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藏 · 别史
清史稿台湾资料选辑
47 万字 · 约 22 小时 36 分钟 · 4 / 61
史藏 · 别史
47 万字 · 约 22 小时 36 分钟 · 4 / 61
会员可开白话
三月丙申(十一日),英人兵船入广东内港,杨芳等击走之。
戊申(二十三日),准米里坚等国通商。
壬子(二十七日),杨芳等请仍准英国商舶在广东贸易,不许;命将杨芳、怡良严议。
闰三月乙亥(二十一日),谕奕山等抚恤各国洋商。
夏四月己丑(初五日),英人陷广东城外炮台。
癸丑(二十九日),以广东省城围急,准奕山等奏,令英人通商。
五月丙辰(初三日),英船入浙洋,命裕谦申严各海口兵备。
癸酉(二十日),英船去广东虎门。
秋七月庚辰(二十八日),英人陷福建厦门,总兵江继芸等死之。
八月丁亥(初六日),英人寇浙江。
辛卯(初十日),英人去厦门。
丁酉(十六日),英人寇浙江双澳、石浦等处,裕谦督兵击走之。命怡良赴福建查办军务。
辛丑(二十日),英人复大举寇浙江。
戊申(二十七日),英人再陷定海,总兵王锡鹏、郑国鸿、葛云飞等死之;裕谦、余步云下部严议。
九月乙卯(初四日),英人陷镇海,钦差大臣裕谦死之;提督余步云遁。
辛酉(初十日),英人陷浙江宁波府。
冬十月辛卯(十一日),英船入台湾海口,达洪阿等击退之;命王得禄赴台湾协剿。
十一月戊寅(二十八日),英人陷浙江余姚县,复入慈溪。
十二月戊子(初九日),褫颜伯焘职,以杨国桢为闽浙总督。
癸巳(十四日),英人陷浙江奉化县。
丙午(二十七日),英船寇浙江乍浦。
戊申(二十九日),英船寇台湾淡水鸡笼,达洪阿等击退之。
二十二年春正月丙辰(初七日),杨国桢病免,以怡良为闽浙总督。
夏四月癸未(初五日),英人复寇台湾,达洪阿等击走之;加达洪阿太子太保。
己丑(十一日),英人去宁波府。
乙未(十七日),英人陷浙江乍浦,同知韦逢甲死之。
五月壬戌(十四日),英人陷江苏宝山县,提督陈化成死之;命耆英、伊里布赴江苏会同牛鉴防剿。
丁卯(十九日),英人陷上海县,典史杨庆恩死之;命赛尚阿为钦差大臣,会同讷尔经额防剿。
六月癸巳(十六日),英船寇京口。
丙申(十九日),英船寇镇江,齐慎等遁。
丁酉(二十日),英人陷镇江,副都统海龄死之。
秋七月甲寅(初八日),英船寇江宁省城。命伊里布等议款。
癸亥(十七日),耆英等请与英兵官定约,钤御宝;谕:『朕因亿万生灵所系,允所请』。
八月戊寅(初二日),耆英奏: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各海口,与英国定议通商。
九月己未(十四日),以伊里布为钦差大臣、广州将军,办理善后事宜。
乙亥(三十日),壁昌迁福州将军。
冬十一月甲子(二十日),命怡良查办达洪阿等妄杀被难洋人。
二十三年春三月丁卯(二十四日),怡良奏达洪阿、姚莹并无战功,命褫职逮问;寻免达洪阿、姚莹治罪。
夏四月庚子(二十七日),命耆英与英人会议通商。
〔五月〕戊辰(二十六日),怡良病免,以刘韵珂为闽浙总督。
冬十月己酉(初十日),耆英奏通商事竣,命回两江总督任办善后及上海通商事宜。
二十四年夏四月壬子(十六日),台湾匪平。
六月己酉(十四日),定米利坚通商条约。
二十五年春〔二月〕甲寅(二十三日),调惠吉为福建巡抚。
夏四月甲辰(十四日),调吴其浚为福建巡抚、惠吉为云南巡抚。
六月甲午(初四日),允比利时通商。
辛丑(十一日),赈台湾彰化县地震灾民。
秋七月辛未(十二日),允丹麻尔国通商。
八月辛丑(十二日),调郑祖琛为福建巡抚、吴其浚为山西巡抚。
冬十二月戊戌(十一日),免台湾道光二十年以前民欠租榖粮米。
二十六年夏五月丁卯(十三日),英人退出舟山。
冬十二月丙子(二十五日),调郑祖琛为广西巡抚、徐继畬为福建巡抚。
二十七年春二月丙子(二十六日),以福建海盗劫杀洋商,命刘韵珂等搜捕。
〔三月〕戊戌(十九日),英船退出虎门。
二十九年春二月辛丑(初二日),命刘韵珂抚恤台湾北路水灾、震灾。
冬十一月庚戌(十七日),台湾嘉义县匪徒吴吮等作乱,捕诛之。
——以上选自原书卷一七~一九(「本纪」一七~一九)。
文宗本纪
道光三十年冬十一月乙巳(十七日),刘韵珂免,以裕泰为闽浙总督。
咸丰元年夏五月己巳(十九日),以季芝昌为闽浙总督。
二年冬十月壬辰(十五日),季芝昌免,以吴文镕为闽浙总督。
三年春三月庚申(十六日),以施得高为福建水师提督。
夏五月壬子(初八日),王懿德奏海澄会匪陷同安、安溪、厦门,严饬之。
六月甲申(十一日),福建台湾土匪作乱。
冬十一月丙午(初五日),福建官军克复厦门
四年春正月己未(十九日),以王懿德为闽浙总督,吕佺孙为福建巡抚。
夏六月庚辰(十三日),诏曰:『中国海口除五口通商外,夷船向不驶入;近日乃有闯入金陵、镇江之事,意欲何为?叶名琛即向各国夷酋正言阻止』。
秋八月癸亥(二十七日),英、美二国兵船抵天津海口,命桂良莅事。
五年春二月甲午朔,王懿德奏:『夷商来闽贩茶,租赁民房久居,藉收茶税』;从之。
夏五月丙寅(初五日),恤福建阵亡知县高鸿飞入祀京师昭忠祠,并于台湾建祠。
六年春二月丙午(十八日),英、美二国求改条约,下叶名琛知之。
夏六月丁未(二十二日),叶名琛奏英、美、法各国公使以定约十二年请赴京重修条约;诏酌允变通,阻止来京。
秋七月辛酉(初六日),王懿德呈进美国国书;得旨:『更换条约难以准行,仍令回广东商订』。
九月壬午(二十八日),以东纯为福州将军。
冬十一月辛未(十七日),英人在广东以查船构衅,放炮攻城;绅团愤击之,歼数百人;敕叶名琛相机办理。
七年春正月己卯(二十六日),叶名琛秦防剿英夷获胜;得旨:『控制外夷,非内地可比;定海前事,可取为鉴。其务操纵得宜,勿贻后悔;朕不为遥制也。下苏、直、闽、浙各督抚知之』。
冬十月甲戌(二十七日),以杨载福为福建陆路提督。
十二月庚申(十三日),英人入广东省城劫总督叶名琛以去;诏革名琛职,以黄宗汉为两广总督、柏贵署理。
八年春正月丙戌(初九日),敕王懿德筹备海防。
三月戊寅(初二日),俄船至天津,敕谭廷襄防堵。
夏四月戊申(初三日),俄人请由陆路往来,英人、法人请隔数年进京一次;诏不许。
辛亥(初六日),谭廷襄呈进美国国书,诏许减税率、增口岸,仍不许入京。
乙卯(初十日),英、法兵船入大沽,官军退守;命僧格林沁备兵通州。
辛酉(十六日),英、法船抵津关,命大学士桂良、尚书花沙纳往办夷务。
乙丑(二十日),英、法兵退三汊河,与俄、美来文请求议事大臣须有全权便宜行事,始可开议;桂良等以闻,诏许便宜行事。
庚午(二十五日),英船开出大沽,桂良等奏:『英人之约:于镇海、汉口通商,长江行轮,择地设立领事,国使驻京』;上久而许之。
五月丁亥(十三日),命廷臣集议:和、战二者,两害取其轻。
庚寅(十六日),桂良等奏进英、法订约五十一款,并请先订俄、美条约。
丁酉(二十三日),桂良、花沙纳奏进俄、美、英、法四国条约;得旨:『既已盖用关防,今复朱批「依议」,宜示四国照此办理。至通商税则,在上海议之』。
冬十二月丁卯(二十六日),以何桂清为钦差大臣,办理通商事宜。
九年春正月壬申朔,桂良等奏:英人借口广东有事,罢议回粤。
戊戌(二十七日),桂良等奏英使坚欲进京,敕僧格林沁严防海口。
夏四月壬戌(二十二日),王懿德免,以庆端为闽浙总督、罗遵殿为福建巡抚。
五月丙申(二十七日),僧格林沁奏:『英船鸣炮闯入大沽,我军开炮轰击,击沈多船;并有步队上岸搦战,我军径前奋击,击毙数百名,其兵头赫姓并被炮伤。我军亦伤亡提督史荣椿、副将龙汝元等。夷船实时出口』。得旨:『将弁齐心协力,异常奋勇;先奖赏银五千两,并查明保奏』。
戊戌(二十九日),诏:『夷人虽经惩创,仍宜设法抚驭;而派恒福专办抚局,僧格林沁仍办防务』。
六月丙午(初八日),恒福奏:美人进京换约;许之。
庚申(初十日),以李若珠为福建陆路提督。
辛酉(十一日),何桂清奏:英、法陆续回沪。
秋七月己卯(十一日),美使华若翰递国书,和约用宝在北塘交换。
八月己未(二十二日),美人请先开市;以英、法约议未定,却之。
冬十月戊午(二十二日),美使请开潮州、台湾通商口岸。
十年春二月辛丑(初六日),何桂清奏:『上海英人经华商开导,索兵费一百万、津约不能更易、入京换约;如不见许,即开船北驶』。诏僧格林沁严备津防后路,海运、漕运暂缓放洋。
夏六月甲子(初二日),英船驶入北塘。
庚辰(十八日),英、法兵登岸,遂踞北塘。
己丑(二十七日),夷人犯新河,官军退守塘沽。
秋七月癸巳〔朔〕,大沽炮台失守,提督乐善死之;优恤建祠。
辛丑(初九日),英人陷天津。
八月癸亥(初二日),洋兵至通州。载垣诱擒英使巴夏礼,解京。
戊辰(初七日),瑞麟等与洋兵战于八里桥,不利。命恭亲王奕欣为钦差大臣,办理抚局。
癸未(二十二日),圆明园灾。
庚寅(二十九日),恭亲王奏请还巴夏礼于英军。
九月乙巳(十五日),抚局成,恭亲王奕欣奏请宣示中外,如约遵行。
冬十二月己巳(初十日),始置总理各国通商事务衙门,命恭亲王奕欣、桂良、文祥管理。以崇厚充三口通商大臣、薛焕兼办上海等处通商事务。
十一年夏六月庚申(初三日),布鲁斯亚国换约通商。
——以上选自原书卷二○(「本纪」二○)。
穆宗本纪
咸丰十一年冬十二月丁丑(二十四日),褫闽浙总督庆端职,留任。
同治元年春正月己亥(十六日),撤庆端任,命耆龄赴闽接办援浙军务。
夏四月丙子(二十四日),台湾会匪陷彰化。
五月乙酉(初四日),徐宗干剿台湾匪。
六月甲戌(二十三日),定比利时通商条约。
秋七月甲辰(二十三日),以庆端为福州将军、耆龄为闽浙总督。
丙午(二十五日),中葡商约成。
八月丁丑(二十七日),台湾军解嘉义围。
九月甲戌(二十五日),允荷兰立约通商。
冬十一月壬子(初四日),台湾会匪陷斗六门。
十二月戊子(十一日),允普鲁士换约。
二年春三月甲子(十八日),耆龄迁福州将军;以左宗棠为闽浙总督,节制两省军务。
夏五月己巳(二十四日),定丹国通商条约。
秋八月己丑(十五日),以剿办台湾贼匪调度乖方,褫吴鸿源职,逮问。
己亥(二十五日),趣林文察渡台剿匪。
辛丑(二十七日),定荷兰换约。
冬十月辛丑(二十八日),英桂迁福州将军。
十二月乙未(二十三日),复彰化,台湾两路贼平。
三年春正月己巳(二十七日),彰化匪首戴万生伏诛。
三月丙午(初六日),嘉义匪首林戆晟伏诛。
夏五月丁未(初八日),允日斯巴尼亚立约通商,命薛焕、崇厚充全权大臣妥为办理。
冬十二月戊辰朔,闽军剿漳州匪失利,林文察等死之。
四年春正月辛亥(十五日),台湾会匪平。
二月癸巳(二十七日),福建官军剿李世贤、汪海洋各股于古田、漳州,大捷。
夏四月乙亥(十一日),台湾肃清。
五月壬子(十八日),官军克漳州、南靖。
冬十月癸巳(初二日),定比利时条约。
五年夏六月庚寅(初三日),允左宗棠请,在闽建厂试造轮船。
秋八月癸卯(十七日),调左宗棠为陕甘总督、吴棠为闽浙总督。
九月丁巳朔,命谭廷襄会崇厚办义国通商事务。
癸未(二十七日),左宗棠请将闽、浙绿营减兵加饷、就饷练兵;允之。
冬十月乙未(初十日),命沈葆桢总司福建船政事务。
六年秋九月甲子(十三日),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言预筹修约事,谕曾国藩等各抒所见以闻。
己巳(十八日),命丁日昌赴上海办理义国换约。
冬十二月丁酉(十八日),调吴棠为四川总督,以马新贻为闽浙总督。
七年秋七月乙未(二十日),调马新贻为两江总督,以英桂为闽浙总督。
冬十一月庚子(二十七日),台湾英领事纵洋将掠船、踞营署、焚局库、勒兵费,谕总署诘办、饬英桂等遴员交涉。
八年夏六月壬子(十二日),命董恂、崇厚办理奥斯马加换约。
冬十月辛丑(初三日),命董恂办理美国换约。
九年夏五月癸酉(初八日),始允英国设置沿海各口电线。
六月癸亥(二十八日),命毛昶熙会同曾国藩查办教案。命丁日昌赴天津帮办洋务。
秋七月丙戌(二十二日),谕曰:『海上水师,与江上水师截然不同。欲捍外侮、图自强,非二十之久未易收效。然因事端艰巨、畏缩不为,则永无自强之日。近年来,内外臣工值事急时,徒事张皇;祸患略平,又为苟安之计。即创立战守章程而奉行不力,使朝廷谋议均属具文。积习因循,焦忧曷释!兹闽、沪两厂轮船造成,马新贻、丁日昌、英桂、沈葆桢各择统将出洋、穷年练习,以备不虞;广东亦应筹备轮船,瑞麟、李福泰务切实办理。将校有熟谙风涛沙线者,随时择保;即山野中或长于海战,亦当随时物色,量材超擢。各督、抚其统筹全局,以副委任』!
八月己酉(十五日),召毛昶熙还,命李鸿章会曾国藩查办天津教案。
冬十月甲辰(十二日),天津制造局成。
庚戌(十八日),日本请立约通商,允总署遴员议约。
十年夏五月辛亥(二十二日),命李鸿章办日本商约,应宝时、陈钦为帮办。
秋九月壬寅(十五日),命恩锡往上海办奥国换约。
十一年冬十一月丁未(二十六日),李鸿章奏设招商局,试办轮船分运江、浙漕粮。
十二年夏四月丙辰(初八日),日本换约成。
十三年春三月辛未(二十九日),日本兵舰泊厦门;谕沈葆桢统兵轮往,相机筹办。
夏四月丙戌(十四日),日本兵船抵台湾,登岸与生番寻衅;命沈葆桢办海防兼理各国事务大臣,江、广沿海各口轮船以时调遣。
五月壬子(十一日),日本攻台湾番社。
丙辰(十五日),允沈葆桢请,建台湾海口炮台、抚番社、撤疲兵。
戊辰(二十七日),日本师船游弋福建各海口。日使柳原前光与总署王大臣商台湾兵事。
六月乙亥(初四日),谕饬总兵孙开华接办厦门防务。
癸未(十二日),允李鸿章请,以徐州唐定奎军渡海赴台。
乙酉(十四日),谕沈葆桢部署南北路防守。
秋七月丁未(初七日),李鹤年请闽省陆路选立练军,议行。
乙丑(二十五日),福建军饷借用洋款二百万,由海关税分年抵还。
九月庚戌(十一日),日本续遣大久保利通来与总署王大臣论台湾番社兵事。
辛酉(二十二日),王大臣与日使成议退兵回国,给日本难民恤金及台湾军费共五十万。
丙寅(二十七日),谕李鸿章等于总署条奏海防、练兵、简器、造船、筹饷、用人、持久诸事详议以闻。
十一月壬子(十三日),日本退兵。
——以上选自原书卷二一~二二(「本纪」二一~二二)。
德宗本纪
光绪元年春正月戊申(初十日),予明故藩朱成功建祠台湾,追谥「忠节」。
庚戌(十二日),敕沈葆桢勘办琅■〈王乔〉筑城建邑、筹「开山抚番」事宜。
二月甲申(十六日),台湾生番乱,提督唐定奎剿之。
夏四月己卯(十三日),唐定奎克台湾南路番社。
壬辰(二十六日),以沈葆桢为两江总督兼通商大臣,督南洋海防;李鸿章督北洋海防。
秋七月甲辰(初十日),秘鲁换约成。
八月庚寅(二十六日),命丁日昌督福建船政。
九月辛酉(二十八日),谕王凯泰区处台湾生番。
二年春三月己亥(初七日),予吴赞诚三品京堂,督办福建船政。
三年春三月辛巳(二十五日),除台湾府属杂饷、赈内山饥番。
夏四月己亥(十四日),总兵张其光攻台湾率芒番社,克之。
五月戊辰(十四日),日本阻琉球入贡,遣来使归国。
秋〔八月〕甲午(十二日),免台湾同治十年供粟及糯米易榖。
四年夏六月甲午(十六日),赈台湾风灾。
冬十月戊戌(二十二日),台湾后山加礼宛等社就抚,缚献番目;诛之。
五年冬十一月壬午(十三日),以刘坤一为两江总督兼南洋大臣。
六年秋八月己亥(初三日),巴西商约成。
七年春二月戊戌(初六日),日本使臣宍户玑来议琉球条款不协,敕海疆戒备。
夏四月己酉(十八日),曾纪泽与俄国改订新约成。
庚申(二十九日),赈台北地震灾。
秋九月乙未(初六日),刘坤一罢,以左宗棠为两江总督兼南洋大臣。
丙辰(二十七日),赈台湾飓风灾。
是月,甘肃、台湾地震。
冬十月甲戌(十五日),法人踞越南北境,谕滇、粤合筹弭衅。
十一月甲辰(十六日),赈台湾澎湖灾。
八年春三月辛亥(二十五日),法、越构兵,谕李鸿章、左宗棠、张树声、刘长佑筹边备。
夏四月己巳(十四日),法人入越南东京。
是秋,赈台湾风灾、水灾。
冬十二月壬戌(初十日),设沪、粤沿海电线。
九年春二月戊辰(十七日),〔命〕福建按察使张梦元督办福建船政。
〔三月〕戊辰(?日),法人陷南宁。
乙未(十五日),赈台湾地震灾。
夏五月戊申(二十九日),懿旨:醇亲王会筹法、越事宜。
六月庚戌(初二日),越将刘永福及法兵战于河内,败之。
戊午(初十日),法国遣使托古利来议和约。
秋八月,法人破顺化河岸炮台,越人停战议和。
九月辛巳(初四日),法、越议和,立新约。
丙戌(初九日),命何如璋督办福建船政。
己亥(二十二日),拨广西库银十万济刘永福军。
冬十月戊辰(二十一日),诏南北洋及沿江、沿海诸省严戒备。
十一月壬寅(二十五日),法人陷山西,刘永福退走。
十二月庚戌(初四日),法人进攻北宁、图犯琼州,命彭玉麟檄楚、湘军会同吴全美师船严防。起杨岳斌往福建会办海防。官军大败法人于谅山。
十年春二月乙丑(十九日),法人陷北宁,官军退守太原。
乙亥(二十九日),法人陷太原。
三月己丑(十四日),懿旨:军机处遇重要事,会同醇亲王商榷行之。
壬辰(十七日),命贝勒奕劻管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事。
庚子(二十五日),法人进据兴化。
夏四月庚戌(初六日),先是,法、越战事亟,法水师将福禄诺属税务司德璀琳献议媾和息兵;李鸿章以闻,许之,敕其筹定。至是,覆陈当审势量力,持重待时。诏集廷议;懿旨:醇亲王并与议。
戊午(十四日),命通政使吴大澄会办北洋事宜、内阁学士陈宝琛会办南洋事宜、侍讲学士张佩纶会办福建海疆事宜,皆许专奏;寻加佩纶三品卿衔。福禄诺出私议五条,因李鸿章上闻;敕鸿章力杜狡谋,常存戒惧。
庚申(十六日),授李鸿章全权大臣,与法使议约。
夏闰五月丁未(初四日),命前提督刘铭传督办台湾事务。
庚戌(初七日),法人犯观音桥,潘鼎新击败之。
甲寅(十一日),以法使言和,调潘鼎新诸军回谅山。
丙寅(二十三日),法舰犯闽海。谕曰:『法使延不议约,孤拔要求无理,我军当严阵以待;彼如犯我,并力击之。敢退缩者,立置军法』!
庚午(二十七日),授曾国荃为全权大臣,与法使于上海议约;命陈宝琛会办。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