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藏 · 地理
安溪县志
11 万字 · 约 5 小时 5 分钟 · 6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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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可开白话
)。
已上课钞岁报额数,无银征解。
农桑绢课
宋 夏税布纽产钱科纳,南渡后,始折布为钱,以供军时,亦令民广植桑柘而无特征。
我朝 度旷地之在官者,予民种桑,亩四十株、每株科丝五钱,每丝一斤四两。成绢一匹,长三丈,其余两为寸尺之差,里甲丁粮科解。
本县该绢一丈九尺九寸,每匹征银一两六钱。
物料
唐宋 土贡甚少,然亦屡罢。及南渡军兴,于是名色繁多,皆有司随时措办,非有定额,故其制不能尽考。
国朝 每岁物料,俱于该年里甲丁粮出办。至御史沈奏准,各县每米一石、人丁一丁,岁征银八分,通融各县该办之数,就于八分内支解。本府编佥长解买办,本色解部交纳。至嘉靖二十六年御史金会议,又因八分丁料之法斟酌而损益,每丁石足征银七分八厘,附派油帖征银解司支解。岁额杂三办,仍以京司府三项盐钞并支其内。其数详备于《八闽料钞》总征册云。
额办
历日纸 二万张。(弘治年间无查,正德十一年二万张,连松烟工食价银七两四钱。余年至嘉靖以来俱同。)
药味 樟脑三十五斤,三赖子四十斤。(弘治间无查,正德十一年征银一十一两,余年及嘉靖以来俱同。)
牲口 年分二季输银。(弘治间无考,正德十年征银一十三两二钱二分四毫五丝,至嘉靖以来俱同。)
弓箭 弓一百四十六张,弦七百三十条,箭一千七百一十二枝。(弘治五年征银多至一百七十八两三钱八分,少者一百九两六钱三分。正德元年间多至一百七十八两三钱八分,少者一百九两,及嘉靖以来俱同。)
军器 弘治五年征银多至八十六两九钱三分,少者二十七两九钱零。正德元年,少者二十七两九钱零,多至五十三两六钱。嘉靖以来,多至三十六两三钱零,少者二十七两九钱零。
杂皮 弘治五年,杂皮折造胖袄二十领,征银少者一十九两二钱三分,多至五十二两五钱零。正德元年,多至二十一两五钱零。嘉靖元年二十一两五钱。
翎毛 二千四百根。(弘治五年起至十六年止,折银六钱三分。正德元年起至十六年止,折钞银五钱零。嘉靖以来俱同。)
鹿皮 鹿皮一张,麂皮四十张。(弘治五年至正德、嘉靖年间同,每年鹿皮一张,银九钱;麂皮四十张,每张征银五钱五分。)
翠毛 五个。(弘治五年至正德年止,每年翠毛五个,银一毛钱五分。嘉靖年起,每年翠毛五个,银一两五。)
岁办
水牛底皮 二张。(弘治五年起至正德年间止,每年水牛底皮二张,每张银一十三两。嘉靖元年起,水牛底皮二张,每张银八两五钱)。
白糖厨料 弘治至正德十五年具派里甲,无查。十六年征银六十九两四钱二分九毫零。嘉靖元年,银三十四两七钱一分二厘零;二年,四十八两五钱八分零;三年,六十九两四钱二分;四年,六十四两八分零;余年增减不一。
黄蜡叶茶 弘治至正德十五年具派里甲,无考。十六年至嘉靖元年,征银一十四两一钱六分零;二年同;三年,银二十八两三钱三分零;四年,银二十六两三钱一分零;余年增减不一。
石大青 弘治五年,少者银五钱六分,多至九十五两七分;正德八年,少者二两五钱,多至一百两五钱三分;嘉靖年间无征。
黑铅 弘治五年无考。正德四年,银少者八钱二分,多至七两三钱;嘉靖以来俱无征。
银硃 内有腻硃。(弘治八年,征银少者八两三钱,多至四十一两零;至正德六年,少者九钱,多至八十八两一钱;嘉靖年间无征。)
红熟铜 弘治五年、十一至十二年,每年银七钱七分;十六年九钱三分;正德十一年,银少者二分,多至九两;嘉靖元年,征三年,每年征银七两六钱。
黄熟铜 弘治五年,征银少者八钱四分,多至一两三分;正德六年,少者一钱二分,多至二十八两三钱;嘉靖五年,征银一十四两六钱八分零;九年,征银一十三两五钱七分零。
生铜 弘治九年,征银少者二两四钱,多至七十六两五钱;正德、嘉靖具无征。
熟铁 弘治六年,征银少者八钱三分,多至九两四钱;正德四年,少者银五钱三分,多至二十七两九钱六分。
金箔 弘治五年,征银少者二钱一分,多至七两四钱五分;正德十四年,少者二两三钱七分,多至一十三两八钱四分;嘉靖三年,少者四两六钱,多至二十一两六钱零。
熖硝 一千斤三两。(弘治五年、十年,每年征银八两三钱四分;至正德四年,少者三钱二分,多至三十五两五钱四分;嘉靖七年征银九两二钱。)
杉木 弘治、正德、嘉靖间俱无征。
牛筋 弘治五年,征银少者三钱二分,多至四两一钱;正德三年,少者三钱二分,多至五钱七分;嘉靖间无征。
绵羊皮 弘治十三年,征银少者二两四钱四分,多至十八两八钱;嘉靖元年,少者一十八两二钱。
苏青 正德三、四年,征银三两四钱;五年,征银三钱二分;六年,银一钱四分;嘉靖无征。
皮张 弘治七年,征银少者七钱二分,多至三两四钱;正德七年,少者银四钱九分;九年多至十一两二钱;嘉靖元年七钱。
楠木 弘治五年、十一年,每年征银一十六两八钱七分;正德、嘉靖年间无征。
柁木 弘治间无征。正德八年,征银少者七两二钱,多至二十六两二钱六厘。嘉靖年间无征。
串五丝 弘治五年,征银少者一两二分,多至七两二分;正德、嘉靖年间俱无征。
绫纱纸剳 弘治十四年,银二百六两五钱二分;正德三年,银一百四十一两四钱一分;十年,一百一十二两八钱七分;十六年一百七两九钱六厘;嘉靖八年,银一百四十六两五钱三厘。
明纲甲叶 正德十、十一年,征银共一百八十五两五钱;嘉靖年间无征。
青熟丝绸绵煖皮 弘治间无征。正德四年,少者银六钱一分;十四年,多至七两三钱;嘉靖元年,五两七钱三分。
杂办
生漆 弘治六年,征银少者二钱二厘;三年,多至一十七两四钱一分。正德五年,少者四两三钱二分;十一年,多至四十二两五钱三分。嘉靖年间无征。
棕木 弘治八年,征银少者二钱,多至一两八钱;正德十三年,少者三钱,多至八两九钱六分;嘉靖年间,多至四十二两五钱四分。
水膠 弘治九年,征银少者五钱二分五厘,多至四两一钱八分;正德十二年,少者一钱五分,多至八两九钱六分;嘉靖三年,少者三钱,多至七两一钱六分。
杂皮 弘治、正德间无征。
黄蜡 弘治五年,征银一两三分;十七年,多至五两四钱。正德间以来无征。
白麻 弘治十年,征银七两三钱二分;十二年,一十四两四钱四钱四分;正德六年,少者七钱九分;八年,多至四两三钱;嘉靖四年,征银六十两一钱八分。
布匹 弘治十年,征银一十一两五钱;十六年,五两三钱;正德八年,少者一两三分五厘,多至二十九两八钱八分;嘉靖间无征。
纸张 弘治十五年、十六年,银五两七钱六分;正德四年,少者二两二分;十三年,多至一十八两一钱九分;嘉靖二年,六两六分;七年,征三钱二分。
紵丝线罗 正德十一年,银六十九两三钱五分;嘉靖三年,少者三十八两三钱,多至七十八两九钱九分。
荒丝 正德三年,征银少者二钱;八年,多至一两一钱;嘉靖八年,征银一百三十二两三钱八分零。
翠毛 弘治间无征。正德八年,少者银三钱一分;十四年,多至银七两七钱二分;嘉靖年间无征。
生铁 弘治间无征;正德十三年,征银四钱二分;嘉靖三年,征银五钱九分四厘。
铁线 弘治九年,少者六钱三分,多至四十五两五钱;嘉靖五年,征银四十六两二钱一分。
木炭 正德八年,少者二两八钱三分,多至六十六两九钱四分;嘉靖元年,八两七钱;三年,三十二两四钱二分。
里甲纲银 国初,应役之费,唯以里甲直日者自办。正德十五年,沈御史议将通县费用分正杂二办,以丁四粮六法则科派。嘉靖十六年,御史李凤翔再议,刊定赋役册储库,其银两用度各有定则,但额外之费尚多,原派之数未足,盖未能奉行如法云。
十五、水利
陂塘之筑,池堰之修,皆为旱涝之备,实农作所系,国赋所关,良有司所当加意者也。志《水利》。
塘陂
产坑陂 在永安里。长一百九十三丈,阔六尺,深六尺,溉田三顷十亩。
上 塘 在永安里。长四十余丈,阔三十余丈,深四尺,溉田一顷三十亩。
可 塘 在永安里。方圆一十四丈,今为田。
陈 塘 在永安里。阔六十余丈,深五丈。初龙津有放生池,宋县令陈宓乃移于此,葺亭于上,名曰“流惠亭”。
周 塘 在长泰里。洪武以后分地方,今属永安里。长六十余丈,阔三丈,深五尺,储水溉田二顷二十亩。
苏 塘 在长泰里。七十丈,深三丈,溉田二顷二十亩。
上洋塘 在长泰里。长二十丈,阔十丈,深三尺,溉田二十亩。
黄潭塘 在长泰里。长六丈三尺,阔四丈五尺,深三尺,溉田一顷一十亩。
杨柳塘 在依仁里。长四十余丈,深四丈,圳水沿流一里许,溉田一顷九十亩。
乌德陂 在依仁里。长五十丈,阔三丈,深五尺,溉田三顷八十亩。
乌镇陂 在依仁里。长一千六百丈,深五尺,溉田三顷五十亩。
洋塘 在依仁里。方圆二百五十余丈,深三尺,溉田三顷二十亩。乡官詹源请产恳田。
石蛇陂 在新溪里。长五百余丈,阔四尺,深二尺,溉田一顷八十亩。
洪岩陂 在新溪里。长三十余丈,阔六尺,自大岩山之南而来,溉田三顷四十亩。
洪岩洪山陂 在新溪里。二大陂也,水来自大岩山之南者为洪岩陂,来自大岩山之北者为洪山陂。
二陂共长三千余丈,阔六丈,溉田五十顷九十亩。
黄新塘 在新溪里。方圆四十余丈,溉田二顷一十亩。
洪 塘 在新溪里白沙亭十里许。长二十余丈,阔一丈,深八尺,溉田一顷八十亩。
郑岩陂 在新康里。屈曲二十余里,阔二丈,深三尺,溉田二十顷一十亩。
卓元东洋陂 在新康里。屈曲二十余里,阔八尺,深三尺,溉田三顷八亩。
高 陂 在崇善里。长一千六百一十一丈,阔五尺,深三尺,溉田一十顷一十亩。
亭前陂 在崇善里蓬莱山下。长一百二十七丈,阔十余丈,深五尺,溉田八顷十亩。
西门陂 在崇信里。旧与亭前陂为一,今各长一百二十七丈,阔一十余丈,深五尺,溉田二顷。
源口堵珑洋塘 在龙兴里。长五十丈,阔十丈,深四尺,溉田二顷十亩。
西 陂 在崇善里。长一千一百九十五丈,阔六尺,深七尺,溉田一顷八十亩。
石鼓陂 在崇善里。长九百三十二丈,阔一十丈,深二尺,溉田二顷二十亩。
山洋陂 在崇善里。长五百七十三丈,阔五尺,深五尺,溉田一顷九十亩。
前山坑陂 在感化里。长三百余丈,阔九尺,溉田五十余顷九十亩有余。
陂乌陂 在来苏里鲎山下。长一千一百九十九丈,阔七丈,深七尺。陂下又有大官圳,长五百九十四丈,阔一丈二尺,深五尺,溉田二百八十顷二十亩零。
芦汀两塘陂 在还集里。长二十余丈,阔七丈,深八尺,土下两大塘,溉田五顷七十亩。
十六、井泉
先王祭五祀,井居其一。《易》曰:“井洌寒泉食”。又曰:“井养而不穷”。盖井泉之有利于人也大矣。书其大者,余不悉焉。志《井泉》。
井
欧宅井 在县治凤山之麓,主山之泉。正统间,里人共浚之,泉愈清冽,又呼为“后田井”,有古石盂在焉。
县庭前井 在县治中东廊下。宋绍兴间,知县龚时可凿,有《新井铭》,今废。
县内井 在县治东廊下。国朝天顺间,知县杨纪凿,以便汲水,且防火患。
下市井 在县治南路旁。旧因妇溺,众填塞作小屋,其上供泗洲佛。成化八年,里人拆屋浚之,味清甘,虽旱不竭,今堙塞。
曹主簿井 在县治东,地名“下尾”。宋熙宁五年,主簿曹纬凿,右阑有“主簿曹公”四字,今堙塞。
蔡公井 在县治宣化坊之旁,石阑有“众缘修蔡公井”六字,后堙塞。永乐十八年复浚。
宫后井 在四圣宫边路旁。
后园井 在县治西路房后,堙塞。国朝天顺间复浚,今在民家花园之后,故名“后园井”。
苏家井 在县治后,泉甘冽,汲之者众。
县前井 在县治兴贤坊,味甚甘,清冽,
活边巷内井 今废。
陈复斋井 在凤池桥头复斋祠内。今祠废而井存。
佛泉井 在新溪里。相传宋昭应禅师经过,值溽暑渴甚,无井可汲。有一老妪汲涧水饮之。禅师感其意,以杖锡卓地,泉出,民遂甃为井,味亦甘美。
泉
圣泉 在县治东隘门外。泉涌道旁山石间,砌池潴之,冬夏不竭,石刻“圣泉”二字。
甘泉 在永安里折柳亭前。味甚甘,可以蠲烦拆酲。
瀑布泉 在永安里产坑山。雨后潺湲琤琮,奔泻直下,如瀑布状,故得名。
真觉院泉 在光德里。山前寒声鸣玉,可以洗心清耳,最为可爱。
汤泉 在龙兴里溪边。
十七、坊市
凡邑里,民居所聚之处为坊,而货物贸易之地为市。坊则系之以名,表厥宅里,市则治之以官,平其物价。盖周制矣。安溪虽小,而远近坊市亦有可观。志《坊市》。
坊
牧爱坊 在县鼓楼前,旧名“敏政”。国朝正顺间,知县杨纪立。正德十六年,知县龚颖改名“承宣”。嘉靖八年,知县黄怿改名“抚字”,岁久圯坏。嘉靖三十年,知县汪瑀拆建,改今名。
省元坊 在县治东街。宋淳祐间,县令汪愈为庚戍礼闱第一人陈应雷立,今废。
中和坊 在县东街。宋宝庆间,县令颜振仲立,今废。
梯云坊 在东街,初名“攀鳞”。宋嘉定间,县令孙昭先立,改“梯云”,今废。
美政坊 在县西街,初名“济川”。宋县令林彻改“美政”,后改“亨衢”。县令吴内重立,复名“美政”,今废。
仰朱坊 在县西街,旧曰:“新堤”,以西通仰朱堂故名,今废。
兴仁、和义二坊 宋嘉定辛未,县前东西新辟一字路,立二表,东曰“兴仁”,西曰“和义”。绍定间,知县刘庞立坊,今废。
升俊坊 在东街,初名“亨衢”。宋淳熙间,县令林彻改“升俊”,后改“冠英”。咸淳间重立。国朝正统间,知县邵公阳重立,今废。
兴贤坊 在县东街,旧为“凤池坊”,改“履道坊”。宋淳熙间,县令林彻又改“擢秀”。咸淳间重立,初名“兴贤”,今废。
宣化坊 在县前街。国朝正统间,知县邵公阳立,今废。
育贤坊 在儒学前。国朝正统间,知县邵公阳立,今废。
仙桂坊 在县南街。国朝正统间,知县邵公阳立,今废。
瀛州坊 在东街。宋嘉定三年,县令赵遵夫立,今废。
会元坊 宋有会元坊,在西街,为省元陈应雷立,今废。国朝正德十六年,知县龚颖以弘治间知县吴琎立南街“熙春坊”,改今名。
直讲坊 在县治东,旧名“凤髻”。国朝弘治间,知县吴琎立。正德十六年,知县龚颖为宋直讲张读改立今名。
侍御坊 在县治西,旧名“龙津”。国朝弘治间,知县吴琎立,正德十六年,知县龚颖为御史刘安生立,改今名。
激扬坊 在县东分司前。国朝正德七年,知县王廷佐立。
国宾坊 在县治南。国朝弘治五年,知县陈辅为举人陈兴仁立。
贞节坊 在县治南街。国朝正德十一年,知县彭黄为旌表节妇詹琎妻林氏立。
四牌楼二 一在县治前十字街。东匾“进士”,西匾“世科”,南匾“绣衣”,北匾“峨采”;国朝正德间,知县彭黄为御史詹源立。一在儒学前大街,南匾“儒林”,北匾“文苑”,东匾“腾蛟”、“起凤”;国朝正德辛巳,知县龚颖立,今废。
进士坊 在县西南临溪。宋嘉定间,县令赵彦侯为庚辰进士黄申孙立,今废。
交教坊 在儒学前,国朝弘治间,知县吴进立,今废。
秋鹗横霄坊 在县治西。国朝正德辛巳,知县龚颖为举人刘春立。
泮宫坊 在儒学门前。国朝正德十六年,知县龚颖立,今废。
梯云坊 在感化里。国朝景泰庚午,知县铙守中为举人李煜立。
掇英坊 在崇信里。国朝正统间,知县路亨为举人詹靖立。
云梯坊 在崇信里,国朝永乐间,县令为举人冯毅立,今废。
兴贤坊 在儒学前东。
育才坊 在儒学前西。俱嘉靖十六年,署县事本府经历倪用明始建。按:用明署印安溪廉慎有为,一毫无取,二坊之建皆不动费民财,士民至今犹颂德焉。
市
东街市 在县前十字街东,立汇征冷铺一所。
西街市 在县前十字街,立会元冷铺一所。
南街市 在县前直抵龙津渡,立省元冷铺一所。
以上三铺各立总甲一名,小甲三名,管各铺铺夫,每夜轮更提铃巡防,以弭火盗。中充总甲者,多狡猾之徒,往往差拨不均,故殷富者经年不差,贫乏者月差数次,风冷霜侵,似亦可悯。前知县黄怿革弊,通查各街烟户,共计若干,自正月初一日起,至十二月除夜终,以序编定,粘于县厅,照依点拨一名,轻重不得,民甚德之。此事非大节,然亦仁恤爱民之意,良有司毋亦效而行之乎。
儒学街 在儒学门前。东抵钱江庵,西抵南街,其形如带,乃建学时古路。其后改易,术家嫌于屈曲,有妨人才。国朝正德辛巳,知县龚颖改复原路。嘉靖八年,知县黄怿复辟开数丈余,士子往来便之。
新路街 在县前东。嘉靖六年,知县黄怿开建榜亭一十八间,在于街左。
湖头市 在感化里。百货所聚,号“小泉州”。
十八、桥渡
桥,水梁也;津,小渡也。车舆之行,有桥梁之设;天限之分,有津堠之立,则民无病涉之患矣,亦王政一事也,志《桥渡》。
桥 凡三十二桥。
龙津桥 在县治南,即古黄龙渡。宋绍兴八年,县令倪察始以舟为浮桥。淳熙二年,县令赵善竦再修。庆元五年,县令赵师戬始创石址木梁。嘉泰二年,县令龚晏始成之。长六十八丈,广二丈四尺,上覆以屋,凡四十三间。咸淳丁卯,县令钟国秀重修。元至正间圯。国朝天顺四年,邑人李森建,今圯。
凤池桥 在县治西。宋开禧三年,县令杨承祖始建。嘉定六年,县令陈宓重修,石址木梁,覆以屋,凡四十六间,邑人德之,刻石曰“陈公桥”。复斋以为专前人之功,纳之水,以其接于凤山,改为“凤池桥”。后四十三年,沙拥石出,若有所待,邑人复募而峙立焉,俗呼“上缘桥”。
以上二桥,实车马往来之冲,但龙津桥正直南门,地理家病其有伤县治,又各梁斜向学基,未免有害。凤池桥适当溪流湍急之处,终难植立。议者谓:当以二桥旧石并作一桥,移造于东大隘之下,连续永安东皋之地,以为水口关锁,则用力省,风气完密,且水宽溪浅,可保坚固无虞矣,起废兴衰之机端有俟云。
大岭桥 在县西北。
小岭桥 在县治西北。
东园桥 在县治西北。
芒洲桥 在崇善里,跨山坑,小桥通永春县。邑人李森天顺间修建。
石圳单板桥 在崇善里。
溪口桥 在崇善里。
拱 桥 在崇善里。
仙人跳桥 在崇善里。
上任、下任桥 在崇善里。
大澚桥 在崇善里。
源口埔头桥 在龙兴里。
牛岭桥 在龙兴里。
汤头拱桥 在感化里。
马迹桥 在感化里。
盆口桥 在感化里。
卓舍桥 在感化里。
东山桥 在感化里。
下坑桥 在感化里。
白涂桥 在长泰里罗渡东。嘉靖元年,里人黄添养重修。
大宇桥 在长泰里,跨山坑,接南安县,安溪地界直至此为止。
建口桥 在常乐里。建口桥,国朝正统六年建,石址木梁,构屋二十三间于上,今圯。
双济桥 在崇善里。宋清水大师建。绍熙中,僧惠华增高之。开禧丁卯,邑人吴逊之、僧了性重建,洿上坑,通源口渡巡司,今圯。
谷口桥 在崇善里。又名佛口桥,其上为屋十一间。旧有清水大师自永春来,见行者艰涉,遂造成桥,今废。
西洋桥 在依仁里。旧名“官厅石桥”,跨小溪凡三十三间。宋淳熙十二年,大水坏其九,道人僧惠明重建。壬申,水坏其四,邑人林绍老、僧一宁修之;丙子,又坏其四,林又与僧悟晃修之。丁巳丙寅十年雨水,其三又坏,邑人施天祐及僧道珍又修之,后有寓公寺丞赵嗣嘉以僧自晃主缘,于中一址修作小浮屠其上,今俱圯,石址存。
黄塘桥 在感化里。俗呼“黄坂桥”,里人吴煜重修,今筑成路。
乔美桥 在依仁里。三间,路通同安。
埔土寻桥 在永安里。去县东四里。国朝正统十三年,水泛桥颓,其址尚存。
两港桥 在永安里。去县东十里,跨山坑,水自丽碧山而下,横入于溪,故名。淳熙九年,僧性金创。久废。嘉靖六年,知县黄怿重建。
永安桥 在县治东北,跨东溪。宋,清水岩僧惠清主缘为之,石址,四屋九间,今废。
坝头桥 在来苏里。平洋横跨官圳,俗呼“下刈沟边”。
渡
建口渡 在常乐里,亦名仙澚渡。
新溪渡 在感化、来苏二里之间,又名新魁渡。
下林渡 在感化、来苏二里之间。义民胡钦家,世代施舟以济往来,俗呼“黄坂渡”。
绵淹渡 在感化、来苏二里之间。
源口渡 在龙兴里。原巡检司在焉。
吴埔渡 在县西北五里。
薛坂渡 在光德里,一名仙苑渡。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