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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地理

台湾府舆图纂要

11 万字 · 约 5 小时 9 分钟 · 12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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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之源出自三貂岭,南至水返脚、锡口转西南,过剑潭会磺溪至关渡,与南溪合流而出沪尾。中溪名艋舺溪,发源于狮头山,入拳山保大坪林折而向西至大加腊保,会南溪而入于海。南溪自新庄起、至艋舺溪边尾,另有小驳船往来驳货;北溪自暖暖、八堵起,至关渡、沪尾亦有小驳船往来;艋舺溪东至摆接保枋桥街,亦有小驳船往来。南北周围百余里之水,均由沪尾入海;与郡之鹿耳门、彰化之鹿港为全台三大口。潮涨时,南溪至新庄止,北溪至水返脚止;关渡以内系淡水,关渡以外系咸水。海口宽约三里许,两边皆有暗沙,止一口门可行船只;潮涨则宽,潮退则狭。口门以内至关渡相近之处,溪中另有沙梗一条;潮涨则隐,潮退则见。八里坌与沪尾街,须候潮涨时对渡,势甚险要(附载于后);另为淡属之第一大海口也。

磺溪:在关渡之旁,离城一百二十五里。自大磺山西南绕出关渡口,与大溪会合。溪甚狭,只有极小驳船可以往来。此溪在腹里,并非海口。

磺港:在金包里,离城一百九十余里。自磺山北起,由正北出海。来源既短,港又窄浅。口门宽八、九丈,深三、四尺,潮涨至口门止。外面沙线包裹,不能进出船只。

鸡笼澳海口:在淡属极北,离城一百六十五里。并无溪源,只有一澳。澳外即八尺门,有鸡笼、桶盘等屿三面环立;大小船只均得进出。口门愈出愈敞,不能以丈尺计;海深三丈零。船只出入不待潮涨,甚为要害(附载于后)。

顶双溪:在三貂岭之东南;自岭脚起、至溪边计程二十五里,离城二百二十里。其源发于三貂东面四近诸山,由东南入海。来源既近,溪又窄浅。口门宽八、九丈,深九尺零,有渡船;潮涨至口内半里许。口外沙泥淤塞,不堪泊船,故以溪名。

远望坑溪:在顶双溪之东南。发源于噶玛兰东面诸山,由东南入兰界而出海,为淡、兰交界之所(溪南属兰、溪北属淡);离城三百四十里。来源亦短,溪亦窄浅。口门宽十丈零,〔深〕八尺零,有渡船;潮至渡船处而止。口外沙泥丛杂,不堪泊舟,故以溪名。

——以上皆城北之溪水海口也。

(附)〔海〕防要害处所

查淡境自南至北袤长三百四十里,海■〈氵义〉林立;若处处可以往来船只,几有防不胜防之虑。兹幸天设之险,沿海一带均系铁板沙层层包裹;即如大甲、苑里、吞霄、红毛港、南嵌、磺港等口虽皆条条入海,而口外沙线阻隔,外来船只不能停泊,均可以不必防备。至大安、后垄、中港、香山、竹堑等口虽均可通舟楫,而口门窄小、沙线变迁,非熟悉口门者不能径入,大船亦难停歇,尚可随时防御;惟沪尾、鸡笼两口,最为紧要。又大甲溪于海口则不通船只,而溪面广阔,水势甚急,实为淡南天设之险。故均表而出之,以备稽考。

大甲溪:该溪发源于内山,一出番界,便渐宽展;至大甲相近之处,阔有三里许。溪中巨石小块层密不绝,颇难立脚。沙梗涌起三、四条,秋、冬水涸之时,一溪而变为三、四溪;或可徒步,或须船渡。将到门口之处,由南畔分流入于彰化界内五叉口之北者三条。内山不时有雨,外虽晴霁,水即奔腾而下;行人凡视内山昏黑、或闻巨石冲击声,即不敢涉,恐中途漂没故也。若春、夏大雨时行,便即一片汪洋;水急之时,即渡船亦不敢驶:真有万夫难越之势,淡、彰两处天设之险也。

沪尾海口:该溪海口宽有三里许,深有二丈余;两边暗沙围抱。口门虽紧要,而五、六百石之船均得随时出入,不必俟潮;五、六百石以上大船满载者,须俟潮涨出入:为各路商船经商之所。自沪尾、艋舺,计水程三十里。关渡在艋舺、沪尾适中之区,两山夹峙,河面不过一箭之阔。但潮水直抵艋舺以上,三、四百石商船尽可满载而乘出入;即大号商船,亦可半载而随潮进出。稍不留意,匪船可直达艋舺,诚为第一紧要之海口也。前有红毛人建造炮台一座,在口门内之北岸;因今昔殊形,已不合用。自嘉庆年间在外口门北岸建设新炮台,又有沪尾水师守备专辖,足资防御;而总须刻刻留心,不使稍涉大意也。

鸡笼澳海口:该澳并无溪源,三面皆山,独北面瀚海。港口又有鸡笼、桶盘等屿包裹,势尚周密。就大致而论,似不若沪尾口之紧要;一经体察情形、揣度形势,实较沪尾口为尤要。因沪尾口门较鸡笼虽宽,而两边沙线均隐没于水底;即素熟沙线者,稍不留意,难免搁浅,屡屡坏船。鸡笼则鸡笼、桶盘两屿高出海口,一望而知;即不熟路径者,亦得依循而入:则口门难易之不同焉,一也。沪尾有专设水师营,兵力众多,离艋舺参将营仅止三十里;如有警报,便可就近策应。鸡笼唯陆路汛兵九十名;离艋舺营五十余里,鞭长莫及,又无舟师:则兵力厚薄之不同焉,二也。沪尾行铺众多,居民稠密;又与艋舺各郊行声气相通,彼此得以救援。鸡笼郊铺本稀,僻处一隅,四近又无巨保大庄:此人力多寡之不同焉,三也。以此三者互相比较,孰要孰缓?显而易见。是以咸丰四年小刀会匪王位等肆扰台北,则窜鸡笼而不窜沪尾;八年春间王位余党复来窥伺,则游奕于鸡笼而不逞志于沪尾者:其明证也。同治元年六月间沪尾新立马头,设关征税;鸡笼本不在通商马头之列,乃各国洋艘咸以鸡笼口面较宽于沪尾,情愿收入鸡笼、远赴沪尾完税。遂经领事申陈上宪,增开鸡笼子口:是又明证也。夫海口之难易、人方之多寡,均系生成之势,不能勉强。若汛防之多寡,尚可设法;倘就沪尾水师营中抽调百余名前往添防、又于艋舺陆营中酌添数十名,则共有二百余名之汛兵,或可藉资防御。不然,实有孤虚之虑。管见所及以附陈。

城池

查淡水厅同知一缺,系雍正元年增设彰化县时兼设一同知缺,稽查北路捕务;仍附彰化县,并无专辖地段。雍正九年,始分大甲溪以北至鸡笼止均归淡水同知管辖,移驻竹堑。该处本系竹堑巡检分防之地;自移驻淡厅后,于雍正十一年环植莿竹,周围四百四十丈,东、西、南、北各设门楼。乾隆二十四年,四城上各增建炮台一所。嘉庆十八年,因居民稠密,开拓基址,增筑土堡;周围一千四百余丈,东、西、南、北各设木栅。道光六年,前督部堂孙巡台,绅耆请改建城池;奏奉谕旨准行。经前台湾道孔亲诣复勘:若循原建,则太狭;循后筑土堡,则又太宽。因而内外拆毁,改定周围八百六十丈,墙身高一丈五尺,基底一丈六尺,上阔一丈二尺,入地深一丈。初议建设砖城,后改用石条夹砌石块;于道光七年六月兴工、九年八月报竣,现均完固。

城垛:九百七十四垛,各高三尺。城门四:东曰「迎曦门」、西曰「挹爽门」、南曰「歌熏门」、北曰「拱宸门」。各有城楼一座,上下二层;高各二丈零九寸。濠沟:周围共八百六十丈。南门口阔一丈二尺,余俱宽八尺;各深七尺。

衙署

淡水厅署:在竹堑城内适中之区。坐东向西(甲庚兼卯酉向)。

艋舺县丞署:在新庄街。查艋舺县丞,本系巡检缺,衙署在八里坌。乾隆十五年因风灾倾坏,移驻新庄。五十五年,改为县丞。嘉庆十四年,改为艋舺县丞;现仍驻新庄。

大甲巡检署:在大甲土堡内。查该巡检本驻彰化之鹿港,名鹿港巡检;于嘉庆十四年,奉文移驻大甲,改为大甲巡检。

竹堑巡检署:在竹堑城南门内,离厅署半里许。现兼司狱。

训导署:在竹堑城内东南。该训导本系彰化县训导,后移驻竹堑,为淡水厅训导。迨开设噶玛兰厅,则又兼辖噶玛兰学务。

铺舍

查淡属无驿递,原设铺递自大甲起、至鸡笼止共一十一处。铺兵三十名工食等银,归彰化县坐支。后开辟噶玛兰厅,奉文添设;随即详请,将原设十一铺内之淡水、鸡柔山、金包里、鸡笼四处裁汰,改为艋舺、锡口、水返脚、暖暖四铺。又添设柑仔濑、灿光寮、三貂三处,共七处。

计共铺司七名、铺兵二十八名,火炬、工食等银归淡水厅坐支。今逐铺开列于左:

大甲铺:南离大甲溪淡彰交界之所五里、北离猫盂铺二十里。铺兵三名。

猫盂铺:南离大甲铺二十里、北离吞霄铺十里。铺兵三名。

吞霄铺:南离猫盂铺十里、北离后垄铺三十里。铺兵三名。

后垄铺:南离吞霄铺三十里、北离老衢崎〔铺〕二十五里。铺兵三名。

老衢崎铺:南离后垄铺二十五里、北离南嵌铺七十五里。铺兵三名。

竹堑铺:南离老衢崎铺一十五里、北离南嵌铺七十五里。铺兵三名。

南嵌铺:南离竹堑铺七十五里、北离艋舺铺三十里。铺兵三名。

——以上七铺,系属原设,今仍旧;归彰化县支给工食。

艋舺铺:南离南嵌铺三十五里、北离锡口铺十五里。铺司一名、铺兵三名。

锡口铺:南离艋舺铺十五里、北离水返脚铺十五里。铺司一名、铺兵三名。

水返脚铺:南离锡口铺十五里、北离暖暖铺二十五里。铺司一名、铺兵四名。

暖暖铺:南离水返脚铺二十五里、北离柑仔濑铺十五里。铺司一名、铺兵四名。

——以上系就原设之淡水、圭柔山、金包里、鸡笼四铺裁汰改设。计共添铺司四名、铺兵七名。

柑仔濑铺(一名枫仔濑):南离暖暖铺十五里、北离灿光寮铺十五里。铺司一名、铺兵四名。

灿光寮铺:南离柑仔濑铺十五里、北离三貂岭铺十五里。铺司一名、铺兵四名。

三貂岭铺:南离灿光寮铺十五里、北离远望坑五十里。铺司一名、铺兵四名。

——以上三铺,系属添设。统共原设、新添,计一十四铺,归淡水厅坐支。

隘寮

淡地内山一带处处与生番交界,原有土牛、红线为界。阅今久,红线已经灭迹,土牛遗址模糊;农民近界之区,时为生番所害。是以要害处所,均设有隘寮、铳柜,以防生番而卫农民。但有隘必有丁,有丁必需粮。或系官隘、或系民隘,统计自南至北二十九处,详载于左:

火焰山隘(民隘):由四近民居禀请开辟荒地,设隘防番;隘粮等费,即就新垦地亩按甲抽租,由隘首收(?)支应,官不与闻;故名民隘。在城正南,离城一百一十里。隘以内即番界,西南即大甲溪。

日北山脚隘(民隘):本在日北山脚,后经移入鲤鱼潭高岭处所;在苑里保内,城南一百里火焰山隘之北。

三叉河隘(民隘):在苑里保内山高岗处所,城南九十里日北山隘之北。

内外草湖隘(民隘):本系高埔隘,后经移入苑里保东首内山。又有南势湖隘一座,亦裁撤归并一处。在城南七十里三叉河隘之北。

铜锣湾隘(官隘):由官详请设立。寮粮由官给发四成,在于屯租项下坐支;其余六成,由四近新垦民地派收:故名官隘。在后垄保铜锣湾之内横岗要害处所,城南六十五里,在草湖隘之北。

芎中七隘(官隘):亦系官四、民六,由屯租内坐支。在后垄保芎蕉湾、中心埔、七十份三庄之内,城南六十里铜锣湾隘之北。

大坑口隘(官隘):亦系官四、民六,由屯租内坐支。本系中隘,后经移入后垄保内山横岗,城南五十五里芎中〔七〕隘之北。

蛤仔市隘(官隘):亦系官四、民六,由屯租内坐支。在后垄保蛤仔市内山横岗,城南五十里大坑口隘之北。

嘉志阁隘(民隘):本在外间,后经移入后垄保内山横岗,城南四十八里蛤仔市隘之北。

南港仔隘(民隘):在中港保南港之内山横岗,城南三十九里加志阁隘之北。

三湾隘(民隘):在中港保三湾内山横岗,城南稍偏东三十三里南港仔隘之北。

小铜锣圈隘(民益):本系中港尖山隘,后经移入五指山左角,仍中港保内;城南稍偏东三十里三湾隘之□。

金广福大隘(民隘):另有拨充屯租帮贴隘粮。该隘本分设于堑城东厢之盐水港、南隘、茄苳湖、石碎仑、双坑、大崎、金面山、员山仔各处,后因荒地日辟,已越各隘之内,故将以上各隘一并裁撤,归作一处,移入内山五指山之右角。沿山十余里均设铳柜,为各隘之最大者。离城东三十五里小铜锣圈隘之北。

树圮林隘(民隘):在东厢内山横岗,城东二十五里金广福隘之北。

矺仔隘(民隘):在东厢内山横岗,城东三十里树圮林隘之北。

横山隘(民隘):在东厢内山横岗,城东三十二里矺仔隘之北。

猴洞隘(隘):在东厢内山横岗,城东三十四里横山隘之北。

以上金广福隘至猴树洞隘共五处,就山向而论,则系东南巽已等方;若在地段而论,均在堑城之东首左右相近处。

九芎林隘(即南河隘。民隘):另官给口粮十名,在屯租项下坐支。在东厢内山要隘处,城东四十里猴洞隘之北。

咸菜瓮隘(民隘):在东厢内山叉口,城东五十里九芎林隘之北。

大铜锣圈隘(民隘):本在四方林地方,后经移入桃涧保内山要处,城东五十三里咸菜瓮隘之北。

大坪隘(民隘):在桃涧保内山紧要横岗,城东五十八里铜锣圈隘之北。

溪洲隘(民隘):在桃涧保内山横岗处,城东六十里大坪隘之北。

大姑崁隘(民隘):在桃涧保内山交界,城东六十五里溪洲隘之北。

三角涌隘(民隘):在海山保内山横岗,城东七十四里大姑崁隘之北。

横溪隘(民隘):在摆接保内山紧要处,城东八十里三角涌隘之北。

暗坑仔隘(民隘):在摆接保内山要所,城东北一百二十里横溪隘之北。

万顺寮隘(民隘):在拳山保北首内山横岗,城东北一百四十里暗坑仔隘之北。

十份寮隘(民隘):在石碇保内山叉路口,城东北一百七十里万顺寮隘之北。

三貂岭隘(民隘):在芝兰保三貂社民番交界处,城东北一百九十五里十份寮隘之北。

——以上南北共隘寮二十九处,均系防御内山一带生番而设。

营汛

北右营

查该营原设守备一员、千总二员、把总一员、外委七员、额外三员、兵丁七百二十六名,驻扎竹堑,隶彰化北路协副将统辖。道光十年间,将镇标右营游击一员,又将镇标右营内改拨千总一员,左、右营内改拨把总二员、外委二员、兵丁三百名移驻竹堑,改为北右营。以原设守备并新添兵丁移驻大甲,为北右营中军。统计游击一员、千总三员、把总六员、外委九员,额外三员、马战守兵共一千零二十名;现在驻扎:

竹堑城内营:游击一员(衙署在城东南)、千总一员、外委一员、额外二员(衙署均在游击署左右)、额兵二百九十八名。

杨梅坜汛:把总一员(带管香山海口等塘)、额兵六十七名。

香山塘:额兵一十名。

竹堑海口塘:额外一员、额兵一十二名。

桃仔园汛:把总一员(带管南嵌塘)、额兵二十五名。

南嵌塘:外委一员、额兵三十六名。

中港汛:把总一员、外委一员、额兵五十八名。

后垄汛:千总一员(带管嘉志阁、白沙墩等塘)、额兵五十三名。

嘉志阁塘:外委一员、额兵三十八名。

白沙墩塘:外委一员、额兵十名。

大安汛:把总一员(原系蓬山汛,嘉庆十四年奉文移改,带管猫盂、吞霄、大甲等塘)、外委一员、额兵七十四名。

吞霄塘:额兵一十名。

猫盂塘:额兵五名。

大甲塘:外委一员、额兵三十名。

大甲汛:守备一员、千把总一员、外委一员、额兵二名(系添设)。

铜锣湾汛:把总一员、额兵六十名(添设)。

斗换坪:外委一员、额兵四十名(添设)。

艋舺营

查该营本系北路淡水营,原设都司一员、千总一员、把总二员、外委五员、额外一员、兵丁六百三十三名,彰化北路协副将统辖;于嘉庆十一年奉文,就台添募水兵一百五十名。嘉庆十三年,将福建水师营游击移驻艋舺,改为艋舺营游击;将原设都司一缺移驻台湾水师右营。又将兴化协左营守备移驻沪尾,为沪尾水师守备;管辖千总一员、把总二员、外委四员、额外三员。又将延平左营守备移艋舺,为艋舺营中军守备,管辖陆路弁兵;其应添千总、外委,均由台湾各营酌拨。嘉庆十五年,就台协水师三营裁拨台募水兵一百九十八名到淡添设。道光四年,又奉文将艋舺游击改为水师参将;又在内北各营添拨陆路兵五百一十九名,除抽出一百名拨入噶玛兰营外,实添兵四百十九名,共陆路兵七百名、水师兵七百名,驻扎艋舺;管辖艋舺陆路中军守备、沪水水师守备兼辖噶玛兰营都司、头围汛守备,统辖水陆地方。统计水师参将一员、陆路守备一员、千总一员、把总二员、外委五员、额外二员、马战守兵共七百名、水师营守备一员、千总一员、把总二员、外委四员、额外三员、步守兵共七百名(守兵内有舵工、炊粮十四名)。现在驻扎:

艋舺本营:参将一员(衙署在艋舺衙之北)、中军守备一员(衙署与参将署附近)、轮防千把总一员、协防外委一员、兵丁四百零五名(原设)。

大鸡笼汛:轮防千把总一员、兵丁九十名(原设)。

大三貂港口汛:把总一员(兼辖灿光寮塘)、兵丁三十名(嘉庆十三年添设)。

海山口汛:代防外委一员、兵丁六十名(原设)。

水返脚汛:外委一员、兵丁三十五名(嘉庆十三年添设)。

马鋉汛:外委一员、兵三十名(嘉庆十三年添设)。

北投汛:外委一员、兵一十名(嘉庆十三年添设)。

三瓜仔汛:外委一员、兵丁一十名(嘉庆十三年添设)。

龟仑岭塘:兼防外委一员、兵丁一十名(嘉庆十三年添设)。

暖暖塘:外委一员、兵丁一十名(嘉庆十三年添设)。

灿光寮塘:把总一员、兵丁一十名(嘉庆十三年添设)。

驻扎沪尾炮台:水师营守备一员、轮防千把总一员、兵丁五百六十六名(嘉庆十年添设)。

金包里汛:代防外委一员、兵丁五十名(原设)。

八里坌汛(汛弁由炮台汛兼防):兵丁三十名(原设)。

石门汛(汛弁由金包里汛兼防):兵丁三十名(原设)。

北港汛:兵丁五名(原设)。

小鸡笼塘:兵丁五名(原设)。

沪尾营战船(共设舵工、炊粮兵丁一十四名,即在水师守兵之内):原设六只(均编「波」字号),添设守港战船八只(内「知」字号四只、「方」字号四只)。

屯丁

查台湾各属均有屯丁,系乾隆五十三年公中堂福议以台地已经归化之熟番充作屯丁,仿照四川屯练之例,就社立为屯营。按社之远近、就番之多寡,分别大小屯,各立名目;另设统辖千总、专辖把总外委。清厘界外埔地,发给屯番自行耕作,所谓按丁授地,即古屯田之法、治民于农之意。无事则令其就近耕作,防生番;有事则拣调出屯,令其冲锋御敌:均甚得力。其屯弁、屯丁应需俸饷,即将界外新垦溢额田园按甲征租,按名散给。淡属计共四屯,额设千总一员、把总二员、外委四员、屯丁一千四百名。所有屯番一切词讼等件与千总、外额应革应补各事宜,均归鹿港理番同知专管;屯租归淡厅征收,每年按春、秋二季会同鹿港厅散放。所有各屯目,开列于左:

竹堑屯(地段在城东乡一带):额设把总一员、外委一员、屯丁四百名。

麻薯屯(地段在彰化界内大甲溪内山一带,因其耕作园地半属淡属大甲等处,故归淡厅征收散放):额设千总一员(统辖四屯)、把总一员、外委一员、屯丁四百名。

日北屯(地段在堑南苑里保内山一带):额设外委一员、屯丁三百名。

武朥湾屯(地段在堑北芝兰等保):额设外委一员、屯丁三百名。

以上共计四屯,计屯丁一千四百名。上年酌调数百名同往内地随军战阵,颇称悍勇;即彰化匪徒滋事,带兵文武不时调出,亦甚得力也。

桥渡

淡属自南至北袤长三百余里,中间溪河甚多,均发源于内山而入于海。亦有发源殊途,至半途而汇成一条者;亦有发源一处,至半途而分出二、三条者。大约离源较近之区,溪水较小,均用桥梁;海口较近之处,溪河渐大,则用渡船。亦有早溪水浅,可徒涉者。今先其大路、后其四乡,分别开列于左:

大甲溪渡:系官渡。大船一只、小船二只。

房里溪渡:系官渡。大船一只、小船一只。

吞霄溪渡:系义渡。中船一只。

后垄溪渡:系有两渡:街南名南河渡、街北名北河渡,均义渡。各船一只。

中港溪渡:系官渡。大船一只。

盐水港渡(即在香山口之内):系官渡。中船一只。

金门厝渡:系义渡。船一只。

凤山崎渡:系官渡。船一只。

艋舺溪渡:系义渡。船一只。

沪尾溪渡:系船户自置。往来驳载人货,均有定价。每日船只多寡不定。

锡口溪渡:民渡。船一只。锡口至鲫鱼坑,共计六渡。往来行人自锡口起、至暖暖止,或走东岸、或走西岸、或坐驳船,以天时之晴雨、溪水之大小,随时变更无定。

同部

其它

安广县乡土志
历史 唐虞三代为肃慎氏之地。汉魏六朝为抉余国。隋唐为扶余北境。辽为安广军,即长春州韶阳西北境也,金为临潢府属境。元为开元路属境。明初为三万卫,后属蒙古科尔泌部右翼后旗。国朝为札萨克镇国公封地。光绪初年始省内地穷民迁徒开垦,向公旗交租,陆续来者共有四百余家。三十年七月间,盛京将军增,筹议固藩实边,非扩开蒙荒不可,奏派花翎侯补道张心田勘放垦务。三十一年十一月竣事,共放生熟荒段二十四万一千四百五十八垧七亩。城镇街基一百十五万四千五百二十丈。经盛京将军赵,奏准设立县治,名曰:“安广县”,定为冲,疲、难三字边要缺,置知县一员,并加理事同知衔巡检兼典史一员,并加六品
安平县杂记
安平县杂记 ●节令 正月元旦,各家均梳洗更换新衣服。自子刻起,至卯刻止,开门焚香点灯烛烧纸(俗名烧金。用半粗幼纸裁长六寸、阔四寸、盖苏木膏寿字印于其上,中间安锡箔约二寸许,拭以槐花,使成黄色,名曰寿金。有大花、二花之分,每百叶大钱十六文至十四文不等)。贴新桃符,放爆竹,列各样糖料于盒以供神(糖料有寸金枣、花生粒、桔红糕等名目)。名曰开正。然后长幼序次向祖先神牌行礼,有备牲醴菜碗以供者。礼毕,向长辈序次叩贺。早饭后,冠服往各亲友家拜贺。名曰拜正。有乘轿者,有步行者。若亲友多,初二、初三方拜贺完遍。主人若在家,则冠服出迎。近时多不亲行,仅遣家丁持帖往贺,两便
安溪县志
安溪县志(嘉靖版) 明 林有年主纂 《安溪县志》原书序 卷之一 地舆类 一、建置 二、星野 三、山川 四、形胜 五、疆域 六、屯堡 七、隘堑 八、乡里 九、风俗 十、土田 十一、户口 十二、寄庄 十三、土产 十四、贡赋 十五、水利 十六、井泉 十七、坊市 十八、桥渡 卷之二 规制类 一、公署 二、坛壝 三、庙祠 四、寺观(宫院附) 五、亭榭 卷之三 官制类 一、职官 二、名宦 三、军政 四、刑法 五、盐法 六、役法 卷之四 学校类 一、庙学 二、学制 三、社学 卷之五 选举类 一、进士 二、乡举 三、岁贡 四、荐辟 五、恩典 六、椽辟 七、恩例 卷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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