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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地理

福州府志乾隆本

130 万字 · 约 61 小时 56 分钟 · 2 /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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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各立小传。其事迹不大著者,亦存其姓氏于后,以志不朽。名媛非实有可纪者不录。

一、艺文志,始于《汉书》,及隋、唐、宋诸史,俱纪书目,不列诗文。乃今郡县志乘,往往列诗文而遗书目,非古也。今分经史子集,凡贤达撰述、名氏篇第具著于录。若诗文则散见各门内,因事分隶,以便参稽。又现在名人诗文,难以弃取,概不登载。

一、石墨流传,好古者搜罗捃摭,惟恐弗及。然荒原邃谷、丛祠古冢之间,偶尔侧出,昔人所未经见者,亦间有之。兹志《碑碣》,除鸿篇钜制,已分见各类,及不传者,祗书其目。他如磨崖题名、字画尺寸可考者,均备记之。

一、各条间附按语,或事有所疑则辨之,或义有所指则明之,非妄加论断也。昔范淳夫作《唐鉴》,每条辄附论断,程明道善之,而《续纲目》以为是非之心,人人皆有,不必皆从巳出,故惟间附数言而巳。今依《续纲目》例,惟间附按语,不敢恣参臆说。

修志姓氏

总 裁

福州府知府前翰林院编修钱塘徐景熹

提 调

原任闽县知县吴至慎

原任侯官县知县姚循义

原任侯官县知县王裕殡

原任委署侯官县知县祁 琅

闽县知县熊定猷

纂 修

翰林院庶吉士会稽鲁曾煜

贡生钱塘施廷枢

原任以州判衔管理泰州小海场事侯官林正青

原任南安府知府福清游绍安

原任四会县知县永福黄 任

原任铜陵县知县福清陈九龄

分 修

福州府学教授惠安王士鳌

侯官县学生员林 飞

闽县附监生林玉衡

福州府学贡生李肇杏

甲戍科进士永福黄 惠

甲戍科进士闽县郑天策

福清县学生员陈长龄

癸酉科举人侯官张伯谟

福州府学增生林擎天

福州府学生员吴科捷

校 勘

教授王士鳌

附监生林玉衡

增生林擎天

监 局

原任侯官县学教谕蔡元成

督 刻

闽县学教谕高廷璧

卷之一

星 野

分星始见《周礼》,七闽亦始见《周礼》,星与土必有合也,而后有辨也。福郡曰闽中,闽中者,居闽之中;然土圭之测易,而玑衡之察难,岂非隐显道殊,遐迩势异欤?古法以星察九州,以星之度,察州之郡。郑康成谓察度之书亡矣,然则占星于郡,将何以合古法欤?昔宋闽县许文定公精于象纬,所校定浑仪,咸惊其妙,而惜乎无遗书以识其郡也。因述旧所闻,及稍参今所行西法,以着于篇,志星野。

福州分星之次

《周礼》:“保章氏以星土辨九州之地所封,封域皆有分星,以观妖祥。”郑注:“十二次之分也,星纪,吴越也。”

按此言星野之始,考福州者可得其所次之舍。《帝王世纪》谓:“黄帝推分星次,以定律度、星纪之次,吴、越分野。”刘昭《郡国志》注引之,然黄帝时堪舆书亡,后代有作,非古法,[HT6SS]《汉·艺文志》有《堪舆金匮》十四卷,而张衡所云:风后《经纬三辰》及《风后十三篇》,俱不足信,应以《周礼》为断。

福州所次之星

《尔雅》:“星纪、斗、牵牛也。”《郭注》:“牵牛、斗者,日月五星之所终始,故谓之星纪。”《邢疏》:“星纪,吴越也。”

考福州者,可得其分野之星,然不及女。

《史记·天官书》:“斗、江、湖。牵牛、婺女,扬州。”《汉书·天文志》同。

《汉书·地理志》:“吴地,斗分野也;粤地,牵牛,婺女之分野也。”

按《史记》、《汉书》,俱有斗、牛、女三星。

按《志》称:吴地,斗分野。又称今之会稽。福州属会稽郡,分星当属斗。称:粤地,牵牛、婺女之分野。又称:今之苍梧、郁林、合浦、交阝止、九真、南海、日南。是今广东、西及南徼地,非福州境,福州分星似不及牛、女。然粤地又一条云:其君,禹后帝少康之庶子封于会稽。后二十世至勾践称王,后五世为楚所灭,子孙分散,臣服于楚。后十世至闽君摇,佐诸侯平秦。汉兴,复立为越王。是粤仍兼会稽,福州分星复兼牛、女矣。

于是有以福州分星兼斗、牛、女者。《后汉书·郡国志》:“自斗十一度至婺女七度,一名须女,曰星纪之次,于辰在丑,谓之赤奋若,于律为黄钟,斗建在子,吴越之分野。”

《晋·天文志》:“自南斗十二度至须女七度,为星纪,于辰在丑,吴、越分野属扬州。”

《隋书·地理志》:“扬州于《禹贡》为淮海之地。在天官,自斗十二度至须女七度,为星纪,于辰在丑,吴越得其分野。”

按:晋隋书本《后汉书》,惟斗十二度,与《后汉书》十一度差异耳。然《后汉书》又本《史记》、《汉书》。

于是有以福州分星惟兼斗、牛者,《唐书·天文志》云:“南斗、牵牛,星纪也。”

按:《唐书》本《尔雅》。

又有以福州分星惟兼牛、女者。明《一统志》:“福州,《禹贡》扬州之域,天文牛、女分野。”《明史·天文志》:“福建布政司所属皆牛、女分。”

又有以福州分星惟属斗者,《元史·天文志》:“斗四度三十六分六十六秒入吴、越分,分星纪之次,扬州之分。”

又有以福州分星惟属女者,唐王希明《步天歌》:“女先从越,国向东论。”

又有以福州分星惟属牛者,《春秋纬·元命苞》:“牵女流为扬州,分为越国。”

魏陈卓会稽,入牛一度。

吴虞翻:“会稽上应牵牛之宿,下当少阳之位。”

按以上诸说,或言斗,牛、女,或言斗、牛,或言牛、女,或言斗、或言女,或言牛,纷纷聚讼。以占验法考之,《史记·天官书》:“元光、元狩,越之亡,荧惑守斗。”[HT6SS]《正义》曰:“南斗为吴越之分野。”是时,闽越徙民江、淮,则斗似有验。《唐书·天文志》:“景福元年十一月,有星孛于斗、牛,占曰:“越有自立者。”其时,王潮起于闽中,则斗、牛又似有验。夫群言淆惑,要有折衷。乾隆元年,《福建通志》进呈,内《星野》一类云:“陈卓所云:会稽入牛一度,似可类推。盖牵牛跨浙、粤、闽三省。闽九郡,西届樵川,西北尽柘浦,东抵长溪,而清漳襟当岭南,距会稽不上数百里,实在周天分度数一千四百六里之内。宋《武安志》载郑宗疆《星经》云:“周天之数,每星一度辖地一千四百六里有奇。”即谓九闽咸隶会稽牛一度也固宜,《通志》现在奉行,是牵牛一度,为福州分星,无不可也。”

至又有以福州分星为天市垣者,《宋史·天文志》:“天市垣二十二星,东西藩各列十一星,其东垣南第六星,曰吴越,亦为星纪之次。按:天市垣属三垣,象纬最尊,紫薇曰中垣,在天之中。太征曰上垣在翼轸北。天市曰下垣,在房心东北。与二十八宿十二次不同,不得援为分野。若因第六星曰吴越,即指为吴越分野,是仅知长沙一星之应湖南,而不知胃第四星之大梁,不应汴州也。未可因近星纪宫而误。”

又有以福州分星兼入翼轸者,《唐书·地理志》:“江南道,古扬州南境,为星纪、鹑尾分。”

按扬州南境似近福州,然鹑尾为湖广分星,此南境指楚,与福州不牵连。

以上皆以二十八宿经星而言,其余有非二十八宿而言分野者,以与福州有关,附下:

附:五纬星占验

《史记·天官书》:“吴、楚之疆,候荧惑,占鸟衡。”鸟衡,柳星也,亦南方星。

《汉书·天文志》同。

《续汉志注》:“荧惑主扬、荆、交。”

《通鉴·地理通释》:“荧惑主楚、越。”

按此,福州纬星主荧惑。张衡云:“荧惑为执法之官,其精,风伯之师,或童儿歌谣嬉戏。”晋灼曰:“荧惑常以十月入朝太微,受制而出行,宿司无道、出入无常也,二岁而周天。”《隋·天文志》:“荧惑有礼。”  附:北斗七星占验

北斗九星:二常隐,七常见,故曰七星。  《春秋纬·文耀钩》:“徐扬之州属权星。”

按此,福州属北斗第四星。

《唐书·天文志》:“杓以治外,故鹑尾为南方负海之国,魁以治内,故陬訾为中州四战之国。”

按权属杓、魁之交。

《通鉴·地理通释》:“扬、徐主权。”

按北斗在太征北,七政之枢机,阴阳之元本,与二十八宿之斗不同。乃二十八宿之斗,亦称北斗者,以次于元武北方也,而其实为南斗者,盖以秋见南方,非如北斗之常见不隐也。故晋、隋二书俱云:“北方南斗六星,天庙也。”此语最明。南斗六星,北斗七星。未可因星纪、分野,斗星而误。

附:十干十二支占验

《史记·天官书》:“丙、丁,江、淮、海岱。”

《汉书·天文志》:“吴、越亥。”

《淮南子》:“癸越。”

按《汉书》所云:“甲齐,乙东夷。”《淮南子》所云:“甲齐,乙东海之类,不以干、支,南、北方位分部,故吴、越本东南,而以为癸亥北方也。”

附:云汉占验

《唐书·天文志》:“东南负海为星纪。”负海者,以其云汉之阴也。南斗在云汉下流,当淮海间为吴分,牵牛去南河寝远,自豫章迄会稽,南逾岭徼,为越分。”

按此,则福州当云汉可知,盖分野之说,先儒疑其南北不伦。唐贞观中,李淳风撰《法象志》,因《汉书》十二次度数,以唐之州县配焉。一行谓:分星有山河脉络之两戒,云汉升沉之四维。宋郑樵深取之,盖不以星之南北,分地之南北,维视云汉贯注,得其精气之所至分之耳,此天官家所深韪者。

附:三台星占验

《论语摘辅象》:“九州系于三台。”

按:三台为天柱,三公之位,西近文昌二星曰上台,司命为太尉。次二星曰中台,司中为司徒。东二星曰下台,司禄为司空,即星家所指福州主星。然此亦指其精气所系,非分野也。

附:分野节候占验

蔡邕《月令章句》:“星纪斗六度至须女二度,月令为大雪、冬至,分野为越。”

附:《周易》卦位占验

《隋书·经籍志》:“《五行周易分野星图》一卷。《唐·艺文志》同。”盖祖费直分卦星野之说。《唐书·天文志》亦云:“云汉自坤抵艮为地纪,北斗自乾携巽为天纲。”遂分乾维,巽维内外。

按:福州在巽维内。

又有以街南、街北占之者:《汉书·天文志》:“毕主街南,于四海内,东南为阳,昴主街北,西北为阴。”是也。有以风候占者,《纬书考异邮》:“巽为清明风,离为景风,故有东南四维之风。”测福州者占之。有以云气占者,《吕氏春秋》:“越云如龙。”福州云气得龙之脊,多垒块也。有以丁巳日占者,《后汉书·天文志》引《星经》:北斗第六星主扬州。此又与权星之说稍异。以五巳日候之,丁巳为吴郡、会稽也。有以山占者,《后汉书·天文志》注:“荧惑主霍山、扬州。”是也。有以海占者,《汉书·天文志》:“海中二十八宿,国分、民分之说也。”有以潮占者,卢肇《海潮赋》:“图取浑天为法。”是也。说俱谬悠,不足征信,聊附以资博考。

按杜氏《通典》:“凡国之分野,上配天象,始于周季,定其十三,其地可辨。”《唐书·天文志》:“方战国未灭时,星家之言屡有明效,今则同在畿甸之中,而或者犹据《汉书·地理志》推之,是守甘、石遗术,而不知变通也。”又古之辰次与节气相系,各据当时历数与岁差迁徙不同。今按:国朝兼用西法,最为缜密,然西法谓分野不甚足据,此笃论也。且星纪自斗十一度至女七度,周、汉迄今,未之或改,而西法星纪宫、赤道,自箕三度七分至斗二十四度二十分,黄道自箕四度一十七分至牛一度五分。苍龙之宿,且入元武,析木之次,且越星纪。唐虽用岁差之法,而宫与星仍不易。今西法以中气过宫,恒星有岁进之差,故宫无定宿,而宿可以递居各宫也,其法一变矣。又西法,斗宿中之鳖十四星,今十三天龠农,丈人俱无,牛宿中之罗堰三星,今二天田九星俱无,女宿中之赵、周、秦代各二星,今各一扶筐;七星今四,离珠五星今无;是星之变动隐见,即斗、牛、女三星其不可据如此。是福州之牵牛一度,其然乎?其不然乎?

附:福州北极出度

西法测得北极出地度分,福建省二十六度,福州府二十五度。

按:极度与晷影常相因,宣城梅文鼎云:“知北极出地之高,即可知各节气午正之影,得各节气午正之影,亦可知北极之高。今西法有地半经差之加,有清蒙差之减。地半经差,至天顶而无,清蒙差至北极四十五度而无也。今北级出地至高者为直隶四十度,至低者为云南二十二度,福州渐近于低,而未低之甚也。

附:福州东西偏度

西洋人汤若望曰:“欲定东西偏度,必须两地同测。一月食,较其时刻,若早六十分时之二,则为偏西一度,迟六十分时之二,则为偏东一度,福建福州府偏东一度。

按东西偏度,以京师子午线为中,而较各地所偏之度。凡节气之早晚,日食之先后,胥视此。福州与南京江宁府同偏东一度,无零分如此。

卷之二

建置沿革

福郡,古闽中地。其称郡也自秦始,其领郡也自晋始,其称福州也,自唐开元始,其名福州,而因名福建也,亦自开元始。先福州,而后福建,盖福州之名近古矣。自唐后,大府俱治福州。我朝丕承式廓,有昔所隶之地,而今升为府者,福宁是也。有昔所合之界,而今分为县者,古田、屏南是也。盖自太平既久,同其贯利,几忘畴曩之形,方华离矣。因次厥先后,复表而列之,庶粲如星布乎?志建置沿革。

福州府

《禹贡》扬州之域,周为七闽地。按《周礼》:“职方氏掌七闽八蛮。”郑玄注:“闽,蛮之别也。”《国语》史伯曰:“闽,芉蛮矣。七八,周所服国数。”贾公彦疏:“叔熊居濮,如蛮,其子孙分为七种,故谓之七闽。”考《史记·楚世家》韦昭《国语解》,叔熊为楚子鬻熊之后十四世,其避难居濮,在周宣王时。如贾氏说,则七闽不应先掌,于《周官》疏与注微异,当从注。春秋以后为越地。越王勾践六传至无疆,灭于楚,越以此散。诸族子争立,或为王,或为君,滨于江南海上,服朝于楚。又七世,至闽越王无诸,姓驺氏。《史记》徐广《音义》“驺”一作“骆”。秦并天下,废为君长,以其地为闽中郡。无诸从诸侯灭秦,又率越人佐汉击楚。高帝五年,复立无诸为闽越王,王闽中故地,都冶。《汉书》颜师古注:“地名,即侯官县是也。”《史记·东越列传》作“都东冶”。元鼎五年,闽越乱,元封初,平之,徙其民于江淮间,尽虚其地。后遁逃山谷者颇出,立为冶县。[HT6SS]案《汉书·地理志》,会稽郡统县二十六,其一冶。师古曰:“本闽越地。”《后汉书·郡国志》:“会稽郡,统十四城,其一章安。”本注曰:“故冶,闽越地,光武更名。”《三国·吴志·虞翻传》注引《会稽典录》曰:“元鼎五年除东越,因以其地为冶,并属于此。”《宋书·州郡志》“后有遁逃山谷者颇出,立为冶县。”杜氏《通典》“后遁逃山谷者颇出,立为冶县,地盖以越王冶铸为名,属会稽郡,后汉改为侯官都尉。”王象之《舆地纪胜》:“武帝平东越,闽中郡不复再置,第置冶县以抚其遗民。”据诸书,则两汉冶县之始末了然矣。乃淳熙《三山志》本《旧唐书·志》云:其逃亡者自立为冶县,以为县非汉置,不统于会稽郡。前汉会稽所统之县,是治非冶。今台州临海是其地,非此也。与诸书不合,不足据。属会稽郡南部都尉。”[HT6SS]按:《三山志》云:“置会稽南部都尉于塞上,以禁治之,治回浦县,汉边县有障塞尉,掌禁备羌夷犯塞者。”其说尤非。考《前汉书·百官志》云:“郡尉,秦官,掌佐守,典武职甲卒,秩比二千石。景帝更名都尉。”是当时都尉之设,原不为禁备羌夷也。且前汉郡国百有三,置都尉者九十,岂必其尽有羌夷之地哉?若障塞尉,见《后汉书·百官志》,前志无之,自是后汉之官,今乃以当前汉之都尉,误矣。后汉改为侯官都尉,属会稽郡(冶县省)后分冶地为会稽东南二部都尉,此为南部都尉。张勃《吴录》:东部临海是也。按《晋书·地理志》、《通典》、《文献通考》诸书俱云,后汉改为侯官都尉。检《后汉书·郡国志》无之,疑是冶县既省,遂置都尉以治之。迨后分冶地立东、南二部都尉。而侯官都尉亦从省欤?汉末侯官名县,盖昉于此。建安初,有侯官等县。三国吴永安三年,以会稽南部为建安郡,侯官县属焉。《方舆纪要》、《三十国春秋》云:孙策攻会稽太守王朗,朗战败,浮海至东冶,策追击,大败之。侯官长商升为朗起兵,策寻遣兵讨平之。是建安初已有侯官县也。侯官盖即冶地矣。吴孙休永安三年,黜其兄会稽王亮为侯官候,是年置建安郡,县属焉。按《吴书·贺齐传》齐代韩晏领南部都尉,讨商升,侯官既平,而建安、汉兴、南平复乱,齐进兵建安,立都尉府,是岁献帝建安八年。汉兴,即今浦城;建安,即今建宁;南平,即今延平。是汉末东冶有四县。又《吕岱传》:“东冶五县乱,孙权以岱为督军校尉讨之,五县平定。”四县当即侯官、建安、汉兴、南平,其一未详。晋武帝太康三年,分建安立晋安郡,领县八原丰、新罗、宛平、同安、侯官、罗江、晋安、温麻。属扬州刺史。元康元年,隶江州,宋因之,领县五侯官、原丰、晋安、罗江、温麻,省新罗、宛平、同安三县。泰始四年改晋平郡。按宋、齐二书《州郡志》,只云:晋安郡,不载曾改晋平,惟《宋书·明帝纪》泰始四年,以晋安郡为晋平郡。《齐书·武帝纪》:“封江陵公子懋为晋安王。”是岁尚为高帝。建元四年。自宋泰始中至齐建元,历十余年,而晋平仍为晋安,当是改后未几即复也。史缺书其复故之年耳。齐仍曰晋安郡,领县如旧,亦隶江州。梁天监中,析晋安地置南安郡。普通六年,以晋安、建安、南安三郡属东扬州。按《梁书·高祖纪》普通五年,分扬州、江州置东扬州。《三山志》云:“宋孝建元年置东扬州。至是遂以三郡属之。”非是。陈永定初,增置闽州,领晋安三郡。天嘉六年,州罢,晋安仍属东扬州。光大二年,以郡为丰州。按《陈书·废帝纪》光大二年,割东扬州晋安郡为丰州。诸志俱作元年,误。隋开皇九年平陈,改为泉州。《太平寰宇记》:以泉山为名。《三山志》:废建安、南安二郡为县隶属。大业初,复曰闽州,三年,又改建安郡,领县四。(闽、建安、南安、龙溪,闽为治所)。唐武德初,改建州,(四年移置建州于建安县)六年,复为泉州。《元和郡县志》:八年于州置都督府。贞观初,隶岭南道,《唐六典》云:属江南道。景云二年,改为闽州都督府,景云初,移置泉州于晋江县,置中都督府,督闽、泉、建、漳、潮五州。开元十三年,又改为福州都督府。《元和郡县志》:因州西北福山为名。按福山,今名董峰山,属长乐县。二十一年,置福建经略使,治福州。《唐书·方镇表》:“开元二十一年,置福建经略使,领福、泉、建、漳、潮五州。二十二年增领汀州,漳、潮二州,隶岭南道经略使。天宝元年,复领漳、潮二州。十载,漳、潮二州仍隶岭南。天宝元年,隶江南东道,又改为长乐郡。乾元元年,复为福州《方镇表》:“是年改福建经略使为都防御使兼宁海军使。”《三山志》:“置防御使以治军事,刺史兼之。”领县十。闽、侯官、长乐、福唐、连江、长溪、古田、梅溪、永泰、尤溪。乾宁四年,号为威武军。《方镇表》:上元元年,升福建都防御使为节度使,大历六年废,置都团练观察处置使。乾宁四年升团练观察使为威武军节度使。唐末,地为闽王氏所有。梁贞明六年,升为大都督府。唐长兴四年,闽王王延钧升为长乐府,领县十四闽、侯官、长乐、福清、连江、长溪、古田、尤溪、永泰、闽清、罗源、宁德、德化、顺昌。晋开运元年,王延政号为东都亦作南部。领州七、县十三是岁析出顺昌。三年闽灭,属南唐。汉乾祐元年,地为吴越所有,复为福州威武军,领县十一,是岁以尤溪隶剑州,三年,以德化归泉州。周广顺元年,改彰武军。宋太平兴国三年,钱氏纳土,仍曰福州威武军。亦曰长乐郡。领县十二闽、侯官、福清、古田、永福、长溪、长乐、罗源、闽清、宁德、怀安、连江。属两浙西南路。雍熙二年,属福建路《三山志》:大观元年升为帅府,四年罢,建炎三年,复升为帅府。景炎初,升福安府。以端宗即位于此。元至元十五年,为福州路,领县九闽、侯官、怀安、古田、闽清、长乐、连江、罗源、永福。州二福清、福宁领二县宁德、福安。属福建等处行中书省,后属江浙行省。《元史·地理志》:“至元十五年,迁泉州行省于福州。十九年复还泉州,二十年,仍迁福州,二十二年并入杭州。明洪武元年,改为福州府,领州、县如旧。二年,改福清、福宁二州为县,领县十三,属福建行中书省。九年,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属福建布政使司。

同部

其它

安广县乡土志
历史 唐虞三代为肃慎氏之地。汉魏六朝为抉余国。隋唐为扶余北境。辽为安广军,即长春州韶阳西北境也,金为临潢府属境。元为开元路属境。明初为三万卫,后属蒙古科尔泌部右翼后旗。国朝为札萨克镇国公封地。光绪初年始省内地穷民迁徒开垦,向公旗交租,陆续来者共有四百余家。三十年七月间,盛京将军增,筹议固藩实边,非扩开蒙荒不可,奏派花翎侯补道张心田勘放垦务。三十一年十一月竣事,共放生熟荒段二十四万一千四百五十八垧七亩。城镇街基一百十五万四千五百二十丈。经盛京将军赵,奏准设立县治,名曰:“安广县”,定为冲,疲、难三字边要缺,置知县一员,并加理事同知衔巡检兼典史一员,并加六品
安平县杂记
安平县杂记 ●节令 正月元旦,各家均梳洗更换新衣服。自子刻起,至卯刻止,开门焚香点灯烛烧纸(俗名烧金。用半粗幼纸裁长六寸、阔四寸、盖苏木膏寿字印于其上,中间安锡箔约二寸许,拭以槐花,使成黄色,名曰寿金。有大花、二花之分,每百叶大钱十六文至十四文不等)。贴新桃符,放爆竹,列各样糖料于盒以供神(糖料有寸金枣、花生粒、桔红糕等名目)。名曰开正。然后长幼序次向祖先神牌行礼,有备牲醴菜碗以供者。礼毕,向长辈序次叩贺。早饭后,冠服往各亲友家拜贺。名曰拜正。有乘轿者,有步行者。若亲友多,初二、初三方拜贺完遍。主人若在家,则冠服出迎。近时多不亲行,仅遣家丁持帖往贺,两便
安溪县志
安溪县志(嘉靖版) 明 林有年主纂 《安溪县志》原书序 卷之一 地舆类 一、建置 二、星野 三、山川 四、形胜 五、疆域 六、屯堡 七、隘堑 八、乡里 九、风俗 十、土田 十一、户口 十二、寄庄 十三、土产 十四、贡赋 十五、水利 十六、井泉 十七、坊市 十八、桥渡 卷之二 规制类 一、公署 二、坛壝 三、庙祠 四、寺观(宫院附) 五、亭榭 卷之三 官制类 一、职官 二、名宦 三、军政 四、刑法 五、盐法 六、役法 卷之四 学校类 一、庙学 二、学制 三、社学 卷之五 选举类 一、进士 二、乡举 三、岁贡 四、荐辟 五、恩典 六、椽辟 七、恩例 卷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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