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藏 · 志存记录
风俗通义校注
43 万字 · 约 20 小时 32 分钟 · 31 /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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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可开白话
攻之。”今案荀子强国篇云:“荀子说齐相国曰:‘今巨楚县吾前,大燕□吾后,劲魏钩吾右,西壤之不绝如绳,楚人则乃有襄贲、开阳,以临吾左,是一国作谋,则三国必起而乘我,如是则齐必断而为四三,国若假城然耳。’”其言盖当湣王之世,湣王再攻破燕、魏,与秦击楚,使公子将,大有功,故荀卿为是言。其后,六国伐齐,燕入临淄,楚、魏共取淮北,卒如荀卿言。此当即桓次公所谓诸儒谏之事。谏而不听,未必去,孟子所谓我无官守,无言责,则吾进退岂不绰绰然有余裕者是也。盖当时客卿之例,大率如此也。其后,襄王时,齐人或谗荀卿,荀卿乃适楚,楚相春申君以为兰陵令。考春申君相楚,在楚考烈王元年,当齐王建三年,则荀卿之去齐适楚,当在襄王末或王建初也。次公概括之于湣王时,未可以为征信。
〔一二〕自“人或谓春申君”起,至此止,又见韩诗外传四、战国策楚策四。
〔一三〕刘向校孙卿书录:“孙卿之应聘于诸侯,见秦昭王,昭王方喜战伐,而孙卿以三王之法说之,及秦相应侯皆不能用也。”案今荀子儒效篇有“秦昭王问儒无益于人国”一章,彊国篇有“应侯问入秦何见”一章,即其事也。
〔一四〕案刘向校孙卿书录叙孙卿游赵在应聘于秦之后,云:“至赵,与孙膑议兵于赵孝成王前,孙膑为变诈之兵,孙膑以王兵难之,不能对也。卒不能用。孙卿道守礼义,行应绳墨,安贫贱。”
〔一五〕汉书艺文志诸子略:“孙卿子三十三篇。”本注:“名况,赵人,为齐稷下祭酒,有列传。”师古曰:“本曰荀卿,避宣帝讳,故曰孙。 ”案荀子议兵篇称孙卿子,此自着其氏也。谢墉荀子笺释:“荀卿又称孙卿,自司马贞、颜师古以来,相承以为避汉宣帝讳,故改荀为孙。考汉宣帝名询,汉时尚不避嫌名,且如后汉李恂,与荀淑、荀爽、荀悦、荀彧,俱书本字,讵反于周时人名,见诸载籍者而改称之?若然,则左传自荀息至荀瑶多矣,何不改耶?且即前汉书任敖、公孙傲,俱不避元帝之名骜也。盖荀音同孙,语遂移易,如荆轲在卫,卫人谓之庆卿,而之燕,燕人谓之荆卿;又如张良为韩信都,潜夫论云:‘信都者,司徒也,俗音不正,曰信都,或曰申徒或胜屠,然其本一司徒耳。’然则荀之为孙,正如此比,以为避宣帝讳,当不其然。”器案:今本荀子三十二篇,汉志云三十三者,盖并目录(篇目及叙录)一卷数之,古书着录,往往与传本有一卷之差者,其故在此,王应麟汉书艺文志考证乃谓“当作三十二篇”,失之专辄。
〔一六〕“国”上,拾补补“亡”字,云:“脱,史有。”覆校云:“旧无‘亡’字,不可补。史作‘亡国乱君’,此作‘国乱君危’,不可合为一。(屈原传作“亡国乱君相随属”)”案刘向书录亦作“ 亡国乱君相属”。
〔一七〕“遵”,拾补曰:“史记、刘向皆作‘遂’。”
〔一八〕说文:“巫,祝也,女能事无形,以舞降神者也。”史记五宗世家:“江都王建信巫祝。”
〔一九〕吕氏春秋异宝篇:“荆人信鬼而越人信禨。”高诱注:“言荆人畏鬼神,越人信吉凶之禨祥。”说文鬼部云:“吴人鬼,越人□。”史记五宗世家:“赵王彭祖不好治宫室禨祥。”集解:“服虔曰:‘求福也。’”索隐:“按埤苍云:‘禨,祅祥也。’列子云:‘ 荆人鬼,越人禨。’谓楚信鬼神,而越信禨祥也。”
〔二0〕“随”,刘向书录作“退” 。
〔二一〕“亡”,宋本、元大德本、宋藏元本、仿元本、两京本作“ 士”,何本、郎本、程本作“仕” ,朱筠曰:“‘士’当作‘仕’。”拾补校作“亡”,云:“今从刘向。”案拾补校是,今从之。
〔二二〕荀子仲尼篇:“仲尼之门(据王念孙校),五尺之□子,言羞称乎五伯。”春秋繁露对胶西王越大夫不得为仁篇:“仲尼之门,五尺童子,言羞称五伯。”(又见汉书董仲舒传)刘向书录:“ 孟子、孙卿、董先生皆小五伯,以为仲尼之门,五尺童子,皆羞称五伯。”
〔二三〕“彊”,从宋本、郎本;大德本、朱藏元本、仿元本、两京本、胡本、徐本俱误作 “疆”。
〔二四〕楚策作“君尊国荣”,刘向书录与应氏同,韩诗外传作“君善国安”,“善”当为 “尊”之讹。
〔二五〕“请”,楚策、韩诗外传同,刘向书录作“聘”。
〔二六〕韩诗外传载其赋曰:“琁玉瑶珠不知佩,杂布与锦不知异,闾娵、子都莫之媒,嫫母、力父是之喜。以盲为明,以聋为聪,以是为非,以吉为凶,呜呼上天,曷维其同。”文又见楚策,小有异同。
〔二七〕此十一字,拾补依刘向补,今从之。
〔二八〕案应氏此文,悉本刘向校孙卿书录。
虞卿,游说之士也〔一〕,一见赵孝成王,赐黄金百镒,白璧一双,再见拜为上卿,故号为虞卿〔二〕。其后,范雎之仇魏齐亡过平原君,于是秦昭王请平原君,愿为布衣之交〔三〕,与饮数日,请曰:“周文王得吕尚而以为太公,齐桓公得管夷吾而以为仲父,今范君亦寡人之叔父也〔四〕。范君之仇,在君之家,愿使人取其头〔五〕;不然,吾不出君于关。”平原君曰: “贵而交者为贱也〔六〕,富而友者为贫也〔七〕。夫魏齐者,胜之交也〔八〕,在固不出,况今又不在臣所乎?〔九〕”昭王乃遗赵王书曰:“范君〔一0〕之仇魏齐在平原君家,王使人疾持其头来;不然,吾举兵而伐赵,又不出王之弟于关。〔一一〕”赵孝成王乃发卒围平原君家,急,魏齐夜亡,出见赵相虞卿,虞卿度王终不可说,乃解其印,与魏齐闲行〔一二〕;念诸侯莫可以赴急者〔一三〕,乃复走大梁〔一四〕,欲因信陵以至楚。而信陵君闻之,畏秦,犹与〔一五〕,未肯见,曰:‘虞卿何如人哉?’时侯嬴在傍,曰:“人固未易知,知人亦未易也。夫虞卿一见赵王,赐白璧一双,黄金百斤〔一六〕,再见拜为上卿,三见卒〔一七〕受相印,封〔一八〕万户侯。当是之时,天下争知之。夫魏齐穷困,过虞卿,虞卿不敢重爵禄之尊,解相印,捐万户侯,而闲行以急士穷,而归公子,公子曰何如人,知人固未易也。〔一九〕”信陵君大惭,驾如野迎之。魏齐闻〔二0〕信陵君之初重见之〔二一〕,大怒而自刎。赵王闻之,卒取其头与秦;秦乃遣平原君〔二二〕。虞卿遂留于魏。魏、赵畏秦,莫复用。困而不得意,乃着书八篇,号虞氏春秋焉〔二三〕。
〔一〕 荀悦汉纪十:“世有三游,德之贼也:一曰游侠,二曰游说,三曰游行。……饰辩词,设诈谋,以要时势者,谓之游说。”
〔二〕 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集解: “谯周曰:‘食邑于虞。’”索隐:“赵之虞,在河东大阳县,今之虞乡县是也。”汉书地理志上河东郡大阳注:“应劭曰:‘在大河之阳。’”徐孚远曰:“虞系食邑,则虞卿姓名,今皆不传也。”
〔三〕 史记范雎蔡泽列传:“秦昭王闻魏齐在平原君所,欲为范雎必报其仇,乃详为好书遗平原君曰:‘寡人闻君之高义,愿与君为布衣之友,君幸过寡人,愿与君为十日之饮。’”“布衣之交”,史作“布衣之友”,今案册府元龟八五四亦作“布衣之友”,与应氏同。
〔四〕 案齐桓公以管仲为仲父,秦始皇称吕不韦为仲父,仲父犹叔父也,盖春秋、战国时,相沿如此称谓。
〔五〕 史记作“愿使人归取其头来 ”。
〔六〕 史记“而”下有“为”字, “交”作“友”,日本泷川资言会注考证据索隐本、秘阁抄本、枫山本、三条本校作“交”,与应氏合。
〔七〕 史记“而”下有“为”字, “友”作“交”。
〔八〕 史记“交”作“友”。
〔九〕 先汉人对人率自称为臣,史记刺客列传载聂政与严仲子对答皆自称为臣,高祖本纪,吕公自称为臣,集解:“张晏曰:‘古人相与语,多自称臣,自卑下之道,若今人相与语,皆自称仆。’” 文选西都赋李周翰注:“臣者,男子之贱称,古人谦退皆称之。”
〔一0〕史记此句上有“王之弟在秦 ”句。
〔一一〕钱大昕曰:“平原君为惠文王之弟,于孝成王为叔父,此时惠文已没,不当更称弟。”器案:“叔”古文作“●”,见古文尚书尧典、集韵、隶续载左传石经遗字,与“弟”相似。又从叔从吊之字,古多通用,如“不淑”假为“不吊”,“俶诡” 假为“吊诡”是也。钱氏知“弟”为误,而不言致误之由,故补之。
〔一二〕史记“闲行”上有“亡”字。胡三省曰:“闲,空也,投空隙而行。”
〔一三〕“赴急”,史记作“急抵” 。
〔一四〕册府无“大”字。
〔一五〕“犹与”,史记作“犹豫” ,豫、与古通,汉书淮南厉王长传:“计犹与未决。” 师古曰:“‘与’读曰‘豫’。”一切经音义十九:“ ‘豫’,古文作‘与’。”
〔一六〕史记“斤”作“镒”。
〔一七〕“卒”,元误作“平”,拾补据史记校改,今从之。
〔一八〕“封”字元脱,拾补据史记补,今从之。
〔一九〕史记作“人固不易知,知人亦未易也”。
〔二0〕“闻”,宋本、郎本、程本同;余本误作“间”,朱筠校作“闻”。
〔二一〕史记“重”作“难”。
〔二二〕以上见史记范雎传。
〔二三〕史记本传:“虞卿既以魏齐之故,不重万户侯卿相之印,与魏齐间行,卒去赵,困于梁。魏齐已死,不得意,乃着书,上采春秋,下观近世,曰节义、称号、揣摩、政谋凡八篇,以刺讥国家得失,世传之曰虞氏春秋。”又十二诸侯年表序:“赵孝成王时,其相虞卿上采春秋,下观近世,亦着八篇,号为虞氏春秋。”案虞氏春秋,汉书艺文志诸子略云十五篇,与史迁所言异。章学诚校雠通义曰:“或初止八篇,而刘向校书,为之分析篇次,未可知也。”今有马国翰辑本。
孟尝君〔一〕逐〔二〕于齐,见反,谭子〔三〕迎于澅〔四〕曰:“君怨于齐大夫乎?”孟尝君曰:“ 有。”谭子曰:“如〔五〕意则杀之乎?夫富贵则人争归之,贫贱则人争去之,此物之必至,而理之固然也〔六〕,愿君勿怨。请以市论〔七〕:朝而盈焉,夕而虚焉,非朝爱之而夕憎之也,求在故往,亡故去。”孟尝君曰:“谨受命。”于是削所怨者名而已〔八〕。
〔一〕 朱藏元本、仿元本、两京本、胡本、郎本、程本、钟本不提行,亦因大德本上行“ 春秋焉”字,适至行末而止,致有此误耳。
〔二〕 宋本“逐”误“遂”,余本不误,今从之。
〔三〕 齐策四作“谭拾子”。
〔四〕 “澅”原作“●”,今据翟灏、桂馥、王贤仪说校改。拾补曰:“当作‘澅’,翟晴江云:“水经注淄水云:澅水出时水东,去临淄城十八里。困学纪闻传写作●,字书未尝有●字也。此即孟子宿于画之画,今本亦误作书。’”札朴曰:“风俗通:‘孟尝君逐于齐,见反,谭子迎于澅。’史记田单传:‘燕入齐,闻昼邑人王蠋贤,封以万家。’水经注淄水云:‘王蠋墓在澅水南山西。’馥谓孟子‘ 宿于昼’,当作‘澅’,盖地以水得名,传写省水作画,又讹作昼。广韵:‘澅,水名,在齐。’”王贤仪家言随记曰:“历城,古谭子国,诗:‘谭公维私。’诗序:‘谭大夫所作。’风俗通有‘ 谭子迎于澅,(即三宿出画地)对孟尝君语’。齐侯伐谭,谭子奔莒,后无闻焉。国在东平陵西南。(右扶风有平陵,故加东字。平陵旧城在省东八十里。)”
〔五〕 齐策“如”作“满”。
〔六〕 齐策作“谭拾子曰:‘事有必至,理有固然,君知之乎?’孟尝君曰:‘不知。’ 谭拾子曰:‘事之必至者,死也;理之固然者,富贵则就之,贫贱则去之;此事之必至,理之固然者。’”潜夫论交际篇:“势有常趣,理有固然:富贵则人争附之,此势之常趣也;贫贱则人争去之,此理之固然也。” (从汪笺本)
〔七〕 “论”,齐策作“谕”,鲁连子作“论”,与应氏同,详下条。
〔八〕 齐策作“乃取所怨五百牒削去之,不敢以为言。”类聚六五、文选张景阳杂诗注、女史箴注引鲁连子:“孟尝君逐于齐,谭子曰:‘富贵则就,贫贱则去,此物之必至,而理固然也。愿君勿怨。请以市论:市,朝则盈,夕则虚,非朝爱而夕则憎之也,势使然。’”今案:史记孟尝君传以此为冯欢对孟尝君,其文曰:“自齐王毁废孟尝君,诸客皆去,后召而复之,冯欢迎之,未到,孟尝君太息叹曰:‘文常好客,遇客无所敢失,食客三千有余人,先生所知也。客见文一日废,皆背文而去,莫顾文者;今赖先生得复其位,客亦有何面目复见文乎?如复见文者,必唾其面而大辱之。’冯欢结辔下拜,孟尝君下车接之曰:‘先生为客谢乎?’冯欢曰:‘非为客谢也,为君之言失。夫物有必至,事有固然,君知之乎?’孟尝君曰:‘愚不知所谓也。’曰:‘生者必有死,物之必至也;富贵多士,贫贱寡友,事之固然也。君独不见夫朝趋市者乎?平明侧肩争门而入,日暮之后,过市朝者,掉臂而不顾,非好朝而恶暮,所期物亡其中。今君失位,宾客皆去,不足以怨士,而徒绝宾客之路,愿君遇客如故。’孟尝君再拜曰:‘敬从命矣。闻先生之言,敢不奉教焉! ’”案:史记廉颇传:“廉颇之免长平归也,失势之时,故客尽去,及复用为将,客又复至。廉颇曰:‘客退矣!’客曰:‘吁,君何见之晚也。夫天下以市道交,君有势,我则从君,君无势则去,此固其理也,有何怨乎?’”以市道相交,即谭子之所谓“以市论”也,本篇按语,已慨乎言之矣。
韩信常从南昌亭长食〔一〕,数月〔二〕,亭长妻患之〔三〕,乃晨早食〔四〕,食时,信往,不为具食。信亦知〔五〕意,遂〔六〕绝去,钓城下〔七〕,有一漂母见信饥〔八〕,饭之,竟漂数十日。信曰:“ 吾必重报母。”母怒曰:“大丈夫不能自食,吾哀王孙耳〔九〕,岂望报乎!”淮阴少年有〔一0〕侮信者〔一一〕,曰:“ 君虽姣丽,好带长剑,怯耳,能死,刺我,不能,则出我跨下。〔一二〕”于是信熟视之,俛出跨下,匍匐〔一三〕;一市人皆笑,以为信怯。后佐命大汉,功冠天下,封为楚王;赐所食母千金,及亭长与百钱〔一四〕,曰:“公〔一五〕,小人也,为德不竟。〔一六〕 ”召辱信〔一七〕之少年,以为中尉〔一八〕,告诸侯〔一九〕将相曰:“此人〔二0〕壮士也,方辱我时,岂不能杀之,杀之无名〔二一〕,故忍至于此也。〔二二〕”
〔一〕 史记淮阴侯列传索隐引楚汉春秋作新昌亭长。
〔二〕 史记有,汉书韩信传无。王先慎曰:“下文‘信谓亭长曰:公,小人,为德不竟。 ’明从食之日久矣,若无‘数月’二字,则与下语不合,史有,班氏删之,非也。”
〔三〕 “患”,史记同,汉书作“ 苦”。
〔四〕 史、汉俱作“乃晨炊蓐食” 。
〔五〕 “知”下,史、汉俱有“其 ”字。
〔六〕 汉书“遂”作“自”。
〔七〕 汉书作“至城下钓”。
〔八〕 “见信饥”,史记同,汉书作“哀之”,应氏此文盖杂采史、汉而成。
〔九〕 史、汉俱作“吾哀王孙而进食”,索隐:“刘德曰:‘秦末多失国,言王孙、公子,尊之也。’”
〔一0〕“有”,史记同,汉书作“ 又”,古通。
〔一一〕“者”,史记有,汉书无。
〔一二〕史记作“若虽长大,好带刀剑,中情怯耳。众辱之,曰,信能死,刺我,不能死,出我葱下”,汉书同,其“葱下”作“跨下”,与应氏同。
〔一三〕“匍匐”,史记作“蒲伏” ,案左传昭公十二年:“奉壶饮冰以蒲伏焉。”释文: “本又作‘匍匐’。”盖轻唇音古皆读为重唇音也。汉书无此二字。
〔一四〕“钱”下原无“曰”字,史、汉俱有,今据补。
〔一五〕战国以来,诸侯相王,秦、汉之际,人与人间之称谓,遂打破从前等级之束缚,争以公、卿相称,即对卑贱者亦然,下条韩安国称狱吏田甲为公,与此正是一例。
〔一六〕师古曰:“言晨炊蓐食。”
〔一七〕“信”,史、汉作“己”。
〔一八〕续汉书百官志五:“王国中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职如郡都尉,主盗贼。”御览二四八引汉旧仪:“王国置太傅、相公、尉各一人,秩二千石,以辅王。”
〔一九〕史、汉俱无“侯”字,此误衍。
〔二0〕史、汉俱无“人”字。
〔二一〕史记文同,汉书两“杀”字皆作“死”,周寿昌曰:“杀者专就少年言,死者兼己身言也。”
〔二二〕史记作“故忍而就于此”,汉书作“故忍而就此”,师古曰:“就,成也,成今日之功。”此文“忍”下,亦得据补“而”字。
韩安国为梁中大夫〔一〕,坐法抵罪,蒙狱吏田甲辱安国〔二〕,安国曰:“死灰独不复燃乎?〔三〕 ”田甲曰:“燃则溺之。”居无几〔四〕,梁内史〔五〕缺,孝景皇帝遣使者即拜安国为内史,起徒中为二千石。田甲亡〔六〕。安国曰:“甲不就官,我灭乃宗。〔 七〕”甲肉袒谢〔八〕。安国笑曰〔九〕:“公等可与治乎!〔一0〕”卒善遇之。
〔一〕 续汉书百官志五:“王国大夫,比六百石。”本注曰:“无员,掌奉王使至京都奉璧贺正月,及使诸国,本皆持节,后去节。”中大夫即王国大夫,李祖楙曰:“中大夫见宗室四王三侯、光武十王、章八王传。”
〔二〕 史记韩长孺列传索隐:“蒙,县名,属梁国也。”顾炎武曰:“史记万石君传:‘ 长子建,次子甲,次子乙,次子庆。’甲、乙非名也,失其名而假以名之也。韩安国传狱吏曰田甲,张汤传汤之客曰甲,汉书高五王传齐宦者徐甲,严助传闽越王弟甲,疑亦同此。”
〔三〕 史记、汉书韩安国传“燃” 俱作“然”,燃,后起字。
〔四〕 “几”,汉书同,史记作“ 何”。
〔五〕 续汉书百官志五:“内史主治民。”
〔六〕 汉书同,史记“亡”下有“ 走”字。
〔七〕 史、汉“乃”俱作“而”。
〔八〕 汉书同,史记“甲”下有“ 因”字。
〔九〕 史记有“可溺矣”三字,汉书无,与此同。
〔一0〕史、汉“可”俱作“足”,索隐曰:“案不足与绳治之。”师古注引一说同。
李广去云中太守,屏〔一〕居蓝田南山中〔二〕,射猎,尝〔三〕夜从〔四〕一骑出饮田间〔五〕,还,霸陵尉呵止广〔六〕,广骑曰:“故李将军。”尉曰:“今将军尚不得夜行,何故也?”宿亭下〔七〕。居无何,匈奴入辽西〔八〕,大为边害,于是孝武皇帝乃召广为北平太守〔九〕,广请霸陵尉与俱,至军斩之,上书谢罪〔一0〕。上报曰:“将军者,国之爪牙也〔一一〕。司马法曰:‘登车不式,遭丧不服。〔一二〕 ’振旅抚师,以征不服,率三军之心,同战士之力,故怒形则千里竦,威振则万物伏,是以名声暴于夷、貊〔一三〕,威棱憺乎邻国。夫报忿除害,捐残去杀〔一四〕,朕之所图于将军也;若乃免冠徒跣,稽颡请罪〔一五〕,岂称〔一六〕朕之指哉!〔一七〕”
〔一〕 史记李将军列传、汉书李广传同,册府元龟四四八作“并居”,胡本作“平居”,俱非是。屏居,谓屏人而索处也。
〔二〕 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魏其谢病,屏居蓝田南山之下。”汉书窦婴传同,师古曰:“屏,隐也。”王先谦曰:“李广传亦云:‘广屏居蓝田南山中,射猎。’盖蓝田南山,在当日为朝贵屏居游乐之所。”
〔三〕 “尝”,宋本、吴本作“常 ”,余本及册府作“当”,史、汉作“尝”,案“常” 、“尝”古多混用,今从史、汉校正。
〔四〕 胡本“从”误“走”。
〔五〕 史、汉俱作“从人田间饮” 。
〔六〕 索隐:“案百官志云:‘尉,大县二人,主盗贼,凡有贼发,则推索寻案之也。’ ”
〔七〕 汉书“宿”下有“广”字,史记作“止广宿亭下”。
〔八〕 “辽西”,史、汉同,册府作“陇西”,宋祁引越本汉书亦作“陇西”,王先谦曰:“事在元朔元年,见武纪、匈奴传,越本误也。”
〔九〕 史、汉俱作“右北平太守” ,器案:汉、魏俱言右北平,去“右”字,自太平寰宇记始,此盖宋代刻风俗通义时所删去。由汉书后文“弥节白檀,以临右北平”注,孟康曰:“白檀,县名,属右北平。”(汉志,白檀属渔阳,渔阳、右北平俱属幽州。)观之,当作“右北平”为是。
〔一0〕以下史记无,汉书有。又见水经濡水注。
〔一一〕书钞设官部引汉官仪:“武帝西征西夷,有前、后、左、右将军,为国爪牙,所以扬示威灵,折冲万里。”
〔一二〕沈钦韩曰:“司马法:‘兵车不式,城上不趋。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