。

冬十月甲戌(二十七日),以杨载福为福建陆路提督。

十二月庚申(十三日),英人入广东省城劫总督叶名琛以去;诏革名琛职,以黄宗汉为两广总督、柏贵署理。

八年春正月丙戌(初九日),敕王懿德筹备海防。

三月戊寅(初二日),俄船至天津,敕谭廷襄防堵。

夏四月戊申(初三日),俄人请由陆路往来,英人、法人请隔数年进京一次;诏不许。

辛亥(初六日),谭廷襄呈进美国国书,诏许减税率、增口岸,仍不许入京。

乙卯(初十日),英、法兵船入大沽,官军退守;命僧格林沁备兵通州。

辛酉(十六日),英、法船抵津关,命大学士桂良、尚书花沙纳往办夷务。

乙丑(二十日),英、法兵退三汊河,与俄、美来文请求议事大臣须有全权便宜行事,始可开议;桂良等以闻,诏许便宜行事。

庚午(二十五日),英船开出大沽,桂良等奏:『英人之约:于镇海、汉口通商,长江行轮,择地设立领事,国使驻京』;上久而许之。

五月丁亥(十三日),命廷臣集议:和、战二者,两害取其轻。

庚寅(十六日),桂良等奏进英、法订约五十一款,并请先订俄、美条约。

丁酉(二十三日),桂良、花沙纳奏进俄、美、英、法四国条约;得旨:『既已盖用关防,今复朱批「依议」,宜示四国照此办理。至通商税则,在上海议之』。

冬十二月丁卯(二十六日),以何桂清为钦差大臣,办理通商事宜。

九年春正月壬申朔,桂良等奏:英人借口广东有事,罢议回粤。

戊戌(二十七日),桂良等奏英使坚欲进京,敕僧格林沁严防海口。

夏四月壬戌(二十二日),王懿德免,以庆端为闽浙总督、罗遵殿为福建巡抚。

五月丙申(二十七日),僧格林沁奏:『英船鸣炮闯入大沽,我军开炮轰击,击沈多船;并有步队上岸搦战,我军径前奋击,击毙数百名,其兵头赫姓并被炮伤。我军亦伤亡提督史荣椿、副将龙汝元等。夷船实时出口』。得旨:『将弁齐心协力,异常奋勇;先奖赏银五千两,并查明保奏』。

戊戌(二十九日),诏:『夷人虽经惩创,仍宜设法抚驭;而派恒福专办抚局,僧格林沁仍办防务』。

六月丙午(初八日),恒福奏:美人进京换约;许之。

庚申(初十日),以李若珠为福建陆路提督。

辛酉(十一日),何桂清奏:英、法陆续回沪。

秋七月己卯(十一日),美使华若翰递国书,和约用宝在北塘交换。

八月己未(二十二日),美人请先开市;以英、法约议未定,却之。

冬十月戊午(二十二日),美使请开潮州、台湾通商口岸。

十年春二月辛丑(初六日),何桂清奏:『上海英人经华商开导,索兵费一百万、津约不能更易、入京换约;如不见许,即开船北驶』。诏僧格林沁严备津防后路,海运、漕运暂缓放洋。

夏六月甲子(初二日),英船驶入北塘。

庚辰(十八日),英、法兵登岸,遂踞北塘。

己丑(二十七日),夷人犯新河,官军退守塘沽。

秋七月癸巳〔朔〕,大沽炮台失守,提督乐善死之;优恤建祠。

辛丑(初九日),英人陷天津。

八月癸亥(初二日),洋兵至通州。载垣诱擒英使巴夏礼,解京。

戊辰(初七日),瑞麟等与洋兵战于八里桥,不利。命恭亲王奕欣为钦差大臣,办理抚局。

癸未(二十二日),圆明园灾。

庚寅(二十九日),恭亲王奏请还巴夏礼于英军。

九月乙巳(十五日),抚局成,恭亲王奕欣奏请宣示中外,如约遵行。

冬十二月己巳(初十日),始置总理各国通商事务衙门,命恭亲王奕欣、桂良、文祥管理。以崇厚充三口通商大臣、薛焕兼办上海等处通商事务。

十一年夏六月庚申(初三日),布鲁斯亚国换约通商。

——以上选自原书卷二○(「本纪」二○)。

穆宗本纪

咸丰十一年冬十二月丁丑(二十四日),褫闽浙总督庆端职,留任。

同治元年春正月己亥(十六日),撤庆端任,命耆龄赴闽接办援浙军务。

夏四月丙子(二十四日),台湾会匪陷彰化。

五月乙酉(初四日),徐宗干剿台湾匪。

六月甲戌(二十三日),定比利时通商条约。

秋七月甲辰(二十三日),以庆端为福州将军、耆龄为闽浙总督。

丙午(二十五日),中葡商约成。

八月丁丑(二十七日),台湾军解嘉义围。

九月甲戌(二十五日),允荷兰立约通商。

冬十一月壬子(初四日),台湾会匪陷斗六门。

十二月戊子(十一日),允普鲁士换约。

二年春三月甲子(十八日),耆龄迁福州将军;以左宗棠为闽浙总督,节制两省军务。

夏五月己巳(二十四日),定丹国通商条约。

秋八月己丑(十五日),以剿办台湾贼匪调度乖方,褫吴鸿源职,逮问。

己亥(二十五日),趣林文察渡台剿匪。

辛丑(二十七日),定荷兰换约。

冬十月辛丑(二十八日),英桂迁福州将军。

十二月乙未(二十三日),复彰化,台湾两路贼平。

三年春正月己巳(二十七日),彰化匪首戴万生伏诛。

三月丙午(初六日),嘉义匪首林戆晟伏诛。

夏五月丁未(初八日),允日斯巴尼亚立约通商,命薛焕、崇厚充全权大臣妥为办理。

冬十二月戊辰朔,闽军剿漳州匪失利,林文察等死之。

四年春正月辛亥(十五日),台湾会匪平。

二月癸巳(二十七日),福建官军剿李世贤、汪海洋各股于古田、漳州,大捷。

夏四月乙亥(十一日),台湾肃清。

五月壬子(十八日),官军克漳州、南靖。

冬十月癸巳(初二日),定比利时条约。

五年夏六月庚寅(初三日),允左宗棠请,在闽建厂试造轮船。

秋八月癸卯(十七日),调左宗棠为陕甘总督、吴棠为闽浙总督。

九月丁巳朔,命谭廷襄会崇厚办义国通商事务。

癸未(二十七日),左宗棠请将闽、浙绿营减兵加饷、就饷练兵;允之。

冬十月乙未(初十日),命沈葆桢总司福建船政事务。

六年秋九月甲子(十三日),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言预筹修约事,谕曾国藩等各抒所见以闻。

己巳(十八日),命丁日昌赴上海办理义国换约。

冬十二月丁酉(十八日),调吴棠为四川总督,以马新贻为闽浙总督。

七年秋七月乙未(二十日),调马新贻为两江总督,以英桂为闽浙总督。

冬十一月庚子(二十七日),台湾英领事纵洋将掠船、踞营署、焚局库、勒兵费,谕总署诘办、饬英桂等遴员交涉。

八年夏六月壬子(十二日),命董恂、崇厚办理奥斯马加换约。

冬十月辛丑(初三日),命董恂办理美国换约。

九年夏五月癸酉(初八日),始允英国设置沿海各口电线。

六月癸亥(二十八日),命毛昶熙会同曾国藩查办教案。命丁日昌赴天津帮办洋务。

秋七月丙戌(二十二日),谕曰:『海上水师,与江上水师截然不同。欲捍外侮、图自强,非二十之久未易收效。然因事端艰巨、畏缩不为,则永无自强之日。近年来,内外臣工值事急时,徒事张皇;祸患略平,又为苟安之计。即创立战守章程而奉行不力,使朝廷谋议均属具文。积习因循,焦忧曷释!兹闽、沪两厂轮船造成,马新贻、丁日昌、英桂、沈葆桢各择统将出洋、穷年练习,以备不虞;广东亦应筹备轮船,瑞麟、李福泰务切实办理。将校有熟谙风涛沙线者,随时择保;即山野中或长于海战,亦当随时物色,量材超擢。各督、抚其统筹全局,以副委任』!

八月己酉(十五日),召毛昶熙还,命李鸿章会曾国藩查办天津教案。

冬十月甲辰(十二日),天津制造局成。

庚戌(十八日),日本请立约通商,允总署遴员议约。

十年夏五月辛亥(二十二日),命李鸿章办日本商约,应宝时、陈钦为帮办。

秋九月壬寅(十五日),命恩锡往上海办奥国换约。

十一年冬十一月丁未(二十六日),李鸿章奏设招商局,试办轮船分运江、浙漕粮。

十二年夏四月丙辰(初八日),日本换约成。

十三年春三月辛未(二十九日),日本兵舰泊厦门;谕沈葆桢统兵轮往,相机筹办。

夏四月丙戌(十四日),日本兵船抵台湾,登岸与生番寻衅;命沈葆桢办海防兼理各国事务大臣,江、广沿海各口轮船以时调遣。

五月壬子(十一日),日本攻台湾番社。

丙辰(十五日),允沈葆桢请,建台湾海口炮台、抚番社、撤疲兵。

戊辰(二十七日),日本师船游弋福建各海口。日使柳原前光与总署王大臣商台湾兵事。

六月乙亥(初四日),谕饬总兵孙开华接办厦门防务。

癸未(十二日),允李鸿章请,以徐州唐定奎军渡海赴台。

乙酉(十四日),谕沈葆桢部署南北路防守。

秋七月丁未(初七日),李鹤年请闽省陆路选立练军,议行。

乙丑(二十五日),福建军饷借用洋款二百万,由海关税分年抵还。

九月庚戌(十一日),日本续遣大久保利通来与总署王大臣论台湾番社兵事。

辛酉(二十二日),王大臣与日使成议退兵回国,给日本难民恤金及台湾军费共五十万。

丙寅(二十七日),谕李鸿章等于总署条奏海防、练兵、简器、造船、筹饷、用人、持久诸事详议以闻。

十一月壬子(十三日),日本退兵。

——以上选自原书卷二一~二二(「本纪」二一~二二)。

德宗本纪

光绪元年春正月戊申(初十日),予明故藩朱成功建祠台湾,追谥「忠节」。

庚戌(十二日),敕沈葆桢勘办琅■〈王乔〉筑城建邑、筹「开山抚番」事宜。

二月甲申(十六日),台湾生番乱,提督唐定奎剿之。

夏四月己卯(十三日),唐定奎克台湾南路番社。

壬辰(二十六日),以沈葆桢为两江总督兼通商大臣,督南洋海防;李鸿章督北洋海防。

秋七月甲辰(初十日),秘鲁换约成。

八月庚寅(二十六日),命丁日昌督福建船政。

九月辛酉(二十八日),谕王凯泰区处台湾生番。

二年春三月己亥(初七日),予吴赞诚三品京堂,督办福建船政。

三年春三月辛巳(二十五日),除台湾府属杂饷、赈内山饥番。

夏四月己亥(十四日),总兵张其光攻台湾率芒番社,克之。

五月戊辰(十四日),日本阻琉球入贡,遣来使归国。

秋〔八月〕甲午(十二日),免台湾同治十年供粟及糯米易榖。

四年夏六月甲午(十六日),赈台湾风灾。

冬十月戊戌(二十二日),台湾后山加礼宛等社就抚,缚献番目;诛之。

五年冬十一月壬午(十三日),以刘坤一为两江总督兼南洋大臣。

六年秋八月己亥(初三日),巴西商约成。

七年春二月戊戌(初六日),日本使臣宍户玑来议琉球条款不协,敕海疆戒备。

夏四月己酉(十八日),曾纪泽与俄国改订新约成。

庚申(二十九日),赈台北地震灾。

秋九月乙未(初六日),刘坤一罢,以左宗棠为两江总督兼南洋大臣。

丙辰(二十七日),赈台湾飓风灾。

是月,甘肃、台湾地震。

冬十月甲戌(十五日),法人踞越南北境,谕滇、粤合筹弭衅。

十一月甲辰(十六日),赈台湾澎湖灾。

八年春三月辛亥(二十五日),法、越构兵,谕李鸿章、左宗棠、张树声、刘长佑筹边备。

夏四月己巳(十四日),法人入越南东京。

是秋,赈台湾风灾、水灾。

冬十二月壬戌(初十日),设沪、粤沿海电线。

九年春二月戊辰(十七日),〔命〕福建按察使张梦元督办福建船政。

〔三月〕戊辰(?日),法人陷南宁。

乙未(十五日),赈台湾地震灾。

夏五月戊申(二十九日),懿旨:醇亲王会筹法、越事宜。

六月庚戌(初二日),越将刘永福及法兵战于河内,败之。

戊午(初十日),法国遣使托古利来议和约。

秋八月,法人破顺化河岸炮台,越人停战议和。

九月辛巳(初四日),法、越议和,立新约。

丙戌(初九日),命何如璋督办福建船政。

己亥(二十二日),拨广西库银十万济刘永福军。

冬十月戊辰(二十一日),诏南北洋及沿江、沿海诸省严戒备。

十一月壬寅(二十五日),法人陷山西,刘永福退走。

十二月庚戌(初四日),法人进攻北宁、图犯琼州,命彭玉麟檄楚、湘军会同吴全美师船严防。起杨岳斌往福建会办海防。官军大败法人于谅山。

十年春二月乙丑(十九日),法人陷北宁,官军退守太原。

乙亥(二十九日),法人陷太原。

三月己丑(十四日),懿旨:军机处遇重要事,会同醇亲王商榷行之。

壬辰(十七日),命贝勒奕劻管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事。

庚子(二十五日),法人进据兴化。

夏四月庚戌(初六日),先是,法、越战事亟,法水师将福禄诺属税务司德璀琳献议媾和息兵;李鸿章以闻,许之,敕其筹定。至是,覆陈当审势量力,持重待时。诏集廷议;懿旨:醇亲王并与议。

戊午(十四日),命通政使吴大澄会办北洋事宜、内阁学士陈宝琛会办南洋事宜、侍讲学士张佩纶会办福建海疆事宜,皆许专奏;寻加佩纶三品卿衔。福禄诺出私议五条,因李鸿章上闻;敕鸿章力杜狡谋,常存戒惧。

庚申(十六日),授李鸿章全权大臣,与法使议约。

夏闰五月丁未(初四日),命前提督刘铭传督办台湾事务。

庚戌(初七日),法人犯观音桥,潘鼎新击败之。

甲寅(十一日),以法使言和,调潘鼎新诸军回谅山。

丙寅(二十三日),法舰犯闽海。谕曰:『法使延不议约,孤拔要求无理,我军当严阵以待;彼如犯我,并力击之。敢退缩者,立置军法』!

庚午(二十七日),授曾国荃为全权大臣,与法使于上海议约;命陈宝琛会办。

同部

其它

补历代史表
钦定四库全书 史部四 补歴代史表目录 别史类 卷一 东汉 诸王世表 外戚侯表 卷二 东汉 云台功臣侯表 宦官侯表 卷三 东汉 将相大臣年表 卷四 东汉 九卿年表 卷五 三国 汉季方镇年表 卷六 三国 三国大事年表 卷七 三国 魏国将相大臣年表 魏将相大臣年表 卷八 三国 魏方镇年表 卷九 三国 汉将相大臣年表 卷十 三国 吴将相大臣年表 卷十一 三国 三国诸王世表 卷十二 晋 诸王世表 卷十三 晋 功臣世表 卷十四 晋 将相大臣年表 卷十五 晋 东晋将相大臣年表 卷十六 晋 方镇年表 卷十七 晋 东晋方镇年表 卷十八 晋 僭伪诸国世表 卷十九 晋 僭伪诸
曹家档案史料
曹家档案史料 一 内务府总管嘎噜等奏覆校尉服色请照曹玺呈进缎样织造摺 康熙十六年十月二十日 内务府总管嘎噜等谨奏:为遵旨合议事。 本年七月初七日,本府与工部合议具奏,奉员外郎佛保传旨:校尉衣服可否绣制,著查会典,由工部、内务府总管、内工部会议具奏。钦此。查会典并无校尉服色之规定,钦遵圣旨,臣等会议斟酌议得:会典内既无校尉服色之规定,今将绣制粗略估计,不算匠役工钱,若绣制上好红缎,连缝工需银四两馀;若绣制次等红缎,需银三两六钱馀。现在江宁织缎一件用银七两八分,杭州织缎一件用银六两九钱八分。今将绣制所出价格与现在织出之银发相比,估计只用钱粮半数有馀。虽用半份
崇祯实录
崇祯实录 明 佚名 ●崇祯实录目录 明□宗□皇帝实录 卷之〔一〕(天启七年九月) 卷之〔二〕(天启七年十月) 卷之〔三〕(天启七年十一月) 卷之〔四〕(天启七年十二月) 崇祯实录 卷之一怀宗端皇帝(一) 卷之二怀宗端皇帝(二) 卷之三怀宗端皇帝(三) 卷之四怀宗端皇帝(四) 卷之五怀宗端皇帝(五) 卷之六怀宗端皇帝(六) 卷之七怀宗端皇帝(七) 卷之八怀宗端皇帝(八) 卷之九怀宗端皇帝(九) 卷之十怀宗端皇帝(十) 卷之十一怀宗端皇帝(十一) 卷之十二怀宗端皇帝(十二) 卷之十三怀宗端皇帝(十三) 卷之十四怀宗端皇帝(十四) 卷之十五怀宗端皇帝(十五)
清史稿台湾资料选辑原文及白话翻译在线阅读|中华古籍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