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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地理

云南志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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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稻米为麹者,酒味酸败。每耕田用三尺犁,格长丈余,两牛相去七八尺,一佃人前牵牛,一佃人持按犁辕,一佃人秉耒。蛮治山田,殊为精好。悉被城镇蛮将差蛮官遍令监守催促。如监守蛮乞酒饭者,察之,杖下捶死。每一佃人,佃疆畛连延或三十里,浇田皆用源泉,水旱无损。收刈已毕,官蛮据佃人家口数目,支给禾稻,其余悉输官。

蛮地无桑,悉养柘,蚕绕树。村邑人家,柘林多者数顷,耸干数丈。三月初,蚕已生,三月中,茧出。抽丝法稍异中土。精者为纺丝绫,亦织为锦及绢。其纺丝入朱紫以为上服。锦文颇有密致奇采,蛮及家口悉不许为衣服。其绢极粗,原细入色(案:“原细”二字未详),制如衾被,庶贱男女计以披之。亦有刺绣,蛮王并清平官礼衣悉服锦绣,皆上缀波罗皮(南蛮呼大虫为“波罗密”)。俗不解织绫罗,自大和三年蛮贼寇西川,虏掠巧儿及女工非少,如今悉解织绫罗也。

白银生城、柘南城、寻传、祁鲜已西,蕃蛮种并不养蚕,唯收婆罗树子破其壳,中白如柳絮,组织为方幅,裁之笼头,男子妇女通服之。骠国、弥臣、诺悉诺,皆披罗缎。

其盐出处甚多,煎煮则少。安宁城中皆石盐井,深八十尺,城外又有四井,劝百姓自煎。天宝八载,玄宗委特进何履光统领十道兵马,从安南进军伐蛮国。十载,已收复安宁城并马援铜柱,本定疆界在安宁,去交阯四十八日程,安宁郡也。何履光本是邕管贵州人,旧尝任交、容、广三州节度。天宝十五载,方收蛮王所坐大和城之次,属安禄山造逆,奉玄宗诏旨将兵赴西川,遂寝其收复(案:此条乃叙次盐井所在,其“天宝八载”以下一百十四字,于上下语意不相属,疑亦他处之文,因安宁城而错误在此)。升麻、通海已来,诸爨蛮皆食安宁井盐,唯有览赕城内郎井盐洁白味美,惟南诏一家所食取足外,辄移灶缄闭其井。泸南有美井盐,河赕、白崖、云南已来,供食。昆明城有大盐池,比陷吐蕃。蕃中不解煮法,以咸池水沃柴上,以火焚柴成炭,即于炭上掠取盐也。贞元十年春,南诏收昆明城,今盐池属南诏,蛮官煮之如汉法也。东蛮、磨些蛮诸蕃部落共食龙怯河水,中有盐井两所。敛寻东南有傍弥潜井、沙追井,西北有若耶井、讳溺井,剑川有细诺邓井,丽水城有罗苴井,长傍诸山皆有盐井,当土诸蛮自食,无榷税。蛮法煮盐,咸有法令。颗盐每颗约一两二两,有交易即以颗计之。

茶出银生城界诸山,散收无采造法。蒙舍蛮以椒、姜、桂和烹而饮之。

荔枝、槟榔、诃黎勒、椰子、桄榔等诸树,永昌、丽水、长傍、金山并有之。

甘桥,大厘城有之,其味酸。宁赕有桥,大如覆柸(案:“桥”疑“橘”字之讹)。

丽水城又出波罗蜜果,大者若汉城甜瓜,引蔓如萝卜,十一月十二月熟。皮如莲房,子处割之,色微红,似甜瓜,香可食。或云此即思难也,南蛮以此果为珍好。禄{曰斗}江左右亦有波罗蜜果,树高数十丈,大数围,生子,味极酸。蒙舍、永昌亦有此果,大如甜瓜,小者似橙柚,割食不酸,即五香味。土俗或呼为“长傍果”,或呼为“思漏果”,亦呼“思难果”。其次有雄黄,蒙舍川所出。

青木香,永昌出,其山多青木香山,在永昌南三日程。

获歌诺木,丽水山谷出。大者如臂,小者如三指,割之色如黄蘖。土人及赕蛮皆寸截之。丈夫妇女久患腰脚者,浸酒服之,立见效验。

藤{艹弥},生永昌、河赕。缘皮处无竹根,以藤渍经数月,色光赤,彼土尚之(案:此条文义未明,疑有讹脱)。

孟滩竹,长傍出,其竹节度三尺,柔细可为索,亦以皮为麻。

野桑木,永昌、巴西诸山谷有之,生于石上。及时月择可为弓材者,先截其上,然后中割之,两向屈令至地,候木性定,断取为弓。不施筋漆,而劲利过于筋弓,蛮中谓之<月真>弓者是也。

生金,出金山及长傍诸山、藤充北金宝山。土人取法,春冬间先于山上掘坑,深丈余,阔数十步。夏月水潦降时,添其泥土入坑,即于添土之所沙石中披拣。有得片块,大者重一斤,或至二斤,小者三两五两,价贵于麸金数倍。然以蛮法严峻,纳官十分之七八,其余许归私。如不输官,许递相告。麸金出丽水,盛沙淘汰取之。沙赕法,男女犯罪,多送丽水淘金。长傍川界三面山并出金,部落百姓悉纳金,无别税役、征徭。

银,会同川银山出。锡,瑟瑟山中出,禁戢甚严。

琥珀,永昌城界西去十八日程琥珀山掘之,去松林甚远。片块大重二十余斤。贞元十年,南诏蒙异牟寻进献一块,大者重二十六斤,当日以为罕有也。

马,出越赕川东面一带,岗西向,地势渐平,乍起伏如畦畛者,有泉地美草,宜马。初生如羊羔,一年后,纽莎为拢头縻系之。三年内饲以米清粥汁,四五年稍大,六七年方成就。尾高,尤善驰骤,日行数百里。本种多骢,故代称越赕骢,近年以白为良。膝充及申赕亦出马,次赕、滇池尤佳。东爨乌蛮中亦有马,比于越赕皆少。一切野放,不置槽枥。唯阳苴咩及大厘、登川各有槽枥,喂马数百匹。

犀,出越赕、高丽。其人以陷穽取之。每杀之时,天雨震雷暴作。寻传川界、壳弄川界亦出犀皮。蛮排甲并马,统备(案:《新唐书》作“统伦”)马骑甲仗,多用犀革,亦杂用牛皮。负排罗苴已下,未得系金佉苴者,悉用犀革为佉苴,皆朱漆之。

大虫,南诏所披皮,赤黑文深,炳然可爱。云大虫在高山穷谷者则佳,如在平川,文浅不任用。

麝香,出永昌及南诏诸山,土人皆以交易货币。

沙牛,云南及西爨故地并只生沙牛,俱绿地多瘴,草深肥,牛更蕃生犊子。天宝中,一家便有数十头。通海已南多野水牛,或一千二千为群。弥诺江巴西出犛牛,开南巴南养处,大于水牛。一家数头养之,代牛耕也。

鹿,傍西洱沙诸山皆有鹿。龙尾城东北息龙山,南诏养鹿处,要则取之。览赕有织和川及鹿川。龙足鹿白昼三十五十,群行啮草。

鲫鱼,蒙舍池鲫鱼大者重五斤,西洱河及昆池之南接滇池。冬月,鱼、雁、鸭、丰雉、水紥鸟遍于野中水际。

大鸡,永昌、云南出,重十余斤,嘴距劲利,能取鹯、鳄、<鸟戈>、鹊、凫、鸽、鸲、鹆之类。

象,开南、巴南多有之,或捉得,人家多养之,以代耕田也。猪、羊、猫、犬、骡、驴、豹、兔、鹅、鸭,诸山及人家悉有之。但食之与中土稍异。蛮不待烹熟,皆半生而吃之。

大羊多从西羌、铁桥接吐蕃界三千二千口将来博易。铎鞘,状如刀戟残刃。积年埋在高土中,亦有孔穴傍透。朱笴,出丽水,装以金穹铁簜,所指无不洞也。南诏尤所宝重。以名字呼者有六:一曰禄婆摩求,二曰亏云孚,三曰铎戢,四曰铎摩郱,五曰同铎(案:惟有五名,疑缺其一)。昔时越析诏于赠有天降铎鞘;后部落破败,盛罗皮得之,今南诏蛮王出军,手中双执者是也。贞元十年,使清平宫尹辅酋入朝,献其一。

郁刀,次于铎鞘。造法:用毒药、虫、鱼之类,又淬以白马血,经十数年乃用。中人肌即死,俗秘其法,粗问得其由。

南诏剑,使人用剑,不问贵贱,剑不离身。造剑法:锻生铁,取迸汁,如是者数次,烹炼之。剑成即以犀装头,饰以金碧。浪人诏能铸剑,尤精利,诸部落悉不如,谓之浪剑。南诏所佩剑,已传六七代也。

枪、箭多用斑竹,出蒙舍、白崖、诏南山谷,心实,圆紧,柔细,极力屈之不折,诸所出皆不及之。

卷八 蛮夷风俗第八

其蛮丈夫一切披毡,其余衣服略与汉同,唯头囊特异耳。南诏以红绫,其余向下皆以皂绫绢。其制度取一幅物,近边撮缝为角,刻木如樗蒲头,实角中,总发于脑后为一髻,即取头囊都包裹头髻上结之。羽仪已下及诸动有一切房甄别者(案:此句疑有讹脱),然后得头囊。若子弟及四军罗苴己下,则当额络为一髻,不得带囊角;当顶撮髽髻,并披毡皮。俗皆跣足,虽清平宫、大军将亦不以为耻。曹长已下,得系金佉苴(案:原本阙“金”字,今据《新唐书》增入)。或有等第载功褒奖得系者,不限常例。

贵绯、紫两色,得紫后,有大功则得锦。又有超等殊功者,则得全披波罗皮。其次功,则胸前背后得披,而阙其袖。又以次功,则胸前得披,并阙其背。谓之“大虫皮”,亦曰“波罗皮”。谓腰带曰“佉苴”。

妇人,一切不施粉黛,贵者以绫锦为裙襦,其上仍披锦方幅为饰。两股辫其发为髻,髻上及耳,多缀真珠、金、贝、瑟瑟、琥珀。贵家仆女亦有裙衫,常披毡,及以赠帛韬其髻,亦谓之头囊。

南诏有妻妾数百人,总谓之诏佐。清平官、大军将有妻妾数十人。俗法:处子、孀妇出入不禁。少年子弟暮夜游行闾巷,吹壶卢笙,或吹树叶,声韵之中,皆寄情言,用相呼召。嫁娶之夕,私夫悉来相送。既嫁有犯,男子格杀无罪,妇人亦死。或有强家富室责资财赎命者,则迁徙丽水瘴地,终弃之,法不得再合。

每年十一月一日,盛会客,造酒醴,杀牛羊,亲族邻里更相宴乐,三月内作乐相庆,帷务追欢。户外必设桃茢,如岁旦然。改年即用建寅之月。其余节日,粗与汉同,唯不知有寒食清明耳。

每饮酒欲阑,即起前席奉觞相劝。有性所不能者,乃至起前席扼腕的颡,或挽或推,情礼之中,以此为重。取生鹅治如脍法,方寸切之,和生胡瓜及椒榝啖之,谓之“鹅阙”,土俗以为上味。南诏家食用金银,其余官将则用竹簟。贵者饭以筋不匙,贱者搏之而食。

一尺,汉一尺三寸也。一千六百尺为一里。汉秤一分三分之一。帛曰幂,汉四尺五寸也。田曰双,汉五亩也。

本土不用钱,凡交易缯、帛、毡、罽、金、银、瑟瑟、牛羊之属,以缯帛幂数计之,云某物色直若干幂。

凡人家所居,皆依傍四山,上栋下宇,悉与汉同,惟东西南北,不取周正耳。别置仓舍,有栏槛,脚高数丈,云避田鼠也,上阁如车盖状。

西爨及白蛮死后,三日内埋殡,依汉法为墓。稍富室广栽杉松。蒙舍及诸乌蛮不墓葬,凡死后三日焚尸,其余灰烬,掩以土壤,唯收两耳。南诏家则贮以金瓶,又重以银为函盛之,深藏别室,四时将出祭之。其余家或铜瓶、铁瓶盛耳藏之也。

言语音白蛮最正,蒙舍蛮次之,诸部落不如也。但名物或与汉不同,及四声讹重。大事多不与面言,必使人往来达其词意,以此取定,谓之行诺(才勺反)。

大虫谓之波罗密(亦名“草罗”)。犀谓之矣(读如咸)。带谓之佉苴,饭谓之喻,盐谓之宾,鹿谓之识,牛谓之舍,川谓之赕,谷谓之浪,山谓之和,山顶谓之葱路,舞谓之伽傍。加,富也。阁,高也。诺,深也。苴,俊也。东爨谓城为弄,谓竹为翦,谓盐为翦,谓地为眗,谓请为数,谓酸为制。言语并与白蛮不同。每出军征役,每蛮各携粮米一斗五升,各携鱼牖,此外无供军粮料者。蛮军忧粮易尽,心切于战,出界后,许行劫掠,收夺州溪源百姓禾米牛羊等辈。用军之次,面前伤刀箭,许将息。傥背后伤刀箭辄退者,即刃其后(案:此条当在第九卷《南蛮篇》中,是传写者误入于此)。

卷九 南蛮条教第九

南俗:务田农菜圃,战斗不分文武,无杂色役。每有征发,但下文书与村邑理人处,克往来月日而已,其兵杖人各自赍,更无官给。百家已上有总佐一,千人已上有理人官一,人约万家以来,即制都督,递相管辖。上官授与四十双,汉二顷也。上户三十双,汉一顷五十亩。中户、下户各有差降。每家有丁壮,皆定为马军,各据邑居远近,分为四军,以旗幡色别其东南西北,每而置一将,或管千人,或五百人。四军又置一军将统之,如有赋盗入界,即罪在所入处面将。

罗苴子皆于乡兵中试入,故称四军苴子。戴光兜鍪(案:《新唐书?南诏传》作“戴朱鞮鍪”“光”字疑“朱”字之讹)负犀皮铜股排,跣足,历险如飞。每百人,罗苴佐一人管之。

负排,又从罗苴中拣入,无贝数。南诏及诸镇大军将起坐不相离捍蔽者,皆负排也。

羽仪亦无员数,皆清平官等子弟充,诸蛮不与焉,常在云南王左右,羽仪长帐前管系之。

羽仪长八人,如方内节度支衙官之属。清平官已下,每入见南诏,皆不得佩剑,唯羽仪长得佩剑。出入卧外,虽不主公事,最为心腹亲信。

其六曹长即为主外司公务。六曹长六人,兵曹、户曹、客曹、刑曹、工曹、会曹,一如内州府六司所掌之事。又有断事曹长,推鞫盗贼;军谋曹长,主阴阳占候;同伦长两人(案:“同伦”原本讹作“司仑”,今据后文改正),各有副都,主月终唱。(案:此字未详,疑误)。诸曹稽逋如录事之职。曹官文牒下诸城镇,皆呼主者。六曹长有课效明著,得迁补大军将。

大军将一十二人,与清平官同列。每日见南诏议事,出则领要害城镇,称节度。有事迹功劳殊尤者,得除授清平官(案:原本以除授为句,今据《唐书?南诏传》“大军将出治军壁。称节度,次补清平官”之文,是除授下应有“清平官”三字,原本盖因下条相属而误脱耳,今增入)。

清平官六人,每日与南诏参议境内大事。其中推量一人为内算官,凡有文书,便代南诏判押处置。有副两员同勾当。

又外算官两人,或清平官或大军将兼领之。六曹公事文书成,合行下者,一切是外算官,与本曹出文牒行下,亦无商量裁制。

又有同伦判官两人,南诏有所处分,辄疏记之,转付六曹。近年已来,南蛮更添职名不少。

凡试马军,须五次上。射中片板,为一次上;中双庶子(案:二字未详),为一次上;四十步外走马据(案:此字未详)颇柱,中斗子,为一次上;盘枪百转无失,为一次上;能算能书,为一次上。试过,有优给。

步卒须为五次上。玷苍山顶立旗,先上到旗下,为一次上;蓦一丈三尺坑过,为一次上;急流水上浮二千尺,为一次上;弄剑,为一次上;负一石五斗米四十里,为一次上。已上一一试过,得上次者补罗苴也。

蛮王为楼,及诸城镇林邑,但有空平处,即立木八十尺,刻其上为斗子,中间以墨三寸规之,名曰“颇柱”。所试人持竹剑,去颇柱四十步外,走马向前柱,中斗子者上,中第二规次之,中第一规为下。每农隙之时,邑中有马者,皆骑马于颇柱下试习。

每岁十一、十二月,农收既毕,兵曹长行文书境内诸城邑村谷,各依四军,集人试枪剑甲胄腰刀,悉须犀利,一事阙即有罪,其法一如临敌。布阵,罗苴子在前,以次弓手排下,以次马军三十骑为队。如此次第,常为定制。临行交错,为犯令。

每战,南诏皆遣清平官或腹心一人在军前监视。有用命不用命及功大小先后,一一疏记,回具白南诏,凭此为定赏罚。军将犯令,皆得杖,或至五十,或一百,更重者徙瘴地。诸在职之人,皆以战功为褒贬黜陟。

朝廷差使到云南,南诏迎接远送。自数年来,缘邕、交两地长吏苛暴,恣杀非事,致令众蛮告冤,因兹频来攻掠,伏蒙圣心,征发大军,指挥期于克复。其容州经管三十四羁縻州(案:《新唐书?地理志》岭南道羁縻州九十二,隶桂管者七州,隶邕管者二十六州,隶安南者四十一州,并无属容管者,与此稍有不合),伏请委安南大首领为刺史,武定州(案:《新唐书?地理志》武定州乃安南都护府所属羁縻州之一)亦请委大首领为长吏者,踵前许经略使眷顾亲属,奏元从押衙为刺史,恐非稳便。臣切知故安南前节度使赵昌相继十三年,缉理交阯,至今遗爱布在耆老,至境内无事。其时以都押衙杜英策为招讨副使,入院判案,每月料钱供给七十贯,以寄客张舟为经略判官,已后举张舟为都护。自李象古任安南经略使(案:原本作“李象古”,今考《唐书》李象古为安南都护,以苛刻失众,为贼杨清所害,盖即此人,今改正),恣意贪害,遂至征兵。续又有李涿继之诛剥(案:原本“涿”上脱“李”字,今据《通鉴》增入),令生灵受害,莫非长吏非人所致。

卷十 南蛮疆界接连诸蕃夷国名第十

弥诺国、弥臣国,皆边海国也。呼其君长为寿。弥诺面白而长,弥臣面黑而短,性恭谨,每与人语,向前一步一拜。国无城郭。弥诺王所居屋之中大柱,雕刻为文,饰以金银。弥臣王以木栅居海际水中,以石狮子为屋四足,仍以板盖,悉用香木。百姓皆楼居,披婆罗笼,男女多好音乐。楼两头置鼓,饮酒即击鼓,男子携手楼中舞蹈为乐。在蛮永昌城西南六十日程。大和九年曾破其国,劫金银,掳其族三二千人,配丽水淘金。

骠国,在蛮永昌城南七十五日程,阁罗凤所通也。其国用银钱,以青砖为圆城,周行一日程。百姓尽在城内,有十二门。当国王所居门前有一大像,露坐高百余尺,白如霜雪。俗尚廉耻,人性和善少言,重佛法,域中并无宰杀。又多推步天文。若有两相诉讼者,王即令焚香向大像,思惟其非,便各引退。其或有灾疫及不安稳之事,王亦焚香对大像,悔过自责。男子多衣白毡,妇人当顶为高髻,以金银真珠为饰,著青婆罗裙,又披罗缎,行必持房。贵家妇,皆三人五人在傍持扇。有移信使到蛮界河赕,则以江猪、白毡及琉璃、罂为贸易(案:“罂”原本作“盟”,“贸易”原本作“加”,今从《新唐书?骠国传》改正)。与波斯及婆罗门邻接,西去舍利城二十日程。据《佛经》:“舍利城,中天竺国也。近城有沙山,不生草木”。《恒河经》云:“沙山中过”,然则骠国疑东天竺也。蛮贼大和六年劫掠骠国,虏其众三干余人,隶配柘东,令之自给。今子孙亦食鱼虫之类,是其种末也。咸通四年正月六日寅时,有一胡僧裸形,手持一仗,束白绢,进退为步,在安南罗城南面。本使蔡袭当时以弓飞箭,当胸中此设法胡僧,众蛮扶舁归营幕。城内将士无不鼓噪。

昆仑国,正北去蛮界西洱河八十一日程。出青木香、檀香、紫檀香、槟榔、琉璃、水精、蠡坯等诸香药、珍宝、犀牛等。蛮贼曾将军马攻之,被昆仑国开路放进军后,凿其路通江,决水掩浸,进退无计。饿死者万余,不死者昆仑去其右腕放回。

大秦婆罗门国,界永昌北,与弥诺国江西正东(案:此句疑有脱误)安西城楼接界,东去蛮阳苴咩城四十日程。蛮王善之,街来其国(案:此八字文不相属,疑有脱误)。

小婆罗门,与骠国及弥臣国接界,在永昌北七十四日程。俗不食牛肉,预知身后事。出见齿、<虫葛>、越诺。其大耳国往来,蛮夷善之,信其国。

夜半国,在蛮界苍望城,东北隔丽水城。其部落妇人唯与鬼通,能知吉凶祸福,本土君长崇信。蛮夷往往以金购之,要知善恶。

昆明、牂牁界接丽水,相近蛮贼曾攻不得,至今衔恨之。昆明、牂牁,本使臣蔡袭尝奏请分布军马,从黔府路入(案:此条之首,当有脱文)。

女王国,去蛮界镇南节度三十余日程。其国去驩州一十日程,往往与驩州百姓交易。蛮贼曾将二万人伐其国,被女王药箭射之,十不存一,蛮贼乃回。

水真蜡国、陆真蜡国,与蛮镇南相接,蛮贼曾领马军到海畔,见苍波汹涌,怅然收军却回(案:此篇乃载南蛮接壤之国,自此以下,皆别说他事,盖附录之文,传写失其标目耳。今各低一格,以别之)。

咸通四年六月六日,蛮贼四千余人,草贼朱道古下二千人,共棹小船数百只收郡州(案:《通鉴考异》引《唐实录》以“郡州”为“交州”,《补国史》亦同。是“郡州”乃州名也),得安南都押衙张庆宗、杜存陵、武安州刺史陈行余(案:《新唐书?地理志》武安州属安南都护府),以航舶战船十余只,筑损蛮贼船三十来只沉溺。臣九月二十一日,于膝州见安南虞候史孝慜,并得兵马使徐崇雅信,蛮贼不解水,悉皆溺死。吐蕃铁桥节度本属吐蕃,贞元十年,蒙异牟寻攻破,今并属蛮管(案:“吐蕃铁桥”节度以下二十五字,文义与上文不相属,是亦他处错简于此)。

异牟寻曾诈臣事吐蕃,吐蕃遂封异牟寻江。西卑贱,(案:以下皆纪册封南诏之事,此二十字文不用周,盖所纪册封一事,佚其前段,而此条佚其后段耳,今不可考,姑仍其旧)因遣曹长段南罗各同伦判官赵伽宽等九人,与南诏清平官尹辅酋及亲信李罗札将大马二十匹迎,子弟羽仪六人沿路视事。十五日至安南城。城使段伽诺出步军二百队,马军一百队夹道排立,带甲马六十队引前,步枪五百人随后,去城五十里迎候。十九日到曲驿。镇使杨盛出马军一百三十队、步军一百七十队,夹道排立,带甲马二百人引前,步枪三百人随后,去驿一十里迎接。二十一日过吹舍川。首领父老百余人,蛮夷百姓数千人,路傍罗列而拜,马上送酒。云南节度将五十匹马来迎。二十三日到云南城。节度蒙酋物出马军一百队,步军三百人夹道排立,带甲马一十队引前,步枪五百人随后,去城十一里迎候。

同部

其它

安广县乡土志
历史 唐虞三代为肃慎氏之地。汉魏六朝为抉余国。隋唐为扶余北境。辽为安广军,即长春州韶阳西北境也,金为临潢府属境。元为开元路属境。明初为三万卫,后属蒙古科尔泌部右翼后旗。国朝为札萨克镇国公封地。光绪初年始省内地穷民迁徒开垦,向公旗交租,陆续来者共有四百余家。三十年七月间,盛京将军增,筹议固藩实边,非扩开蒙荒不可,奏派花翎侯补道张心田勘放垦务。三十一年十一月竣事,共放生熟荒段二十四万一千四百五十八垧七亩。城镇街基一百十五万四千五百二十丈。经盛京将军赵,奏准设立县治,名曰:“安广县”,定为冲,疲、难三字边要缺,置知县一员,并加理事同知衔巡检兼典史一员,并加六品
安平县杂记
安平县杂记 ●节令 正月元旦,各家均梳洗更换新衣服。自子刻起,至卯刻止,开门焚香点灯烛烧纸(俗名烧金。用半粗幼纸裁长六寸、阔四寸、盖苏木膏寿字印于其上,中间安锡箔约二寸许,拭以槐花,使成黄色,名曰寿金。有大花、二花之分,每百叶大钱十六文至十四文不等)。贴新桃符,放爆竹,列各样糖料于盒以供神(糖料有寸金枣、花生粒、桔红糕等名目)。名曰开正。然后长幼序次向祖先神牌行礼,有备牲醴菜碗以供者。礼毕,向长辈序次叩贺。早饭后,冠服往各亲友家拜贺。名曰拜正。有乘轿者,有步行者。若亲友多,初二、初三方拜贺完遍。主人若在家,则冠服出迎。近时多不亲行,仅遣家丁持帖往贺,两便
安溪县志
安溪县志(嘉靖版) 明 林有年主纂 《安溪县志》原书序 卷之一 地舆类 一、建置 二、星野 三、山川 四、形胜 五、疆域 六、屯堡 七、隘堑 八、乡里 九、风俗 十、土田 十一、户口 十二、寄庄 十三、土产 十四、贡赋 十五、水利 十六、井泉 十七、坊市 十八、桥渡 卷之二 规制类 一、公署 二、坛壝 三、庙祠 四、寺观(宫院附) 五、亭榭 卷之三 官制类 一、职官 二、名宦 三、军政 四、刑法 五、盐法 六、役法 卷之四 学校类 一、庙学 二、学制 三、社学 卷之五 选举类 一、进士 二、乡举 三、岁贡 四、荐辟 五、恩典 六、椽辟 七、恩例 卷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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