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藏 · 地理
新竹县志初稿
11 万字 · 约 5 小时 26 分钟 · 1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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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可开白话
新竹县志初稿
郑序
自序
凡例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郑序
「周官」:『小史掌邦国之志』。盖志之体例与史同,故隶于史。
新竹旧隶淡水厅,向无志乘;自道光三年先伯父祉亭公通藉南宫,始创修厅志。迨同治六年,严司马金清聘同安林卓人孝廉(豪)续修,仍未付梓。同治九年春,闽省杨雪沧中翰(浚)馆于吾家,陈司马培桂聘入郄幕,重加编纂;经九阅月,而「淡水厅志」成。光绪十八年,台湾巡抚邵友濂开设台湾通志总局,各县、厅均设有采访局。新竹叶明府意深爰聘陈上舍朝龙、吾宗上舍鹏云编辑「新竹志」,经一阅寒暑竣事;呈之纂修总局,缙绅先生均以为善本。惜乎!戎马烽烟,所有纂修旧稿渺矣无存;其存者,亦仅断简残编,难求全璧。
光绪二十三年夏,新竹县知事樱井勉甫下车,即以征文考献为己任。因查曩者编纂局绅陈上舍朝龙经以改归原籍,其存者仅□□□□;爰兼聘曾茂才逢辰,共襄志事。统计五阅月,得书四本。所有山川、物产、里程,虽未及搜罗毕备;其间采辑之处足供后来之考据者,亦自不少。抱残守缺,未始非蒙泉剥果之遗!爰书数语,以付简端。
时光绪二十三年清和之月,郑如兰序。
自序
光绪二十三年冬、十二月,承新竹县樱井知事命,委以「事务嘱托」兼修志乘。生等自顾拙才,惭难胜任。第念征文考献,责在儒生;爰竭拙才,共襄志事。计五阅月,采访「厅志」及光绪十九年「新竹县志」残稿计五十余件。因县、厅废止,匆匆撤办;所有山川、里程、水利、物产各门,未经纂辑者尚多。唯冀博雅君子,匡我不逮云。
光绪二十四年五月二十一日,郑鹏云、曾逢辰识。
凡例
一、是书体例仿照「淡水厅志」及光绪十九年台湾省志采访册式。
一、是书考据,多从「彰化县志」、「淡水厅志」、光绪十九年「新竹县志」残稿采入;其余图书典籍、公文案卷半沦兵燹,无从稽考,不无抱缺之处。
一、是书祗载新竹县事。其有「厅志」所载系属淡水县管辖者,概不采入。
一、是书纂辑祗数月,因县、厅废止之议,所有草稿未及誊真校对;鲁鱼虚虎,舛错良多。阅者谅之!
一、「厅志」所载先正、列女及「文征」系属新竹县者,例应采入。因匆匆截止,未暇钞录,甚为歉仄!
一、是书未备之处,应当搜罗光绪十九年「新竹县志」全稿补入。
一、作志与作史相仿,而实有不同。史之所重者在「时事」,志之所重者在「地产」(山川、疆域为地,人与物为产);是编「地产」尚未细查之处,不敢妄载。
卷一
封域志
建置志
封域志
沿革
经纬方里
四至八到
沙汕港汊
山川(按山缺)
八景
沿革
新竹县,旧隶淡水厅。
淡水厅之设,始雍正元年;其前隶于诸罗(即今嘉义县)。雍正元年,御史吴达礼奏请诸罗北路增设一县,曰彰化;并设淡水厅,稽查北路兼督彰化捕务,仍附彰化治。雍正九年,北路大甲溪北刑名、钱榖专归淡水同知管理。〔道光六〕年,划三貂远望坑以北归噶玛兰厅管理。光绪四年增设台北府,淡、新分治:又划竹北二堡土牛沟以北(与淡水桃涧堡毗连),归淡水县辖。新竹县管辖,计分竹北一堡、竹北二堡、竹南一堡、竹南二堡、竹南三堡、竹南四堡。
光绪十四、五年台中添设一府,名曰台湾府,以苗栗县归入台湾府管辖,新、苗分治;划竹南一堡中港溪、南条溪以南之地,归入苗栗县管辖。新竹辖下,仅竹北一堡、竹北二堡、竹南一堡(其中征收地租,竹北一堡、竹南二堡另于各堡中分有上、下堡名目)。光绪二十年,知县范克承详请更改竹北一堡为竹堑堡、竹北二堡为竹北堡、竹南一堡为竹南堡。光绪二十一年正月,台北府知府管元善谕定:嗣后新竹各堡以三堡而言,俱各遵照。
光绪二十一年创设新竹支厅,仍以竹堑堡为竹北一堡、竹北堡为竹北二堡、竹南堡为竹南一堡。二十三年六月十日,再改新、苗两支厅为新竹县。竹北一堡添设办务署二:一在新竹县城、一在树杞林街;竹南一堡添设办务署一:在头分街;苗栗一堡,以支厅改为办务署;苑里堡添设办务署一(即旧时之竹南三堡、苗栗县之苗栗二堡也),大甲堡添设办务署一(即旧时之竹南四堡、苗栗县之苗栗二堡也),竹北二堡添设办务署一。统计新竹县分为七堡,添设办务署七,归新竹县厅管辖。
经纬方里
东经一百二十〔度〕五分五厘,北纬二十四度四分六厘。面积一百七十九方里。
四至八到
东至五子山、番内山、咸菜瓮、马武督番内山。西至海。南以大甲溪与台湾县大肚上堡为界。北以竹北二堡高山顶与淡水县桃涧堡分界。东南.........。西南.........。东北.........。西北.........。
苗栗办务署管辖四至八到
东以狮潭与头分堡大河底分界。西至海。南以三叉河、伯公坑与三堡新店分界。北以造桥港与头分堡分界。东南以新开庄坜西坪与台湾县分界。西南以高埔、高涧与苑里堡通霄为界。东北以二寮坑、八股庄河角与头分堡南坪八股为界。西北以中港溪与中港塭仔头为界。
苑里办务署管辖四至八到
东至火焰山迤北山冈为界。西至海。南至山柑尾溪、下五里牌溪与大甲堡分界。北至白沙墩庄南小溪为界。东北以过港庄与苗栗□□庄分界。西北以白沙墩小溪直透海坪角与苗栗堡□□庄分界。东南以土地公坑口北与苗栗堡辖地、南与大甲堡辖地分界。西南以新店前溪与大甲辖地为界。
大甲办务署管辖四至八到
东以牛相触山分水及矮山仔分水与台湾县分界。西至海。南以大甲溪与台湾县分界。北以房里溪与苑里分界。东北以矮山分水为界。东南以牛相触山与台湾县分界。西北仍以房里溪与苑里分界。西南仍以大甲溪与台湾县分界。
新埔办务署管辖四至八到
东至马武督番社。西至红毛港。南至犁头嘴山顶分水,与竹北一堡黄犁园毗连为界。北至头重溪涂牛沟,与台北桃涧堡高山顶毗连为界。东南以鹿寮坑山顶,与竹北一堡石壁潭毗连为界。西南以猫儿锭溪与旧港毗连为界。西北石观音笨仔港一带至海。
沙汕港汊
旧港沙汕由八九月飞沙蓄积。一名金龟汕。
南寮沙汕
香山港沙汕
中港沙汕
后垄港沙汕
通霄港沙汕不能泊船。
苑里港沙汕
土地公港沙汕
大安港北石汕
大安港南沙汕
嵌仔脚港沙汕
红毛港沙汕
羊寮港
笨仔港
蚝壳港
许厝港一名二陂港。
以上各港口,自中港以南至大甲,归大甲巡检会同各汛兼司稽查海口;中港以北至许厝港,归竹堑典史及各汛兼司稽查海口。
山川(按山缺)
苗栗堡溪
后垄溪在苗栗堡,距县南四十里。原出马凹社之北势番内山,行三十里至水尾坪,南汇南湖十余里之水注之;又行三里至汶水坑头,北汇八角林、筀竹林二十余里之水注之。迤北行五里,至牛斗口溪;又行三里,至石礐头;再行七里绕西为旧鸡笼庄脚,南汇鹿湖内三十里之水注之;又行五里为七十分,绕北再行三里为中心埔,再行五里为龟山头,再行五里为五鹤山下,复行二里为外狮潭溪;绕西分为二条:一绕北四里至新港东社,再行五里绕西南至后垄港;一绕西南三里为崩嵌溪,再行三里为松子脚溪,复行三里至后垄、溪洲,汇新港溪之水入于海。
苑里堡溪
苑里溪
房里溪距县南八十里。源出台湾县打兰番内山;至土地公坑口,水分二支:西北行二十里为房里溪,西南行二十里为大安溪,均入于海。
大甲堡溪
大甲溪距县西南一百里。其源出自台湾县番内山;经水底寮出口行十里至东势角,又行二十三里至旧社,复行十二里至大甲溪,为□□圳引水之处;又行八里,西入于海。
谨按「厅志」载:大甲溪阔三里许,无水时小石嵂崒可履。或外阴晴而内山暴雨,则横流猝至。惟视内山昏黑及有巨石衡击声,须急渡;稍迟,则水大至不可行。南尽彰化县界。
竹北二堡溪
凤山崎溪在县治东北十里。其源出咸菜瓮、马武督之番内山;经牛斗口,水从大石下出。迤南五里至十六张,为咸菜瓮嵌下圳引水之处;又一里至老社藔,南承大崩嵌之水十余里注之(中有石线潭,其下有六角潭,俱深数丈);至咸菜瓮溪渡,又东北承牛栏河之水八九里注之(中有牛栏河圳);又三里经茅子埔(中有湾潭),为湾潭圳引水之处;又三里至蛤子窟,南承横坑之水七八里注之,东北为石岗子圳引水之处;又七里至水汴头,为水汴头圳引水之处;又□里至□□,为新埔圳引水之处;又一里,至五份埔圳引水之处;又二里,南承石头坑之水四五里注之,东北为田心子圳引水之处;又一里为新埔溪,北汇霄里溪之水绕新埔口,为土地公埔圳引水之处;又西行二里,北又承太平窝十二里之水注之;绕枋藔庄十里至凤山崎官路,为凤山崎溪。经铁桥下为猫儿锭圳引水之处;顺流而西八里,至嵌子脚;迤南三里,经渔寮后入旧港。
霄里溪在县东二十三里。源出淡水县桃涧堡之灵潭陂嵌下;西南行为直坑。十余里至伯公,下汇淡、新交界南坑十余里之水,北又汇淡、新交界北坑十余里之水,名曰三合水。西出六、七里至大茅埔,为大茅埔圳引水之处;经九芎湖口北,又汇汶水溪十七、八里之水注之;经小茅埔,为阎王崎圳引水之处;又一里许至四块厝嵌下,为枋寮圳引水之处;折西一里许至新埔口,汇新埔溪之水西出。
茄冬坑旱溪距县北一十五里。由番子湖收凤山崎上游六、七里之水注之,顺流而西;又六里,经茄冬坑(中有浑水潭);又半里许,汇新庄子溪之水入海(遇旱水涸)。
红毛港旱溪距县北二十里。自中仑汇南窝、羊屎窝、粪箕窝、照镜山南势窝之水,至新庄仔后,北汇三脚寮之水,南汇番子湖、员山沟、下番子湖小溪之水合流;约一里许至红毛港大庄,汇茄冬坑小旱溪之水入海。
蚝壳港旱溪旧名羊寮港溪。距县北二十八里。是处溪水乏源,仅于雨水之候,收头、二湖;绕西五里许至阴影窝坑,西流十里许至十五间后庄前夹溪,汇三、四湖之水;顺流六里,过十一股尾槺榔坑入海。
笨仔港旱溪距县治三十八里。由头重溪起至高山下,汇杨梅坜之水,经营盘下凿山通流,为三七圳引水之处;顺流而西,出大溪滣七里许至九斗庄,又有小旱溪之水注之;由西直出嵌头厝。统计三十余里入海。
二陂港溪一名芝吧里溪。距县治六十五里。由淡属桃涧堡灵潭陂起水,经安平镇七、八里,又经中坜旧街前;迤南经红毛港堡之芝吧里。统计四十余里入海。
二重港溪一名二沿港溪。距县治七十二里。由淡属桃涧堡霄里埔起水,经社仔、中坜新街顶,至红毛港堡五块厝海丰陂。统计三十五、六里入海。
八景
指峰凌霄「淡水厅志」载八景之一。
香山观海(同上)
隙溪吐墨(同上)
凤崎晚霞(同上)
东河飞沫在头分堡,距县南六十里。
北郭纳凉光绪二十年纂修「新竹县志」告成,知县范克承采入新竹县八景之一。
灵泉试茗(同上)
潜园探梅(同上)
附录「淡水厅志」所载堑南八景:凤崎远眺、金门晚渡、北线听涛、船港渔灯、衢岭晓烟、香山夕照、隙溪墨水、五指连云。
建置志
侧闻观流泉而豳居允荒,卜涧■〈氵墨〉而洛食见兆;古来开疆拓地者,莫不以建置为先。因地势而极力经营,万事毕举;顺民情而渐兴土木,百废俱修。或草创于前、或增葺于后。为沿、为革,均载简篇。俾后世之览斯纪者,了然如目见其事。则建置之不可以不志也,明甚。作建置志。
城池
廨署
仓廒
街市
隘寮
铺递
津渡
桥梁
义冢
番社(屯丁附录)
城池
新竹县城旧系淡水厅城,在竹邑三台山下;展开旷土,蔚成大观。雍正十一年,同知徐治民取其土沃水甘,环植莿竹,周围四百四十余丈,东西南北各建门楼。乾隆二十四年,同知杨愚〔就〕四城各建炮台一座。然旧植莿竹旋朽,仅存四城门楼。嘉庆十一年蔡牵乱,增筑土围。十八年,同知查廷华就土围加高镶阔;周围一千四百余丈,高一丈、阔一丈,外开濠沟深一丈。按派民工兴作。土围与沟既成,沟以外植竹成围。董事林超英、林光城、吴国步等并议改造四城门楼,添建窝铺、堆房,需费由田甲匀捐。道光六年总督孙尔准莅台,同知李慎彝准绅士郑用锡等所禀详覆改造;奏入,报可。台湾道孔昭虔履勘度基,舍旧谋新:定以周围四里,计八百六十丈。墙高一丈五尺,添垛三尺,共一丈八尺;顶厚一丈二尺,基宽一丈二尺、深一丈。雉堞九百七十四垛,砌石为垣,上间以砖。仍建四门:东曰「迎曦」,西曰「挹爽」,南曰「歌熏」,北曰「拱宸」;城楼四座,座二层,高一丈九尺。东西南三门炮台、水洞各一,北门炮台、水洞各二;四门内堆房各一座,座四间。改设四门道路,各阔一丈二尺、长七百七十二丈三尺;东西城外吊桥各一,各长二丈六尺、阔八尺、深各七尺。七年七月兴工,九年八月竣。监造者:李慎彝、易金杓等;总理者:郑用锡及林平侯之子国华、林绍贤之子祥麟等(详见「艺文」「碑记」)。官民捐赀,縻金一十四万七千四百九十八两有奇。外剩番银九百二十四圆零,官谕绅董购旧北门基(即今北鼓楼)新北门内业户王世杰公地,创盖瓦屋八座;佥举殷绅郑恒利(即用锡)等八户掌收赁税生息,为岁修费(以上节录「厅志」)。光绪十年以后,四城雉堞之下砖铺通道,黏以石灰。年久而灰剥落,一遇霖雨,水便渍入城垣。十七年,霖雨弥旬,东西南三处城垣各圯毁数丈。光绪十八年,知县〔沈〕茂荫详请修筑及捐项各款。十九年四月,知县叶意深兴工修筑,十一月竣。其工料各款,计银三千八百二十四两三钱八分七厘八毫四丝。此款由十九、二十两年分钱粮征收正款外,每两银带捐银五分(无平余、无补水),专为修城经费。光绪二十年,西城门北畔扇轮枋笋蛀坏、轮石无存及城楼上顶盖砖瓦零碎,知县范克承谕绅董林恒茂等召匠修葺。其工料款项,将历年所收赁税支给;五日(?)完竣。
附录城工店税于左:
一、西门内瓦店一小进,年征税银二十圆。
一、旧北门瓦店一小进,年征税银六圆。
一、旧北门瓦店二进,年征税银五十圆。
一、旧北门瓦店一进,年征税银三十六圆。
一、旧北门瓦店一进,年征税银三十六圆。
一、旧北门瓦店一进,年征税银二十四圆。
一、新北门瓦店二进,年征税银四十二圆。
一、新北门瓦店二进,年征税银三十四圆。
以上瓦店八座(?),每年计税银二百五十八(圆),为修城经费。
土城在城外约一里。道光十九年,台湾道姚莹谕同知龙大惇查勘应否添建?二十二年,同知曹谨因防洋事,与绅民筹依旧址加筑土围为石城外蔽。计高一丈、周围一千四百九十五丈。官绅士商捐建,每丈给草价银六角。仍建四门城楼,又建小门四,计八门。城外植竹开沟,一如旧制;惟沟阔二丈、深一丈五尺。董事郑用锺、洪德梁等。其八门,东曰「宾旸」、小东曰「卯耕」、林祥云造;西曰「告成」、小西曰「观海」,曹谨造;南曰「解阜」、小南曰「耀文」,郑用钰造;北曰「承恩」、小北曰「天枢」,郑用锺造。道光二十三年修筑;同治九年,添筑南门外溪边炮台二座(以上采录「厅志」)。
谨按「厅志」载:道光二十三年增筑外城土围,并植莿竹。历十余年间,莿竹森列成行,而土围渐即沦废;官长不复修葺者,恃竹围为外蔽故也。洎光绪二十一年,竹围始废,余剩无几。至南城外溪边炮台二座,久被风雨损坏;其一并无遗基,其一余址尚存。
中港城堡在中港,距县城西南二十五里。初建,仅有东西南北四门。同治元年,因防匪劫掠,绅民重建,迭石为垣。
后垄城堡在后垄街,距县城西南四十里。道光十四年,绅民禀官捐建土堡。东西南北创立四门,土堡外植竹,周围约三百余丈。同治元年增修。
房里城堡在房里溪北,距县城西南八十里。咸丰五年,绅民捐建。东西南北设四门,迭石为垣。同治元年,绅民增修。今废。
大甲城堡在大甲溪北、房里溪南,距县城西南九十五里。光绪七年,绅民捐建土堡。东西南北分四门,周围五百一十丈。光绪元年戴逆乱,官绅率民重修。
盐水港炮台道光二十二年设(查「厅志」所载,已为沙没)。
大安口炮台道光二十二年设。今圯。
廨署
新竹县署前系淡水厅署。在竹堑城内。新修「通志」云:旧公馆在彰化县治。雍正二年,同知王汧建。乾隆七年,同知庄年重建;门堂规制悉具。二十一年,同知王锡缙改建今所,坐、向西。二十八年,监生何长兴捐修。五十七年,同知袁秉义兴修。道光七年李慎彝、二十六年黄开基、咸丰五年丁曰健、七年马庆钊、十一年秋日觐、同治六年严金清、八年富乐贺均详报重修(以上采录「厅志」)。光绪四年淡、新分治,将旧厅署改为新竹县署,规制仍旧。五年,刘元升莅任新竹知县。十三年,前进屋上砖瓦零碎,知县方祖荫详请重修,并修门外两傍墙壁及对面照墙。
苗栗县署光绪十五年,知县林桂芬建;十二月兴工,十六年十二月竣。一座五进。计费银七千四百圆。
新竹巡检署在竹堑城南门内,距县署数武;兼司狱。乾隆二十一年,与厅署同建。五十五年,巡检张启进详修。道光九年,易金杓重修(以上采录「厅志」)。光绪十三年,旧署圯毁;巡检傅若金移驻县署右畔听潮厅双清书屋,将巡检署遗基改建试院。
苗栗典史署光绪十五年,知县林桂芬建;十二月兴工,十六年十二月竣。计四进;外监狱一进。前门二间旁,另建三进。计费银三千七十五圆。
大甲巡检署在大甲土堡内。嘉庆二十一年,移鹿港巡检驻此;林志聪、王爽、巫朝纲、康润洲等捐建。道光十年,巡检张朝锡重修。同治元年,戴逆毁;三年,巡检卜孔谐重建。七年,巡检许其芬重修。计三进。
训导署在竹堑城内文庙左畔(详见「学校」)。
北路右营游击署在东城内。道光七年,移镇标右营游击驻此。原设营房十四座在署左右,四城堆房各一座,军装局、火药库、演武厅各一座(以上采录「厅志」)。光绪七年,游击福印详修大堂及顶头房两处。光绪十一年,张德贵详修火药库。
中军守备署在大甲土城内。道光七(十?)年,由竹堑城内移驻。设守备、千总、把总衙署各一座,外委公所三间,兵房四十间,军装局、火药库、演武厅各一座,烟墩三座,望楼一座。道光十年,同知李嗣邺、署守备张荣森会同监督兴建。其铜锣湾把总署一座、兵房十二间,斗换坪外委署一座、兵房八间,道光十年同知李嗣邺添建。
公廨一在社尾;道光十一年,同知李嗣邺移建大甲街(存)。一在通霄。一在后垄。一在中港。一在杨梅坜。以上四所,久废。
谨按「厅志」载云:公廨一十二处,光绪十四年淡、新分治,属淡水管下者划归淡水县;新竹县公廨仅五处,且圯毁已久。录之,以备参考。
公馆在厅署左畔,与监仓毗连。乾隆二十八年,同知夏瑚建(有记)。同治九年重修。今圯毁无存。
隆恩息庄公馆一在新竹城内武营头;台湾城守营参将建,计七间。一在中港街;艋甲营参将建。每年各派一弁驻此,监收租税。
谨按「厅志」载云:息庄公馆三座。光绪十四年,划一座归淡水县,新竹县仅二座。
仓廒
一在县署左畔,与公馆毗连。「府志」云:原设一十二间。嘉庆二十二(一?)年,同知薛志亮兴修。道光十一年,同知李嗣邺重修。计一十六间。今废。
一在后垄。「府志」云:原设仓一间。薛志亮兴修,李嗣邺重修。令废。
谨按「府志」云:仓廒四所。光绪四年,划去艋舺、地嵌二所归淡属;而新竹城内一所、后垄一所,合二所。乃「府志」则载:城内监仓二所。一在竹堑城署内,计五间;一在竹堑城内,计六间。查新竹城内仓廒仅一所,在县署左(县署即前厅署),计一十六间;今废。其门前街道,俗名粟仓口街。余则为义仓,而非监仓。则城内监仓二所之说,更无可考矣。
义仓
在新竹南城内。同治六年,同知严金清谕业户林恒茂、郑永承、绅董吴顺记、李陵茂、郑恒升、郑吉利、翁贞记、陈振合、何锦泉、陈沙记、郑利源、恒隆号购金姓旧屋,筹款改造。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