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藏 · 地理
新竹县采访册
13 万字 · 约 6 小时 25 分钟 · 13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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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可开白话
洋一十圆。增生王奠邦捐洋一十圆。大加蚋堡周敦成捐洋一十圆。监生林启贤捐洋一十圆。大甲铺户新义号捐洋一十圆。大甲童生叶信辉捐洋一十圆。艋舺铺户铺济和捐洋一十圆。监生林修德捐洋一十圆。生员陈锡福捐洋一十圆。大甲铺户协泰号捐洋一十圆。大甲铺户新振兴捐洋一十圆。船头埔庄正李歉捐洋一十圆。本厅户书吕宜捐洋四圆。大甲等堡铺民长成、恒胜、金狮、振成、振泉、林宝、振胜、吴言念、瑞兴、活兰、苏监、林百达、大义、陈江、德春、复盛、万泉、德昌、金鹤、盛发、金凤、林□、茂兴、刘石、妹恒德、大珍、益胜、振裕、清源、陈传、饶双、宋清良、金源、林江、泉合、盛兴、金义、郑同、成美、陈基、吴补、王清和、柯夏、林四美、泉顺、林祖求、姚三槐、王克昌、恒义、合成、陈义、张妈喜、王金英、郭音、王义和、恒茂、许林养等五十七户共捐洋银一百六十四圆。粤庄铺民生监邱凤池、源升、元利、协和、万兴、协吉、荣发、德和、燮理、维新、谢智达、赖世权、复兴、恒义、振源、董振兴、万生、邱日山、锦和、振利、荣利、傅世恭、陈树基、何启德、邱瑞福、谢在宜、张福钦、吴立松、邱超梧、涂福佳、张三远、傅连尧、吴世英、何献华、施在清、何干华、徐成荣、谢佳华、刘必达、叶朝汉、罗福发、李新义、罗阿贵、黄任实、廖贵生、徐辉龙、锺声龙、谢海生、孩秀兰、邱子□、谢廷标、邱福生、温文增、林生开、徐鸿缙、李阿东等五十六户共捐洋银一百九十五圆。
大清道光十八年(岁次戊戌)孟春谷旦,加知府衔同知台湾府淡水厅事山阴娄云撰立。
湳子河义渡碑
——在县东北八里新社庄。高四尺九寸,宽二尺二寸五分,正书十八行,行三十六字。
署台湾北路淡防总捕分府、加五级、纪录五次翟,为蒙断归施,恳恩给示勒石,以垂不朽事。
照得本年八月二十二日,据庄耆庄承裕、王建昌、黄宗旺等呈请义渡前来。竹北一堡,土名湳仔洋,有河一道。嘉庆元年,竹堑社屯千总钱茂祖呈明何前□□□□□□□□□□□□逆匪肆扰,渡船遭毁,行人维艰。兹茂祖等仍复举义重修建□□□□□□□□□□□□□。据此,除批准该庄耆等募船建寮协济外,合给示禁。为此,示仰合属士庶人等知悉:□□□□湳子河渡船系钱茂祖、庄承裕等呈请协济,急公便民。嗣后凡属土棍庄□毋□□□□□□滋事端;亦不许该渡夫窥外来面生,索取钱文。如敢故违,定即严拿重究,决不宽贷。毋违!特示。
计列各捐施渡夫口粮田租:
一、屯官钱茂祖捐施土名员山子水田五甲,对田底佃人永收租榖三十石正。又猫儿锭水田一甲七分一厘,对田底佃人永收租榖一十三石七斗正。
一、郎官林先坤捐施土名番仔陂水田七分,付贌永收田底利谷二十二石正。
一、监生王廷用捐施土名瓦窑湖水田一处,付贌永收田底利谷五石正。
一、职员王延昌捐施土名瓦窑湖水田一处,付贌永收田底利谷五石正。
一、处士范昌睦捐施土名新社北势水圳田一处,付贌永收田底利谷□石正。
以上所施租榖,每年除□渡夫口粮五十二石,其外谷石存□修(以下阙),众佥殷实君子收理。其各庄捐金刊列木榜,张挂义亭,永扬芳徽。
嘉庆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示镌。
湳子河义渡碑
署台湾北路淡防总捕分府、加五级、纪录五次翟,为蒙断归施,恳恩给示勒石,以垂不朽事。
照得本年八月二十二日,据庄耆庄承裕、王廷昌、黄宗旺等呈请义渡前来。竹北一堡,土名湳子洋,有河一道。嘉庆元年竹堑社屯千总钱茂祖呈明何□□□湳逆匪肆扰,渡船遭毁,行人维艰。兹茂租等仍复举义重修造□渡。据此,除批准该庄耆等募船建寮协济外,合给示禁。为此示仰合庄士庶人:湳子河渡船系钱茂祖、庄承裕等呈请协济,急公便民。嗣后凡属土棍庄□,毋滋事端;亦不许该渡夫窥外来面生,索取钱文。如敢故违,定即严拿重究,决不食言。毋违!特示。
计列各捐施渡夫口粮田租:
一、屯官钱茂祖捐施土名员山子水田五甲,对田底佃人永收租榖三十石正。又猫儿锭水田一甲七分一厘,对田底佃人永收租榖一十三石七斗正。
一、郎官林先坤捐施土名番仔陂水田七分,付贌永收田底利谷二十二石正。
一、监生王廷用捐施土名瓦窑湖水田一处,付贌永收田底租榖五石正。
一、职员王延昌捐施土名瓦窑湖水田一处,付贌永收田底利谷五石正。
一、处士范昌睦捐施土名新社北势水圳田一处,付贌永收田底租榖四石正。
以上所施租榖,每年除渡夫口粮五十二石,其外谷石存普□众佥殷实君子收理。其各庄捐金刊列木榜,张挂义亭,永扬芳薇。
嘉庆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示镌。
登瀛桥碑
——在县城南门外登瀛桥南畔。高二尺九寸,宽一尺五寸;座高一尺二寸,宽一尺九寸。正书九行,行二十字。
窃维道路之康庄,原以通行旅之来往;桥梁之造设,足以济跋涉之难辛。是以诗有「周道如砥」之词、书有「徒杠可成」之语也。我堑城自南门外至竹莲寺一带路途,羊肠偏仄,凹凸兼形,鼍梁迭架,危险如见。兹因竹莲寺重修告成,诸同人功力未及于此;梁爰邀我族人鸠集捐赀,重谋坚筑,不计费工;非敢云将以成人之美也,毋亦体此「修数百年崎岖之路、造千万人来往之桥」之遗意焉尔。
同治十二年十月吉日、候选道郑如梁、如云、如椿、如淇、如兰、如汉等泐石。
湳子庄万年桥碑
——在县北二里水田尾庄。高六尺,宽三尺三寸。正书十二行,行三十八字。
盖闻道路修则荡平足乐,桥梁设则险阻无忧。况以南北之通衢、为往来之要地,而顾令经斯土者履足维艰,好行善德者,有不慨然兴叹者乎!堑城北门外有孔道焉,自水田尾至湳子庄,绵亘不止一里。所有从前修筑,俱用零星小石乱杂堆砌。虽阴雨注湿,尚无泥泞;而历落崎岖,不免倾跌之虑。今则历久愈坏,而其间两头断截,为田间水道所通流;当时设有木桥,亦经朽烂。爰集同人倡义捐修,即日兴工砌造。中间纯用石板,夹以石块,倾者使平、窄者使宽,其桥板亦灿然一新。自此周行视履,咸庆康庄。所愿后之视今,亦如今之视昔;则有举莫废,岂非有心人所属望哉!谨为序以泐诸石。
堑郊金长和捐银九十八元。郑用锺捐银九十元。郑用哺捐银三十元。吴奠邦捐银十二元。李锡金捐银四十元。陵胜号捐银十二元。源泰号、郑文谟各捐银十元。镒泰号、协裕号、德隆号各捐银八元。泉吉号捐银六元。万成号捐银五元。
道光二十二年三月吉旦立石。
重修湳子庄万年桥碑记
——上有碑亭,在县北二里水田尾庄。高四尺八寸,宽一尺四寸;座高六寸,宽二尺二寸。正书十四行,行四十八字。
堑北,通衢也。山澳之溪,一十有八;有涉者、有舟者,有跨木为梁者。距厅治北里许,地名湳仔;有小溪发源内山,湍流海岛。每值水涨,奔腾洋溢,行人病之。昔人竖木成桥,以济行旅;然日暴雨淋,木质易朽。堑郊商民恒縻资修葺,终非久常之计。职员林君福祥来廨谒见,陈颠末,拟仿三江运河式,仍其旧址,累石为圆洞桥。余曰:「善」。用是倡捐廉银,林君任其事暨各绅郊共襄资焉。于同治七年四月吉日兴工,阅五月而事蒇,请额于余。余曰:『淡疆开辟垂二百年矣,熙熙攘攘,毂击肩摩,往来行人十倍于昔。前之建木桥已历年久,今易而石之,不亦有亿万年之巩固乎』!因颜之曰「万年桥」、征其久也、志其盛也。是为记。
同治七年(岁次戊辰)八月□□□日,知府衔、前署淡水同知严金清撰。
今开捐户芳名计列:
淡水分府严捐银八十大元。林恒茂捐银八十元。郑永承捐银四十员。金长和捐银一百大元正。李陵茂、陈振合、吴万吉:以上各捐银二十大元。郑恒升、翁贞记、恒隆号、金泉和、集源号、恒吉号、义荣号、振荣号、怡顺号、锦泉号、利源号、和利号、魏河清、郑吉利:以上各捐银十大元正。通共捐计银五百大元。
董事:林福祥、郑永承、林恒茂、郭襄绣、陈紫垣、魏河清、郑如堃、翁林萃、郑程材、吴士敬、李联英、彭衍庆、林文烂、王春塘、郑秉经、何祥瑞、高廷琛、陈联兴、郑如川、郑如铸、陈汉章、傅纯青、黄应祥、蔡朝阳、陈清辉、叶瑞阳、魏振鳌、王登云。
高枧桥碑
粤稽舟车之制,以济不通;而徒杠、舆梁,又以济舟车之所不可及也。故雨毕除道,水深成渠。昔先王诚以悯斯民之病涉,不惮经营以利济,意至良且殷矣。今圣天子建极,四海庆山川之安奠,万邦诵王道之荡平。惟磺溪之东,九芎林而入,有曰高枧,地枕西北、河界东南。周道逶迤,止争盈盈一水;旅况历落,盼断缈缈长堤。叹行人之心急足违,临流而返;悲过客之趋前恐后,望洋兴嗟。目睹斯况,情切难安。是以首倡有志,爰障狂澜;众皆乐捐,以安砥柱。行见此日梁成,无烦厉揭;从兹尽人利涉,不劳乘舆!用是勒石志诸君子芳名,共山高水长矣。
嘉庆戊寅二十三年蒲月谷旦立。林先坤、徐熙振等倡捐建造。
重修高枧桥碑
——同上。改名永安桥。
堑城之东,行二十里,名其乡曰九芎林。由公馆而上,其庄曰高涧。高涧者何谓?其地有高下深涧也。其路东达石壁潭内庄一带,北通盐菜瓮等庄,实往来之通衢。先年设架桥梁,由来久矣。迩年来桥柱倾颓、桥板败坏,亟宜修整,以济行人。爰是倡议重修。然依旧制以架木柱,水冲浸渍,易致朽败;不若结砌石脚、石磊,庶可以垂久远。众皆曰「善」。但工大而用繁,恐独力之难持,思众擎之易举。惟冀诸庄善信捐题乐助,共勷事美。行见先年善政,犹存然哉!
咸丰六年(丙辰)正月□□□日立。谢观连等重修。
重修高枧桥碑
——同上,改名长生桥。
窃思舟楫之设,所以济行人;桥梁之设,所以辅舟楫。故古者王政,凡徒杠、舆梁各成于十一、二月。我九芎林高枧桥梁建造,重修数次;内通石潭横山、外达堑垣府郡,诚内外通衢之桥梁也。但多历年所,几同折索。二三君子不忍其颓败,则议章程;各庄捐题踊跃乐助,随即鸠工建造。功同炼石,影若垂虹。春夏不至望洋、秋冬免其病涉,诸君子与有力焉。兹值桥成,廷伟邓氏援笔以记。
兹将绅殷等助芳名登明石右。同治三年(岁次甲子)季冬吉日,经理林上华、刘如栋、黄坤南等重修立。
申明亭碑
——在县署头门外北首。高三尺二寸,宽一尺三寸五分。正书,大小计五十六字。
申明亭凡钦奉教民敕谕,缮写刊刻,敬谨悬挂于申明亭。如有毁此亭者,杖一百、流三千里。
道光十八年孟春谷旦,加知府衔淡水同知娄云刊立。
新苗分界碑
——在县南四十六里接隘仔山。高二尺八寸,宽一尺四寸。正书,计六十五字。
前署新竹县正堂方、调署新竹县张、代理曲栗县林会勘定界:中港口达南港溪过接隘仔庄抵内山,溪南边归曲栗、溪以北归新竹县管辖。
光绪十五年十二月□□日吉立。
碑碣(下)
竹堑堡碑碣(下)
竹堑堡碑碣(下)
福德祠碑
——在县南三里余土地公坑山麓福德祠石壁。高一尺二寸六分,宽二尺六寸。正书二十四行,行十字。
城东南,皆山也。山之中有两坑、坑水互潆山麓。里人以祠福神颇灵应,因以土地公坑名。余每登山览胜,常憩息树下,见其草生意盎然、其水声韵锵然,觉会心之不在远也。登高以望,则巨浸汪洋、群山拱翠,又别有天焉。意神之所栖,殆以佳山水故欤!
爰商诸林君祥云,鸠工庇材,更新而拓大之;俾诸同好者,得以时游览于其间。顾或以地小为疑。余曰:一叶一世界。彼神眼色相俱空,亦何小之非大!董应举云:「从他五岳,我止八仙」;可知风景随处不同,妙趣在人自领。倘欲为樵夫牧竖之所舍,则其小之也固宜。然此特可为知者道耳。是为记。
道光癸已年蒲月谷旦,扬之高华。
宪禁冢碑
——在县城内北鼓楼下右畔。高六尺四寸,宽二尺九寸;座高一尺八寸,宽三尺八寸。正书二十三行,行五十一字。
署福建台湾北路淡水总捕分府、加十级、纪录十次张,为勒石示禁,以垂久远事。
案据举人许超英、贡生魏绍华、叶呈芳暨生监总理郊行铺户人等佥禀:『台地乃属界外荒山,凡无耕无赋之地、或畬或麓之区,均听流寓民人随处筑坟瘗葬,经于嘉庆年间钦奉皇上恩诏、大宪札行。即如我堑垣,自入版图,生斯葬斯,相安相乐。查乾隆四十二年间,息庄佃民及绅士人等先后佥请各前宪准以香山、牛埔、内外狮山一带山麓旷地并巡司埔、枕头山、蜈蜞窝、鸡蛋面设为义冢各在案。又蒙各大宪行饬,准以界外番山之金山面、大崎、双溪、青草湖、石碎仑、茄冬湖至盐水港、荖衢崎止,概为冢牧之地。至道光年间,李前宪捐廉买郭陈苏之土地公坑以东大崎、双溪口、金山面等处横直各三千余丈,以为义冢,俾民人随处埋葬,合堑久蒙厚泽。至道光十五年间,堑南界外之番山,有垦户金广福奉谕设隘堵御凶番,自树杞林起、至中港三湾,连络七十余里。未垦以前,附近民人葬坟不少;自垦以后,藉垦混界,戕害甚多。破礶露骸,漫山遍野。为子若孙,谁不酸鼻;往来行旅,莫不伤心!虽经各前宪先后设立义冢,奈历年既久,生齿日象,各义冢已鱼鳞层迭。且被垦户藉垦需索,威逼迁移;稍拂所欲,辄加锥锄,盗挖碑记,抽灭骸礶。有力者用银买好,给予山批;无能者恳求还骸,尚不可得。纵令争较互控,反言物各有主。独不思皇恩广大,恩诏频颁;宪德高深,札饬屡催!是枯骨久沾厚泽,何市利竟敢居奇?实属上负皇仁、下悖宪章也。爰是相率筹议,将前定各处冢界,合请勒石严禁,毋许私垦田园、混占冢界,致藉垦滋端。即金广福所垦之处,有不堪为田园、不便以耕种之山畬巅麓,应听附近民人随便安葬;该垦户、佃人不得藉端刁难,亦不得恃为奇货,致起争端。即垦内旱瘠埔窝无碍田地陂圳者,亦应听人瘗葬。如谓垦费所需、隘粮攸关,似应酌给帮贴,或五元、或三元,随力措办。倘若修筑,毋许阻索。即在平时,亦戒戕伤。是否妥协,恳请鸿裁!佥乞恩准核案出示,勒石严禁。切禀』等情。据此,当经前分府朱饬差查勘,未据报到;本分府莅任,据该差高升、蔡云勘明各处冢牧界址及金广福承垦地方山场,逐一绘明图说,明白禀复前来。除批示外,合行出示,勒石严禁。为此,示仰合属绅耆垦户、佃民人等知悉:尔等当知掩骼埋胔,古有明训;岂容藉端阻葬,任意践踏!自后如系山场埔地,经各前宪先后捐买义冢牧场界内,概听民人随处瘗葬。该处居民不得再行混占冢界,私垦耕种。即金广福垦界内旱瘠埔窝、无碍田地坡圳者,亦应听人瘗葬。惟垦费所需、隘粮攸关,准予酌给番银帮贴垦户,或三元、或五元,随力措办。倘若修筑,毋许阻索。即在平时,亦戒戕伤。庶几生养有地、死葬有方,以安幽魂。该民人等亦不得在别人契买界内,藉端占筑虚堆,希图售卖渔利,致干查究。各宜懔遵,毋违!特示。
咸丰元年九月□□日给。立冢碑人举人许超英、贡生魏绍华、叶呈芳暨生监、总理、郊行、铺户人等同勒石。
示禁碑记
——在县城南门楼下右畔。高五尺,宽二尺六寸;座高九寸,宽二尺九寸。正书十六行,行二十八字。
钦加同知衔、署新竹县正堂施,为出示严禁事。
本年二月三十日,据举人矣士敬、生员陈朝英、梁昌年、陈朝龙暨绅耆、郊铺等佥禀:『合堑自入版图以来,迭蒙列宪捐廉置买及垦户开垦,先后奉谕设立义冢,香山、牛埔、内外狮山一带又巡司埔、枕头川、蜈蜞窝、鸡蛋面、土地公坑横直各三千余丈,又自树杞林起、至中港三湾联络七十余里,概准民间随处埋葬,有案可据,并泐石竖鼓楼下可考。近来南门口、巡司埔突有不良之人,立心不端。不特移界毁冢,栽种营私;而且私设小车,一车可驾一牛,不论崎岖平坦,牛可以行,车即能到,戕坏冢山坟墓孔多,棺骸暴露。伊等目击心伤,连名佥乞核案重新示禁,迅饬查拘严禁』等情。据此,查此案前因违禁戕毁,经前厅严禁在案。今该处又有奸民私设小车,戕坏官山坟墓,尤属可恶!急应示禁,以安窀穸。兹据前情,除批示并饬差查拘究惩外,合行出示严禁。为此,示仰合邑军民人等一体知悉:自示之后,所有官山冢地界内,皆系民间埋葬棺骸;无论崎岖平坦,不准再行混占营私以及私设一牛小车,致令戕害坟墓。倘敢故违,立即差拘究治,决不宽贷。各宜懔遵,毋违!特示。
光绪七年六月□□日给。
义冢碑
——在县南二里中冢小祠内。高四尺二寸六分,宽一尺九寸八分。正书十四行,行四十字。
玉厅宪倡立义冢序:
盖闻掩骼埋胔,记于「礼经」;祭冢立碑,传之古史:皆所以抚阴灵、安窀穸。自古仁人君子,未尝不于此兢兢致意也。予去冬奉檄渡台,分防竹堑;访诸父老,即稔南关外大众寺每于秋间有普度之举。近日公余稍暇,询其巅末,始悉二十余年以来,远近民人寄停骸罐,竟积三百余具之多。其间罐破骨残者有之、头颅暴露者有之;或男或女,为寿为夭。生前居处室家,各安其所;殁后飘零流落,环集于斯。碧磷青草,聚哭天阴,亦可悲已。夫死者长已矣,无能起白骨而肉之;幽魂无定也,雇可入黄土以安之。爰查义冢旧牍,去秋曾有里人呈请示葬,前任谕以三月为期。乃无有应期而为之者,毋乃悠忽而仍如故乎!再查大众寺旁有公山一区,平原爽垲,可以卜葬。然一切经费,筹款维艰。缘出薄俸以为之倡,尤喜幕中诸友赞成捐助。尚冀文武同寅、此方善士,共襄义举!昔东汉曹褒为射声校对尉,葬停柩百余所且祭之;陈宠为广汉太守,尽葬洛县城南骸骨:之二人者,子孙繁盛,简册照垂,为先代所美。予不敏,夙仰其高风懿行,乐与诸君共之。其骸罐之无标记、无可查考者,则先办理。其有标记者,仍出示如前,限以三月;过期不至,并归义冢。是事也,捐银以资经费、出力以为赞襄,皆出于好善之诚,原非藉以来福。书云「降福」,易云「余庆」;圣贤遗训,理固然也。是为序。
道光十六年(岁次丙申)仲春之告,润堂玉题于淡厅公应。
义冢捐名碑
——同上。高四尺二寸二分,宽二尺。正书十八行,行无定字。
义冢捐题姓名,开列于左:淡防分府玉捐银一百元。前任淡防分府李捐银十大元。艋舺营参府邱捐银二十元。北路右营游府祥捐银十大元。淡水儒学高捐银二大元。艋舺县丞赵捐银四大元。竹堑理刑厅汪捐银十二元。大甲分司高捐银八大元。北路右营副府曾捐银四大元。艋舺中军府欧阳捐银四大元。
厅署幕席:屠桂山捐银二十大元。杨晴江捐银二十四元。张春台捐银一十六元。包时仲捐银十大元。李文樵捐银十二元。章友凤捐银八大元。高杏村、朱承高、朱仲熏、周燮堂各捐银四大元。平成济、沈实庵各捐银二元。
厅署内、艋舺中军署内:李诠、李永清、欧阳春:以上各捐银二元。
原任广西柳州府林平侯捐银一百元。新艋泉郊金进顺捐银三十元。艋舺厦郊金福顺捐银二十元。
绅耆铺户:郑用锺、吴振利、曾昆和各捐银三十元。吴称其、金振成、周智仁、陈词裕、金广福各捐银二十元。郑长源捐银十二元。林元会、罗德春、刘联辉、李青云、逢泰号、陵茂号、源泰号、益三号、郑琨臧、春贞记各捐银十元。林长青、高华、镒泰号、协裕号、德隆号、郑藻亭、谢承烈、黄裕源、陈大彬、大甲、林逢泰各捐银四元。陈毓瑛、彭作栋、王丰瑞各捐银二元。张英石捐银一元。
道光十六年(丙申岁)仲春之吉,首事职员郑用锺、拔贡郑用鉴、职员吴称其、生员林元会、吴清江、铺户吴振利、郑武略、陈祖居、刘联辉、督修黄大华。
香山南势山冢牧碑
——在县城西门外三里牛埔恩隆桥南畔。高五尺二寸,宽二尺六寸三分。正书二十六行,行四十七字;台头在内。
立给垦批字竹堑社通事丁老吻、土目什班等,有祖遗下埔地一所,坐落土名香山南势山;东至隘口坑、西至姚家碑、南至狮头山、北至田园墘,四至为界明白。三面言议,其四至内付杨仕劝前去开垦耕种,三年以后每年实纳租粟四石,永为定例。保此埔地系吻等祖遗之业,与别社无干。如有别社争阻,系吻抵当,不干承人之事。日后佃人回籍,任从退卖、顶耕,业主亦不得阻当:此系两愿。今欲有凭,立给批一纸付照。
乾隆四十二年十一月□□□日、立给垦批竹堑社……………。
福建台湾城守营参府沈,为籍番党占息业,呼乞移究示禁谕止事。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