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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别史

满文老档

79 万字 · 约 37 小时 28 分钟 · 38 / 111

会员可开白话

尔与其谏我,不如进兵。”昂昆随即前进,并射倒囊努克贝勒之达赖塔布囊。诸贝勒将其进入告汗,汗嘉之曰:“我等何国之人未曾养育?有谁似此报效养育之恩乎?”随赐以达尔汉和硕齐之名号,并委以随从行走。固山贝勒各赏以著甲男丁一户、役使男丁○1一户,共赏十六户。诸贝勒以下,小人以上,如有呼昂昆台吉原名者,即鲜取其衣。闰六月十九日赐名。

丙寅年闰六月二十日,遣回毛文龙欲和所派之二人,并复书。书曰:“此战乃我与之乎?实尔明万历帝肇之也。今明帝如愿担承与兵之过而议和,并遣大员持盖御玺之书,经山海关前来,则可与之相议耳。岂可与尔看守南逃之人议之。”

丙寅年闰六月二十二日,遗扎鲁特部之厄勒哲依图代青书曰:“奉英明汗谕:尔蒙古若存诚意,则我尔国共同伐明。取得城池,一并分之。可使之以征赋为生,否则,亦可带至我处,使之以只绸缎、蟒缎、毛青布、蓝布为生然尔等不念及此,反助天谴之雠敌明朝,与我为敌,是尔等之愚昧也。上天以我为是自东海以西至山海关相继将叶赫、哈达、乌拉、辉发广宁、辽东等地赐我,尔等目不见、耳无闻耶。如今,我两国同谋征伐敌国,以取敌国之财帛享之如何?傥不念此,尔我之闾相争,岂有不偏於一方之理乎?援助他人,而贻干戈於子孙者,亦乃我等之愚昧也。”

丙寅年七月二十三日,汗体患疾,前往清河之温泉。八月初一日,遣阿敏贝勒祭书曰:“父,尔之子汗患疾,因设父像祭之。乞佑儿之病速愈,凡事皆蒙扶助。儿全愈後,将於每月初一日祭祀弗替。傥若不愈我亦无可奈何。”随宰二牛焚纸帛,以先前与父所言之仪祭之。再,其他先祖,均加供奉,并叩头乞祷保佑,以求及早全愈。祭祀时,瓦尔喀叔、汪善叔,萨哈尔察叔【原档残缺】。

初一日,诸贝勒曰:“著所有妇孺皆出,耘锄田禾,作速土。患病者,令该牛录之众人,助之。

【原档残缺】御【原档残缺】角殿。杀四牛,置四十桌。

召集诸申、汉人、蒙古总兵官以下;千总以上【原档残缺】,大张筵宴。

初二日,汗与我诸贝勒蒙古诸贝勒及众人商议曰:“若使後代守孝者之齐戒过之,其哀丧之礼亦过之则守制之礼难矣。其礼仍以存之善乎?为暂存之人从轻议礼,如何?著尔等将拟定此二礼之结果上奏。”众贝勒皆回奏称是汗定之并下书曰:“後代守孝之礼重服之人,若途中邂后相遇乘马则下马跪叩让过,於坐处则跪【原档残缺】筵宴则跪叩【原档残缺】若途中邂逅相遇,乘马则下马让过。於坐处则避而遇之,筵宴则於坐处叩拜。守孝之礼倘劳苦过甚,则我等皆非长生不老之身,此终生有限之身为何如此苦累之,人之寿皆天定地故生生死死循环不止。若仍以如此守制之苦作践其身,尚有何暇以安逸之?诸贝勒大臣之亲戚皆居一处。死者服丧之苦,生者守制之礼,若皆免之,则为善也。”

是日,汗遗书额克与额曰:“曾言即刻前往,今暂停之。过本月初十之後,再赴欲往之处。”

初三日,诸贝勒为收取税课定曰:“人、马、牛、骡、驴、羊、山羊等七项,一两取税一钱,分为三份,官取二份,卖者之牛录额真章京、代子分取一份。若汉人所属之人卖之,则由游击、千总分取之。除此七项以外,其他各物皆免取税。”

初三日,库拜往析木城戍守,获毛文龙所遣之奸细五人,杀四人,解一人至东京。讯之掳共称,毛文龙於钱山,马步兵七万人。未闻有向我发兵之言。因闻我等将往彼处,故惧之并於沿江派军驻守。

初四日,赐与审案衙门之八通事以千总之衔。顿多惠、舒古图来告後,记於档子。

是日,大贝勒之吴备御申诉曰:“驻守边路,闻千馀汉人逃走,我约阿敏贝勒之金千总共率三十五人,追至额赫霍洛方向之河,杀之於彼处获岳托阿哥之孙备御而放之。获妇女三十七人,马、骡、驴四十匹。抗奇章京知悉。

其後,与汗之兰备御、豪格父贝勒之玛木平阿章京、刘备御等受遣於里法阿老人处。其间我又追击至聂勒库,战杀一次。与我在一处之玛木平阿知之。次日,遣来之兵到达後,我等追至札喀关尽杀之,获妇女三百九十、马、牛、骡驴二百四十。我猡自率先追击,我之十人战死二十人负伤。我之战马负伤一处,我之弟负伤二处。再,由木里库逃亡之千馀人被我与王备御一道追杀之。因此,授王备御为游击之职,而我未来受升赏。因我独自追杀名张世高之捕逃有功,赐我备御之职。第三次追杀捕逃,赏银四十两。第四次追杀捕逃,赏马一匹、人一名、衣服十件。我与王游击一同捉捕奸细三人,因此,授王游击为参将,而我并无升党。我共五次追杀逃人。”由於申诉,升其备御为三等参将,并记於诸申之档子。

镶蓝旗汉人游击朱继文,因上书奏陈其效力之事,著升游击为参将。其奏书曰:“取辽东後,靉河之人散失,为朱继文收集带入城内。凤凰城、镇江、汤山、长甸、镇东五城,空旷无人,为朱继文查之,令各自回其城而居。镇江之罗秀才率五百人渡江,被追之带回,王守备知之。获毛文龙之船一支,皆杀之,解来一人,张游击知之。驻黄骨岛,获船一支,皆杀之,解来一人,斋萨知之。驻盖州,获奸细二人,雅尔壁喜、爱塔知之。於盖州,复执二奸细解来,索索里知之。攻杀登山叛逆之人,并解来妇女三十人,银三十两。攻杀登山寨之人,男丁杀之,解来妇女二十人,达柱虎知之。查无主粮,获三百石入仓。催筑新城,未曾获罪。逃人以银八十两贿台人而去,查出後,解台人杀之。”初四日上书。

○1原转抄本签注:谨查 kutule jafarahahal 因属跟役即为管什物之男丁。(本书译作“役使男丁”)。

○2原转抄本签注:谨查 homila 即锄地。

○3原转抄本签注:谨查旧清语一画,无 asuru ambula giribure 清文一书所解之 qurimbi词意,亦不相符。谨查实录云:若遇卑幼过敢,则卑幼者必无得所之时。(本书将 guribure 作守孝之斋戒译之)。

第十函 太祖皇帝

天命年月不全档

第七十三册 所记天命事十三件○1

三月十五日,哈克萨哈,恩克依带来之文书内称:“著库尔禅尔收此所送之银尔後,交付高副将,令其购买所需之佳缎。银数五日尔。以二十两购买画药。所购画药:银珠、黄丹、金药、石青、铜录、滕黄、石典、大绿。此项画药务勤於购买之。”

诸贝勒致高朗书曰:“欲给粮者,实属贤良仗义矣。若往尔处取粮。就近可得,且有陈粮。然我处兵丁,马匹尚且无食。库存粮草日後○2诸贝勒於粮草用完後前来,仍不足食。且发放之时,汉人贪得,弊端频出,又何必给足?故无论何处,皆停止发放大。”

州之张知州,前逃走一次,被高副将,库尔禅亿回。再次逃走,被和硕图额驸,库尔禅追回。赏来告其逃走之项衙山银十尔、骡一匹,升快手为吏目。第三次於夜间越城而逃,追之未及。逐将其户口及什物皆送永平,并将与其同在一处之魏书办杀之。

三月二十九日,阿敏贝勒率领每牛录之二十名甲兵及每甲喇之五名大臣,向西出兵。

四月初三日夜亥时,乐亭,抚宁方向来兵於泺州城南门一战而退,於西北隅一战而退。天亮前兵退并渡过河去。天亮後辰时,阿巴泰贝勒;萨哈产冂勒,由永平率三旗兵到来,於泺河岸立营,曰:“可惜矣,来敌稍有迟缓,即遇我耳,此乃天意也。”遂下马坐於树荫下。杀二牛与二贝勒食之。其後,即回来永平。

初六日,遗书关平之阿敏贝勒曰:“贝勒所遣三人,初六日正餐时刻至泺州,复由泺州遣往永平。永平之诸贝勒曰:‘我等不取草料,勿庸候我。’再,派汉人往乐亭方面探取消息,云:‘掳闻祖总兵官后有二万,初五日至乐亭,未入城,於外扎营,欲往攻泺州。诸申兵有三百.’诸贝勒若向乐亭取草料,恐有伏兵。”

四月初七日,西掠之兵归来。掠夺八日而还,人、畜稍有俘获。降棒子镇,一半编户,一半为俘。

十二日,阿巴泰贝勒,济尔哈朗贝勒、萨哈产贝勒,率先来之兵,班师。启程之时,将俘掳之人、畜、财帛及贵重器皿等一切物件皆带走地方容纳不下,皆驱赶而行。

十二日,阿敏贝勒致泺州大臣汤古岱、纳木泰、图尔格依书曰:“著每牛录出章京一名、每甲喇出额真一名率领看守马匹。若有侵吞降民之物件,践踏耕田,食其麦而乱行者,”则罪其率领之额真、章京。令诸申、汉人,分街而居之,勿居汉人之街。若有诸申前往汉人之街一经发现,即执之。固山额真若不早晚妥善晓谕各该旗之人,则罪之。傥皆遍为晓谕之,将何以治罪乎?兵士,尔等戍守敌地,虽然辛苦,若不因悖法犯罪而受刑罚,岂不善哉?”

五月初三日,贝勒由永平遗书曰:“曾令送小麦三石往库尔禅处,恐滥徵於汉人,故令以库之小麦送之。再,发给兵丁人口之粮,不计新获之汉人俘虏,仅按由家前来之人口发放。

著将此书给车尔禅巴克什。”

初六日,贝勒遗书曰:“奉汗谕,寄信与贝勒,留守城之兵後,其他兵收集之,可遣,则遣之。我曾回曰:我赴彼处观察之。今我拟视来兵之势而收之。彼处大臣尔等以为如何?著尔等将所思之处答复之。务令妥善看守楼内之炮药,另派他人收藏。攻战之一面,妥为筑石,以防炮药中弹而烯。再,务必固守大门,大门堵塞时,即另派冲锋兵放之。固山额真尔等勿去作战之处,尔等若自身负伤,则军心乱矣。”

有名高甲石者,因送来无主之财帛而嘉之,赏银十两。高快手因送来则帛,赏银十两。石卫齐、李耀■二秀才,各赏银三十两。书辨孟养正,赏银二十两。快手刘济长、陈洪玉、王

文彬、尤卫兴等四人,各赏银十五两。

【原档残缺】持书送来海参百包其渡船被驻岛黄总兵官拦截。送汗之物品及二十六人皆被劫去。参将本人及一千总急忙脱出,至盖州遇副将石国柱,被送来。二十日至。

①该册所记之十三件事,并非天命年间之事,而是误将天聪四年三月至五月之残档列为天命年间之档册。

②原转抄本答注:谨查新定之旧清语一书,amangga即日後之意。

第七十四册 记天命朝事十二件均无年月

大人尔曾曰:“我来之前,我等之汉人已逃往尔处。”莫言收容此逃来之一二光棍,有六万人因畏惧高太监之赋役而来到边境,遣人曰:“尔若收容,则我等出境投尔。”我曰:“此於尔之光棍,有何福焉?我若收尔,则帝责之。”故未收纳。该六万之人尚且未加收容,为何收容此逃亡之一二光棍乎又曰:“盗取近边之马牛。”我曾亲自盟誓【原档残缺】岂有偷盗之理!似此逃人之主,因无奴仆,田【原档残缺】不得耕种,该主人曰:“尔誓言所谓之善者何在?我之奴仆投来後归还者几何?”彼之奴仆皆因苦怨贫困而带牲畜前来者,对此我无言以对,其言甚是,我并无罪。至於偷折边境之草木,我已有盟誓。存贼恶之心者,何能侥幸?因我心之正直,承蒙天汗之眷佑,如此恶贼我岂能近之。又,以杀人之例而论,汉人越境掠取境外诸申之挖参,采蘑菇、木耳之人。汉人若死於诸申之反抗则死耳!汉人掠杀诸申挖参,采蘑菇、木耳之人,诸申岂能坐以待毙乎?又曰:“自我到此以来,不断有新城东州等处之堡人来报:杀驮物及驾车赶牛之行人,劫其财物而去。”自立碑盟誓以来,我以

二国犹如一国、二家犹如一家相处之。如此杀人劫之事,我不知矣。我亲自盟誓,岂能不畏天乎?如斯杀人劫物,岂乃我之所为耶?为何听信小人之谗言?又云:“尔处有汉人之乡。”此皆逃人为保其身而出此诬谤之言耳。且又曰称:“我汉人之盗贼,盗取马牛後,送尔。”汉人查汉人之盗贼,诸申查诸申之盗贼耳,我岂能查尔汉人之盗贼乎?万历三十六年,有汉人二贼,送我诸申牲畜五头。我闻之查出,缚此二贼,遣刚古里将盗送前来之五头牲畜,解送抚顺王备御。嗣後,汉人盗贼如何,我不得而知矣。我若知之,定将其捕捉,解送与尔。又曰:“此皆明显之新债矣,我遣通事致书,令尔查出送来。尔佯作不知,未曾送还一人一畜。尔并未查尔诸申杀人劫盗大事。”有盗贼,则

查■解送。无盗贼,我执谁送之?万历三十九年,我所颁五百件敕书,被尔裁销一件。其所裁销之敕书,原系巴哈多铎孙之敕书。被裁敕书之主巴哈多铎孙曾往抚顺,於夜间杀死汉人男童一人,并带回马一匹。汉人不知,未来查究。我闻翻後,自行执之。我曰:“大国之人若违誓言,则违之,尔何故违我誓言,杀人掠马。”遂将此人解往抚顺教场。我等之人将其斩首後,将马送与抚顺。该杀人案尔汉人未查我查之,并将我诸申解往抚顺教场正法。而该被解往抚顺教场正法者之父,因以销我世代敕书已属可恨。我乘人不见,於黑夜偷杀汉人。其杀人之事,汉人并不知晓亦未查究。然不但销我敕书,我子亦被正法。”怨恨在心,并带五人五马逃运河。我诸申前往追至边境,有清河地方之人出迎。让该五名逃人及马五匹入汉人村後,汉人出村抵挡并射杀往追之诸申。汉人、诸申皆有伤亡。如此目睹驱赶带走之逃人,尚且不予归还,我焉能再信赖之?是年五月,我等之六人携马八匹逃去,眼见使之进入抚顺河口台若仍以不知该人马而拒不给还,我今天信於谁?如盼云散日出,不管边境之人,如何谓我,确曾以地方之主大人尔为白日,凡事皆信赖於尔。如今竟为我无信之人矣。我曾令住边之人,皆收还而居之。我以为天若以我如奴仆之忠正,而眷爱於我,亦定将眷爱於尔大国之人矣。开原人以种种恶言诬谤於我。我曾愿我地之主大人尔何时到来而信赖於尔。尔却以开原人诬谤之言为是,从不助我。竟如此不远我逋逃,我又孰以信之?我无折边境草木之歹心。傥尔等崇爱善良之人,恶则杀邪恶之人耳,岂可杀正直之人乎!唯帝崇政之名毁耳?盟誓於天,不畏乎?我若不念帝之崇政,不思己之身安,而心怀叵测,岂能使如此插贱之恶如闻之?逃人为保其身皆出伪言,焉能信之。大人尔若有恶

念,岂能令小官人等闻之?而逃人之所知又几何?如蒙大人慈悲,望将该逃走之人马给还。刚古里、方吉纳已候住於抚顺,逃人及马匹之主人常书,杨书候住於关门。

此即万历四十二年(甲)寅年六月十七日送来恩赏文书之覆文。

【原档残缺】月初一日,下书戍守南方之武大臣:“汗闻保护诸申、汉人取粮之事甚为不安。凡前往取粮之诸申,汉人,可於彼处任意索取之。命兵丁随行,归来时,殿後收敛带来。著吉尔海将此书传於左翼四旗。著刚古里额驸将此书传达於右翼四旗。如若不达,则将尔等治罪。”

召前往筑城台之四贝勒、阿巴泰贝勒、济尔哈朗贝勒、岳托贝勒、硕托贝勒、萨哈廉阿哥等归。归来後,告汗曰:“我迁移之国人,自铁岭以远,至洞以内,庄稼矮小,耕种迟误食粮不足,无监。沈阳渡口,船少。”【原档残缺】。

十五日,宿沈阳南浑河岸。是日,科尔沁之明安老人之子桑噶尔寨舅舅送其女并携马一匹前来。谒汗时,同来之兀鲁特伊里玛贝勒先行跪叩,抢汗膝相见。继之【原档残缺】。

二十八日,科尔沁桑噶尔寨贝勒之女嫁多尔衮阿哥,杀九畜,置四桌,汗与诸福晋、诸贝勒、大臣等出生八角殿,演百戏而宴之。

汗曰:“顾三泰、鸟巴海、郎济达、呼希布章京,著尔等所辖牛录,各出巴牙喇一名、诸申五人,遣往扬古利额驸处。”

又接沙河堡遗书曰:“赴娘娘宫筑边之人,尽行遣放,令其耕田。遣耕田之人,妥加督促筑城。令德格额阿哥,硕托阿哥前来筑城。降娘娘宫隽有之戌兵外,每牛录各一人由一副将

率领沿边分驻,该副将自身驻於边寨之中间。”复作此额文书,请汗将济尔哈朗阿哥、多铎阿哥召来。

二十八日,汗曰:“朝会仍循费阿拉之倒,凡诸申、汉人、蒙古牛录之人,须於天明前集於其牛录额真、备御之衙门,由牛录额真、备御查其在否。天明後,总兵官、副将、参将、游击、备御皆集於固山贝勒之衙门。集合後,查各官来否。其後,由固山贝勒率领,於日出时,集於八角殿。集会时,自总兵官以下、备御以上,须携带各自所褂之小旗插於殿前各该插旗之处,验其小旗以查未来之官员。戌守官及因事差遣之官员,由其子弟代朝。每日一次,各官於各该固山贝勒衙门取信。再,各牛录之人,每晚集於该牛录额真衙门一次,以严查其在否。若违朝会,则罚贝勒羊,罚总兵官银四两、副将三两、参将、游击二两、备御一两,千总五钱。白身之人,鞭五下。外面城堡乡村,亦如此【原档残缺】

【原档残缺】兵过富勒哈城前来徒步迎战。聪睿恭敬汗兵进至百步之外敌箭可达之处,下马进攻。聪睿恭敬汗见两大军互射之箭,犹如风卷天雪【原档残缺】花开。聪睿恭敬汗身先【原档残缺】

【原档残缺】恐有所失。我之所所虑即此,绝非惧怕之言,宝乃为怜惜道统而言耳。承天之恩,使我自幼即有孤身冲入千百之敌,刀劈箭射,骁勇之身。”遂命曰:“战即战,去,取甲来!”取甲後即欲披褂。军中诸贝勒、大臣、兵士等皆喜,如天雷地动,乘马奔袭。由此出兵【原档残缺】布占泰汗率其三万【原档残缺】

到来。【原档残缺】见此到来之乌拉兵後,聪睿恭敬汗之二子策马恕曰:“昔日蒙古国汗遣大臣杭古拜征讨敌国,招降後归来时,汗信其弟之谗言,杀杭古拜。闻此,降服之敌国皆复叛,兴师来征蒙古汗。【原档残缺】杭古拜之子哈喇、察干二人,战败此敌,复招降之。今征讨我诸申国敌,招降各国之父汗安居家中,父汗之二子我等来也。尔等兵士勿虑之,此布占泰曾与我交战,为我擒之,以铁索击颈【原档残缺】

仍蒙父汗怜爱,如此养育之父不为效力,又孰为父效力乎?以汗之法秉公管理我所辖之一旗兵。不因好恶而徇情,不因亲戚而袒护,不期压於雠敌。恶即为恶,善即为善,皆告於

父汗。如此忠正【原档残缺】

第七十五册 众臣发誓书(无年月)

蒙汗之委任,今後我卓礼克图定将忠勤效力。在军旅,则严加管束号令而行。居乡村,则不为贼盗,忠正为生。

蒙汗之委任,我苏巴海必竭尽所能,忠心效力。

蒙汗思养,我乌尔古岱虽不胜任,亦必竭尽忠勤,征战时,不怠倦,竭尽所能,勤於管束。知上之非,则不顾身危而言之。知下之过则不隐讳而奏於上。

念汗擢用养育之恩,喀克都里将竭尽所能於委任之事,不萌贼盗邪恶奸狡之心,忠正为生。

巴都里,受副将之衔,管审断之事。审理之事,不独自入告诸贝勒。不出诬谤,伪诈、谄媚之言。观察蒙古诸贝勒家之生计,居村时任此二事。征战时,则严行管束副将之所辖。不能如此,则愿军律治罪。征战时,不盗一物。如有偷盗,则随从家奴岂能瞒乎?

蒙汗之委任,鄂伯惠,征战时,不後退。掌管二地之财,不盗不昧,尽我所能忠正而行夫今所委之事,亦能任之。

汗知布三效力於军务,曾逾布三之身份而超迁之。对此升迁,我布三若满足於由盆变富。而不勤於管束号令及持以忠良之心,则无论生死难免祸殃。专有军务委任虽恐难胜任,但勿

畏之。出行时,熟知军务。居家时,不因心中愚昧,而随合於相交之友。

蒙汗思养,我车尔格依今後不为贼盗奸狡之行,持以忠心,勤勉为生,以不负汗之委任。

蒙汗恩养,我达尔汉今後不为贼盗奸狡之行,持以忠心,勤勉为生,以不负汗之委任。

刚古里,不盗不伪,秉忠心为生。

汗委阿什达尔汉以礼俄之职,任内必持以忠心,不伪不盗,如有军务,则竭尽所能勤奋效力。

辛泰,任农耕之职,今後唯赖我家养之牲畜、耕种之谷物及汗赏赐之物,再不施邪虐行贼盗。众力所得针线以上之物,虽只自身独知,亦不隐匿,皆与众人共享。勤以忠心勉之。

念我索海之父,赐以父之职养之。必尽己之能秉忠心勤奋为生。唯此赖汗赏赐之物,若行贼盗施邪虐,则贬之。当默然催办甲胄以尽任其职。今後,不伪不盗,持以忠心为生。

我阿布泰,当勤记汗之训谕,秉公尽职,无论汗前汗後,皆持一心。管束号令,身不倦怠,不徇情面。

蒙汗思养,我图尔格依不负汗之委任,不盗不伪,忠正为生。

阿巴盖,今後唯赖我家饲养之牲畜,耕种之粮谷,不再施邪虐行贼盗,秉忠心勤勉为生战则勤行於汗之委任。

蒙汗父之养育之恩,须当以忠心勤勉之,若行狡诈,必因祸而贬之。唯赖汗之赏赐及家养之牲畜,若行贼盗,必因自身之恶而贬之。为此,我鸟讷格书之。

蒙汗思养,我阿山不负汗之委任,唯赖汗之赏赐及家养之牲畜、耕种之粮谷,不盗不伪,忠正为生。

我苏纳,不盗不伪,不奸不邪,忠正为生。

奉汗委之以甲胄梯盾之事,我叶古德尽力勤於督催。唯赖汗之赏赐及家养之牲畜、耕种之粮谷,不盗不伪,忠正为生。

蒙汗之委任,今後我达音珠必持以忠心勤奋效力,唯赖家养之牲畜、耕种之粮谷,不盗不伪,忠正为生。

蒙汗慈爱,赐我达珠以备御之职。唯赖汗之赏赐及家养之牲畜,耕种之粮谷,若持贪恶之心,行伪行盗,则必因身恶而贬之。

蒙汗恩养,我南吉兰不负汗之委任,唯赖汗之赏赐及家养之牲畜,耕种之粮谷,不盗不伪,忠正为生。

同部

其它

补历代史表
钦定四库全书 史部四 补歴代史表目录 别史类 卷一 东汉 诸王世表 外戚侯表 卷二 东汉 云台功臣侯表 宦官侯表 卷三 东汉 将相大臣年表 卷四 东汉 九卿年表 卷五 三国 汉季方镇年表 卷六 三国 三国大事年表 卷七 三国 魏国将相大臣年表 魏将相大臣年表 卷八 三国 魏方镇年表 卷九 三国 汉将相大臣年表 卷十 三国 吴将相大臣年表 卷十一 三国 三国诸王世表 卷十二 晋 诸王世表 卷十三 晋 功臣世表 卷十四 晋 将相大臣年表 卷十五 晋 东晋将相大臣年表 卷十六 晋 方镇年表 卷十七 晋 东晋方镇年表 卷十八 晋 僭伪诸国世表 卷十九 晋 僭伪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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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家档案史料 一 内务府总管嘎噜等奏覆校尉服色请照曹玺呈进缎样织造摺 康熙十六年十月二十日 内务府总管嘎噜等谨奏:为遵旨合议事。 本年七月初七日,本府与工部合议具奏,奉员外郎佛保传旨:校尉衣服可否绣制,著查会典,由工部、内务府总管、内工部会议具奏。钦此。查会典并无校尉服色之规定,钦遵圣旨,臣等会议斟酌议得:会典内既无校尉服色之规定,今将绣制粗略估计,不算匠役工钱,若绣制上好红缎,连缝工需银四两馀;若绣制次等红缎,需银三两六钱馀。现在江宁织缎一件用银七两八分,杭州织缎一件用银六两九钱八分。今将绣制所出价格与现在织出之银发相比,估计只用钱粮半数有馀。虽用半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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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实录 明 佚名 ●崇祯实录目录 明□宗□皇帝实录 卷之〔一〕(天启七年九月) 卷之〔二〕(天启七年十月) 卷之〔三〕(天启七年十一月) 卷之〔四〕(天启七年十二月) 崇祯实录 卷之一怀宗端皇帝(一) 卷之二怀宗端皇帝(二) 卷之三怀宗端皇帝(三) 卷之四怀宗端皇帝(四) 卷之五怀宗端皇帝(五) 卷之六怀宗端皇帝(六) 卷之七怀宗端皇帝(七) 卷之八怀宗端皇帝(八) 卷之九怀宗端皇帝(九) 卷之十怀宗端皇帝(十) 卷之十一怀宗端皇帝(十一) 卷之十二怀宗端皇帝(十二) 卷之十三怀宗端皇帝(十三) 卷之十四怀宗端皇帝(十四) 卷之十五怀宗端皇帝(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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