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藏 · 志存记录
风俗通义校注
43 万字 · 约 20 小时 32 分钟 · 18 /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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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可开白话
朱〔五〕,大妨王命,造次颠沛,〔六〕不及讽谕,虽举觥彊歙可行也。今恽久见授任,职在昭德塞违〔七〕,为官择人,知延贪邪,罔上害民,所在荒乱,怨慝并作,此为恶积愆,非一旦一夕之渐也〔八〕。孔子以匹夫,朋徒无几,习射矍相之圃,三哲〔九〕而去者过半〔一0〕。汝南,中土大郡,方城四十〔一一〕,养老复敬〔一二〕化之〔一三〕。至延奸舋彰着,无与比崇。臧文仲有言:“见无礼于君者,若鹰鹯之逐鸟雀〔一四〕。”“农夫之务去草也”〔一五〕,何敢宿留〔一六〕?不即弹黜奸佞,而须于万人之中,乃暴引之,是为陷君〔一七〕。君子不临深以为高,不因少以为多〔一八〕,况创病君父,以为己功者哉?而论者苟眩虚声,以为美谈〔一九〕。汝南,楚之界也,其俗急疾有气决〔二0〕。然自君章之后,转相放式,好干上怵忮,以采名誉,末流论起于爱憎,政在陪隶也〔二一〕。
〔一〕 文选为宋公求加赠刘前将军表注、臣轨下慎密章注引无“狷为下”三字,盖断章摘句耳。又臣轨注“风”作“讽”,古通。案后汉书李云传论:“礼有五谏,讽为上。”注:“五谏,谓讽谏、顺谏、窥谏、指谏、陷谏也。讽谏者,知祸患之萌而讽告也;顺谏者,出辞逊顺,不逆君心也;窥谏者,视君颜色而谏也;指谏者,质指其事而谏也;陷谏者,言国之害,忘身为君也。见大戴礼。”案今大戴礼佚此文。说苑正谏篇:“谏有五:一曰正谏,二曰降谏,三曰忠谏,四曰戆谏,五曰讽谏。孔子曰:‘吾其从讽谏矣乎。’”白虎通谏诤篇:“人怀五常,故知谏有五:其一曰讽谏,二曰顺谏,三曰窥谏,四曰指谏,五曰陷谏。讽谏者,智也,知祸患之萌,深睹其事未彰,而讽告焉,此智之性也。顺谏者,仁也,出辞逊顺,不逆君心,此仁之性也。窥谏者,礼也,视君颜色,不悦且却,悦则复前,以礼进退,此礼之性也。指谏者,信也,指者质也,质相其事而谏,此信之性也。陷谏者,义也,恻隐发于中,直言国之害,励志忘生,为君不避丧身,此义之性也。孔子曰:‘谏有五,吾从讽之谏。’”公羊传庄公二十四年解诂:“谏有五:一曰讽谏。孔子曰: ‘家不藏甲,邑无百雉之城,季氏自堕之。’是也。二曰顺谏,曹羁是也。三曰直谏,子家驹是也。四曰争谏,子反请归是也。五曰戆谏,百里子、蹇叔子是也。” 家语辨政篇:“孔子曰:‘忠臣之谏君,有五义焉:一曰谲谏,二曰戆谏,三曰降谏,四曰直谏,五曰讽谏,唯度主而行之。吾其从讽谏乎。’”诸书言五谏,颇有出入,故详录其文。应氏引礼“ 狷为下”,盖即大戴礼、白虎通之陷谏,故下文以“陷君”言之也。
〔二〕 拾补曰:“文选注引下二句上有‘礼曰’二字。”
〔三〕 “膝”,拾补曰:“公羊传是‘辟’字,而后来承用皆作‘ 膝’。”器案:此谷梁传文公六年文,抱经偶失检。原注云:“辟,君也,诡辞而出,不以实告人也。”韩诗外传三:“故善则称君,过则称己,臣下之义也。”蔡邕集杨赐碑:“匡辅本朝,忠言嘉谋,造膝危辞,言听升纳,亦不敢宣,密识潜功,贻于帝躬,家无遗草,论者不见。”又郑固碑:“造膝佹辞。”危、佹与诡通。文选傅亮为宋公求加赠刘前将军表吕延济注:“造膝,谓近天子,纳谏言也。”
〔四〕 白虎通谏诤篇:“事君进思尽忠,退思补过,去而不讪,谏而不露。”
〔五〕 论语阳货篇:“恶紫之夺朱也。”
〔六〕 论语里仁篇:“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集解引马融曰:“造次,急遽;颠沛,偃仆;虽急遽偃仆不违仁。”
〔七〕 左传桓公六年文。
〔八〕 易坤卦文言:“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者渐矣。”汉书司马迁传:“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渐久矣。”
〔九〕 拾补云:“‘哲’与‘誓’ 同,逸周书商誓解,‘哲王’作‘誓王’。”
〔一0〕礼记射义:“孔子射于矍相之圃,盖观者如堵墙,射至于司马,使子路执弓矢出延射曰:‘贲军之将,亡国之大夫,与为人后者不入,其余皆入。’盖去者半,入者半。”注:“‘延’或为‘ 誓’。”器案:应氏所据礼记,与郑氏所引或本正合,正义亦以誓众言之。
〔一一〕汉书地理志、续汉书郡国志俱言汝南郡三十七城,此言四十,举成数言。两京本“ 方”误“万”。
〔一二〕“敬”,拾补曰:“疑‘教 ’。”
〔一三〕拾补曰:“或有脱字。”
〔一四〕见左传文公十八年。
〔一五〕此左传隐公六年所载周任之言也。细玩应氏此文,似误揉合此二文为臧文仲之言,非是。
〔一六〕宿留,汉人常语。史记封禅书:“宿留海上。”补武纪:“ 宿留之。”索隐:“音秀溜,宿留,迟待之意。”汉书五行志中之下:“王音因雉雊上言:‘……其宿留晓告人,具备深切。’”郊祀志:“宿留海上。”师古曰:“宿留,谓有所须待也。宿音先欲(马班字类作“就”)反,留音力就反。”李寻传:“ 宿留瞽言。”后汉书来历传:“此诚圣恩所宜宿留。” 东观汉纪和帝诏:“且复宿留。”文选求通亲亲表注引东观汉纪:“黄香留为尚书令,上疏云:‘以锥刀小用,蒙见宿留。’”治要引桓谭新论:“如遭上忽略,不宿留而听行其事,则当受强死也。”公羊传僖公元年注:“宿留城之。”孟子万章篇赵岐注:“宿留以答之。 ”又公孙丑篇:“故且宿留。”音义:“宿留,上音秀,下音霤。”列子黄帝篇释文:“留之,力救切,谓宿留而视之也。”
〔一七〕案左传僖公十五年:“陷君于败。”又昭公二十五年:“陷君于难”,“陷君于大难”,即此文“陷君”之义。
〔一八〕礼记儒行篇:“不临深而为高,不加少而为多。”大德本“ 因”误“囚”,宋本及余本俱作“ 因”。
〔一九〕公羊传闵公二年:“鲁人至今以为美谈,曰犹望高子也。”
〔二0〕管子水地篇:“楚之水淖弱而清,故其民轻果而贼。”史记货殖列传:“夫自淮北、沛、陈、汝南、南郡,此西楚也,其俗剽轻易发怒。 ”汉书地理志下:“汝南之别,皆急疾有气势。”扬雄荆州牧箴:“风剽以悍,气锐以刚。”释名释州国:“ 楚,辛也,其地蛮多而性急,数有战争,相争相害,辛楚之祸也。”初学记八引河图:“荆、扬角征会,气漂轻人声急。”论衡率性篇:“楚促急。”尚书禹贡疏、公羊传庄公十年疏、尔雅释地疏引李巡尔雅注:“荆州其气燥刚,禀性彊梁,故曰荆,荆,彊也。”阮籍乐论:“楚、越之风好勇,故其俗轻死。”刘昼新论风俗篇:“楚、越之风好勇,其俗赴死而不顾。”
〔二一〕本书十反篇:“未离陪隶,不与宾于王。”后汉书袁绍传:“拔于陪隶之中。”注:“陪,重也。左传曰:‘王臣公,公臣卿,卿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皂,皂臣隶,隶臣僚,僚臣仆,仆臣台。’又曰:‘是无陪台也。’陪隶犹陪台。”器案:左传云云,见昭公七年,正义云:“隶,隶属于吏也。 ”三国志魏书陈思王传:“昔毛遂赵之陪隶,犹假锥囊之喻,以寤主立功。”
司空颍川韩棱,少时为郡主簿〔一〕,太守兴〔二〕被风病,恍忽〔三〕误乱,棱阴扶辅其政,出入二年〔四〕,署置教令无愆失。兴子尝出教,欲转徙吏,棱执不听,由是发露被考,兴免官,棱坐禁固〔五〕。章帝即位,一切原除也〔六〕。
〔一〕 范书棱本传、袁纪十四俱谓为郡功曹,与此异。案汉代郡吏,主簿与功曹,并称要职,盖总省众事,职亲地近,秩位虽卑,而委任在诸曹之右,故当时往往以之相提并论。后汉书王堂传:“为汝南太守,教掾史曰:‘其宪章朝右,简覈才职,委功曹陈蕃;匡政理务,拾遗补阙,任主簿应嗣。’自是委诚求当,不复妄有辞教,郡内称治。”又王涣传:“太守陈宠入为大司农,和帝问曰:‘在郡何以为理?’宠顿首曰:‘臣任功曹王涣以简贤进能,主簿镡显以拾遗补阙,臣奉宣诏书而已。’和帝大说。”应氏与范、袁二氏互异之故,或即以其时常以之并称耶。
〔二〕 范书、袁纪俱云葛兴,此当补“葛”字。
〔三〕 “忽”,郎本、钟本作“惚 ”,下同。
〔四〕 “出入二年”,范书同,袁纪作“辅助经年”。
〔五〕 “由是”以下三句,袁纪作 “讼书以棱掩蔽兴疾,专郡事,不得复为吏”,范书作 “因令怨者章之,事下按验,吏以棱掩蔽兴病,专典郡职,遂至禁锢”。案左传成公二年:“子反请以重币锢之。”杜注:“禁锢勿令仕。”正义:“说文:‘锢,铸塞也。’铁器穿穴者,铸铁以塞之,使不漏;禁人使不得仕宦者,其事亦似之,故谓之禁锢,今世犹然。”
〔六〕 范书云显宗,与应氏异。
谨按:易称:“守位以仁。〔一〕”尚书:“无旷庶官。〔二〕”诗云:“彼君子不素餐兮。〔三〕” 论语:“陈力就列,不能者止。〔四〕”汉典,吏病百日,应免〔五〕。所以恤民急病,惩俗逋慝也。今兴官尊任重,经略千里,当听讼侍祠〔六〕,班诏劝课,早朝旰食〔七〕,夕惕若厉〔八〕,不以荣禄为乐,而以黔首为忧,位过招殃〔九〕,灵督其舋,风疾恍忽,有加无瘳。棱统机括〔一0〕,知其虚实,当听上病,以礼选引;何有上欺天子,中诬方伯〔一一〕,下诳吏民,扶辅耄乱,政自己出,虽幸无阙,罪已不容于诛矣。为人谋而不忠〔一二〕,爱人而以姑息〔一三〕,凡人不可,况于君子乎?上令兴负贪昧之罪,子被署用之愆,章问汹赫,父子湮没。执事如此,谓礼义何!棱宜禁固终身,中原非是。
〔一〕 系辞下文。
〔二〕 皋陶谟文。
〔三〕 魏风伐檀文,今本“君子” 下有“兮”字。
〔四〕 季氏篇文。
〔五〕 史记汲黯列传:“黯多病,病且满三月,上常赐告者数。”集解:“如淳曰:‘杜钦所谓病满赐告,诏恩也。’”汉书汲黯传同。沈钦韩曰:“病满三月则当免,故优假之,复赐告也。唐会要八十一:‘职事官假满百日,即合停解。长庆二年四月,御史台奏检校司空兼太子少傅严绶疾病,假满百日,合停。敕严绶年位俱高,须加优异,宜依旧秩未要举停。’此则出自特恩,其常员百日例罢,沿汉制也。皇甫湜集韩文公神道碑云:‘病满三月免。’”器案:史记高纪集解:“孟康曰:‘汉律,二千石有予告、赐告。予告者,在官有功,最法所当得者也。赐告者,病满三月当免,天子优赐复其告,使得带印绶,将官属,归家治病也。’”(又见汉书高纪注)后汉书蔡邕列传注: “前书音义曰:‘吏病满百日当免也。’”册府元龟九0六:“魏李丰曰:‘台制,病满百日当解禄。’”当亦沿汉制也。
〔六〕 文选让吏部封侯表注引汉官典职仪式选用:“四姓侍祠。”汉书郊祀志上:“泰山自有秘祠其巅,而泰山下祠五帝,各如其方,黄帝并赤帝所,有司侍祠焉。”侍祠,犹言陪祭。
〔七〕 左传昭公二十年:“楚君大夫其旰食乎!”杜注:“旰,晏也。”
〔八〕 易干卦文。
〔九〕 钟本“殃”作“破”。
〔一0〕庄子齐物篇:“其发若机括。”成疏:“机,弩牙也;括,箭括也。”
〔一一〕盐铁论除狭篇:“今守、相亲剖符赞拜,莅一郡之众,古方伯之位也。受命专制,宰割千里,不御于内。”
〔一二〕论语学而篇文。
〔一三〕礼记檀弓上文。
太原周党伯况,少为乡〔一〕佐〔二〕发党过于人中辱之〔三〕。党学春秋长安,闻报雠之义〔四〕,辍讲下辞归报雠,到与乡〔五〕佐相闻,期〔六〕斗日,乡佐多从正〔七〕往,使乡佐先拔刀,然后相击。佐欲直,令正击之,党被创,困乏,佐服其义勇〔八〕,箯舆养之〔九〕;数日苏兴,乃知非其家,即径归。其立勇果,乃至于是。
〔一〕 “乡”,元误作“卿”,据孙校改正。
〔二〕 器案:范书党本传、御览四八一、四九六引东观汉纪俱作“ 乡佐”。拾补曰:“续汉书百官志:‘乡佐,属乡,主民收赋税。’”案百官志五注引风俗通:“国家制度,大率十里一乡。”
〔三〕 御览四八一引东观纪作“乡佐尝众中辱党父”,误。范书亦以为辱党,与应氏同。
〔四〕 范书李贤注:“春秋书‘纪侯大去其国’,公羊传曰:‘大去者何?灭也。孰灭之?齐灭之。曷为不言齐灭之?为襄公讳也。齐襄公九世祖哀公,亨于周,纪侯谮之也,故襄公雠于纪。九世犹可复雠乎?虽百世可也。’”
〔五〕 元亦误作“卿”,下同,据范书、东观纪改。
〔六〕 范书“期”下有“克”字。
〔七〕 御览四九六引东观汉纪“正 ”作“兵”,此亦当作“兵”,形近而误,下同。
〔八〕 惠栋曰:“案春秋之义,复雠以死败为荣,故乡佐服其义也。义见何氏公羊。”
〔九〕 范书作“舆归养之”。说文:“箯,竹舆也。”公羊传文公十五年:“齐人归公孙敖之丧,笋将而来也。”注:“笋者,竹箯,一名便舆。”史记陈余传:“上使泄公持节问之,箯舆前。”集解:“韦昭曰:‘舆如今舆床,人舆以行。’”索隐: “服虔曰:‘编竹木如今峻,可以粪除也。’”御览四八一引东观汉纪作“与归养之”,误。
谨按:孝经:“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 一〕”乐正子春下堂而伤足,三月〔二〕不出,既瘳矣,犹有忧色。身无择行,口无择言〔三〕,脩身慎行,恐辱先也。而伯况被发,则得就业,乡佐虽云凶暴,何缘侵己?今见辱者,必有以招之。身自取焉,何尤于人。亲不可辱,在我何伤。凡报雠者,谓为父兄耳〔四〕,岂以一朝之忿,而肆其狂怒者哉〔五〕?既远春秋之义,殆令〔六〕先祖不复血食,不孝不智,而两有之;归其义勇,其义何居〔七〕?
〔一〕 开宗明义章文。
〔二〕 礼记祭义、大戴礼记曾子大孝篇、吕氏春秋孝行篇“三月”俱作“数月”,吕览旧校云:“一作‘三月’。”与此同。
〔三〕 孝经卿大夫章文。三国志魏书邴原传引原别传:“原亦以高远清白,颐志澹泊,口无择言,身无择行,故英伟之士向焉。”(又见册府元龟五九八)论衡自纪篇:“口无择言,笔无择文。”案尚书吕刑:“敬忌,罔或有择言在身。”王引之述闻曰:“择读为斁,洪范:‘彝伦攸斁。’郑注训斁为败(史记宋世家集解),说文:‘●,败也。’引商书曰: ‘彝伦攸●。’斁、●、释,古音并同。”
〔四〕 公羊传定公四年:“父不受诛,子复雠,可也;父受诛,子复雠,推刃之道也,复雠不除害。”
〔五〕 论语子路篇:“一朝之忿,忘其身以及其亲,非惑与?”案下文“不智”,即承论语“惑”字而言。荀子荣辱篇:“斗者忘其身者也,行其少顷之怒,而丧终身之躯,然且为之,是忘其身也。 ”
〔六〕 “令”原作“今”,从拾补校改。
〔七〕 御览四四一引杜预女记:“ 申屠蟠奏记外黄令梁配云:‘昔太原周党,感春秋之义,辞师复雠,当时论者,犹高其节。’”又见后汉纪二五。
汝南陈茂君因〔一〕,为荆州刺史〔二〕,时南阳太守灌恂,本名清能,茂不入宛城〔三〕,引车到城东,为友人卫修母拜,到州。〔四〕恂〔五〕先是茂客,仕苍梧还,到修家〔六〕,见修母妇,说修坐事系狱当死,因诣府门,移辞乞恩,随辈露首〔七〕,入坊中,〔八〕容止严恪,须眉甚伟。太守大惊,不觉自起,立赐巾延请,甚嘉敬之,即焉出修。南阳士大夫谓恂〔九〕能救解修。茂弹绳不挠,修竟极罪,恂亦以它事去。南阳疾恶〔一0〕杀修,为之语曰:“卫修有事,陈茂治之〔一一〕,卫修无事,陈茂杀之。”
〔一〕 谢承后汉书:“汝南陈茂,尝为交址别驾。旧刺史行部,不渡涨海。刺史周敞欲到珠崖、儋耳,茂谏曰:‘不宜履险。’敞不听,涉海遇风,船欲颠覆。茂拔剑诃骂水神,风即止息,方得济。 ”( 书钞七三、类聚八、白帖六、御览六0、文选芜城赋注、游赤石进帆海诗注引)当即此人。
〔二〕 御览二五五引黄泰交广记: “秦兼天下,改州牧为刺史,朱明之时,则出巡行封部,玄英之月,则还诣天府表奏。刺史,言其刺举不法,史者,使也。”
〔三〕 宛城,南阳郡治。
〔四〕 拾补曰:“此下叙次舛错,甚不明白,今欲稍加改易,未必尽如原文,但略使情事分明而已。此数语先叙茂之本意如此,然后到州也。”
〔五〕 拾补校“恂”作“修”。
〔六〕 “到”上,拾补校补“茂” 字。又曰:“此方正叙,故知上是先探茂之本意,不然,复矣。”
〔七〕 愆礼篇:“丧者、讼者,露首草舍。”凡谢罪皆免冠谢,故称露首。汉书黄霸传: “尚书令受丞相对,霸免冠谢罪。”霍光传:“入免冠顿首谢。”朱云传:“左将军辛庆忌免冠解印绶,叩头殿下。”
〔八〕 御览五二六引汝南先贤传: “薛苞归先人冢侧坊中。”文选景福殿赋注:“坊,别屋也。”
〔九〕 拾补校“恂”作“茂”。
〔一0〕拾补校“恶”作“茂”。
〔一一〕拾补校“治”作“活”,云:“与‘杀’协。”
谨按:春秋:“王人之微,处于诸侯之上。〔一〕”坐则专席,止则专馆,朱轩驾驷,威烈赫奕〔二〕。就恂素为官速谤〔三〕,当便入传〔四〕,引见诘问,纠其赃状,以时列闻〔五〕。文王日昃不暇食〔六〕,周公坐而俟旦〔七〕,且非为己私,皆公也。何有忘百姓涂炭之急〔八〕,便迺光昭旧交之问乎〔九〕?鲍宣州牧,行部〔 一0〕多宿下亭〔一一〕,司直举劾〔一二〕,以为轻威损〔一三〕命,坐之刑黜〔一四〕。今茂泯弃天常〔一五〕,进止由己。孰使毁之?小人誉之,自我为之,古人病诸,以为大讥〔一六〕。茂与修善,由〔一七〕鸱鸮之爱其子,适所以害之者〔一八〕。
〔一〕 公羊传僖公八年:“春王正月,公会王人、齐侯、宋公、卫侯、许男、曹伯、陈世子钦、郑世子华,盟于洮。王人者何?微者也。曷为序乎诸侯之上?先王命也。”谷梁传曰:“王人之先诸侯,何也?贵王命也。朝服虽敝,必加于上;弁冕虽旧,必加于首;周室虽衰,必先诸侯。”周礼内司服职注: “春秋之义,王人虽微者,犹序乎诸侯之上,所以尊尊也。”汉书翟方进传:“春秋之义,王人微者,序乎诸侯之上,尊王命也。”贞观政要纳谏篇附直谏篇:“传称王人虽微,列于诸侯之上,诸侯用之为公即是公,用之为卿即是卿,若不为公卿,即下士于诸侯也。”
〔二〕 此当是汉师春秋遗说。
〔三〕 左传庄公二十二年:“敢辱高位,以速官谤。”
〔四〕 后汉书光武纪上注:“传舍,客馆也。传音知恋反。”
〔五〕 列读如六朝人弹事列称之列。文选报任少卿书:“终不能自列。”李善注:“说文:‘列,分解也。’”则自我辩解亦谓之列。
〔六〕 尚书无逸:“文王自朝至于日中昃,不遑暇食。”国语楚语左史倚相引周书曰:“ 文王至于日中昃,不遑暇食。”史记周本纪:“文王日中不暇食以待士。”汉书董仲舒传:“周文王至于日昃不暇食。”
〔七〕 孟子离娄下:“周公思兼三王以施四事,其有不合者,仰而思之,夜以继日,幸而得之,坐以待旦。”
〔八〕 尚书仲虺之诰:“民坠涂炭。”孔传:“民之危险,若陷泥坠火。”
〔九〕 “问”,元大德本误作“门 ”,宋本及余本俱作“问”。左传隐公三年:“光昭先君之令德。”
〔一0〕汉书朱博传:“为刺史行部。”师古曰:“行音下更反。”续汉书百官志五:“诸州常以八月巡行所部郡国,录囚徒,考殿最。”
〔一一〕下条亦有下亭,亭之制详佚文,下亭犹言下县下邑,盖以别于京师、郡、县治之都亭也。
〔一二〕续汉书百官志一:“司徒公一人,本注:‘世祖即位,以武帝故事置司直,居丞相府,助督录诸州,建武十八年省也。’”刘昭注:“献帝起居注曰:‘建安八年十二月,复置司直,不属司徒,掌督中都官,不领诸州。九年十二月,诏司直比司隶校尉,坐同席,在上,假传,置从事三人,书佐四人。 ’”后汉书献纪:“建安八年,初置司直官,督中都官。”李贤注:“司直秩比二千石,武帝元狩五年置,掌佐丞相,举不法也。建武十一年省,今复置之。”惠栋补注曰:“汉名臣奏张禹奏曰:‘案今丞相奏事,司直持案,长史持簿。’栋案其时司直,掌督中都官,不属司徒也。”
〔一三〕“损”,胡本误“捐”。
〔一四〕汉书鲍宣传:“宣字子都,渤海高城人也。哀帝初,大司空何武除宣为西曹掾,甚敬重焉,荐宣为谏大夫,迁豫州牧,岁余,丞相司直郭钦奏宣:‘举错烦苛,代二千石署吏听讼,所察过诏条,行部乘传去法驾,驾一马,舍宿乡亭,为众所非。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