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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地理

敦煌地理文书汇辑校注

19 万字 · 约 8 小时 58 分钟 · 18 /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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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中有熊氏而无“能”氏。“能”,乃“熊”之误。

(5)长砂郡五姓刘:“砂”,乃“沙”之误。北8418号长沙郡出刘、茹、曹、秦四姓;S.2052号长沙郡出曾、罗、吴、彭、茹、秦六姓。

(6)S.2052号南安郡出林、仇、弘、单四姓。北8418号出黄、林、单、仇、盛五姓。《太平寰宇记》卷一○二姓数与北8418号同,而无盛有戚氏。

(7)州武阳郡:此州郡有误,,唐耕耦释作“汴”,唐无汴州武阳郡名。唐耕耦认为:“汴州武阳郡,恐系江州浔阳郡之讹。”王仲荦《敦煌石室出残姓氏书五种考释》(《敦煌吐鲁番文献研究论集》第三辑):“州武阳郡,疑或是江州浔阳郡,或是朗州武陵郡之讹耶?”当是朗州武陵郡之误。

(8)鄂州江夏郡:S.2052号归之于山南道,出李、黄、程、费、任、卫、喻七姓。《太平寰宇记》卷一一二“江夏郡三姓:黄、喻、潘。”

(9)S.2052号无此条。北图8418号果州武都郡出冉氏一姓。

(10)S.2052号益州蜀郡出郗、文、费、任、郄五姓。

(11)商價之类:價,乃“贾”之误。

(12)上柱国:北8418号无此。

(13)各别为条举:北8418号作“若不别条举”。

(14)听进:北8418号作“准令”。

(15)S.2052、北8418号京兆、河内、广平有宋氏。《太平寰宇记》卷五三河内郡无宋氏。

(16)阳姓二望:下列三郡。“二”,“三”字之误。

(17)S.2052、北8418号唯荥阳郡有阳氏。《太平寰宇记》荥阳郡、中山郡并作“杨”。

(18)S.2052、北8418号及《太平寰宇记》河内、鲁国郡姓望中有车氏。

(19)S.2052号河东、平阳、武威郡姓望中有贾氏。《太平寰宇记》平阳、武威郡有贾氏而河东无贾氏。“武□”即“武威”。

氏族志残卷

P.3421号

(前缺)

于段(1),

意之子,颛顼

□氏,承帝喾之苗裔,文王之[后](2)。/

□氏,承帝颛顼之苗裔,夏禹后。/

□氏。/

□氏。/

始平郡出四姓,雍州:冯、庞、宣、阴(3)。/

冯氏,承姬姓周文王裔(4),毕公高之后(5)。/

庞氏,承帝之苗裔,若□之胤绪,楚王子庞之后(6)。/

阴氏,承帝喾之苗裔,商武丁封为阴氏,遂有阴氏兴焉(7)。/

宣氏。/

扶风郡出六姓,歧州:马、窦、班、辅、曾、惠(8)。/

马氏,承颛顼之苗裔,绪P.益之后(9)。/

窦氏,承颛顼之苗裔,夏禹之胤(10)。/

班氏,承后稷之苗裔,周文王之胤。(11)

辅氏,承姬姓周文王之苗裔,武王之胤绪,周照王之子。(12)。/

曾氏,承周成王之苗裔,鲁之胤绪,鲁P.禽之后(13)。/

惠氏,承姬姓周文王之苗[裔],鲁周公旦之胤绪,鲁P.禽之别族,柳下惠之后(14)。/ 新平郡出一姓,幽(邠)州:古(15)。/

古氏,承帝颛顼之苗裔,后稷之胤(16)。/

(后缺)

[题解]

P.342l号,王重民《敦煌遗书总目索引》曰:“P.3421号,氏族志残卷。即《新集天下姓望氏族谱》,但与S.2052卷稍不同。”黄永武《敦煌遗书最新目录·巴黎所藏敦煌汉文卷子目录》:“P.3421号,氏族志残卷。”王仲荦及唐耕耦有辑录及考释(《敦煌吐鲁番文献研究论集》第二、第三辑)。本卷首尾俱残,残存三郡二十行。

[校注]

(1)于段:S.2052号京兆郡姓望中有段氏。

(2)文王之:“之”后夺“后”字。

(3)S.2052、《太平寰宇记》卷二九始平郡所出姓望与本卷同。

(4)周文王之裔:王仲荦录文“裔”前有“苗”字,原卷无,王录文误。

(5)《广韵》上平声:“冯,……又姓,毕公高之后,食采于冯城,因而命氏。出杜陵及长乐房。”

(6)《广韵》上平声四江:“庞,姓也。出南安、南阳二望。本周文王子毕公高后,封于庞,因氏焉。”

(7)P.2482《阴善雄墓志铭并序》:“府君讳善雄,字良剪,即武威郡贵门之胜族也。其先著姓。帝喾之苗裔,殷王五丁之后,因号阴氏焉。”

(8)S.2052号歧州扶风郡出窦、马、曾、曹、万、寇、井、苏、惠、班、辅十一姓。《太平寰宇记》卷三十:“扶风郡六姓,马、窦、班、辅、鲁、惠。”曾,王仲荦释作“鲁”。

(9)S.3718《马和尚邈真赞并序》:“和尚俗姓马氏”,香号灵□,则扶风之苗裔矣。祐生膺质,乃为敦煌人也。”《古今姓氏书辨证》卷二六:“马,出自嬴姓,P.益之后。”《史记·秦本记》:“秦之先,帝颛琐之苗裔,孙曰女脩。”至柏翳“舜赐姓赢氏。”《广韵》上声三五马、P.2659《类书马字条》:“马……亦姓,扶风人,本自P.益之裔,赵奢封马服君,后遂氏焉。秦灭赵,徙奢孙兴于咸阳,为右内史,遂为扶风人。”

(10)《古今姓氏书辨证》卷三四:“窦,出自姒姓夏后氏,帝相失国,其妃有仍氏方娠,逃出自窦,奔归有仍,生子少康,少康二子:曰杼,曰龙。留居有仍;遂为窦氏。”《广韵》去声五十侯:“窦,……又姓,出扶风、观津、河南三望。”

(11)班:《广韵》上平声二七删:“班,……亦姓,出扶风。《风俗通》云:楚令尹门班之后。”

(12)辅:《广韵》上声九麌:“辅,……亦姓,《左传》:晋大夫辅跞。又智果以智P.必亡,其宗改为辅氏。”

(13)曾:王仲荦释作“鲁”。《古今姓氏书辨证》卷十七:“曾,出自姒姓,夏少康封其子曲烈于鄫。鲁襄公六年,莒灭鄫,鄫太子巫仕鲁,去邑为曾氏。”至曾顼,“顼家扶风,是为扶风房。”

(14)惠:《广韵》去声十霁:“惠,……又姓,出琅邪,周惠王之后。《通志·氏族略》惠氏望出扶风。

(15)新平郡……幽州:幽,“豳”之误。《新唐书·地理志》、《旧唐书·地理志》并作邠州新平郡。S.2052号及《太平寰宇记》卷三四新平郡出姓望中有古氏。《通志·氏族略》古氏望出新平。

(16)古:《广韵》上声十姥:“古……又姓,周太王去邠适歧,称古公,其后氏焉。”

寿昌县地境

西北去州一百二十里,公廨一百九十五千(1),户三百五十九,乡一。

右本汉龙勒县,魏正光六年改为寿昌郡(2),属瓜州。故书云旧瓜州即沙州是也。其州宜种美瓜,故号瓜州(3)。后帝因为南沙,改为西瓜州,移瓜州在东,今瓜州是也。宇文保定四年省入敦煌县(4)。武德二年又析置寿昌县。永徽元年废,乾封二年又置。建中初陷吐蕃。寺一:永安。镇二:龙勒、西关(5)。戍三:大水、紫金、西子亭。烽卅四(6)。栅二。堡五。

黑鼻山,县西南五十里。连延西至紫金,亦号紫金山,又至五亭山(7),亦号五亭山。

姚阅山,县东南一百八十里。其山因启为名。

龙勒山,县南一百八十里。周时龙马朝出咸阳,暮至寿昌,因以此山之下,遗其衔勒,故名龙勒山。

西紫亭山,县西南一百九十八里。其山色紫,故以为名。时人讹为子亭山。

大泽,县东七里。水草滋茂,牧放六畜,并在其中。

曲泽,县西北一百九十里。其泽迂曲,故以为名。

龙勒泉,县南一百八十里。按《西域[传]》云(8):汉贰师将军李广利西伐大宛,得骏马,愍而放之(9)。既至此泉,饮水鸣喷,辔衔落地,因以为名。

龙堆泉,县南五里。昔有骏马,未(来)至此泉(10),饮水嘶鸣(11),宛转回旋而去。今验池南有土堆,有似龙头,故号为龙堆泉。

寿昌海,源出县南十里。方圆一里,深浅不测,即渥洼池水也。长得天马之所(12)。大渠,县南十里,从渥洼池内穿入渠。

石门涧,源出县东南三里也(13)。

无卤涧,源出县西南十里也。

玉门关,县北一百六十里(14)。汉武帝元鼎九年置,并有都尉。《西域传》东即限以玉门,阳关也。

□□(破羌)亭(15),县东六十五里。前汉破羌将军辛武贤败破羌戎讫,于此筑亭,故号破羌亭。

石城,本汉楼兰国。《汉书·[西域传]》云(16):去长安六千一百里。地多沙卤,少田出玉。傅介子既杀其王,汉立其弟,更名鄯善。随(隋)置鄯善镇。随(隋)乱,其城乃空(17)。自贞观中康国大首领康艳典东据此城,胡人随之,因成聚落,名其城曰兴谷城(18)。四面并是沙卤。上元二年改为石城镇,属沙州(19)。东去沙州一千五百八十里。屯城,西去石城一百八十里。鄯善质子尉屠耆归,单弱,请天子:国中有伊循城,地肥美,愿遣一将屯田积谷,得依其威重。于是汉遣司马及吏士屯田伊循以镇之,即此也。鄯善大城遂名小鄯善(20),今名屯城。

新城,康艳典之居鄯善,先修此城,汉名弩支城。东去鄯善三百三十里也(21)。

葡萄城,康艳典筑。在石城北四里。种葡萄于城中,甚美,因号葡萄城也。

萨毗城,在镇城东南四百八十里。其城康艳典置筑,近萨毗城泽险(22),恒有土(吐)蕃土(吐)谷[浑]贼往来(23)。

鄯善城,周回一千六百卅步(24)。汉鄯善城见破坏,在石城镇[东]二十步(25)。

故屯城,在石城西北(26)。

西寿昌城,县西北五里(27)。汉武[帝]八年创置(28)。

蒲昌海,在石城镇东北三百廿里。其海圆广四百里。《汉书·西域传》:此海西源一出葱岭山,一出于阗国南山之下。北流与葱岭[河合],东注蒲昌海(29),一名盐泽。流于积石,名中国河也(30)。

播仙镇,故沮末城。《汉书·西域传》云,去长安六千八百廿里。随(隋)[置]沮末郡(31)。上元三年改为播仙镇也。

沮末河,源从南山大谷口出。源去镇五百里,经沮末城下过用(因)以为名(32)。

已前城镇并落土(吐)蕃,亦是胡戎之地也。

晋天福十年乙巳岁六月九日,州学博士翟上寿昌张县令《地境》一本。

[题解]

《寿昌县地境》,转录于向达《记敦煌石室出晋天福十年写本寿昌县地境》(《唐代长安与西域文明》)向达曰:“敦煌石室出五代后晋天福十年(公元九四五年)写本《寿昌县地境》卷子,首尾完整,今藏敦煌某氏。余于三一年冬至敦煌,即闻此书,而藏者始终閟不眎人,仅从窦萃五、吕少卿两先生处得见钞本,据以录副。石室所出瓜沙古地志,散在中外无虑十余种,大都残缺不全,以此卷之首尾完整者尚不多觏,因亟以所录副本布于世。以来见原卷,是以行数以及长短,俱付阙如,钞本误字,未由校正,亦悉仍其旧。原本文辞简略,误文脱字不一而足,因刺取他书,间予疏释,著之篇首。”

[校注]

(1)公廨一百九十五千:S788号《沙州图经》作“公廨二百七十五。”

(2)见S788号校注(17)。

(3)《汉书·地理志》敦煌:“杜林以为古瓜州地,生美瓜。”颜注曰:“其地今犹出大瓜,长者狐入瓜中食之,首尾不出。”《续汉书·郡国志》:“敦煌,古瓜州,生美瓜。”《拾遗记》卷六:“后汉明帝阴贵人梦食瓜甚美,帝使求诸方国,时敦煌献异瓜种,……瓜名‘穹隆’,长三尺,而屈曲,味美如饴。父老云:‘昔道士从蓬莱山得此瓜,云是崆峒灵瓜,四劫一实,西王母遗于此地,世代遐绝,其实颇在。’”

(4)宇文保定四年省入敦煌县:《旧唐书·地理志》:“周改敦煌为鸣沙县,取县界山名。” 《元和郡县图志》卷四十“周武帝改为鸣沙县……”寿昌县“周武帝省入鸣沙县。”足证敦煌县为鸣沙县之误。

(5)见S788号校注(21)。

(6)烽卅四:S788号作“烽四十四”。

(7)又至五亭山:山,衍字。据P5034号《沙州地志》应作“又至五亭”。

(8)按西域云:应作“按《西域传》云”,夺一“传”字。

(9)《汉书.西域传》曰:“……上遣使者持千金及金马,以请宛善马。宛王以汉绝远,大兵不能至,爱其宝马不肯与。……于是天子遣贰师将军李广利将兵前后十余万人伐宛,连四年,宛人斩其王毋寡首,献马三千匹,汉军乃还。”

(10)未至此泉:应作“来至此泉”,“未”与“来”,形近致误。S367号亦作“来至”。

(11)嘶鸣:S367号《沙州伊州地志》作“鸣喷”。

(12)长得天马之所:S367号作“汉得天马之处也”。

(13)县东南:P2691号《沙州城土境》同,S367号作“县南”。

(14)县北一百六十里:《元和郡县图志》卷四十“玉门关,在县西北一百一十七里。” 《史记·大宛列传》正义引《括地志》作“一百十八里”。

(15)□□亭:P2691号作“破羌亭”。

(16)汉书云,P367号作“《汉书·西域传》云”,据补。

(17)随,应作“隋”。其城乃空,S367号作“其城遂废”。

(18)兴谷城:S367号作“典合城”。疑“兴谷”为“典合”之误;

(19)属沙州:S367号作“隶沙州”。

(20)鄯善大城遂名小鄯善:此句文意不通,有夺字。S367号作“胡以西有鄯善大城,遂为小鄯善”。

(21)三百三十里:S367号作“二百四十里”。

(22)近萨毗城泽险:此句有脱文衍字,S367号作“其城近萨毗泽,山险阻”。

(23)恒有土蕃土谷贼往来,S367号作“恒有吐蕃及吐谷浑来往不绝。”据以补正。

(24)一千六百卅步,S367号作“一千六百四十步”。

(25)在石城镇二十步:镇后夺一字,据S367号,应作:“在石城镇东二十步”。

(26)故屯城,在石城西北:有误。S367号作“古屯城,在屯城西北”。 P5034号同,“石”为“屯”之误。

(27)县西北五里:P2691号作“县西二十五里。”《地境》误。

(28)汉武八年创置:疑有脱文误字。汉武帝年号无过六年者。

(29)北流与葱岭东注蒲昌海:“岭”后有脱文,S867号作“其河北流,与葱岭河合,东注蒲昌海。”据之补正。

(30)流于积石名中国河也:S867号作“伏流地下,南出积石,为中国河焉也。”

(31)随沮末郡:S367号作“隋置且末郡”,据之补正。

(32)用以为名:用,应作“因”,形近致误。

水部式

P.2507号

(前缺)

泾、渭白渠及诸大渠用水溉灌之处(1),皆安斗门,并/须累石及安木傍壁,仰使牢固,不得当渠造堰。/

诸溉灌大渠,有水下地高者,不得当渠堰,听/于上流势高之处,为斗门引取,其斗门皆须州、县官/司检行安置,不得私造。其傍支渠有地高水下,须临/时蹔(暂)溉灌者,听之。凡浇田皆仰预知,须亩依次/取用,水遍,即令闭塞,务使均普,不得遍并。/

诸渠长及斗门长至浇田之时,专知节水多少,其州/县每年可差一官检校,长官及都水官司时加巡察。/若用水得所,田畴丰殖,及用水不平,并虚弃水利/者,年终录为功过附考。/

京兆府高陵县界(2),清、白二渠交口著斗门,堰清水,恒/准水为五分,三分入中白渠(3),二分入清渠(4)。若水两过,多/即与上下用水处相知,开放还入清水。二月一日以/前,八月卅日以后,亦任开放。泾、渭二水大白渠(5),每年/京兆少尹一人检校。其二水口大斗门至浇田之时,须/有开下,放水多少,委当界县官共专,当官司相/知,量事开闭。/

泾水南白渠(6)、中白渠,南渠水口初分欲入中白渠、隅南/渠处,各著斗门。堰南白渠水一尺以上,二尺以下,/入中自渠及隅南渠。若两水过多,放还本渠。其南/、北白渠(7),雨水泛涨,旧有泄水处,令水次州县相知,检/校疏决,勿使损田。/

龙首泾堰,五门、六门、升原等堰(8),令随近县官专/知检校,仍堰别各于州县差中男廿人,匠十二人,分/番看守,开闭节水,所有损坏,随即修理。如破多/人少,任县申州,差夫相助。/

蓝田新开渠每斗门置长一人(9),有水槽处置二人,/恒令巡行。若渠、堰破坏,即用随近人修理,公私材/木,并听运下。百姓须溉田处,令造斗门节用,勿/令废运。其蓝田以东,先有水硙者,仰硙主作节/水斗门,使通水过。/

合壁官旧渠深处,量置斗门节水,使得平满,/听百姓以次取用。仍量置渠长、斗门长检校。若/灌溉周遍,令依旧流,不得因兹弃水。/

河西诸州用水溉田(10),其州、县、府、镇官人公廨田及职/田,计营田须亩,共百姓均出人功,同修渠、堰。若田多水/少,亦准百姓量减少营。/

扬州扬子津斗门二所(11),宜于所营三府兵及轻疾内(12),/量差分番守当,随须开闭。若有毁坏,便令两处/并功修理。从中桥以下(13),洛水内及城内在侧不得造/浮硙及捺堰。/

洛水中桥、天津桥等(14),每令桥南北捉街卫士洒扫,/所有穿穴,随即陪填。仍令巡街郎将等检校,勿/使非理破损。若水涨,令县家检校。/

诸水碾硙,若拥水质泥塞渠,不自疏导,致令水/溢渠坏,于公私有妨者,碾硙即令毁破。/

同州河西县(此字待造)水(15),正月一日以后,七月卅日以前,听百姓/用水,仍令分水入通灵陂(16)。/

诸州运船向北太仓,从子苑内过者,若经宿,船别/留一两人看守,余并闢出。/

沙州用水浇田,令县官检校(17)。仍置前官四人,三月以/后,九月以前行水时,前官各借官马一匹。/

会宁关有船伍拾(18),使宜令所官差强了官检校,/著兵防守,勿令北岸停泊。自余缘河堪渡处,亦/委所在军州严加捉搦。/

沧、瀛、贝、莫、登、莱、海、泗、魏、德等十州共差水手五千/四百人(19),三千四百人海运,二千人平河,宜二年与不烦/更给勋赐,仍折免将役年及正役年课役,兼准/毛丁例,每夫一年各贴一丁,其丁取免杂徭人,家道/稍殷有者,人出二千五百文资助。/

胜州转运水手一百廿人(20),均出晋、绛两州,取勋官充。/不足,兼取白丁,并二年与替。其勋官每年赐勋一/转,赐绢三疋、布三端,以当州应入京物钱充。其白/丁充者,应免课役及资助,并准海运水手例。不愿/代者,听之。/

河阳桥置水手二百五十人(21),陕州大阳桥置水手二/百人(22),仍各置竹木匠十人,在水手数内。其河阳桥水/手于河阳县取一百人,余出河清、济源、偃师、汜水、/巩、温等县(23)。其大阳桥水手出当州,并于八等以下/户取白丁灼然解水者,分为四番,并免课役,不在征防、杂抽、使役及简点之限。一补以后,非身死遭忧/不得辄替。如不存检校,致有损坏,所由官与下/考,水手决卅。

安东都里镇防人粮,令莱州召取/当州经渡海得勋人谙知风水者(24),置海师贰人,拖/师肆人,余蓬莱镇令候风调海晏并运镇粮(25)。/同京官上勋官例,年满听选。/

桂、广二府铸钱及岭南诸州庸调并和市折租/等物(26),递至扬州,讫令扬州差纲部领送都,应须/运脚,于所送物内取充。/

诸灌溉小渠上先有碾硙,其水以下即弃者,每年/八月卅日以后,正月一日以前,听动用。

同部

其它

安广县乡土志
历史 唐虞三代为肃慎氏之地。汉魏六朝为抉余国。隋唐为扶余北境。辽为安广军,即长春州韶阳西北境也,金为临潢府属境。元为开元路属境。明初为三万卫,后属蒙古科尔泌部右翼后旗。国朝为札萨克镇国公封地。光绪初年始省内地穷民迁徒开垦,向公旗交租,陆续来者共有四百余家。三十年七月间,盛京将军增,筹议固藩实边,非扩开蒙荒不可,奏派花翎侯补道张心田勘放垦务。三十一年十一月竣事,共放生熟荒段二十四万一千四百五十八垧七亩。城镇街基一百十五万四千五百二十丈。经盛京将军赵,奏准设立县治,名曰:“安广县”,定为冲,疲、难三字边要缺,置知县一员,并加理事同知衔巡检兼典史一员,并加六品
安平县杂记
安平县杂记 ●节令 正月元旦,各家均梳洗更换新衣服。自子刻起,至卯刻止,开门焚香点灯烛烧纸(俗名烧金。用半粗幼纸裁长六寸、阔四寸、盖苏木膏寿字印于其上,中间安锡箔约二寸许,拭以槐花,使成黄色,名曰寿金。有大花、二花之分,每百叶大钱十六文至十四文不等)。贴新桃符,放爆竹,列各样糖料于盒以供神(糖料有寸金枣、花生粒、桔红糕等名目)。名曰开正。然后长幼序次向祖先神牌行礼,有备牲醴菜碗以供者。礼毕,向长辈序次叩贺。早饭后,冠服往各亲友家拜贺。名曰拜正。有乘轿者,有步行者。若亲友多,初二、初三方拜贺完遍。主人若在家,则冠服出迎。近时多不亲行,仅遣家丁持帖往贺,两便
安溪县志
安溪县志(嘉靖版) 明 林有年主纂 《安溪县志》原书序 卷之一 地舆类 一、建置 二、星野 三、山川 四、形胜 五、疆域 六、屯堡 七、隘堑 八、乡里 九、风俗 十、土田 十一、户口 十二、寄庄 十三、土产 十四、贡赋 十五、水利 十六、井泉 十七、坊市 十八、桥渡 卷之二 规制类 一、公署 二、坛壝 三、庙祠 四、寺观(宫院附) 五、亭榭 卷之三 官制类 一、职官 二、名宦 三、军政 四、刑法 五、盐法 六、役法 卷之四 学校类 一、庙学 二、学制 三、社学 卷之五 选举类 一、进士 二、乡举 三、岁贡 四、荐辟 五、恩典 六、椽辟 七、恩例 卷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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