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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别史

清史稿台湾资料选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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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一月内免重征;若逾限出口或限内移货别船,均征出口税。

(同治)三年,设福建台南之打狗口海关,归巡抚管理。

(光绪)十三年,改沪尾、打狗两关归台湾巡抚监督。

……

(咸丰)八年,复定英约:一、牛庄、台湾、登州、潮州、琼州等口,均准开埠通商。……

是年,允法商于潮州、琼州、台湾之淡水、登州、江宁通市,纳税输钞均同有约国。

九年,允俄人于上海、宁波、福州、厦门、广州、台湾、琼州七口通商,税则视各国例定。美约亦如之;并允于潮州、台湾两口开市,照新章完纳税钞。

(同治)二年,设东海、台南、淡水三关。

(光绪十三年),改台南、淡水两税归台湾巡抚监督。

——选自原书卷一三二(「志」一○七「食货」六)。

兵志

绿营

水师

海防

绿营

福建台湾巡抚,节制二镇:

台湾镇总兵,统辖镇标中营兼辖台湾北路、台湾水师二协、台湾城守及台湾南路等营(镇标中营,台湾北路协中营、右营,台湾水师协中营、左营、右营,台湾城守营左营、右营,台湾南路营,台湾嘉义营,台湾艋舺水师营,沪尾水师营,噶玛兰营,台湾恒春营,台湾道标台湾南路下淡水营)。

澎湖镇外海水师总兵,统辖镇标二营(镇标左营、右营)。

——选自原书卷一三八(「志」一一三「兵」二)。

水师

(乾隆)六年,以台湾远隔重洋,修造战船仍循旧制。其福建各船厂,兴泉道之泉厂与兴泉永三府合办、汀漳龙道之漳厂与汀漳龙三府协办、盐法道承修之福建厂与延邵建三府协办。

十二年,加台湾船厂运费。

(同治)六年,整顿福建台湾海防,增置龙艚等船。

八年,以江南形势先海后江,朝议拟以长江水师提督驻吴淞口,狼山、福山、崇明三镇标隶之;以江南提督移驻淮、徐,改福建水师提督为闽浙水师提督。寻左宗棠、彭玉麟议覆,以『海防不外战守二端,战宜原集兵力、守宜因势设险;仍循旧制为宜。福建水师自裁兵加饷后,实存水师六千九百余人、旗营水师三百余人,各营拖罾龙艚快艇等大小战船实存四十艘、台湾澎湖战船六艘、大小兵轮十艘,宜联合浙江省水师会操,官制则仍循其旧』。

十一年,彭玉麟以海防日亟,议设水师总统于吴淞,分设二镇。一驻直隶大沽,凡盛京、直隶、山东、江南各海口战船隶之;一驻福建厦门,凡浙江、福建、台湾、广东各海口战船隶之。两镇每年周巡海口,会哨于吴淞:是为南北洋水师建议之始。

十四年,因台湾疆土日辟,改安平水师副将为台东陆路副将——改鹿港游击为安平水师游击,任新设地方镇守之职。

****

福建水师,顺治十三年始设福建水师三千人,唬船、哨船、赶缯船、双篷船百余艘。康熙二十四年,裁撤双篷船八十艘,以二十艘分防台湾及澎湖岛。雍正三年,于福州、漳州、台湾三处各设船厂,制造外海、内河大小战船。七年,设泉州船厂,修造各提镇协标水师战船;福州船厂承修四十六艘,泉州船厂承修四十八艘,漳州船厂承修五十二艘,台湾船厂承修九十六艘。……嘉庆四年,令战船悉改同安船式。……十年,增台湾水师同安梭船三十艘,编为「善」字号,分设台湾协标中、左、右三营。……十五年,裁撤台湾港口「善」字号船二十一艘。于鹿耳门增守港师船十六艘,编为「知」字号;增八桨快船十六艘,编为「方」字号。……(道光)七年,裁撤台湾水师营「知」字号、「方」字号船共三十二艘、「善」字号船九艘。别造白底艍船三十二艘,编为「顺」字号十六艘、「济」字号十六艘,分拨台湾协标中左右三营、澎湖协标、艋舺营。其外海战船名号凡十类,曰赶缯船、曰双篷艍船、曰双篷船、曰平底哨船、曰圆底双篷■〈舟古〉船、曰白艕■〈舟古〉船、曰哨船、曰平底■〈舟贡〉船、曰双篷哨船、曰平底船;内河战船名号凡九类,曰八桨船、曰六桨平底小巡船、曰花驾座船、曰八桨哨船、曰小八桨船、曰中八桨船、曰大八桨船、曰花官座船、曰哨艍船。各船水师多寡之数,以船之大小为衡。……台湾协标中营战船十九艘、右营十四艘、右营十六艘,澎湖协标左营战船十七艘、右营十六艘、艋舺营十四艘。

选自原书卷一四二(「志」一一七「兵」六)。

海防

台湾西与福、兴、泉、漳四府相值,距澎、厦各数百里。其山脉北起鸡笼,南尽沙马碕。东西沃野,一岁三熟。宋称毗舍那国;明季,日本、荷兰人迭踞之。顺治问,郑成功占台湾、金、厦,时犯漳、泉。康熙初,姚启圣以闽省水师三百艘讨之,先克金、厦。二十二年,施琅以水师二万克台湾,乃置台湾府,设厅、县各官;铸钱币、开学校、筑城垣、逐生番,戍兵万有四千,遂为海外重镇。康熙六十年朱一贵之叛,施世骠由厦门率水师六百艘进攻,七日而克之;乃以总兵官镇台湾、副将守澎湖。乾隆间,福康安平林爽文之乱,台湾北境乃渐展拓。其后山之地,至嘉庆间始辟之。光绪十三年,开台湾为省治,设巡抚以下各官,为中国海南右臂。及中日之战,割让于日本,而疆事益不可问云。

——选自原书卷一四五(「志」一二○「兵」九)。

交通志

电报

电报

同治十三年,日本犯台湾,两江总督沈葆桢疏言电报之利,诏旨饬办;不果行。……台湾以濒海要区,(光绪)十四年,亦水陆线并设焉。

****

濒海之区,则设海线。……福建自川石山通台湾淡水,自厦门通上海、香港。

——选自原书卷一五八(「志」一三三「交通」三)。

邦交志

英吉利

法兰西

美利坚

德意志

日本

和兰

日斯巴尼亚

英吉利

(道光)十六年,定食鸦片烟罪。初,英自道光元年以后,私设贮烟大舶十余只,谓之趸船;又省城(广州)包买户,谓之窑口。由窑口兑价银于英馆,由英馆给票单至趸船取货,有来往护艇,名曰快蟹,炮械毕具。……旋因疆臣奏请严贩卖吸食罪名加重至死,而私贩私食如故。十八年,鸿胪寺卿黄爵滋请严吸食罪,行保甲连坐之法;且谓「祸烈于洪水猛兽」。疏上,下各督、抚议。于是请禁者纷起,湖广总督林则徐奏尤剀切;言『鸦片不禁绝,则国日贫、民日弱;十余年后,岂惟无可筹之饷,抑且无可用之兵』!帝深然其言,诏至京,面授方略,以兵部尚书颁钦差大臣关防,赴粤查办。……二十年夏五月,……英人见粤防严,谋扰闽,败于厦门。六月,攻定海,杀知县姚怀祥等。……二十一年春二月,英人犯虎门,水师提督关天培死之。……义律受挫,久之始变计,入闽攻厦门,再陷。……八月,英人攻鸡笼,为台湾道姚莹所败。……二十二年春正月,……姚莹复败英人于大安。……旋……命台湾设防。……秋七月,(英人)犯江宁。……英人要求各款:一、索烟价、商欠、兵费银二千一百万;二、索香港为市埠,并通商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口;一、英官与中国官用敌体礼;余则划抵关税、释放汉奸等款。……是为白门条约。自此,烟禁遂大开矣。而英犹以台湾杀英俘为总兵达洪阿、兵备道姚莹罪来诘;不得已,罢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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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七年十二月,台湾英领事吉必勋因运樟脑被阻,牵及教堂;洋将茄当踞营署,杀伤兵勇,焚烧军火局库,索取兵费。事闻,诘英使;久之,始将吉必勋撤任。

——选自原书卷一六一(「志」一三六「邦交」二)。

法兰西

(光绪)九年三月,(法越)战事起,法据南定,旋为刘永福所败。会越王薨,法以兵胁嗣王,立新约二十七条,尽攘其兵权、利权、政权;并申明越境全归保护,中国不得干预。中国闻之,乃命唐炯、徐元旭出关,彭玉麟办粤防、张佩纶会办军务。会山西、北宁连陷,官兵退守太原,法乘势扰浙、闽,陷基隆、澎湖,至是始宣战。十月二日,谅山大捷,法忽请和。……六月,(法兵)攻台北基隆,为刘铭传所败。秋七月,法水师提督孤拔等率兵船入闽,泊马尾等处,迫交船厂,欲据为质。时张佩纶以会办海防兼船政大臣漫不设备,法遂开炮毁船厂;复分兵扰东京、台湾,陷基隆、窥谅山。十一年春正月,犯镇南关,杨玉科战没;旋复大创之,并炮毙孤拔于南洋。法人乃请和,……李鸿章与议新约十条:一、法自行弭乱,华不派兵赴北圻。二、法与越自立约,或已定、或续立;中越往来不碍中国威望体面,亦不违此次约。三、六个月会勘界;北圻界处或稍改正,以期两益。四、法保护人民欲过界入中国,边员给照;华人入越,请法给照。五、保胜以西、谅山以北通商,华设关、法设领事;北圻亦可驻华领事。六、三个月内会定商款;法运越货税,照他处较减。七、法在北圻造铁路;中国若造铁路,雇法工。八、此约十年再修。九、法即退基隆,二月内台湾、澎湖全退。

——选自原书卷一六二(「志」一三七「邦交」三)。

美利坚

(咸丰)八年二月,美随英、法调兵船来津。……五月,命大学士桂良、吏部尚书花沙纳为钦差大臣,与美使列卫廉定约。……冬十月,定通商税则。……九年七月,换约,还所掳前附和英人之蒋什坡。美使回沪,请照新章完纳船钞及在潮州、台湾先行开市。钦差大臣两江总督何桂清以前大学士桂良等给与照会,言明各口通商,俟英、法条约议定再照新章办;不服。乃允先开潮州、台湾两口市及照新章纳船钞,余仍从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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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六年,美「罗妹」商船至台湾之琅■〈王乔〉洋面遭风船破,被生番戕害——又前有美商船「罗发」遭风飘至台湾极南海岛,亦被害;至是,美住厦门领事李让礼欲坐兵船赴台住泊。八月,到琅■〈王乔〉,会台湾镇总兵刘明灯究诘此案,而龟仔角生番纠集十七番社谋抗拒。刘明灯招番目卓杞笃往谕,始知五十年前龟仔角一社之番悉被洋人杀害,仅存樵者二人,以致世世挟仇图报。因谕番人解散,劝李让礼无深究,免再结仇。李让礼许诺,遂议结。既而李让礼请在象鼻山设立炮台,未允。

——选自原书卷一六四(「志」一三八「邦交」四)。

德意志

咸丰十一年,布路斯及德意志诸国……使臣艾林布赴天津呈三口通商大臣,请立条约。王大臣以闻,命总理各国事务、仓场总督崇纶充全权大臣,赴天津会崇厚酌办。布使呈条约四十二款,……既又称日耳曼通商诸国欲在台湾之鸡笼、浙江之温州通商,并照各国驻京办事。崇纶覆以日耳曼各国通商,均归布路斯统辖约束;只办通商,不得涉别事。并论以京师非贸易之区,不能派员常驻;至鸡笼、温州二处为英、法两国条约所无,不能增益。……遂定议,以五年后许派秉权大臣一员驻京兼办各国事,余与法国条约略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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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八年,咸伯国商人美利士私在台湾大南澳境伐木垦荒,闽浙总督以闻。总署以美利士违约妄为,牒布使诘问,请其查办。

——选自原书卷一六四(「志」三九「邦交」五)。

日本

日本,久通中国;明季以寇边,禁互市。清兴,始复故。

康熙十二年,平南王尚可喜致书于长崎奉行,请通商舶;闽、粤商人往者益众,杂居长崎市。初有船百八十艘,后由七十艘迭减至二十余艘。货运中国,岁限八千贯;置奉行三人讥察之,榷其税。然日本方严通海之禁,其国人或潜来台湾及各口贸易,事发辄罪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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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十年,日本以大藏卿藤原宗臣为专使来聘,命授李鸿章钦差大臣,……与议条款。日使初请照西约办理,久之始订条约十八款、通商章程二十三款;互遣使臣、设领事、以上海等十五口与日本横滨等八口通商而禁其私入内地,微异西国诸约。……

十二年四月,日本使臣副岛种臣来京换约,遣其随员柳原前光、翻绎官郑永宁诣总署,询问三事:一询澳门是否中国管辖,抑由大西洋主张?一询朝鲜诸凡政令是否由朝鲜自主,中国向不过问?一询台湾生番戕害琉球人民,拟遣人赴生番处诘问等语。王大臣等当与辩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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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年三月,日本兵船至厦门,声称赴台湾查办生番。李鸿章致总署谓:『各国与兵,必先有文函知会。因何起衅台湾生番一节,并未先行商办,岂得遽尔称兵』!既闻美人李让礼带领陆军,又雇美国水师官领兵船欲图台湾,李鸿章复致总署谓:『此事如果属实,不独日本悖义失好,即美人帮助带兵、雇商船装载弁兵军械,均属违背万国公法,且与美约相助调处之意不符。应请美使遵照公法,撤回李让礼等,严禁商船应雇装载弁兵。日本既无文函知会,仅将电信抄送上海道,云派员往台湾查问,难保不乘我不备,闯然直入。闽省应先派兵轮水师往台湾各港口盘查瞭望;另调得力陆军数千,即用轮船载往凤山琅■〈王乔〉附近一带择要屯扎,为先发计』。仍日本兵船忽犯台湾番社,以兵船三路进攻——路各五、六百人;生番惊窜,牡丹、高士佛、加芝来、竹仔各社咸被焚。其时,尚有兵轮船泊厦门。于是台湾戒严,命船政大臣沈葆桢渡台设防。葆桢密疏联外交、储利器、储人才、通消息四事,闽浙总督李鹤年亦陈台湾地利并遣水路各营分往凤山、澎湖等处屯扎。是月,日本攻生番网索、加芝来等社,移兵胁龟仔角社;社番誓不降。帝命福建布政使潘霨赴台湾会商设防。

五月,沈葆桢、潘霨率洋将日意格、斯恭塞格至台湾,奏陈理谕、设防、开禁等事;皆报可。初八日,潘霨偕台湾兵备道夏献纶及洋将日意格、斯恭塞格等乘轮船由安平出海,抵琅■〈王乔〉;诣日营,晤中将西乡从道,示以葆桢照会,略云:『生番土地隶中国者二百余年,「杀人者死」,律有明条;虽生番,岂能轻纵!然此中国分内应办之事,不当转烦他国劳师糜饷。乃闻贵中将忽然以船载兵,由不通商之琅■〈王乔〉登岸;台民惶恐,谓不知开罪何端,使贵国置和约于不顾。及观贵中将照会闽浙总督公文,方知为牡丹社生番戕害琉球难民而起。无论琉球虽弱,尽可自鸣不平;即贵国专意恤邻,亦何妨照会总理衙门商办!乃积累年之旧案,而不能候数日之回文。此中曲直是非,想亦难逃洞鉴!今牡丹社已残毁矣,而又波及于无辜之高仕佛等社。来文所称殛其凶首者,谓何也?所称往攻其心者,谓何也?帮办潘布政使自上海面晤贵国柳原公使,已商允退兵;以为必非虚语。乃闻贵中将仍扎营牡丹社,且有将攻卑南社之谣。夫牡丹社,戕琉球难民者也;卑南社,救贵国难民者也。以德为怨,想贵中将必不其然!第贵中将知会闽浙总督公文有「佐藤利八至卑南番地亦被劫掠」之语,诚恐谣传未必无因。夫凫水逃生者有余资可劫?天下有劫人之财,肯养其人数月不受值者耶?即谓地方官所报难民口供不足据,贵国谢函俱在,并未涉及劫掠一言!贵国所赏之陈安生,即卑南社生番头目也;所赏之人即所诛之人,贵国未必有此政体!两国和谊载在盟府,永矢弗谖。本大臣敢不开诚布公,以效愚者之一得;惟高明裁察见覆』!霨复造其营,从道辞以病。霨及献纶遂遣人传各社番目,至者凡十五社;译传大意,皆求保护。因谕令具状「愿遵约束,不敢劫杀」!霨等宣示国家德意,加以犒赏;番目等咸求设官经理,永隶编氓。霨等因从道不出,将还;从道复来谒,坚以「生番非中国版图」为词。及示以「台湾府志」所载生番岁输番饷之数与各社所具结状,日将始婉谢,请遣人附我轮船,一至上海致书柳原前光,一请厦门电报本国暂止添兵。霨等遂返。

初,日本逐牡丹社番,踞其地。旋有轮船二,先后至。一径往后山射寮港,一载兵二百、妇人十余泊射寮港,携食物、什具、农器及花果草木各种分植龟潭、后湾,为久居计;窥我兵力不厚,仍肆要求。沈葆桢请派水师提督彭楚汉率师来台湾。日旋增兵驻风港,沈葆桢急饬营将王开俊由东港进驻枋寮,以戴德一营由凤山驻东港为后应。日人水野遵入猪朥索、高士佛诸社,又自后湾开道达龟山巅。其风港之营将,分驻平埔为援应;因遣其通事彭城中平至琅■〈王乔〉谒委员周有基,讯中国四处布兵何意?有基以「巡察」应之。葆桢照会日将,劝令回兵。时李鸿章亦深虑台地兵单,及沈葆桢请借拨洋枪队,即奏以提督唐定奎统军赴台湾助防。葆桢亦奏称『澎湖为台、厦命脉所关,守备单弱;非大枝劲旅,仍无以壮民气而戢戎心。请催迅速前来,庶台、澎气脉藉以灵通,金、厦诸防亦资巩固』。奉旨俞允。潘霨又偕前署镇曾元福等赴凤山旧城募土勇,并励乡团;因亲履海口之打鼓山等处踏勘要隘,建立兵栅以待淮军。

是月,柳原前光入京,先谒李鸿章;鸿章遣道员孙士达往答拜,属以到京后勿言兵费及请觐两事。日本又遣大久保利通入京,美领事毕德格复出任调停,说鸿章仍允照柳原原议三条,并加抚恤赔命。初,日人刘穆斋在花莲港遭风,破船失银,称社番盗劫。沈葆桢命夏献纶集讯其地居人及船户,查无劫掠失银之事,惟日人欲从生番租地,给有洋银,番目来益不受而止;并缴出日本前给旗物。葆桢因奏言:『日本和约第三条,禁商民不准诱惑土人;第十四条,约沿海未经指定口岸,不准驶入;第二十七条,船只如到不准通商口岸私作买卖,准地方官查拿。今台后岐莱地方,中国所辖,并非通商口岸;此次前赴岐莱之成富清风等携游历执照勾引土番,均违和约。现已确查岐莱各社,并无窃盗银物;其缴出旗、扇各件,当即发交苏松太道转给驻沪日本领事收回,将游历执照追销。其违约妄为之处,应由彼国自行查办。并录民番供结咨呈总署牒其外务省转饬日本领事照章办理,以弭衅端』。从之;命速修安平炮台及筹办铁甲船。续谕:『日本虽未启兵端,然日久相持,终非了局。现淮军续抵凤山,罗大春业抵苏澳,沪尾、鸡笼等口调兵阨扎』。葆桢于是设防益严,日人乃谋撤兵;而西乡从道仍迁延不即退,欲牡丹社赔给兵费。柳原前光既至京,先递照会,有「台湾生番为无主野蛮,本不必问之中国」之语,先请觐见。总署责以『台湾生番系中国地,不应称为「无主野蛮」。迭次来京,并未与中国商明;何以捏称「中国允许日本自行办理」』?柳原前光答辩。久之,始议定三条:给恤银十万,再给修道建房费四十万两;定期撤兵付银,互换条约。于是大久保往琅■〈王乔〉,命领事福岛九成谒沈葆桢,陈五事:一、请派人受代。一、请撤销两国大臣来往公文。一、请被害遗骸于收埋处建碑表墓,并许日人以后登岸扫祭。一、请以后台湾交涉事件,由中国官交厦门领事。葆桢以抚局已成,允之;惟于「登岸扫祭」一节,覆以「须有领事官钤印执照,祭毕即归」。遂各遣员交代事讫,西乡从道率兵去。

****

(光绪)二年,……日本屯兵琉球,福建巡抚丁日昌以琉球距台北鸡笼水程不过千里,请统筹全局以防窥伺;报可。

三年……五月,琉球国王密遣陪臣赍咨赴闽诉日本阻贡物;闽浙总督何璟等以闻,并出使日本大臣何如璋(?)。如璋乃往日本外务寺岛宗则商议,并照会其外务卿;延不答复。

五年正月,日人驱遣琉球官员之在日本者令回琉球;并派内务大丞松田往琉球,废琉球为郡县,并令改用纪元。如璋函报总署,复亲往见其内务卿伊藤博文及外务卿;皆不得要领。时有美前总统格兰忒者游历来华,又将有日本之行;鸿章因以琉球事相托,格兰芯慨然以调处自任。及至日本,以琉球各岛本分三部,商拟将中部归球,立君复国,中、东两国各设领事保护;其南部近台湾,为中国属地,割隶中国;北部近萨摩岛,为日本属地,割隶日本:冀可息事。而日本总称琉球为己属国,改球为县系其内政;格兰忒请另派大员会商。李鸿章因达总署,请照会日本外务省,请其另派大员来华会商;而日本则欲中国另派大员前往东京——或如光绪二年在烟台会议,李鸿章执不许。会俄因废约事与中国肇衅,詹事府左庶子张之洞奏「俄人恃日本为后路,宜速联络日本,所议商务可允者早允;但得彼国两不相助,俄事自沮」。政府得奏,因徇日使宍户玑之请,以南部宫古、八重山二岛归中国而加入内地通商照各国「利益均沾」之条。宍户玑又以「本国见与西洋各国商议增加关税、管辖商民两事,美国已允;请一并加入条约」!总督以日本既与各国商议,俟日本与各国订定后再彼此酌议,暂不并加入约;已定议矣。而右庶子陈宝琛以「俄事垂定,球案不宜遽结、日约不可轻许」上言,两江总督刘坤一、出使日本大臣黎庶昌、内阁学士黄体芳各有建议,皆不果行。

八年十二月,李鸿章复与总署议球案,欲就前议中国封贡议结;仍不决。

……

十二年五月,日本公使盐田议修约。李鸿章以为宜缓,因致总署谓:『日廷现与欧美各国改约,应俟彼商定后,我再与议;庶可将西国所订各款,参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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