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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地理

水经注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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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地仙在林虑山。《神仙传》七仲理入林虑山为地仙。县因山以取名。汉高帝六年,封周灶为侯国。守敬按:《史表》,高帝六年封。《汉表》谥克。应劭曰:殇帝名曰隆,[六七]故改从林也。守敬按:《汉志》颜《注》引应说同。两汉县属河内郡,建安中属魏郡。[《魏志 武帝纪》,建安十年,以林虑益魏郡。]《寰宇记》,魏属朝歌郡,[郡寻省,县当还属河内。]晋属汲郡。《地形志》,永安元年置林虑郡。在郦氏后,则郦氏时仍属汲郡。县有黄水,赵,黄下增华字,云:《御览》、《玉海》引《隋图经》,并作黄华水。下两黄水亦增。戴增同。守敬按:《山海经》[《北山经》]:神囷之山,黄水出焉。本无华字,盖古只称黄水,后人因水出黄华谷,亦名为黄华水。故虽《隋图经》及《寰宇记》等书并作黄华水,不能以律此《注》。出于神囷之山,黄华谷北崖。山高十七里,赵改山作上,属上句,云:《隋图经》作上。水出木门带,带即山之第三级也,去地七里,悬水东南注壑,守敬按:《寰宇记》,隆虑山南第一峯,高五十丈,[以此《注》高十七里证之,十当作千。]下有黄花谷,北崖出瀑布,水下注成池。直泻岩下,状若鸡翘,故谓之鸡翘洪,朱《笺》曰:史游《急就章》曰,春草鸡翘

凫翁濯。颜师古《注》云,鸡翘,鸡尾之曲垂也。又《汉 舆服志》云,鸾旗者,编羽毛列系幢旁,世谓之鸡翘。守敬按:《隋志》,灵泉县有林虑谼。盖亦天台、赤城之流也。会贞按:《寰宇记》,天台山在台州西一百一十里。引《临海记》云,山有飞泉,悬流十仞,如布。赤城山在天台县北六里。引孔灵符《会稽记》云,山县溜千仞,谓之瀑布。《一统志》,天台山在天台县北。赤城山在县北六里。其水东流至谷口,潜入地下,东北一十里,复出,名柳渚,渚周四五里,是黄水重源再发也。东流,苇泉水注之,水出林虑山北泽中。会贞按:水在今林县西北三十里。东南流与双泉合,水出鲁般门东,会贞按:水在今林县西北二十里,一名灵岩水。鲁般门即隆虑山北第三峯,详上,又见《浊漳水注》作鲁班。下流,入苇泉水。苇泉水又东南流,注黄水,谓之陵阳水。又东,入于洹水也。会贞按:《地形志》:林虑有陵阳河,东流为洹。盖以黄水为洹水正源也。赵云《北堂书钞》[按见一百五十八。]引《水经注》曰,黄华谷内,西洪边,有一洞,深数丈,去地千余仞,俗谓之圣人窟,《寰宇记》引《水经注》云,黄华谷西北有洞穴,谓之圣水窟,今本无之。

又东北出山,过邺县南。[六八]

洹水出山,东径殷墟北。朱东讹作连,全、赵、戴改。守敬按:《寰宇记》引此作东。《竹书纪年》曰:盘庚即位,守敬按:盘庚十四年。自奄迁于北蒙曰殷。朱北蒙讹作此遂,全校改北蒙,

赵从之,云:按《竹书纪年》,盘庚自奄迁于北蒙,曰殷。《括地志》云,相州安阳县,本盘庚所都,即北蒙。殷墟南去朝歌城百四十六里,是也。戴改同。守敬按:《史记 项羽本纪 集解》引瓒曰,洹水在今安阳县北,去朝歌殷都一百五十里,然则殷虚非朝歌也。《汲冢古文》曰,盘庚迁于北蒙,曰殷虚,南去邺三十里。昔者项羽与章邯盟于此地矣。守敬按:《史记 项羽本纪》,羽与章邯盟洹水南,殷虚上。

洹水又东,枝津出焉。东北流,径邺城南,守敬按:邺县详《浊漳水》篇。谓之新河。又东,分为二水。北水北径东明观下,朱作北径东明观下,赵据下南水北下增水字,戴北上增一水二字。会贞按:作北水是,但径上北字不可少,今参订。东明观在邺东城上,详《浊漳水注》。昔慕容隽梦石虎啮其臂,寤而恶之,购求其尸,而莫之知。朱作知之,全、赵同,戴乙。后宫嬖妾言虎葬东明观下,于是掘焉,下度三泉,得其棺,剖棺出尸,尸僵不腐。隽 之曰:死胡安敢梦生天子也!使御史中尉阳约朱阳作杨,戴改,赵同。会贞按:《大典》本、黄本作阳。数其罪而鞭之。守敬按:《晋书 慕容隽载记》同。此盖虎始葬处也。又北径建春门,守敬按:建春门即邺城东门,见《浊漳水》篇。石梁不高大,治石工密。旧桥首夹建两石柱,螭矩趺勒甚佳。朱矩讹作短,《笺》曰:宋本作矩。戴、赵改。守敬按:《大典》本、明抄本作矩。乘舆南幸,以其作制华妙,致之于平城。东侧会贞按:《 水注》,平城宁光宫

之东次下,有两石柱,是石虎邺城东门石桥柱也。按柱刻赵建武中造,以其石作工妙,徙之于此。柱侧悉镂云矩,上作蟠螭,甚有形势,信为工巧。西屈,[六九]朱《笺》曰:屈,宋本作阙。全、赵、戴依改,会贞按:作屈是,谓新河水北流,至此西屈。北对射堂。渌水平潭,戴渌改绿。碧林侧浦,可游憩矣。[七〇]其水际其西,径魏武玄武故苑。全云:其水当加水作淇。《淇水经》云,屈从县东北与洹水合,是也。赵依改。戴又删际其二字。会贞按:其水即指新河,与淇水无涉。盖淇水自洹水南来,合洹水,在内黄,此水自洹水北流入漳,在邺县,如风马牛不相及,不得臆改,惟际其当作际城。玄武苑在邺城西,此谓际城而西径苑也。有讹文而无衍文,亦不当删。苑旧有玄武池,以肄舟楫。有鱼梁钓台,竹木灌丛,会贞按:《魏志 武帝纪》,建安十三年,作玄武池以肄舟师,《文选 左思〈魏都赋〉》,苑以玄武。张载《注》,[七一]玄武苑在邺城西,苑中有鱼梁钓台,竹园蒲陶诸果。《一统志》,玄武苑在临漳县西。今池林绝灭,略无遗迹矣。其水西流注于漳。南水东北径女亭城北,全、赵水下增又字。守敬按:不当增,城当在今安阳东北。又东北径高陵城南,守敬按:《临漳县志》,高陵城在县东南三里,俗呼讹为冈陵城。东绝垧沟,朱作东合垧沟,全、赵、戴同。会贞按:合当作绝。盖下云垧沟北绝新河,此新河南水,当东绝垧沟,二水互绝,作十字形也。若合垧沟,则是新河垧沟同流矣,故知非也。又东径鸬陂,赵增黄衣水注之五字[七二]云:鸬鹚陂下,《名胜志》引《注》文有此五字。守敬按:《注》无脱文,后不叙黄衣水之流,是其明征,赵增失之。

北与台陂水合。守敬按:《地形志》,临漳有鸬鹚陂,又有林台泽,即台陂,分为二陂,与此合。《元和志》,洹水县下,鸬鹚陂在县西南五里,周回八十里。蒲鱼之利,州境取资。又临漳县下,鸬鹚陂在县东南三十里。《寰宇记》同。但言鸬鹚陂,不及台陂,盖唐、宋时二陂已合为一矣。《方舆纪要》,鸬鹚陂在内黄县西南五十里,与安成及临漳县接界。或曰,旧陂纵横广远,今水流断续,故余址分见于临漳及县境也。陂东西三十里,南北……垧赵、戴并谓此下有脱文。戴又谓下云:注白沟,河沟上承洹水,亦讹脱不可考。会贞按:上句言东西三十里,此句当言南北若干里,以与上对,但缺脱不可考矣。下句当作东流注白沟,此水注白沟,即《淇水》篇所称白沟左与新河合,洹水枝流也。注白沟。

垧沟上承洹水,朱作河沟,全、赵、戴同。会贞按:河当作垧,即上文之垧沟。其上承洹水,即下文所谓洹水左侧垧沟出焉者也。戴氏不悟此河沟及下文则沟,皆垧沟之误,而谓讹脱不可考,疏矣。北绝新河,北径高陵城东,又北径斥丘县故城西。守敬按:两汉、魏、晋县并属魏郡。《地形志》,天平初,并入临漳。则郦氏时仍有斥丘,属魏郡。《一统志》,在成安县东南。县南角有斥丘,朱《笺》曰:旧本作赤丘。守敬按:《史记 晋世家》,虏秦将赤。《索隐》,赤即斥,谓斥候之人。然则斥、赤古字通。赵南上增西字,云,《地理志》,魏郡斥丘,应劭曰,斥丘在西南,落西字。全增同。会贞按:《后汉书 袁绍传 注》引《十三州志》,土地斥卤,故曰斥丘。盖因丘以氏县。故干侯矣,《春秋经》书昭

公二十八年,公如晋次于干侯也。守敬按:杜《注》,干侯在魏郡斥丘县,晋境内邑。汉高帝六年,封唐厉为侯国,朱厉作广,《笺》曰:孙云,按《史记》斥丘侯唐厉。全、赵、戴改。王莽之利丘矣。又屈径其城北,[七三]东北流注于白沟。

洹水自邺,东径安阳县故城北。守敬按:晋置县,属魏郡。《地形志》,天平初,并入邺。则郦氏时仍有安阳,属魏郡。《彰德府志》,在今府西南。徐广《晋纪》曰:石遵自李城北入,斩张豺于安阳,是也。朱李作孚,豺作豹。赵云:孚当作李,豹当作豺。《方舆纪要》云,晋永和五年,石虎没,其下张豺擅命。虎子遵,时出镇关右,至李城,举兵趋邺。《晋书 载记》作李城,误也。李城详《济水注》。《魏土地记》曰:邺城南四十里,有安阳城,守敬按:自晋置安阳,至北魏天平以前,不闻有移徙。而上文称安阳故城,疑有误。及观《魏土地记》云,邺城南有安阳城,则魏之安阳有移徙审矣。大凡郦氏所称故城而无可考者,皆当以此例之。段茂堂谓郦氏但是旧县,即称故城,未审。城北有洹水东流者也。

洹水又东,至长乐县,左则垧沟出焉。朱讹作左侧则沟出焉,全、赵改则为白,戴改侧则为则枝。会贞按:当作左则垧沟出焉上叙新河已详叙垧沟,此叙洹水,提明一句,以与之应。戴改作枝沟,非。全、赵改作白沟,尤误。洹水本注白沟,安得谓白沟自洹水出耶?今订。

洹水又东,径长乐县故城南。按《晋书 地理志》曰,魏郡有长乐县也。守敬按:郦氏每引《晋书地道记》,此当亦《地道记》之文,则理志二字误。今《晋志》,长乐亦属魏郡。据《司马孚传》,魏末,由长社侯进封此县,则魏末已置县。《元和志》、《寰宇记》并云晋置,微误。《地形志》,魏尹无长乐,惟东郡有长乐,云,武泰初,分凉城置。则郦氏时,魏郡之长乐已废,故称故城,而引《地道记》以明之。至武泰初,别置于凉城。《元和志》、《寰宇记》仍指为晋置,谓高齐省入临漳,不知高齐所省,是东郡分凉城之长乐,非魏郡晋置之长乐也。《一统志》,在安阳县东四十里。

又东过内黄县北,东入于白沟。

洹水径内黄县北,东流注于白沟,世谓之洹口也。朱口讹作水,赵同,全、戴改。许慎《说文》、吕忱《字林》并云:洹水出晋、鲁之间。全云:按洹水在晋、卫之闲,非鲁也。许、吕之言,盖因声伯之梦而讹。守敬按:全说是也,此必七校本,故赵氏不载。今本《说文》作水在齐、鲁之闲,齐鲁字误,在字不误,此许不能详其原委,故言在也。《注》作出,乃浅人所改。昔声伯梦涉洹水,或与已琼瑰而食之,朱已讹作其,赵、戴改,全改之。又瑰,全、赵作瓌,下同。泣而又为琼瑰,盈其怀矣。朱为作与,全、赵、戴改。从而歌曰:济洹之水,赠我以琼瑰。归乎!归乎!琼瑰盈吾怀乎!后言之之暮而卒,朱脱一之字,戴、赵增。守敬按:《左传 成十七年》。即是水也。

校记

[一] 「《名胜志》引作垂」 按:《名胜志》河南省卷六引正作「乘」,杨《疏》误,以南京图书馆藏本校。

[二] 「雷扑之声」 按:戴校改「扑」作「赴」。

[三] 「着《春秋三传异同说》……《左传 疏》、《王制 疏》、《文选 吴都赋 注》引其文」 按:《王制》天子七庙下,《正义》引《左传 昭七年》:「余敢忘高圉亚圉。」马融《说》云:「周人所报而不立庙。」《左传疏 襄公三年》「组甲三百被练三千」,马融有《说》。《吴都赋》坐组甲《注》引马融《说》。

[四] 「《括地志》,攒茅」 按:辑本漏,见《史记 魏世家 正义》引(标点本页一八五九)。

[五] 「以居时有遗竹焉」 按:类书所引,皆无「居」字,而《水经注》独有之,颇费解,疑是衍字,沈钦韩云。

[六] 「征公孙文懿」 按:公孙渊字文懿,唐修《晋书》讳李渊名而用公孙渊之字。

[七] 「高两匹……直上三匹有余」 按:匹为四丈,两匹为八丈,三匹有余则十二丈余。

[八] 「戴改挺作颁……是据何书亦不可解此必《大典》本之讹文」 按:杨说是,然亦杨氏未见《大典》本之证,故有时所忆是而有时非。

[九] 「《国语》韦《注》、《左传》孔《疏》」 按:《国语》韦《注》见《周语》,《左传》孔《疏》见昭二十六年

居王于彘下。

[一〇]「《鲁连子》」 按:鲁连子语见《寰宇记》卷五十六引,亦见《史记 周本纪》召公、周公二相行政下《索隐》所引。

[一一]「下亦有周新乐城之文」 按:上文亦有「东周永丰坞」之文,亦当如杨氏解。

[一二]「五里泉在修武乡」 按:《一统志》一百六十马鸣泉下有五里泉,以为即覆釜堆南三泉,在浊鹿城。

[一三]「此元鼎五年事」 按:朱《笺》述此事较详而未录。吕嘉反在五年四月,获嘉首在六年春。

[一四]「沈炳巽曰,时无汲郡」 按:检沈书原按语云「《武帝纪》作至汲新中乡。师古曰:「汲,河内县,河内,其乡名也。今曰汲郡,误。」熊氏《疏》盖出沈校。沈钦韩改「郡」作「县」。

[一五]「后汉封侍中冯石为侯国」 按:本传云:「石父柱尚获嘉长公主,石袭母公主封获嘉侯。」

[一六]「君与高、国同宗太公」 按:《广 》六豪高下《注》云:「姓,齐太公之后,食采于高,因氏焉。」又二十五德国下《注》云:「姓,太公之后。《左传》:齐有国氏,代为上卿。故曰:君与高国同宗太公。」

[一七]「苟惬神心」 按:杨云:《名胜志》「神心」二字倒互。今按:作「心神」亦通。

[一八]「《通鉴》……引此,大夫作太师」 按:标点本仍作「大夫」,杨《疏》误据俗本。

[一九]「守敬按:洪氏《隶释》」 按:赵氏引洪氏《汉隶释》文及《汉隶字源》较详。

[二〇]「其未尝改元而称元载者」 按:赵氏云:其碑云:「惟皇构迁中之元载,正以宅洛言之也。」较明晰。

[二一]「《一统志》……不载骉骉水」 按:巨峻山下引《水经注》此水出巨峻山,但未详其所在。

[二二]「《一统志》引此渊作涧,较合」 按:检《一统志》仍作「渊」,不作「涧」。

[二三]「《括地志》,在濩泽县西南七十里」 按:《正义》引作「泽州阳城县西南七十里」。

[二四]「《通志》,峰四面其形如城」 按:此从《一统志》转引,《元和志》十九无此语,《一统志》引《通志》如此,今校《元和志》为《通志》改。

[二五]「《史记 夏本纪 正义》引作二水,误」 按:标点本仍作「二泉」不误。孙辑本《括地志》下「二水」,误。(今据台北本删「误」字。)

[二六]「《御览》引作旸」 按:影宋本《御览》仍作「亢旱」。

[二七]「于太行巅南为之立庙」 按:朱《笺》本作「岭」,此当依陈棐引作「巅」改,漏作校记。

[二八]「东西二城」 按:《寰宇记》四十四及《一统志》一百七,「东西」作「都向」。

[二九]「今仍号之曰白起台」 按:赵氏云:号下,《御览》引此文有「之」字。《大典》本缺,今据增。

[三〇]「遗壁犹存焉」 按:《大典》本及全、赵、戴三家校本,「犹」皆作「由」。朱《笺》云:「克家曰,疑作犹」,《一统志》引作「犹」。影印本从李克家说,但未出校记。

[三一]「由是俗名为丹水,斯为不经矣」 按:《山海经 北次三经》沁水云:「之东有林焉,名曰丹林,

丹林之水出焉。」据此丹水为丹林之水简称,以林得名。后来遂以丹水传讹,造作秦坑赵卒流血丹川耳。

[三二]「枝渠左出焉」 按:「左出」之「出」,朱本讹作「水」,赵校改,全、戴同。漏作校记。

[三三]「《方舆纪要》,安昌城在信阳州西北七十里」 按:见《方舆纪要》卷五十信阳州下,且云「汉成帝封张禹为侯邑也。」

[三四]「赵云:《方舆纪要》,沁河在武陟县一里,又南达于河」 按:赵《刊误》有「一里」,又南达于河上有「自河内县流入」六字。

[三五]「戴云:考《寰宇记》」 按:《记》原文作「罗门」,按《郡国县道记》云云。

[三六]「此全赵袭戴之证」 按:赵氏《刊误》云:「之,全祖望校改三。」杨氏以戴引《寰宇记》而全氏七校本无之,故云。

[三七]「《名胜志》引此,冯作洪,云在林县南七十里」 按:《名胜志》河南淇县下引此,不作「洪」,仍作「冯」,亦不云「在林县南七十里」。

[三八]「《通典》,在卫县西二十五里有古朝歌城」 按:《通典》百七十八不言里数,《元和志》作「二十一里」,《寰宇记》作「二十二里」。

[三九]「汉以虞诩为令」 按:沈钦韩《疏证》改「令」为「长」,云:「令当为长,汉末吴质为此邑仍称长,可证。」今按沈改是也。范《书 诩传》作「为朝歌长,迁怀令。」今据正。惜杨氏未见沈书也。

[四〇]「卷复深隍」 按:《名胜志》引作「倦投深隍」,于义为长,当据改正。

[四一]「归异出同曰肥」 按:《尔雅 释水》作「归异出流肥」。郦氏引书,往往钞变其词,上文引毛《注》同出异归为肥泉,毛《注》原文作所出同所归异为肥泉,亦然。

[四二]「今是水异出同归矣」 按:《毛传》、《尔雅》皆释肥泉同出异归,《释名》义亦同。吕忱《字林》(河水名)、犍为舍人则反之,云:水异出流行合同曰肥。郦《注》引舍人说、吕忱《字林》,以目验所得申舍人义,而驳《毛传》等三书。

[四三]「《毛传》澳作奥」 按:今《毛诗》诸「淇奥」字皆作「奥」,段玉裁云:古文叚借,《说文》:澳,隈也。

[四四]「淇水又南,历枋堰,旧淇水东南流」按:《大典》本亦作「历淇水南,东流,径黎阳县界南入河。」

[四五]「《地理志》」 按:此下钞脱十一字,当补「曰淇水出共,东至黎阳入河。」今补。

[四六]「《书钞》……引此作菀水」 按:此语当移置下文菀水上,承淇水于「元甫城西北」下,不当在此。

[四七]「《春秋 定公十四年》,公会卫侯于牵」 按:此《春秋经》文,《左传》则作「公会齐侯、卫侯于脾、上梁之间」,《春秋》下《左传》」二字衍文,今删。

[四八]「《春秋左传 昭公九年》晋荀盈如齐逆女还卒戏阳是也」 按:此《左传》文,《春秋》下当补「《左传》」二字,今补。

[四九]「会贞按:见《左传 哀十五年》,齐伐晋冠氏」 按:伐晋事在定九年,八年晋人伐卫,齐为卫故

于九年伐晋,而《传》于哀十五年子贡答陈成子言中及此事,故云「昔晋人伐卫」云云。熊氏删录《传》云不当,当改「定九年齐伐晋冠氏」,见《左传 哀十五年》。

[五〇]「……地节三年置,以封后父许伯为侯国」 按:沈炳巽说是。《汉书 外戚传 恩泽侯表》:「平恩戴侯许广汉,地节三年四月封。」

[五一]「立掖亭民女亳氏为后」 按:沈炳巽考实,即邓后,冒姓梁氏,桓帝恶梁氏,改其姓为亳。亳,薄也。

[五二]「惟破瓒句无城字」 按:影印本《御览》有「桥」字作「破瓒于界桥」,据此当删界城桥之「城」字及此七字。

[五三]「后守赵高计工用二百万」 熙仲按:朱「工」作「功」是也。《汉书 沟洫志》有:「博士许商善为算,能度功用。」《大典》本及诸家校本皆作「功用」,即据此。不当以《续博物志》单文孤证,轻率改字,今据校改为「功」字。

[五四]「以王妖言徙」 按:沈炳巽云:「以王妖言徙五字疑有讹误。」按:当作「王以妖言徙」。清河王蒜坐刘文刘鲔妖言而徙桂阳,非国徙治也,朱本误倒,当乙。杨氏谓当作其年国徙治甘陵县,亦非。《郡国记》云:仍为甘陵国都,非徙治,但改县名「厝」为「甘陵」耳。

[五五]「清河又东北流,径枣强县故城东」 按:《大典》本、赵本清河下有「水」字,戴《校记》云:「近刻有水字。」

[五六]「汉武帝元朔三年」 按:朱本讹作「二年」,《大典》本作「三」,不误。沈氏校朱《笺》本已引《汉表》证作「二」之误。

[五七]「今亭在县东如北」 按:「北」原作「此」,「此」非讹字,当依《笺》作此属下水济为句,以《通鉴》校。

[五八]「胡三省云,今亭旁有历口渡」 按:检《通鉴》胡《注》引应劭云:「历城亭在广川县西北三十里,又曰:今亭在县东津济之所,谓之历口渡。」《疏》钞变其词,当作「县东」。

[五九]「清河又东北,无棣沟出焉」 按:《大典》本自此以下凡「棣」字皆作「墨钉」,避明成祖讳,以《大典》在永乐时修故。

[六〇]「《春秋 僖公四年》」 按:《大典》本、朱《笺》本、赵本皆缺「四年」二字。

[六一]「既世传以久」 按:沈钦韩《疏证》云:「所谓四履者,方伯征讨之所至,不必定限于齐封也,京相璠之说是。」熙仲按:管仲答屈完问,称召康公之命,北至于无棣,而京称旧说无棣在辽西孤竹县。齐桓公伐孤竹,可参证也。

[六二]「清河东北流」 按:《大典》本、朱《笺》本脱「清」字、「流」字。全、赵补「清」字,戴补「清流」二字,《疏》漏作校记。

[六三]「又东北,过穷河邑南」 按:朱本「过」字讹作「径」,全、赵、戴改作「过」。《经》、《注》有别,《疏》漏作校记。

同部

其它

安广县乡土志
历史 唐虞三代为肃慎氏之地。汉魏六朝为抉余国。隋唐为扶余北境。辽为安广军,即长春州韶阳西北境也,金为临潢府属境。元为开元路属境。明初为三万卫,后属蒙古科尔泌部右翼后旗。国朝为札萨克镇国公封地。光绪初年始省内地穷民迁徒开垦,向公旗交租,陆续来者共有四百余家。三十年七月间,盛京将军增,筹议固藩实边,非扩开蒙荒不可,奏派花翎侯补道张心田勘放垦务。三十一年十一月竣事,共放生熟荒段二十四万一千四百五十八垧七亩。城镇街基一百十五万四千五百二十丈。经盛京将军赵,奏准设立县治,名曰:“安广县”,定为冲,疲、难三字边要缺,置知县一员,并加理事同知衔巡检兼典史一员,并加六品
安平县杂记
安平县杂记 ●节令 正月元旦,各家均梳洗更换新衣服。自子刻起,至卯刻止,开门焚香点灯烛烧纸(俗名烧金。用半粗幼纸裁长六寸、阔四寸、盖苏木膏寿字印于其上,中间安锡箔约二寸许,拭以槐花,使成黄色,名曰寿金。有大花、二花之分,每百叶大钱十六文至十四文不等)。贴新桃符,放爆竹,列各样糖料于盒以供神(糖料有寸金枣、花生粒、桔红糕等名目)。名曰开正。然后长幼序次向祖先神牌行礼,有备牲醴菜碗以供者。礼毕,向长辈序次叩贺。早饭后,冠服往各亲友家拜贺。名曰拜正。有乘轿者,有步行者。若亲友多,初二、初三方拜贺完遍。主人若在家,则冠服出迎。近时多不亲行,仅遣家丁持帖往贺,两便
安溪县志
安溪县志(嘉靖版) 明 林有年主纂 《安溪县志》原书序 卷之一 地舆类 一、建置 二、星野 三、山川 四、形胜 五、疆域 六、屯堡 七、隘堑 八、乡里 九、风俗 十、土田 十一、户口 十二、寄庄 十三、土产 十四、贡赋 十五、水利 十六、井泉 十七、坊市 十八、桥渡 卷之二 规制类 一、公署 二、坛壝 三、庙祠 四、寺观(宫院附) 五、亭榭 卷之三 官制类 一、职官 二、名宦 三、军政 四、刑法 五、盐法 六、役法 卷之四 学校类 一、庙学 二、学制 三、社学 卷之五 选举类 一、进士 二、乡举 三、岁贡 四、荐辟 五、恩典 六、椽辟 七、恩例 卷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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