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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地理

续修台湾县志

31 万字 · 约 14 小时 56 分钟 · 7 /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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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钱二分六厘六毫。潭一:曰鲫鱼潭,征银一百六十两。塭三(俱凤山拨归者):曰风柜门塭,征银七两五分六厘;喜树仔塭,征银一两;盐埕小塭,征银五钱。雍正十三年,报升风柜门塭饷征银七两九钱四分四厘。凡岁征港、潭、塭饷银四百四十二两一钱二分四厘。

罟六张(每张征银一十一两七钱六分)、罾三张(每张征银四两二钱)、小罾九张(每张征银二两二钱,雍正九年凤山县拨归者)、縺九条(每条征银五两八钱八分)、■〈罒上令下〉三条(征法如縺)、蚝九条(征法亦同)。凡岁征罟、罾、縺、■〈罒上令下〉、蚝饷银二百二十六两四钱四分。

官庄八所(康熙六十二年始归民而征其税),岁收糖廍蔗车租共征银一千二百单九两七钱六分九厘零。又雍正二年,诸罗县割归蔗车租,征银二两八钱;又雍正九年,凤山县割归糖廍园租,共征银五百一十八两七钱八分六厘六毫零(内豁免崩陷无征银一百六十一两二钱三分九厘五毫),又诸罗县割归糖廍蔗车租共征银二百四十两零二分八厘八毫,开除拨归凤山县糖廍租共减征银三百一十九两二钱。又乾隆二年豁免冲陷糖租共罢征银四两七钱五分二厘七毫零。凡岁征官庄银一千四百八十六两一钱九分二厘六毫九丝一忽(此项奉文解府充内地各官养廉)。

新增:乾隆五十五年,民户陈廷璧报垦浔仔寮诸庄田园奉准升科,以五十五年为始,岁征银九十一两五钱一分六厘。又民户林君秀报垦田螺■〈虫屈〉诸庄田园奉准升科,以五十五年为始,岁征银八十两八钱六分二厘。合旧额新增,凡实征杂饷银四千八百单八两五钱七分四厘四毫三丝三忽。

附:当税,每年升除无定,尽征解充兵饷。嘉庆十一年奏销,征银二百三十五两。

耗羡

赋法,银与谷皆有耗。银曰炉火之耗,榖曰鼠雀之耗。不征其耗,则典守出内者病焉。耗必有羡,从而征之,与「周官」振掌事之余财者,意颇相类。凡今所书,见羡不见耗也。法匀丁番、丁赋银一两,征耗银七分,封平余银二分,凡九分。田园每正赋粟一石,征耗粟一斗,折银五分。杂饷银每银一两,征耗银一钱,封平余银二分,凡一钱二分。如是者以为羡。

旧额(乾隆十七年「鲁志」):匀丁饷应征耗羡银六十二两三钱四厘五毫有奇,今实征六十两二钱七分二厘四毫。

番丁饷,应征耗羡银六两五钱七分。今同。

田园供榖,应征耗羡银二千六百一十九两八钱六分三厘三毫有奇。今实征二千五百一十七两七钱七分。

店厝、牛磨、蔗车、檨、梁头、港、潭、塭、罟、罾、■〈罒上令下〉、縺、蚝、官庄,俱如旧额无增减。合计征耗羡银五百六十三两零五钱六厘一毫。

新升杂饷,应征耗羡银二十两零六钱八分五厘三毫六丝。

凡征耗羡银三千一百六十一两三钱六分一厘八毫六丝。

解运存留

银有当解,榖有当运。不解不运,是谓存留。存留为经费也。经费者所支应,岁有常经。然不无少更易矣,考其沿革备书焉。

邑额征正供榖五万二百一十五石四斗一升四合四勺有奇。

支应镇标城守台协(全年)及安平水师右营(十一、十二两月分)兵米,凡榖二万七千七百五十一石二斗(逢闰加给)。

旧制派运澎协差营(一季)及督标金厦、闽安、云霄等营兵米,乾隆五十五年奉文改运澎协左右营全年兵米,凡榖一万三千三百七十七石六斗(逢闰加给。每石例给脚费银四分有奇)。又改运龙溪、同安、平和等处兵米,凡谷五千九百二十二石六斗六升九合(逢闰加运。每石给脚费银八分)。

凡支应派运榖四万七千单五十五石单六升九合(无闰之年,较额征应存榖三千一百六十石三斗四升五合零,以为闰年加运)。

邑额征地丁杂饷银凡五千五百五十一两二钱七分四厘九毫有奇(内除当税无定额不计)。

旧制派解官庄饷银一千四百八十六两一钱九分二厘零,归府解充内地养廉。

存留银三千七百七十六两九钱六分七厘有奇。

经费

分巡道俸银六十二两四分四厘(此为旧额)。凤山县原解薪凑俸银四十二两九钱五分六厘,乾隆二十年改归台邑就近解送。今实支俸薪银一百零五两。门子四名、轿伞扇夫七名、铺司兵二名,共一十三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又匀给银二钱,共给银八十两六钱(旧额)。凤山原解听事二名、皂隶一十二名、快手一十二名,共二十六名,工食银一百六十一两二钱,乾隆二十年改归台邑就近解给,今实给役食银二百四十一两八钱。

知府俸银六十二两四分四厘(此为旧额)。凤山县原解薪凑俸银四十二两九钱五分六厘,乾隆二十年改归台邑就近解送。今实支俸薪银一百零五两。门子二名、步快一十六名、轿伞扇夫七名、禁卒一十二名,共三十七名。每名工食银六两,又匀给银二钱,共给银二百二十九两四钱(旧额)。凤山原解库子四名,工食银二十四两八钱,乾隆二十年改归台邑就近解给。

嘉义原解皂隶一十六名、马快一十名,斗级六名,共三十二名,工食银一百九十八两四钱,乾隆二十年改归台邑就近解给。今实给役食银四百五十二两六钱。

台防厅俸银四十二两五钱五分六厘(此为旧额)。嘉义县原解薪凑俸银三十七两四钱四分,乾隆二十年改归台邑就近解送,今实支俸银八十两。门子二名、步快八名、轿伞扇夫七名,共一十七名。每名给工食银六两,又匀给银二钱,共给银一百五两四钱(旧额)。嘉义县原解皂隶一十二名,工食银七十四两四钱,乾隆二十年改归台邑就近解给。今实给役食银一百七十九两八钱。

淡防厅新设民壮四十名,每名工食银六两二钱。共银二百四十八两。乾隆三十二年为始,就台邑杂饷起运项下支给。

北路理番同知俸薪银八十两。乾隆三十四年新设,就台邑杂饷起运项下支解。门子二名、轿伞扇夫七名、皂隶十二名、快手八名、民壮二十名,共四十九名。每名工食银六两二钱,共银三百三两八钱。乾隆三十四年为始,就台邑杂饷起运项下支给。

府学教授俸银四十五两、训导俸银四十两。廪生二十名,廪粮银五十七两八钱六分六厘六毫。膳夫二名,工食银一十三两三钱三分三厘三毫(俱旧额)。斋夫二名,工食银一十二两四钱。旧属凤山县解送,乾隆二十年改归台邑就近支给。门斗三名,工食银一十八两六钱。旧属嘉义县解送,乾隆二十年改归台邑就近支给。

府经历俸银二十四两二钱二厘(旧额)。嘉义原解薪凑俸银一十五两七钱九分八厘,乾隆二十年改归台邑就近解给。今实支俸薪银四十两。门子一名、皂隶四名,共五名。每名工食银六两二钱,共银三十一两(旧额)。凤山原解民壮八名工食银四十九两二钱、嘉义原解马夫一名工食银六两二钱,乾隆二十年统行改归台邑就近解给。今实给役食银八十六两八钱。

知县俸银二十七两四钱九分,薪凑俸银一十七两五钱一分。门子二名、皂隶十六名、马快八名、轿伞扇夫七名、禁卒八名、库子四名、斗级四名,共四十九名。每名工食银六两二钱,共银三百三两八钱(俱旧额)。民壮四十名(乾隆三十一年新设),每名工食银六两二钱,共银二百四十八两。以乾隆三十二年为始,就杂饷存留项下支给。铺司兵一十二名,共给银一百八两三钱三分三厘六毫(旧额)。孤贫六十二名口,原额六十三名,乾隆十九年改定六十二名口。日给银一分,共给银二百二十三两二钱。小建每名扣存银一分,逢闰加给开销。夏冬二季,衣布原给银一百两。乾隆十九年,裁减衣布银六十六两一钱七分二厘八毫。今实给银三十三两八钱二分七厘。

本县县丞(乾隆五十四年裁)。

县学教谕俸银四十两、训导俸银四十两。斋夫三名、门斗三名,共六名。每名工食银六两二钱,共银三十七两二钱。廪生一十名,廪粮银二十八两九钱三分三厘三毫。膳夫二名,工食银一十三两三钱三分三厘三毫(俱旧额)。

新港巡检司(今裁)。

典史俸银三十一两五钱二分。门子一名、皂隶四名、民壮四名、马夫一名,共十名,共给银六十二两(俱旧额)。

罗汉门巡检(乾隆五十四年新设)俸银三十一两五钱二分。皂隶二名、民壮四名,共六名,每名工食银六两二钱。弓兵十八名,每名工食银一两八钱二分六厘。共工食银七十两六分八厘。

本府进表合用绫袱纸张,年额银三两。乾隆二十年奉裁。

文庙香灯、府县学共银五两四分。

府县学、崇圣祠、文庙、山川社稷春秋二祭并上、中、下元厉祭,共银一百九十六两二钱。

关帝庙祭品二十四两。

文昌祠祭品银一十六两(嘉庆七年增例)。

习仪救护拜贺香烛,共银六钱。

祈晴祷雨谢神银三两。

修理府学文庙城隍等坛祠银四十两。

乡饮宾二次,共银一十五两三分。

进士花币旗匾,银二两。

新科举人花币旗匾,银一两三钱三分三厘。

会试举人盘费银三十两。

府学岁贡生旗匾,银二两五钱。

县学岁贡生旗匾,银一两二钱五分。

囚犯口粮银三十两。

通计:凡经费支应银三千七百九十三两六钱八分八厘一毫。

邑额征耗羡银三千一百六十一两三钱六分一厘八毫有奇。

旧派支应各官养廉银:两察院养廉银七百两(今已停止,其银归入起运),总镇养廉银二百两(今移赴府库支领,其银归入起运),分巡道养廉银四百两,本府知府养廉银三百两,经历养廉银二十两,澎粮厅养廉银四百一十二两四钱七分七厘三毫,北路理番厅养廉银五百两,本县知县养廉银一千两,罗汉门巡检养廉银二十两,典史养廉银二十两(旧有县丞养廉银,今已裁)。

本道津贴船工银二百四十两,本道修理考棚工料银一十六两六钱六分六厘,两察院辕役工食夫脚杂费共银一百四十六两三钱五分(今俱停止,其银归入起运)。

旧额支应银三千九百九十五两四钱九分三厘三毫,今奉裁银一千零六十六两三钱五分,凡实支银二千九百二十九两一钱四分三厘三毫。

衙署

巡道署:在西定坊,西向。中曰敬事堂(「旧志」),其后堂曰鹤驯堂,右有厅曰「若济」(俱乾隆五十三年,观察杨廷理题,有跋)。署后有园,旧曰寓望园(康熙二十五年观察周昌辟);有亭,曰斐亭(康熙二十二年,观察高拱干建。丛篁环植,翠色猗猗,故取卫诗有斐之义。每夏秋间,清风掠树,竹韵璆然,与海涛声相和答。亭虽屡圯,后亦屡修,且常易其故处焉。嘉庆四年,观察遇昌修建)。亭之右,曰澄台(亦观察高公建。台可观海,升高旷览,沧溟岛屿,悉入望中。故旧志所称八景,有「斐亭听涛」、「澄台观海」之语。嘉庆四年,观察遇昌题扁)。其东南隅,曰丰亭(观察刘良璧建),又曰禔室十三胜(乾隆三十一年观察蒋允焄建,有记。其略云:『署创自有台以来,堂宇西向,迤北为别寝,堂东有澄台、斐亭,载在郡志。此外隙地廓然,芜久不治。余于是构室三楹,户牖皆南启。东房供卧起,迤西凿方塘,楼其上曰■〈木义〉月;稍北俯塘,曰鱼乐槛。又塘北曰丛桂径;径北折梯,其上曰延熏阁。又自槛东循仄径半径,矗石类盆盎,曰小仇池,亦折而梯于阁。阁左右翼。其自左折洞窗北瞰曰花韵栏。尽阁之东,缘梯而下,斐亭移于此。又自亭度垣而东,曰得树庭。又南曰接叶亭,曰花南小树,讫焉。又西达澄台。台北曰挹爽廊,廊延室前,庭之东,其前廷周以栏,栏际孱颜交错,曰瑞芝岩,曰迭云峰,曰醉翁石。计新辟者凡十有三胜,各有记。澄台、斐亭或新垩之,或移置之,名从其旧,不复记,然合之为胜十有五,凡此皆有室也』)。

府署:在东安坊,南向(旧属伪宅,两座比连。其左废坏,存其右,为郡署,制甚隘。雍正七年,郡守倪象恺即其左畔基址,廓而建之。贡生黄国英董其事,凡五十余日而成。规模宏伟,越二年郡守王士俊复续建三堂及后寝,为东宁新署)。中曰怀堂(总督刘世明题匾),其后有亭曰四合亭(「旧志」云:亭侧老榕三株,根干蟠结,架空如桥,亘数丈,广二尺,人可步履其上,名曰仙梁,亦曰榕梁,今巳改易,榕亦失其旧)、园曰鸿指园(乾隆三十年,郡守蒋允焄因四合亭而广之。自作记云:『署西偏广可数亩,古榕三株,蟠根屈曲,志称榕梁,枝叶展翠,又称榕屏。旧四合亭址也。岁久且芜,予就而新之,芟荒涂,凿深沼,护花栏,砌曲径,别作堂宇,以为游观。中列三楹,盛宴会也。左缚小亭,备游憩也、右架层榭,凭眺望也。夫古人流连景物,偶然寄之,去无所贪,来无所恋。汉水岘山,陵谷变迁,欧阳公尝讥杜预羊祜汲汲于名,是不若苏氏雪泥鸿指之说为足尽其义也。予台阳守土,几历两载,思海外风景,与吏民相安,百堵皆作,成于不日,所谓偶然而留,亦为其可留者耳。果何有哉。园既成,取以额之,因书其微指于此』),堂曰三来堂、榕荫堂(俱嘉庆十年,郡守庆保题,有跋)、来复堂(嘉庆十二年,郡守杨廷理题,有跋)。复有亭曰露香、曰仰仙(俱乾隆五十三年郡守杨廷理题。亭前杂莳花卉,怪石崚嶒,一峰独秀;皆有跋书其事)。

海防厅署:在西定坊,西向(旧在鹿耳门,雍正八年移驻于此)。署后有内省轩,(同知何恺建)、澹怀轩、研北书屋(俱同知朱景英建)。

教授署、训导署(俱见「学志」)。

经厅署:在府署东南,南向。

县署:在镇北坊赤嵌楼之右,西向(乾隆十五年移建。初县旧署在东安坊,伪时故宅也;规制甚隘。乾隆初年,设城守营于署之右,寻复设镇标右营于署之前;铳炮操演,震撼之声,日无宁息。宰斯邑者多遽殁,或以病剧去。十余年中,经七令,无一秩满者;众以为不祥。时邑宰鲁鼎梅始莅任,诹之绅矜,谋所以改易者。得贡士张方升、王克褒、学弟子龚帝臣辈皆踊跃愿为首事劝捐焉。遂度地于郡城之西南隅红毛楼右,众佥曰吉。郡守方邦基以其状闻于大宪,既得允,乃鸠工庀材焉。凡四阅月而工毕。诸士商乐输者皆得列名,以闻于制府,各赐匾奖赍有差)。中为新民堂,其后曰爱堂(郡守方邦基题额。跋云:『邑旧署湫隘,余谋所以更张之。邑绅士慕义恐后,不日落成,可谓能爱其上矣。继自令登斯堂者,其庶心旷神怡矣乎。惟两岐偕乐之仁,佩一范先忧之义,所以竭爱士爱民之心,亦以勿负我士民之爱也,因以名之,并跋以勖』)。又后为斋阁,翼以厢房。其左为射圃,筑亭曰润余亭。右为庖廪亭(俱乾隆十五年建)。复有斋,曰古春小筑(乾隆三十年,邑宰王右弼建)。

教谕署、训导署(俱详「学志」)。

巡检司署:在罗汉门(即旧县丞署)。

典史署:在县署之右。

仓库

府库:在府署右。府仓廒二所,一在东安坊旧县署旁(「旧志」载三十七间,后复增筑。嘉庆八年,知府庆保新造五十间。今合新旧计一百二十八间)。一在土墼埕保钱局(旧为凤山仓。乾隆六十年,知府遇昌修筑。今为府仓,凡五十七间)。

县库:在县署。县仓廒四所,一在东安坊旧县署左(凡五十七间),一在旧县署右(凡十四间。「府志」载红毛楼右者,今久圯),一在安平镇(凡二间),一在罗汉门(凡三间)。监仓在县署左(凡二十间。乾隆二十四年新建,今久圯。监榖归府仓,其仓地废为民房)。社仓三所,其一所在镇北坊(凡四间。康熙五十年,台、厦道陈璸建,有石镌「社仓」二字,题曰『聊为吾民留饭碗,岂无来者续心灯』。乾隆十五年,知县鲁鼎梅改建县署于此,乃以县仓四间收贮社榖)。一在大杰巅社、一在新港社。

又凤山县仓(「旧志」作四所),一在钱局者,今改为府仓;一在大埔者,今圯;一在东安坊;一在安平镇:凡二十五间。又嘉义县仓(「府志」云:在东安坊,旧凡一百三十六间,递年圯坏,后犹存九十间。乾隆十二年,归府七十间,余二十间今亦圯)。

公廨

接官亭:在西门外海口风神庙前(乾隆四年,巡道鄂善建。四十二年,郡守蒋元枢捐俸修;并于左侧构官厅,于海口砌石为埭,加坊表焉。有碑记其事)。

御史衙:在东安坊(初为凤山县公庙。雍正元年,改建察院行辕,内左右分建满、汉御史住宅。今已废坏)。

淡水公廨:在东安坊大上帝庙后。

凤山公廨:在西定坊魁星楼前。

嘉义公廨:在西定坊保西宫边(旧有诸罗公馆在东安坊,今废)。

彰化公廨:在东安坊仑仔顶(旧镇北坊施衙前,今废)。

澎湖协镇公廨:在镇北坊四舍庙前,今废。

佐杂公廨:在宁南坊龙王庙左。

义所

养济院:在镇北坊(康熙二十三年知县沈朝聘建)。

普济堂:在县城隍庙侧(乾隆十二年建,御史六十七范咸为文倡捐焉。有赡园二十五甲六分零,又租银一两六钱,屋舍二十间。嘉庆十二年,知县薛志亮拓城隍庙建两廊,乃徙普济堂屋舍于庙后)。

大众坛(即旧南坛)、万缘堂、同归所:俱在大南门外(康熙五十五年里众建。坛前祀厉鬼,后俸佛。其右为万缘堂,寄贮遗骸,男东女西。又买隙地为同归所,以瘗枯骨。乾隆三十年,里人陈朝梁辈倡修,碣石记其事)。

万善坛:在安平镇一鲲身(建始无考。乾隆十五年,水师协镇沈廷耀增修。坛前建庵奉佛,西南隅盖瓦屋一间,周缭以垣,以停旅榇)。

新南坛义冢殡舍:在小南门外法华寺后(乾隆四十二年,郡守蒋元枢捐置园地八甲有奇,以为义冢。又竹围一所,颇宽旷,构殡舍其间,以收旅榇;募僧众守之。复捐俸置仁和里糖租及永康里田园租息,以供岁费。设巡丁二人、土工四人,以主掩理。一时士商向义者,各捐产业。所收入租息颇伙,然计岁输正供、丁耗及发给僧众工役畚灰、盂饭、迎新送旧款目甚繁。旧以职员韩曰文、郑其嘏司其事,今董事则岁贡生韩必昌也。蒋公是举,惠政仁心,泽及枯骨。其所经理,具详碑记。诸士商所捐赀,亦勒于石。蒋记见「艺文」。乾隆五十五年建造城垣,发掘无主骨骸五百六十五具;郡守杨廷理使韩必昌收葬于此,一时冢地布密焉。今愈累累矣)。

义冢七处:一在大南门外魁斗山(俗呼鬼子山,历年久远,邱墓累塞),一在新昌里(与魁斗山北连。康熙五十九年国子生陈士俊捐置园地),一在水蛙潭(东至丁家竹围车路,西至张家竹围车路,南北俱至沙仑。乾隆十七年,知县鲁鼎梅捐俸买园地八分,葬旧南坛所积棺骸二百八十具。考原题里居姓名碣石坟前,以俟识认。其无名氏者,为同归所瘗之),一在北坛前(即厉坛前。乾隆十七年,知县鲁鼎梅葬积年棺柩一百六十具于此。葬法与水蛙潭同),一在海会寺前(乾隆十七年,知县鲁鼎梅买地埋旅榇一百八十余具于此,有碣),一在大南门口(东南至园埒,西北至车路。乾隆二十八年职员韩仕俊捐置苏贯熟园一所,今葬埋者已累累矣),一在大北门外较场边(乾隆四十二年,郡守蒋元枢购园地以为戍兵之冢)。

又凤山县养济院,在土墼埕保(康熙二十三年,凤山知县杨芳声建);诸罗县养济院,在镇北坊(康熙二十三年诸罗知县季麒光建);凤山县义冢,在魁斗山后。

屯田

屯田,屯番之田也。屯兵掌于军官,而田则垦自邑,且征收在邑。辟内山,育番民,其自屯田乎!初,台地东倚内山,多旷土,民与番并垦焉。乾隆四十九年,总督富纲奏明清丈;凡所丈报田园荒埔,计田论亩,籍已具而案核未定。林爽文之乱,诸社番随官打仗,出力有功;钦差将军公福康安、巡抚徐嗣曾奏准,募番民为屯丁,设立屯所,给与近山埔地,以资久计。乃以前所丈报田园埔地,复加丈量多溢额,于是台邑原报番民所垦田园一千三百九十六甲三分六厘一毫,至是更丈得溢额二百六十五甲单四厘八毫(内亦有续垦归官者,其田上下则分六等);以原额归民耕,以溢额为屯田。田与屯兵,远近不相属。且溢额之田,多奇零破碎,于是官为征其赋,而以时发给焉。

邑每年额征屯租榖一千七百八十一石单七合八勺三抄。每石折纳番银一圆,凡折纳番银一千七百八十一圆零七瓣八厘三毫。又淡水协济番银九百圆,凡征收番银二千六百八十一圆零七瓣八厘三毫(按岁二八两月支放。支法:屯千总岁给番银一百圆,把总岁给番银八十圆,外委岁给番银六十圆。每屯丁一人岁给番银八圆。名数、屯所详见「军志」)。

邑每年支给屯饷番银二千四百六十圆,每年存留番银二百二十一圆零七瓣八厘三毫。

邮传

府前铺:南抵南路铺一十五里,北抵北路铺二十里。

南路铺:北抵府前铺一十五里,南抵凤山县界二赞行溪铺二十里。

北路铺:南抵府前铺二十里,北抵新港铺二十里。

新港铺:南抵北路铺二十里,北抵嘉义县界目加溜湾铺二十里。

祥异赈恤

同部

其它

安广县乡土志
历史 唐虞三代为肃慎氏之地。汉魏六朝为抉余国。隋唐为扶余北境。辽为安广军,即长春州韶阳西北境也,金为临潢府属境。元为开元路属境。明初为三万卫,后属蒙古科尔泌部右翼后旗。国朝为札萨克镇国公封地。光绪初年始省内地穷民迁徒开垦,向公旗交租,陆续来者共有四百余家。三十年七月间,盛京将军增,筹议固藩实边,非扩开蒙荒不可,奏派花翎侯补道张心田勘放垦务。三十一年十一月竣事,共放生熟荒段二十四万一千四百五十八垧七亩。城镇街基一百十五万四千五百二十丈。经盛京将军赵,奏准设立县治,名曰:“安广县”,定为冲,疲、难三字边要缺,置知县一员,并加理事同知衔巡检兼典史一员,并加六品
安平县杂记
安平县杂记 ●节令 正月元旦,各家均梳洗更换新衣服。自子刻起,至卯刻止,开门焚香点灯烛烧纸(俗名烧金。用半粗幼纸裁长六寸、阔四寸、盖苏木膏寿字印于其上,中间安锡箔约二寸许,拭以槐花,使成黄色,名曰寿金。有大花、二花之分,每百叶大钱十六文至十四文不等)。贴新桃符,放爆竹,列各样糖料于盒以供神(糖料有寸金枣、花生粒、桔红糕等名目)。名曰开正。然后长幼序次向祖先神牌行礼,有备牲醴菜碗以供者。礼毕,向长辈序次叩贺。早饭后,冠服往各亲友家拜贺。名曰拜正。有乘轿者,有步行者。若亲友多,初二、初三方拜贺完遍。主人若在家,则冠服出迎。近时多不亲行,仅遣家丁持帖往贺,两便
安溪县志
安溪县志(嘉靖版) 明 林有年主纂 《安溪县志》原书序 卷之一 地舆类 一、建置 二、星野 三、山川 四、形胜 五、疆域 六、屯堡 七、隘堑 八、乡里 九、风俗 十、土田 十一、户口 十二、寄庄 十三、土产 十四、贡赋 十五、水利 十六、井泉 十七、坊市 十八、桥渡 卷之二 规制类 一、公署 二、坛壝 三、庙祠 四、寺观(宫院附) 五、亭榭 卷之三 官制类 一、职官 二、名宦 三、军政 四、刑法 五、盐法 六、役法 卷之四 学校类 一、庙学 二、学制 三、社学 卷之五 选举类 一、进士 二、乡举 三、岁贡 四、荐辟 五、恩典 六、椽辟 七、恩例 卷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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