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史藏 · 地理

续修台湾府志

46 万字 · 约 21 小时 58 分钟 · 5 / 59

会员可开白话

雍正元年,知县孙鲁改建土城。周围七百九十五丈二尺、基阔二丈四尺,城上马道广一丈四尺。浚沟,离城四丈,周围八百三十五丈五尺、深各一丈四尺、广各二丈四尺,水涵五。雍正五年,知县刘良璧重建门楼、砌水涵;东曰襟山、西曰带海、南曰崇阳、北曰拱辰,各安炮二位。雍正十二年,知县陆鹤于土城外环植刺竹。

彰化县城:在半线保。雍正十二年,知县秦士望环植刺竹。周围七百七十九丈三尺,设东、西、南、北四门。窝铺一十三座。乾隆十三年,知县陆广霖重修。

淡水厅城:在竹堑。雍正十一年,同知徐治民环植刺竹。周围四百四十丈,设东、西、南、北四门,俱建门楼。乾隆二十四年,同知杨愚奉文四城门上各增建炮台一所。

淡水炮城:在淡水八里坌山北脚下。红毛时建,郑氏葺之,寻复圯。雍正二年,同知王汧重修,设东、西大门二,南、北小门二焉。

澎湖城:康熙五十六年,总督觉罗满保、巡抚陈璸、布政使沙木哈建。

附考

台湾府无城;别有城在其西南,曰红毛城。郑氏僭窃时,宫殿在焉。今设副将一员,统兵三千驻之。距台湾二十里(「居易录」)。

台地初辟,原卜筑城于永康里,后不行。凤、诸二县各筑土堡,郡治居民亦欲仿而行之。西南临海,议自南下林子、土墼埕、鬼子山、春牛埔、上帝庙坑、中营埔、万寿亭、中楼子、北教场直至北海尾,将南北东三面围筑堡墙,约高一丈,底宽一丈八尺、上宽一丈。每丈用土十四方;墙顶高三尺、宽一尺五寸,用土半方,共土十四方半。每丈八层,每层用茅竿草四担,共三十二担。墙长一千七百八十丈,每丈约费银六两八钱零,计共需银一万二千二百四十六两有奇(「赤嵌笔谈」)。

雍正十一年,上谕:『从前鄂弥达条奏:台湾地方僻处海中,向无城池;宜建筑城垣、炮台,以资保障;经大学士等议覆,令福建督、抚妥议具奏。今据郝玉麟等奏称:「台湾建城,工费浩繁,臣等再四思维,或可因地制宜,先于见定城基之外,买备刺竹,栽植数层,根深蟠结,可资捍卫;再于刺竹围内,建造城垣,工作亦易兴举」等语。朕览郝玉麟等所奏,不过虑其地滨大海,土疏沙淤,工费浩繁,城工非易,故有茨竹藩篱之议。殊不知城垣之设。所以防外患;如必当建城,虽重费何惜?而台湾变乱,率皆自内生,非御外寇比;不但城可以不建,且建城实有所不可也。台郡门户曰鹿耳门,与府治近,号称天险。港容三舟,旁皆巨石,峰棱如剑戟,舟行失尺寸,顷刻沉没;内设炮台,可恃以为固,其法最善。从前平定郑克塽、朱一贵,皆乘风潮,舟行入港,水高港平,众艘奔赴,无所阻碍;大兵一入,即获安平港之巨舟,贼无去路,而抚其府市人民。南北路商贾一闻官军至,络绎捆载而来,相依以自保。物力既充,军民自倍;贼进不能胜、退无可守,各鸟兽散,终无所逃遁,故旬日可以坐定。向使贼众有城可据,收府市人民财物以自固,大兵虽入,攻之不拔;坐守安平,旷日相持,克敌不易。盖重洋形势,与内地异;此即明效大验,固未可更议建制也。若谓台湾筑城,即以御台湾外寇,是又不然。从前两征台湾,皆先整兵泊舟于澎湖之南风澳,以候风潮之便;岁不过一时,时不过数日。若盗贼窃发或外番窥伺,泊舟澎湖,则夕至而朝捕之。至南、北二路可通之地虽多,然如南路之蛲港、北路之八掌溪、海丰港、鹿子港、大甲、二林、三林、中港、竹堑、蓬山,惟小舟可入;其巨港大舟可入者,不过南路之打鼓、东港、北路之上淡水。其次,则北路之笨港、咸水港去府治较远,纵有外寇,亦不取道于此;备设炮台、派拨汛兵朝夕巡视,自足以资控御。今郝玉麟等请于见定城基之外,栽种刺竹,藉为籓篱;实因地制宜,甚有裨益。其淡水等处炮台,务须建造;各属并应增修,不可惜费省工,或致潦草。应如何举行之处?着郝玉麟、赵国麟妥协定议具奏。钦此』。续据该督郝玉麟等题准:台湾府治自小北门起、至南水门止,俱属沙土,堪以栽种刺竹;其西面一带迫临海滨,潮汐往来,难以种竹,应建大炮台两座,设立敌台、城门、望楼等项。至府治西北一方,见有镇营驻札营盘,惟东南一处并未设立;议于大东门内设立营盘一处、小南门边设立营盘一处,仍与各营盘一体围植刺竹。并南路之茄藤港等处,建炮台十座;府治西面一带炮台空隙处所,设立木栅,以资捍蔽(咨稿)。

公署

满、汉两察院:在府治东安坊凤山县公馆旧址,南向。大堂、川堂各一座,左右建满、汉察院住宅各二进,旁列厢房各十余间。大堂前为仪门,又前为大门。门外为木栅、照墙、东西辕门;两旁建鼓亭,外为挂号房、为官厅。雍正元年建。乾隆元年,满察院白起图辟左旁旷地为射圃,构草亭三间。十五年,汉察院杨开鼎辟右旁旷地为射圃,未就;+六年,汉察院钱琦成之。

校士院:在东安坊县学之左,今废。乾隆二十七年,改建海东书院、三十年,改建祝圣宫。

分巡道:在府治西定坊,西向。凡三座,每座三进。由大门、仪门入而厅事,颜曰「敬事堂」。堂之右为斋阁、为住宅,堂左则掾吏处之,堂下左右廨舍舆隶居之。大门内,左为福德祠、右有官厅。其外为照墙、为鼓亭、为辕门;照墙外为巡捕厅。署后有台曰「澄台」、亭曰「斐亭」,巡道高拱干建。雍正三年,巡道吴昌祚于署之东南隅建关帝庙、观音堂、魁星阁、妈祖庙。雍正十二年,巡道张嗣昌添建官厅。乾隆五年,巡道刘良璧建丰亭于署后东南隅。十年,巡道庄年建妈祖庙于澄台侧。二十七年,巡道觉罗四明重修。

台湾府:在东安坊,南向。旧系伪宅。两座毗连;后左畔一署倾圯,惟存右署,规制稍隘。雍正七年,知府倪象恺即左畔基址恢廓重建,大堂、川堂、二堂、东西斋阁、厢房以及大门、仪门悉具。大门之内,左为土地祠、右为官厅。大堂下两旁为六房,外环以木栅;前列照墙,规模轩敞。贡生黄国英董其事,五十余日落成。雍正九年,知府王士任建三堂一座,又置四层住屋一所,为东宁新署。署右侧旧有榕梁、四合亭遗址,地甚宽敞。乾隆三十年,知府蒋允焄改建官厅二间,曲槛回廊,重楼复阁,池台亭沼,各色悉备;又编竹为篱,杂莳花木,备极胜概。

海防厅:一在西定坊,西向;乾隆二十七年,同知何恺建「内省轩」。一在鹿耳门。

经历司:在府署东南,南向。

儒学:教授,在府学明伦堂后。训导,旧在学宫左。乾隆十五年,移建奎光阁后。

台湾县:在镇北坊,西向。前为新民堂,后为爱堂;堂后为斋阁、为住宅、为射圃。筑亭曰「润余亭」。左为天后宫,右为庖廪堂,前为仪门。仪门外,左为福德祠、右为狱。乾隆十五年,知县鲁鼎梅新建。旧县署在东安坊,开辟时建。雍正五年,知县冷岐晖重修。移建后改为海东书院,今废。

县丞:原在府署之东,雍正九年移驻罗汉门。干降二十七年奉文建署,未就。

典史:在郡署左。

新港巡检司:在府署东,即县丞旧署。乾隆二十六年巡检裁署,移建斗六门。

儒学:教谕,在县学明伦堂后。训导,在明伦堂左。乾隆十五年,移建崇圣祠后。

凤山县:在城内兴隆庄东,南向。康熙四十三年,知县宋永清建;五十七年,知县李丕煜重修。大堂、川堂、后堂、公廨,悉如制。乾隆五年,知县程芳建六房。十二年,知县吕锺琇建露台。十七年,知县吴士元建天后宫。二十一年,知县丁居信建花厅。二十七年,知县王瑛曾重修。

县丞:原在万丹。乾隆二十六年,移驻阿里港。

典史:在县东。原在县西偏,康熙二十三年建,后废。雍正十二年,知县钱洙移建。

淡水巡检司:在大昆麓。雍正九年建,今赁公馆在港东里嵌顶街。

儒学:教谕,在崇圣祠右、明伦堂侧。训导,在明伦堂后;乾隆十年,知县吕锺琇建。

公馆:在府治宁南坊。

诸罗县:在城内。原在佳里兴里,康熙四十三年移驻今所。四十五年,摄县篆同知孙元衡始建大堂、川堂、仪门。五十五年,知县周锺瑄增建后堂及内廨、左右两廊;库在大堂右、狱在仪门右。五十九年,署县事通判孙鲁重修。雍正六年,知县刘良璧再葺。乾隆五年,知县何衢重建六房;又于县左,添置社番纳饷公所一座。十六年,知县周芬斗增建天后宫。二十一年,署县稽璇改建天后宫。二十七年,知县卫克堉鼎新重建。

县丞:在笨港街坂头厝;原在笨港街砖仔窑,雍正十二年移建今所。

典史:在县署右,雍正二年建,乾隆二十六年典史周兆新重修。

佳里兴巡检司:在盐水港,雍正十年建,地低有水患,历任巡检增修。

斗六门巡检司:在斗六门,乾隆二十六年发帑新建。

儒学:教谕,在明伦堂左侧。训导,在明伦堂。

公馆:在府治东安坊。

彰化县:在县城北,雍正六年,知县汤启声建。前为大堂,后为川堂、为后堂、为库房、为厢房;左侧厨房,右侧小轩。乾隆五年,知县许廷璠重建六房。八年,知县刘靖建幕厅。十三年,知县陆广霖、十四年知县苏渭生相继修监狱。十八年,知县刘辰骏建天后宫。二十五年,知县张世珍建官厅。

县丞:在猫罗保南投街,乾隆二十四年发帑新建。

典史:在县署南。乾隆十二年,典史朱江重建。二十六年,典史仇作霖修。

鹿子港巡检司:在鹿子港。雍正十年建。乾隆二十年,巡检沈明禹重修。

猫雾捒巡检司:在猫雾捒。雍正十年建。

儒学:教谕,在县学。训导,在县学。

公馆:在府治镇北坊。

淡水厅:在竹堑士林庄厅治内。旧公馆在彰化县治,雍正二年同知王汧建。乾隆七年,同知庄年重建;大门、仪门、大堂、二堂悉具。二十一年,同知王锡缙改建今所。二十八年,监生何长兴捐修。

竹堑巡检司:在竹堑城内。乾隆二十一年建。

八里坌巡检司:在八里坌庄。雍正十一年建。乾隆十五年风灾圯,今移驻新庄公馆。

淡水公馆:在厅署左。乾隆二十八年,同知夏瑚建。

澎湖厅:在大山屿西澳原巡检旧署。

仓库

台湾府库:在府署右。仓廒二所:一在镇北坊县治左,七十六间。一在东安坊旧县治右,三十七间。

台湾县仓廒四所:一在旧县治左,计五十七间;一在红毛楼县治右,计一十四间;一在安平镇,计二间;一在罗漠门,计三间。监仓一所:在县治左,共二十间。乾隆二十四年奉文新建。社仓一所:旧在镇北坊。计四间。康熙五十年,台厦道陈璸建。乾隆十五年,知县鲁鼎梅改建县署,因就县仓以贮社榖。又二所:一在大杰巅社,一在新港社。

凤山县仓廒五所:一在府治钱局,计三十八间;一在府治东安坊,计二十一间;一在府治大埔,计二十间;一在安平镇,计二十五间;一在兴隆庄,计三十八间。监仓一所:在县治旧仓后,计五间。乾隆二十四年奉文新建。社仓一所:在万丹街,计二间。番社社仓八所:一在放■〈纟索〉社、一在茄藤社、一在力力社、一在下淡水社、一在上淡水社、一在搭楼社、一在武洛社、一在阿猴社,各定额二间。

诸罗县仓廒四所:一在府治东安坊,原一百三十六间;递年倒坏四十六间,实存九十间。乾隆十二年归府掌管七十间,今实二十间。一在笨港,计一百零九间。一在县治,计八十间。一在斗六门,计九间。社仓七所:一在诸罗山,一在安定里、一在斗六门、一在茅港尾、一在善化里、一在新化里、一在打猫庄,各建一间。番社社仓一十二所:在诸罗山社、一在打猫社、一在他里雾社、一在柴里社、一在萧垄社、一在大武垄加麦社、一在大武垄头社、一在大武垄芒仔芒社、一在哆咯嘓社、一在阿里山社、一在麻豆社、一在湾里社。监仓未建,监榖寄贮各番社。

彰化县仓廒三所:一在县治半线保,计一十五间;康熙五十二年,诸罗知县周锺瑄建。一在鹿子港,计一十六间;一在猫雾捒,计三间:并雍正年间奉文建。一在林泛埔,计二十一间,乾隆十六年庄民合建。社仓未建,社榖寄贮半线县仓。

淡水厅仓廒四所:一在竹堑城,计一十二间。一在八里坌,计一十二间。一在后垄社,计一间。一在南嵌社,计一间。监仓二所:一在竹堑城,计五间。一在厅署内,计六间。社仓未建。番社社仓三十四所:一、搭搭攸社,一、峰仔峙社,一、摆接社,一、雷里社,一、武朥湾社,一、圭柔山社,一、大浪泵社,一、八里坌仔社,一、毛少翁社,一、北投社,一、奇里岸社,一、小鸡笼社,一、金包里社,一、大鸡笼社,一、三貂社,一、南嵌社,一、龟仑社,一、坑仔口社,一、霄里社,一、竹堑社;一、后垄社,一、中港社,一、猫里社,一、新港社,一、加志阁社,一、吞霄社,一、宛里社,一、房里社,一、猫盂社,一、德化社,一、大甲社,一、双寮社,一、南日社,一、麻着旧社。

澎湖厅仓廒一所:在妈宫澳,计一十二间。

坊里

台湾县(四坊、二十里、一保、二庄)

东安坊、西定坊、宁南坊、镇北坊。

永康里(在县治东附郭,距城一十五里)、长兴里(距城二十里)、新丰里(距城四十里)、保大西里(距城三十里)、保大东里(距城四十里)、归仁南里(距城二十里)、归仁北里(距城二十五里)、崇德里(距城二十六里)、新昌里(原属凤山县,雍正十二年改归。距城五里)、永宁里(原属凤山县,雍正十二年改归。距城十里)、依仁里(原属凤山县,雍正十二年改归。距城十五里)、永丰里(原属凤山县,雍正十二年改归。距城二十五里)、仁和里(距城十五里)、仁德南里(距城十五里)、仁德北里(距城二十里)、文贤里(距城二十里)、效忠里(即安平镇,广半里,袤十里。康熙六十一年改今名,在邑治西南。距城水程七里、旱程二十里)、广储东里(距城四十里)、广储西里(距城三十里)、武定里(距城二十里)、新化里(原属诸罗县,雍正十二年割其半归邑辖。距城二十里)。

土墼埕保(原属凤山县,雍正十二年改归)。

大目降庄(距城三十五里)、罗汉门庄(原属凤山县,雍正十二年改归。距城六十五里)。

凤山县(八里、七庄)。

兴隆庄(在县治内)。

长治里一图(距县六十里)、长治里二图(距县六十五里)、维新里(距县五十五里)、仁寿里(距县三十里。以上俱在县治北)、嘉祥里(距县五十里,在县治东北)、文贤里(距县七十里,在县治西北)、淡水港东里(距县六十里,在县治东南)、淡水港西里(距县四十五里,在县治东南)。

观音山庄(距县二十里,在县治东)、半屏山庄(距县七里,在县治东北)、赤山庄(距县一十五里)、大竹桥庄(距县二十里)、小竹桥庄(距县三十五里。以上俱在县治东南)、凤山庄(距县三十里。分上庄、中庄、下庄;在县治西南)。

诸罗县(旧四里、七保、十七庄,新增三十九保、一庄)

开化里、善化里、新化里、安定里。

赤山保(距县五十里)、佳里兴保(距县七十里)。善化里东保(距县八十里)、善化里西保(距县八十五里)、新化里西保(距县八十三里)、安定里东保(距县八十里)、安定里西保(距县八十五里)、诸罗山保(在县城内)、牛椆溪保(距县五里)、柴头港保(距县十里)、大目根保(距县十里)、打猫东保(距县十五里)、打猫南保(距县二十里)、打猫北保(距县十里)、笨港南保、笨港北保、他里雾保(距县三十里)、斗六门保(距县四十里)、鲤鱼头港(距县四十里)、大坵田东保(距县七十里)、大坵田西保(距县二十五里)、大仑脚(距县四十里)、龙蛟潭保(距县三十五里)、白须公潭保(距县三十里)、盐水港保(距县四十里)、大槺榔东保(距县三十里)、白沙墩保(距县三十里)、尖山保(距县四十里)、鹿仔草保(距县二十里)、大槺榔西保(距县三十里)、太子宫保(距县四十里)、下加冬北保(距县三十里)、下加冬南保(距县三十里)、铁线桥保(距县五十里)、佳里兴保、茅港尾保(距县六十里)、麻豆保(距县七十里)、安定东保、安定西保、萧垄保(距县七十里)、新化西保、善化东保、善化西保、赤山保、果毅后保(距县四十里)、哆咯嘓东保(距县三十里)、哆咯嘓西保。

诸罗山庄、北新庄、大槺榔庄、井水港庄、茅港尾庄、土狮子庄、鹿仔草庄、龟佛山庄、南势竹庄、大坵田庄、龟仔港庄、大龟璧庄、旧嘓庄、新嘓庄、下加冬庄、打猫庄、他里雾庄、台仔挖庄。

彰化县(旧十保,管一百一十庄;今新分及加增共一十六保、一百三十二庄)

猫雾捒东保(距县二十五里)、猫雾捒西保(距县二十五里)、半线保(距县十里)、燕雾保(距县十里)、大武郡东保(距县三十里)、大武郡西保(距县三十里)、东螺保(距县四十里)、西螺保(距县五十里)、布屿禀保(距县六十里)、海丰港保(距县七十里)、二林保(距县五十里)、深坑仔(距县五十五里)、马芝遴保(距县五十里)、鹿仔港保(距县二十里)、水沙连保(距县六十里)。

登台庄(距县二十里)、柳树湳庄(距县二十里)、快官庄(距县十里)、大好庄(距县二十里)、猫罗新庄(距县二十里)。以上五庄,系半线保内。

马明潭庄(距县二十里)、蓝张兴庄(距县二十五里)、水堀头庄(距县二十五里)、岸里新庄(距县三十里)。以上四庄,系猫雾捒东保界内。

九张犁庄(距县三十里)、王田庄(距县十里)、水师寮庄(距县二十里)、沙辘新庄(距县二十里)、牛骂新庄(距县二十五里)。以上五庄,系猫雾捒西保界内。

燕雾内庄(距县十五里)、上咳咍庄(距县十五里)、员林仔庄(距县二十里)、东山庄(距县二十里)。以上四庄,系燕雾保界内。

火烧庄(距县二十一里)、枋桥头庄(距县一十五里)、红毛社庄(距县三十里)、嵌顶庄(距县三十五里)、笃奶潭庄(距县三十五里)、清水沟庄(距县三十五里)。以上六庄,系大武郡东保界内。

埔心庄(距县二十里)、湳港庄(距县二十五里)、吴凤庄(距县二十里)、水漆林庄(距县二十五里)。以上四庄,俱大武郡西保界内。

仑仔顶庄(距县四十里)、下打廉庄(距县四十一里)、十张犁庄(距县三十七里)、旧社檨仔庄(距县四十一里)、新社店庄(距县四十里)、眉里新庄(距县四十三里)、牛椆仔庄(距县四十二里)、六耳庄(距县四十三里)、三条圳庄(距县四十五里)、打马辰庄(距县五十里)、巴难鲁庄(距县四十三里)、麻园庄(距县四十五里)。以上十二庄,系东螺保界内。

西螺店庄(距县四十五里)、茄苳庄(距县五十里)、埤头庄(距县五十里)、鹿场庄(距县五十里)、加长厝庄(距县五十里)、西螺港口庄(距县五十里)。以上六庄,系西螺保界内。

港尾庄(距县六十里)、二仑庄(距县六十里)、猫儿干旧社庄(距县五十五里)、麦仔寮庄(距县六十里)、布屿禀大庄(距县六十里)、龙岩厝庄(距县六十五里)。以上七庄,系布屿禀保界内。

南势底庄(距县七十里)。系海丰港保界内。

八人庄(距县四十五里)、犁头厝庄(距县五十里)。以上二庄,系深耕仔保界内。

下咳咍庄(距县四十五里)、大突新庄(距县二十五里)、上打廉庄(距县四十五里)、大仑庄(距县二十五里)、番婆庄(距县二十五里)。以上五庄,系二林保界内。

草港庄(距县二十里)、马明山庄(距县十里)。以上二庄,系马芝遴保界内。

淡水厅(旧二保,管三十五庄;今分一百三十二庄)

香山庄(距厅城五里)、南势庄(距厅城西六里)、西势庄(距厅城西六里)、隆恩庄(距厅城西五里)、番婆庄(距厅三十里)、嵌头庄(距厅二十九里)、田寮庄(距厅三十里)、南庄(距厅三十一里)、北庄(距厅三十一里)、中港庄(距厅三十里)、加志阁庄(距厅五十里)、猫星庄(距厅四十八里)、后垄庄(距厅四十八里)、新港仔庄(距厅四十九里)、猫盂庄(距厅八十五里)、宛里庄(距厅七十二里)、后垄街(距厅四十五里)、船头庄(距厅四十八里)、西庄(距厅五十一里)、打那叭庄(距厅五十五里)、白沙墩(距厅六十里)、头湖庄(距厅五十九里)、二湖庄(距厅六十里)、三湖庄(距厅六十一里)、吞霄庄(距厅七十里)、房里庄(即蓬山庄。距厅九十六里)、山柑庄(距厅九十五里)、日北庄(距厅九十七里)、大甲庄(距厅一百里)。以上俱厅城南。

水田庄(距厅二里)、湳仔庄(距厅三里)、竹堑庄(距厅十里)、树林头

同部

其它

安广县乡土志
历史 唐虞三代为肃慎氏之地。汉魏六朝为抉余国。隋唐为扶余北境。辽为安广军,即长春州韶阳西北境也,金为临潢府属境。元为开元路属境。明初为三万卫,后属蒙古科尔泌部右翼后旗。国朝为札萨克镇国公封地。光绪初年始省内地穷民迁徒开垦,向公旗交租,陆续来者共有四百余家。三十年七月间,盛京将军增,筹议固藩实边,非扩开蒙荒不可,奏派花翎侯补道张心田勘放垦务。三十一年十一月竣事,共放生熟荒段二十四万一千四百五十八垧七亩。城镇街基一百十五万四千五百二十丈。经盛京将军赵,奏准设立县治,名曰:“安广县”,定为冲,疲、难三字边要缺,置知县一员,并加理事同知衔巡检兼典史一员,并加六品
安平县杂记
安平县杂记 ●节令 正月元旦,各家均梳洗更换新衣服。自子刻起,至卯刻止,开门焚香点灯烛烧纸(俗名烧金。用半粗幼纸裁长六寸、阔四寸、盖苏木膏寿字印于其上,中间安锡箔约二寸许,拭以槐花,使成黄色,名曰寿金。有大花、二花之分,每百叶大钱十六文至十四文不等)。贴新桃符,放爆竹,列各样糖料于盒以供神(糖料有寸金枣、花生粒、桔红糕等名目)。名曰开正。然后长幼序次向祖先神牌行礼,有备牲醴菜碗以供者。礼毕,向长辈序次叩贺。早饭后,冠服往各亲友家拜贺。名曰拜正。有乘轿者,有步行者。若亲友多,初二、初三方拜贺完遍。主人若在家,则冠服出迎。近时多不亲行,仅遣家丁持帖往贺,两便
安溪县志
安溪县志(嘉靖版) 明 林有年主纂 《安溪县志》原书序 卷之一 地舆类 一、建置 二、星野 三、山川 四、形胜 五、疆域 六、屯堡 七、隘堑 八、乡里 九、风俗 十、土田 十一、户口 十二、寄庄 十三、土产 十四、贡赋 十五、水利 十六、井泉 十七、坊市 十八、桥渡 卷之二 规制类 一、公署 二、坛壝 三、庙祠 四、寺观(宫院附) 五、亭榭 卷之三 官制类 一、职官 二、名宦 三、军政 四、刑法 五、盐法 六、役法 卷之四 学校类 一、庙学 二、学制 三、社学 卷之五 选举类 一、进士 二、乡举 三、岁贡 四、荐辟 五、恩典 六、椽辟 七、恩例 卷之六
续修台湾府志原文及白话翻译在线阅读|中华古籍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