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藏 · 地理
福州府志乾隆本
130 万字 · 约 61 小时 56 分钟 · 38 /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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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可开白话
是,福建行省以其地险,常有盗负固为乱。兵少不足战守,请增蒙古、汉军千人,枢密议以刘奴所领乾讨虏军益之。”
江淮万户府《元史》:“中统一十七年,调江淮省下万户府军于福建镇戍。”
亳州翼万户府正德《府志》:“按《三山续志》,至元二十四年,移济南、东平万户翼戍福建,后为亳州上翼。二十七年,复设福新万户翼,辖新军,复令二翼官属相参署事,曰福兴镇守万户。大德四年,定例兴化路止令千户镇守亳州与福新轮委万户一员分镇,一年一更。其汀、泉、漳等路并委百户。至大元年,又以沿海俱通番邦,亳州与福新轮委万户一员,沿海上、中、下三流巡防,半年一更,上隶阃帅,下辖镇抚,千户弹压百户,并得世袭,幕官则有更代。
高唐冠州千户翼
东平等路千户翼
德州东昌千户翼
济南高唐千户翼
济宁安泰千户翼
济宁濮州千户翼
东平济宁千户翼
济南东昌千户翼
永平德州千户翼
济宁建康千户翼
福新万户府《闽书》:“元设兵戎,诸路有万户翼。”万历《府志》:“元设福新万户翼,岁遣万户一人。”
上千户翼
下千户翼
中千户翼
姚千户翼
只里瓦歹千户翼
哈刺哈孙千户翼
巡军弓手《元史》:“诸路、府所辖州、县,设县尉司、巡检司、捕盗所,皆置巡军弓手,其数有多寡不同,职巡逻专捕获。”万历《府志》:“元有巡军弓手,并隶四巡简司。”《元史》:“元贞二年,诏各省合并镇守军,福建所置者,合为五十三所。”
明
万历《府志》:“初郡兵有三,曰卫兵、弓兵、机兵。嘉靖末,因倭患,增其二,曰土兵、客兵。”
卫 兵
卫兵者,卫所世籍之兵也。明初,或简户丁,或谓他省,或配有罪,籍之为兵,设指挥千百户等官统之。有征操军、屯旗军、屯种军。征操军入则守城,以时训练;出则守寨,按季践更。屯旗军者,国初,奉红牌及样田事例之屯军也。屯种军者,即现在顶种之屯军也。《明史》:“天下既定,度要害地系一郡者置所,连郡者设卫。”万历《府志》:“在城卫三,曰左卫,曰右卫,曰中卫。在外卫卫一,曰镇东。左右卫辖所六,中卫辖所五,镇东卫辖所五,又外辖所二:曰万安所,曰梅花所。”
福建都指挥使司《闽书》:“洪武四年,置福州都卫指挥使司。八年,以福州都卫为福建都指挥使司,置左右二卫。二十年,命江夏侯周德兴入闽,抽兵防倭,移置卫所,当要害处。二十一年,置镇东卫,又置梅花所,万安所,又置福州中卫。”
福州左卫左所,右所,中所,前所,后所,中左所,隶前军都督府。原设旗军六千七百二十名,屯粮不支粮军六十六名,种屯军一千六百九十七名。指挥使六员,指挥同知三员,指挥佥事八员,卫镇抚二员,各所正千户四员,副千户十员,正百户十九员,试百户九员,冠带总旗十名,舍人四十二名。
福州右卫左所,右所,中所,前所,后所,中左所,隶前军都督府。原设旗军七千四百九十一名,屯粮不支粮军七十四名,屯种军一千六百九十八名。指挥使六员,指挥同知一员,指挥佥事五员,署指挥佥事一员,卫镇抚一员,各所正千户三员,副千户九员,各所镇抚一员,正百户三十员,试百户七员,冠带总旗三名,小旗三名,舍人三十七名。
福州中卫左所,右所,中所,前所,后所,隶前军都督府。原设旗军五千七百一十八名,屯粮不支粮军一百三十九名,屯种军一千五百九十三名。指挥使三员,指挥同知三员,指挥佥事六员,加级指挥佥事二员,卫镇抚二员,正千户六员,副千户九员,各所镇抚一员正百户十四员,试百户八员,冠带总旗三名,小旗一名,舍人四十一名。
镇东卫左所,右所,中所,前所,后所,隶前军都督府。原设旗军八千六百八十七名,屯粮不支粮军三百二十一名,屯种军一千四百三十二名。指挥使三员,指挥同知五员,指挥佥事三员,卫镇抚一员,各所正千户六员,副千户十员,所镇抚二员,正百户二十八员,试百户五员,小旗三名,舍人八名。卫在福清县方民里。兵营在卫城东。
万安所原设旗军一千四百九十九名。正千户二员,副千户一员,正百户八员,镇抚一员,冠带总旗一名,团练哨官七名。所在福清县平南里。
梅花所原设旗军一千四百五十八名。正千户二员,副千户一员,正百户六员,试百户一员,团练哨官四名,冠带总旗一名,掌号中军一名,舍人十名。所在长乐县东二十四都。
弓 兵
弓兵者,括民丁役之,统于巡简,往役者,复其家。弘治初变法,以田赋定差役。嘉靖末,以弓兵多逃,始减兵数。弓兵之名,徒存而已。
巡检司《闽书》:“洪武二十年,命江夏侯周德兴入闽防倭。德兴抽兵筑城,增设巡检司,分隶诸卫。”万历《府志》:“郡要害地,置巡检司十有三,弓兵凡七百七十名。”
闽安镇巡检司属闽县,弓兵六十名。
五虎门巡检司属闽县,弓兵六十名。
竹崎所巡检司属侯官,弓兵三十名。
五县寨巡检司属怀安,弓兵三十名。
松下巡检司属长乐,弓兵七十名。
蕉山巡检司属长乐,弓兵七十名。
小祉巡检司属长乐,弓兵七十名。
北茭巡检司属连江,弓兵一百二十名。
壁头巡检司属福清,弓兵六十名。
牛头巡检司属福清,弓兵一百名。
泽朗巡检司属福清,弓兵四十名。
杉洋巡检司属古田,弓兵三十名。
漈门巡检司属永福,弓兵三十名。《湘西纪行》:“沿海巡司,斥堠,把截寨凡十有一,捍寨凡十,烟墩凡六十有七。”《闽书》:“江夏侯经营海上,以滨海地疏节阔,自非一卫一所所能遥制,更设巡司于暇隙地。司各有寨,城有官,有射手,杂以帐房,墩台斥堠相望,自兵政凌夷,巡警失职,乃减射手,不知巡司络绎。分则自卫疆埸,合则并力剿捕,村落有警,入寨避寇,亦坚壁清野意也。”
机 兵
机兵者,募民间武勇,用之复其家。弘治初,又选民壮。以州县大小定多寡,以四季定操演,以军法禁私役。正德以来,取之田赋,役者官给雇直,凡守关隘、追盗贼,巡捕官督之。嘉靖末,巡抚军门选为标兵,隶麾下。闽县,二百八十二名。侯官,一百九十五名,又怀安一百六十七名。古田,三百三十三名。闽清,一百名。罗源,一百三十名。长乐,二百五十名。连江,二百四十名。永福,八十一名。福清,三百名。
土 兵
土兵者,土著之兵。招募各郡之民,聚处教场,统以将领,名曰土营。其营有三,人数约一千三百有奇。
客 兵
客兵者,嘉靖末,苦倭寇,调广西向武州兵御之。未几,遣归。后倭又入寇,参将戚继光以义乌兵八千人自浙来援。寇平,留戍。环处教场,统以将领,名曰浙营。
营 寨
巡抚军门标下六营《闽书》:“标下游击管领四营二游,曰:标前营、标左营、标右营、标后营、标前游、标左游,皆名色把总领之。遇汛,标前一营防守省城,余三营二游,各掣拨二哨,分布扎守沿海地方。”
标前营万历《府志》:“领浙兵把总一员,哨官四员,哨长、高招手共一十七名,队长、书记共四十九名,兵丁杂流共五百一十三名。本管自万历四年设立,招募元额官兵共五百八十四名。至三十五年,裁省定额四百五十名。”
标左营万历《府志》:“领上兵把总一员,哨官四员,哨长、高招手共一十七名,队长、书记共四十九名,兵丁杂流共五百五名。本营自隆庆元年设立,招募元额官兵共五百七十六名。至万历三十五年,裁省定额四百五十名。”
标右营万历《府志》:“领浙兵把总一员,哨官四员,哨长、高招手共一十七名,队长、书记共四十九名,兵丁杂流共五百五名。本营自万历十年设立,招募原额官兵共五百七十六名。至三十五年,裁省定额四百五十名。
标后营万历《府志》:“领土兵把总一员,哨官四员,哨长、高招手共一十七名,队长、书记共四十九名,兵丁、杂流共五百五名。本营自万历二十一年设立,招募原额官兵共五百七十六名。至三十五年,裁省定额四百五十名。”
标前游营万历《府志》:“领浙兵把总一员,哨官四员,哨长、高招手共一十七名,队长、书记共四十九名,兵丁杂流共五百五名。本营自万历二十五年设立,招募原额官兵共五百七十六名。至三十五年,裁省定额四百五十名。”
标左游营万历《府志》:“领浙兵把总一员,哨官四员,哨长、高招手共一十七名,队长、书记共四十九名,兵丁杂流共五百五名。本营自万历二十五年设立,招募原额官兵共五百七十六名。至三十五年,裁省定额四百五十名。”
福建镇守总兵标下三营:《闽书》:“嘉靖四十二年,以闽中连岁苦倭,议设总兵镇守,春秋驻福州,夏冬驻镇东。”万历《府志》:“嘉靖四十三年,都督戚继光始来,建牙府在将军山之西。”《闽书》:“标下坐营官统领一营、二游,曰新前营、曰标前游营、标后游营,皆名色把总镇之。遇汛,各分兵扎守沿海地方;汛毕,二游专驻镇东备倭。”
新前营万历《府志》:“领浙兵把总一员,哨官四员,哨长、高招手共一十七名,队长、书记共四十九名,兵丁杂流共五百五名。本营自万历二十五年设立,原为左前二营,二十七年改为新前营。原额官兵共五百二十名,至三十三年,裁省定额四百五十名。”
标前游营万历《府志》:“领浙兵把总一员,哨官四员,哨长、高招手共一十七名,队长、书记共四十九名,兵丁杂流共五百五十二名。本营自万历十九年设立招募,原为福清营,二十五年,改为标前游营。原额官兵共五百二十名,至三十三年,裁省定额四百五十名。”
标右游营万历《府志》:“领士兵把总一员,哨官五员,哨长、书记共二十一名,队长、高招手共六十一名,兵丁杂流共六百二十六名。本营自万历二十年设立招募,原为镇东营,二十九年,改为标右游营。原额官兵共五百二十名,至三十三年,裁省定额四百五十名。”
小埕水寨万历《府志》:“在连江县定海所前。额船四十六只,官兵一千六十四名。北与烽火门会哨,南与南匿会哨。”
五虎游万历三十年设。
海坛游万历《府志》:“在福清海坛山。额船三十只,官兵六百六十九名。泊海坛汛地,与南匿兵船协守。洪武初,命江夏侯周德兴经略海徼备倭,外洋设立水寨。初惟烽火门、南匿山、浯屿。景泰间,增置小埕、铜山,共五寨。属福州者惟小埕。隆庆初,添设海坛、浯铜二游兵。万历初,增南澳、嵛山、湄洲三营。属福州者,为海坛,寨游各有把总一人统其众。寨总由武进士或世勋高等题授,以都指挥体统行事,谓之钦依游总,由抚院差委或以指挥及听用把总督领,谓之名色。各分汛地,严会哨。贼寡则各自为战;贼众则合力以攻。”
卷之十三
海 防
邑之隶郡者十,海之环邑者五。《山海经》所谓闽在岐海之中也。海必有防,何也?曰岐之中,又有岐也。岐者一之,而海乃定。是故,测星躔、占风信,爰定以天;审岛屿,谨斥堠,爰定以地;布信义,刑暴黠,爰定以人。海定而闽无不定矣。而必以都会为之枢。圣朝光被四表,昔之岐海,今称陆海岛夷。浮舶巨贾,扬舟宗帆[HT5,6”SS]□,一日踔数千里,渔舟刃蟹艓,随波上下,烟销雾佥欠,水天一色,海外三山与郡中三山,缥缈相望矣。志海防。
《尚书禹贡》:“淮海惟扬州。”《通典》:“东南距海,建安、长乐及清源、漳浦、临汀、潮阳等郡,并是扬州之地。”
《山海经》:“闽在海中,其西北有山,一曰闽中山。”
《前汉书》:“武帝时,东越数反复。朱买臣因言,故东越王居保泉山。”按泉山,即今府城内冶山。详见《山川》。今更徙处南行,去泉山五百里,居大泽中。若发兵浮海,直指泉山,陈舟列兵,可破灭也。乃拜买臣会稽太守,治楼船、备粮食、水战具。居岁余,买臣受诏将兵与横海将军韩说等击东越。”
《史记》:“元鼎六年,余善刻武帝玺自立,天子遣横海将军出句章,浮海从东往。元封元年,入东越,杀余善,将其民徙江淮间。”
《三国·吴书》:“孙策攻会稽太守王朗。朗战败,浮海。虞翻营护,到东部侯官。”[HT6SS]《吴值传》作:“东冶侯官。”《通典》作:“南部侯官。”
《晋书》:“元兴二年,刘裕讨卢循至晋安。循窘急,泛海到番禺,寇广州。”[HT6SS]《方舆纪要》:“晋隆安间,孙恩出没海岛,为闽、浙患。其党卢循继之。”按:闽海道自汉迄晋,祗为攻战所经而已。若凭岛为寇,则始于恩。”
《陈书》:“天嘉四年,讨陈宝应。遣都督章昭达自建安入,余孝顷督会稽、永嘉诸军,自海道并力乘之,宝应大溃。”
《隋书》:“开皇十年,泉州王国庆作乱,自以海路艰阻,不设备。杨素泛海掩至,国庆弃州走,余党散入海岛。”按:隋泉州,即今福州。详见建置沿革。
《唐书·宗室表·寿王传》:“晁唐为浙江东道越福十二州招讨海贼使。”按:晁唐历官时代,《唐书》未详。据表,晁唐兄晁嵩以奉天定难功臣,为左武卫将军。又《方镇表》贞元三年,复分浙江东西为二道观察使。详此,则晁唐当为贞元时人矣。《三山志》云:“高祖尝以其子寿王为越福十二州招讨使。”误也。
《五代史》:“王审知受梁太祖封,为闽王,时杨行密据江淮。审知岁遣使泛海,自登莱朝贡于梁,而又招徕海上蛮夷商贾。”按:前此海道,北仅通会稽,南惟讫广州。至是利涉益远,且招徕番舶,利从以兴,而患亦伏焉。
《南唐书》:“保大四年,陈觉、冯延鲁等围福州,讨李弘义。吴越将余安援兵,自海道至白虾浦登岸,冯延鲁等败走。”《方舆纪要》:“晋开运三年,闽叛将李仁达据福州。南唐发兵围之,求救吴越。吴越遣将卒,自海道由罾浦南潜入州城击南唐,破之。”按《三山志》:开运二年,仁达自称留后,奉唐正朔,亦朝贡于晋,授威武军节度使,赐名弘义。
《三山志》:“嘉祐四年,知福州蔡襄奏福、兴、漳、泉边海,其巡检下兵士多不习舟船,缓急不足使令。今除已行逐处修葺刀鱼船,各取现管数目编籍外,其兵级常切教习舟船,谙会水势,以备差使。又奏福州海口巡检一员,移于钟门,掌海上封桩舶船,令出海巡警。”
《三山志》:“嘉祐八年,提刑司奏长溪,罗源、宁德、连江、长乐、福清六县皆边海,盗贼乘船出没,乃添置沿海六县巡检一员,于长溪造刁鱼船十只,往来海上收捕。
《三山志》:“元丰二年十月,提刑闾邱孝直奏置连江县西洋巡检,管连江、罗源海道。[HT6SS]七年,提刑李茂直奏非便,移罗源县南湾,寻置廨于廉沃。置南日巡检,管福清县海道。”初,置连江官沃,以逼西洋,逐置南日。
《三山志》:“绍圣二年,诏添置巡检一员,驻札刘崎,巡捕长乐、连江、闽县贼盗。”
宋李纲《札略》:“臣契勘广南、福建路,近年多有海寇。官司不能讨捕,帅司无战舰水军。寇至,坐视猖獗,濒海之民惟其荼毒。船舶既多,愚民嗜利喜乱,从之者众,浸成大患。伏望下逐路帅司置战舰,集水军,常切教阅,习于风涛之险。以水夫驾舟,以官军施放弓弩、火药,虽贼棹飘忽,可以追逐掩击。”按:嘉祐时,蔡襄奏请,边海兵士葺刁鱼船教习,以备差使。距六十余年,李纲又奏并无战舰水军,岂前此所奏未行,抑制久而弛耶?当时防击之疏,可概见矣。
《宋史》:“绍兴六年四月,命福建安抚使发水军,讨海贼郑庆。”
《三山志》:“绍兴六年,置延祥寨水军。”按延祥寺名,在侯官县西南。
[HT]《三山志》:“绍兴八年,置荻芦、寨水军。”按荻芦寨都巡检,初置永泰辜岭。元丰间,移于闽县方山渡北岸。至是始移于连江荻芦门。
《三山志》:“绍兴二十八年九月,安抚司奏本路海道多寇掠,突入本司。荻芦、延祥两寨水军乞各以三百人为额,从之。”
《三山志》:“绍兴三十年,令安抚司籍募土豪水手。漳、泉、福兴、积募到船三百六十只,水手万四千人,仍于濒海巡检下,土兵内取七分识水势人,每月一次,同土豪水手船,出近海港口教阅,三五日复回本处。”
《宋史》:“淳祐三年八月,诏福州延祥、荻芦两砦并置武济水军,摘本州厢、禁习水者充,千五百人为额。”
《明史》:“吴元年十二月,汤和、廖永忠由海道克福州。”
《明史》:“洪武元年正月,汤和与副将廖永忠伐陈友定。自明州由海道乘风抵福州之五虎门,驻师南台。使人谕降,不应,遂围之。败平章曲出于城下,参政袁仁请降,遂乘城入。”
《明史》:“廖永忠充征南副将军,帅舟师自海道会汤和,讨降方国珍,进克福州。”
《明史》:“吴祯自海道进取福州,围其西南水部三门,一鼓克之。”
《明史》:“洪武三年六月,倭寇山东、浙江、福建濒海州县。”《明史》:“洪武五年,命浙、福造海舟防倭。”
《明史》:“倭寇上海,帝患之,顾谓汤和曰:卿虽老,强为朕一行。和请与方呜谦俱。鸣谦:国珍从子也,习海事,常访以御倭策。呜谦曰:倭海上来,则海上御之耳!请量地远近,置卫所。陆聚步兵,水具战舰,则倭不得入,入亦不得傅岸,近海民四丁籍一,以为军戍守之,可无烦客兵也。帝以为然。和乃度地浙西东并海,设卫所城五十有九。明年,闽中并海城工竣,和还报命。”按:明初备倭祗于海上巡捕,至此始量地远近,置卫筑城,水陆设防。嗣是江夏侯信国公递有增置,法制周详,呜谦数语,实发其端,为海防要策也。
《明史》:“洪武二十年,命江夏侯周德兴抽福建福、兴、漳、泉四府三丁之一,为沿海戍兵,得万五千人,移置卫所于要害处,筑城十六。”万历《府志》:“洪武初,命江夏侯周德兴经略海徼备倭,置卫所巡检司,筑城数十,防其内侵。又于外洋设立烽火门,南日、山浯屿水寨三。”
《明史》:“周德兴至闽,按籍佥练,得民兵十万余人,相视要害,筑城一十六,置巡司四十有五,防海之策始备。”
《明史》:“洪武二十一年,又命汤和行视闽、粤,筑城增兵,置福建沿海指挥使司五,曰:福宁、镇东、平海、永宁、镇海,领千户所十二,曰:大金、定海、梅花、万安、莆禧、崇武、福全、金门、高浦、六鳌、铜山、元钟。”
《明史》:“洪武二十三年,令滨海卫所每百户及巡检司皆置船二,巡海上盗贼。”
《方舆纪要》:“正统九年,户部侍郎焦宏莅闽,迁烽火、南日水寨于内地。”
《方舆纪要》:“景泰三年,镇守尚书薛希琏出而经略,增置小埕、铜山二寨,沿边卫所镇戍之设,渐加密焉。又迁浯屿水寨于厦门,议者以为弃其藩离矣。”万历《府志》“成化末,当事者以孤岛无据奏移小埕、铜山于内港,山澳崎岖,贼舟窄小易趋浅水,而兵船阔大,难于迎敌,遂致失利。”
《明史》:“嘉靖三十七年,都御史王询请分福建之福、兴为一路,领以参将,驻福宁,自流江、烽火门、嵛山、小埕至南日山;分漳泉为一路,领以众将,驻诏安,自南日山至浯屿、铜山、元钟、走马溪、安边馆,水陆兵皆听节制。福建省城介在南北,去海仅五十里,宜更设参将,选募精锐,部领哨船,与主客兵相应援,从之。”
《明史》:“嘉靖四十三年,巡抚谭纶疏言:五寨守扼外洋,法甚周悉,宜复旧制,以烽火门、南日、浯屿三舟宗为正兵;铜山、小埕二[HT5,6”SS]舟宗为游兵。寨设把总,分汛地,明斥堠,严会哨。改三路参将为守备,分新募浙兵为二班,各九千人。春秋番上。各县民壮,皆补用精悍。每府领以武职一人,兵备使者以时阅视。皆从之。”按:烽火门属福宁,南日山属兴化,浯屿属泉州,铜山属漳州,小埕属福州。万历《府志》:“小埕水寨在连江县定海所前,定额船四十六,北与烽火门会哨,南与南日会哨,西洋下、目下、竿塘、白犬皆其汛地。”
万历《府志》:“隆庆初,始添设海坛、浯铜二游兵。万历初,寻增南澳、嵛山、湄州三游。按:嵛山属福宁,湄洲属兴化,浯铜属泉州,南澳属漳州,海坛属福州。万历《府志》:“海坛游在福清海坛山,额船三十,泊海坛汛地,与南日兵船协守。寨游各有把总一人,统其众,时值春秋二汛,驾楼船以备外海。宪司巡海道与郡海防,视防守之疏密,而差次殿最焉。又设把截寨凡十有一。长乐县则有文石、黄岐、仙岐、东山。连江县则有光临里。福清县则有松关、永平、白鹤、峰头、大坵、牛头,又设旱寨凡十。闽县则有古岭。长乐县则有大祉。连江县则有北菱。福清县则有松下、平北里、平南里、沙坞、连盘、长沙、峰头,又设烟墩凡五十有九。闽县则凤埔、长崎、琅崎、梅屿、象洋、拱屿、东崎、猴屿、旺崎、盐仓、鼓山。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