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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别史

纂修四库全书档案

106 万字 · 约 50 小时 17 分钟 · 93 / 135

会员可开白话

士稿》三十二部,刊本。是书吕留良选。十二部全,二十部不全。

《吕评金正希稿》二十八部,刊本。是书吕留良选。二十三部全,五部不全。

《吕评艾千子稿》二十五部,刊本。是书吕留良选。十九部全,六部不全。

《吕评黄葵阳稿》十部,刊本。是书吕留良选。七部全,三部不全。

《质亡集》三十四部,刊本。是书吕留良选。十七部全,十七部不全。

《天盖楼各种文选》一百九十一部,刊本。是书吕留良选。一百八十四部全,七部不全。

《晚村时文》一册,刊本。是书吕留良着。

《戴田有稿》四部,刊本。是书戴名世着。三部全,一部不全。

《尹嘉铨时文》一部,全;《絜矩篇》三十五部,俱全;《女鉴录》一部,不全;《小学大全》一部,全;《孝经列传》一部,全;《闺范图》一部,全;《小学或问》一部,全;《小学义疏》九部,四部全,五部不全;《随五草》二部,全;《思诚轩奏疏》一册,全;《偶然吟》一册,全;《北学编》一册,全;《近思录》四篇一部,不全;《近思录》一部,全。是书均尹嘉铨着,俱刊本。

以上通共书一百八十一种,计一千五百八十四部。(军机处录副奏折) 九一一 户部为知照四库全书馆正月至三月记过人员罚俸事致典籍厅移会

乾隆四十七年九月初一日

户部为遵旨查议事。

陕西司案呈,本年七月十三日准吏部咨称,会议得内阁抄出尚书 额驸 公福<隆安>等奏称,查四库全书馆本年正月起至三月止,进过全书八次,《永乐大典》一次。臣等详加查核,除分校记过之宋枋远等已经病故,毋庸议外;查记过之总裁嵇<璜>等应交吏部、都察院,照例分别察议。等因。于乾隆四十七年四月二十四日奉旨:知道了。钦此。抄出到部。除记过二次之国子监监丞张曾炳已经病故,毋庸议外;应将记过九次之总裁 大学士嵇<璜>,记过二次之内阁学士汪永锡,记过一次之内阁侍读学士吉梦熊,记过四次之大理寺卿今授内阁学士李绶,记过五次之内阁学士尹壮图,均照例罚俸六个月;记过五次之候补中书潘有为,记过二十四次之中书李荃、孙球,记过十八次之中书金光悌,记过十二次之中书李斯咏,记过六次之中书康仪钧,记过二次之候补中书叶菼、中书杨世纶,均照例罚俸三个月。查吉梦熊已经丁忧,应于补官日罚俸六个月;孙球已治丧回籍,应于补官日罚俸三个月;康仪钧已经革职,其罚俸之处,仍应注册。查汪永锡有纪录一次,尹壮图有纪录二次,今议罚俸六个月,应各销去纪录一次,抵罚俸六个月,均免其罚俸等因。于乾隆四十七年六月初四日题,本月初七日奉旨:嵇璜、曹文埴、德保、周煌、阿肃、谢墉、庄存与、钱载、窦光鼐、李绶俱着罚俸六个月,王燕绪、范衷、李镕、励守谦、邵晋涵、庄通敏、王增俱着罚俸三个月。吉梦熊着于补官日罚俸六个月,朱钤、饶庆捷、何思钧、潘庭筠俱着于补官日罚俸三个月,汪永锡、尹壮图、于鼎、俞大猷、汪学金、钱樾、吴鼎、邹炳泰、许兆椿俱着销去纪录一次,免其罚俸;王春煦、方炜、周兴岱、吴鼎雯、秦泉、莫瞻菉、陈昌齐、苏青鳌、庄承籛、李尧栋、刘权之、王坦修、季学锦、曹锡龄、刘校之、吴寿昌各罚俸三个月之处,俱着注于纪录,合计抵销。余依议。钦此。相应抄单知照,等因前来。

查此案,内阁学士尹壮图等罚俸议以纪录抵销,均毋庸议外,应将大学士嵇<璜>等罚俸之案注册,应扣俸银行文内阁等衙门,于造送领俸册内声明坐扣可也。须至移会者。

右移会典籍厅。(内阁移会) 九一二 寄谕闽浙总督陈辉祖允准商总等捐建文澜阁雇觅书手仍用官帑

乾隆四十七年九月初二日

尚书 额驸 公福<隆安>、尚书和<珅>字寄闽浙总督陈<辉祖>,乾隆四十七年九月初二日奉上谕:

据陈辉祖奏遵旨改建文澜阁,安设四库全书一折内称,勘得玉兰堂逼近山根,地势潮湿,难以藏书,拟于玉兰堂之东迤下藏书堂后堪以改建,并称据商总等呈请改建等项及雇觅书手缮写之费,情愿按数呈缴等语。玉兰堂既据陈辉祖奏称地势潮隘,难以藏书,现在盛住奏请陛见,且俟伊到京后询明该处情形,将文渊阁式样带去,再行办理。商总等呈请损项自办,【真按:疑当作捐字,捐项自办!】该处改建文澜阁,出自伊等情殷桑梓,踊跃输忱,尚可准行。

至雇觅书手缮写,现已饬动官帑办理。前据伊龄阿奏扬州商人请捐办大观堂、金山寺二分缮书费用,已于折内批示:不必,令仍动用官项。【真按:疑当作今字!】所有浙商呈请公捐之处,亦可不必。将此传谕陈辉祖并盛住知之。钦此。遵旨寄信前来。(军机处上谕档) 九一三 翰林院典簿厅为知照纪昀仍兼充文渊阁直阁事致典籍厅移会(附原奏)

乾隆四十七年九月初九日

翰林院典簿厅为知会事。

照得本院奏请兵部侍郎纪昀仍兼充文渊阁直阁事一折,于本年八月二十九日由报具奏。九月初一日奉旨:纪昀着兼充文渊阁直阁事。钦此。

相应抄录原奏知照贵厅可也。须至移会者。

计黏原奏一纸。

右移会内阁典籍厅。

附 翰林院奏请兵部侍郎纪昀仍兼充文渊阁直阁事折

奏为请旨事。

窃臣等前经奏准文渊阁直阁事,应以内阁学士、詹事、少詹事、侍讲学士兼充,并声明遇有员缺,由翰林院列名奏请简授,奉旨:所议是。依议。钦此。钦遵。在案。

嗣于乾隆四十五年十一月翰林院侍讲学士陆锡熊升任光禄寺卿,臣等复以原议内虽无兼充文渊阁直阁事之例,但该员现充四库全书处总纂,合无仰恳天恩,仍准兼衔,无庸开缺,亦经奏明蒙恩允准在案。

今文渊阁直阁事 内阁学士纪昀升任兵部侍郎,仍兼四库全书处总纂。臣等与查陆锡熊事同一例,可否仍以纪昀兼充文渊阁直阁事之处,出自皇上天恩。理合奏明请旨,为此谨奏。(内阁移会) 九一四 多罗仪郡王永璇等奏运送盛京文溯阁陈设全书事宜请旨遵行折

乾隆四十七年九月十一日

臣永璇、臣金简、臣曹文埴谨奏,为请旨事。

恭照盛京文溯阁应行陈设《古今图书集成》一部、《四库全书》一部,现在陆续上紧装钉,并前后敬谨用宝入匣,自应随时分拨起运,统于明年四月以前全行送往,以期稳妥。查此项书籍俱经裁切打磨出细,并装有绢面,与现在恭送热河草钉之本、可以用车装载者不同,必得按例抬运,方为慎重。所有应用抬夫,若由京雇往,恐沿途难以照料,前经臣金简面奏,请交直隶总督饬令沿途地方官按站雇觅民夫,运至山海关,交与盛京将军及奉天府尹沿途接运,荷蒙允准。今届秋凉地燥,正抬运稳便之时,所需书籍业已装钉入匣,足敷按拨运送。谨拟先将《古今图书集成》五百七十六函,并《四库全书》一千函,作为第一拨,卽于九月下旬起程。其余《四库全书》五千一百四十四函,分作四拨陆续起运。相应奏明请旨,以便行文直隶总督及盛京将军、奉天府尹衙门,令其预行雇夫,并派员赴京领运,沿途押送。其运到之后,务令相择宽敞高燥房屋存贮。至现在需用箱只等项,臣等督同司员妥协办理,务期盛贮周密,不致擦损。仍于每拨起运时,遴派武英殿妥员随往,以便沿途协同照料,到时点交该将军收庋。

再,内阁学士臣陆费墀前经面奏,恭请前赴盛京办理排次上架事宜,亦蒙俞允。应俟明岁第五拨书籍全数发运时,奏明日期前往。

合并陈明。为此谨奏。请旨。(军机处原折) 九一五 满本堂为并无恩拔副贡科甲出身人员派充分校事致典籍厅移付

乾隆四十八年九月二十日【真按:疑当作七,乾隆四十七年也(上下文均尚为四十七年,何故突来四十八年九月事),下同!○然下文(下页)有作捌者,则此或为排错位置尔.】

满本堂为移付事。

准续办四库全书处文称,移取恩拔副贡、科甲出身之中书人员,派充分校等因前来。查本堂并无恩拔副贡、科甲出身人员,相应移付贵厅查照可也。须至移付者。

右移付典籍厅。(内阁移付) 九一六 满票签为并无科甲出身人员派充分校事致典籍厅移付

乾隆四十八年九月二十日

满票签为移付事。

准续办四库全书处文称,移取续经补缺及额外行走中书人员派充分校等因前来。查本处人员内,并无科甲出身,向无派充分校。相应移付贵厅,转行文续办四库全书处查照可也。须至移付者。

右移付典籍厅。(内阁移付) 九一七 吏部为知照富炎泰办理辽金元史书务译汉抄单事致稽察房移会(附连单)

乾隆四十八年九月二十六日【真按:疑当作七字!】

吏部为知照事。

文选司案呈,内阁抄出前事清字一折,相应译汉抄单移会,查照可也。须至移会者。

计连单一祇。

右移会稽察房。

附连单 多罗仪郡王永璇等奏请将富炎泰坐补办理辽金元史书务折

乾隆四十八年九月二十六日内阁抄出多罗仪郡王永<璇>等奏称:臣等遵旨办理辽、金、元三史等书【真按:疑当作七字!然标题正文皆误的机会不大,疑系放错位置了!】,每俱用三合字样,应用满、蒙、索伦、唐古忒、回番话语注节之字,事务繁多。此项书籍原系校对官呈麟一人总办,今呈麟病故,臣等公同议得,大理寺卿富炎泰系文进士出身,而在内翻书房行走年久,学问亦可。呈麟员缺,请将富炎泰坐补。如此与办理书务,甚有俾益。【真按:当作裨字!裨益.】可否之处,伏乞皇上睿鉴。谨奏。

乾隆肆拾捌年九月二十一日奏,奉旨:知道了。钦此。【真按:如此则前文之八更不可能为误字了.应系误置尔.(若大写还误,那何劳改用大写耶,可笑)】(内阁移会) 九一八 军机大臣奏文溯阁收贮全书分拨起运日期并行知直奉督尹预为妥办片

乾隆四十七年十月初三日【真按:由为七可知前之为八者为误字或误排矣.】

臣等将应送盛京文溯阁收贮之《四库全书》,分作五拨,起程日期,公同各总裁等商酌,其第一拨拟于本年十月二十日起运,第二拨拟于十一月二十日起运,第三拨于明年正月初五日起运,其第四、第五拨运送之书,照例间月一起行走,至三月初五日可以全数运竣。其沿途照料押送,遵旨每拨派内务府司员一员前往。

至抬运人夫一项,每拨约需四、五百名,必得地方官雇备,按站给价,呼应较灵。臣和珅昨面奉谕旨:自京至山海关,令通永道李调元沿途往来经理;自山海关至盛京,令兼管府尹伯兴于交界处照料接运。钦此。所有抬运人夫一项,卽责成伊二人料理妥协,庶随到随运,押送之员得以行程迅速。

所有臣等酌议分拨起程日期,现在行文知照直隶总督郑大进及兼管奉天府府尹伯兴预为遵照妥办,理合奏闻。谨奏。

乾隆四十七年十月初三日奉旨:知道了。钦此。(军机处上谕档) 九一九 户部为知照四库全书馆四月至六月记过人员罚俸事致典籍厅移会(附黏单)

乾隆四十七年十月初五日

吏部为遵旨查议事。

考功司案呈,吏科抄出本部会题前事等因。乾隆四十七年九月十七日题,本月十九日奉旨:

王燕绪、汪镛、于鼎、李镕、励守谦、潘曾起、蔡廷衡、孙玉庭、庄通敏俱着罚俸三个月;朱钤、萧九成、何思钧、潘庭筠俱着于补官日罚俸三个月;吴寿昌、曹锡龄、季学锦、张焘、邱庭漋、陈昌齐俱着销去纪录一次,免其罚俸;缪晋、朱绂、吴典、王天禄、钱樾、罗修源、汪学金各罚俸三个月之处,俱着注于纪录抵销。余依议。钦此。相应抄录黏单知照可也。须至移会者。

计黏单壹纸。

右移会内阁典籍厅。

附 黏单 吏部题四库全书馆人员记过罚俸本

会议得内阁抄出尚书,额驸 公福<隆安>等奏称,查四库全书馆本年四月起至六月止,续进过第二分全书七次,内有行在进呈,节次发下查改错误之书,遵旨于回京后一并覆奏,应请归秋季办理。其已经覆奏分别记过之处,臣等详加查核,除总裁、总阅等员前因赶办第二分书,奏请停其抽阅并无记过次数外;所有总校官杨照记过一百四十五次,徐以坤记过一百三十五次,潘有为记过八十八次,朱钤记过八十二次,王燕赭记过八十次,孙瑢记过六十九次,【真按:应即孙溶.前文均作孙溶!本页下文即作溶!】仓圣脉记过五十七次,何思钧记过五十二次,杨懋珩记过二十二次,缪琪记过十次;分校官张慎和记过四十次,牛稔文记过二十四次,卜维吉、张虎拜各记过二十二次,郭祚炽、王天禄各记过二十次,张焘、钱樾各记过十六次,李斯咏、雷纯、曹锡龄各记过十四次,陈木、汪镛、王庆长各记过十二次,于鼎、陆湘各记过十次,吴寿昌、胡予襄、叶兰各记过八次,赵秉渊、朱绂、李荃、吴典、王汝嘉、罗修源、李镕、田尹衡、周鋐、沈培各记过六次,励守谦、潘曾起、袁文邵、孙球、陈昌齐、邱庭漋、蔡廷衡、孙玉庭、胡敏各记过四次,柴模、王璸、潘庭筠、郭晋、李岩、缪晋、金光悌、季学锦、萧九成、庄通敏、汪学金、吴绍浣各记过二次。应交吏部、都察院照例分别察议。谨奏。乾隆四十七年八月十一日奉旨:知道了。钦此。钦遵。抄出到部。

应将记过一百四十五次之总校官 兵部额外主事杨照,记过一百三十五次之候选国子监博士徐以坤,记过八十八次之候补中书潘有为,记过八十二次之归班进士今赏给编修衔朱钤,记过八十次之编修今赏给中允衔王燕绪,记过六十九次之中书科中书孙溶,【真按:前文还误作瑢!】记过五十七次之降调编修今赏给庶吉士仓圣脉,记过五十二次之检讨何思钧,记过二十二次之归班进士今授江苏长洲县知县杨懋珩,记过十次之归班进士今授广西平南县知县缪琪,记过四十次之分校官 吏部员外郎张慎和,记过二十四次之起居注主事牛稔文,记过二十二次之国子监助教卜维吉、内阁中书今授河南学政张虎拜,记过二十次之通政司经历郭祚炽、编修王天禄,记过十六次之翰林院侍读张焘、编修钱樾,记过十四次之内阁中书李斯咏、兵部额外主事雷纯、编修曹锡龄,记过十二次之助教陈木、编修汪镛、工部主事王庆长,记过十次之编修于鼎、候补中书陆湘,记过八次之侍讲吴寿昌、助教胡予襄、内阁中书今升安徽安庆府同知叶兰,记过六次之中书赵秉渊、编修朱绂、中书李荃、编修吴典、检讨王汝嘉、编修罗修源、李镕、内阁中书今湖北荆州府同知田尹衡、助敎周鋐、国子监学政沈培,记过四次之编修励守谦、编修今授贵州学政潘曾起、内阁典籍袁文邵、中书孙球、编修陈昌齐、邱庭漋、蔡廷衡、检讨孙玉庭、刑部主事胡敏,记过二次之归班进士柴模、吏部员外郎王璸、编修潘庭筠、分发中书郭晋、国子监学录李岩、编修缪晋、中书金光悌、詹事府左中允季学锦、检讨萧九成、编修庄通敏、汪学金、庶吉士吴绍浣,均照例罚俸三个月。查杨照、朱钤、卜维吉、张虎拜、郭祚炽、雷纯、赵秉渊、郭晋、缪晋、萧九成俱经丁忧,仓圣脉、何思钧、潘庭筠已患病调理,王汝嘉已经降调,袁文邵已回籍葬亲,孙球已回籍治丧,柴模已归班铨选,徐以坤、潘有为、陆湘俱系候补之员,均应于补官日罚俸三个月。查吴寿昌有纪录九次,曹锡龄、王庆长俱有纪录伍次,季学锦有纪录四次【真按:何故此独作大写之五.】,张焘、邱庭漋俱有纪录叁次,牛稔文、陈昌齐、王璸俱有纪录贰次,均有前议罚俸三个月注抵在案,今议罚俸叁个月,连前共罚俸六个月,应各销去纪录壹次,抵罚俸六个月,均免其罚俸;周鋐有纪录五次,陈木、缪晋俱有纪录四次,赵秉渊、朱绂、吴典俱有纪录贰次,张慎和、王天禄、钱樾、罗修源、汪学金俱有纪录壹次,今议罚俸叁个月,均应注于纪录,合计抵销。【真按:又作大写又作小写不知何故!○又一折之中罚作二体!】(内阁移会) 九二○ 军机大臣奏将各馆纂办未竣各书分晰开单进呈片(附清单)

乾隆四十七年十月初六日

查各馆纂办未竣各书,前于六月内奏定期限在案。兹自七月以后陆续纂办,除《明唐桂二王本末》一书,业经遵旨加按全竣外,所有《一统志》等书,按卯轮进,俱未逾限。谨将各书分晰开单,恭呈御览。谨奏。

附 各馆纂办书籍清单

《大清一统志》,原限四十八年十二月内完竣。自定限后进过五次,共计六卷。

《盛京通志》,原限四十八年秋季完竣。自定限后进过五次,共计八卷。

《职官表》,原限四十八年十二月内完竣。自定限后进过五次,共计七卷。

《兰州纪略》,原限本年十二月内完竣。自定限后进过三次,共计八卷。

《日下旧闻考》,原限本年十二月内完竣。自定限后进过五次,共计十一卷。

《满洲源流考》,原限本年十二月内完竣。自定限后进过三次,共计三卷。

《契丹国志》,改纂已竣。现在赶缮正本。

《续通志》,原限四十八年十二月内完竣。自定限后进过三次,共计二十六卷。

《皇朝通典通志》,原限五十年完竣。自本年二月接办时,当经行文各省咨取文册书籍,以凭纂辑,现在未据解馆。一面迭次咨催,一面上紧赶办。

《开国方略》,原限四十八年夏季完竣。现在上紧纂办。

《宗室王公表传》,原限四十八年夏季完竣。现在对译清文红本,上紧纂办。

《蒙古王公表传》,原限四十八年冬季完竣。自定限后,进过《清字表传》三卷、《汉字表传》二卷。(军机处上谕檔) 九二一 湖北巡抚姚成烈奏解第十一次查缴应禁各书并缮单呈览折(附清单一)

乾隆四十七年十月初七日

湖北巡抚臣姚成烈跪奏,为第十一次查缴应禁各书恭折奏闻事。

窃照各种违碍书籍,湖北先经委员到处详查,于省城设局校勘,业已十次,查缴九千九百九十一部,节经奏明解送军机处,并经督臣舒常于第十次缴书折内声明,楚省幅陨辽阔,【真按:疑为员之讹!】诚恐查察未周,饬属随获随缴,不得借口限满转致漏匿在案。

兹据局员等续经查获《田间集》等书十六种,计二十四部,系四库馆通行禁毁之书;又《古今治统》等书七种,计八部,系翰林院咨查应毁之书;又《南雷文约》等书九十七种,计一百二十六部,系各省咨查现获之书;又《辽金志》等书二十三种,计二十四部,系湖北省查获宋、元、明人所著违碍之书;又附缴尹嘉铨著作《絜矩编》等书三种,计一百八十一部;又石卓槐著作及批点《芥圃诗钞》各书七种,计七部;又冯王孙著作及抄录《批点五经简咏》等书十五种,计十二部、三束、二十三纸。通计一百六十八种,三百八十二部,并附解《甔甀洞稿》各书板一千八百八十二块,造册送核前来。

除逐一点明封固,另行委员解赴军机处查办外。所有湖北第十一次查缴应禁各书缘由,臣谨会同督臣舒常合词具奏,并缮清单恭呈御览。现仍饬属随时留心查缴,务期净尽,并将楚省此次查获应禁之书,开单分咨各省,一体查办。合并陈明,伏祈皇上睿鉴。臣谨奏。

朱批:览。

附 湖北省第十一次查缴应禁书籍并书板清单

湖北巡抚臣姚成烈跪奏,今将湖北省第十一次查缴应禁书籍及尹嘉铨等所著各书开列清单,恭呈御览。

计开

一、准四库馆咨查禁书,湖北省查获十六种,计二十四部:

《田间集》一部,刊本。系钱澄之着。计二本,全。

《黄离草》二部,【真按:前似均作艹!黄离艹.】刊本。系郭正域着。内一部计十三本,缺十卷;又一部,计二十本,全。

《绀珠集》二部,刊本。系王玉汝着。各六本,全。

《天佣子集》一部,刊本。系艾南英着。计十本,全。

《四品稿》一部,刊本。系李若讷着。计七本,止存五卷至九卷。

《明通纪》一部,刊本。系陈建辑。计四本,缺三卷、四卷。

《通鉴会纂》三部,刊本。系锺惺订。内一部计十五本,全;又一部计十三本,止存一卷至九卷、十七卷至二十卷;又一部计十一本,缺一卷、十一卷。

《眉公十集》一部,刊本。系陈继儒着。计四本,全。

《七录斋》一部,刊本。系张溥着。计三本,止存一卷、三卷、四卷。

《太乙山房集》一部,刊本。系陈际泰着。计一本,全。

《通鉴要》一部,刊本。系陈仁锡纂。计二本,全。

《四书语录》三部,刊本。系吕留良着。内一部计十本,全;又一部计五本,止存五卷至四十六卷;又一部计七本,全。

《通鉴纲目》一部,刊本。系陈仁锡纂。计二本,止存九卷至十六卷。

《桃笑集》一部,刊本。系官抚辰着。计二本,全。

《隐秀轩》二部,刊本。系锺惺着。内一部计七本,止存二卷至八卷;又一部计六本,止存二卷至八卷。

《翰海》二部,刊本。系陈继儒定。内一部计六本,全;又一部计四本,全。

一、准翰林院咨查应行全毁抽毁各书,湖北省查获七种,计八部:

《古今治统》二部,刊本。系徐奋鹏着。各八本、俱全。应全毁。

《珂雪斋集》一部,抄本。系袁中道撰。计四本,全。应全毁。

《王季重杂文》一部,刊本。系王思任着。计五本,全。应全毁。

《杨大洪集》一部,刊本。系杨涟撰。计二本,全。应全毁。

《赐闲堂集》一部,刊本。系申时行撰。内卷二《题清秋出塞图》一首二页,语多驳杂,应抽毁。

《绿滋馆稿》一部,刊本。系吴士奇撰。集内《桐梓县志叙》四页有偏谬语,应抽毁。

《去伪斋集》一部,刊本。系吕坤撰。卷一《边计民艰疏》第十一条,卷三《寄石东泉书》,卷五《送宫保方金湖焰》、《陕西武乡试录序》、《山东武乡试录序》十七页,俱有偏谬,应抽毁。

同部

其它

补历代史表
钦定四库全书 史部四 补歴代史表目录 别史类 卷一 东汉 诸王世表 外戚侯表 卷二 东汉 云台功臣侯表 宦官侯表 卷三 东汉 将相大臣年表 卷四 东汉 九卿年表 卷五 三国 汉季方镇年表 卷六 三国 三国大事年表 卷七 三国 魏国将相大臣年表 魏将相大臣年表 卷八 三国 魏方镇年表 卷九 三国 汉将相大臣年表 卷十 三国 吴将相大臣年表 卷十一 三国 三国诸王世表 卷十二 晋 诸王世表 卷十三 晋 功臣世表 卷十四 晋 将相大臣年表 卷十五 晋 东晋将相大臣年表 卷十六 晋 方镇年表 卷十七 晋 东晋方镇年表 卷十八 晋 僭伪诸国世表 卷十九 晋 僭伪诸
曹家档案史料
曹家档案史料 一 内务府总管嘎噜等奏覆校尉服色请照曹玺呈进缎样织造摺 康熙十六年十月二十日 内务府总管嘎噜等谨奏:为遵旨合议事。 本年七月初七日,本府与工部合议具奏,奉员外郎佛保传旨:校尉衣服可否绣制,著查会典,由工部、内务府总管、内工部会议具奏。钦此。查会典并无校尉服色之规定,钦遵圣旨,臣等会议斟酌议得:会典内既无校尉服色之规定,今将绣制粗略估计,不算匠役工钱,若绣制上好红缎,连缝工需银四两馀;若绣制次等红缎,需银三两六钱馀。现在江宁织缎一件用银七两八分,杭州织缎一件用银六两九钱八分。今将绣制所出价格与现在织出之银发相比,估计只用钱粮半数有馀。虽用半份
崇祯实录
崇祯实录 明 佚名 ●崇祯实录目录 明□宗□皇帝实录 卷之〔一〕(天启七年九月) 卷之〔二〕(天启七年十月) 卷之〔三〕(天启七年十一月) 卷之〔四〕(天启七年十二月) 崇祯实录 卷之一怀宗端皇帝(一) 卷之二怀宗端皇帝(二) 卷之三怀宗端皇帝(三) 卷之四怀宗端皇帝(四) 卷之五怀宗端皇帝(五) 卷之六怀宗端皇帝(六) 卷之七怀宗端皇帝(七) 卷之八怀宗端皇帝(八) 卷之九怀宗端皇帝(九) 卷之十怀宗端皇帝(十) 卷之十一怀宗端皇帝(十一) 卷之十二怀宗端皇帝(十二) 卷之十三怀宗端皇帝(十三) 卷之十四怀宗端皇帝(十四) 卷之十五怀宗端皇帝(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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