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藏 · 地理
彰化县志
12 万字 · 约 5 小时 44 分钟 · 11 / 16
史藏 · 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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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可开白话
明现在台地之人,有田有产、入籍既定者,取其田里邻结状,方准考试。粤人流寓在台者,四邑俱归府学考试;泮额、廪、增、贡额、解额并详「府志」。
台、澎两隔重洋,学使不能远涉,照陕西延安、广东琼州之例,就台厦道,兼理学政。(雍正五年学政归汉御史、六年,台、厦道改为台、澎道。乾隆十七年,以台、澎兵备道兼提督学政,主台、澎试事)。
书籍
钦定学政全书一部(二十四本),钦定国子监则例一部(六本),御论一部(二本),圣谕广训一部(一本),钦定周易折中一部(十六本),钦定书经传说一部(十八本),钦定诗经传说一部(二十四本),钦定古文渊监一部(四十八本),钦定朱子全书一部(四十本),钦定子史精华一部(五十本),钦定四书文一部(十六本),易经注疏一部(四本),书经注疏一部(八本),诗经注疏一部(二十一本),孝经注疏一部(一本),论语注疏一部(四本),春秋注疏一部(二十四本),仪礼注疏一部(十二本),周礼注疏一部(十五本),礼记注疏一部(二十二本),孟子注疏一部(七本),尔雅注疏一部(五本),公羊注疏一部(十二本),谷梁注疏一部(五本),通监纲目前编一部(八本),纲目正编一部(七十七本),纲目续编一部(二十本),史记一部(四十本),昭明文选集成一部(三十本),汉、魏丛书一部(一百二十本),唐、宋八家古文一部(十五本)王步青前八集一部(十六本),后八集一部(十六本,自周易折中至后八集共二十九部,系前邑主杨桂森颁发),小学集注一部(二本,前学道宪叶颁发),道统录一部(三本),思辨录辑要一部(四本),二程文集一部,(四本),居业录一部(四本),李延平集一部(二本),许鲁斋文集一部(二本),胡敬斋文集一部(二本),学规类编一部(六本),罗整庵存稿(一本),读礼志疑一部(二本)。自道统录至此系颁发),以上统共书籍四十四部。
书院
白沙书院,在邑治内圣庙左,乾隆十年淡水同知摄县事曾日瑛建。二十四年,知县张世珍重修。五十一年,被乱焚毁,知县宋学颢改建于文祠之西。嘉庆二十一年,署县吴性诚醵赀重新。局制较为恢大焉。
主静书院,在南门外演武厅后,即旧仓廒也。嘉庆十六年,知县杨桂森以仓廒易建在县署后,欲将此地改立为义学,置租延师,令贫士课读其中,以终养去中辍。
文开书院,在鹿港新兴街外左畔,与文武庙毗连。道光四年,同知邓传安倡建,中祀徽国朱子文公。两旁以海外寓贤八人配享。讲堂书室,前后门庭,规模甚为宏敞。
白沙书院学规杨桂森
一、读书以力行为先:圣贤千言万语,无非教人孝顺父母,尊敬长上。父母,吾根本也。兄弟,吾手足也。凡读一句孝弟之书,便要将这孝弟事,体贴在自己身上。古人如何孝弟,我便照依学将去。始初勉强,渐渐熟习,自然天理融洽,自己也就是圣贤地位。所谓人皆可为尧舜也,切无视道为高远,自己菲薄。又切不可囫囵空读书籍,不留心体贴,致失圣贤立教之旨。
一、读书以立品为重:立品莫如严义利之辨。试思伯夷、叔齐,何以能留芳千古?不过于义利辨得明,虽死而不改其节,所以传也。读鸡鸣而起一章,要想到舜、跖之辨。有一念争财谋利之心,便是盗跖;有一念矜名重节之心,便是圣贤。若口读诗书,心想银钱,是盗跖也。要占便益,只顾自己,亦是盗跖也。欲严义利,莫如忍、莫如让。如穷苦,要忍得住,毋去骗人、磕人钱财、田产,且让一番,不可争竞。总是我辈念书人,要将气骨撑得住,毋为银银所害,便是身立千仞之上。即如秀才、童生,有一个乡民,送你二百钱,做一张呈子,断断不可做。此就是能严义辨。举此而推,万事可例也。
一、读书以成物为急:读书人不是单管自己的事。譬如我能孝弟,那些不读书人,不知孝弟者,都要我去劝导他。见他孝顺父母,要夸奖他;见他忤逆父母,要婉言劝戒他;见他爱财争利,要把圣贤道理解他。他见览晓得古今兴亡得失忠佞之辨,自己便有经济,临事自有决断,有把持。
一、读八比文:成化之浑穆,正、嘉之深厚阔大,隆、万之架取机法,启、祯之精奥透辟,国初之魂伟雄壮,要办得体段出来。凡读一家,要辨明一家眉目。毕竟规模气象,各有互异。不可粗心囫囵读去。
一、读赋:三都、两京、子虚、上林,雄厚丽则之正规也。律赋始于唐,亦莫精于唐。宋人赋则单薄矣。读者于古赋、律赋,俱要寻求正路,不可扯杂。
一、读诗:五古要读汉、魏、六朝,七古要读杜甫、温庭筠,五、七律要读初唐,五、七排律莫盛大于本朝制作明备之时,亦多士之幸也。其勉之。
一、作全篇以上者之学规:如上灯时,读名家新文半篇,旧文一篇,汉文十行,律赋二韵,五排诗一首。读熟毕,再将次早所应佩背之四书经书,本本读熟,登于书程簿内,方可睡去。次早,将昨晚所读之文章诗赋,四书经书,诵朗熟咏,务须读得极熟始去。先生讲案,逐本背诵。既背后,学晋唐法帖百字。写字后,看四书二章、约二十行;经书约二十行。有疑义,问先生。疑既晰矣,须掩卷,在先生讲案,将所看四书经书,添虗字活字于白文,顺义讲去。既讲后,抄大家文、古文、贼、诗、各一篇。抄毕,请先生讲解,然后散学。晚间念书如前功。次早仍照前功背诵。既背后,请先生命题,须将题义细求其所以然,寻其层次,寻其虚实,然后布一篇之局,分前后、浅深、开合而成篇,务须即日交卷。交卷后散学,仍夜读如前功。凡单日讲书,凡双日作文。此方有效。其所读之经书,须本数分得多,篇数拨得少,行数读得少。如诗经,分作五本读。每本每日读三、四行即可也。
一、作起讲,或半篇之学规:早午晚之学规,及单日讲书,双日作文字,仍如作全篇者之学规。
一、六七岁未作文者之学规:先教之以读弟子职,使知洒扫应对进退起坐之礼。其所读书,务须连前三日并读。仍须多分本数。一本不过二十篇。每本每日读至五行,使一本书于一月内外回头,便易熟。并题须随读随讲。其写字先学写一寸以上之大字。其读四书,读起时即连细注并读。凡读诗经、书经,随意添读小序。其答经中注解,择其解字者读之,不过十分取一、二也。学庸注全读,论语注读十分之七,孟子注读十分之五,经注读十分之一、二。蒙以养正,圣功也。果行育德其毋忽。
学租
一、在外新庄五显会田一甲,年收租银三十元。嘉庆十五年,监生余兰芳呈充为圣庙香灯之费。
一、在万斗六庄田八十□甲,年征水租粟□十□石。乾隆□□年,知县曹世骏判充为圣庙春秋二仲丁祭费用。
一、在吴厝庄东畔,水田一处、三段,共五甲七分。又带庄内房屋一所,其田年纳业户大租粟四十四石。又配纳正供粟六斗一陞七合。耗银三分一厘。道光十四年,童生徐鹏抟同侄佾生徐孔珠等奉充圣庙以为香灯之费(按内田三段,大份一段,东至刘家田,西至水沟,南至林家田,北至赖家田。小份一段,东至林家田,西至赖家田,南徐家自己田毗连,北至溪。北壠一段,东至刘家田,西至赖田圳,南至水圳,北至溪边,其房屋前至稻埕外水沟,后至小沟,左至林姓屋基,右至往来巷路,四至界址,俱各分明)。
白沙书院租
一、在猫雾拺保,土名凹饼庄,计下则田五十九甲八厘零。内除完纳正供耗羡匀丁等费外,实征租银一百四十一两二钱一厘零,充为白沙书院师生束修膏火之费。雍正六年知县张启声置。
一、在猫雾拺保,土名阿河巴庄,计下则田一段。内除完纳正供耗羡匀丁等费外,实征租银六十两。乾隆□年,业户张振万名下张达京捐置。
书院动支费项,每年就户总经管,收取学租银二百零一两二钱,缴送在署。书院经管书,按月填簿请领,发给膏火。其费用不敷,系本县捐俸发给料理。
(附)主静书院租
一、民人李荣、史顺、林元等,共捐银一千元,买置戴桂寿茶亭会三圳墟田三段,共三甲零三厘一丝六忽。带竹围一所,瓦房四间,草房七间。又五里径田三段,共三甲零四厘八毫三丝六忽。二共田六甲零七厘八毫五丝二忽,年应纳正供榖六石三斗零八勺。又纳耗羡银三钱二分三厘三毫,又纳匀丁银二钱六分三厘六毫。又应纳大肚中北社番通事大宇汉泰隘口粮粟一十四石九斗二陞四合八勺。又应纳蓝日晃大租栗五石零四陞六合四勺。俱系耕佃自完外,实纳书院租栗一百六十石。早晚季自运到仓完纳,以为书院师生束修膏火之用。其竹围房屋,付佃居住。
按:杨邑令议建主静书院,捐充此租以为经费,后不果建。今邑令李,将此租拨归白沙书院,每年加征粟一百六十石。
文开书院租
一在万斗六社柳树湳庄,勘出溢额屯田二十九甲七分。每甲年纳额租八石。
一在坪蓝庄勘出民田隘额田九甲七分。每甲年纳额租八石。
一在后河厝庄田一段,一在海墘厝庄田一段,俱以番银折租。
以上按田计租。每年额租应的粟三百零六石,除大租正供外,实的粟二百五十石。其田二段,实折租银九十元。
一在许厝埔,系道光六年贼产充公,约计田租二百三十六石,除大租正供外,实收租粟一百九十石。房厝暨鱼池等租,共番银一百五十元。
一在马芝保海边厝西偏浮复之地五十甲。海边地瘠,每甲年纳额租四石,计年额租二百石,除大租正供外,实收租粟一百八十石。一并拨充为书院师生修脯膏火之资。
一鹿港保横车路街抄充许家瓦店一座,年收税银一十八元。又大街尾瓦店一座,年收税银二十四元。又大街中瓦店二座,年收税银一百元。又鱼池一口,年收税银一十三元:每年通共应收税银一百五十五元。
社学(附)
古者党庠州序而外,又有家塾,建于里门,即今之社学是也。社学又与闾巷之小学不同。小学所以训童蒙,如古者八岁而入小学是也。社学则诸士子会文结社,以为敬业乐群之所。大都有文昌祠,即有社学。如犁头店之文昌祠内,士子以时会文,而名其学曰「腾起社」是也。余可类推。兹以社学附于书院之后,为申其义若此。盖学校之余意也。故连类而并及之。
拔社,在鹿港未有文祠之先,诸同人会文之所。
腾起社,在犁头店文祠内,又一名文林社一名兰社。
振文社,在西螺街文祠内。
螺青社,在北斗街文祠内。
兴贤社,员林街文祠内。
超然社,在大墩街。
文蔚社,在四张犁。
登瀛社。
萃陞社。
达社,在白沙坑。
景徽社,在线西保。
崑山社,在邑内。
西雝社,在大肚。
玉山社,在邑治北门外。
●彰化县志卷五
祀典志
坛祭祠庙(寺观附)
「国之大事,在祀与戎」。而祀事尤先乎戎事。宗伯所以先司马而列为春官也。台虽僻处海外,其祀典岂或殊哉?设学官以祀先圣先师,所以报教育人才之本,使四民知所矜式。设文祠以祀文昌帝君,设武庙以祀关圣帝君,陆地则城隍有祀,海洋则天后有祀。功德在民,声灵赫濯矣。社为后土之神,稷为百榖之长。先农、先啬,始传种植之书;风伯、雨师、实赞鸿钧之化。名山、大川、龙神、火帝、皆能造福苍生也。爰及能御大灾,能扞大患,以死靖难者,亦祀之。非藉以祈福,凡以隆美报也。若彼琳宫、宝刹,僧岩、佛观,习俗相沿,遽难变革,亦姑听愚民之自为。孔子云:「敬而远之」以专务乎民义,可谓智矣。其斯为圣人之教乎。志祀典。
坛祭
祠庙(寺观附)
坛祭
社祀坛:在县治东门外。
按社祭五土,稷祭五谷。宋时社稷风雨师各一坛。明社稷另为一坛,设神牌二:左稷右社,以木为之,朱漆青书,题本县县社之神,本县县稷之神,藏于城隍庙。祭日设于坛,正印官行三献礼。祭于春秋二仲上戊之日。今仍其制。
风云雷雨山川坛:在县治东门外。
按礼:「诸侯祭封内山川」。今之邑令亦与焉。唐山川合雨师并祀,山川与社稷合祀、雷师。元别祀山川,而以风云雷雨附社稷。明洪武初,正山川坛于城西北,风云雷雨坛于西南。六年,以风云雷雨山川为一坛。十四年,更以城隍合祭,设神牌三:中题风云雷雨之神,左本县境内山川之神,右本县城隍之神。祭以春秋二仲上巳之日。今仍其制。
祠庙
文庙(规制创修详见学校志内):定例:春秋二仲上丁致祭。八月二十七日圣诞,惟国学有释菜之礼。彰邑自嘉庆十六年间,杨太令桂森会同儒学,率诸生入庙行礼。今帅初。
文昌帝君祠:一在县治东门内文庙西畔南向(嘉庆二十一年邑令吴性诚以明伦堂既移建于文庙东畔,乃因其故址,捐俸倡建,绅士林文浚、罗桂芳等董其事),一在西螺街外(嘉庆二年,绅士廖澄河等捐建),一在鹿港街尾(嘉庆十七年同知薛志亮率绅士陈士陶等捐建),一在犁头店街(嘉庆二年岁贡曾玉,音等捐建(,一在东螺北斗街(道光初举人杨启元等捐建),一在员林街外(道光口年,恩贡曾拔萃等捐建),一在南投街外(道光十一年,生员曾作云等捐建)。
按梓橦帝君,张姓,名亚子,居蜀七曲山。仕晋战殁,庙在保宁府梓橦县。唐、宋累封至英显王。道家谓:帝命梓橦主文昌事及人间禄籍,故元加号为帝君。天下学校因有祠祀。明景泰中,即京师旧庙,辟而新之,岁以二月三日诞辰遣祭。宏治元年,礼部尚书周洪谟等议:梓橦显灵于蜀,庙食其地为宜。请饬天下学校,罢毁其庙;而学校仍多祀者,以紫薇垣文昌六星次在斗魁之南,均为文明之府,故与魁星并祀云。国朝嘉庆六年,奉诏编入祀典,春秋致祭,与武庙同。盖以世所传帝君之书,如「阴隲文」、「感应篇」、「劝孝文」、「孝经解」诸书,皆有裨于教化,不失圣人之旨,故学者崇奉之,使日用起居,皆有敬畏,非徒志科名者祀以求福也。今彰邑文祠极盛,大率士子鸠金公建,以为敬业会文之所;而藉神明以儆身心,文风所由丕振也。
附文昌祠租:一在同安厝庄,田共三甲六分,园共三甲九分。又园一甲五分,年收大小租银共八十六元四角。(按此租,系嘉庆年间该处溪埔浮复,业户吴陞东与岁贡生杨汝佐互控争收。岁贡郑士模等出为调停劝和,将此租充入文昌祠,以为香灯之费。在县城内小西三角窗瓦店一座,年收税银七十二元。按此店系嘉庆年间,廪生林中桂外戚王赞,与廪生王有庆互控,林家将此店充为文昌祠香灯。此二租现交值年首事管收,以为文昌祠庙祝工食。年给辛劳银二十四元。又倩工敬拾字纸一人,年给工食银二十四元。二共工银四十八元,俱将店税给领。其余租税银,收为二月初三日恭祝帝君圣诞祭费,及正月十五日恭送圣蹟赴大道溪流,诸用具定条规,递相承办。首事择绅士有品望者为之)。
关帝庙:一在县治南门内(雍正十三年邑令秦士望捐建。乾隆二十四年,邑令张廷珍修。嘉庆五年,邑令胡应魁移建南街同知署故址。道光九年,邑令李廷璧修;各有记,见艺文)。一在鹿港王宫边(乾隆壬辰年南靖商民捐建)。一在鹿港文昌祠边(嘉庆十七年同知薛志亮捐俸倡建,绅士苏云从董其事)。
仓圣人祠、朱文公祠:二祠俱在西螺街,绅士廖澄河于嘉庆十五年捐建。
魁星楼:一在西螺街,道光元年绅士廖澄河等捐建。一在蛇仔仑,道光元年恩贡赖占梅倡建。
天后圣母庙:一在鹿港海墘,乾隆五十五年,大将军福康安倡建,庙内有各官禄位。一在邑治北门内协镇署后,乾隆三年北路副将靳光瀚建;二十六年,副将张世英重修。一在邑治东门内城隍庙边,乾隆十三年,邑令陆广霖倡建。一在鹿港北头,乾隆初,士民公建,岁往湄洲进香,庙内有御赐「神昭海表」匾额。一在邑治南门外尾窑,乾隆中士民公建,岁往笨港进香,男女塞道,屡着灵应。一在王宫,嘉庆十七年邑令杨桂森倡建。一在沙连林圯埔,乾隆初,里人公建,庙后祀邑令胡公邦翰禄位。一在鹿港新兴街,闽安弁兵公建。一在犁头店街,一在西螺街,一在东螺街,一在大肚顶街,一在大肚下街,一在二林街,一在小埔心街,一在南投街,一在北投新街,一在大墩街,一在大里杙街,一在二八水街,一在葫芦墩街,一在悦兴街,一在旱溪庄。
后,林姓,兴化莆田人。父名愿,五代时,官都巡检。母王氏,以宋太祖建隆元年三月二十三日,产后于莆之湄洲屿。方诞,红光满室异气氤氲,弥月不闻啼声,故名默娘。八岁就垫读书,辄解奥义。喜焚香礼佛,十三岁得道典秘法。年十六,观井得符,能布席海上济人。雍熙四年九月九日陞化;或云二月十九日,年二十有八。是后常衣朱衣,乘云游岛屿间。里人庙之,有祷辄应。宣和中,赐顺济庙号。自是迄明,屡征灵迹。嘉靖中,编入祀典,叠加徽号。国朝康熙中,屡着灵应,纪功加封天后,入祀典。雍正四年,御赐「神昭海表」额。十一年,赐「锡福安澜」匾。令江海各省,一体奉祠致祭。后英灵溥济,庙遍薄海。今就官所致祭,朔望祗谒者纪之。
城隍庙:在县治东门内,南向。雍正十一年,邑令秦士望捐俸倡建。乾隆二十二年,邑令朱山重修。嘉庆五年,邑令胡应魁重修,有记,见「艺文」。
龙神庙:在县治南门内,东向。嘉庆八年,邑令曹世骏倡建。
厉坛:在县治北门外车路口,祭无祀鬼,即古所谓泰厉、公厉、族厉也。每岁春清明,秋七月十五日,冬十一月朔日:凡三祭。惟七月望日为盂兰会,延僧普度,最为盛设。乾隆三十五年间,北路理番同知李本楠捐俸倡建,凡客柩未葬者,皆暂停于此名曰北坛。道光十一年,北路中营都司洪志高,邑令李廷璧捐俸倡修,有序,见「艺文」。
南坛:亦厉坛也,一名南山寺,在县治东门外。绅士王松等倡建,以停客柩,及本处士民之柩。
忠烈祠:在县内大西门街,坐北向南。道光二年,知县吴性诚捐建。道光五年,知县李振青修。内祀林、陈、蔡三逆案内殉难文武官兵。中龛祀台湾府知府孙景燧,北路理番同知长庚、王隽、朱慧昌、理番同知摄彰化县事刘亨基,北路副将赫生额、张无咎,府中营署北路副将陈大恩,彰化县知县俞峻、朱澜,建宁镇标右营游击唐昌宗,鹿港水师游击曾绍龙,镇标中营游击耿世文,北中营都司王宗武、朱化英、王德俊,赐知县衔淡厅幕友寿同春,白沙书院山长贡生胡远山,南投县丞周大纶,鹿仔港巡检兼彰化县典史冯启宗,竹堑巡检张芝馨,猫雾拺俸满巡检陈庆,署猫雾拺巡检渠永提,彰化县典史费增运。东龛祀同知刘亨基长子,中营千总吴见龙随员,千总郭秀山,北中营外委李国安、王光明、陈凤、巫铋,彰化县刑席范琪辉,钱席俞公,幕友王先生、浙江绍兴籍幕友寿玉山、陈公、夏公、王公。西龛祀赐知县衔监生李安善、随营千总汤公,建宁镇标右营外委潘建,北投屯外委余添,北协额外外委毛进丰、苏国珍、陈清,北中营把总武成烈、陈国印、刘联陞,北右营把总尹贵、高茂。后堂龛祀刘亨基之女旌表刘满姑,朱澜之媳旌表朱鲁氏,女朱群姑、民妇杨联盛妻颜氏四人。东西龛末座附祀兵丁义勇等共五百八十七人。
寺观(附)
观音亭:一在县署右,雍正二年,知县谈经正建,乾隆十八年,街民捐赀重修。一在南投街,里人捐建。一在牛骂头街,里民捐建。
岳帝庙:在县治东,协镇署前,俗讹称玉帝即岳帝也。乾隆二十八年间,泉郡士民捐建,嘉庆年间重修。每岁正月初九日祝诞,火烛辉煌,彻宵如昼。庙前筑台一座,演剧十余日,妇女焚香不绝,观者如堵。
威惠王庙:王姓陈名元光,唐时人也。自河南光州来闽,开漳有功,敕封威惠圣王。漳人祀之,渡台悉奉香火。乾隆二十六年,建庙于县城西。每年二月十五日,演剧祝寿,灯烛烂若日星,匝月不休。嘉庆十二年重修。一在西门,陈姓合建,曰小圣王庙,一在沙连保社寮。
保生大帝庙:在县治南门内。嘉庆二十二年,同安县士民渡台者鸠金公建。按大帝即真君也。姓吴名本,母梦吞白龟而孕,生于宋太平兴国间。长而学道,治疾多奇效。景佑二年卒,里人肖像为祠,水旱祈祷辄应。敕封慈济庙额,庆元间赐忠显,开禧二年,封英惠侯,俗呼大道公,又称保生大帝。未知何据。每年三月十五日,祝寿,灯烛辉煌,与圣王庙埒。一在大城厝街。
三山国王庙:一在县治南街,乾隆年间,粤人公建。一在鹿港街,一在员林仔街,皆粤人公建。按三山为巾山、明山、独山之神。三山在揭阳县界,原庙在巾山之麓,赐额明贶。凡潮人来台者,皆祀焉。其在潮州尤盛。
定光庵:在县治内西北。乾隆二十六年永定县士民鸠金公建,道光十年贡生吕彰定等捐修。祀定光古佛。
龙山寺:前大殿祀观音、佛祖,后祀北极上帝,在鹿港。乾隆五十一年,泉州七邑士民公建。
大众庙:即厉坛也。一在鹿港菜园,嘉庆二十年建。一在员林街东畔,一在西螺,皆里民公建。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