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藏 · 地理
恒春县志
14 万字 · 约 6 小时 45 分钟 · 17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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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八
边防
同治十三年三月二十九日,奉上谕:『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奏:「日本兵船,现泊厦门,请派大员查看」一折。日本国之使臣前在京换约时,并未议及派员前赴台湾生番地方之事。今忽兴兵到闽,口称借地操兵,心怀叵测。据英国使臣函报:日本系有事生番,南北洋通商大臣,咨覆情形相同。事关中外交涉,亟应先事防范,以杜衅端。李鹤年于此等重大事件,至今未见奏报,殊堪诧异。生番地方,本系中国辖境,岂容日本窥伺?该处情形如何?必须详细查看,妥筹布置,以期有备无患。李鹤年公事较繁,不能遽离省城,着派沈葆祯带领轮船兵弁,以巡阅为名,前往生番台湾一带察看,不动生色,相机筹办。应如何调拨兵弁之处?着会商文煜、李鹤年及提督罗大椿等酌量调发。至生番如可开禁,即设法抚绥驾驭,俾为我用,藉慰地方,以免外国侵越?并着沈葆桢酌度情形与文煜、李鹤年悉心会商,请旨办理。日本兵船到闽以后,作何动静?着文煜、李鹤年、沈葆桢切实具奏。南北洋如探有确耗,并着李鸿章、李宗羲随时咨明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核办。原折均着抄给阅看,将此由六百里加紧密谕知之。钦此』。
日本陆军中将西乡照会闽浙总督部堂李:为照会事,台湾土番之俗,自古嗜杀行劫,不奉贵国政教,海客灾难是乐。迩来我国人民,遭风飘到彼地,多被惨害;幸逃脱者,迫入贵国治下之境,始沾仁宇恩恤,藉得生还。本国稔知贵国矜全我民之意,厚且至;我国政府感谢奚似?而彼土番反是害我人民如此,为人父母,岂忍漠然?是以我皇上委本中将深入番地,招彼酋长,百般开导,殛其凶首,薄示惩戒;使毋再蹈前辙,以安良民。本中将谨遵钦旨,即率亲兵,将由水路直进番地。至若船过贵境,固无他意,应无拒阻;但恐闾巷之说,或触于贵国之诧异,兹特备文报明。为此,照会贵大巨,希即查照。
又片:明治四年十二月,我琉球岛人民六十六名遭坏船漂到台湾登岸,是处牡丹社,竟被番人劫杀,五十四名死之;十二名逃生,经蒙贵国救护,送还本土。又于明治六年二月,我备中州人民佑藤利八等四名漂到台湾卑南番地方,亦被劫掠,仅脱生命。幸蒙贵国恤典,送交领事,转送回国。凡我人民,迭受恩德,衔感无涯。兹我政府独怪土番幸人之灾,肆其劫杀;若置不问,安所底止?是以遣使往攻其心,庶几感发天良,知有天道而已。故本中将虽云率兵而往,惟备土番一味悍暴,或敢抗抵来使,从而加害,不得已稍示膺征之惩耳。但所虑者,有贵国及外国商民,在台湾所开口岸运货出入者,或见我国此间行事,便思从中窃与生番互通交贸,资助敌人军需;则我国不得不备兵捕之。
务望贵大臣遍行晓谕台湾府、县沿边口岸各地所有中外商民,勿得毫犯。又,所恳者:倘有生番偶被我兵追赶,走入台湾府、县境内潜匿者,烦该地方随时即捕交我兵屯营是望!特此又片以陈。
闽浙总督部堂李照会日本国陆军中将西乡:照得台湾全地久隶我国版图,虽其土番有生、熟之别,然同为食毛践土,已二百余年;犹之粤、楚、云、贵边界猺、獞、苗、黎之属。皆古所谓我中国荒服羁縻之地也。虽生番散处深山,獉狉成性,文教或有未通、政令偶有未逮,但居我疆土之内,总属我管辖之人。查万国公法云:『凡疆内植物、动物、居民,无论生斯土者、自外来者,按理皆归地方律法管辖』。又载法得耳云:『各国之属物所在,即为其土地』。又云:『各国属地,或由寻觅、或由征服迁居,既经诸国立约认之,即使其间或有来历不明之人,皆以此为掌管既久,他国即不应顾问』。又云:『各国自主其事,自任其责』。据此各条,则台湾为中国疆土,生番定归中国隶属,当以中国律法管辖,不得任听别国越俎代谋。兹贵中将照会,以台湾生番戕杀遭风难民,奉命率兵深入番地,殛其凶首以示惩戒。在生番迭逞悍暴,杀害无辜,即按以中国之法,亦律所必诛;惟台湾全地素属中国,贵国政府并未与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商允作何办理,径行命将统兵前往?既与万国公法违背,亦与同治十年,所换和约第一、第三两条不合。然详阅来文,先云:『招彼酋长,百般开导,使勿再蹈前辙』。复云:『虽率兵前往,惟备土番抗拒,不得已稍示膺惩』。是贵中将之意,但在惩办首凶,以杜后患,并非必欲用兵。所开两案首凶,其备中州遭风难民,前由生番送出,并未戕害一人,当经本部堂派员送沪,交领事官送还。自枋藔至琅■〈王乔〉一带,早经本部堂饬令台湾道委员建造隘藔,选举隘丁、隘首,遇有外国遭风船只,以便随时救获;此后贵国商民往来该处,当不致有劫杀之事。去岁备中州难民并未被害,即其明证。其琉球岛,即我属国中山国疆土,该国世守外藩,甚为恭顺。本部堂一视同仁,即严檄该地方官责成生番头人,赶紧勒限交出凶手议抵。总之,台湾属在中国,应由中国自办,毋庸贵国代谋。各国公使俱在京师,必以本部堂为理直。缘准前因,合即照覆。
又,照得前准照会,得悉贵中将奉命统兵惩儆台湾生番;当经本部堂援据万国公法,请贵中将撤兵回国,以符条约,具文照覆在案。兹于四月十二日,接据台湾镇道禀称:『贵中将统率部兵,已在凤山县所属琅■〈王乔〉、柴城一带地方扎营,与属地生番争斗。经委安平协副将周振邦、署台湾同知傅以礼等驰往该处,于初八日与贵中将相见,面询本部堂照会,曾否达览?贵中将答以已经收到,并语该文武官:以此次用兵生番,因去年贵国副岛大臣早与总理衙门商明;近又有钦差赴北京,专论此事。俟北京信到,再行照覆,不肯即日回兵等因。又据禀:『于四月初七日,有贵国驻厦领事官福岛九成书记吴硕往见该镇道,面言要赴琅■〈王乔〉查看,不准本国兵与中国民船滋事,以敦和好,特来拜谒。该镇道询以何故动兵?答称:欲将生番稍示惩儆,不敢扰害中国地方』等语,先后到本部堂。准此,详阅各情,深佩贵国政府敦信修睦,益固邦交之意。而贵中将谨承上命,情意殷勤,务泯猜嫌,以敦和好;闻之亦甚欣洽。因思贵国与中国立约未久,方期两国和好,可与天壤无穷。乃此举并未商由总理衙门移知本部堂作何办理,径命贵中将统师赴中国所属邦土、本部堂所管地方用兵,盖由轻动浮言,误会生番非中国所管之谣,遂致贵国政府与贵中将近日所为,事事与万国公法修好条约违背,宜中外舆论皆不为然也。除既载本部堂前次照会外,合再将本部堂确查证据,及贵国此举不合万国公法暨修好条约,为贵中将更告之。查琅■〈王乔〉番社人物,地方确归中国辖属,证据历历分明,可核者三:南路琅■〈王乔〉十八社向归凤山县管辖,每年征完番饷银二十两有奇,载在台湾府志,此证据一也。台湾设立南北路理番同知,专管番务,每年由各该同知入内山犒赏生番盐、布等物,此证据二也。柴城又名福安街,建有我朝福公康安碑庙,此证据三也。证据确凿,历来已久,特以礼记不易其俗、不易其宜,故向来中国不全绳以律法而已。查两国修好规条第三条云:『两国禁令政事各有异同,其政事应听己国自主,彼此均不得代谋干预』。查台湾生番久属中国,其不全绳以律法者,即政事禁令各有异同之一端也。按约,应听中国自主,贵国不得干预代谋;况两国所属邦土不可稍有侵越,第一条显有明文,尤宜共笃守。又,第十四条载:『日本人在中国指定口岸、又附近洋面,不准与不和之国互相争斗』。夫附近中国洋面与不和之国,尚不准争斗,况为我疆土之内隶属之人?今贵中将在琅■〈王乔〉、柴城一带,于我设立隘藔之疆土,竟行登岸扎营;于我纳税食粮之番民,竟行接杖争斗,与条约各款种种不合。设令他国效贵国之所为,于贵国属地属民,并不先行商准,遽尔命将兴兵,据其地、诛其人,贵国其能任听所为而不问乎?贵中将反己以思,必有爽然自失者。据台湾镇道禀称:『贵中将理事官福岛九成,俱言上年使臣到京,曾对总理衙门说过,以生番非中国所管及此举早经商明,故尔前来。查:中国自来与各国立约,俱钦差全权大臣各遵所奉谕旨,订定立约;并特条申明,两国全权大臣先行画押盖印,俟两国御笔批准后,刊刻通行。今贵中将及理事官所云上年使臣向总理衙门说过等语,是否遵照中国律法立约?抑将商明之事,或盖关防于公函、或两国互相换照会,以为凭据?本部堂未接准总理衙门移知;贵中将奉命远来,定悉详细,当时立有凭约,请将彼此原议文约抄示,本部堂自当听贵中将照约办理。如当时未立有凭约,应请贵中将撤兵回国,不得于中国所属邦土地方久驻兵旅,以符条约。窃思贵国政府祗因生番杀害难民两案,故命将统兵,深入番地,殛其凶首,使无再蹈前辙。查我属国中山国被戕遭风难民一案,仍由本部堂自行严檄该地方官办理,无庸贵国干预。其贵国备中州难民利八等四名,但祗被抢、并未杀害,应由本部堂按照修好条约内第八条『盗窃等案,由地方官查拿惩办』之约,严饬地方官追办。本部堂断不以中外之分,稍存歧视;该地方官处分攸关,亦断不致玩延。不必贵中将驻兵台湾,旷日持久,劳师糜饷。本部堂系为两国各敦和好起见,故再详示证据,申明条约,剀切照会。现在上而各国驻京公使、下而中外舆论,均以贵国此举为非;贵中将忠于谋国,定能翻然变计,即日撤兵回国,以免天下公非,保两国永好。贵中将实图利之。
钦差大臣沈照会:照得生番土地,隶中国者二百余年,虽其人顽蠢无知,究系天生赤子。是以朝廷不忍遽绳以法,欲其渐摩仁义、默化潜移,由生番而成熟番、由熟番而成士庶,所以仰体仁爱之天心也。至于杀人者死,律有明条,虽生番亦岂能轻纵?然此乃中国应为之事,不当转烦他国劳师糜饷而来。乃闻贵中将忽然以船载兵,由不通商之琅■〈王乔〉登岸。台民惶惑,谓不知开罪何端,致使贵国置和约于不顾?即西洋曾经换约各国,亦群以为骇人听闻。及观贵中将照会闽浙总督公文,方知为牡丹社生番戕害琉球难民而起。无论琉球虽弱,亦俨然一国,尽可自鸣不平;即贵国专意恤邻,亦何妨照会总理衙门商办?倘中国袒护生番,以不肯惩办回复,抑或兵力不及,藉助贵国,则贵国甚为有词。乃积累年之旧案,而不能待数日之回文,此中曲直是非,想亦难逃洞鉴。今牡丹社已残毁矣,而又波及于高仕佛等社。来文所称殛其凶首者谓何?所称攻其心者谓何也?帮办潘布政自上海面晤贵国柳原(名前光)公使,已允退兵,以为必非虚语;乃闻贵中将仍扎营牡丹社,且有将攻卑南社之谣。夫牡丹社戕琉球难民者也,卑南社救贵国难民者也,相去奚啻霄壤?以德为怨,想贵中将必不其然。第贵中将照会闽浙总督公文,有『佐藤利八等至卑南番地亦被劫掠』之语,诚谣传未必无因。夫凫水逃生,有何余资可劫?天下有劫人之财,肯养其人数月不受值者耶?即谓地方所报难民口供不足为据,贵国谢函具在,并未涉及劫掠一言。贵国所赏安生,即卑南社生番头目也;所赏之人,即所诛之人,贵国未必有此政体。或谓贵国方耀武功,天理不足畏、人言不足恤;然以积年训练之良将劲兵,逞志于蠢蠢无知之生番,似亦未足以示武。即操全胜之势,亦必互有杀伤;生番即不见怜,贵国之民人亦不足惜耶?或谓贵国既波及无事各社,可知意不在复仇。无论中国版图尺寸不敢妄以予人,即通商诸邦,岂甘心贵国独享其利?日来东风司令,琅■〈王乔〉口岸资粮转运益难。中国与贵国和谊,载在盟府,永矢弗谖。本大臣心有所危,何敢不开诚布公,以效愚者之一得?惟高明垂察,见覆施行。
台湾戕害日本商民会议抚恤条款
大清国、大日本国为会议条款,互立办法文据事:照得各国人民,有因保护不周受害之处,应由各国自行设法保全;如在何国有事,应由何国自行查办。兹以台湾生番,虽将日本商民等妄为加害,日本国本意惟该番是问,遂遣兵往彼,向该生番等诘责。今与中国议明退兵善后办法,开列三条于后:
一、日本此次所办,原为保民义举起见,中国不指以为不是。
二、前次所有遇害难民之家,中国定给抚恤银两;日本所有在该处修道、建房等件,中国愿留自用;先行议定。筹备银两,另有议办之据。
三、所有此事,两国一切往来公文彼此撤回注销,永为罢论。至于该处生番,中国自宜设法,妥为约束,以期永保航客,不能再受凶害。
大清国、大日本国为会议凭单事:台番一事,现在业经英国威大臣同两国议明,并于本日互立办法文据。日本国从前被害难民之家,中国允给抚恤银十万两。又日本退兵,在台湾所有修道、建房等件,中国愿留自用,准给费银四十万两。亦经议定:准于日本国明治七年十二月二十日,日本国全行退兵,不得愆期;中国同治十三年十一月十二日,中国将银两全数付给,不得愆期。日本国兵未经全数退尽之时,中国银两亦不全数付给。立此为据,彼此各执一纸存照。同治十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据采访录:『同治十三年春,恒春尚未设县,民少番多。日本轮船载兵盈万,泊车城后湾海面,以舢板渡兵登岸,先住民房,继于大坪顶出扎大营,驻统领官。没途防营,碁布星罗,东至猪朥束大港口,北至南势湖沿海一带,首尾百里。并要隘如狮头山、刺桐脚、枫港、凉伞兜、车城、马鞍山等处,各驻重兵,不时进攻。牡丹社在高山,垒木石当关,仓卒不得上,相持数月。夏、秋溪水泛溢,倭人诱之以计,持枪涉水,伪为失足状,仰卧水际,以足拇指驾枪水面以待。时番人不知有后膛枪也,见其枪已湿水,人已淹毙,来割首级,倭乃放枪■〈歹益〉之;番之为所绐者甚多。然倭人平日往来小径,被番伏草劫杀、割去头颅者亦复不少,并不服水土病死者无虑数万千人。其尸皆盘膝如趺坐状,用木桶装殓;嗣以体僵,膝不能屈,即弥留时,亦强装入桶,陆续载以回国。当其病日,虽满屋沈吟,外人不得知也。倭兵之在大港口者,其粮饷、军火,皆大坪顶营接济,悉以舢板从后湾越猫鼻、鹅銮鼻而往;不由陆路,畏番之狙击焉。厥后,倭人挥金如土,虽只鸡秉秆售之者,可得龙洋一元。由是,乡愚艳其利,及平日受害于番者皆乐为用,为之向导。倭人乃分兵三路,一自大港进,越文率、高仕佛,而抄其后;一自枫港进,由牡丹路礼乃而袭其右;一自保力进,由四重溪、石门而攻其前。势如潮涌,枪林弹雨,番不能敌,遂毁其社、戮其人。各社闻风而惧,咸以牛、羊、酒、米来贡,以免于害。维时,大军南来,筑寨于枋藔一带,两不相侵,以万国公法争。倭人知理绌情亏,遂罢兵;焚其营中所余之五色毳毯、布棚及粮米等而去。是役也,倭住恒春将一载,水陆各要隘殚悉靡遗。现在启衅朝鲜,则恒春各海岸,不可不加意防范焉。
卷十九
凶番
光绪元年夏,狮头社番截杀兵民;兴师挞伐,负隅抗杀。王开俊游戎孤军深入,交绥之后,正拟收军,见哨官李长兴未出,留以待之;讵李已先退,凶番复四面环攻,王游戎竟殁于阵。淮军攻克番社,获游戎尸,以归葬之;时隔三月,面目如生(据采访录)。
光绪二年二月,走社番卓几卓铳毙四重溪庄民李传兴。维时县无监狱,获犯被逃。次年三月,复经拿获;知县黄延昭禀奉就地正法(县案)。
光绪三年春,率芒社番杀人滋事,复抗官杀兵;调大兵剿破之(据采访录)。
光绪十五年冬,牡丹社番与车城等庄民互杀滋事,营、县禀奉爵抚宪刘,咨调台湾万道生镇军督师进剿;次年正月就抚。甫经凯旋,该番加也巴纠众复出,围攻车城。知县吕兆璜通禀,仍奉万镇军暨林荫堂观察隘勇并澎湖镇标弁兵,水陆抵恒,会师进扎石门,安营不动。一面勒令头人、社长等传同该番,来营谕话,延不应命。尖山、水坑一带,仍有凶番屡出杀人,割去头颅无虑数十,并杀高仕佛汛官林武兴及防兵一名,焚毁汛房。而万镇军恐坏抚局,意在结之以恩;兵民交愤,迭请进剿。驻兵数月,民、番议和,始终不加殛诛。其平时杀毙人命,互相抵偿,两不翻异。再由番社头人、社长,以后分段保路,赴县具结完案。唐李凉国雪夜平淮蔡,自官吏、帐下、厨厩之卒皆用其旧,凉国不戮一人,此诚仁者之师也!镇军可为后先济美矣!番人其亦知感发耶?
光绪十六年十月,响林庄民洪阿嘪串同龙銮社番潘姑柳,谋杀同庄古阿谦得财身死,报经知县高晋翰,选差擒获首从,讯认不讳。禀请就地正法,奉宫保爵抚宪刘批:『谋财害命,与强盗杀人之案不同,本未便援引;惟洪阿嘪纠邀生番中途截夺,杀伤事主,尚属迹近强盗,姑准将该犯洪阿嘪、凶番潘姑柳一并就地正法。嗣后如遇命案,务须按例招解,毋违。仍候督部堂批示,缴!供折存』。
光绪十七年正月,马乳肴社生番差里密,鞠蘖迷心,蹲伏草莽,在刺桐脚铳毙营兵陈金福,割去首级,持以戏弄;不敢将首级携回社中,藏于石窟,次日往寻不见。知县高晋翰据报,勒经头人严野崖、马乳肴社长清吻,将差里密絪送到县,讯供不讳。禀请就地正法,以昭烱戒;奉宪批准。
案生番「出草」杀人,昔年以首级暴示番众,自命好汉;众番亦举酒称贺,群相跳跃,欢舞之声,彻于山谷。兹差里密杀人之后,不敢将首级携回,是固差里密之畏法,而亦各社番人之以杀人为非也。风俗之变,可见一斑。
光绪十八年二月,内文社番杀毙刺桐脚庄民李来传。庄众纠约尾追,误杀外文番取类。番人聚众数百,围烧刺桐脚庄房屋无遗,并杀防勇二名。旋经官断,由社番出银赔还庄民被烧房屋,杀毙人命两造抵偿,从轻拟结。六月射不力社番众复围杀枫港庄民张大雹等二名。营、县禀奉抚宪咨调台湾镇万道生、后山统领镇海各军张月楼两军门提师进剿,擒首恶零、阿零等斩之,悬竿示众,亦越月而寝事。改射不力社为善化社,并由各社分段保路;界内有杀人等事,惟所管之社是问。来县具结备查,并议善后章程,奉各宪批准立案。
一、答加藔社社长吧惹任:自九廷吹起管至十六号南阿仁止。
一、中心仑社长龟■〈口六〉:自十六号起管至十五号下完阿止。
一、阿也美薛社长乳里:自十五号起管至十四号狮头营止。
一、竹坑社社长文贵:自十四号起管至十三号下墓阿埔止。
一、均阿燃社长乳俐:自十三号起管至十二号酱头止。
一、加芝来社长春禄:自十二号起管至十一号大坑止。
一、麻篱吧社长吧惹林:自十一号起管至十号牛车路止。
一、内文社总社长野碍:自十号起管至刺桐脚庄止。
一、中文社社长新蛲:自刺桐脚起管至刺桐溪北平止。
一、外文社社长新蛲:自刺桐溪北平起管至九号墓阿埔止。
一、阿乳芒社长龟■〈口六〉:自九号起管至八号红石阿止。
一、外狮头社长吧惹任:自八号起管至七号崩坎头止。
一、内狮头社长萧罗:自七号起管至六号番仔桐止。
一、务里乙社长■〈口六〉:自六号起管至五号息里溪止。
一、榜武兰社长主葛:自五号起管至四号红答阿止。
一、大柑仔密社长加别:自四号起管至三号南势湖营右边止。
一、马乳肴社长请勿:自三号起管至二号干水坑止。
一、草山社长碍广:自二号起管至一号月坑止。
一、大笼肴社长阿唠别:自一号起管至平埔厝新打溪止。
右上十八社所管地界。
一、加新路社长章古流:自上枫港南起管至大深坑止。
一、善化社牡丹路社社长陈加别:自大深坑起管至凉伞兜埔坑止。
一、善化社草埔后巴苏墨等社长陈麟卯:自凉伞兜埔坑起管至响林牛朝坑止。
一、上快仔社长潘龟■〈口六〉:自响林牛朝坑起管至射皆坑南止。
一、下快仔社长蚊仔蛋:自射皆坑南起管至大哥洞坑止。
一、加芝来社长吧也林:自大哥洞坑起管至水坑南止。
一、尔乃社长春禄:自水坑南起管至海口崎坑止。
一、中社社长土葛:自海口崎坑起管至十三仍头坑南止。
一、牡丹大社社长朱雷:自十三份头坑起至统领埔溪止。
一、竹社社长蚊仔蛋:自统领埔溪起管至保力溪南止。
一、猫仔坑社长潘狮:自保力溪南起管至猫仔坑止。
右下十八社所管地界。
一、自此次底定后,民、番务须同释前怨,永敦和好,各安生业。凡属从前积年命案以及番租、水渠、恤祭等费,无论前此已结未结、已完未完,均经此次一并解释了结清厘;庄民不得再以命案为词,而番、民亦不得再以索费借口。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