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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地理

水经注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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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大于沽河者,亦未有古于沽河者,次之则清阳水耳。《汉志》、《说文》皆误以为治水,而沽之名隐矣。此与泰山郡南武阳冠石山之治水,截然不同,故分疏之如此。赵又曰,按《地理志》琅邪郡黔陬,故介国也。计斤,莒子始起此,后徙莒,有盐官。师古曰,即《春秋左氏传》所谓介根也,语音有轻重。东汉废介根入黔陬,又析置葛卢。故《续志》东莱郡下云,黔陬,侯国,故属琅邪,有介亭。刘绍《补注》云,《左传 襄公二十四年》,伐莒,侵介根。杜预曰,县东北计基城号介国,计基即计斤也。又葛卢有尤涉亭,即姑、尤之水入海之处。全氏以《汉志》沂为计斤,凿然可据。●县有百支莱王祠。昌阳,应劭曰,昌水出。师古《注》引此文于千乘郡博昌县下。不夜县有成山日祠。师古曰,《齐地记》云,古有日夜出,见于东莱,故莱立此城,以不夜为名。是皆表表著名,卷中一不及之,似脱去东莱一郡之水而不可考矣。

校记

[一] 「今 河出临朐县南。沂水县北之沂山」 按:《明一统志》卷二十四青州府:「沂山在临朐县南一百一十五里,亦名东泰山。」

[二] 「大弁山」 按:朱《笺》本「弁」讹作「弃」。。《笺》云:宋本作「大弁」。杨《疏》未录。《明一统志》卷二十四:「大弁山在沂水县西北一百九十里,与雕崖山连麓,俗讹作太平,因其顶平八九十里也。」

[三] 「左合岘水」 按:《通鉴》晋义熙五年胡《注》标点本作「右合岘水」。

[四] 「薨于明帝永平十五年,不及章帝时也,正当以此订《传》之误,朱氏反以此为误,疏甚」 按:朱《笺》是,杨氏失考也。《章帝纪》「建初六年春二月,琅琊王京薨」,是其证。《传》云:「立三十一年薨」,「三」乃「四」之误,古三四字积画为之。此当改《传》之误。《章帝纪》不误。

[五] 「寻坤维,西南流,此以卦名代。而注 」 按:南流上脱「西」字,坤卦在西南,离卦在南,今订补。

[六] 「《史记 建元以来王子侯者年表》曰」 按:沈钦韩《疏证》云:「曰字衍。」

[七] 「盐氏……监当作盐」 按:《秦本纪》昭襄王十一年至盐氏而还。《正义》按:「掌盐池之官,因称氏。」以此证之,监官城当作盐官城。

[八] 「建陵县故城东……今 阳县西北一百五里」 按:《方舆纪要》二十二,《清一统志》七十二均云一百里。宋《寰宇记》则作「一百五里」耳。

[九] 「魏正光中,齐王之镇徐州也」 按:《魏书 萧宝夤传》:「神龟中出为都督徐南兖二州诸军事、徐州刺史。正光二年征为尚书左仆射。」神龟纪元凡二年,宝夤之镇徐州在此期间。观道元之 此事似有追 意。则《水经注》之成书不在此年之前。正光纪元亦仅五年即改元孝昌矣,道元为

宝夤所杀在孝昌三年,《水经注》成书当在此五六年间也。

[一〇]「建武五年,耿弇追击张步至巨昧水上……作昧与此同误。《通鉴 注》作眛」 按:标点本《通鉴》四十一仍作「昧」,《后汉书 光武帝纪》及《耿弇传》并同。章怀《注》亦作「昧」。

[一一]「考道元孝昌三年遇害」 按:「三」原文作「二」,道元以孝昌三年冬十月遇害,钞胥讹作「二」,今订。

[一二]「《郊祀志》逢作蓬,云,宣帝祠蓬山石社石鼓于临朐」 按:标点本《汉书 郊祀志》此事有师古《注》云:「《地理志》蓬山作达山也。」「达」字是「逢」字之误,《地理志》作「逢」。标点本漏校。

[一三]「其山四面斗绝」 按:原文「绝」作「绳」字讹,当作「绝」。《方舆纪要》三十五作「其山峭绝,惟一径可通。」

[一四]「孟子,朐之辩者,语不可通,当亦是引此文而传写讹误」 按:金陵局本作「孟子,剧之辩者。」熊所据当是俗本。

[一五]「有夏之遗臣曰靡……杀韩浞而立少康,灭之,有穷遂亡也」 按:《夏本纪》帝相崩,子帝少康立。《正义》引《帝王纪》云:「初夏之遗臣曰靡,事羿,羿死,逃于有鬲氏,收斟寻二国余烬,杀寒浞立少康,灭奡于过,后杼灭豷于戈,有穷遂亡也」郦《注》本之。但杀韩浞而立少康,是靡之事,下文灭之,依《帝王纪》是少康与杼事,头绪不清。少康、杼所灭者处过之浇,处戈之豷,灭之「之」字所指也。于文宜于少康句断,其下应重「少康」二字。

[一六]「淄水自原山东流,凡十八伏现」 按:《齐乘》云:淄多伏流,上下有十八漏。(沈炳巽引)《方舆纪要》三十五淄水下云:「淄多伏流,潦则薄崖,涸则濡轨而已。俗谓之九干十八漏。」

[一七]「《独行传》,范冉,[惠栋云,当作丹。]」 按:惠氏《后汉书补注》卷十九范冉条下云:「众,《汉书》及《贞节先生碑》,皆作丹,独范《史》作冉,疑误。」检范《史》章怀有《注》云:「冉或作丹。」

[一八]「小吏白府君」 按:全等三家校改「府小吏」作「府小史」,杨氏以为不烦改字是也。《庐江小吏妻》诗正有小吏、府君。《列仙传》亦民间传说,何必以《周礼 仪礼》语律后来语?

[一九]「《明一统志》,四王墓在鼎足山,乃齐、威、宣、愍、襄四王墓」 按:《明一统志》引《齐记补遗》语。

[二〇]「《御览》五百五十九引,步下有阴、阳里中四字」 按:今景宋本作「阴阳里」,是也。阳、荡形近致讹耳,本与梁父吟不相违。

[二一]「《寰宇记》引《郡国志》云,北海郡临淄县东有阴阳里」 按:原文无「临淄县」三字,今补。此疑《记》有误。北海后汉时置国,非郡。《续汉志》无此文。

[二二]「此指《汉志》营陵或曰营丘之说」 按:检《汉志》齐郡临淄下,但云师尚父所封。颜《注》引应劭曰:「齐献公自营丘徙此。」《瓒》曰:「临淄即营丘也。故《晏子》曰:『始爽鸠氏居之,逢伯陵居之,太公居之。』」师古曰:「《瓒》说是也。」而北海郡营陵县下班氏分《注》云:「或曰营丘。」颜《注》引应劭曰:「师尚父封于营丘,陵亦丘也。」又引《瓒》说:「营丘即临淄也。营陵,《春秋》谓之缘陵。」师古依违其说,曰:「临淄、营陵,皆旧营丘地。」

[二三]「《传》曰,古者诸侯之居逼隘,则王者迁其邑而定其居。」 按:原文无「之居」。《毛传》原文作「诸侯之居逼隘」,今补,文义较明。

[二四]「浊水一名溷水,出广县为山。」 按:《清一统志》百三十四:「北阳水即古浊水也,亦谓之绳水。九迥山即古为山。」

[二五]「《通鉴》周赧王三十六年,《注》引此作治岭,亦误。」 按:今标点本作「冶」,不误。熊所校或俗本。

[二六]「山之上顶,旧有上祠……沈氏先考,不知上为误字」 按:熊氏谓山麓有尧山祠,对之而言,则山顶之祠为上祠矣,何以为误字?沈氏四库珍本「上」字下注疑衍。《疏》有所据。全所以疑为刘裕者,由《从征记》而起。缘郦《注》有引文全录原文,未加修改,其文称宋文帝为今上而郦沿之,故全遂疑此「上」为「裕」。

[二七]「后因王事,复出海岱……不知何时因王事出海岱无可……郭金紫惠……郭金、紫惠……而有讹文,郭金疑即下之郭钦,紫疑本作柴考」 按:杨说非是。《注》文当以「郭金紫惠同石井赋诗言意」为句。郭金紫者,金紫光禄大夫郭祚也。《魏书》六十四有《传》,魏世宗时太极殿成,《世宗本纪》景明三年十二月壬寅,「飨 臣于太极前殿,赐布帛有差,以初成也」。《祚传》祚长兼吏部尚书,寻正吏部,出为使持节镇北将军、瀛州刺史,及太极殿成,祚朝于京师,转镇东将军、青州刺史。入为侍中,金紫光禄大夫,并州大中正,迁尚书右仆射。祚为金紫光禄大

夫,故称为郭金紫,在青州刺史时,道元因王事复出海岱,祚邀同道元游石井而赋诗也。此解当可据信,则于道元宦迹亦可考矣。景明四年当公元五〇四年。

[二八]「燕建平六年……燕太上四年」 按:「太」,原作「大」,今订。沈钦韩《水经注疏证》云:「慕容备德建平六年,晋安帝义熙元年,义熙四年为慕容超太上四年。」

[二九]「时水出齐城西南,北会绳水」 按:今标点本作「出齐城西北,北会绳水。」《清一统志》百三十四云:「时水原出临淄县西南平地。」而引《水经注》文则作「时水出齐城西南北二十五里平地。」互歧。

[三〇]「杜山北」 按:沈钦韩《水经注疏证》以戴校本为底本,戴作「杜」,沈作「社」。

[三一]「水出营城东」 按:沈钦韩《疏证》引《肇域记》:「有营丘城在临淄县西北二里,即此营城。」

[三二]「全云,《汉表》作营平,此从《史表》」 按:《史记 惠景间侯者年表》作「营」,孝文二十三栏云平侯刘信都元年,全未留意。

[三三]「考《管子》,长城之阳,鲁也……齐也」 按:沈氏《疏证》云《管子 轻重》篇(引文同),是春秋时已有之。

[三四]「齐威王越赵侵我,伐长城者也」 按:沈氏《疏证》云:「越,黄省曾本作曰。」赵校同。《疏》径改,未作校记,戴氏同。

[三五]「二语,《括地志》同」 按:《括地志》「作」字作「立」。

[三六]「《传》曰:城其下邑也」 按:熊以《左传》无此五字,疑为「书时也」三字之误。今按:《左传 庄二十九年》「城诸及防」,杜《注》云:「诸防皆鲁邑。」或郦氏本之。二十八年筑郡,《传》云:「郡,非都也。凡是有宗庙先君之主曰都,无曰邑。邑曰筑,都曰城。」据此下邑亦不当曰城。

[三七]「《一统志》引此《注》,《寰宇记》引《三齐略记》」 按:原文无「引此《注》」,《一统志》百三十四荆水条但引《水经注》,《寰宇记》则引《三齐略记》,今订补「引此《注》」三字别之。

[三八]「薛瓒《汉书 注》云:博昌有薄姑城」 按:《左传 昭九年》「蒲姑商奄,吾东土也」,杜《注》云:「乐安博昌县北有蒲姑城。」瓒说或本之,可为吴卓信说左证,「薄」,「蒲」声转。

[三九]「《寰宇记》安丘县同」 按:《寰宇记》引作《三齐略记》。

[四〇]「《方舆纪要》称,桓公堰荆水未知何据」 按:《纪要》三十五安丘县荆水条下,原文为「《三齐略记》:桓公堰峿水,南入荆水,灌田数万顷」云云,《寰宇记》亦引《三齐略记》,《元和志》同,但无桓公而云昔者。

[四一]「归葬砺阜,在高密城西北五十里」 按:「城」,原作「县」,今订。《疏》下引《书钞》一百七十五引《齐地记》「亦言高密县西北有厉阜」。检孔本《书钞 阜部七》作:「《齐地记》云:高密县城西北十五里有厉阜,郑康成所葬。」「十五」与《寰宇记》「五十」不同。

[四二]「阜上有汉司农卿郑康成冢」 按:沈氏《疏证》云:「司农当作大司农,汉时不言卿也。」熙按:沈谓东汉时,若西汉则可言卿。《霍光传》有云:光独以问所亲故吏大司农田延年云云……遂

召丞相、御史、将军、列侯、中二千石等会议未央宫,莫敢发言,延年按剑……光谢曰:「九卿责光是也。」延年官亦大司农,而光谓之九卿,是其例证。

[四三]「《通鉴》梁大通二年,《注》……」 按:胡《注》引《水经注》释李叔仁击邢杲于惟水,作「潍水」。章钰《校记》云:「惟水当作潍水。」涵芬楼影宋本(乙十一行本)正作「潍」。张瑛《资治通鉴 校勘记》校同。今按:此亦「潍」字亦作「惟」之一例证。《日知录》卷三十一云:「其字或省水作维,又或从心作惟,或省系作淮,总是一字,举《禹贡》维甾其道,《汉书 地理志》又作惟为例。」则章《校记》,似不必云当作「潍」,既非讹字,但云潍、惟通用亦可。

[四四]「开门直出,慈引马至城下」 按:原文「外」字属下句读,外围下左右人并惊骇。今标点本如此,故删外。《疏》引《慈传》此节而钞变其文,不尽相同,但开门直出,自是城外,不必割下句字属上。熊氏不录朱《笺》所引《吴志》,朱《笺》则曰外围,于义为通。

[四五]「应劭曰:故莱夷维邑也。太史公曰:晏平仲,莱之夷维之人也」 按:标点本《史记 管晏列传 正义》引应劭云:「故莱夷维邑。」《汉书 地理志》标点本作「故莱夷维邑」,异。今据《史》马迁语标点作「莱夷维」。

[四六]「李氏《元和》、乐氏《太平》、王氏《元丰》诸《志》,又皆无曲成治水之目」 按:《元和志》无曲成县,《寰宇记》卷二十掖县下有曲成故县云:「汉县,废城在今掖县东北六十里,晋改为曲城,大业二年废,武德四年复,六年又废。故《地形志》东莱郡有东西二曲城。《晋志》青州东莱国有曲

城。《续汉志》东莱郡有曲成侯国。《九域志》无曲成。」其有者皆不言治水。全说是也。

[四七]「《魏书 地形志》东莱郡长广县有沽水」 按:《地形志》光州长广县有沽水,而东莱郡在长广郡之前,全氏偶误。

《水经注疏》卷二十七

后魏郦道元撰

宜都杨守敬纂疏

门人枝江熊会贞参疏

沔水上戴删上字。赵云:丐音勉,丐音。盖沔水之沔 丏,不 丐,今文多误,不可不辨也。

沔水出武都沮县东狼谷中。王刻本作谷口。守敬按:又考《后汉书 岑彭传》及《法雄传 注》、《通鉴》汉高后三年《注》、《寰宇记》引此《经》,并作谷中,与各本合。

沔水一名沮水。守敬按:《汉志》武都郡,沮,沮水出东狼谷。《说文》则云,沔水出武都沮县东狼谷。[《郡国志》同。]《水经》从之。是沔水即沮水,故郦氏释《经》谓沔水一名沮水。然此水实东汉水之别源也。《元和志》,沮水出顺政县东北八十二里。今曰上沮水,出略阴县北境山。阚骃曰:以其初出沮洳然,故曰沮水也。守敬按:阚骃《十三州志》文,仅引见此。《广韵》,沮洳,渐湿也。县亦

受名焉。导源南流,泉街水注之。水出河池县[一]朱出上无水字,戴、赵增。守敬按:县见《漾水》篇仇鸠水下。东南流入沮县,会于沔。赵脱流字,云:按《汉志》武都郡河池县,泉街水南至沮入汉,行五百二十里。秦、陇之大川。而《漾水注》又有河池水,出河池北谷,西南入浊水,别是一水也。守敬按:《水道提纲》,浕水出西北山,东南流,与上沮水会,盖即此水,非《注》下文之浕水也。汉置沮县,属武都郡,后汉、三国、[先属魏,后属蜀。]晋因,永嘉后入氐,在今略阳县东北一百十里。沔水又东南,径沮水戍而东南流,注汉,曰沮口。朱此十八字讹作《经》。戴改《注》,赵改同。会贞按:《通鉴》晋宁康元年,梁州刺史杨亮,遣子广与秦梁州刺史杨安战,广兵败,沮水诸戍皆委城奔溃。《注》晋盖阻沮水列戍以备秦。戍在今沔县西北。今上沮水自略阳东南流,至沔县西入汉。《禹贡锥指》,宋开禧二年,金人陷大散关,叛将吴曦退屯置口,即沮口也。所谓沔汉者也。会贞按:《漾水》篇有东西两川,受沔汉之名语。《华阳国志》二,始源曰沔,故曰汉沔。疑汉沔本作沔汉,为郦所本。《尚书》曰:嶓冢导漾,东流为汉。《山海经》所谓汉出鲋嵎山也。守敬按:《西山经》云,嶓冢之山,汉水出焉。而《海内东经》又云,汉水出鲋鱼山。郭氏即以嶓冢之汉水释之《寰宇记》,顿邱县有鲋鰅山。《皇览》云,颛顼冢在濮阳顿邱城外[二]。《北堂书钞》九十二引《山海经》,汉水作濮水,水在濮阳,正颛顼葬处,似为得之。然郭、郦所见本已误。此条再改。东北流得献水口。会贞按:《注》文献水即下庾仲雍所称之水,郦意谓自汉出之口也。庾仲雍云:是水南至关城,合西

汉水。会贞按:庾仲雍《汉水记》文,详见《漾水》篇,是水即彼篇之通谷水也。汉水又东北,合沮口,赵据胡渭校删汉水二字。孙星衍云:东北当作西北。守敬按:原文俱不误。同为汉水之源也。会贞按:《经》以沮县沔水为汉源,而《禹贡》嶓冢之漾尤正源,故云同为汉水之源。故如淳曰:此方人谓汉水为沔水。朱此讹作北,赵据《汉志 注》校改,全、戴改同。会贞按:见《汉志》沔阳县下。孔安国朱孔上有故字,赵同,戴删。曰:漾水东流为沔,守敬按:孔《传》东下有南字,此依《禹贡》省。盖与沔合也。守敬按:汉即沔,郦氏因上从《经》以沔水别为一源,谓出嶓冢之水合之,故此释《传》说,参以己意,谓漾与沔合。至汉中为汉水,守敬按:此句亦孔《传》说。是互相通称矣。沔水又东径白马戍南,会贞按:《通鑑》梁天監四年,漢中太守夏侯道遷降魏,白馬戍主尹天 引兵擊之,即此戍也。在今沔县西北,亦谓之白马城,见下。浕水入焉。朱自沔水又东径白马戍至此,讹作《经》,戴、赵改《注》。水北发武都氐中,守敬按:《汉书》,武都地杂氐、羌,后杨氐徙居仇池,见《漾水》篇此即氐境也。《寰宇记》,浕水出西县北四十五里,独石谷。今曰白马河,出沔县北龙门沟。南径张鲁城东。会贞按:《通典》,关城俗名张鲁城,在西县西四十里。在今沔县西北。鲁,沛国张陵孙。曾朱讹作陵,戴、赵同,会贞按,明抄本、黄本并作曾。今订。学道于蜀鹤鸣山,守敬按:《元和志》,鹤鸣山在晋县西北七十九里。在今崇庆州西北。传业衡,衡传

于鲁。鲁至,行宽惠,百姓亲附,供道之费,米限五,故世号五米道。初平中,刘焉以鲁为督义司马,住汉中,断绝谷道,朱住讹作往,《笺》曰:谷道当作阁道。赵改住、改阁,云:《蜀志 劉焉傳》作住漢中, ,不 彳,閣道作谷道,疑是史誤。戴改住同。守敬按:事见《后汉书 刘焉传》,《三国志 焉传》、《张鲁传》并《注》、《典略》、《华阳国志》二,此参酌为文,而有倒错。自初平至谷道十九字,依《华阳国志》当在传于鲁下,鲁、至闲当增既字,方合。不然,鲁至二字不可通。《后汉书》作斜谷,《华阳国志》作谷道,《蜀志 焉传》作谷阁,不如赵氏所云。潘眉云,谷阁谓斜谷及阁道。《三秦志》自秦入蜀有三谷四道,然则谷道、阁道并通。用远城治,因即崤岭,周回五里,守敬按:《舆地纪胜》引此作建城治,即峭岭,为城周五里。此远为建之误,崤为峭之误,又依上订,用当作鲁。东临浚谷,会贞按:《通鉴》汉建安二十年,《注》引此作峻谷。杳然百寻。西北二面,连峰接崖,莫究其极。从南为盘道,登陟二里有余。会贞按:此条未详所出。浕水又南径张鲁治东会贞按:治在今沔县西北。水西山上,有张天师堂,于今民事之。会贞按:《舆地广记》旧有张天师堂,今曰浕口化。[三]庾仲雍谓山为白马塞,堂为张鲁治会贞按:庾仲雍《汉水记》文,仅引见此。《寰宇记》称,《汉水记》西县有白马山不如此详。又称,《张衡家传》衡于浕口升仙时,乘白马,后人遥望山上,往往有白马,因名。《舆地纪胜》,山在西县五里,

《舆地广记》,张鲁治谓仙官所治也。东对白马城,会贞按:《地形志》沔阳有白马城。一名阳平关。会贞按,《魏志 武帝纪》,建安二十年,公至阳平,破张鲁弟卫,即此。《文选 干令升〈晋纪总论〉 注》引张莹《汉南记》蜀有阳平、江关、白水关,此为三关。《通典》在城县西北。浕水南流入沔,会贞按:今白马河南流,至沔县西入汉。谓之浕口。会贞按:浕口已见《张衡家传》。又《通鉴》晋义熙三年,氐王杨盛遣军临浕口,即此。其城西带浕水,南面沔川朱川讹作州,[四]戴、赵改。城侧二水之交,故亦曰浕口城矣。会贞按:《寰宇记》引《郡国县道记》,西县本名白马城,又曰浕口城,宋于此城侨立华阳郡。沔水又东径武侯垒南朱此九字讹作《经》,戴改《注》,赵改同。诸葛武侯所居也,南枕沔水。守敬按:《蜀志 后主传》,建兴五年春,丞相亮出屯汉中,营沔北阳平石马。此垒近阳平,居当作屯,在今沔县西。水南有亮垒,背山向水,会贞按:《事类赋注》七引《梁州记》,沔阳城泝汉上十五里,有诸葛武侯所镇,在汉水南,背山向水。此垒亦在今沔县西,与上垒隔汉水相对。中有小城,回隔难解。沔水又东,径沔阳县故城南,朱此句讹作《经》,无县字,《笺》曰:原本是《注》文,谢云,据宋本作《经》文。赵以谢为误,改《注》增县字,戴改增同。守敬按:《类聚》六十四、《御览》一百八十五并引《梁州记》沔阳城先沔阳县所治也。接言萧何、刘备事。[见下。]汉县属汉中郡,后汉、蜀、晋、宋、齐因,后魏属华阳郡。在今沔县东南十里。城旧言汉祖在汉中,萧何

所筑也。朱言字在萧字上,赵同,戴移。会贞按:《名胜志》引此,言字在旧字下。汉建安二十四年,刘备并刘璋,北定汉中,始立坛,即汉王位于此城。赵据《蜀志 先主传》 下上先主为汉中王,增中字。戴增同,删城字。守敬按:《梁州记》,沔阳城,旧萧何所筑,刘备为汉王,权住此城,盟于城下。今城外有盟坛犹存。郦氏据之,但参以《汉书 高祖记》、《蜀志 先主传》文耳,不必增删。

同部

其它

安广县乡土志
历史 唐虞三代为肃慎氏之地。汉魏六朝为抉余国。隋唐为扶余北境。辽为安广军,即长春州韶阳西北境也,金为临潢府属境。元为开元路属境。明初为三万卫,后属蒙古科尔泌部右翼后旗。国朝为札萨克镇国公封地。光绪初年始省内地穷民迁徒开垦,向公旗交租,陆续来者共有四百余家。三十年七月间,盛京将军增,筹议固藩实边,非扩开蒙荒不可,奏派花翎侯补道张心田勘放垦务。三十一年十一月竣事,共放生熟荒段二十四万一千四百五十八垧七亩。城镇街基一百十五万四千五百二十丈。经盛京将军赵,奏准设立县治,名曰:“安广县”,定为冲,疲、难三字边要缺,置知县一员,并加理事同知衔巡检兼典史一员,并加六品
安平县杂记
安平县杂记 ●节令 正月元旦,各家均梳洗更换新衣服。自子刻起,至卯刻止,开门焚香点灯烛烧纸(俗名烧金。用半粗幼纸裁长六寸、阔四寸、盖苏木膏寿字印于其上,中间安锡箔约二寸许,拭以槐花,使成黄色,名曰寿金。有大花、二花之分,每百叶大钱十六文至十四文不等)。贴新桃符,放爆竹,列各样糖料于盒以供神(糖料有寸金枣、花生粒、桔红糕等名目)。名曰开正。然后长幼序次向祖先神牌行礼,有备牲醴菜碗以供者。礼毕,向长辈序次叩贺。早饭后,冠服往各亲友家拜贺。名曰拜正。有乘轿者,有步行者。若亲友多,初二、初三方拜贺完遍。主人若在家,则冠服出迎。近时多不亲行,仅遣家丁持帖往贺,两便
安溪县志
安溪县志(嘉靖版) 明 林有年主纂 《安溪县志》原书序 卷之一 地舆类 一、建置 二、星野 三、山川 四、形胜 五、疆域 六、屯堡 七、隘堑 八、乡里 九、风俗 十、土田 十一、户口 十二、寄庄 十三、土产 十四、贡赋 十五、水利 十六、井泉 十七、坊市 十八、桥渡 卷之二 规制类 一、公署 二、坛壝 三、庙祠 四、寺观(宫院附) 五、亭榭 卷之三 官制类 一、职官 二、名宦 三、军政 四、刑法 五、盐法 六、役法 卷之四 学校类 一、庙学 二、学制 三、社学 卷之五 选举类 一、进士 二、乡举 三、岁贡 四、荐辟 五、恩典 六、椽辟 七、恩例 卷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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