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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地理

水经注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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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按:山见前《洛水》篇,水在今偃师县西南。西南流,径斌轮城北,西历艾涧,朱作芰涧,《笺》曰:一作艾涧,赵仍,戴改。守敬按:明抄本作艾涧。以其水西流,朱水字讹在以其上,赵同,戴改。又谓之小狂水也。守敬按:小狂水西流,与大狂水同,《注》对大狂水言,故云又谓之小狂水。其水又西南,径大石岭南,守敬按:《通鉴》梁大同三年,初,魏孝武帝西迁,散骑常侍裴宽帅家属逃于大石岭,即此。《开山图》所谓大石山也。守敬按:《后汉书 马融传》,《广成颂》金山石林,章怀《注》,石林,大石山也,一名万安山,在河南郡境。《簿》云,洛阳县南大石山,有祠名大石祠,山高二百丈。山下有《大石岭碑》。河南隐士通明以汉灵帝中平六年八月戊辰于山堂立碑,守敬按:此山堂盖即大石祠。文字浅鄙,殆不可寻。魏文帝猎于此山,虎超乘舆,孙礼拔剑投虎于是山。会贞按:《魏志 孙礼传》,文帝作明帝,超作趋,投作斫,则此有误。山在洛阳南。守敬按:已见上。又《寰宇记》引魏武《乐府 南山篇》南上大石山,亦在洛阳南之证。《元和志》,颍阳县西北四十五里。[三一]《寰宇记》,在洛阳县东南四十五里。在今洛阳县东南,接登封县界。而刘澄

之言在洛东北,非也。山阿有魏明帝高平陵。守敬按:《魏志 明帝纪》,葬高平陵。《御览》三百三十七引习凿齿《汉晋春秋》,曹芳谒曹 墓于大石山。《通鉴》魏嘉平元年,《注》引孙盛曰,高平陵去洛城九[字误。]十里。王隐《晋书》曰:惠帝使校尉陈总仲元诣洛南山请雨,朱南讹作阳,赵、戴同。会贞按:明抄本、黄本并作南,今订。总尽除小祀,惟存大石而祈之,七日大雨。即是山也。会贞按:《御览》五十一引王隐《晋书》,陈总迁殿中侍御史,诏遣诣南山请雨。总先除小石祠,惟存大石一所而祈之。上文曰,峨峨大石,佐岳通理,含滋吐润,惠我四海。[有讹文。]《寰宇记》洛阳县下引《九州岛要记》,晋惠帝于此山请雨,七日大霖。来儒之水,又西南径赤眉城南,会贞按:城当在今洛阳县东南。又西至高都城东,西入伊水,谓之曲水也。

又东北过伊阙中。

伊水径前亭西。《左传 昭公二十二年》,朱作三十二年,《笺》曰:孙云,《左传》是二十二年。赵、戴改。晋箕遗、乐征、右行诡济师,取前城者也。朱诡作跪,《笺》曰:《左传》作诡,赵、戴改。京相璠曰:今洛阳西南五十里,伊阙外前亭矣。会贞按:《续汉志》雒阳有前亭,《注》引杜预曰,县西南有泉亭。而僖十一年杜《注》云,今伊阙北有泉亭,[即前亭。]非也。此《注》先叙伊水径前亭西,后叙伊水北入伊阙,则亭在伊阙南。《洛阳县志》,今龙门南五里有城址。服虔曰:前读为

泉。朱读讹作渎,《笺》曰:宋本作读。全、赵、戴改读。周地也。会贞按:杜《注》,子朝所得邑。

伊水又北,入伊阙。昔大禹疏以通水,守敬按:《括地志》、《御览》一百五十八并引此《注》,昔大禹以下五字,作疏龙门以通水。《括地志》于郦语后接云,按今洛南犹谓之龙门也。[三二]似此《注》原有龙门二字。两山相对,望之若阙,伊水历其间,北流,故谓之伊阙矣。《春秋》之阙塞也,朱也作焉,赵同,戴改。昭公二十六年,赵鞅使女宽守阙塞是也。守敬按:杜预以阙塞为洛阳西南伊阙口。《通典》,河南有阙塞山,俗曰龙门。在今洛阳县西南三十里。陆机云:守敬按:《隋志》,陆机《洛阳记》一卷。洛有四关,朱关作阙,守敬按:《初学记》七引《洛阳记》,汉洛阳四关,东成皋关,南伊阙关,北孟津关,西函谷关,是机说本作四关,此作四阙,盖涉上文而误,今订。斯其一焉。东岩西岭,并镌石开轩,高甍架峯。守敬按,后魏景明初,诏大长秋卿白整于洛南伊阙山为高祖及文昭高后,营石窟二所,永平中,中尹刘腾复为世宗造石窟一。即《注》所指也。西侧灵岩下,泉流东注,入于伊水。傅毅《反都赋》曰:因龙门以畅化,开伊阙以达聪也。守敬按:傅毅见《后汉书 文苑传》。《反都赋》今不传,仅见此二句。阙左壁有石铭云:黄初四年六月二十四日辛巳,大出水,举高四丈五尺,守敬按:《元和志》伊阳县下,作大水出,高四丈五尺。齐此已下。守敬按:此四字疑有讹。[三三]盖记水之涨减也。朱减讹作灭,赵、戴改。

右壁又有石铭云:朱右讹作石,赵、戴改。永康五年,赵云:按晋惠帝永康纪元仅一年,即改元为永宁,此当是元康之误耳。河南府君,循大禹之轨,部督邮辛曜,新城令王琨,部监作掾董猗、李褒,斩岸开石,平通伊阙。石文尚存也。

又东北至洛阳县南,北入于洛。

伊水自阙东北流,枝津右出焉,朱枝讹作之,《笺》曰:克家云,当作枝。赵、戴改。东北引溉,东会合水,同注公路涧,会贞按:合水注公路涧,详《洛水注》。入于洛。今无水。《战国策》《周策》曰:东周欲为田,守敬按:原书田作稻,守敬按:当是稻田,各脱一字。西周不下水。苏子见西周君曰:今不下水,所以富东周也,民皆种麦,无朱本脱此二字。他种。欲害之,朱讹作欲食之,《笺》曰:《战国策》云,民皆种麦,若欲害之,不如下水以病之。赵改食作贫,云:《战国策》作贫。守敬按:今本《战国策》作害,与《笺》同。不如下水以病之。东周必复种稻,种稻而复夺之,是东周受命于君矣。朱脱命字,《笺》曰:《战国策》云,是东周受命于君矣。赵、戴增。西周遂下水。守敬按:钞变《周策》文,今《策》无末句。即是水之故渠也。孙星衍云:此在偃师。会贞按:当在今洛阳、偃师二县地。

伊水又东北,枝渠左出焉。会贞按:此枝渠在今洛阳县东南。水积成湖,北流注于洛。今

无水。朱无讹作伊,《笺》曰:今当作合。赵谓今字不误,改伊作无,全、戴改同。

伊水又东北,至洛阳县南,径圜丘东,大魏郊天之所,守敬按:《三国 魏志 明帝纪》,景初元年冬,营洛阳南委粟山为圜丘。《后魏书 孝文帝纪》,太和十九年十一月,行幸委粟山,议定圜丘。《宣武帝纪》,景明二年十一月,改筑圜丘于伊水之阳。《寰宇记》,委粟山在洛阳县东南三十五里。是后魏迁洛时所筑圜丘,与曹魏为一地,盖近洛水。至后改筑,则南近伊水矣。此《注》但言大魏郊天之所,不言委粟山,亦不及曹魏先营圜丘事,当就改筑者为说也。准汉故事建之。守敬按:谓仿汉制也。《汉书 郊祀志》曰:赵、戴汉上增后字。守敬按:当增续字,郊当作祭。建武二年,初制郊兆于洛阳城南七里。守敬按:在今洛阳县东。为圜坛赵作壝。八陛,中又为重坛,天地位其上,皆南向。其外坛上为五帝位。其外为壝,重营皆紫,以像紫宫。朱像下无紫字,《笺》曰:脱紫字。《史记 天官书》云,匡卫十二曰紫宫。赵、戴增紫字。按礼:天子大裘而冕,祭昊天朱《笺》曰:昊一作皡,赵仍,戴改皞。上帝于此。守敬按:《周礼 春官 司服》,王之吉服,祀昊天上帝,则服大裘而冕。今衮冕也,坛壝无复紫矣。

伊水又东北流,注于洛水。《广志》守敬按:《广志》撰人阙,卷亡。《隋书》不著录,古类书多引之。曰:朱《笺》曰:谢云:《广志》以上疑有脱落。赵云:按无阙文也,盖其体例如此,不得以人鱼事与上

文义不属,疑之。鲵鱼声如小儿 ,朱脱 字,赵增云:小儿下,《尔雅 释鱼 注》有 字,《史记 始皇本纪 正义》同。戴并增同。守敬按:《御览》九百三十八引《广志》无 字。有四足,形如鳢,赵云:鳢谓鲮鳢也,《本草》陶隐居云,鲮鳢形似 而短小,又似鲤鱼,有四足。《山海经》曰,蔓渠之山,伊水出焉。有兽焉,其名曰马腹,其状如人面虎身,其音如婴儿,是食人。此与《沔水注》中庐疎水之水虎颇相类。道元又以人鱼释之,详见下。全、戴增鲮字。守敬按:《史记 正义》、《御览》九百三十八引《广志》,并无鲮字。可以治牛,[三四]出伊水也。司马迁谓之人鱼,朱《笺》曰:《山海经》,厌染之水,出傅山之阳,南流注于洛,其中多人鱼。不云伊水,岂古今相沿,并厌染之水名伊水乎?赵云:案厌染之水,见《洛水注》,朱氏只知人鱼字出厌染之水,而不悟伊水亦有马腹之文也。故其着朱作着其,朱《笺》曰:一作其着。全、赵、戴改。《史记》曰:始皇帝之葬也,以人鱼膏为烛。守敬按:《始皇本纪》文。徐广曰:人鱼似鲇而四足,守敬按:《集解》引徐说。即鲵鱼也。

瀍水

瀍水出河南谷城县守敬按:县详《谷水》篇。北山。孙星衍云:《淮南子》作 水,是此俗加水耳。守敬按:瀍字两见《禹贡》、《史》,《汉》并作瀍。《说文》无此字,未必不是脱漏。《淮南》省作廛耳,岂得据以证瀍为俗字?钱坫谓瀍、廛古字通,是矣。

县北有 亭,戴改 作 。瀍水出其北梓泽中。梓泽,地名也。守敬按:《汉志》谷成县,《禹贡》瀍水出 亭北,此言水出其北,本《汉志》。《类聚》九引戴延之《西征记》,梓泽去洛城六十里,梓泽,金谷也。《初学记》八引刘澄之《永初山川记》,梓泽,地名,去王城二十四里。《御览》七十二引《舆地志》,梓泽在王城西北三十里,与金谷相近。故《晋书 石崇传》云,崇有别馆,在河阳之金谷,一名梓泽。郦氏于《谷水注》叙金谷水出太白原东南,历金谷,不言梓泽,而此言瀍水出梓泽中,盖详于此而略于彼也。参观诸说,知金谷水历梓泽东境、瀍水则出梓泽西境耳。今瀍水出孟津县西六十里谷城山。泽北对原阜,即裴氏墓茔所在,碑阙存焉。其水历泽东南流,朱讹作南,赵据黄本改,戴作流。守敬按:《大典》本、明抄本并作流。水西有一原,其上平敞,古 亭之处也。朱 讹作旧。赵改云:当作 亭。《郡国志》,谷城,瀍水出。刘昭《补注》引《博物记》,出 亭山。《汉志》作 亭。师古曰: 音 ,从水,后人所加耳。戴改 。守敬按:《文选 西征赋 注》引此作旧,则讹误已久,李氏尚未能正之。钱坫云, 、 古字通。即潘安仁《西征赋》所谓越街邮者也。守敬按:赋见《文选》,越作过,街邮,见《汉书 五行志》。[三五]

东与千金渠合。会贞按:《谷水》篇,魏时始有千金渠,此亦《经》作于魏人之证。

《周书》曰:我卜瀍水西,守敬按:《洛诰》文。谓斯水也,赵斯作是。东南流。水西南有帛仲理墓,墓前有碑,守敬按:据《寰宇记》引《郡国志》,墓前尚有祠堂。题云:真人帛君之表。

仲理名护,益州巴郡人。守敬按:《神仙传》,帛和,字仲理,辽东人,与此异。此护疑获之误,获、和音同近。晋永宁二年十一月立。瀍水又东南流注于谷,会贞按:瀍水旧自此入洛,即《洛水注》所谓瀍水故渎也。互详彼篇。谷水自千金堨东注,谓之千金渠也。会贞按:千金堰见《谷水》篇,谷水历堨东注,谓之千金渠,语亦见彼篇。自堨以下至入洛,瀍水与谷水同流,因详《谷水》中,故《注》此二句,就谷水轻轻叙过,而下过洛阳、偃师至入洛,并不着一字。

又东过洛阳县南,又东过偃师县,又东入于洛。

涧水

涧水出新安县南白石山。

《山海经》曰:白石之山,惠水出于其阳,东南注于洛,守敬按:惠水详《洛水》篇,已引《中次六经》文。此特因涧水亦出白石山,而带引《山海经》文耳。涧水出于其阴,北流注于谷。朱《笺》曰:《山海经》作南流注于洛,西北流注于谷。会贞按:《经》作而南流注于洛,《洛水注》叙惠水,引《山海经》同。则此东南为而南流之误。《谷水注》叙涧水,引《山海经》作北流注于谷,与此同,并与《山海经》作西北流异,则未知谁脱、谁衍?准以地势,似《注》文为是。世谓是山曰广阳山,会贞按:

《谷水注》,广阳川水出广阳北山,其地在谷水北,乃别一广阳也。水曰赤岸水,会贞按:《吴越春秋》四,禹周行寓内,南踰赤岸,《注》引此赤岸水,非也。《魏志 陈思王植传》,臣昔从先皇帝南极赤岸,盖即《吴越春秋》之赤岸,其地远在南方,不得以此赤岸水当之。亦曰石子涧。《地理志》曰:涧水出新安县东南,东入洛,戴改出作在,删入上东字,以合今本《汉志》。赵同。会贞按:县详《谷水》篇。是为密矣。会贞按:《经》言涧水出白石山,盖本《山海经》,故《注》先引《山海经》出白石之阴以释之。《经》言山在新安县南,而实在县东南。《地理志》言水出县东南,尤合,故复引之,称以为密。至东入洛三字,只带引之,与《山海经》言注谷不殊。注谷亦谓合谷以入洛。《谷水》篇叙涧水注于谷云,自下通谓涧水为谷水之兼称,是也。水在今新安县南。东北流历函谷会贞按:函谷关详《谷水》篇。东坂东,谓之八特坂。会贞按:《十六国春秋》,刘曜光初九年,前军将军刘黑击石虎将石聪于八特坂,即此。今曰八陡山,在新安县东八里。《山海经》曰:北流注于谷。守敬按:此覆述《山海经》文,正以起下文挚仲治之说,故又云,以《山海经》推较里数不殊,非复也,详下。挚仲治《三辅决录 注》云:马氏兄弟五人,共居涧、谷二水之交,朱依吴本作谷涧。《笺》曰:古本作共居涧谷二水之交。《御览》引此同。赵作涧谷。守敬按:明抄本作涧谷。《御览》四百九十六引《三辅决录》作涧、谷三水之交,而《御览》六十二引此仍作涧、谷二水之交。郦氏钞变其辞。作五门客舍,因以为名。

今在河南西四十里。以《山海经》推校,里数不殊。仲治所记,水会尚有故居处,斯则涧水也。即《周书》《洛诰》所谓我卜涧水东者是也。朱东下有言水二字,《笺》曰:《御览》引此无言水二字。赵移是字于水上。守敬按:《洛诰》文。

东南入于洛。

孔安国《禹贡 传》曰:涧水出渑池山。[三六]赵作黾,下同。守敬按:今本《禹贡 传》作沔,误。今新安县西北有一水,北出渑池界,东南流,径新安县而东南流入于谷水。安国所言,当斯水也。守敬按:此即《谷水》篇所云,溪水北出黾池山,东南流注于谷,疑孔安国所谓涧水也。然谷水出渑池,守敬按:亦详《谷水》篇。下合涧水,得其通称,或亦指之为涧水也,守敬按:此又因谷水出渑池下合涧水,而疑安国所谓涧水出渑池山者,或即指谷水言也。并未之详耳。朱之详讹作详之,赵同,全、戴乙。今孝水东十里有水,世谓之慈涧,又谓之涧水。按《山海经》则少水也,会贞按:《山海经》,少山出瞻诸山阴。世谓之慈涧。亦详《谷水注》。谷水东流,道元叙入谷之水,先少水,后孝水,则少水在孝水之西,上孝水东,东当西之误。而非涧水,盖习俗之误耳。

又按河南有离山水,守敬按:水当在今新安县东北。谓之为涧水。水西北出离山,东南

流,朱此下衍注于离山涧水也,又东南流十一字,赵止删离山二字,戴并删。历郏山守敬按:郏山详见《谷水注》芒阜。于谷城东,守敬按:谷城县详《谷水》篇。而南流注于谷。旧与谷水乱流,朱此下衍流同二字,《笺》曰:一作同流。全、赵删流字,戴并删。南入于洛。会贞按:《汉志》,谷水至谷城入洛,即此所云涧水旧与谷水乱流入洛之道,亦即《洛水注》所谓涧水故渎也,互详彼篇。今谷水东入千金渠,涧水与之俱东入洛矣。守敬按:涧水与谷水合流,此《经》于出白石山下,即言东南入洛,以过谷城河南见于《谷水经》,谷水之道,即涧水之道也。《注》特提明涧、谷合流以豁目,因详《谷水》中,此不实疏,与《瀍水注》同。或以是水并为周公之所相卜也。吕忱曰:今河南使水,赵使改死,云:即死谷也,见《谷水》篇。戴改同。孙星衍云:吕君云,河南死水。死,古文伊字,即谓伊水耳。郦君求一水以当之,非也。会贞按:黄省曾本亦作使,郦氏谓是水为周公之所相卜,是指离山之涧水,非谓谷水。赵、戴误会郦旨,以死改使。孙氏又以死解伊,岐之又岐矣。守敬按:郦氏因涧水故渎,故历引诸水以证之。其引吕忱使水,赵云使当作死,以使、死音同之故。渊如以伊水当之则形声皆不近,是为妄说。疑其是即此水也,戴删是字。然意所未详,故并书存之耳。

校记

[一] 「南流入洛」 按:朱《笺》亦引《山海经》,在上句「水发尸山」下,《疏》未录,疑未见朱《笺》。

[二] 「历清池山傍」 按:《寰宇记》百四十一洛南县下云:「隋开皇五年,改拒阳为洛南,取洛水之南为名,俗谓之清池川。」

[三] 「后军外兵」 按:沈《疏证》云:「按后军者其府号,隋王诞时为后军将军。」又引《宋书 百官志》,大将军以下掾属有外兵等十八曹参军。

[四] 「延之届此而返」 按:《隋书 经籍志》二著录《西征记》一卷,戴祚撰。又《宋武北征记》一卷,戴氏撰。《疏》引《御览》延之《西征记》檀山去洛阳水道五百三十里。

[五] 「《元和志》作一金坞」 按:聚珍本作「全」不作「金」,当已校改。

[六] 「『魏该奔于此,守敬按:详《晋书 魏该传》」 按:《晋书 魏该传》作「屯于一泉坞」。同书《刘聪载记》云:「刘曜将攻河南,将军魏该奔于一泉坞。」郦《注》引《载记》也。又标点本于「一泉坞」下校注云:「当从《水经注》作一合坞」,亦误。当作泉。

[七] 「在今宜阳县西南八十五里」 按:《明一统志》二十九云:「在宜阳县西九十里。」又女几山亦见唐《李贺集 兰香神女庙》诗自注云:「兰香神女上升处,遗几在焉,故名。」

[八] 「山石如墨,可以书字」 按:《元和志》卷六、《明一统志》二十九皆作「可以书」,无「字」字,当删。

[九] 「枝渎东北历蒯乡」 按:朱「枝」作「故」,下同。赵氏刊误云:「故渎」多作「枝渎」,《谷水注》云:「洛水枝流入焉。全、戴改同。」

[一〇]「历郏鄏陌」 按:《括地志》六引京相璠《地名》云:「郏,山名;鄏,邑名。」

[一一]「廆山……今曰谷口山」 按:《明一统志》二十九「在河南府城西南三十里,谷水所出。」

[一二]「大谷关」 按:《元和志》六云:「大谷故关,在颍阳县西北四十五里,何进八关之一也。」

[一三]「北流注于洛水,其南则鹿之山也」 按:戴「其南」改作「之南」,属上读为「洛水之南」。《要删补遗》十五云:「洛水断句,其南属下,戴改作之,属上不可通,此必《大典》本之误。」检《大典》本正作「北流注于洛水之南」,戴改非是。

[一四]「《地记》,疑《地说》之误」 按:杨《疏》云:「《地记》,未详撰着人」。然梁任昉有《地记》。昉卒于天监七年,其书成或流传至此,亦未可知。(「《地记》……之误」今据台北本删。)

[一五]「沈炳巽径改七百作六百」 按:今影印四库全书珍本作「六百」。

[一六]「《魏志 文帝纪 注》、《初学记》六并引《魏略》此说」 按:《初学记》六引作「《典略》」,《隋志》但有《典略》,《文帝纪》注则作「《魏略》」。

[一七]「全据沈炳巽本增」 按:全氏七校本有此,四库珍本沈书无之。

[一八]「缮治宫观,名山神祠,所以望幸也」 按:标点本《史记》「也」字校正为「矣」字。《汉书 郊祀志》作「矣」。

[一九]「赵据《晋书》改增」 按:沈炳巽亦依《晋书 郑袤传》改增。

[二〇]「王子朝入于王朝」 按:朱《笺》误作「王朝」,今据《左传》校订作「城」。

[二一]「皋子五岁而赞禹」 按:《史记 秦本纪 正义》引《列女传》作「陶子」。下曹大家注亦作「陶子」。

[二二]「刘《注》引《左传》王子猛居于湟」 按:今标点本仍作「皇」,不作「湟」。

[二三]「《通鉴》隋义宁元年,《注》引此作泂」 按:今标点本页五七二一仍作「洞」,未参《水经》校改。

[二四]「则什为斗之误无疑」 按:此正许氏《说文序》所云「人持十为斗」之一证矣。

[二五]「北瞻望于有河……今本《周书》作北望过于岳鄙」 按:《周书》度邑原文作「南望过于三涂,顾瞻过于有河,宛瞻延于伊洛,北望过于岳鄙」,「北」当为「顾」,今删「于」下「有」字,「岳」下补「鄙」字。

[二六]「禹父之所化」 按:郝懿行《山海经笺疏》云:「按《山海经》禹所著书,不应自道禹父之所化,疑此语亦后人羼入之。」今按:此亦《山海经》非禹益所著之明证。

[二七]「又东北过新城县南」 按:朱有《笺》曰:「孙云,《史记》高帝至雒阳新城,三老董公遮说汉王。」胡《注》:惠帝四年始置新城县,据《汉志》文,《志》作「新成」,《续汉志》作「城」。《疏》未录。

[二八]「辨见惠栋《后汉书补注》」 按:见《补注》卷十宗均条,惠氏引谢承书,均为宗资祖父,又引赵明诚《金石录》宗资墓在南阳,又引《论衡 程材》篇作「东海相宗叔庠」,又引《后汉书 南蛮传》载宗均矫诏事,与《均传》同。

[二九]「《地形志》,汝北郡移治杨志坞」 按:标点本不作「杨志坞」,而作「移治梁崔坞,武定元年事。」下云某年复,治杨志坞。《疏》嫌过省略。

同部

其它

安广县乡土志
历史 唐虞三代为肃慎氏之地。汉魏六朝为抉余国。隋唐为扶余北境。辽为安广军,即长春州韶阳西北境也,金为临潢府属境。元为开元路属境。明初为三万卫,后属蒙古科尔泌部右翼后旗。国朝为札萨克镇国公封地。光绪初年始省内地穷民迁徒开垦,向公旗交租,陆续来者共有四百余家。三十年七月间,盛京将军增,筹议固藩实边,非扩开蒙荒不可,奏派花翎侯补道张心田勘放垦务。三十一年十一月竣事,共放生熟荒段二十四万一千四百五十八垧七亩。城镇街基一百十五万四千五百二十丈。经盛京将军赵,奏准设立县治,名曰:“安广县”,定为冲,疲、难三字边要缺,置知县一员,并加理事同知衔巡检兼典史一员,并加六品
安平县杂记
安平县杂记 ●节令 正月元旦,各家均梳洗更换新衣服。自子刻起,至卯刻止,开门焚香点灯烛烧纸(俗名烧金。用半粗幼纸裁长六寸、阔四寸、盖苏木膏寿字印于其上,中间安锡箔约二寸许,拭以槐花,使成黄色,名曰寿金。有大花、二花之分,每百叶大钱十六文至十四文不等)。贴新桃符,放爆竹,列各样糖料于盒以供神(糖料有寸金枣、花生粒、桔红糕等名目)。名曰开正。然后长幼序次向祖先神牌行礼,有备牲醴菜碗以供者。礼毕,向长辈序次叩贺。早饭后,冠服往各亲友家拜贺。名曰拜正。有乘轿者,有步行者。若亲友多,初二、初三方拜贺完遍。主人若在家,则冠服出迎。近时多不亲行,仅遣家丁持帖往贺,两便
安溪县志
安溪县志(嘉靖版) 明 林有年主纂 《安溪县志》原书序 卷之一 地舆类 一、建置 二、星野 三、山川 四、形胜 五、疆域 六、屯堡 七、隘堑 八、乡里 九、风俗 十、土田 十一、户口 十二、寄庄 十三、土产 十四、贡赋 十五、水利 十六、井泉 十七、坊市 十八、桥渡 卷之二 规制类 一、公署 二、坛壝 三、庙祠 四、寺观(宫院附) 五、亭榭 卷之三 官制类 一、职官 二、名宦 三、军政 四、刑法 五、盐法 六、役法 卷之四 学校类 一、庙学 二、学制 三、社学 卷之五 选举类 一、进士 二、乡举 三、岁贡 四、荐辟 五、恩典 六、椽辟 七、恩例 卷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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