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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地理

安平县杂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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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六千元,发交各当商生息(每千元月收利息银一十元),年共收利息银七百二十元。

一、外新丰里弼鱼潭年贌租金二百元(除延平王祠油香银三十元、本里关帝庙油香银三十元),实剩一百四十元(此款亦由俞鸿回明道、府宪拨充防冬经费)。

一、盐课盈余项下开支银两。此款多少不定,因防冬经费年约需银一千余元,虽提拨当商生息及弼鱼潭税仅八百六十元,尚不敷数百元,即由盐课盈余项下凑给。合并登明。

一、乾隆四十年,台湾府蒋元枢率同厅、县公捐银一万二千元,将银分交四邑,(每)邑三千元,使各买田园,收其租之入,备修城工经费。于是,台湾县(即现安平县),置买凤属港西里民田一百零六甲六分三厘有奇,现收榖九百六十三石七斗零五合二勺。按照时价变粜,将榖价解存府库。如有城垣倒坏,提为修理城垣经费之需。合附防冬生息项下,一并声明。

巡洋生息

一、台南府库款项下提出银数万元,交在地绅商生息(每千元月收利息银一十元),年约收利息银数千元(即以此款息银给发全台水师营兵出洋巡哨加盐菜口粮经费;每兵一名,定章每月加给盐菜口粮银三钱)。光绪元年,沈葆桢巡台,旧设哨船,一切奏明停废。巡哨洋面,概用轮船,此款巡洋生息,仍由府宪经理,以备公用,由历任移交造报。合并登明。

●团练

团练,即古者寓兵于农之意也。地方有事,城厢内外及村庄、里堡,均团练壮丁,以资捍卫。盖所以补营兵、营勇之不足,无事则负耒穷耕,有事则荷戈赴敌者也。

就台湾而论,前无团练,值变乱之时,民之从官杀贼者,名曰「义民」;有义民首以领之。义民每月饷费不过六八银三元,由官筹给,并畀火枪、战器、棚帐等物,随大军而剿贼。历届变乱,多得其力。亦有地方绅富自己招募义勇从大军以杀贼,不费公帑,仅官给旗号戳谕者。事平之后,勋劳卓著,由统兵大帅奏请格外从优议叙。其蹈义而死者,则奏立旌义祠,岁春秋致祭焉。

附录「台湾县志」

民激于义则为兵,是犹兵也。远乎此者,无考已;自乾隆丙午、丁未间林爽文倡乱,守城垣、御近攻,实知府杨廷理任之。民曰赖有太守,太守曰赖义民。义民者以旗得名;古所谓义旗者是也。勇而为贼所惧者,其旗着。当太守时,有五色旗之义民焉;蔡夺、许德、黄明修、王维清、郭友和、卢云翼分领之。白甲旗者,其民着白布背心以为号,贼惮之;新街民也,张爵领之。海口架舟以通南北路者,曰「澎仔船义民」。水底之战,郑其仁着节矣。由是,郑其仁旗称焉。及嘉庆乙丑、丙寅间,海寇犯郡城,岸贼应之,白甲旗复出,贼见白甲义民则走。而三郊旗陈启良、洪秀文、郭拔萃辈领之。油车旗苏丽水领之。名闻于海上。蔡牵募有能获陈启良等者,予千金,楠仔坑之战,称张文雅旗。又,其初募义为倡者,枋桥头旗,韩必昌领之;下横街旗,陈廷壁领。大抵自林爽文至咸丰三年林弓、李石之变,闽粤绅富之仗义急公者,均以义民旗著名。

同治元年,戴逆作乱,福建巡抚奏请本岛新竹绅士布政使衔林占梅为全台团练大臣。然是时台湾仅一府,道、府宪均住台南;筹兵筹饷总局,亦设在台南。绅士之办理总局者,仍招募义民。旧制:凡嘉、彰著名绅富,均为义民首,领义民随大军以剿贼;守城则各街境铺户派山壮丁,每境或十名、或二十名不等,名曰「铺民」,于城上支更巡警,天明回家,各营生计,仅轮一人在城上看守,草栅旗帜而已。铺民每名一夜发点心钱六十文,贴油烛钱十文,共七十文。五日发给一次;届期由各街境签首向总局支领。厥后同治十三年,始有团练总局之设。由道、府札委本地绅士为局首。局设天坛左厢,围练各庄勇丁,以资捍卫。然当海防孔亟之时,始虚张声势,过此仅存总局名目而已。

光绪七年,刘道■〈王敖〉抵任,改团练总局为培元总局,仍委城中着绅办理,经费由洋药税厘余款项下开支。凡地方一切善举,均许诸绅禀明支用(如清理沟道及赈济之类,每年动用数万金)。光绪十年,法防之设,即以培元总局为团练总局。就安平一县而论,城内分为五段,段设练勇六十名,城外三郊商户及南北段亦雇练勇三百名,一切费用均由绅商捐赀。总局按月遣人催收,定期散发(每练勇一名,月给银四元八角)。又有所谓团勇者,每名月给银八角,合六名团勇而为一练勇,须昼夜训练,团勇不过五日到齐点名而已(刘道酌定章程:家赀一万金者,月出团勇费六名,抵练勇费一名;家赀五千金者,月出团勇费三名,抵练勇半名;家赀二千五百金者,出团勇费一名半;家赀八百三十三金,出团费半名。其余多少,照比类推)。应用军装、火药,均由总局给发。城外里堡,则挑选壮丁,由办理团练分局绅士赴总局请领火药、铅子及各乡团练札谕、壮丁号补,造具名册,或二百名、一百名,送局存查,以便汇齐,由局绅请县宪到各里堡公所点名。所谓团而不练者此也。当刘道时,台南团练颇能认真,虽不足冲锋御敌,亦可摄服土匪。全台团练大臣,则台北林维源也。

十五年,罗府宪文有台南团练局之设。仅办冬防,申明乡约,四个月而罢。

二十一年,台抚奏请全台团练仍以林维源为团练大臣,台南设团练总局于龙王庙之右畔(原设培元总局之处);未尝鸠赀于民,不过分遣绅士下乡给发号补,交各庄总理造具壮丁清册送局,以便临时点名兼申明乡中禁约而已。凡办团练之时,各庄联为一气,互相救援,故土匪不得逞。至各庄禁约互异,虽难强同,大要在「锄暴安良」四字;防务吃紧之时,亦可稍壮声势。此台南团练之大概情形也。

同部

其它

安广县乡土志
历史 唐虞三代为肃慎氏之地。汉魏六朝为抉余国。隋唐为扶余北境。辽为安广军,即长春州韶阳西北境也,金为临潢府属境。元为开元路属境。明初为三万卫,后属蒙古科尔泌部右翼后旗。国朝为札萨克镇国公封地。光绪初年始省内地穷民迁徒开垦,向公旗交租,陆续来者共有四百余家。三十年七月间,盛京将军增,筹议固藩实边,非扩开蒙荒不可,奏派花翎侯补道张心田勘放垦务。三十一年十一月竣事,共放生熟荒段二十四万一千四百五十八垧七亩。城镇街基一百十五万四千五百二十丈。经盛京将军赵,奏准设立县治,名曰:“安广县”,定为冲,疲、难三字边要缺,置知县一员,并加理事同知衔巡检兼典史一员,并加六品
安溪县志
安溪县志(嘉靖版) 明 林有年主纂 《安溪县志》原书序 卷之一 地舆类 一、建置 二、星野 三、山川 四、形胜 五、疆域 六、屯堡 七、隘堑 八、乡里 九、风俗 十、土田 十一、户口 十二、寄庄 十三、土产 十四、贡赋 十五、水利 十六、井泉 十七、坊市 十八、桥渡 卷之二 规制类 一、公署 二、坛壝 三、庙祠 四、寺观(宫院附) 五、亭榭 卷之三 官制类 一、职官 二、名宦 三、军政 四、刑法 五、盐法 六、役法 卷之四 学校类 一、庙学 二、学制 三、社学 卷之五 选举类 一、进士 二、乡举 三、岁贡 四、荐辟 五、恩典 六、椽辟 七、恩例 卷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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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志(康熙癸丑版)(清)谢宸荃主修 洪龙见主纂 ●目 录 卷首 原志序 前志序 卷之一 山川形势之一 原县 星野 舆域 卷之二 山川形势之二 卷之三 户口丁徭 用民 地亩钱粮 用民(前志同则分为二条) 赋役 卷之四 风俗人物之一 贡俗 卷之五 风俗人物之二 考迹 卷之六 风俗人物之三 述制 叙官 卷之七 风俗人物之四 彰献 胪荣 卷之八 风俗人物之五 阐潜 徽闺 卷之九 风俗人物之六 问礼 卷之十 风俗人物之七 征文 记 卷之十一 风俗人物之八 征文 序 文 书 辩 颂 赋 铭 歌 诗 联 疏 卷之十二 疆圉险要志之一 弭患 验征 纪秩 ●编辑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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