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藏 · 志存记录
易氏族谱
69 万字 · 约 33 小时 · 3 /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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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所以发潜德之幽光也。
古者葬不书地,惟隋书经籍志载杨氏墓志一卷。厥后,庐陵欧氏,眉山苏氏着谱,踵事增华,大书特书。我祖隶籍湘阴,蔓延各属,皆详书都区里甲,惟湘阴则书本邑,仿春秋书法,以鲁为主之义也,至丈尺界址,或公山,或私置,墓田附载于后,以备参考。坟墓为先人遗骸所托,春秋两展,古有明征。宜确灰地形图后各自系说,登入或未绘图者则于本人卒葬后详书山向界至,以志不忘。
生没年号在民国以前者准太阴历(即夏历,简称阴历),书历朝纪年。在民国以后者准太阳历(简称阳历),书民国纪年,书干支月日时则随俗,皆以阴历书之。凡已生者皆书之民律,定年满二十位成丁,未成丁而亡者书殇,为成丁而生子与为殇立后者,不以殇书。
礼经丧服传年十六至十九为长殇,十二至十五为中殇,八岁至十岁为下殇,以下为无服之殇。生未三月不成殇。设长殇、中殇已娶生子,妻能守志,不得拘执往例,仍列世编重嗣续也。唯无服之殇与未成殇者只于母父下注明,间有详载。葬地一杯之土,免为犁锄所挥,毋庸轻弃。
妻族书省县,书父重世族,同县不书,祖以上不书聘妇,未成妇、童养不成娶,亦不谓之聘。兹于已昏者,概书配女。已行媒书,待字贞女,守志者特书。女已嫁而又再嫁者,不书,第书初嫁。
凡名不讳,序事之文书、字号,已故称公;一派同名以音同之字易之;五服以内同名者,改幼不改长;五服以外同名者,不改名;列学册仕籍者不改而改其它;名已书碑记神主或已登旧谱而欲追改者改之,仍于下书原名。
人物科甲起自庠生,仕官文武,官有实缺者,荐委起自局委学校须有高中相等文凭。
图形像非资观瞻,盖以表着忠孝节烈,并扬勋业文章以留先人规躅,以为后人瞻仰。
开局纂修辑兹谱在局诸人各有分任,胪列谱首以专责成并将上届篡辑名目附后,以示篡辑兹谱之有所自,并不敢没往哲贤劳。
清平时代,世家巨族,每三十年而一修,良以三十年中门祚之兴衰,子孙之成败,生齿之多寡,庐墓田园之有无,迁徙胥以年近而易察洵一家一族之盛事也。后有来者乌在其可忽诸。
宗制
章实斋谓道,起于三人居室以三人居室日用事为各有分责所谓道也。俗偿有一僧挑水,两僧抬水,三僧无水之谚。则以凡一团体有三人以上者,宜略具条理,分赋职司则不废事或致丛脞。家族者,一姓之天然大团体,人众事繁,宁能无制?吾宗自人覆公迁湘,成家开族,聚众而居,于家族间诸政务若祀典、若教养、若钱谷之管理、若法纪之维持,有总理以揽其成,有户首以分其任,目张纲举,早具厘然不紊之制,循行且数百年,迄无旷废,特非成文法而又不相一致耳。今兹联合,仍本成法略事,齐一立为宗制四则,庶几职掌攸分,共相循守,云尔谱宗制。
一、凡族事必有责成庶不纷纭错乱,公举年长贤明通书算者族长一人为族统领,举综理,一人为族长副举、副理,一人又为总理副也。但支分派别、房户远近不一,若只责成总理副理,恐难分身。兼任凭祠择定某支分房长均各名揭祠壁,如系祠中统四支,公事应传祠集议者,由族长总理副理通知各房房长,若系某房一房公事,亦应传祠集议者,即由该房房长传集庶各有责成,不致彼此推卸。
二、族长必廉明正直,除老病告退,不得辄擅另举。总理必公平精谨,勤劳贤干。房长必谨慎果敢,任期三年。主持对内、对外一切事务。凡各部分不能解决之事,或事关数部分者,其高级长决行之。凡遇议奖、议罚等事,倘有徇情袒护,经众此议得实者,凭公裁去,从重议罚,即族长亦不贷。
三、先人坟墓,率领族人每岁以礼祭扫,租息递择,经管公山蓄禁,亦族人薪樵所资,除经议定开禁外,无论何时不得强伐。私偷、纵容牲口破坏,违者开会议罚。如遇侵害或意图侵占,不论同姓、异姓、族人均有随时举报之责,毋得徇面以防失业。至于各房公山,若有威逼递葬于名分伐旧冢者,鸣祠凭公看明礼迁,康不服处,公同协禀,即绝冢亦处修培祭醮。
四、领导族人每届冬至举行祀典。其办祭值年首士,三年一换。仍以各分房择值一人,标明揭壁,倘择定办祭首士,届期托故卸责者,公同处罚。唯宗祠致祭,原以将诚敬,凡与祭之人,俱宜衣冠整肃,即系旧色布服亦可,若衣冠不正,裹头赤足,当即叱出。
宗规
家法犹国法,而其效能可辅国法之不及。时论谓家法宗规抵牾国法者诬也。盖国者,集家而成。凡一族人循循规矩即可卜其一族之旺族,族若是而国理矣!否者,一族之内强陵弱,非乱是私害公。长幼无序,男女不伦,而成浇薄莫可厘治之象,非所以维家族而国可知也。吾宗本届续谱,出自全宗至诚谨遵先辈成规,于不抵触国法范围内议立宗规十四条,俾我族人有所循守,庶以保吾族众之安宁,云尔谱宗规。
一、 谱例乃我族法制之大纲,宗规所无者,视凡例。
二、 宗祠及各支祠应随时各备国家现行法令书类,以资族众考阅,俾得自由于法律中。
三、 立继承祧,养子不得违反凡例,所定各项与善良风习并由当事人申述事实理由,投族审夺。如与法规情理有一不合,族长、房长均得纠正之。
四、 父母膳食兄弟,分爨,夫妻另居等事倘有纠葛,投族理落,不许无理取闹坚持,致伤情意。
五、 族内如有不法子弟或好赌行窃,或持强逞凶,或诈取钱财,或诱拐妇女行同盗匪,欺压善良以及其它违反国法宗规一切不正之事,族长、房长得先警告其父兄亲属,从严约束,促其悛改。有犯则开宗族会议责罚,再犯则开宗族会议送县惩治,或驱逐之。并登报声明不许入谱。
六、 无业游民,不顾父母之养,淫恶女流,败辱门户,经其家长报告者,族长、房长均得施以警告处分,促其改善。倘终怙恶不悛,男则送县法办,女则依法离嫁。
七、 亲属乱伦,同姓为婚以及兄收弟妇,弟纳兄妻,风化所关,一律垂为厉禁。违者开会议处。
八、 尊长无理取闹,不顾族门颜面,族长、房长得依正谊制止。
九、 因贫溺女,或卖女为妾、为奴、为娼者开会惩治。
十、 父兄袒庇为非子弟者,惩父兄;子弟不听父兄教令,无法制止则惩子弟。
十一、 居址地蜜人稠,犬牙相错,或二家以上同居,凡于公共卫生,如疏浚沟渠、收关牲口,轮流检点,扫除清洁诸事,务宜大众讲求,随时实践,不得任意恝置或互相推诿。致肇纷争,违者报由族长、房长罚。如违警律,开会执行。
十二、 祀产钱谷及祠铺屋租息均归总理协副理经管,每年祭前三日值年首士,随总理、副理入祠办事。净祠洁物,置办一切应用之件。所有副理照簿捡发一切应用等物祭后务必洁净收拾,仍交副理注簿收藏。倘有遗失破损当即估值赔补,唯值年人是问,平时亦不得移借外人,均干处罚。
十三、 各支房分有盗卖已成祀产或擅自变更处分大小公产,鸣祠处令,赎还责惩。抗则提充宗祠,永作祭扫之赀。
十四、 各系历届老谱及本届新谱均经列表存查,新老各谱均归各领存处之。总务保管由族长、房长监察之,族人因事取阅谱谍,先行查对册数、本数、页数,然后检阅,如期送还。但取阅日期以二十日为限,如有典卖涂改以及保藏不慎,致有损坏或取借逾期不归,以及其它各项事情查出,开会议罚。
家训
大学言平治而归重修齐,后世名人家训,如马伏波垂诚兄子;朱柏庐治家格言;陆梭山居家正本;语语不外修身。盖谓身不修则家不能齐也,而何有益于治国平天下乎?古者治民先之以德,不得已而后刑。故家训即建国之基,德行乃修身之本。观于旧时律例,遗意尚可寻焉,今日德与法分柄,国者徒知以法绳民而不某化之以德,乃任蚩蚩之氓于不知不觉中触犯法纲,教之纠之之谓,何书曰勿庸杀之姑为教之?是则家训一端在今日尤为当务之急,爰秉成规表示大纲,撰四言俚语,讵敢言训,聊为族中之颇识字墨,易知易晓而设,为身心一助谱家训。
家训纲领:“修身、齐家、明德、新民。”
家训条例:“孝、弟、忠、信、礼、义、廉、耻。”
整齐、清洁、简朴、敏慎。
明恕、笃实、公正、勤劳
家训
孝父母
父兮母兮,恩同天地,母兮鞠我辛勤劳瘁;父兮生我教我教读婚配。自少至壮,此心不易。父母爱子,无所不至,人若忤逆,禽兽同类。
友兄弟
凡今之人,莫如兄弟,共气分形,本属一体。各宜亲亲,有无相济。莫因小嫌穷,动比声势,骨肉相残,家必沦替。曷试思之,那有来世。
肃闺化
牝鸡司晨,为家之索。古人至言,不可忽略。王化之原,礼始闺阁。若无防闲,交相戏谑,治容诲淫,中勾即作,但凡齐家,先谨惟薄。
睦宗族
既曰宗族,支分派别,疏而不亲,缘何关切?试想当初,同此气血,一人之身,忍令断绝?时相往来,忧悼庆悦。相近相亲,希风往哲。
择嫁娶
娶不妨贫,嫁不必富;只择清门,勿苟婚媾;女择贤淑,断无中勾;耕择勤劳,读择俊秀;切勿论财,侈言文绣;化始闺门,勿为俗囿。
洽姻邻
人谁无姻?情联义结;人谁无邻?道交礼接;出人扶持,守望和协;有无相通,勿视胡越;安乐同欢,患难相涉;诗云洽比,颂之毋忽。
谨友朋
自古朋友,五伦之一;善劝恶归,道义所出;与善人交,入芝兰室;误接下流,遂成邪僻;说起交情,最宜着室,饭食谨始,百无一失。
勤正业
农子为农,士子为士;工商之子,各有本事;若无业守,游手败类;如斯之人,断不足贵;勤彼正业,有名有利;正经为人,家声不坠。
正蒙养
扬名显亲,为家之宝;总要父兄,教之在早。蒙以养正,小子有造。即不成名,亦知大道。马牛襟裾,无怪颠倒,数尽万般,还是读好。
供赋税
共幸斯生,际升平世,坐拥田畴,只此赋税。正供早完,安居里弟。犬吠无惊,户可不闭。不了公家,痴儿受制。出入慌张,反怕皂隶。
尚节俭
涉世持家,最要防检;斗艳矜华,习俗易染。银钱泥沙,一时脸面,曾几何时,声情顿贬,甚至无聊,身家被玷。欲长如斯,无如节俭。
节燕饮
酒以合欢,亦以将敬。任是高明,过饮乱性,不唯失仪,并且致病。若是酗酒,更难究竟,惹事招非,顷家丧命。以量为度,何必尽兴?
戒键讼
自谓豪强,无出其右。些小微嫌,架词出首,出入衙门,高下其手,陷害善良,抛妻鬻亩,凡兹所为,天总不宥,看键讼人,几个长久?
绝邪淫
恶少邪行,交游狎友,自诩风流,寻花问柳,刁诱处女,勾引寡妇,败人名节,出乘弄丑,天道祸淫,万恶淫首,试问倡门,是谁之后?
戒赌博
赌博顷家,纷纷无数,何令之人,偏入迷路,一坠其中,贵贱不顾,彼喝此呼,无朝无暮。业尽家空,没处可诉,宜早回头,免到次步。
祀典志
立春祭先祖,先祖、初祖以下,高祖以上之祖象其生物之始而祭之。冬至祭始祖,始祖厥初生民之祖象其一阳而祭之,其本古人神道,祀其祖先,报功崇德,声铠一堂,事至隆巳,孔子谓祭如在祭,神如神左,不其然乎!唯典求其实,礼务其诚,缛节繁文,宜所不取。书云:黍稷非声明德,唯声兹本此义于不数、不疏之中,图具陈设,签具如仪,并采朱子祭品,参用时羹,以期合夫,事死如生,对越在天而无愧是,亦数典之所必资也。
春秋坟墓两展,即古者感深,春露秋霜之遗亦仍如例,按时举行。
平时致祭于诸令节外,忌日为要,终身之忧,着于礼经。唐以来祝寿于生辰,推以事死,生忌并重。
冬至大祭条要于下:
一、 冬至大祭祠总先期召集房长、户首入祠洁扫,张挂循例,设备猪羊祭品。
二、 凡名登仕版及士人既冠者,亦各先期如祠襄事,演习仪节。
三、 祭期先日宰牲,祠总礼服视牲,行省牲礼,盛具毛血,安置祖龛。
四、 祭前先夕,按图陈设香炉、灯烛、帛匣、燎炉、酒尊、盥所、祝版、金鼓、祭席、爵杯、牙着、醯醢、粢盛、茶果,是夕行告祖礼。
五、 祭日黎明行祀祖礼
六、 祠总主祭择贤而知礼者,任分献通赞,引赞读祝余,各执事及与祭人均宜冠服整齐,随班序立。
七、 纠仪、香案、司尊、司爵、司户、司燎、司帛、毛血、福胙、金鼓、盥盆等处各设执事如例。
八、 冠服不正不得与祭。
九、 福席菜用时羹,酒限杯数。倘有贪杯乱性扰害祠规,当令退席。
十、 祭日不得争论是非以招诚敬。
十一、 宗族大会选举、核算公帐、批注簿据、收取丁费、检查契约以及应行年度会商之事须于日暮或翌日行之。
十二、 子孙与祭,每人例纳席费,以资弥补。各公务人及与祭诸执事人免之。
十三、 祭祀费用照例分派,办毕后即由经管开具细账公之祖众。
冬至大祭陈设
冬至行礼仪式
省牲
行省牲礼,起鼓,鸣金,主人就位,一辑,再辑,三辑,诣香案前,上香三,献爵三,复位,一辑。再辑,三辑,化楮,礼成。
告祖
行告祖礼,起鼓,鸣金,击磬,启椟,升炮,主祭嗣孙就位,诣盥洗所,盥洗,复位,诣香案前,跪,上香三,灌酒,叩首,兴,复位,鞠躬,拜兴四,诣祖先位前,跪,献帛,献爵三,献馔,俯伏,宣告词,宣毕,执事者主,叩首,兴,复位,鞠躬,拜兴四,化楮,礼成。
正祭
行祭祖礼,执事者各司其事,启椟,鼓初严,金一匝,鼓再严,金二匝,鼓三严,金三匝,金鼓齐鸣,奏乐,正献嗣孙就位,分献嗣孙就位,与祭嗣孙各就位,执事诣神位前,奉毛血痉西阶下,正、分献嗣孙诣盥洗所,盥洗。
复位,行上香礼,诣香案前就位,跪,上香三,酌酒。
叩首,兴,复位,行迎神礼,司鼓者击鼓,司金者击金,司磬者击磬,跪,叩三首,兴,行初献礼,司尊,爵酒,司爵者奉爵,正献嗣孙诣,始祖位前,分献嗣孙诣,左昭右穆位前,各就位,跪,献帛,初献爵,叩首。
司祝诣祝案旁,跪,读祝文,兴,复位,行亚献礼,司尊者爵酒,司爵者奉酒,正献嗣孙诣,始祖位前,分献嗣孙诣,左昭右穆位前,各就位,跪,亚献爵,叩首。
兴,复位,行三献礼,司尊者爵酒,司爵者奉酒,正献嗣孙诣,始祖位前,分献嗣孙诣,左昭右穆位前,各就位,跪,三献爵,叩首,兴,复位,行侑食礼,正献嗣孙诣,左昭右穆位前,旁立。
加爵,进着,进羹菜,进香茗,复位,行饮福受胙礼,正、分献嗣孙,福胙所,就位,跪,进福酒,进福胙,读嘏词,兴,复位,行送神酒礼,伐鼓,鸣金,击磬,升炮,跪,叩首三,兴,司祝奉祝,司帛奉帛,司香奉香,司爵奉爵,恭诣燎所,望燎,复位,合椟,礼成。
服制图
丧服制
居丧服布不服帛,所以表孝思志哀感也。布区以精粗,服区以期限,所以别亲等也;国体虽更,亲等无改。现行法定亲等仍本诸尧典之九族(九族有二说,一为由高祖下迪己身,由己身下迪玄孙之九代;一为父族、母族、妻族三族,就事理言,后说为正,然历来多主前说,即亲等所本),诚以亲亲之等出自天然,男系中心社会中任何时代所不易也。民国肇造二十有七载,丧服之制,未遑厘定时尚。或效法他国,凡有所丧,率以黑布绕臂,既难识别,复无等差,非所以亲亲也。宋儒朱熹尊古礼经,定为丧服图说明;清各朝着之于律列中,我族旧谱亦皆着之,是制已成风习,且深合亲亲之义,现行颁定之,亲等亦符,爰采其制而删去继父、出母等服,括为五表以示丧服之准则,而以令国民政府所颁亲等图,殿之俾明服制所从来而有所循行焉。谱丧服制。
丧服制度表
服名 斩 衰 齐 衰 大 功 小 功 缌 麻
服期 三年 期年 五月 三月 九月 五月 三月
男子 服用粗布、生白布,旁及下际,
不缝。丧缀衣前当胸处者附版缀,
衣后领者,均用粗生麻布俗谓批麻
即此。麻冠三梁,腰绖用粗麻绳为
之,草履均向外帮底,完全如鞋式
不得用力夫之草鞋。杖父丧用竹,
母丧用桐木,皆长与心齐。 服用稍粗白布,旁及下际缝
之,丧负版均用粗麻布,麻冠腰经用白布条,草履用白布为之,绪缝向内,杖用桐木削上园下长,与心齐 服用稍粗白布旁去衰及负版去绖,履用白布为之。 服用粗白布,履用白布为之。 服用细白布,素履,无饰。
妇女 服用粗生白布不缝边,长群用粗生
白布反缝向外,不缝下边。丧负版
均用粗生麻布,盖头俗称披头,用
粗生布,长等身长。竹叉用竹削以
束发,即令竹篾扁为钗也。首绖用
麻绳束顶心发,腰绖用粗麻绳围腰
束衫,麻鞋用粗麻布缝于鞋上。 服之裙用稍粗白布缝边,丧负版均用粗麻布,盖头用粗白布,长等身。竹钗、首经用白绳,腰绖用白布条,白布鞋。 服及裙用粗白布去丧及负版,盖头俗用折斜缝覆首,垂绪于后,竹钗、首绖用白绳,腰绖用白布条,白布鞋。 服及裙用粗白布条,余同大功 服及裙用细白布条。余同大功。
附记 一、 父母卒日后三日成服,成服后二十七月卒禫服,如相隔辽远,不及于卒日后三日成服者,则以闻信成服之日起,足
二十七月而禫。
二、 丧服依古礼于服期内均应服之,晚近习尚唯于殡葬后改服素服。服至禫服日始服丝织物及染色布。
男子服制表
辈分
服别 高 祖 辈 曾 祖 辈 祖 辈 父 辈 同 辈 子 辈 孙 辈 曾 孙 辈 玄 孙 辈
斩衰三年 父母,嫡母,
继母,嗣父母
生母,伯叔父母
齐
衰 期年 杖 伯叔父母,妇
在室,本生父
母降服,庶母,
继母 兄弟姊妹
,姊妹在室。
妻父母在不
杖
不
杖 祖父母 长子长妇,众子,
女侄,侄女在室,嗣子,出继子
五月 曾祖父母
三月 高祖父母
大功九月 姑出嫁 姊妹出嫁
堂兄弟,
堂姊妹在
室 众子妇,侄妇,
侄女出嫁,出
继子妇,嗣子妇。 众孙,孙女
小功五月 伯叔祖父母,祖姑在室,
外祖父母,
庶祖母。 堂伯叔父母,堂姑在室,
母兄弟,母
姊妹 兄弟妻,堂姊妹出嫁,
再从兄弟,
再从姊妹在室 堂侄、堂侄女在
室,姊妹之子,
姊妹之女在室。 嫡孙妇,侄孙,侄孙女在室
缌麻三月 曾伯叔祖父母,曾姑母在室。 族伯叔祖父母,祖姑出嫁,族祖姑在室。 族伯叔父母,堂姑出嫁,族姑在室。妻父母 堂兄弟妻,族兄弟,再从姊妹出嫁,族姊妹在室,母舅之子,从母之子,姑之子。 堂侄妇,堂侄女出嫁,再从侄女出嫁,婿。 众孙妇,侄孙女出嫁,侄孙妇,堂侄孙,堂侄孙女在室,女之子女。 曾孙,曾孙女,曾侄孙,侄曾孙女在室。 玄孙,玄孙女
附记 一、 凡嫡孙父卒,为祖父母承重服,斩衰三年。若位曾高祖父母服,亦同。
二、 凡男为人后者,即出继于人,为本生父母属服皆降一等。
三、 凡姑姊妹女孙在室或已嫁被出而归,其服并与男子同。出嫁而无夫与子女者,为兄弟姊妹及侄服。皆不杖期。
四、 凡同五世祖族属在缌麻绝服之外,皆为袒免亲,遇丧葬则服素服,尺布缠头。
五、 本宗之曾祖姑、族祖姑、族姑、族姊妹、再从侄女、堂侄孙女、侄曾孙女之出嫁者,在从兄弟妻、族兄弟妻、再从侄妇、堂侄孙妇、曾孙妇、曾侄孙妇、玄孙妇及姑之夫、姊妹之夫、姑之子妇、姊妹之子妇、母族之母祖父母、母兄弟妻母、姊妹之夫母、舅姨母之女及子孙、妻族之妻祖父母、妻之伯叔、妻之姑、妻兄弟及妇、妻姊妹均无服。
六、 嫡母乃众妾之子,称父之正妻;继母乃元配之子,称父之后妻;继室之子称父之再继妻嗣,父母谓过房,为其后者本生父母谓出继他人者,称其所生父母庶母,谓父妾之有子者,其服嫡子,庶子同生母乃庶子谓其亲生母虽父在嫡母在,不降服。
七、 一子承两祧者,为本生父母兼祧父母均服斩衰三年,为本生亲属、兼祧亲属均照表列各服服之。
妻为夫族服制表
辈分
服别 高祖辈 曾祖辈 祖父 父辈 同辈 子辈 孙辈 曾孙辈 玄孙辈
斩衰
三年 舅姑,夫嫡母、继母、生母、嗣父母。 夫
齐衰期年 长子,子妇,众子女,夫侄,侄女在室。
大功九月 夫祖父母 众子妇,夫侄女出嫁,夫侄妇,嗣子,出继子 孙,孙女
小功五月 夫姑 夫兄弟及妻,夫姊妹 夫堂侄,夫堂侄女在室。 夫侄孙,侄孙女在室。
缌麻三月 夫高祖父母。 夫曾祖父母。 夫伯叔祖父母 夫堂姑在室 夫堂兄弟及妻,堂姊妹。 夫堂侄妇,再从侄堂侄女出嫁,再从侄女在室 孙妇,侄孙妇,侄孙女在室 曾孙,曾孙女,侄曾孙,侄曾孙女在室。
附记 一、 夫为祖父母及高祖父母承重者,并从夫服。
二、 夫为人后者,为夫之本生父母服大功,为夫之本生余亲属各从本服降一等,反服亦如之。
三、 期为夫之外亲,夫之母族服降一等。
四、 夫曾祖姑父、曾祖伯叔、祖父母、祖姑之出嫁者,堂祖姑、族伯叔、祖父母、堂姑之出嫁者,族伯叔父母、族姑再从兄弟姊妹,再从侄女之出嫁者,堂侄孙、堂侄孙女之出嫁者,曾侄孙及曾侄孙女之出嫁者,均无服。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