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藏 · 地理
水经注疏
206 万字 · 约 98 小时 2 分钟 · 139 / 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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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当是刻全书者误沿之。今洪河自西平县东南流,径上蔡县、汝阳县至,新蔡县东南,入南汝。
又东南径下桑里,守敬按:《左传 成六年》,楚御晋桑隧。杜《注》,朗陵县东有桑里,在上蔡西南。此《注》 汝水东南径新蔡,又东南径下桑里,则在新蔡东,盖对桑里言,故称下。左迤为横塘陂,会贞按:陂在今新蔡县东。又东为北青陂者也。朱《笺》曰:当作又东北为清陂。赵为北改北为,清改青,云:青陂亦名青龙陂。戴改同。会贞按:下青陂在汝水南,此青陂在汝水北,对下青陂作北青陂,似不误。至青龙陂,乃汝南之陂,详下。赵氏以此当之,岂以汝南、北之青陂为一乎?
汝水又东南,径壶邱城北,会贞按:城在今新蔡县东南。故陈地。朱地讹作也,赵、戴改。会贞按:《左传》杜《注》,壶邱,陈邑。《春秋左传 文公九年》,楚侵陈,克壶邱,以其服于晋,是也。
汝水又东,与青陂合,会贞按:青陂下,当有水字。水上承慎水于慎阳县之上慎陂,会贞按:上慎陂见《淮水》篇。在今正阳县东。左沟北注马城陂,朱作右沟,赵、戴同。会贞按:《淮水》篇,上慎陂又东为中慎陂,其水东流在右,此水北注在左,当为左沟,右为左之误无疑,今订。陂西有黄邱亭。会贞按:亭当在今正阳县东北。陂水又东,径新息亭北,朱又讹作于,赵、戴改。会贞按:亭当
在今新息县西北。又东为绸陂。朱《笺》曰:一作纲陂。陂水又东,径新息县,会贞按:县见《淮水》篇。结为墙陂。陂水又东,径遂乡东南,会贞按:即前阳遂乡,疑此脱阳字。而为壁陂。会贞按:此与前壁陂名同实异,前壁陂远在阳遂乡西,此在乡东南,非一陂也。又东为青陂,会贞按:《史记 陈涉世家》,陈将吕臣与当阳君黥布击秦,破之青波。《方舆纪要》,或谓青陂,即古青陂,是有此陂綦久。据下碑文,在新蔡西南。《一统志》,陂久废,则水之源流必多堙塞,故上所 各陂,亦皆无可指证。陂东对大吕亭。会贞按:《续汉志》,新蔡有大吕亭。刘《注》引《地道记》,故吕侯国。《通典》、《元和志》、《寰宇记》、《舆地广记》并云,新蔡,古吕国。亭在今新蔡县东,互见《淯水》篇。《春秋外传》曰:当成周时,赵作者。南有荆蛮、申、吕,姜姓矣,[三九]朱《笺》曰:《郑语》,史伯语郑桓公曰,当成周者,南有荆蛮、申、吕、应、邓、陈、蔡、随、唐。会贞按:韦《注》,申、吕,姜姓。蔡平侯始封也。会贞按:吴卓信曰,《左传 昭十一年》,楚灭蔡。平王立,复封蔡。于是隐太子之子庐归于蔡,是为平侯。志平侯自蔡徙新蔡,当在是时,事不见经传,惟杜氏《释例》言之。西南有小吕亭,会贞按:《淯水》篇,新蔡有小吕亭。当在县西南。故此称大也。侧陂南有青陂庙,庙前有陂,朱讹作阪。赵、戴改,误。守敬按:明抄本作陂,《玉海》二十三引此同。汉灵帝建宁三年,新蔡长河南缑氏李言上请修复青陂。司徒臣训、尚书臣袭。守敬按:训者,许训也。袭者,闻人袭也。《后汉书 灵帝纪》,建
宁二年六月,太常许训为司徒,三年四月,大中大夫闻人袭为太尉,与此称尚书异。[四〇]奏可洛阳宫,于青陂东塘南树碑。戴云:按于字,近刻在洛阳宫上。王校云:朱同。[四一]守敬按:戴指锺、谭、项絪等本,朱与黄本合,不误也。《名胜志》洛阳宫三字作功成二字,《一统志》作成功二字。此碑欧、赵、洪皆不著录,盖已佚。碑称青陂在县坤地。[四二]守敬按:坤,西南。此云在县坤地,是以卦名命四维也。源起桐柏淮川,别流入于潺湲。会贞按:上言青陂水承上慎陂。《淮水注》,上慎陂、中慎陂、下慎陂,皆与鸿陂水散流。其陂首受淮川,是鸿郄陂之源,即青陂之源,起于桐柏也。径新息墙陂,朱陂讹作坡,《笺》曰:宋本作阪。赵改陂云:阪亦陂之讹。戴改同。守敬按:《玉海》引此作阪,亦陂之误。陂水径新息,结为墙陂,见上。衍入 信界,守敬按: 信见下。郦氏言陂水上流注汝,随 汝水东径 信城北,足征衍入 界。灌溉五百余顷。陂水又东,分为二水,一水南入淮,会贞按:此一水为枝流,即《淮水》篇所云,分青陂东渎东南流入淮者也。在今息县东入淮。一水东南径白亭北,守敬按:此一水为正流。亭,互见《淮水》篇。又东,径吴城南。守敬按:城在今新蔡县东南。《史记》,楚惠王二年,子西召太子建之子胜于吴,胜入居之,故曰吴城也。守敬按:《左传 哀十六年》,楚子西召太子建之子胜于吴,使处吴竟,为白公。《史记 楚世家》,子西召胜于吴,以为巢大夫,号白公。《伍子胥传》,使胜居楚之边邑鄢,号为白公。《左传》未明指所处之地,《史记》巢、鄢错出,而称
白公则同。考楚惠王二年,子西召胜。十年作乱,反楚凡九年,先后所处,必非一地。《左传》、《史记》所载,当分别观之。巢在吴、楚界上,《楚世家》为巢大夫,即《左传》所言处吴竟,盖初反时事。《伍子胥传》居鄢,则后来事。《集解》,徐广曰,鄢,颍川鄢陵县。《正义》则云,鄢音偃,《括地志》故郾城在豫州郾城县南五里,与 信白亭相近,是谓鄢即郾,与白亭近,当就白亭求之。《左传》杜《注》,汝阴 信县西南有白亭。旧《志》白亭里在今息县东北八十里,郾城在今郾城县,与白亭相隔数百里,何云相近?当有误。《楚世家 正义》,《括地志》云, 信,本汉郾县之地,后汉分郾,置 信县,在今 信县东七十七里。是 信去郾城远,不得为汉郾县地,惟与汉鄳县近,鄳县即冥阨,为九塞之一。今罗山及光山县为汉鄳县地。光山之北,即息县之东,为古 信县。则《括地志》当作本汉鄳县之地,鄳、郾形近致误也。因《括地志》之误,足见《史记》早误。盖白亭在 信,白公所居,当近白亭,《史记》必是居鄳以守要塞,即郦氏所云吴城,鄳、鄢形近致误。裴骃、张守节所见,皆系误本,故依文注释,均不合。杜氏但以白亭解白公邑,郦氏则详疏之。《淮水》篇称白城为白公邑,东北去白亭十里。此《注》 陂水东南径白亭北,又东径吴城南,谓城为胜所居,是吴城西南为白亭,白亭西南且有白城,则尒时楚用白公卫藩之实,可由察知。又《颍水注》言,慎县为白公所居以拒吴,亦本《左传》白公败吴于慎为说。至扶沟之白亭,《寰宇记》引《舆地志》,楚封太子建之子为白公,居焉。则于经传无征也。又东北屈径壶邱东,而北流注于汝水,会贞按:水自今正阳县东,径新息县,又东北至新蔡县东南,入南汝。世谓之薄溪
水。汝水又东,径 信县故城北,守敬按:汉县属汝南郡,后汉、魏因。晋属汝阴郡,后属新蔡郡,宋因。齐属北新蔡郡,后魏复属新蔡郡,在今息县东北七十里。而东注矣。
又东至原鹿县。
汝水又东南径县故城西。赵径下增原鹿二字。守敬按:后汉县属汝南郡,魏因,晋属汝阴郡,宋废,在今阜阳县西南,互见《淮水》篇。杜预《释地》曰:朱释上衍所字,赵、戴删。汝阴有原鹿县也。守敬按:此《释例》宋地内文,僖二十一年《注》同。
南入于淮。守敬按:《汉志》,汝水至新蔡入淮。杜氏《释例》水名内,至 信入淮。《海内东经》郭《注》同。此经谓至原鹿入淮亦同。
所谓汝口,侧水有汝口戍,淮、汝之交会也。守敬按:今汝水自嵩县东北流径伊阳县,又东南径汝州宝丰县、郏县、襄城县、舞阳县,至郾城县,皆故道。元末,堨断故汝,令归今沙河,东出合颍河。而《水经注》自郾县至上蔡之流遂绝。上蔡以下,犹是故道。《水道提纲》谓之南汝,承遂平县水,东南径汝阳县、正阳县、新蔡县、息县,至阜阳县西,入淮。
校记
[一] 「入淮极西北」 按:郝懿行《山海经笺疏》十三云:「淮极,地名。」
[二] 「至唐初始改县曰鲁山」 按:《元和志》七鲁山县下云:「周改为鲁山县,武德四年又于县置鲁州。」《寰宇记》八鲁山县下云:《隋末王世充于此立鲁州,唐武德四年世充平,州废后为县。」依《元和志》则赵氏唐初前「未尝以鲁山名县」之说非。
[三] 「俗以为麻解城」 按:此下朱《笺》本、沈本、赵本有「非也」二字,全氏、戴氏删去。杨氏以郦《注》文例衡之,认为当作「大」字,而《注》文仍戴氏本删去。今按:有「非也」二字为郦《注》正俗语,「盖蛮、麻读声近故也」一语则指出声近而讹之故。
[四] 「戴删非也二字」 按:「戴」上原有「全」字,不知何人妄删。王氏合校本不用全本故无「全」字,妄删者不知故依删之,下同。凡删去「全」字,皆当补出。
[五] 「右矕三涂」 按:《后汉书 马融传 注》:《广雅》曰:「矕,视也。音马板反。」
[六] 「左枕嵩岳」 按:《寰宇记》八引颂文作枕。《明一统志》三十一形胜下引旧志讹作「左概嵩岳」。
[七] 「背箕王屋」 按:自王念孙读为「基至王屋」,见《济水》篇当在下行,守敬按:《传》作「箕背下」,钞者错乱,当订正。
[八] 「观延熹六年陈蕃之谏」, 按:《后汉书 陈蕃传》:「延熹六年,车驾幸广成校猎,蕃上疏谏,
言当今之世有三空之 。田野空,朝廷空,仓库空,是谓三空。」
[九] 「《淮南 览冥训》谓之鲁阳公」 按:高诱《注》谓今南阳鲁阳,亦引《国语》,文子即司马子期之孙。熊《疏》本之。
[一〇]「《括地志》,梁城在汝南,注城在汝北,隔水相对」 按:《寰宇记》八梁县下云:「《汉 理》在汝水之南,俗谓之治城,隔汝水与注城相对。」
[一一]「《续汉志》梁县下」 按:《史记 魏世家 集解》引司马彪曰:「河南梁县有注城。」《续汉志》梁县下无此文。但《寰宇记》八有「注城,《续汉书 郡国志》云,河南县有注城,即此也。」县上当有「梁」字。
[一二]「汉武帝元鼎五年,校尉韩千秋击南越,死,封其子韩延年为成安侯」 按:朱《笺》本、沈本、全、赵、戴本均作「元朔」,本书原亦作「元朔」。考《史 表》及《史记 南越列传》,其事在元鼎五年,「朔」字讹,今订正。《汉书 表》及《两粤传》同。
[一三]「自汉武以下,《汉书 武帝纪》文」 按:「行幸荥阳,还至洛阳,诏曰」云云,郦氏钞变其文。
[一四]「号周子南君」 按:《盐铁论 诛秦》篇「南」作「男」,今改。
[一五]「有大刘山祠」 按:沈钦韩《疏证》云:「《明一统志》三十一:大刘山在郏县北三十里。世传汉高祖入关驻此,名沛公垒。光武亦驻此,后人立庙山间,因有大刘小刘之异。」今按:《名胜志 河南省》卷十二,郏城县亦引此,但未云出《明一统志》。
[一六]「败于扈涧」 按:标点本「扈」作「沪」。《通鉴 考异》引徐岱《奉天记》云:「德信屯于汝州。」扈涧即沪涧。胡作「沪」未引《水经注》文,改作「扈」,故熊氏言其失采《注》文。
[一七]「延裒……从范《书》」 按:今标点本范书《鲂传》作「」,与赵氏同。
[一八]「《史记》、《通鉴》秦始皇二十二年」 按:事见《通鉴》,《史记 秦始皇本纪》无此文,而见于《王翦传》。《通鉴》胡《注》引《史记 正义》考城父。《元和志》七作「父城」,云故城在郏城县东南四十里。
[一九]「《类聚》引嵇康[原作魏隶…]云云 按:《类聚》三十六引《高士传》,无赞,严氏书有之,魏隶今不见《类聚》。
[二〇]「诸典农皆为太守。则置郡在魏末」 按:《裴潜传》引《魏略》,无襄城有典农中郎将事。而《潜传》称文帝时出为魏郡,颍川典农中郎将,则文帝时仍为颍川郡。熊氏所言《裴潜传 注》疑误,待考。
[二一]「繁工城,工为丘之误」 按:标点本「工」作「丘」,不误,「丘」之字坏为「工」。
[二二]「《汉志》有昆阳县」 按:全氏云:「按昆阳,在班《志》已有之。」赵云:「案《汉志》,颍川郡昆阳县,应劭曰,昆水出南阳。」《疏》皆未录(赵引而又删去)。
[二三]「雅山,澧水出焉,东去衡山一百里」 按:「一百」原作「九十五」。雅山东五十五里曰宣山,又东四十五里曰衡山,则是东去衡一百里也,今订改作「一百里」。熊氏盖沿郝氏之误。
[二四]「若云是《大典》本,直误字耳。会贞按:《大典》本作涀」 按:按《大典》本作「涀」,六小字旁行,非
杨、熊二氏语,二氏未见《大典》本。据此,此卷汝水改窜小字当出徐行可之手。徐氏不信全氏七校本,以为王董所作伪,故《疏》中校语,除见于赵氏所引者,皆删去「全」字。然《要删》所录此《疏 凡例》谓全校「王氏合校本一概不录殊为可惜」,知徐氏删去「全」字,不符杨、熊之意,今皆补「全」字,其删者则去其涂去之圈。于此条明之,它不重复。二十二卷仍录全校异同,可证。
[二五]「斥贾、服以邓为国之非」 按:桓二年七月,蔡侯郑伯会于邓。《正义》引杜氏《释例》,以为蔡地颍川邓城,谓蔡是小国去蔡路远,蔡、郑不宜远会其都,蔡、郑惧楚,何当反求近楚小国而与之结援,故知非邓国。
[二六]「核《方进传》不足为郡治之据」 按:阎氏盖据《传》文,方进为汝南上蔡人,少孤,年十二三,给事太守府为小史。以为郡当治上蔡,故小儿得给事太守府也。
[二七]「《书 蔡仲之命 正义》……引《世本》曰,居上蔡」 按:《正义》作「《世家》云蔡叔居上蔡」。「世家」当作「世本」。阮氏《校勘记》云:卢文弨云,「世家当作世本」,据《史记 集解》引宋仲子云云,宋仲子乃注《世本》者也。
[二八]「长沙国有安成县」 按:长沙国之安成,莽曰思成。而汝南之安成,莽曰至成,亦足以明其非一地。故杨氏以郦氏复载于《汝水注》为非。
[二九]「是此论为范汪作……虽误,犹可言也」 按:郦氏称「范晔论曰」是也。晔不当改为「奕」。《宪传 论》自「黄宪言论风旨」至「无德而称乎」止三十六字,蔚宗论也。其下「余曾祖穆侯以为」以
下至「其殆庶乎」止,则范汪论语也。诸家未细会原文意耳。
[三〇]「 栎而连言棘以足辞」 按:连言足辞,古作注文常如此。郑玄笺《诗》、郭璞注《山海经》多有之。后来《经典释文》亦往往连出二字,其一不但为足辞,亦便读者。郦氏盖用郭例耶?
[三一]「郦氏自本《史记》,故下云以见于王」 按:杨氏说是也,鲁字自不可去。观《史记 管蔡世家》原文云「举胡以为鲁卿士」,下言「鲁国治」,是其明证。又《周公世家》明言留佐武王,武王崩,成王少,乃代成王摄行政当国。
[三二]「朱讹作元年」 按:全氏引沈炳巽云:「是建武二十八年封。」
[三三]「《御览》五百二次都」 按:《校记》未竟,检《御览》二百六十四敬字次都、五百二作「次卿」,九百五十四作「字子都」。
[三四]「至上蔡西冈北」 按:赵氏云:「至字衍文。」
[三五]「朱《笺》曰:改本作退」 按:南京图书馆藏善本朱《笺》作「自退」,《笺》曰:「旧本作远。」与影《疏》本引文异。
[三六]「《后汉书》作 系之。据此, 为劾之误」 按:今标点本《汉书 费长房传》作「劾系之」不误,杨或据俗本。
[三七]「《太平寰宇记》蔡州新蔡县下云,鲖音纣红反」 按:金陵局本仍作「鲖,音纣」,下无「红反」二字。
[三八]「全、戴重一汝字」 按:「全」下原有「赵」字。赵本不重,据定本校,今订。
[三九]「当成周时,南有荆蛮、申、吕,姜姓矣」 按:「时」字,赵改作「者」,依《郑语》原文也。韦《注》云:「成周,雒邑。」韦意成周指地,史伯意谓南直成周之地有荆蛮、申、吕等国,当犹直也。郦《注》改「者」为「时」,变其文意,犹言在成周之时,南有荆蛮、申、吕、应、邓、陈、蔡、随、唐诸国矣。而「姜姓」二字,则旧钞者误录末注申、吕姜姓人正文也。今以「姜姓」二字为《注》中《注》。
[四〇]「与此称尚书异」 按:《疏》云:闻人袭三年四月以太中大夫拜太尉,不误。如《注》言尚书臣袭,当据碑文,碑文可据。袭为尚书当在为太中大夫之前。《灵帝纪》建宁六年十一月曾为太尉,二年五月罢。六月许训为司徒,四年免,则三年时训为司徒不误。袭为尚书当在三年初。杨氏删去「又太尉尊于司徒至司徒臣训」十六字,当已悟其后说之误矣。
[四一]「王校云:朱同」 按:杨氏云「朱与黄本合,不误」,是也。王氏之误,由于未见朱《笺》本耳。
[四二]「碑称青陂在县坤地」 按:此页有眉批,当是徐行可氏校此卷时所批,其言对杨氏《疏》颇能阐明,惜字体过小,几难辨认,今重录之于校记。文如下:「《诗 小雅 斯干》:『似续妣祖』。郑《笺》云:『似读如巳午之巳。巳续妣祖者,谓巳成其宫庙也』。孔《疏》云:『《周礼》左宗庙,在雉门外之左,门当午地,则庙当巳地也。谓既在巳地而续立其妣祖之庙,然后营宫室也。』」是郑笺《诗》,孔氏征《礼》,皆以巳午定方位,实亦取卦象之辰为言也。郑氏注《尧典》宅西云「西者,陇西之西」,今人谓之兑山。李翕《析里桥颂》云:「惟斯析里, (坤)兑之闲」,是汉时铭语,山
名,多有以卦名定其方位称号者。郦氏《鲍丘水注》望离自坎,对举缀文,既仿汉石刻辞为之,亦避用南北常语也 《谷水注》云:北川水自干注巽,入于谷。」(按:犹言自西北注东南。)
《水经注疏》卷二十二
后魏郦道元撰
宜都杨守敬纂疏
门人枝江熊会贞参疏
颍水 洧水 潩水 潧水
渠沙水 朱无渠沙水三字,戴增,赵作渠水,无沙字。
颍水出颍川阳城县西北少室山。
秦始皇十七年,灭韩,以其地为颍川郡,守敬按:见《史记 始皇纪》,郡治阳翟,见后。盖因水以著称者也。守敬按:《释名》[《释州国》]颍川,因颍水为名也。汉高帝二年,以为韩国。守敬按:《汉志》颍川郡,高帝五年为韩国,六年复故。考《史记 高祖纪》五年,立韩王信为韩王,都阳翟,六年,徙太原。《信传》同。此二年为五年之误,无疑。王莽之左队也。《山海经》曰:颍水出少
室山。《地理志》曰:出阳城县阳干山。守敬按:《山海经》文见《海内东经》。《淮南》[《说山训》]、《类聚》八引《博物志》,并云出少室。《地形志》阳城郡,阳城有少室山。《元和志》,少室山在告成县西北五十里。在登封县西十里,颍水源出焉。《地理志》文见阳城县下。《续汉志》刘《注》引《地道记》亦云出阳干山。《说文》及杜氏《释例》、《山海经》郭《注》作出干山,脱阳字,《寰宇记》引《说文》,《左传 宣十年 正义》引《释例》,并有阳字,则郭《注》亦当本有阳字。《元和志》,阳干山在颍阳县东二十五里,颍水一源出此。是少室、阳干并有颍源,《经》、《注》举少室尚未备,故郦氏援《山海经》以明《经》之所自出,称《地理志》以补《经》之所未及,下即就当时之水,分出于阳干、少室者,一一实指之。今颍水有三源奇发,右水出阳干山之颍谷。守敬按:合以为三源之西源。《括地志》,颍水出嵩阳县东南三十里阳干山,俗名颍山,泉源出山之东谷,其侧有古人居处,俗名颍墟,故老人云,是颍考叔故居,即郦元所谓颍谷也。今颍河出登封县西南。《春秋》颍考叔为其封人。守敬按:见《左传 隐元年》。其水东北流。中水导源少室通阜,守敬按:此水在三源之口,为出少室之西源。今水出登封县西。东南流,径负黍亭东。守敬按:《续汉志》,阳城有负黍聚,即此。《左传》杜《注》,阳城西南有负黍亭,与下京说合,在今登封县西南。《春秋 定公六年》,郑伐冯、滑、负黍者也。守敬按:见《左传》。冯敬通《显志赋》曰:求善卷之所在,守敬按:冯衍,字敬通。赋载《后汉书》本《传》。在作存,误,当以此正之。遇许由于负黍。京相璠曰:负黍在颍川阳城县西南二
十七里。会贞按:《史记 周本纪》、《郑世家》《正义》引《括地志》并云,负黍亭在阳城县西南三十五里。《秦本纪 正义》同。《韩世家 正义》引《古今地名》,在阳城县西三十七里。俱作三十,足征此二为三之误,惟五七错出,未知孰是。世谓之黄城也。会贞按:景日《说嵩》七,今其地有聚落,曰黄城沟。亦或谓是水为 水,会贞按:见《 水》篇。东与右水合。会贞按:此处当增又东流三字,方合。左水出少室南溪,守敬按:左水为三源之东源,亦出少室之东源,今水出登封县西。乃《明一统志》载颍水三源,以出阳干者为左源,出少室山为中源,出少室南溪者为右源。《方舆纪要》沿之,与此适相反矣。东合颍水,守敬按:三源于此合为一水。故作者互举二山,言水所发也。朱互讹作乃,山讹作三,赵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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