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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地理

水经注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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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作桑邱为讹,何耶?将夜之封,不在泰山。郦氏但以《史表》作桑邱,遂一并系于此,而未觉中山靖王子,不得远封泰山。若据《汉表》成帝鸿嘉元年,封东平思王子顷为桑邱侯,则的在泰山矣。洸水又东南流,注于洙水,会贞按:《释例》水名内,洙水西南入沇水,下合泗。考洙入泗,泗入泲,泲即沇,安得谓洙水先入沇而后合泗乎?据《泗水注》,洙、洸互相入,此洸注洙,即洙入洸,则入沇乃入洸之误。段茂堂、桂未谷俱未之知也。《地形志》,高平有洸水记水,之委。今洸河自宁阳县东北,西南流经滋阳县,至济宁州东北入府河。又南至高平县朱脱县字,戴、赵增。县详《泗水》篇。南入于泗水。西有茅乡城,东去高平三十里。守敬按:《汉书 五行志》,山阳橐茅乡社云云,后汉橐改高平,即此茅乡也。[详见下。]在今邹县西南。京相璠曰:今高平县西三十里有故茅乡城者也。守敬按:马国翰辑《春秋土地名》,失采此条。考《左传 僖二十四年》,茅,周公之胤。杜《注》,高平昌邑县西有茅乡。哀七年,邾茅,成子以茅叛。《注》,高平西南有茅乡亭。《释例》并同。[高平下有县字。]是茅截然为二,在昌邑者,周之茅国;在高平者,邾之茅邑。《续汉志》,高平有茅乡城,即杜说高平之茅乡亭。刘昭乃引昌邑之茅乡释之。《方舆纪要》、《一统志》又谓昌邑之茅国后为邾邑,成子以茅叛,即此。高士奇、顾栋高、梁履绳说同。竟混高平之茅于昌邑之茅,岂误认杜《注》高平西南为高平郡耶?[晋高平郡治昌邑。]然何解于《释例》明言高平县?又何解于《续汉志》系茅乡城于高平县?且何解于此《注》所称京相

璠高平县西三十里凿凿之言耶?按《经》洙水至卞县入泗,郦氏依而释之,言于卞城西南入泗。然《春秋》之浚河,杜《注》洙水在鲁城北。《释例》,洙水八洸[原误沇。]水,下合泗。故郦氏接 径鲁县、瑕邱、南平阳,至高平入泗,以补《经》之所未备。今水上流已改道西南经曲阜县者,惟有泗水,不复分出,至滋阳县东北,始分一支,穿城西流,为府城,盖即洙水故道也,西南至济宁州南入运河。

校记

[一] 「晋灼,晋尚书郎,未知与郭璞谁为后先」 按:据颜师古《汉书 例》云:「至典午中朝,爰有晋灼,集为一部,凡十四卷,号曰《汉书集注》。属永嘉丧乱,金行播迁,此书虽存,不至江左,是以爰自东晋迄于梁、陈,南方学者皆弗之见。」是灼为西晋时人。《 例》列诸家注释名氏,灼次于韦昭之后,而郭璞则在蔡谟前,且《注》云:「止注《相如传 序》及《游猎诗赋》。」则璞注《水经》宜在灼后。又晋灼引文称《水经》,尚未及注,杨氏标而出之为晋人引《水经》之始,亦《水经》成书在晋前一证。

[二] 「今本《地理志》鲁国卞县,泗水西南至方舆入泲」 按:标点本「泲」作「沛」,《疏》作「泲」。郦《注》云:「菏水即泲水之所苞。」朱《笺》本「泲」作「沛」,沈炳巽校谓当作「泲」,杨《疏》亦改「泲」,当从。标点本漏校,无校记。

[三] 「又东南至淮阳入淮」 按:《汉书 地理志》济阴郡乘氏县下「泗水东南至睢陵入淮」。《疏》作

「淮阳」,异。郦注于《经》「又东南入于淮下《注》,但言泗水又东南径淮阳城北,城临淮水,且驳诸家或言泗水于睢陵入淮,非实录。《疏》作「睢阳」,似钞讹。

[四] 「《御览》[按见六十三。]引此有陶字……《御览》引云,皆为此也……《御览》作漏」 按:今景宋本《御览》无「陶」字。皆为此也作「皆为非也」。均与朱本同,而《笺》则异。漏不异。

[五] 「《禹贡》之陪尾,《汉志》作倍尾」 按:标点本「倍尾」仍作「陪尾」,曰:「古文以为陪尾山。」《禹贡》之「陪尾」作「倍尾」。师古《注》云:「倍,读曰陪。」

[六] 「阎若璩曰……是为泗水」 按:沈炳巽《水经订 》引《泗水县志》云:「今县东五十里有陪尾山。《县志》云:陪尾山下有泗水神祠,祠前有泉林寺云云,与阎说同。」《清一统志》一百三十泉林寺条亦同。

[七] 「会贞按:《御览》六十三引此三语,作《论语比考谶》,恐有误」 按:非也。熊氏未细读原文耳。《御览》六十三《洙水》下共引《水经》文二条:「洙水出泰山盖县临乐山」,见影印《疏》本二十五卷第六十三页,「西南至卞县入于泗」,见此卷六十四页后。又引郦《注》三条释之:「《注》云:洙水西南流盗泉水注之(影宋本《御览》之讹作云),泉出卞城东北卞山之阴。」又引郦《注》一条释盗泉:「故《论语考谶》(《撰考谶》脱撰字)曰:水名盗泉,仲尼不 。」其后又引郦《注》云:「又《注》曰:『夫子教于洙泗之间,今于城北二水之中,即夫子领徒之所也。』」凡三条,《经》、《注》分明不误。前二条见《疏》本此篇六十四、六十五页,其第三条在前此篇《疏》本第四页。今为厘正其误。

[八] 「《论衡 书虚》篇,孔子当泗水而葬之」 按:今本作「当泗水之葬」。

[九] 「有柞、枌、雒离、女贞、五味、欃檀之属」 按:「欃」原作「毚」,今订。《孔子世家 集解》引《皇览》,「女贞」作「安贵」。《索隐》云:「安贵,香名,出西域。欃音谗,檀树之别种。」《文选 任昉撰<刘先生夫人墓志> 注》引《皇览 圣贤冢墓志 注》,无女贞,「欃」字作「欃」。今标点本作「安贵」。女贞世人能名,是方树。安贵西域香,非树,故仍作「女贞」,不改,「欃」字加偏旁。

[一〇]「《寰宇记》、《名胜志》并云,西五门,第三曰稷门。恐有讹误」 按:据《注》上文,沂水出鲁城东南,此云沂水北对稷门,则稷门在沂水之西北,《寰宇记》谓稷门为鲁城西五门之第三门,当在西北,称西可以该西北。东南与西北正相直,故曰北对。

[一一]「按《觐礼》设方明之祀,为坛高四尺」 按:《仪礼 觐礼》:「坛十有二寻深四尺。」郑玄《注》云:「深谓高也,从上曰深。」

[一二]「汉高祖十三年……祀孔子……《汉书 高帝纪》在十二年,此三为二之误」 按:不误也。汉太初以前以建子月十月为岁之首月,太初后始以寅月为正月。此事在十二年之十二月,为次年(十三年)之首,但高帝纪年终于十二年耳。

[一三]「此句《赋 序》文」 按:此句郦氏约《赋 序》。原文所造作所立,恭王下有「余」字。

[一四]「守敬按:《九域志》,袭庆府有泮宫台」 按:冯集梧本《九域志》无袭庆府,杨氏所据或是政和中强氏续修本,元丰时兖州尚未升为府。

[一五]「《左传 哀公七年》」 按:朱《笺》本讹作「襄公七年」,《笺》云:「孙按《左传》是哀公七年。」《疏》径改「哀公」。下文同。

[一六]「《帝王世纪》但言舜迁于负夏」 按:影宋本引《帝王世纪》但作始迁于夏,脱「负」字。《御览》八十一又引《史记》作「就时于负夏」,又引《孟子》,正作「迁于负夏」。

[一七]「此碑今有宋郑文宝摹本最佳,是小篆」 按:据《欧阳文忠全集》百三十四,秦峄山刻石条云:「昔徐铉在江南以小篆驰名,郑文宝其门人也。此本文宝云,是铉所摹。文宝又言,尝亲至峄山,访秦碑莫获,遂以铉所摹刻石于长安。」则李斯所书《峄山碑》已焚毁,郑刻大徐所摹耳。《注》云:「命丞相李斯以大篆勒铭山岭。」文宝所刻为小篆,可知非李斯书,而为大徐书,熊氏未详考析。

[一八]「杜预曰:平阳东北有漆乡」 按:《左传 襄二十一年》杜《注》:「高平、南平阳县东北有漆乡。」《释例》同。郦《注》引平阳上脱「南」字。汉,晋县俱名南平阳,宋始去「南」字,杜《注》不当无「南」字,《注》明言「县即山阳郡之南平阳县」,可知传钞脱此「南」字,与《经》文「又南过平阳县西」同,或亦脱字而非省文。战国时县名平阳(见《竹书》),汉至晋加「南」字,以别于另一平阳。《经》脱「南」字不足为非三国人撰之佳证。

[一九]「圈称《陈留风俗传》曰:县」 按:原「陈留」下钞脱「《风俗传》曰」四字,今补。

[二〇]「小黄皆外黄之误」 按:《要删补遗》卷二十五有专条辨此事。

[二一]「建元三年,齐角城将李安民」 按:时角城(原作甬城胡《注》校改角城)军主成买战死,李安民则以领军将军为都督救之,非角城将。

[二二]「赵云:按《宋书 索虏传》」 按:原文《宋史》当曰《宋书》,指沈约撰之《宋书》,今订。

[二三]「会贞按:今本《索虏传》作欲渡清河,盖浅人不知清西之称而妄改」 按:熊氏说是。标点本依百衲本作「清西」,《校记》五十九独从百衲本而不从弘治本以后各本,有识。

[二四]「泗水亭及刘《注》」 按:「刘」班之讹字,班固有《高祖泗水亭碑铭》。(「《注》」原作「文」,今据台北本改。)

[二五]「谓当依《汉书》作泗上」 按:《论衡 纪妖》篇亦云:「汉高皇以秦始皇崩之岁,为泗上亭长。」

[二六]「山枕泗水……西上尽石」 按:「杭」改「枕」是也,上而倒互亦是,似不必改「西」。《注》 桓山枕泗水,而山上尽石,可通。「西上」似无据。作「而上尽石」下言凿而为冢,犹言因山为冢。又《寰宇记》十五引《水经》云:「冢西枕泗水。」无「山」字,亦无「而上尽石」句。秦始皇发此山石为冢,桓魋则因山石为之,不另发矣。

[二七]「吏民视事皆祭亚父于居巢厅上」 按:《史记 项羽本纪》、《续汉志 注》俱引《皇览》文。郦《注》节引原文「吏民皆祭」及「长吏初视事」成句,文不明晰。杨氏以为「吏民」当作「长吏」亦未安,似宜在「吏民」二字下增「长吏初」三字于皆祭上,则两事都存矣。

[二八]「《寰宇记》……下邳西南有石崇四丈碑」 按:《寰宇记》卷十七此二条俱引自伏滔《北征记》。

[二九]「荀羡《晋书》……镇下邳」 按:此二十七字不当在「中城」上,移「郗昙所治也」下。今订。

[三〇]「此条《风俗通》文,今本《风俗通》无之。引见《御览》五百一十六、八百二十七」 按:南京图书馆藏善本朱《笺》,引《风俗通》文较详,熊氏所据《笺》本,似无之,故《校记》过略。熊《疏》又云引见《御览》,不知何以不录。南京图书馆藏沈钦韩先生《水经注疏证》稿本已于行间注云:事见《御览》五百十六《风俗通》。(「此条《风俗通》文」一句今据台北本删改。)

[三一]「其一碑陈登立」 按:原文无「立」字,《御览》引《述征记》,如此作,但加一「立」字,较明晰。原文意是一碑记六十人,一碑记陈登。

[三二]「晋安帝立宿预县」 按:见《寰宇记》十七宿迁县下。

[三三]「则魏收误审矣」 按:说本杨氏,杨有《北魏地形志札记》。熊氏于《通典》一证,但云:「《通典》一云后魏置南徐州」,则断章取义,未细读杨氏《札记》及《通典》原文。《通典》云:「后魏亦为邳郡,并置南徐州。」杨云:「《隋志》、《通典》并谓后魏置南徐州于下邳,梁始名东徐矣。」沈钦韩《水经注疏证》亦云:「此南徐州,彼《志》讹为『东』耳。」沈书稿本,杨、熊二氏均未见及,今存南京图书馆善本书库。

[三四]「泗水又东径陵栅南」 按:作「陵栅」是也,赵改作「凌」。沈钦韩《水经注疏证》云:「《宋书 宗室传》,义熙元年,索虏围宁朔将军羊穆之于彭城,道怜率 救之,军次陵栅。凌栅盖即其处,于故凌县为栅以屯戍也。」又按:《宋书 州郡志》南彭城郡有北凌令,云:晋《太康地志》属

下邳,本名「凌」,西广陵郡旧有凌县,晋武帝太康二年,以下邳之凌县非旧土而同名,改为北凌。赵当据《太康地志》改「凌」。《寰宇记》十七凌城在宿迁县东五十里。

[三五]「按今蒙阴县东北,地名南河川」 按:「南河川」原作「南川河」,沈钦韩手批书眉钞《齐乘》「南河川」,今据乙。作地名当曰南河川。《禹贡锥指》引《齐乘》同作「南河川」。

[三六]「《齐乘》谓崮水合蒙阴水,通名为汶河」 按:《一统志》百四十作「桑泉水合蒙阴水通名汶河。」

[三七]「《东观汉记》,承官……耕种禾黍,[按以上见《类聚》八十五]」 按:承官让禾黍事《类聚》凡三见。其一见卷二十一人部五让,引《东观汉记》:官「避世汉中,建武四年,将妻子之华阳山谷,耕种禾黍」云云;其二见《类聚》卷八十五禾下,引《续汉书》:「常在蒙山中耕种禾黍」云云;其三见同卷黍下,引《东观汉记》:「承官将妻子入华盖蒙阴山谷」云云。惠定宇说本《类聚》二十一避世汉中。

[三八]「《郡国志》曰:县有颛臾城……今夫颛臾固而便,近于费者也」 按:范《书 郡国志》合《百官志》,未成,见《蔚宗传》,司马彪补之,《郡国志》无此文,当是它本。《后汉书》之有《郡国志》者引《论语 季氏》篇语,但文字与《论语》亦有出入,戴校本对《郡国志》无说,而删增文字,又固而便之「便」字,《论语》无之,独见于郦氏引文,戴亦未删。戴不依《论语》而删「增」字,则依《大典》本也。

[三九]「吾祖也,我知之」 按:戴增「矣」字,杨氏不从,是也。增「矣」字于文不安,戴之增则依《大典》本耳。

[四〇]「《左传》无以行二字,或郦氏所见本有,而今脱之」 按:郦盖钞变《左传》文,非所见本不同今本。《左传》原文云:「秋,晋侯会吴子于良,水道不可,吴子辞,乃还。」郦变其文,移吴子辞于前,而加以行二字以释其意。

[四一]「《御览》六十三……作《比考谶》」 按:今影宋本脱「比」字。

《水经注疏》卷二十六

后魏郦道元撰

宜郡杨守敬纂疏

枝江熊会贞参疏

水出琅邪东莞县西北山。守敬按:《周礼》,青州,其浸沂、 。《汉志》,术水出琅邪郡东莞。颜《注》,术水即 水也。《水经》称,出东莞县西北山。据《注》似西北下有大弁二字,但古无 水出大弁之说。惟《说文》 水出下有阙文,岂即阙大弁山等字乎?《齐乘》一,唐沈亚之《沂水杂记》讹作太平山,今人讹作大屏。《明 地理志》沂水县西北有大弁山,今 河出临朐县南、沂水县北之沂山。[一]东莞县详《沂水》篇。

大弁山[二]与小泰山连麓而异名也。守敬按:小泰山详巨洋水及《汶水》篇。引控 流,积以成川。东南流径邳乡南,南去县八十许里。城有三面,而不

周于南,故俗谓之半城。守敬按:《续汉志》,东莞有邳乡。《左传 隐八年》杜《注》,东莞县北有邳乡。《元和志》引伍缉之《从征记》,大岘去半城八十里。与此合观之,是邳乡在大岘之南八十里,在东莞之北八十许里,在今沂水县北。 水又东南流,左合岘水,[三]朱合讹作右,赵据《通鉴 注》[按晋义熙五年。]校改。戴改同。水北出大岘山,守敬按:《通鉴》,晋义熙五年,刘裕伐南燕。或谓裕曰,燕人若塞大岘之险云云,即此。《初学记》八引伍缉之《从征记》,大岘直度山二十五里,崖 峭曲,四岳三涂,不是过也。《地形志》,盘阳有大岘山。《元和志》,大岘山在沂水县北九十里。《齐乘》,大岘在大弁东南,即穆陵关。在今临朐县东南一百五里,沂水县东北一百二十里,岘水则出山南者也。东南流径邳乡东,东南流注于 水也。守敬按:水东南流,至今沂水县东北入 河。

东南过其县东。

水左与箕山之水合。会贞按:《齐乘》一作琪山、琪水。水出东诸县西箕山,戴以出东为讹,乙作东出,全乙同。赵县改城,云:《汉书 地理志》无东诸县而诸县别有东诸城,见《潍水》篇。会贞按:皆非也。《注》本有东出、出东两例,说见《浊漳》篇,此指《潍水》篇之诸县,东诸二字文连意不属,谓东方之诸县耳。赵氏牵涉东诸城,谬甚。《隋志》,东莞有箕山。《一统志》,箕山在莒州北一百里。与《潍水》篇之箕屋山非一山也。刘澄之以为许由之所隐也,更为巨谬矣。会贞按:许由所隐之箕山

见《颍水》篇,各书皆言在阳城,无言在诸县者,故郦氏斥刘说之谬。其水西南流注于 水也。会贞按:水在今莒州北。

又东南过莒县东。

《地理志》曰:莒子之国,盈姓也,少昊后。守敬按:见城阳国莒县下。盈、嬴同。《春秋世族谱》,莒国嬴姓,周武王封兹舆期于莒,初都计,后徙莒。《世本》自纪公以下为已姓。按《郑语》史伯又云曹姓。《列女传》四曰:齐人 梁殖会贞按:《文选 洞箫赋 注》 梁字,殖名。袭莒,战死。其妻将赴之,道逢齐庄公,朱作桓公,赵载《笺》曰:《列女传》作庄公,此云桓公,字之 也。戴改。公将吊之。 梁妻曰:如殖死有罪,朱脱死字,赵据孙潜校增,戴增同。守敬按:《寰宇记》引《列女传》有死字。君何辱命焉?如殖无罪,有先人之弊庐在下,戴改弊作敝。妾不敢与郊吊。公旋车吊诸室。妻乃哭于城下,七日而城崩。守敬按:七,《列女传》作十。《文选 洞箫赋 注》引同。《后汉书 刘瑜传 注》、《类聚》六十三、《御览》四百八十七引与此同。故《琴操》云:殖死,妻援琴作歌曰:乐莫乐兮新相知,悲莫悲兮生别离!哀感皇天,城为之堕,朱讹作坠。赵改隳,云:隳,许规切。本作隓,《说文解字》,败城阜曰隓。徐锴曰,俗作隳。非是,今相承通俗用之。戴改堕。守敬按:《广韵》堕,许规切。《寰宇记》引《琴操》作隳,

《名胜志》作堕。即是城也。其城三重,会贞按:此以下五句,《元和志》、《寰宇记》同,惟三重作三里,误。《名胜志》重作面,无 悉二字,尤误。 悉崇峻,惟南开一门。内城方十二里,会贞按:《齐乘》四作内城周二十里,子城周十二里,《方舆纪要》同。郭周四十许里。《尸子》曰:莒君好鬼巫而国亡。会贞按:《寰宇记》引《尸子》说,章宗源辑《尸子》采此《注》至守崄全国句,似误。无知之难,小白奔焉。会贞按:《左传 庄公八年》,齐连称、管至父因无知以作乱,鲍叔牙奉小白奔莒在先。乐毅攻齐,守崄戴作险。全国。会贞按:《史记 田齐世家》,燕将乐毅败齐,入临淄,愍王出走遇杀。子襄王保莒城。后田单破燕军,迎襄王入临淄。秦始皇县之,会贞按:汉县为城阳国治,后汉属琅邪国,魏、晋属城阳郡,后属东莞郡,宋、后魏因。今莒州治。汉兴以为城阳国,会贞按:《汉志》城阳国故齐,文帝二年别为国。封朱虚侯章,会贞按:《史》、《汉 诸侯王表》,文帝二年封。治莒。会贞按:见《汉志》。王莽之莒陵也。光武合城阳国为琅邪国会贞按:《续汉志》,琅邪国,建武中省城阳国,以其县属。以封皇子京,雅好宫室,穷极伎巧,壁带饰以金银。朱壁讹作璧,戴、赵改。明帝时,朱《笺》曰:《后汉书》是章帝。此云章帝,字误。守敬按:明字不误。《京传》作肃宗,肃乃显之误也。据《传》,建武十七年封琅邪王,立三十一年薨。则薨于明帝永平十五年,不及章帝时也。正当以此订《传》之误,朱氏反以此为误,疏甚。[四]京不安莒,移治开阳矣。朱开讹作闾,

《笺》曰:《后汉书》云,移治开阳。戴、赵改开。守敬按:见《后汉书 光武十王传》。开阳见《沂水》篇。

水又南,袁公水东出清山,守敬按:《一统志》谓之青山,称,旧《志》居民以山为利,农具、 丝、薪炭之所出。在今莒州东北八十里。寻坤维西南流,此以卦名代。而注 。[五]戴改寻作遵。守敬按:水西水在今莒州东北。 水又南,浔水注之,水出于巨公之山,会贞按:莒州南六十里有马鬐山,《方舆纪要》即巨公山。《注》云,浔水出巨公山。《一统志》则谓浔水在莒州东南流经马鬐山也。西南流,旧堨以溉田,朱溉下有渚字,赵同,戴删。会贞按:《方舆纪要》引此,无渚字。东西二十里,南北十五里。会贞按:《一统志》称旧《志》,浔水西南流过灰子泊,盖即此。浔水又西南流入 。会贞按:水自今莒州东南,西南流至州西南入 河。

水又南与葛陂水会。守敬按:《明 地理志》,莒州西南有葛沟店巡检司,葛沟即葛陂水也。水发三柱山,朱柱作注,赵从《方舆纪要》校改。戴改同。守敬按:《一统志》,三注山在日照县西南五十里,而以《沂州府志》作三柱为讹,又谓县北亦有三柱山,非葛陂水所出。窃以柱字为是。西南流径辟城南,朱讹作辟城城南,戴改上城字作土,赵删下城字。守敬按:王念孙曰,《史表》作辟,《汉表》作辟土,盖辟亦作壁,传写析为二字也。郦从《史表》作辟城是,惟城下衍城字耳。戴依《汉表》误字,改作辟土城,大非。赵删一城字,是也。城在今莒州南。世谓之辟阳城。守敬按:赵以此辟阳为审食其之所

封,见《浊漳》篇。《史记 建元以来王子侯者年表》曰:[六]汉武帝元朔二年,封城阳共王子节侯刘壮为侯国也。

同部

其它

安广县乡土志
历史 唐虞三代为肃慎氏之地。汉魏六朝为抉余国。隋唐为扶余北境。辽为安广军,即长春州韶阳西北境也,金为临潢府属境。元为开元路属境。明初为三万卫,后属蒙古科尔泌部右翼后旗。国朝为札萨克镇国公封地。光绪初年始省内地穷民迁徒开垦,向公旗交租,陆续来者共有四百余家。三十年七月间,盛京将军增,筹议固藩实边,非扩开蒙荒不可,奏派花翎侯补道张心田勘放垦务。三十一年十一月竣事,共放生熟荒段二十四万一千四百五十八垧七亩。城镇街基一百十五万四千五百二十丈。经盛京将军赵,奏准设立县治,名曰:“安广县”,定为冲,疲、难三字边要缺,置知县一员,并加理事同知衔巡检兼典史一员,并加六品
安平县杂记
安平县杂记 ●节令 正月元旦,各家均梳洗更换新衣服。自子刻起,至卯刻止,开门焚香点灯烛烧纸(俗名烧金。用半粗幼纸裁长六寸、阔四寸、盖苏木膏寿字印于其上,中间安锡箔约二寸许,拭以槐花,使成黄色,名曰寿金。有大花、二花之分,每百叶大钱十六文至十四文不等)。贴新桃符,放爆竹,列各样糖料于盒以供神(糖料有寸金枣、花生粒、桔红糕等名目)。名曰开正。然后长幼序次向祖先神牌行礼,有备牲醴菜碗以供者。礼毕,向长辈序次叩贺。早饭后,冠服往各亲友家拜贺。名曰拜正。有乘轿者,有步行者。若亲友多,初二、初三方拜贺完遍。主人若在家,则冠服出迎。近时多不亲行,仅遣家丁持帖往贺,两便
安溪县志
安溪县志(嘉靖版) 明 林有年主纂 《安溪县志》原书序 卷之一 地舆类 一、建置 二、星野 三、山川 四、形胜 五、疆域 六、屯堡 七、隘堑 八、乡里 九、风俗 十、土田 十一、户口 十二、寄庄 十三、土产 十四、贡赋 十五、水利 十六、井泉 十七、坊市 十八、桥渡 卷之二 规制类 一、公署 二、坛壝 三、庙祠 四、寺观(宫院附) 五、亭榭 卷之三 官制类 一、职官 二、名宦 三、军政 四、刑法 五、盐法 六、役法 卷之四 学校类 一、庙学 二、学制 三、社学 卷之五 选举类 一、进士 二、乡举 三、岁贡 四、荐辟 五、恩典 六、椽辟 七、恩例 卷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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