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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地理

安溪县志

11 万字 · 约 5 小时 5 分钟 · 6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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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上课钞岁报额数,无银征解。

农桑绢课

宋 夏税布纽产钱科纳,南渡后,始折布为钱,以供军时,亦令民广植桑柘而无特征。

我朝 度旷地之在官者,予民种桑,亩四十株、每株科丝五钱,每丝一斤四两。成绢一匹,长三丈,其余两为寸尺之差,里甲丁粮科解。

本县该绢一丈九尺九寸,每匹征银一两六钱。

物料

唐宋 土贡甚少,然亦屡罢。及南渡军兴,于是名色繁多,皆有司随时措办,非有定额,故其制不能尽考。

国朝 每岁物料,俱于该年里甲丁粮出办。至御史沈奏准,各县每米一石、人丁一丁,岁征银八分,通融各县该办之数,就于八分内支解。本府编佥长解买办,本色解部交纳。至嘉靖二十六年御史金会议,又因八分丁料之法斟酌而损益,每丁石足征银七分八厘,附派油帖征银解司支解。岁额杂三办,仍以京司府三项盐钞并支其内。其数详备于《八闽料钞》总征册云。

额办

历日纸 二万张。(弘治年间无查,正德十一年二万张,连松烟工食价银七两四钱。余年至嘉靖以来俱同。)

药味 樟脑三十五斤,三赖子四十斤。(弘治间无查,正德十一年征银一十一两,余年及嘉靖以来俱同。)

牲口 年分二季输银。(弘治间无考,正德十年征银一十三两二钱二分四毫五丝,至嘉靖以来俱同。)

弓箭 弓一百四十六张,弦七百三十条,箭一千七百一十二枝。(弘治五年征银多至一百七十八两三钱八分,少者一百九两六钱三分。正德元年间多至一百七十八两三钱八分,少者一百九两,及嘉靖以来俱同。)

军器 弘治五年征银多至八十六两九钱三分,少者二十七两九钱零。正德元年,少者二十七两九钱零,多至五十三两六钱。嘉靖以来,多至三十六两三钱零,少者二十七两九钱零。

杂皮 弘治五年,杂皮折造胖袄二十领,征银少者一十九两二钱三分,多至五十二两五钱零。正德元年,多至二十一两五钱零。嘉靖元年二十一两五钱。

翎毛 二千四百根。(弘治五年起至十六年止,折银六钱三分。正德元年起至十六年止,折钞银五钱零。嘉靖以来俱同。)

鹿皮 鹿皮一张,麂皮四十张。(弘治五年至正德、嘉靖年间同,每年鹿皮一张,银九钱;麂皮四十张,每张征银五钱五分。)

翠毛 五个。(弘治五年至正德年止,每年翠毛五个,银一毛钱五分。嘉靖年起,每年翠毛五个,银一两五。)

岁办

水牛底皮 二张。(弘治五年起至正德年间止,每年水牛底皮二张,每张银一十三两。嘉靖元年起,水牛底皮二张,每张银八两五钱)。

白糖厨料 弘治至正德十五年具派里甲,无查。十六年征银六十九两四钱二分九毫零。嘉靖元年,银三十四两七钱一分二厘零;二年,四十八两五钱八分零;三年,六十九两四钱二分;四年,六十四两八分零;余年增减不一。

黄蜡叶茶 弘治至正德十五年具派里甲,无考。十六年至嘉靖元年,征银一十四两一钱六分零;二年同;三年,银二十八两三钱三分零;四年,银二十六两三钱一分零;余年增减不一。

石大青 弘治五年,少者银五钱六分,多至九十五两七分;正德八年,少者二两五钱,多至一百两五钱三分;嘉靖年间无征。

黑铅 弘治五年无考。正德四年,银少者八钱二分,多至七两三钱;嘉靖以来俱无征。

银硃 内有腻硃。(弘治八年,征银少者八两三钱,多至四十一两零;至正德六年,少者九钱,多至八十八两一钱;嘉靖年间无征。)

红熟铜 弘治五年、十一至十二年,每年银七钱七分;十六年九钱三分;正德十一年,银少者二分,多至九两;嘉靖元年,征三年,每年征银七两六钱。

黄熟铜 弘治五年,征银少者八钱四分,多至一两三分;正德六年,少者一钱二分,多至二十八两三钱;嘉靖五年,征银一十四两六钱八分零;九年,征银一十三两五钱七分零。

生铜 弘治九年,征银少者二两四钱,多至七十六两五钱;正德、嘉靖具无征。

熟铁 弘治六年,征银少者八钱三分,多至九两四钱;正德四年,少者银五钱三分,多至二十七两九钱六分。

金箔 弘治五年,征银少者二钱一分,多至七两四钱五分;正德十四年,少者二两三钱七分,多至一十三两八钱四分;嘉靖三年,少者四两六钱,多至二十一两六钱零。

熖硝 一千斤三两。(弘治五年、十年,每年征银八两三钱四分;至正德四年,少者三钱二分,多至三十五两五钱四分;嘉靖七年征银九两二钱。)

杉木 弘治、正德、嘉靖间俱无征。

牛筋 弘治五年,征银少者三钱二分,多至四两一钱;正德三年,少者三钱二分,多至五钱七分;嘉靖间无征。

绵羊皮 弘治十三年,征银少者二两四钱四分,多至十八两八钱;嘉靖元年,少者一十八两二钱。

苏青 正德三、四年,征银三两四钱;五年,征银三钱二分;六年,银一钱四分;嘉靖无征。

皮张 弘治七年,征银少者七钱二分,多至三两四钱;正德七年,少者银四钱九分;九年多至十一两二钱;嘉靖元年七钱。

楠木 弘治五年、十一年,每年征银一十六两八钱七分;正德、嘉靖年间无征。

柁木 弘治间无征。正德八年,征银少者七两二钱,多至二十六两二钱六厘。嘉靖年间无征。

串五丝 弘治五年,征银少者一两二分,多至七两二分;正德、嘉靖年间俱无征。

绫纱纸剳 弘治十四年,银二百六两五钱二分;正德三年,银一百四十一两四钱一分;十年,一百一十二两八钱七分;十六年一百七两九钱六厘;嘉靖八年,银一百四十六两五钱三厘。

明纲甲叶 正德十、十一年,征银共一百八十五两五钱;嘉靖年间无征。

青熟丝绸绵煖皮 弘治间无征。正德四年,少者银六钱一分;十四年,多至七两三钱;嘉靖元年,五两七钱三分。

杂办

生漆 弘治六年,征银少者二钱二厘;三年,多至一十七两四钱一分。正德五年,少者四两三钱二分;十一年,多至四十二两五钱三分。嘉靖年间无征。

棕木 弘治八年,征银少者二钱,多至一两八钱;正德十三年,少者三钱,多至八两九钱六分;嘉靖年间,多至四十二两五钱四分。

水膠 弘治九年,征银少者五钱二分五厘,多至四两一钱八分;正德十二年,少者一钱五分,多至八两九钱六分;嘉靖三年,少者三钱,多至七两一钱六分。

杂皮 弘治、正德间无征。

黄蜡 弘治五年,征银一两三分;十七年,多至五两四钱。正德间以来无征。

白麻 弘治十年,征银七两三钱二分;十二年,一十四两四钱四钱四分;正德六年,少者七钱九分;八年,多至四两三钱;嘉靖四年,征银六十两一钱八分。

布匹 弘治十年,征银一十一两五钱;十六年,五两三钱;正德八年,少者一两三分五厘,多至二十九两八钱八分;嘉靖间无征。

纸张 弘治十五年、十六年,银五两七钱六分;正德四年,少者二两二分;十三年,多至一十八两一钱九分;嘉靖二年,六两六分;七年,征三钱二分。

紵丝线罗 正德十一年,银六十九两三钱五分;嘉靖三年,少者三十八两三钱,多至七十八两九钱九分。

荒丝 正德三年,征银少者二钱;八年,多至一两一钱;嘉靖八年,征银一百三十二两三钱八分零。

翠毛 弘治间无征。正德八年,少者银三钱一分;十四年,多至银七两七钱二分;嘉靖年间无征。

生铁 弘治间无征;正德十三年,征银四钱二分;嘉靖三年,征银五钱九分四厘。

铁线 弘治九年,少者六钱三分,多至四十五两五钱;嘉靖五年,征银四十六两二钱一分。

木炭 正德八年,少者二两八钱三分,多至六十六两九钱四分;嘉靖元年,八两七钱;三年,三十二两四钱二分。

里甲纲银 国初,应役之费,唯以里甲直日者自办。正德十五年,沈御史议将通县费用分正杂二办,以丁四粮六法则科派。嘉靖十六年,御史李凤翔再议,刊定赋役册储库,其银两用度各有定则,但额外之费尚多,原派之数未足,盖未能奉行如法云。

十五、水利

陂塘之筑,池堰之修,皆为旱涝之备,实农作所系,国赋所关,良有司所当加意者也。志《水利》。

塘陂

产坑陂 在永安里。长一百九十三丈,阔六尺,深六尺,溉田三顷十亩。

上 塘 在永安里。长四十余丈,阔三十余丈,深四尺,溉田一顷三十亩。

可 塘 在永安里。方圆一十四丈,今为田。

陈 塘 在永安里。阔六十余丈,深五丈。初龙津有放生池,宋县令陈宓乃移于此,葺亭于上,名曰“流惠亭”。

周 塘 在长泰里。洪武以后分地方,今属永安里。长六十余丈,阔三丈,深五尺,储水溉田二顷二十亩。

苏 塘 在长泰里。七十丈,深三丈,溉田二顷二十亩。

上洋塘 在长泰里。长二十丈,阔十丈,深三尺,溉田二十亩。

黄潭塘 在长泰里。长六丈三尺,阔四丈五尺,深三尺,溉田一顷一十亩。

杨柳塘 在依仁里。长四十余丈,深四丈,圳水沿流一里许,溉田一顷九十亩。

乌德陂 在依仁里。长五十丈,阔三丈,深五尺,溉田三顷八十亩。

乌镇陂 在依仁里。长一千六百丈,深五尺,溉田三顷五十亩。

洋塘 在依仁里。方圆二百五十余丈,深三尺,溉田三顷二十亩。乡官詹源请产恳田。

石蛇陂 在新溪里。长五百余丈,阔四尺,深二尺,溉田一顷八十亩。

洪岩陂 在新溪里。长三十余丈,阔六尺,自大岩山之南而来,溉田三顷四十亩。

洪岩洪山陂 在新溪里。二大陂也,水来自大岩山之南者为洪岩陂,来自大岩山之北者为洪山陂。

二陂共长三千余丈,阔六丈,溉田五十顷九十亩。

黄新塘 在新溪里。方圆四十余丈,溉田二顷一十亩。

洪 塘 在新溪里白沙亭十里许。长二十余丈,阔一丈,深八尺,溉田一顷八十亩。

郑岩陂 在新康里。屈曲二十余里,阔二丈,深三尺,溉田二十顷一十亩。

卓元东洋陂 在新康里。屈曲二十余里,阔八尺,深三尺,溉田三顷八亩。

高 陂 在崇善里。长一千六百一十一丈,阔五尺,深三尺,溉田一十顷一十亩。

亭前陂 在崇善里蓬莱山下。长一百二十七丈,阔十余丈,深五尺,溉田八顷十亩。

西门陂 在崇信里。旧与亭前陂为一,今各长一百二十七丈,阔一十余丈,深五尺,溉田二顷。

源口堵珑洋塘 在龙兴里。长五十丈,阔十丈,深四尺,溉田二顷十亩。

西 陂 在崇善里。长一千一百九十五丈,阔六尺,深七尺,溉田一顷八十亩。

石鼓陂 在崇善里。长九百三十二丈,阔一十丈,深二尺,溉田二顷二十亩。

山洋陂 在崇善里。长五百七十三丈,阔五尺,深五尺,溉田一顷九十亩。

前山坑陂 在感化里。长三百余丈,阔九尺,溉田五十余顷九十亩有余。

陂乌陂 在来苏里鲎山下。长一千一百九十九丈,阔七丈,深七尺。陂下又有大官圳,长五百九十四丈,阔一丈二尺,深五尺,溉田二百八十顷二十亩零。

芦汀两塘陂 在还集里。长二十余丈,阔七丈,深八尺,土下两大塘,溉田五顷七十亩。

十六、井泉

先王祭五祀,井居其一。《易》曰:“井洌寒泉食”。又曰:“井养而不穷”。盖井泉之有利于人也大矣。书其大者,余不悉焉。志《井泉》。

欧宅井 在县治凤山之麓,主山之泉。正统间,里人共浚之,泉愈清冽,又呼为“后田井”,有古石盂在焉。

县庭前井 在县治中东廊下。宋绍兴间,知县龚时可凿,有《新井铭》,今废。

县内井 在县治东廊下。国朝天顺间,知县杨纪凿,以便汲水,且防火患。

下市井 在县治南路旁。旧因妇溺,众填塞作小屋,其上供泗洲佛。成化八年,里人拆屋浚之,味清甘,虽旱不竭,今堙塞。

曹主簿井 在县治东,地名“下尾”。宋熙宁五年,主簿曹纬凿,右阑有“主簿曹公”四字,今堙塞。

蔡公井 在县治宣化坊之旁,石阑有“众缘修蔡公井”六字,后堙塞。永乐十八年复浚。

宫后井 在四圣宫边路旁。

后园井 在县治西路房后,堙塞。国朝天顺间复浚,今在民家花园之后,故名“后园井”。

苏家井 在县治后,泉甘冽,汲之者众。

县前井 在县治兴贤坊,味甚甘,清冽,

活边巷内井 今废。

陈复斋井 在凤池桥头复斋祠内。今祠废而井存。

佛泉井 在新溪里。相传宋昭应禅师经过,值溽暑渴甚,无井可汲。有一老妪汲涧水饮之。禅师感其意,以杖锡卓地,泉出,民遂甃为井,味亦甘美。

圣泉 在县治东隘门外。泉涌道旁山石间,砌池潴之,冬夏不竭,石刻“圣泉”二字。

甘泉 在永安里折柳亭前。味甚甘,可以蠲烦拆酲。

瀑布泉 在永安里产坑山。雨后潺湲琤琮,奔泻直下,如瀑布状,故得名。

真觉院泉 在光德里。山前寒声鸣玉,可以洗心清耳,最为可爱。

汤泉 在龙兴里溪边。

十七、坊市

凡邑里,民居所聚之处为坊,而货物贸易之地为市。坊则系之以名,表厥宅里,市则治之以官,平其物价。盖周制矣。安溪虽小,而远近坊市亦有可观。志《坊市》。

牧爱坊 在县鼓楼前,旧名“敏政”。国朝正顺间,知县杨纪立。正德十六年,知县龚颖改名“承宣”。嘉靖八年,知县黄怿改名“抚字”,岁久圯坏。嘉靖三十年,知县汪瑀拆建,改今名。

省元坊 在县治东街。宋淳祐间,县令汪愈为庚戍礼闱第一人陈应雷立,今废。

中和坊 在县东街。宋宝庆间,县令颜振仲立,今废。

梯云坊 在东街,初名“攀鳞”。宋嘉定间,县令孙昭先立,改“梯云”,今废。

美政坊 在县西街,初名“济川”。宋县令林彻改“美政”,后改“亨衢”。县令吴内重立,复名“美政”,今废。

仰朱坊 在县西街,旧曰:“新堤”,以西通仰朱堂故名,今废。

兴仁、和义二坊 宋嘉定辛未,县前东西新辟一字路,立二表,东曰“兴仁”,西曰“和义”。绍定间,知县刘庞立坊,今废。

升俊坊 在东街,初名“亨衢”。宋淳熙间,县令林彻改“升俊”,后改“冠英”。咸淳间重立。国朝正统间,知县邵公阳重立,今废。

兴贤坊 在县东街,旧为“凤池坊”,改“履道坊”。宋淳熙间,县令林彻又改“擢秀”。咸淳间重立,初名“兴贤”,今废。

宣化坊 在县前街。国朝正统间,知县邵公阳立,今废。

育贤坊 在儒学前。国朝正统间,知县邵公阳立,今废。

仙桂坊 在县南街。国朝正统间,知县邵公阳立,今废。

瀛州坊 在东街。宋嘉定三年,县令赵遵夫立,今废。

会元坊 宋有会元坊,在西街,为省元陈应雷立,今废。国朝正德十六年,知县龚颖以弘治间知县吴琎立南街“熙春坊”,改今名。

直讲坊 在县治东,旧名“凤髻”。国朝弘治间,知县吴琎立。正德十六年,知县龚颖为宋直讲张读改立今名。

侍御坊 在县治西,旧名“龙津”。国朝弘治间,知县吴琎立,正德十六年,知县龚颖为御史刘安生立,改今名。

激扬坊 在县东分司前。国朝正德七年,知县王廷佐立。

国宾坊 在县治南。国朝弘治五年,知县陈辅为举人陈兴仁立。

贞节坊 在县治南街。国朝正德十一年,知县彭黄为旌表节妇詹琎妻林氏立。

四牌楼二 一在县治前十字街。东匾“进士”,西匾“世科”,南匾“绣衣”,北匾“峨采”;国朝正德间,知县彭黄为御史詹源立。一在儒学前大街,南匾“儒林”,北匾“文苑”,东匾“腾蛟”、“起凤”;国朝正德辛巳,知县龚颖立,今废。

进士坊 在县西南临溪。宋嘉定间,县令赵彦侯为庚辰进士黄申孙立,今废。

交教坊 在儒学前,国朝弘治间,知县吴进立,今废。

秋鹗横霄坊 在县治西。国朝正德辛巳,知县龚颖为举人刘春立。

泮宫坊 在儒学门前。国朝正德十六年,知县龚颖立,今废。

梯云坊 在感化里。国朝景泰庚午,知县铙守中为举人李煜立。

掇英坊 在崇信里。国朝正统间,知县路亨为举人詹靖立。

云梯坊 在崇信里,国朝永乐间,县令为举人冯毅立,今废。

兴贤坊 在儒学前东。

育才坊 在儒学前西。俱嘉靖十六年,署县事本府经历倪用明始建。按:用明署印安溪廉慎有为,一毫无取,二坊之建皆不动费民财,士民至今犹颂德焉。

东街市 在县前十字街东,立汇征冷铺一所。

西街市 在县前十字街,立会元冷铺一所。

南街市 在县前直抵龙津渡,立省元冷铺一所。

以上三铺各立总甲一名,小甲三名,管各铺铺夫,每夜轮更提铃巡防,以弭火盗。中充总甲者,多狡猾之徒,往往差拨不均,故殷富者经年不差,贫乏者月差数次,风冷霜侵,似亦可悯。前知县黄怿革弊,通查各街烟户,共计若干,自正月初一日起,至十二月除夜终,以序编定,粘于县厅,照依点拨一名,轻重不得,民甚德之。此事非大节,然亦仁恤爱民之意,良有司毋亦效而行之乎。

儒学街 在儒学门前。东抵钱江庵,西抵南街,其形如带,乃建学时古路。其后改易,术家嫌于屈曲,有妨人才。国朝正德辛巳,知县龚颖改复原路。嘉靖八年,知县黄怿复辟开数丈余,士子往来便之。

新路街 在县前东。嘉靖六年,知县黄怿开建榜亭一十八间,在于街左。

湖头市 在感化里。百货所聚,号“小泉州”。

十八、桥渡

桥,水梁也;津,小渡也。车舆之行,有桥梁之设;天限之分,有津堠之立,则民无病涉之患矣,亦王政一事也,志《桥渡》。

桥 凡三十二桥。

龙津桥 在县治南,即古黄龙渡。宋绍兴八年,县令倪察始以舟为浮桥。淳熙二年,县令赵善竦再修。庆元五年,县令赵师戬始创石址木梁。嘉泰二年,县令龚晏始成之。长六十八丈,广二丈四尺,上覆以屋,凡四十三间。咸淳丁卯,县令钟国秀重修。元至正间圯。国朝天顺四年,邑人李森建,今圯。

凤池桥 在县治西。宋开禧三年,县令杨承祖始建。嘉定六年,县令陈宓重修,石址木梁,覆以屋,凡四十六间,邑人德之,刻石曰“陈公桥”。复斋以为专前人之功,纳之水,以其接于凤山,改为“凤池桥”。后四十三年,沙拥石出,若有所待,邑人复募而峙立焉,俗呼“上缘桥”。

以上二桥,实车马往来之冲,但龙津桥正直南门,地理家病其有伤县治,又各梁斜向学基,未免有害。凤池桥适当溪流湍急之处,终难植立。议者谓:当以二桥旧石并作一桥,移造于东大隘之下,连续永安东皋之地,以为水口关锁,则用力省,风气完密,且水宽溪浅,可保坚固无虞矣,起废兴衰之机端有俟云。

大岭桥 在县西北。

小岭桥 在县治西北。

东园桥 在县治西北。

芒洲桥 在崇善里,跨山坑,小桥通永春县。邑人李森天顺间修建。

石圳单板桥 在崇善里。

溪口桥 在崇善里。

拱 桥 在崇善里。

仙人跳桥 在崇善里。

上任、下任桥 在崇善里。

大澚桥 在崇善里。

源口埔头桥 在龙兴里。

牛岭桥 在龙兴里。

汤头拱桥 在感化里。

马迹桥 在感化里。

盆口桥 在感化里。

卓舍桥 在感化里。

东山桥 在感化里。

下坑桥 在感化里。

白涂桥 在长泰里罗渡东。嘉靖元年,里人黄添养重修。

大宇桥 在长泰里,跨山坑,接南安县,安溪地界直至此为止。

建口桥 在常乐里。建口桥,国朝正统六年建,石址木梁,构屋二十三间于上,今圯。

双济桥 在崇善里。宋清水大师建。绍熙中,僧惠华增高之。开禧丁卯,邑人吴逊之、僧了性重建,洿上坑,通源口渡巡司,今圯。

谷口桥 在崇善里。又名佛口桥,其上为屋十一间。旧有清水大师自永春来,见行者艰涉,遂造成桥,今废。

西洋桥 在依仁里。旧名“官厅石桥”,跨小溪凡三十三间。宋淳熙十二年,大水坏其九,道人僧惠明重建。壬申,水坏其四,邑人林绍老、僧一宁修之;丙子,又坏其四,林又与僧悟晃修之。丁巳丙寅十年雨水,其三又坏,邑人施天祐及僧道珍又修之,后有寓公寺丞赵嗣嘉以僧自晃主缘,于中一址修作小浮屠其上,今俱圯,石址存。

黄塘桥 在感化里。俗呼“黄坂桥”,里人吴煜重修,今筑成路。

乔美桥 在依仁里。三间,路通同安。

埔土寻桥 在永安里。去县东四里。国朝正统十三年,水泛桥颓,其址尚存。

两港桥 在永安里。去县东十里,跨山坑,水自丽碧山而下,横入于溪,故名。淳熙九年,僧性金创。久废。嘉靖六年,知县黄怿重建。

永安桥 在县治东北,跨东溪。宋,清水岩僧惠清主缘为之,石址,四屋九间,今废。

坝头桥 在来苏里。平洋横跨官圳,俗呼“下刈沟边”。

建口渡 在常乐里,亦名仙澚渡。

新溪渡 在感化、来苏二里之间,又名新魁渡。

下林渡 在感化、来苏二里之间。义民胡钦家,世代施舟以济往来,俗呼“黄坂渡”。

绵淹渡 在感化、来苏二里之间。

源口渡 在龙兴里。原巡检司在焉。

吴埔渡 在县西北五里。

薛坂渡 在光德里,一名仙苑渡。

同部

其它

安广县乡土志
历史 唐虞三代为肃慎氏之地。汉魏六朝为抉余国。隋唐为扶余北境。辽为安广军,即长春州韶阳西北境也,金为临潢府属境。元为开元路属境。明初为三万卫,后属蒙古科尔泌部右翼后旗。国朝为札萨克镇国公封地。光绪初年始省内地穷民迁徒开垦,向公旗交租,陆续来者共有四百余家。三十年七月间,盛京将军增,筹议固藩实边,非扩开蒙荒不可,奏派花翎侯补道张心田勘放垦务。三十一年十一月竣事,共放生熟荒段二十四万一千四百五十八垧七亩。城镇街基一百十五万四千五百二十丈。经盛京将军赵,奏准设立县治,名曰:“安广县”,定为冲,疲、难三字边要缺,置知县一员,并加理事同知衔巡检兼典史一员,并加六品
安平县杂记
安平县杂记 ●节令 正月元旦,各家均梳洗更换新衣服。自子刻起,至卯刻止,开门焚香点灯烛烧纸(俗名烧金。用半粗幼纸裁长六寸、阔四寸、盖苏木膏寿字印于其上,中间安锡箔约二寸许,拭以槐花,使成黄色,名曰寿金。有大花、二花之分,每百叶大钱十六文至十四文不等)。贴新桃符,放爆竹,列各样糖料于盒以供神(糖料有寸金枣、花生粒、桔红糕等名目)。名曰开正。然后长幼序次向祖先神牌行礼,有备牲醴菜碗以供者。礼毕,向长辈序次叩贺。早饭后,冠服往各亲友家拜贺。名曰拜正。有乘轿者,有步行者。若亲友多,初二、初三方拜贺完遍。主人若在家,则冠服出迎。近时多不亲行,仅遣家丁持帖往贺,两便
安溪县志-清-谢宸荃
安溪县志(康熙癸丑版)(清)谢宸荃主修 洪龙见主纂 ●目 录 卷首 原志序 前志序 卷之一 山川形势之一 原县 星野 舆域 卷之二 山川形势之二 卷之三 户口丁徭 用民 地亩钱粮 用民(前志同则分为二条) 赋役 卷之四 风俗人物之一 贡俗 卷之五 风俗人物之二 考迹 卷之六 风俗人物之三 述制 叙官 卷之七 风俗人物之四 彰献 胪荣 卷之八 风俗人物之五 阐潜 徽闺 卷之九 风俗人物之六 问礼 卷之十 风俗人物之七 征文 记 卷之十一 风俗人物之八 征文 序 文 书 辩 颂 赋 铭 歌 诗 联 疏 卷之十二 疆圉险要志之一 弭患 验征 纪秩 ●编辑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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