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藏 · 地理
续修台湾府志
46 万字 · 约 21 小时 58 分钟 · 5 / 59
史藏 · 地理
46 万字 · 约 21 小时 58 分钟 · 5 / 59
会员可开白话
雍正元年,知县孙鲁改建土城。周围七百九十五丈二尺、基阔二丈四尺,城上马道广一丈四尺。浚沟,离城四丈,周围八百三十五丈五尺、深各一丈四尺、广各二丈四尺,水涵五。雍正五年,知县刘良璧重建门楼、砌水涵;东曰襟山、西曰带海、南曰崇阳、北曰拱辰,各安炮二位。雍正十二年,知县陆鹤于土城外环植刺竹。
彰化县城:在半线保。雍正十二年,知县秦士望环植刺竹。周围七百七十九丈三尺,设东、西、南、北四门。窝铺一十三座。乾隆十三年,知县陆广霖重修。
淡水厅城:在竹堑。雍正十一年,同知徐治民环植刺竹。周围四百四十丈,设东、西、南、北四门,俱建门楼。乾隆二十四年,同知杨愚奉文四城门上各增建炮台一所。
淡水炮城:在淡水八里坌山北脚下。红毛时建,郑氏葺之,寻复圯。雍正二年,同知王汧重修,设东、西大门二,南、北小门二焉。
澎湖城:康熙五十六年,总督觉罗满保、巡抚陈璸、布政使沙木哈建。
附考
台湾府无城;别有城在其西南,曰红毛城。郑氏僭窃时,宫殿在焉。今设副将一员,统兵三千驻之。距台湾二十里(「居易录」)。
台地初辟,原卜筑城于永康里,后不行。凤、诸二县各筑土堡,郡治居民亦欲仿而行之。西南临海,议自南下林子、土墼埕、鬼子山、春牛埔、上帝庙坑、中营埔、万寿亭、中楼子、北教场直至北海尾,将南北东三面围筑堡墙,约高一丈,底宽一丈八尺、上宽一丈。每丈用土十四方;墙顶高三尺、宽一尺五寸,用土半方,共土十四方半。每丈八层,每层用茅竿草四担,共三十二担。墙长一千七百八十丈,每丈约费银六两八钱零,计共需银一万二千二百四十六两有奇(「赤嵌笔谈」)。
雍正十一年,上谕:『从前鄂弥达条奏:台湾地方僻处海中,向无城池;宜建筑城垣、炮台,以资保障;经大学士等议覆,令福建督、抚妥议具奏。今据郝玉麟等奏称:「台湾建城,工费浩繁,臣等再四思维,或可因地制宜,先于见定城基之外,买备刺竹,栽植数层,根深蟠结,可资捍卫;再于刺竹围内,建造城垣,工作亦易兴举」等语。朕览郝玉麟等所奏,不过虑其地滨大海,土疏沙淤,工费浩繁,城工非易,故有茨竹藩篱之议。殊不知城垣之设。所以防外患;如必当建城,虽重费何惜?而台湾变乱,率皆自内生,非御外寇比;不但城可以不建,且建城实有所不可也。台郡门户曰鹿耳门,与府治近,号称天险。港容三舟,旁皆巨石,峰棱如剑戟,舟行失尺寸,顷刻沉没;内设炮台,可恃以为固,其法最善。从前平定郑克塽、朱一贵,皆乘风潮,舟行入港,水高港平,众艘奔赴,无所阻碍;大兵一入,即获安平港之巨舟,贼无去路,而抚其府市人民。南北路商贾一闻官军至,络绎捆载而来,相依以自保。物力既充,军民自倍;贼进不能胜、退无可守,各鸟兽散,终无所逃遁,故旬日可以坐定。向使贼众有城可据,收府市人民财物以自固,大兵虽入,攻之不拔;坐守安平,旷日相持,克敌不易。盖重洋形势,与内地异;此即明效大验,固未可更议建制也。若谓台湾筑城,即以御台湾外寇,是又不然。从前两征台湾,皆先整兵泊舟于澎湖之南风澳,以候风潮之便;岁不过一时,时不过数日。若盗贼窃发或外番窥伺,泊舟澎湖,则夕至而朝捕之。至南、北二路可通之地虽多,然如南路之蛲港、北路之八掌溪、海丰港、鹿子港、大甲、二林、三林、中港、竹堑、蓬山,惟小舟可入;其巨港大舟可入者,不过南路之打鼓、东港、北路之上淡水。其次,则北路之笨港、咸水港去府治较远,纵有外寇,亦不取道于此;备设炮台、派拨汛兵朝夕巡视,自足以资控御。今郝玉麟等请于见定城基之外,栽种刺竹,藉为籓篱;实因地制宜,甚有裨益。其淡水等处炮台,务须建造;各属并应增修,不可惜费省工,或致潦草。应如何举行之处?着郝玉麟、赵国麟妥协定议具奏。钦此』。续据该督郝玉麟等题准:台湾府治自小北门起、至南水门止,俱属沙土,堪以栽种刺竹;其西面一带迫临海滨,潮汐往来,难以种竹,应建大炮台两座,设立敌台、城门、望楼等项。至府治西北一方,见有镇营驻札营盘,惟东南一处并未设立;议于大东门内设立营盘一处、小南门边设立营盘一处,仍与各营盘一体围植刺竹。并南路之茄藤港等处,建炮台十座;府治西面一带炮台空隙处所,设立木栅,以资捍蔽(咨稿)。
公署
满、汉两察院:在府治东安坊凤山县公馆旧址,南向。大堂、川堂各一座,左右建满、汉察院住宅各二进,旁列厢房各十余间。大堂前为仪门,又前为大门。门外为木栅、照墙、东西辕门;两旁建鼓亭,外为挂号房、为官厅。雍正元年建。乾隆元年,满察院白起图辟左旁旷地为射圃,构草亭三间。十五年,汉察院杨开鼎辟右旁旷地为射圃,未就;+六年,汉察院钱琦成之。
校士院:在东安坊县学之左,今废。乾隆二十七年,改建海东书院、三十年,改建祝圣宫。
分巡道:在府治西定坊,西向。凡三座,每座三进。由大门、仪门入而厅事,颜曰「敬事堂」。堂之右为斋阁、为住宅,堂左则掾吏处之,堂下左右廨舍舆隶居之。大门内,左为福德祠、右有官厅。其外为照墙、为鼓亭、为辕门;照墙外为巡捕厅。署后有台曰「澄台」、亭曰「斐亭」,巡道高拱干建。雍正三年,巡道吴昌祚于署之东南隅建关帝庙、观音堂、魁星阁、妈祖庙。雍正十二年,巡道张嗣昌添建官厅。乾隆五年,巡道刘良璧建丰亭于署后东南隅。十年,巡道庄年建妈祖庙于澄台侧。二十七年,巡道觉罗四明重修。
台湾府:在东安坊,南向。旧系伪宅。两座毗连;后左畔一署倾圯,惟存右署,规制稍隘。雍正七年,知府倪象恺即左畔基址恢廓重建,大堂、川堂、二堂、东西斋阁、厢房以及大门、仪门悉具。大门之内,左为土地祠、右为官厅。大堂下两旁为六房,外环以木栅;前列照墙,规模轩敞。贡生黄国英董其事,五十余日落成。雍正九年,知府王士任建三堂一座,又置四层住屋一所,为东宁新署。署右侧旧有榕梁、四合亭遗址,地甚宽敞。乾隆三十年,知府蒋允焄改建官厅二间,曲槛回廊,重楼复阁,池台亭沼,各色悉备;又编竹为篱,杂莳花木,备极胜概。
海防厅:一在西定坊,西向;乾隆二十七年,同知何恺建「内省轩」。一在鹿耳门。
经历司:在府署东南,南向。
儒学:教授,在府学明伦堂后。训导,旧在学宫左。乾隆十五年,移建奎光阁后。
台湾县:在镇北坊,西向。前为新民堂,后为爱堂;堂后为斋阁、为住宅、为射圃。筑亭曰「润余亭」。左为天后宫,右为庖廪堂,前为仪门。仪门外,左为福德祠、右为狱。乾隆十五年,知县鲁鼎梅新建。旧县署在东安坊,开辟时建。雍正五年,知县冷岐晖重修。移建后改为海东书院,今废。
县丞:原在府署之东,雍正九年移驻罗汉门。干降二十七年奉文建署,未就。
典史:在郡署左。
新港巡检司:在府署东,即县丞旧署。乾隆二十六年巡检裁署,移建斗六门。
儒学:教谕,在县学明伦堂后。训导,在明伦堂左。乾隆十五年,移建崇圣祠后。
凤山县:在城内兴隆庄东,南向。康熙四十三年,知县宋永清建;五十七年,知县李丕煜重修。大堂、川堂、后堂、公廨,悉如制。乾隆五年,知县程芳建六房。十二年,知县吕锺琇建露台。十七年,知县吴士元建天后宫。二十一年,知县丁居信建花厅。二十七年,知县王瑛曾重修。
县丞:原在万丹。乾隆二十六年,移驻阿里港。
典史:在县东。原在县西偏,康熙二十三年建,后废。雍正十二年,知县钱洙移建。
淡水巡检司:在大昆麓。雍正九年建,今赁公馆在港东里嵌顶街。
儒学:教谕,在崇圣祠右、明伦堂侧。训导,在明伦堂后;乾隆十年,知县吕锺琇建。
公馆:在府治宁南坊。
诸罗县:在城内。原在佳里兴里,康熙四十三年移驻今所。四十五年,摄县篆同知孙元衡始建大堂、川堂、仪门。五十五年,知县周锺瑄增建后堂及内廨、左右两廊;库在大堂右、狱在仪门右。五十九年,署县事通判孙鲁重修。雍正六年,知县刘良璧再葺。乾隆五年,知县何衢重建六房;又于县左,添置社番纳饷公所一座。十六年,知县周芬斗增建天后宫。二十一年,署县稽璇改建天后宫。二十七年,知县卫克堉鼎新重建。
县丞:在笨港街坂头厝;原在笨港街砖仔窑,雍正十二年移建今所。
典史:在县署右,雍正二年建,乾隆二十六年典史周兆新重修。
佳里兴巡检司:在盐水港,雍正十年建,地低有水患,历任巡检增修。
斗六门巡检司:在斗六门,乾隆二十六年发帑新建。
儒学:教谕,在明伦堂左侧。训导,在明伦堂。
公馆:在府治东安坊。
彰化县:在县城北,雍正六年,知县汤启声建。前为大堂,后为川堂、为后堂、为库房、为厢房;左侧厨房,右侧小轩。乾隆五年,知县许廷璠重建六房。八年,知县刘靖建幕厅。十三年,知县陆广霖、十四年知县苏渭生相继修监狱。十八年,知县刘辰骏建天后宫。二十五年,知县张世珍建官厅。
县丞:在猫罗保南投街,乾隆二十四年发帑新建。
典史:在县署南。乾隆十二年,典史朱江重建。二十六年,典史仇作霖修。
鹿子港巡检司:在鹿子港。雍正十年建。乾隆二十年,巡检沈明禹重修。
猫雾捒巡检司:在猫雾捒。雍正十年建。
儒学:教谕,在县学。训导,在县学。
公馆:在府治镇北坊。
淡水厅:在竹堑士林庄厅治内。旧公馆在彰化县治,雍正二年同知王汧建。乾隆七年,同知庄年重建;大门、仪门、大堂、二堂悉具。二十一年,同知王锡缙改建今所。二十八年,监生何长兴捐修。
竹堑巡检司:在竹堑城内。乾隆二十一年建。
八里坌巡检司:在八里坌庄。雍正十一年建。乾隆十五年风灾圯,今移驻新庄公馆。
淡水公馆:在厅署左。乾隆二十八年,同知夏瑚建。
澎湖厅:在大山屿西澳原巡检旧署。
仓库
台湾府库:在府署右。仓廒二所:一在镇北坊县治左,七十六间。一在东安坊旧县治右,三十七间。
台湾县仓廒四所:一在旧县治左,计五十七间;一在红毛楼县治右,计一十四间;一在安平镇,计二间;一在罗漠门,计三间。监仓一所:在县治左,共二十间。乾隆二十四年奉文新建。社仓一所:旧在镇北坊。计四间。康熙五十年,台厦道陈璸建。乾隆十五年,知县鲁鼎梅改建县署,因就县仓以贮社榖。又二所:一在大杰巅社,一在新港社。
凤山县仓廒五所:一在府治钱局,计三十八间;一在府治东安坊,计二十一间;一在府治大埔,计二十间;一在安平镇,计二十五间;一在兴隆庄,计三十八间。监仓一所:在县治旧仓后,计五间。乾隆二十四年奉文新建。社仓一所:在万丹街,计二间。番社社仓八所:一在放■〈纟索〉社、一在茄藤社、一在力力社、一在下淡水社、一在上淡水社、一在搭楼社、一在武洛社、一在阿猴社,各定额二间。
诸罗县仓廒四所:一在府治东安坊,原一百三十六间;递年倒坏四十六间,实存九十间。乾隆十二年归府掌管七十间,今实二十间。一在笨港,计一百零九间。一在县治,计八十间。一在斗六门,计九间。社仓七所:一在诸罗山,一在安定里、一在斗六门、一在茅港尾、一在善化里、一在新化里、一在打猫庄,各建一间。番社社仓一十二所:在诸罗山社、一在打猫社、一在他里雾社、一在柴里社、一在萧垄社、一在大武垄加麦社、一在大武垄头社、一在大武垄芒仔芒社、一在哆咯嘓社、一在阿里山社、一在麻豆社、一在湾里社。监仓未建,监榖寄贮各番社。
彰化县仓廒三所:一在县治半线保,计一十五间;康熙五十二年,诸罗知县周锺瑄建。一在鹿子港,计一十六间;一在猫雾捒,计三间:并雍正年间奉文建。一在林泛埔,计二十一间,乾隆十六年庄民合建。社仓未建,社榖寄贮半线县仓。
淡水厅仓廒四所:一在竹堑城,计一十二间。一在八里坌,计一十二间。一在后垄社,计一间。一在南嵌社,计一间。监仓二所:一在竹堑城,计五间。一在厅署内,计六间。社仓未建。番社社仓三十四所:一、搭搭攸社,一、峰仔峙社,一、摆接社,一、雷里社,一、武朥湾社,一、圭柔山社,一、大浪泵社,一、八里坌仔社,一、毛少翁社,一、北投社,一、奇里岸社,一、小鸡笼社,一、金包里社,一、大鸡笼社,一、三貂社,一、南嵌社,一、龟仑社,一、坑仔口社,一、霄里社,一、竹堑社;一、后垄社,一、中港社,一、猫里社,一、新港社,一、加志阁社,一、吞霄社,一、宛里社,一、房里社,一、猫盂社,一、德化社,一、大甲社,一、双寮社,一、南日社,一、麻着旧社。
澎湖厅仓廒一所:在妈宫澳,计一十二间。
坊里
台湾县(四坊、二十里、一保、二庄)
东安坊、西定坊、宁南坊、镇北坊。
永康里(在县治东附郭,距城一十五里)、长兴里(距城二十里)、新丰里(距城四十里)、保大西里(距城三十里)、保大东里(距城四十里)、归仁南里(距城二十里)、归仁北里(距城二十五里)、崇德里(距城二十六里)、新昌里(原属凤山县,雍正十二年改归。距城五里)、永宁里(原属凤山县,雍正十二年改归。距城十里)、依仁里(原属凤山县,雍正十二年改归。距城十五里)、永丰里(原属凤山县,雍正十二年改归。距城二十五里)、仁和里(距城十五里)、仁德南里(距城十五里)、仁德北里(距城二十里)、文贤里(距城二十里)、效忠里(即安平镇,广半里,袤十里。康熙六十一年改今名,在邑治西南。距城水程七里、旱程二十里)、广储东里(距城四十里)、广储西里(距城三十里)、武定里(距城二十里)、新化里(原属诸罗县,雍正十二年割其半归邑辖。距城二十里)。
土墼埕保(原属凤山县,雍正十二年改归)。
大目降庄(距城三十五里)、罗汉门庄(原属凤山县,雍正十二年改归。距城六十五里)。
凤山县(八里、七庄)。
兴隆庄(在县治内)。
长治里一图(距县六十里)、长治里二图(距县六十五里)、维新里(距县五十五里)、仁寿里(距县三十里。以上俱在县治北)、嘉祥里(距县五十里,在县治东北)、文贤里(距县七十里,在县治西北)、淡水港东里(距县六十里,在县治东南)、淡水港西里(距县四十五里,在县治东南)。
观音山庄(距县二十里,在县治东)、半屏山庄(距县七里,在县治东北)、赤山庄(距县一十五里)、大竹桥庄(距县二十里)、小竹桥庄(距县三十五里。以上俱在县治东南)、凤山庄(距县三十里。分上庄、中庄、下庄;在县治西南)。
诸罗县(旧四里、七保、十七庄,新增三十九保、一庄)
开化里、善化里、新化里、安定里。
赤山保(距县五十里)、佳里兴保(距县七十里)。善化里东保(距县八十里)、善化里西保(距县八十五里)、新化里西保(距县八十三里)、安定里东保(距县八十里)、安定里西保(距县八十五里)、诸罗山保(在县城内)、牛椆溪保(距县五里)、柴头港保(距县十里)、大目根保(距县十里)、打猫东保(距县十五里)、打猫南保(距县二十里)、打猫北保(距县十里)、笨港南保、笨港北保、他里雾保(距县三十里)、斗六门保(距县四十里)、鲤鱼头港(距县四十里)、大坵田东保(距县七十里)、大坵田西保(距县二十五里)、大仑脚(距县四十里)、龙蛟潭保(距县三十五里)、白须公潭保(距县三十里)、盐水港保(距县四十里)、大槺榔东保(距县三十里)、白沙墩保(距县三十里)、尖山保(距县四十里)、鹿仔草保(距县二十里)、大槺榔西保(距县三十里)、太子宫保(距县四十里)、下加冬北保(距县三十里)、下加冬南保(距县三十里)、铁线桥保(距县五十里)、佳里兴保、茅港尾保(距县六十里)、麻豆保(距县七十里)、安定东保、安定西保、萧垄保(距县七十里)、新化西保、善化东保、善化西保、赤山保、果毅后保(距县四十里)、哆咯嘓东保(距县三十里)、哆咯嘓西保。
诸罗山庄、北新庄、大槺榔庄、井水港庄、茅港尾庄、土狮子庄、鹿仔草庄、龟佛山庄、南势竹庄、大坵田庄、龟仔港庄、大龟璧庄、旧嘓庄、新嘓庄、下加冬庄、打猫庄、他里雾庄、台仔挖庄。
彰化县(旧十保,管一百一十庄;今新分及加增共一十六保、一百三十二庄)
猫雾捒东保(距县二十五里)、猫雾捒西保(距县二十五里)、半线保(距县十里)、燕雾保(距县十里)、大武郡东保(距县三十里)、大武郡西保(距县三十里)、东螺保(距县四十里)、西螺保(距县五十里)、布屿禀保(距县六十里)、海丰港保(距县七十里)、二林保(距县五十里)、深坑仔(距县五十五里)、马芝遴保(距县五十里)、鹿仔港保(距县二十里)、水沙连保(距县六十里)。
登台庄(距县二十里)、柳树湳庄(距县二十里)、快官庄(距县十里)、大好庄(距县二十里)、猫罗新庄(距县二十里)。以上五庄,系半线保内。
马明潭庄(距县二十里)、蓝张兴庄(距县二十五里)、水堀头庄(距县二十五里)、岸里新庄(距县三十里)。以上四庄,系猫雾捒东保界内。
九张犁庄(距县三十里)、王田庄(距县十里)、水师寮庄(距县二十里)、沙辘新庄(距县二十里)、牛骂新庄(距县二十五里)。以上五庄,系猫雾捒西保界内。
燕雾内庄(距县十五里)、上咳咍庄(距县十五里)、员林仔庄(距县二十里)、东山庄(距县二十里)。以上四庄,系燕雾保界内。
火烧庄(距县二十一里)、枋桥头庄(距县一十五里)、红毛社庄(距县三十里)、嵌顶庄(距县三十五里)、笃奶潭庄(距县三十五里)、清水沟庄(距县三十五里)。以上六庄,系大武郡东保界内。
埔心庄(距县二十里)、湳港庄(距县二十五里)、吴凤庄(距县二十里)、水漆林庄(距县二十五里)。以上四庄,俱大武郡西保界内。
仑仔顶庄(距县四十里)、下打廉庄(距县四十一里)、十张犁庄(距县三十七里)、旧社檨仔庄(距县四十一里)、新社店庄(距县四十里)、眉里新庄(距县四十三里)、牛椆仔庄(距县四十二里)、六耳庄(距县四十三里)、三条圳庄(距县四十五里)、打马辰庄(距县五十里)、巴难鲁庄(距县四十三里)、麻园庄(距县四十五里)。以上十二庄,系东螺保界内。
西螺店庄(距县四十五里)、茄苳庄(距县五十里)、埤头庄(距县五十里)、鹿场庄(距县五十里)、加长厝庄(距县五十里)、西螺港口庄(距县五十里)。以上六庄,系西螺保界内。
港尾庄(距县六十里)、二仑庄(距县六十里)、猫儿干旧社庄(距县五十五里)、麦仔寮庄(距县六十里)、布屿禀大庄(距县六十里)、龙岩厝庄(距县六十五里)。以上七庄,系布屿禀保界内。
南势底庄(距县七十里)。系海丰港保界内。
八人庄(距县四十五里)、犁头厝庄(距县五十里)。以上二庄,系深耕仔保界内。
下咳咍庄(距县四十五里)、大突新庄(距县二十五里)、上打廉庄(距县四十五里)、大仑庄(距县二十五里)、番婆庄(距县二十五里)。以上五庄,系二林保界内。
草港庄(距县二十里)、马明山庄(距县十里)。以上二庄,系马芝遴保界内。
淡水厅(旧二保,管三十五庄;今分一百三十二庄)
香山庄(距厅城五里)、南势庄(距厅城西六里)、西势庄(距厅城西六里)、隆恩庄(距厅城西五里)、番婆庄(距厅三十里)、嵌头庄(距厅二十九里)、田寮庄(距厅三十里)、南庄(距厅三十一里)、北庄(距厅三十一里)、中港庄(距厅三十里)、加志阁庄(距厅五十里)、猫星庄(距厅四十八里)、后垄庄(距厅四十八里)、新港仔庄(距厅四十九里)、猫盂庄(距厅八十五里)、宛里庄(距厅七十二里)、后垄街(距厅四十五里)、船头庄(距厅四十八里)、西庄(距厅五十一里)、打那叭庄(距厅五十五里)、白沙墩(距厅六十里)、头湖庄(距厅五十九里)、二湖庄(距厅六十里)、三湖庄(距厅六十一里)、吞霄庄(距厅七十里)、房里庄(即蓬山庄。距厅九十六里)、山柑庄(距厅九十五里)、日北庄(距厅九十七里)、大甲庄(距厅一百里)。以上俱厅城南。
水田庄(距厅二里)、湳仔庄(距厅三里)、竹堑庄(距厅十里)、树林头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