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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地理

澎湖厅志

13 万字 · 约 6 小时 7 分钟 · 9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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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者。今院内仿依此法,令诸生各置一簿,以为每日课程记。本日读何书、何处起止,或生书、或温书,并先生所讲何书,午间何课、夜间何课?一一登记簿内,从实检点,不得虚张滥记。积日而月,积月而岁,历历可考,工夫有常,自然长进。每五日又于已熟之书,按簿抽背一次。或余于公事之暇到院,亦按簿抽背,以验其生熟。如有从头至尾,背念一字不忘者,即给送纸笔之资,以奖其勤能。倘有妄自开写簿内,背念不熟者,即申饬示罚,以为怠惰者儆。至于作文,每十日作文一篇、五言排律诗一首。夏日则策一道。务须尽一日之功,以完此课,不许继烛给烛。平日用功,以看书、读书为急,不比场前要多作时文,以熟其机也。每日讲书后,要看书,先将白文理会一遍,次看本注,次看大全等讲章。如此做工夫,则书理自可渐明。四书既明,则经学便势如破竹矣。

七曰读经史。经,经也;史,纬也。学者必读经,而后可以考圣贤之成法,则亦未不读史而后可以知人论世者也。是十三经、二十二史,非学者所必读之书而为学问之根柢者哉?今国家取士,乡会第二场,试经义四篇,所以重经学也。至于第三场,多有以史事策试者。史学亦何尝不重?是经之与史,有不容以偏废者也。自世之学者,以读书为作文,而设如薛文清所云,学举业者,读经书只安排作时文科用,与己原无相干,故一时所资以进身者,皆古人之糟粕;终身所得以行事者,皆生来之气习,与不学者何异?然此等读书,虽无心性之益,犹有记诵之功也。惟近来场中拟题一件,最为恶陋。其不出题者,忽而不让;即出题之处,亦不过略晓大意,仅能敷衍成文而已。更有剽窃雷同,即章句亦多茫然也。本经如此,他经可知;又安望其兼读诸史以为淹通之儒耶?但人之质性不同,敏钝各异,概令其服习熟读经史,亦非易事。然亦有法焉,可以序渐进也。则莫如仿欧阳文忠公限字读书之法,准以中人之性,日约读三百字,四年可读毕「四书」、「五经」、「周礼」、「左传」诸书。依此法做去,则史亦可尽读也。亦惟勤者能自得耳。学者苟能如朱子所云,抖擞精神,如救火治病然,如撑上水船,一篙不可放缓。如此着力去读,则又何书不可尽读耶?宁第经史而已哉?

八曰正文体。文所以载道也;穠纤得中,修短合度,莫不有体焉。是体也者,文之规矩准绳也,而可不正乎?今朝廷取士,重科举之业,文取清真雅正。上以是求,下以是应,固已文无不约,体无不正矣。平淡浓奇,各具一体,均堪入彀。至于肤浅卑弱之文,虽不中程式,然此等文字,如人生质微弱,病在剽末,元气未曾伤损;服以汤剂,饲以梁肉,自然日就强壮,犹可以为完人也。惟有一种艰深怪僻者,以妄诞为新,以畔道为超脱,何异病入膏肓、外强中干;纵有扁和,亦岂能为救药也哉?凡此者,皆托名江西派之一说以误之,遂日复一日,沉溺而不知返也。夫江西五子之文,或意在笔先、或神游题外,自成一家机杼;然按之题位、题理,依然一丝不乱。此文之所以可贵而可传也。今人既无此本领,但剽窃险怪字句,以涂饰耳目,牛鬼蛇神,欲以欺人,适以自欺而已。然余以为欲正文体,更当先正题目。如欲出搭题以试学人之灵思妙绪,亦不得过为割裂,以致首尾不贯,上下无情。近见坊本,率多牵如两马之力,与齐饥等题。学者遇此,亦安得不无中生有,支离附会耶?是何异策泛驾之马,而欲其范我驰驱,按辔和铃以游于康衢九达之上,岂可得哉?

九曰惜光阴。人生百岁三万六千日,光阴盛矣;而其中年可以读书,则自七、八岁至三十岁,仅有二十二、三年而已。即陆槎亭「分年读书之法」所言,自五岁至十五,十年诵读;十五至二十,五年讲卷;二十五至三十五涉猎;亦总不出三十年之外也。读书之日,宁有几乎?孔子曰:『年四十而见恶焉,其终也已』。又曰:『四十、五十而无闻焉,斯亦不足畏也已』。盖人至四十、五十,血气渐衰,精神日减,眼目近花,记性亦绌。「礼」言:『四十而仕,五十服官政,未闻此时而始向学者也』。余观今人读书暴弃者固多,姑待者亦复不少。谓今日不读有明日,今年不读有明年,不知眼前一刻,即百岁中之一刻也。日月其除,挥戈难返,嗟何及矣。今年书院落成,尔诸生萃处其中,昼则明窗净几,夜则热灼焚膏,真有读书之乐矣。正宜励志潜修,及时勉学,断不可群居燕坐,三五闲谈,以致耗费精神,荒度时日也。若遇芳辰令节,放假一日者,亦是玩物适情,所以畅发其天机之一;如樊迟从游于舞雩,不忘崇德之问,则游亦岂能废学也哉?至家中有事,或日久归省,亦人情之常,不能免也;但必回明先生,告假登记簿内,限日回销,总不得有逾五日之期。昔乐羊子远学来归,其妻乃断机相戒。妇人尚且知学如此,倘无故频频告假思家,不惟见怪于师友,亦且有愧于妇女;安可以有限之光阴而漫不加珍惜也欤?

十曰戒好讼。昔人有言:饿杀莫做贼,气杀莫告状。夫贼者,害人之名。人而为贼,乡评之所不齿,国法之所不容,贱恶极矣。而告状者似之。亦以告状之人,虚辞架陷,败人名节,倾人身家,与贼无别。事异情同,所以深着其害,而重以为戒也。即如「易」以天水名讼,卦义外刚内险,或前刚而后险,或彼刚而此险,两不相下,而讼以兴焉。是好讼之人,未有不刚险者也。人而好讼,大抵其人必贪暴而尚气,机械而诡诈。率其刚险之性,明则舞文弄法、暗则射影含沙。或恃己之健讼,而颠倒是非,或唆人之争讼,而混淆曲直;深文以期其巧中,构衅以图其重酬。无知者称为讼师;有识者鄙为讼棍。此等人品,实乡党之鬼魊,而名教之罪人也。纵或法网偶疏,时有吞舟之漏,即天地神明,亦断不为之少宽也已。试以讼事言之,告状时,每日衙前伺候;或官府出署,栏路下跪;或坐堂放告,则阶前俯伏。官呼役叱,腼颜忍受,其苦一也。如或不准,又须再告。幸而准理,出票时承书掯勒,万状刁难,乃下气怡色,委婉顺从,过于孝子之事父母。及至差役到家,则有接风酒、下马钱,恭迎款待,甚于贤宾嘉客。一有不当意之处,则饮尔酒,发尔风,无所不至,其苦二也。及至临审,一切保邻词证又需供养,酒楼茶馆任其燕游;百计逢迎,总欲藉其左袒。又有派堂杂费,一班衙头皂快,如饿虎逢羊,必无生理。非遇廉察之官,身家必至立破。且俟候听审,自辰至酉,寸步不敢远离;惊心吊胆,忘饥失食。若遇冲繁地方,职官因公他出,又须收牌别示,十旬一月,未有定期,其苦三也。至于审后,水落石出,轻则戒饬,重则问拟,有何好处而乐为此耶?尔诸生读书明理,心气和平,既无刚险之性,倘有非礼之加、横逆之投,情遣理恕,何难涣然冰释。即或万不得已,务要申诉官长,而据事直书,仍不失忠厚之道;则有中惕之吉,而无终凶之讼。慎毋恃官府待我厚而奔走公庭,毋恃衙门为我熟而钻谋蠹吏。守卧碑之训,而一意诗书;品端行洁,谁不爱敬之。苟其不然,即使尔诸生身为职官,见此等好讼之人,有不疾而恶之者几希矣。

续拟学约八条(主讲林豪撰)

一、经义不可明也。士君子穷经,将以致用;必能明其义蕴,斯识见定、理解精、持论有本有末,以之用世,自无难处之事。如汉儒以经义决狱,以「洪范传」推度时事,均能吻合。故先哲谓「论语」半部可治天下,非卮言也。治经者,必先读「注疏」,择精语详而归于一是。若场屋与考经解,则以众说为波澜而以御纂及朱子说为主脑。朱注虽为所尚,要当分别观之。如「周易」宜习汉学。其尤著者,若虞氏义一书,为国朝惠定宇、张皋文诸家所阐发,尤为汉「易」入门之径。大都以六爻之变动,阴阳之错综,先明其数。故治「易」者,必有图画,犹「春秋大事表」、「舆地」,皆有图说,以明其方向,于天下大势、远近强弱,方了如指掌。他如「毛诗小序」,必不可废。若能会萃众说而自抒新义,亦可以参备一解。大抵「六经注疏」,经御纂折衷,固已灿然大备;然圣贤理道,本属无穷,如近世江慎修之「乡党图考」、阎百诗之「四书释地」,皆足以专门名家,补前贤所未备。学者会而通焉,可也。

一、史学不可不通也。三史之学,一曰正史,若马、班之书是也。一曰编年,若「通监纲目」是也;一曰纪事,若榖应泰「明史纪事本末」是也;其他「三通」、「地志」等书,皆史家之支流,涉猎焉可也。夫史书浩如渊海,苦难遍读,故治史者,必自朱子纲目始。其法每阅一代之史,则设一簿,择其事之要者、论之精者、字句之典雅者,自抄一本。或计一年所阅,择其辞尤浃意者,随手摘录,粘于壁上,以便朝夕熟览。至岁终,揭起分类,抄成一本。年年如是,有三益焉:一可知古今之事变,人品之贤否;一可识史家笔法,与义例之异同;一则典雅字句,随意摘出,可为行文之取资挹注,更觉靡尽。凡此皆读子、史百家之良法也。然读书尚友,必能知人论世,故有时读至疑难之事,试掩卷思之,设身处地,当如何处分?而后观古人究如何处分。其增长智识,尤不少焉。

一、文选不可不读也。「昭明文选」一书,为古学之总汇、词赋之津梁。自唐以来,如老、杜犹教儿熟精选理,岂得难读而置之?即如京都江海等赋,字多奇僻难通,无妨节取。他若屈子之「骚」,武侯之「表」,「春秋」、「毛诗」之「序」,苏、李、陶、谢之诗,皆出其中,宜择其明白易晓数十篇,自抄一过,朝夕吟咏,以为根柢,则出笔自可免俗矣。昔人谓做秀才者,胸中目中无「纲目」、「文选」二书,何得谓秀才哉?盖惟习此二书,则胸中乃有古人,而笔下方能超出时人耳。

一、性理不可不讲也。我朝儒臣所辑「性理精义」,皆采择有宋先贤五子之学,若「通书西铭」及「太极图说」,词旨深远,皆理学之至精者也。而湘乡罗忠节公泽南,即本周子主静之学,衍为兵法,故生平战功彪炳。其门下弟子,类能起而扞大难、踣大憝,亦皆本其师说。盖是书所赅甚广,苟能明其一义,推而出之,亦足以开物成务。学者但本性之所近,择其辞义可通者读之,当有领会,亦无庸缠死句下,琐琐较论心性,致与胶柱刻舟者等诮也。

一、制义不可无本也。昔人谓制艺之佳者,不从制艺来;试帖之佳者,不自试帖来。若但能就制艺、试帖以求,则诗文未必能工。盖胸中无数千卷书,安能独出手眼,下笔沛然?虽复极力摹拟时墨、铺排涂附、学其套数,初阅虽有机调,细按之不过合掌雷同,无一语从本心中流出,奚贵其为文哉?至于题有层次,前后不可凌躐也;题有神理,一字不放过也。典题用经义,贵能融化;理题靠朱注,贵有洗发手法。题尤要联贯有情,补侧得宜。能如是,是亦足矣。先儒云:文以载道。又云:时文代圣贤立言。虽不敢执此以律时贤,亦安敢不力求实学,而取法于上哉?

一、试帖不可无法也。自乾隆二十二年,文场始加试帖一首,排比声韵,法至严密。一字不叶,则前功尽弃,可不慎欤?即如结韵、抬头、颂扬,系应制之体,不得已而用之。若全篇颂扬,澎士每喜用之,尤不可解。此体无足讨好,而最易惹厌,似不必轻用为当也。能为古近体诗者,其试帖虽不甚工,亦不致有尘俗气。大抵试帖之上者,莫如「有正味斋」,而九家诗次之,七家次之。要必汰其不合时式之作,而选其尤佳者数十首,以便揣摩可也。古学则以唐律为根柢,而行以馆阁格式。古学经解,在小试军中,易于偏师制胜;况平时能为古学,则试帖游刃有余,在闱中尤有裨益。宜购「律赋新编」及「赋学指南」二书,以资讲习;为入门之径。

一、书法不可不习也。场中作字,譬如善膏沐者,同此资质,而膏沐稍整亦足动目。故制艺俱佳则较其诗,诗律俱佳则较其字,而去取以分;其大凡也。临帖之法,非徒濡毫摹写,以求其形似而已;必取古今名迹,悬挂壁间、或斜置几上,细玩其用笔起止,配搭疏密长短之法,队伏整列,笔气联贯而下,无错综不匀之弊。务期意在笔先,神与俱化。故未有楷法不工,而能工草者。至用墨濡笔,皆有程式。墨要去胶,笔要洗净;试卷虽涩,必不宜磨使光滑,所谓善事利器是也。我朝功令,凡殿试、朝考,尤重楷法。鼎甲馆选,咸出其中,而可苟乎哉?先儒云:作字端楷,亦主敬之一事,则又不特场屋宜谨也。乃澎士书法,尚多未匀,即添注涂改,又多违式。查磨勘条例,每科学政,多有颁发;即乡闱题纸,后亦已胪列。为师者,亦宜教其弟子,有误则随时指正。必平日习惯自然,场中方无错误。若以为无关文字之佳否,而任意涂抹,是真与科名为仇也。大抵得失虽关定数,而人事要必先尽,故琐琐及此。古人云:三年心血,只争一刻眼光耳,有志者,幸勿河汉斯言。

一、礼法不可不守也。「纪略」原载学约,于人伦、师友、立志、戒讼之说,再三致意。兹特举其意所未备者,推而言之。夫吾人既从事于学之一途,不能不以舌耕为业。舍此则别无谋生之术。盖防礼自持,有如处女;怀刑畏法,惧入小人。其力守大闲,亦仅仅可以免祸而已。要之,训诲有法,自不患事畜无资;而或欲于公门中上下其手以沾利益,此大误也。盖自来清正之官,必能循理。故凡理之直者,可无烦托我;其曲者,始欲藉重一言,为可缓颊。而既视为谋生之资,又不能择事而预。在有司则已窥我之后,谓是固非理相干者也。无论从与不从,而我且以一言见轻,他日虽有至言,转不易入矣。至于墨吏,亦有别才,其经手固自有人,本不欲与正士相接;而反藉非公不至之说,谓礼义由贤者出,而以澹台子羽相待,则吾亦何能不以自待耶?虽然,俗事非尽不可与也。设有至亲为人倾陷,则当极力为雪其诬。又或亲朋两相争竞,则必苦口为平其怨。他如保固桑梓、兴利除害之大端,则士为四民之首,又安可不身肩其任。此虽仁义,未尝不利,而吾之坐言起行者动于礼,非动于利也,则仍不害其为礼法自守也。夫礼法之所赅,亦甚广矣,由勉亭之言,所谓伦之明、志之笃、理欲之必辨、师友之是尊,以至励躬行、戒词讼,皆范围曲成于礼法中,而率履勿越者也。必能守如处女之固,而后免为小人之归,可不谨欤?古人云:做秀才时,当如闺女,要畏人也。既入仕途,如健妇,要养人也。及退休林下,如老妪,要教人也。所愿士子,识此数端,为读书之根柢,而复以通经学古、课文作字各条,互相淬励;从此日就月将,相观而善,士气蒸蒸日上,以与中土代兴,是又区区者所乐观其后也夫。

书院租项,前有总董、值董,大小宾兴,董事以分理之。总董专办山长修金(全年二百四十元)及院中杂费所有租息及借项出进,皆一手经理。历年借项,多被侵欠。从前董事,或收母免利,或并母银折少;而院中需费向人先挪者,必还三分利息,遂致入不敷出。至蔡玉成接办总董,除逃亡外,仅剩母银数百金并店屋五座而已。大井头街瓦店一座,每年税钱二十四千文。街内瓦店一座,每年税钱三十四千文。街仔口瓦店一座,每年税钱二十二千八百文。车程瓦店一座,每年税钱九千六百文。左营街瓦店二座,每年税钱三十四千文。书院边小园二区(又光绪元年购书院前园一小区,以广口埕费钱二十千文,立有字据)。

值董专办春秋二祭及月课生童膏火,其租业借项甚多。有园一片,四大段,在大城北,计三十万栽,每年园租一百千文,亦因荒年折少,习以为常。现仅剩八十千文,而欠项则侵渔殆尽,致入不敷出,膏火久已停给。迨光绪元年,公议不设值董,将园租交总董蔡玉成兼办。光绪九年,臬道刘准、董事蔡玉成禀议,就课馆裁剩陋规一千元,拨充书院。旋因武弁求减,始议定每年就课馆贌户提出五百元,充入书院,由厅经手支领开销书院各费,永着为令。光绪十一年,通判程邦基追历来书院积欠及大小宾兴欠项,一概清理。凡逃亡死绝者罢之。其子孙尚堪追偿者,酌量追还,多寡不等,将前帐抹销划断,以清葛藤。所收款项,就城内隙地,起盖店屋,收租充为院费。新立章程。每年岁、科两试,旧生取列一等,新生取进案首者二人,为是年董事。以绅士蔡玉成、黄济时、徐癸山三人,轮流监理,并管理程朱祠。每年山长束金,年节而外,加薪水小课跟丁各项,以及春秋丁祭、董事薪水、生童膏火、宾兴等费,皆由董事向官支领。每年用存款项,新旧轮接,照章承办,造册备查。兹将店屋开列于后:

第一号、第二号店二座(址在镇署衙门边)。第三号至第九号店七座(在东门内,原在善后街,因改建镇署,故移筑于此)。第十号至第十三号店四座(在镇署东辕门口,原系善后街店)。第十四号至第十八号店五座(在厅署照墙后。此五店原在善后街,因开建镇署,故移于此)。第十九号店一所(在祈福巷土地公庙边)。第二十号店一座(在城隍庙照墙后)。

选举

选举表(上)

进士

道光甲辰科:蔡廷兰(林投澳人。会试中式第二百零九名,□试二甲六十一名,即用知县,签掣江西,补峡江县,升用同知,有传)。

举人

道光丁酉科:蔡廷兰(本省乡试中式第三十一名,又见进士)。

咸丰壬子科(陈翔墀榜):郑步蟾(妈宫澳人。中式第五十八名,报捐候补同知,分发广东,加捐四品衔)。

同治庚午科(赵启植榜):郭鹗翔(妈宫澳人。中式三十八名,大挑教谕,历署台湾府学教授台湾县学)。

钦赐举人

嘉庆癸酉科:辛齐光(由岁贡,有传)。

拔贡

道光丁酉科:蔡廷兰(道光□□年由府学廪生选拔,是岁乡试连捷)。

岁贡

康熙五十二年:颜我扬(西屿人。由台湾县学官归化县训导,有传)。

乾隆三十六年:吕崑玉(由县学,以上见「纪略」)。

乾隆三十六年:许腾龙(由县学)。

乾隆五十年:陈元辉(由县学)。

嘉庆六年:辛齐光(由府学,以上见「续编」)。

道光□□年:郭开荣(由彰化学)。

咸丰七年:陈玉珩(由厅学)。

同治元年:郭朝熙。

选举表(下)

封赠(按以下所列,无论已仕未仕,必因子孙得官,受其封赠,方得载入。他若身未服官,而因公死后蒙恩追赠,亦得录入。此外以已官得封者不载)

洪盛,就父。雍正元年赠武德将军。

许启成,元吉祖。雍正十三年,貤赠明威将军。

许翰宾,元吉父。雍正十三年赠明威将军(以上见「续编」)。

蔡君超,双头跨社人,廷兰祖。道光三十年貤赠文林郎。

蔡培华,廷兰父。道光三十年,赠文林郎(有传)。

林崑牙,以孙廷桢贵,貤赠武略佐骑尉。

林日中,以子廷桢贵,敕封武略左骑尉。

高荣,以孙其华贵,貤赠武德骑尉。

高清标,以子其华贵,赠武德骑尉。

彭衢亨,西屿缉马湾社人,廪生。同治十二年,奉文办理团练,赉乡勇名册赴厅听点,渡船覆没。钦差大臣沈附片请恤,奉旨赠盐运使司知事衔,荫一子入监读书。

荫袭

彭彦,西屿人。以父衢亭因公溺殁,给九品荫生,准入监读书,以县主簿铨选。

行伍(按澎营由丙标遣戍,故土著者仕进寥寥。兹凡由他处入伍,或本营暂募,得官虽微必录,以为澎人入仕之嚆矢云)

林青露,妈宫澳人。道光初,由水提标入伍,补外委戍澎,考拔把总病卒。

林日光,妈宫涣人。道光间由水提标入伍,补外委戍台,升澎湖千总,委署左营守备,病卒。

黄赞承,妈宫澳人,籍金门。咸丰间由澎湖充伍,承办稿书,补安平右营额外,升澎湖右营把总,赏加五品衔,辞退,改捐文职。

王立本,妈宫澳人,籍同安。同治初,由澎充伍,补安平外委,拔千总,署中营守备。

吴见祥,妈宫澳人。由澎充伍,同治间补外委,七年奉裁。

刘青华,妈宫澳人。由澎入伍,补外委,换班铜山营,升南澳左营把总,记名千总。

高缵荣,续承弟。由澎入伍,补外委,换班铜山营,记名把总。

王建功,八罩水垵人。自安平充伍,补沪尾营外委,升澎右千总尽先守备,委护右营都司。

陈奏功,妈宫澳人。由澎右□入伍,办理稿书,给五品顶戴,拔补沪尾外委,尽先把总。

高其华,妈宫澳人,籍同安。由厅学武生充伍,补左营外委,赏五品衔,擢左营把总,委署千总。

林阳春,妈宫澳人。由澎入伍,补额外,尽先外委,给五品顶戴。

林廷桢,妈宫城人。由行武官澎湖右营千总,代理左营守备。

王连贵,妈宫城内人。澎湖镇标左营把总,光绪十八年预保尽先千总。

黄朝熙,妈宫城内人。澎湖镇标右营额外,赏戴六品顶戴,预保尽先把总。

军功(按澎人以军功得官,自康熙六十年后,寥寥罕闻。「续编」不载一人,想多缺略,俟查补人)

洪就,瓦硐澳人,籍金门。康熙六十年以平朱逆军功,累官广东碣石镇中营游击(有传)。

洪选,林投澳人(有传)。

颜得庆,林投澳人(有传)。

同部

其它

安广县乡土志
历史 唐虞三代为肃慎氏之地。汉魏六朝为抉余国。隋唐为扶余北境。辽为安广军,即长春州韶阳西北境也,金为临潢府属境。元为开元路属境。明初为三万卫,后属蒙古科尔泌部右翼后旗。国朝为札萨克镇国公封地。光绪初年始省内地穷民迁徒开垦,向公旗交租,陆续来者共有四百余家。三十年七月间,盛京将军增,筹议固藩实边,非扩开蒙荒不可,奏派花翎侯补道张心田勘放垦务。三十一年十一月竣事,共放生熟荒段二十四万一千四百五十八垧七亩。城镇街基一百十五万四千五百二十丈。经盛京将军赵,奏准设立县治,名曰:“安广县”,定为冲,疲、难三字边要缺,置知县一员,并加理事同知衔巡检兼典史一员,并加六品
安平县杂记
安平县杂记 ●节令 正月元旦,各家均梳洗更换新衣服。自子刻起,至卯刻止,开门焚香点灯烛烧纸(俗名烧金。用半粗幼纸裁长六寸、阔四寸、盖苏木膏寿字印于其上,中间安锡箔约二寸许,拭以槐花,使成黄色,名曰寿金。有大花、二花之分,每百叶大钱十六文至十四文不等)。贴新桃符,放爆竹,列各样糖料于盒以供神(糖料有寸金枣、花生粒、桔红糕等名目)。名曰开正。然后长幼序次向祖先神牌行礼,有备牲醴菜碗以供者。礼毕,向长辈序次叩贺。早饭后,冠服往各亲友家拜贺。名曰拜正。有乘轿者,有步行者。若亲友多,初二、初三方拜贺完遍。主人若在家,则冠服出迎。近时多不亲行,仅遣家丁持帖往贺,两便
安溪县志
安溪县志(嘉靖版) 明 林有年主纂 《安溪县志》原书序 卷之一 地舆类 一、建置 二、星野 三、山川 四、形胜 五、疆域 六、屯堡 七、隘堑 八、乡里 九、风俗 十、土田 十一、户口 十二、寄庄 十三、土产 十四、贡赋 十五、水利 十六、井泉 十七、坊市 十八、桥渡 卷之二 规制类 一、公署 二、坛壝 三、庙祠 四、寺观(宫院附) 五、亭榭 卷之三 官制类 一、职官 二、名宦 三、军政 四、刑法 五、盐法 六、役法 卷之四 学校类 一、庙学 二、学制 三、社学 卷之五 选举类 一、进士 二、乡举 三、岁贡 四、荐辟 五、恩典 六、椽辟 七、恩例 卷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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