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藏 · 地理
畿辅通志
173 万字 · 约 82 小时 34 分钟 · 58 / 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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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可开白话
二十八年议准场灶向无全书刊刻易知由单易于
稽核不必改造赋役全书
赃罚
赃罚之设因各商所掣盐包内有额外多筑者割其
盐而没于官复计其赃罚之其赃罚分数酌量地方
大小纳赎多寡为定[长芦]赃罚有二一曰廵盐赃罚
一曰开归赃罚明万歴九年戸部议覆[长芦]御史曹
一夔题称本衙门例有赃罚银两解部旧额新加共
解银三千四百两此廵盐赃罚也万歴十七年河东
御史秦大夔题称河南开归所属三十七州县原隶
河东者俱改食芦盐原额解部赃罚银一千七百两
所属州县已分割强半赃罚亦应照数减半部议将
河南赃罚银一千七百两内九百两仍归河东其八
百两行令[长芦]御史照数解部此开归赃罚也其后
廵盐衙门赃罚歴年増减不一开归赃罚止八百两
本朝顺治十二年廵盐御史王秉干题定廵盐衙门赃
罚银二千三百两开归赃罚银仍旧八百两共赃罚
银三千一百两
坨租
坨租者堆盐地租也南北场皆有坨地南场坨地在
沧州西门外西北隅有盐坨一区界址相连而坨分
内外凡各商在场做筑生盐运赴盐坨谓之外坨各
商将生盐改筑熟盐配引掣出堆贮盐坨谓之内坨
南场坨地向系各商自买非官地也故无地租北场
坨地在天津河口有新旧两坨立石碑为界石碑以
南至李家楼止谓之旧坨各商从场运到生盐堆贮
旧坨石碑以北至盐闗口止谓之新坨各商告运秤
掣熟盐提贮新坨此坨租在顺治年间原系銮仪卫
庭燎厂所征金灯火把苇地钱粮后庭燎厂裁苇地
交与商人堆盐于康熙元年改作坨租银四千零二
两其征收坨租顺治九年令青州分司管理续改归
天津饷司又改归天津道康熙六年七月戸部议准
青州分司掣运放闗无时不莅于坨应仍归青州分
司征收解部
皇盐厂房租
皇盐厂在天津城北前明堆贮贡盐之地原有官厅数
间因此地与盐关相隔缷运不便凡运到贡盐本司
自行捐资就近赁卸商坨堆贮此地遂废而屋亦倾
至顺治十三年有穷民小脚人等搭葢草棚栖身康
熙八年附近居民相续筑草房一百二十间每年官
收租银五十八两五钱以为赁坨堆盐之用
西沽白盐厂房租
白盐厂官基一段在西沽地方前阔五丈二尺后阔
六丈长二十七丈原系堆贮
御用白盐之地日久不用为正蓝旗佐领下侵占前后
盖房三十间又占空地一块康熙二十五年运司杨
霖查出照天津官地民人盖房纳租之例前面门房
每间租银九钱后面住房每间租银七钱空地一块
租银二两共租银二十五两三十二年烧毁门面房
五间后面房七间应除收租银九两四钱尚有房一
十八间至今征收租十五两六钱
私盐赎变
私盐赎变原系州县廵役现获私贩盐徒招拟定罪
许其纳赎并盐物变价银两贮库抵解更名食盐变
价以及支发门皂工食如其不敷运司捐足若有余
银则另解刑部
更名食盐变价
更名食盐原系前明赵藩食盐也因康熙八年御史
孟戈尔代题本内有赵府二字奉
旨饬行故改为更名食盐字様应变价银一百零六两六
钱四分八厘八毫
昌平牙税
昌平房山良乡顺义怀柔密云延庆七处之盐先年
俱在通州发卖前明定额每引纳牙税二分一厘六
毫小余盐银五毫共二分二厘一毫年终彚解后因
小民不便听商人径装昌平等处自行发卖不纳牙
税万歴年间戸部题请七处之盐仍归通州发卖行
之未几诸商苦告不便于是戸部据廵盐御史条议
七处之盐仍听商运其牙税悉照旧额责令运司征
收解部济边
本朝顺治六年起定额昌平等七处牙税应征银三百
两仍照旧征解永为定例
怀属赈济盐丁
河南怀庆府属河内济源修武武陟孟县温县原食
河东之盐其赈济盐丁银数即照额引多寡为定自
康熙二十四年戸部奏请怀庆六属俱改食芦盐其
赈济盐丁每引纳银一分二厘四毫三丝九忽四微
三纎六属共纳课银一万七千四百三十五两七钱
五分八厘九毫三丝六忽五微应该纳赈济盐丁银
四百六十三两三钱八分一厘二毫六忽九微三纎
俱令[长芦]新招商人照河东引课认行
陈西输租
河南陈州西华项城沈邱舞阳商水等六州县原食
淮盐后因淮运维艰引壅课绌于康熙二十七年改
食芦盐随经河抚咨称怀庆等属向食河盐于康熙
二十四年改食芦盐仍照开封之例入店输租今陈
西等属改食芦盐亦因照开怀二府一例由卫辉输
租康熙二十九年议准陈西等属向食淮盐原无输
租之例应由浚县立厂不便强其绕道卫辉以输额
外之租仍令该商照额输租就近纳于运库以裕国
赋陈西等属共额引二万四百十九引照卫辉输租
之例每引该征银八厘共该征银一百六十三两三
钱五分二厘征收报部
裁汰俸工规例
[长芦]运司各官俸粮银两自顺治十四年裁其所裁
之银每年征解一百九十一两四钱一分二厘至运
司各衙门书办工食银两自康熙元年裁其所裁之
银每年征解银二百四十两雍正元年都察院题准
[长芦]盐差笔帖式并无缮写事件应照闗差例停其
差遣将伊分内应得银两交与运司解送广储司
裁汰俸粮心红纸张工食
康熙七年四月戸部题定盐院运司运同运副运判
心红纸张银及门皂等役工食银量留足用其余全
裁康熙十四年戸部奉
旨将运司运判俸银心红纸张银并各役工食银暂行减
半至康熙十六年戸部刊刻由单内开南北十六场
额征俸粮心红纸张裁汰工食等银一千九百五十
九两五钱七分二厘遇闰外加俸银六十九两七分
九厘六毫九丝二忽七微照额彚征解部
吏班银
吏班银两原系候缺吏典所出后本司吏典俱系遵
例召募并无候缺者顺治十二年廵盐御史王秉干
题定吏班银三十六两每年遵俸征收解部
铜觔脚价
康熙十八年九卿会议各省盐差闗差一体买铜长
芦派二十五万觔动支课银一万两采买十九年御
史罗秉伦条奏停止四十一年部议准照十八年旧
例动支课银办买每铜一觔开销银一钱外脚价照
各闗例出银五分[长芦]派铜二十五万觔廵盐御史
按引均派[长芦]派认三分之二山东派认三分之一
[长芦]派铜十六万六千六百六十六觔应捐脚价银
八千三百三十三两三钱盐院运司青沧两分司同
捐四十三年部议増派各省盐差[长芦]派铜十五万
觔廵盐御史亦照前按引均派[长芦]派铜十万觔应
捐脚价银五千两盐院运司青沧两分司公捐四十
五年部议索柱等买铜银两准于江苏安徽布政司
库支领采买其各盐差应捐脚价银两俱入正项钱
粮额内奏销五十二年部议分派各省盐差[长芦]派
铜十七万觔廵盐御史亦照前按引均派[长芦]派铜
十一万三千三百三十三觔应捐脚价银五千六百
六十六两六钱五分以上前后共捐脚价银一万八
千九百九十九两九钱五分盐院捐银九千一十一
两一钱八分运司捐银三千八百六十五两八钱一
分青州分司捐银五千四百二两六钱二分沧州分
司捐银七百二十两三钱四分
解送河工银两
康熙三十八年三月总河于成龙大学士伊桑阿等
奉
上谕两淮[长芦]两广河东福建各盐运使每年应得者尽
足用度存留余银着解送河工若伊不将余银交出滥
派商人从重治罪本年[长芦]运使靳襄解余银一万两
捐除重耗
[长芦]等处各盐场大使从前分要简缺以给养亷有
三百两二百两不等其银无别项可充俱取足于火
耗在场官胥以火耗既抵养亷借词舞弊任意加増
每两有重至二钱三钱者雍正十一年盐道彭家屏
亲歴各场访查确实念民灶俱
朝廷赤子征收火耗灶戸岂得独重因为画一每两止
许加耗银一钱五分违禁私増按律叅治重耗既除
灶戸获苏而场员之养亷无给不得不别为区画除
各场员养亷银有在商人领引运盐交课时支收可
足三百二百两之额无庸别议外其[芦台]海丰严鎭
三要缺兴国富国越支济民石碑归化等六简缺共
该养亷银二千一百两并无别项补充惟本道养亷
原银一万两分司养亷原银五千两在各商完课及
引盐过闗时交纳行之已久家屏与分司运同委曲
酌量于此一万五千两内每年共除银二千一百两
以足九场员养亷之数重耗永革详请盐院鄂礼
题逹于本年三月十四日奉
旨是钦此
计典考成
定例直省盐课每年廵盐御史及兼理盐法廵抚开
列属官职名分数具奏其州县原额并完欠细数运
司及管盐法司道彚造清册送部查核
康熙七年题准廵盐御史所辖官员如有贪酷不时
纠叅外其举劾一年一次 [长芦]所辖方面官三十
七员应荐一员有司官三百四十四员应荐五员如
但有荐举而无叅劾者将所荐之官不准如荐举过
额及滥举贪酷官员并不干盐政而举者或有钱粮
盗案未结而荐举者照例分别降调康熙十五年题
准[长芦]运同运判首领属官止从本衙门运使注考
径送抚按
雍正元年吏部题定嗣后大计之期除卓异八法仍
照旧例举行其不入举劾各官知县知州运同运判
系经征钱粮之员注其管收除在实数若干委无亏
空居官注其操守才具若何年力政事若何该管上
司遵照新颁考语册式出具并无亏空印结报部
御史运使分司及各州县考成兴贩私盐各官失
察均有定例不备载
盐禁
定例凡场灶照额煎盐大使亲验按月开报运司如
有隐匿以通同治罪其商人不许混派杂役行盐水
程塡明卖销地方完日同引缴查不得告改或盐引
焚溺取具地方印结察实补买
顺治十七年题准盐场设立公垣场官专司唘闭凡
灶戸煎盐俱令堆贮垣中与商交易如藏私室及垣
外者即以私盐论商人领引赴场亦在垣中买筑场
官验明放行倘有私贩夹带等弊该场官役一并重
处
顺治十八年题准廵盐御史亲歴场分清丈灶地归
还灶戸不许豪右隠占
又题准夷盐不许侵入[长芦]行盐之地如有违越照
私盐叅处
康熙五年题准天津大沽盐船出口廵盐御史印给
号票填明人数地方防汛官查验放行如无印票及
人数不符并夹带违禁货物者拿获治罪地方文武
官疎纵者照所定出境例处分康熙十五年题准各
官该管界内有私煎贩买者系衙役革职系军民人
等降三级调用如旗下人私盐贩卖本主自行拿获
者免议
康熙六年閠四月戸部覆准装盐船只别无小河可
通必从天津大沽出口由海边行走仍照顺治十三
年定例令船戸领廵盐御史印票赴海防大沽营将
验明出入船到东省令海丰县挂号并会东省河口
汛防官兵廵检司查验放行如无印票及夹带私货
等弊严查拿解治以重罪该管文武各官不能查获
者俱照顺治十八年所定出境之例处分
康熙五十一年戸部覆准[长芦]廵盐御史穆哈连疏
称每岁回空粮船买载私盐自徳州直抵江南任意
售卖请
勅漕运督臣遴选能员协同徳州卫弁専司盘查私盐如
有夹带事发将地方官即行题叅送部照新例严处
雍正元年八月廵盐御史莽鹄立等遵
旨会议小民兴贩私盐其始不过希图小利或十余人或
二三十人结伴兴贩原无强横迨至日久利之所在
即有地方光棍出为帮头或称将头将人盐引入村
荘按戸口大小洒派约时收价肆行无忌人愈众而
盐愈多地方文武各官虽严行廵缉莫可如何今欲
絶私盐必先令地方官密访本地为首之人缉拿务
获按法重处余皆开释既无领袖则所贩私盐不过
零星分卖其势已孤斯缉获自易部覆允行
私煎搀和私贩拒捕等俱有定例不备载
卷三十八
钦定四库全书
畿辅通志卷三十八
兵制
成周之制天子之六军皆取于六乡其余甸稍县都
之师大都以备守卫其有征伐虽各以师从而大司
马所帅六乡之赋为多征以甘誓之召六卿管子之
参国五鄙则是乃三代之通制也唐之府兵通天下
凡十道置府六百三十四而在闗中者二百六十有
一所以强干弱枝建威销萌故论者咸谓三代而后
兵制惟兹为善幽燕突骑自古为天下雄自宋以前
常为北州重镇辽金之兴并以为根本设兵益众元
明一统皆建都于兹所置畿内之兵据险要守列城
者与各路等凡有征伐皆调各路之兵而都下之兵
不过以备宿卫久而军政弛纵冗滥滋多本末并弱
终以不振我
朝定鼎聚重兵于京师而总理畿内军务则有提督四
镇各置总兵官天津则有水师都统郡及州县将校
以次分守而凡征讨不庭皆大出禁旅以控驭诸军
是以天戈所挥应时扫荡威棱逺抗精神折冲实与
成周司马九伐之法盛唐闗内府兵之制先后同揆
故具列
本朝军政而别録自汉以降畧可考者附志于后云
京营
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三营统领一员
左翼步军总尉协理三营一员
右翼步军总尉协理三营一员
按旧制九门步军系兵部职方司汉主事専管
康熙十三年改设提督九门步军统领一员两
翼总尉各一员旧设三营各叅将一员游击一
员把总五员原属督捕管辖康熙三十年改归
九门提督统辖于各营员额又増设守备千把
等员
京城内九门
正阳门城门尉二员 满洲官 以下同
城门校二员 满洲官 以下同
千总二员 緑旗官以下同内外十七门原设 指挥千百户顺治四年改为千总
八旗甲兵共二十名緑旗门军四十名
安定门城门尉二员
城门校二员
千总二员
镶黄旗甲兵三十名緑旗门军四十名
徳胜门城门尉二员
城门尉二员
千总二员
正黄旗甲兵三十名緑旗门军四十名
东直门城门尉二员
城门校二员
千总二员
正白旗甲兵三十名緑旗门军四十名
西直门城门尉二员
城门校二员
千总二员
正红旗甲兵三十名緑旗门军四十名
朝阳门城门尉二员
城门校二员
千总二员
镶白旗甲兵三十名緑旗门军四十名
阜成门城门尉二员
城门校二员
千总二员
镶红旗甲兵三十名緑旗门军四十名
崇文门城门尉二员
城门校二员
千总二员
正蓝旗甲兵三十名緑旗门军四十名
宣武门城门尉二员
城门校二员
千总二员
镶蓝旗甲兵三十名緑旗门军四十名
京城外七门
东便门城门尉一员 汉军官 以下同
城门校二员 汉军官 以下同
千总二员 緑旗官 以下同
镶黄旗甲兵十名緑旗门军四十名
西便门城门尉一员
城门校一员
千总二员
正黄旗甲兵十名緑旗门军四十名
广渠门城门尉一员
城门校一员
千总二员
正白旗甲兵十名緑旗门军四十名
广宁门城门尉一员
城门校一员
千总二员
正红旗甲兵十名緑旗门军四十名
左安门城门尉一员
城门校一员
千总二员
镶白旗镶蓝旗甲兵共十名緑旗门军四十名
右安门城门尉一员
城门校一员
千总二员
镶红旗甲兵十名緑旗门军四十名
永定门城门尉一员
城门校一员
千总二员
正蓝旗甲兵十名緑旗门军四十名
南苑门
总管一员
防御八员
巡捕三员
中营
叅将一员
游击一员
东南二守备一员 千总一员 把总一员
西南一守备一员 千总一员 把总一员
外正东守备一员 把总一员
外东南守备一员 把总一员
外正南守备一员 把总一员
海子墙守备一员 千总一员 把总一员
分防大通桥把总一员
南营
叅将一员
游击一员
东南一守备一员 千总一员 把总一员
西南二守备一员 千总一员 把总一员
外南一守备一员 把总一员
外南二守备一员 把总一员
外南三守备一员 把总一员
分防大通桥二闸把总一员
南营分防
畅春园 原设守备一员把总一员康熙 五十一年増设额外守备一员
守备二员 把总一员
南营分防
浄明园
把总一员
南营分防
圆明园 雍正元 年设
守备一员 千总一员 把总一员
北营
叅将一员
游击一员
内北东守备一员 千总一员 把总一员
内北西守备一员 千总一员 把总一员
外东北守备一员 把总一员
外西北守备一员 把总一员
外西一守备一员 把总一员
分防大通桥把总一员
按三营经制兵共三千三百名内马兵一千二
百名步兵二千一百名俸饷银两草豆或支本
色或召买折干俱由户部支领康熙四十三年
议准三营兵丁应支米石令仓场侍郎照八旗
兵丁给米之例在京支给
四路捕盗 康熙二十七年设雍正十一年各増外 委把总一员十二年改步战兵二十名
东路 驻札 通州
千总一员 把总一员
马兵六十名步战兵二十名守兵二十名每岁
俸饷马干米折银三千四百一十两四钱
南路 驻札 黄村
千总一员 把总一员
马兵六十名步战兵二十名守兵二十名每岁
俸饷马干米折银三千四百一十两四钱
西路 驻札芦 沟桥
千总一员 把总一员
马兵六十名步战兵二十名守兵二十名每岁
俸饷马干米折银三千四百一十两四钱
北路 驻札 沙河
千总一员 把总一员
马兵六十名步战兵二十名守兵二十名每岁
俸饷马干米折银三千四百一十两四钱
分守
陵寝各设总管一员副总管二员每旗拖沙喇哈番世职二
员八旗防御十六员笔帖式二员
丰润县
孝陵
八旗甲兵八十名又总管随身甲一名每岁应
支银二千八百九十二两
孝东陵
八旗甲兵八十名每岁应支银二千八百八十
两
遵化州
昭西陵
八旗甲兵八十名每岁应支银二千八百八十
两
景陵
八旗甲兵八十名又总管随身甲一名顶马三
名每岁应支银二千九百二十八两
多罗郡王下甲兵二百二十五名每岁应支银八
千四百六十两米四千九百五十石
辅国公下甲兵五十三名岁支米一千一百六十
六石
蓟州
妃园寝每旗拖沙喇哈番世职一员八旗防御八员雍
正二年増设笔帖式一员甲兵四十名每岁应
支银一千四百四十两
驻防 顺治二年分遣八旗官 兵驻防厯年更置増设
采育里
正蓝旗防守尉一员
防御二员
甲兵五十名每岁应支银一千八百两米一千
一百五十石
良乡县
正红旗防守尉一员
防御二员
甲兵五十名每岁应支银一千八百两米一千
一百五十石
固安县
镶红旗防守尉一员
防御二员
甲兵五十名每岁应支银一千八百两米一千
一百五十石
东安县
镶蓝旗防守尉一员
甲兵五十名每岁应支银一千八百两米一千
一百五十石
三河县
正白旗防守尉一员
防御二员
骁骑校二员 康熙三十 四年设
甲兵一百名每岁应支银三千六百两米二千
三百石
寳坻县
镶白旗防守尉一员 康熈十 二年设
防御二员
甲兵五十名每岁应支银一千八百两米一千
一百五十石
昌平州
正黄旗防守尉一员
防御二员
甲兵五十名每岁应支银一千八百两米一千
一百五十石
顺义县
镶黄旗防守尉一员
防御二员
甲兵五十名每岁应支银一千八百两米一千
一百五十石
霸州
正黄正红二旗防守尉一员
防御各一员
甲兵五十名每岁应支银一千八百两米一千
一百五十石
古北口
正黄镶白正红正蓝四旗防御四员 原设二员康 熙二十三年
増设 二员
笔帖式一员
甲兵一百名每岁应支银二千四百九十六两
米二千三百六十五石五斗
独石口
镶黄正白镶红三旗防尉三员 原设二员康熈二 十三年増二员五
十年以一员 移驻千家店
甲兵一百名每岁应支银二千四百四十八两
米石在宣属屯粮内支给
千家店
防御一员 康熙五 十年设
甲兵四十名每岁应支银一千八两米石在宣
属屯粮内支给
冷口
正黄正蓝二旗防御二员 康熈九年设一员二 十三年増设一员
甲兵五十名每岁应支银一千二百二十四两
米一千一百石
罗文峪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