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藏 · 政书
乾隆朝内府抄本理藩院则例
23 万字 · 约 10 小时 48 分钟 · 16 /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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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可开白话
礼。
顺治五年定:年节来朝王、贝勒、贝子等来往,自喀喇沁塔以内地方,不许围猎。
又题准:外藩王等来时,随从人员亲王准带五十人,郡王四十五人,贝勒四十人,贝子三十五人,镇国公、辅国公各三十人,台吉、大臣等各十人。额外旨,不支食物草料。
六年题准:外藩王、贝勒、贝子、公、台吉、大臣等年节来朝,限于十二月十五日以后,二十五日以前齐至。
八年题准:年节王、贝勒、贝子、公等令分两班,循环来朝。
十年题准:外藩王等来时,亲王及随从人马十五匹,郡王及从人马十匹,贝勒及从人马八匹,贝子、固伦额驸等及从人马六匹,公、和硕额驸、多罗额驸等及从人马四匹,公主之子及从人马三匹,台吉等及从人马二匹。若台吉等随其王、贝勒来者,止许本身马一匹。固伦公主视亲王,郡主视郡王,县主视贝勒,郡君视贝子,县君视公,都统精奇尼哈番以下,拖沙喇哈番以上,各本身马一匹,俱行文户部支给草料,此外马驼交礼部饲养。
又题准:外藩亲王在内亲王下,郡王在内郡王下,贝勒在内贝勒下,贝子在内贝子下,公在内公下,接坐。如在一处,或分左右翼,各照爵次坐。
十四年题准:外藩固伦公主、亲王以下,县君、公以上,或以朝贡,或以嫁娶,及探亲等事欲来者,俱报院请旨,不许私来。
十五年题准:外藩王、贝勒、贝子、公等已故,其承袭之子年未至十八,免其年节来朝。
至十八岁,始令入班。
十六年题准:台吉等有愿入内随侍者,本院具题,交与侍卫内大臣。
十八年题准:公主、郡主等与额驸同来,随从人员照来数俱支给食物草料。若额驸等自来,固伦额驸四十人,和硕额驸三十人,多罗额驸、公主之子二十人,固山额驸十五人。余人不准支给食物草料。
又题准:年节来朝,或进杂贡,或会集坐次,一二等台吉后精奇尼哈番,其次为三等台吉,又其次为都统,又其次为四等台吉、副都统,又其次为参领、佐领,其阿思哈尼番以下、拖沙喇哈番以上,各照品级分别叙坐。
康熙六年题准:每年元旦,令归化城土默特二都统轮一人来朝,四副都统轮流同来。
五年谕:一二等台吉坐于内大臣之下。
二十六年题准:科尔沁十旗王以下、台吉等以上请安进贡,今年停其在皇城内拨房,安顿于会同馆内。
又议定,外藩蒙古王、贝子、公等祭祀不斋戒,朝会不齐集者,罚俸六个月。
二十九年复准:喀尔喀土谢图汗之子坐贝勒下,车臣汗之弟坐公下,余台吉坐内大臣下,著为例。
三十三年复准:内外馆居住蒙古宾客,原派理藩院、光禄寺官员笔帖式各二员验看,给发各物,户部、礼部、工部止派官员、笔帖式各一员,以一人两处验给,实难周遍。嗣后户部、工部加派旗员、笔帖式各二员分行内外馆,遇宾客到日,各项应给之物照数速发,所给草束照谷草之斤之数,若有短少,将专管官员、笔帖式及承发人等一并题参。
又复准:外藩王等随来兵丁络绎不绝,著按各旗台吉、塔布囊、参领、骁骑校内拣选一人为首领监管,倘有抢掠盗窃事发,一并议处。并行文各札萨克,嗣后凡无贡物空身来者,停其给发印文。今来人盈至万余,会同馆已满,俱令沿皇城根居住,派理藩院官员一员巡察,令提督管理。
五十九年题准:年例朝觐,外藩五十旗定例为两班,其喀尔喀札萨克等,亦经具体为四班,今将班次通行晓谕应来之王、贝勒、贝子、公、台吉、塔布囊等,令其照常朝集。若有事故,令伊协理旗务台吉、塔布囊各一员前来,或台吉、塔布囊亦有公事及患病等情,即派遣本旗内大台吉、塔布囊各一员,仍将失误情由用印文呈明送部查核。如并无事务,托故不朝者,事发,将该管札萨克等一并题参治罪。
雍正四年谕:自来四十九旗王、台吉派为两班来往京城,本家即有要务,或身抱疾疴,亦必前来,交春始回本地,明岁冬季,又复该班,日期既近,冬寒往返劳苦,深可轸念。伊等内有愿请朕安者,当于草青时,照常前来。其年例应分为三班,二年一次,俾伊等得以休息。
贡献
国初定:外藩蒙古每年四季,每旗遣一人来听事。
康熙四年题准:除公主、郡主等外,王以下、札萨克台吉以上,以进贡来者,不必题请,即准其来。
又题准:归化城土默特,亦于每年四季,各旗遣一人来听事。
十三年题准:年节科尔沁十旗,共进十二九,羊一百八只,乳酒一百八瓶。鄂尔多斯六旗,吴喇忒三旗,其进九九,羊八十一只,乳酒八十一瓶。余二十五旗,二旗共进三九,羊二十七只,乳酒二十七瓶。由院查收,交与礼部。
又题准:台吉、塔布囊等年老有疾,不能亲来,遣使进贡者,准。年壮无疾遣使者,不准。
二十三年题准:年节阿霸哈那尔二旗,喀尔喀一旗,共进三九,羊二十七只,乳酒二十七瓶。由院查收,交与礼部。
二十四年题准:外藩年节进贡,每旗止进羊各一只,乳酒各一瓶。交与礼部。
二十九年谕:科尔沁王、台吉并王妃夫人等所进汤羊,照历年定例进贡,殊属太多,嗣后进羊勿得过二三只。
四十一年,科尔沁旗分塔布囊等之妻进贡汤羊。奉旨:蒙古进羊亦非容易,嗣后进纳皇太后前者,照常入贡,进于朕前者,著停止。
宴赉
国初定:赏赐外藩王、贝勒等,俱在理藩院颁给。
顺治十一年题准:年节来朝,外藩王、贝勒等赏物,皆于午门外颁给。
十四年题准:来朝王等各赏鞍马一匹。
十八年题准:外藩蒙古以私事来者,不给赏,止给行粮。
康熙元年题准:年节来朝,王等俱不赏马。
九年题准:年节来朝,归化城土默特都统等,各赏三等漆鞍一副,缎七匹,茶叶一篓。
十一年题准:外藩王、贝勒、贝子、公以事至京病故者,交与礼部议恤。
十三年题准:赏年节来朝王、贝勒、贝子、公、台吉、塔布囊等,亲王雕鞍一副,银茶筒茶盆各一个,缎三十六匹,茶五篓。郡王雕鞍一副,银茶筒一个,缎二十九匹,茶四篓。
贝勒雕鞍一副,银茶筒一个,缎二十二匹,茶三篓。贝子漆鞍一副,银茶盆一个,缎十四匹,茶二篓。镇国公漆鞍一副,银茶盆一个,缎十匹,茶二篓。一二等台吉、塔布囊漆鞍一副,缎七匹,茶一篓。三四等台吉、塔布囊漆鞍一副,缎五匹,茶一篓。此外,科尔沁土谢图亲王,卓礼克图亲王,达尔汉巴图鲁亲王,加赏甲一副,缎八匹。查萨克图郡王加赏银茶盆一个,缎六匹。
十五年谕:令进贡副都统、长史等,皆入内赐食。
五十四年复准:赏年例来朝王、贝勒、贝子、公、台吉、塔布囊等缎匹、雕鞍、银筒、银盆、茶叶等物,各照价值给与银两,其有加赏盔甲缎匹者,亦按数加赏银两。
又复准:赏年例来朝喀尔喀亲王视蒙古郡王例,郡王、贝勒视贝子例,贝子、公、台吉、塔布囊等各视其品级为差等,所赏缎匹、雕鞍、银筒、银盆、茶叶等物,嗣后各照价值,由户部折给银两。
又复准:虎枯诺尔喇藏汗、厄鲁特、鄂尔多斯等外藩之人,请安进贡,照伊使品级赏给诸物,交与内务府武备院制造,俟起程时赏给。
柔远清吏司
外藩四十九旗,比内八旗。至蒙古诸部喇嘛、厄鲁特、喀尔喀视四十九旗为外。国家溥柔怀之仁,所及者远矣。本司专掌其事焉。
喇嘛
顺治九年题准:后黄寺每岁正月初八日至十五日,集喇嘛班第诵经,凡需用物,俱由该部取给。
十年,给达赖喇嘛金册印。又给厄鲁特顾实罕金册印。
十四年题准:每旗各选三人学习汤古忒字义,给教习人六品俸。
又题准:京城设四札萨克喇嘛。盛京、西勒图库伦、归化城等处,各设首领喇嘛。首领之下各设德木齐一名。
又题准:后黄寺每年诵经喇嘛班第定为四百名。
又题准:喇嘛班第等为人所召诵经治病,必向首领言明,限定日期。若私往及违限,或擅宿人家,或借端留妇女于庙者,照律治罪。除院册有名喇嘛外,不许添设。外来私行喇嘛班第等,亦不得擅留,违者治罪。
十七年题准:归化城喇嘛等有事往厄鲁特、喀尔喀处去者,俱具题请往,都统不时稽察,不许妄为。厄鲁特、喀尔喀往来人,及喇嘛班第等,不许擅留,违者治罪。
十八年,给喀尔喀丹津喇嘛敕印。
康熙元年题准:外藩蒙古、察哈尔游牧蒙古诸人,欲令家人为喇嘛班第,及留各处所来喇嘛班第,皆开写数目送院注册,违者治罪。凡隐喇嘛班第不载入册者,以隐丁论。
三年题准:盛京四塔各设首领喇嘛一员,格隆、班第各十七名。
五年题准:喇嘛等使往达赖喇嘛处,擅带被处喇嘛班第来者,从重治罪。
六年题准:喇嘛格隆等许服金黄、鹅黄、大红等色,班第等许服大红色,余人不许擅服。
曾被上赐者,各色俱准服。若违禁服用者,大喇嘛罚牲畜一九,班第以下鞭一百。
十年题准:汤古忒喇嘛,非奉旨不许辄来。
十一年题准:内王等取充后黄寺班第一百八名额缺,将墨尔根绰尔济额外册内有名班第顶补。若无额外册内有名班第,仍行礼部于各主下取人补充。逃走自归者,革去班第,交还原主。
十三年,给喀尔喀札萨克阿海代青台吉敕印。
十六年题准:札萨克首领喇嘛,给与印信,其余喇嘛班第等,给与禁条度牒。盛京、西勒图库伦、归化城首领喇嘛,亦给印信。部册有名喇嘛班第,给与度牒。外藩四十九旗,每旗各设首领喇嘛一员,给与度牒。
二十八年议准:喇嘛库土克图咨送班第十名,准照后黄寺班第例,三年给衣一套,每月给与米肉茶油等物。
又复准:番经场太监,除年五十以上七十以下者,仍准容留外,年少太监永行裁革。其庙拨学诵经典格隆班第等二十名居住,拣选一名为首领,俱令隆善寺大喇嘛管理,钱米衣服等项照妙应寺例赏给。
三十二年复准:达赖喇嘛自伊祖顾实罕以来,敬谨纳贡,今达赖喇嘛复来进贡,给与敕书。
四十二年,札萨克大喇嘛奏请原籍巩昌洮州卫所属卓鼐克忒庙改建大寺,以便集众诵经,其庙东有官地,每年交粮六石者,恳祈恩赐。奉旨:以民田展修庙宇,有关民生。嗣后凡修庙碍民房地者,著永行停止。
四十八年谕:喇嘛每说念经可救生灵,凡为尔等念经杀牲供食者,岂非生灵。尔等若能不食,并传内外寺庙众喇嘛俱照此例,一年可活二三十万生灵,如此乃合喇嘛之道,尔等会议具奏。京城喇嘛张家库土克图、阿王巴尔柱尔库土克图、阿王札木素格隆等,遵旨议准:嗣后凡进内廷念经,及佛生日、朔望等日与凡往人家念经,俱停止食肉,传知盛京、五台山、归化城、察哈尔八旗、西安等处众寺庙住持喇嘛一体遵行。
五十一年谕:闻鄂尔多斯六旗阿木岛及桑额斯巴等处,行劣之喇嘛甚多,欺诱蒙古,侵占产业。该王、台吉等供养,伊等行邪左道,不念下人穷苦。差大臣二员往查,将此等喇嘛缉拿至京,发给江南杭州等处驻防兵为奴。即用六旗穷人辑拿。如能拿获,将所拿喇嘛牲畜赏给穷人。恐喇嘛闻知逃进口内,著理藩院知会宁夏横城等处有出入边口者,即令拿获,交与往查官员。
六十年复准:京城喇嘛自札萨克大喇嘛以下、格苏尔班第以上共九百三十八名,每日应给茶油盐柴面煤炭等项,以各物时价折算,一年共银一万三千一百七十五两有奇。移咨户部,照前给衣服折银之例,每两扣银一钱,每十两扣银一两,按小建闰月增减给与。
六十一年议准:喇嘛讽经时,设立大格斯奎四人为主规,秩比副首领。
雍正元年议准:里野乌齐喇嘛阿王查布陈勒库土克图,给与封号敕印。
三年题准:洮岷地方阿木岛喇嘛等,以治病消灾为名,诓骗蒙古,行文该札萨克严查。
如果治病有益者,该札萨克保留,其余一概逐回原籍。嗣后若有隐藏事发,将札萨克一并议处。
朝贡
国初定:归化城土默特二旗,每年四季贡马一百匹,缎一百匹。
又定:给有信牌,使人边外得乘驿马,宿处准给食物。不给食物者,罚牛一头,不给驿马,罚牲畜三九,故意惊散马群者,罚一九。无信牌冒索驿马食物者,拿送院治罪。札萨克贝勒、贝子、公等宿处不给食物者,罚牛一头。非札萨克贝勒等擅支食物者,罚马一匹。
顺治二年题准:归化城土默特二旗,四季贡马一百六十三匹,免贡缎匹。
十二年题准:喀尔喀八札萨克,每年进贡白驼各一匹,白马各八匹,照例各赏给银茶筒、茶盆、蟒缎、缎布等物。
十三年题准:厄鲁特达赖汗等使人还者,给驿马二十五匹,马车十二辆,其带来马驼,每宿处给与草料,至西宁止。
十四年题准:归化城二旗,每年进石青二千斤。
康熙七年题准:喀尔喀进贡之使与厄鲁特之使同来,令厄鲁特之使首坐,喀尔喀等使接坐,其次令鄂尔多斯之使坐。台吉等之使来,令各按旗坐。
八年题准:厄鲁特、喀尔喀进贡之人,经由何旗斥堠,该旗斥堠官领催兵丁等,即为护送,转交相接之旗,至张家口,俟院遣往接官员交讫准回,违者治罪。若途中强行换买马驼者,护送官兵拿送本院。
十七年题准:外藩各旗庶人冒称台吉进贡者,鞭一百,罚三九。骁骑校冒称佐领进贡者,革职罚三九。同来台吉知情冒赏者,革去台吉,罚五九。
二十年题准:厄鲁特、喀尔喀来使,不令同日行礼。
又题准:厄鲁特、喀尔喀来使,遇万寿元旦冬至,令厄鲁特在右翼,喀尔喀在左翼行礼。
又题准:凡冒取出边票,往接厄鲁特、喀尔喀等处人,诓骗取进贡物件,或将进贡物件,或将贡物沿途货买,及进馆后进贡未毕,先自货买,而擅为通事者,系旗下人,枷号三个月,鞭一百,其家主系官,罚俸六个月。系庶人,鞭八十,佐领、骁骑校罚俸三个月,领催鞭五十。系民枷号三个月,责四十板,该管官罚俸三个月,总甲责二十板。护送官及看馆官,失于缉获,各罚俸三个月。领催、兵丁,各鞭五十。进贡事毕后,本院派出官员、笔帖式监视贸易,其有泄漏内事者,照光棍例治罪。
二十一年题准:厄鲁特、喀尔喀等人谢恩,不得过二百人,若来者众多,分为数次。
二十二年题准:厄鲁特噶尔丹进贡使臣,有印凭者,许进内。其噶尔玛等四台吉使人,无印凭亦准进内,皆不得过二百人。余者令在张家口、归化城贸易。
二十八年题准:圣驾巡幸后行文张家口总管,如遇喀尔喀小台吉使臣等照常放入;其札萨克诺颜大台吉等,不必令其前来,或有所赍奏,亦待禀报到院之日,行文前去,照验放进。
又谕:喀尔喀具题前来之使,嗣后著张家口驻防官兵带进。
三十二年复准:达赖喇嘛历年来使从人多至数百名,嗣后使人至西宁关口时,令西宁总兵官查明人数,注册报部。其本处差往喇嘛人役亦应裁减。倘有隐瞒数目多带人来往者治罪。
又复准:鄂罗斯察汗汉奏文与外国奏文式不合,贡物奏文一并发回。伊国地远,不知中国事例,将奏文不合式处明白教谕来使,引见时照常恩赐。其带来货物,仍令如前贸易。鄂罗斯自请定边界后来使不绝,与往年不同,凡奏文纳贡行礼谢恩等仪,俱定例永远遵行。嗣后察汗汉奏文,先著黑龙江将军开看,若有不合式处,即自边地发回,验明合式,方令入奏。
到京奏闻之时,令来使于午门前跪捧置黄案上,行三跪九叩头礼。凡遇年节冬至与各喜庆升殿日期,令鄂罗斯人在众官后行礼,首领使人坐诸执事后。其有顶带人,俱令坐镶蓝旗之末,赐茶及引见赐食时,令行三跪九叩头礼。将首领使人坐头等侍卫前内大臣后。其余有顶带人,俱令坐头等侍卫后。此行礼之处,令一通使传达言语,立于赞礼官傍。至食毕令行一跪三叩头礼,退。永著为例。
三十四年谕:土默特效力甚苦,嗣后马鹿雀鹰等贡,永行停止。
三十五年,厄鲁特台吉策妄阿喇布坦来使所带贩货人等九十六名。奉旨:准其带至甘州贸易,著地方官员看守,勿致争竞。嗣后策妄阿喇布坦来使,许带三百名来京贸易。
四十三年议准:外藩五十旗分台吉等一年一次进贡外,如有情愿来贡者,准其进贡。该札萨克将台吉等职名贡物,开载印文,进口时该旗员查明人数贡物,亦用印文差绿旗步兵赍送。其札萨克印文,查馆官员详勘呈部,令照进贡例安插。
五十六年复准:行文边口官员,外藩台吉等进贡人入口时,查明贡物,即用印文,交步兵赍送,不得迟延勒索。如违交该部严究议罪。
雍正元年议准:土鲁番爱西拉拉伯克土克图遣使进贡,著伊使臣随蒙古王、台吉等引见,王、台吉行礼毕另换一班行礼。
又议准:元旦策妄阿拉布坦来使,在朝鲜国来使后第三班行礼。
赏给国初定:凡喀尔喀、厄鲁特汗、台吉、喇嘛等,率遣大臣、侍卫及本院官员往祭。
又定:赏归化城进贡官员裘帽带靴、弓箭、鞍辔、银两。
顺治十年题准:喀尔喀投诚人,封亲王、郡王、公者,赏裘帽带靴、盔甲、弓箭、鞍马、缎布、皮张、银器有差,随从大臣亦分别给赏有差。
十四年题准:后黄寺诵经喇嘛,每年赏银一千两,由户部取给。
十八年题准:来投喀尔喀人,遣还时,按时给与衣帽靴袜等物,冬时添狐皮端罩,无马者给马一匹。
康熙四年题准:喀尔喀投诚人,封贝勒、贝子及一二三四等台吉者,各赏裘帽带靴、盔甲、弓箭、鞍马、缎布、皮张、银器有差。随从人员亦分别给赏有差。
七年题准:投诚人观其较射分为四等,赏给人口衣帽带靴及房地器皿、牛马、鞍辔有差。
三十一年题准:飞呀哈毕度克图屯头目厄席尔滚、博穆都屯头目闯奇努,归顺进贡,照例赏末等蟒缎披头袍各一件。
又复准:喀尔喀多罗贝勒,初次请安进贡,赏给漆鞍马一匹,银茶盆一个,狐皮黑蟒一件,染貂帽一顶,镀金鞋带连小刀、手帕、荷包一副,头等斜皮净面靴及缎袜各一双,缎十五匹,毛青布一百五十匹。
三十一年谕:喀尔喀王、贝勒、贝子、公、台吉等初次进京引见者,仍照原赏喀尔喀例赏给,其后再来者,俱照四十九旗例赏给,著理藩院存案为例遵行。
三十三年题准:喀尔喀和托呼特之根敦代青,初次请安进贡,照三十年赏多罗贝勒例赏给。
又喀尔喀王等,与四十九旗年例朝觐。奉旨:凡来请安适逢元旦者,王、贝勒、贝子、公、台吉等俱著一例赏给。
五十二年复准:休窝姓波卓泥玲、佳努克、贫姓平阿思、多姓松结达等,纳贡貂皮,照例将此四名头目,各赏末等蟒缎披头领袍一件。
雍正元年谕:策妄阿拉布坦来使布债等,各赏缎四匹,蓝布二十四匹,从人各赏彭缎二匹,蓝布八匹。
又谕:郭尔罗斯乏食,白都纳仓粮颇多,即将此米散赈。但止给与米粮糊口,并无产业,何以为生。向者给产业买牲饩之事,俱派富户,富户苟且塞责,所给蒙古之物浮报数倍,蒙古并不得实惠。科尔沁一旗与其他蒙古不同,太祖高皇帝时首先臣服,且为朕皇曾祖妣孝庄文皇后、皇祖妣孝惠章皇后之母家,世为国戚,恪恭巽顺,历今百有余年。今闻伊属下之人乏食,朕心轸恻。著即动用正项钱粮三万两往赈。再派出大臣一员、司官一员往郭尔罗斯旗下,将实在穷苦并无牲饩之人查明数目,按伊户口足用之数给与乳牛羊只。
五年谕:闻索伦、达虎里等处,两年马匹牲饩多有倒毙,丰欠不一,兵丁生计稍艰。著动户部库银五千两,交总管副都统与将军公同商酌,养育索伦穷苦之人,及赏给效力兵丁。
又谕:今年口外蒙古地方,虽然丰收,但科尔沁、敖汉等十六处札萨克地方,闻得收获未甚丰盛,此等旗分宜加特恩,科尔沁地方五旗著赏银三千两,此项银两著交与现今在京科尔沁王等带去,将科尔沁土谢图亲王等处五旗未能丰收者,查明赏给。敖汉等十一处札萨克地方著赏银六千两,此项银两,尔衙门可派司官二员分两路带去,会同各处札萨克,将未能丰收者查明赏给。
理刑清吏司
国家之待外藩也,立制分条,期于宽简,不易其俗,而归于仁厚,功令如左。
刑例
国初定:边内人在边外犯罪,照内律;边外人在边内犯罪,照外律。八旗游牧蒙古苏鲁克人等,俱照外律治罪。
又定:凡罚以九论者,马二匹,犍牛二头,乳牛二头,犋牛二头,犙牛一头。以五论者,犍牛一头,乳牛一头,犋牛一头,犙牛二头。
又定:凡王等审理已决之事,复行控告,复审无冤抑者,罚告人一九;札萨克贝勒、贝子、公等所审者,罚告人一五;官员所审者,罚告人马一匹。
又定:凡罪已审结,本人不告,旁人代诉,罚马一匹,给原审人。
又定:有罪应罚牲畜而言无有者,三九以上,择令旗内大臣立誓,一九以下,择令佐领内立誓。
又定:民家结姻,聘礼准给马五匹,牛五头,羊五十只,逾数多给者入官。聘定后婿故,准取还聘礼。女故者取还聘礼之半。聘定之女,婿憎嫌不娶者,不准取聘礼。
又定:庶人在王前明出恶言者,罚给三九,札萨克贝勒、贝子、公等罚给二九,台吉罚给一九。虽非面言而审实者,一例治罪。诟骂大臣者,罚给一九,副都统罚给七头,参领罚给五头,佐领罚给三头。
又定:札萨克王等所遣人,贝勒等擅责,罚三九;庶人擅责,罚一九。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