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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政书

大明会典

172 万字 · 约 81 小时 59 分钟 · 177 / 222

会员可开白话

挟诈欺公、妄生异议、变乱成法者

弃毁制书、及起马御宝圣旨、起船符验、各衙门印信、及夜巡铜牌者

奏事及当该官吏、若有规避、增减紧关情节、朦朧奏准施行者

闻知调兵讨袭外番、及收捕反逆贼徒、机密大事、漏泄於敌人者

近侍官员、漏泄机密重事於人者

增减官文书、因而失误军机者、无问故失。漏使印信、因而失误军机者

贩私盐拒捕者

仪礼司、将应朝见官员人等、留难不即引见者

百工技艺之人、应有可言之事、亦许奏闻、各衙门但有阻当者

向太庙、太社、及宫殿、射箭、放弹、投掷砖石、伤人者

文武官、内官、厨子、校尉、牌面偽造者

在京被极刑家属、并经断人朦朧充当近侍、及宿卫守把皇城京城门禁者。当该官司听嘱、及受财容令充当者

贪取来降人财物、因而杀伤人、及中途逼勒逃窜者

飞报军情、隐匿不速奏闻、因而失误军机者

边将取索军器钱粮等物、不即奏闻、及不依式申报、因而失误军机者

军器粮草、临敌缺乏、及承调遣、不依期策应、告报军期违限、因而失误军机者

军临敌境、托故违期、三日不至者

边将不固守、及守备不设、因而失陷城寨者

与贼临境、望高巡哨之人、失於飞报、以致陷城损军者

官军临阵先退、及围困敌城而逃者

军人私出外境、掳掠伤人、為首者

於已附地面掳掠者、不分首从

守御官、致有所部军人反叛、弃城而逃者

牧民官、激变良民、失陷城池者

军器輒弃毁者、二十件以上

犯夜拒捕、及打夺、因而殴人致死者

境内姦细、走透消息於外人、及境外姦细、入境内探听事情、接引起谋之人

将人口军器出境、及下海、因而走漏事情者

实封公文、中途邀截取回者

出使驰驛违限、因而失误军机者

调遣军马、及报军务军情文书、故不遣使给驛、因而失误军机者

军需管送违限、以致临敌缺乏、误军机者

造讖纬妖书妖言、及传用惑眾者

盗各衙门印信、及夜巡铜牌者

窃盗拒捕、及杀伤人者、因盗而姦者

劫囚者

私窃放囚人逃走、因而杀人者

官司差人追徵钱粮、勾摄公事、及捕获罪人、聚眾打夺、因而杀人、及聚至十人、為首者

白昼抢夺伤人者

略诱略卖良人、因而杀人者

卑幼发尊长坟塚、开棺槨见尸者、若弃尸卖坟地者

毁弃緦麻以上尊长死尸者

子孙毁弃祖父母、父母、及奴婢雇工人、弃毁家长死尸者

谋杀人造意者

奉制命出使、而官吏谋杀、已杀者

因姦同谋杀亲夫者、姦夫

用毒药杀人者

故杀者 【餘条以故杀论者依此】

故用蛇蝎毒虫咬伤人、因而致死者

庸医故违本方、诈疗疾病取财、因而致死。及因事故用药杀人者

因姦盗而威逼人致死者

皇家袒免以上亲而殴死者

奉制命出使、而官吏殴之至死者

吏卒殴本部六品以下长官、佐贰官、首领官、死者

首领官、及属官、佐贰官、殴长官死者

官司差人追徵钱粮、勾摄公事、而殴死者

奴婢殴良人死者

奴婢殴家长之期亲、及外祖父母伤者

奴婢殴家长緦麻、小功、大功亲、死者

雇工人殴家长之期亲、若外祖父母、死者

雇工人殴家长之緦麻、小功、大功亲、死者

妾殴正妻死者

殴妻之父母死者

卑幼殴本宗緦麻、及外姻緦麻、小功、大功、兄姊尊属、死者

妻妾殴夫之緦麻尊长、至死者

殴继父至死者

告谋反叛逆、官司不即受理掩捕、以至聚眾攻陷城池、及劫掠人民者

诈為制书、及增减者

诈传詔旨者

各衙门当该官吏、将奏准合行事理、妄称奉旨追问者

偽造诸衙门印信、及历日、符验、夜巡铜牌、茶盐引者

偽造宝钞、不分首从、及窝主若知情行使者

诈假官、假与人官者

诈称内使、及都督府、四辅、諫院等官。六部、监察御史、按察司官。在外体察事务、扇惑人民者

近侍之人、在外诈称私行体察事务、扇惑人民者

姦緦麻亲、及妻、若妻前夫之女、及同母异父姊妹、强者

姦从祖祖姑、出嫁从祖姑、强者

男妇诬执亲翁、及弟妇诬执夫兄欺姦者

姦家长緦麻以上亲及妻妾、强者

放火延烧官民房屋、及积聚之物、因而盗取财物者

放火故烧官民房屋、及公廨仓库、係官积聚之物者

犯罪拒捕杀人者

罪人反狱在逃者

故勘平人、因而致死者

死囚令人自杀、子孙為祖父母、父母、奴婢雇工人為家长者

绞罪

弃毁官文书、事干军机钱粮者

强夺良家妻女、姦占為妻妾者、配与子孙弟姪家人者

背夫逃走、因而改嫁者

税粮违限一年之上不足、提调部粮官吏

以私债强夺人妻妾子女、因而姦占妇女者

师巫假降邪神

一应左道乱正之术、扇惑人民、為首者

擅入御膳所、及御在所

不係宿卫应直合带兵仗之人、但持寸刃入宫殿门内者

从车驾行而逃、百户以上

在宫殿内营造、至申时分、照数点出、其不出者

至夜持仗入殿门者

内使私将兵器、入宫殿门内者

向太庙、及宫殿、射箭放弹、投砖石者

越皇城者

皇城门、非时擅开闭者

文武官、内官、厨子、校尉、牌面诈带朝参、及在外诈称官员名号、有所求為者

私役军人出境、因而致死者。或被贼拘执至三名者

官军征讨私逃、再犯

军人在逃、三犯

犯夜拒捕、及打夺、因而殴人、至折伤以上者

越度沿边关塞、因而出外境者

将人口军器出境、及下海者

盗各衙门官文书、事干军机钱粮者

私盗放囚人逃走、因而伤人者

官司差人追徵钱粮、勾摄公事、及捕获罪人、聚眾打夺、因而伤人者。及聚至十人下手致命者

窃盗三犯、掏摸罪同略诱略卖良人、因而伤人者

发塚开棺槨见尸者

子孙於祖父母、父母、奴婢雇工人、於家长坟墓、因薰狐狸烧尸者

谋杀人从而加功者、若伤而不死、造意者

奉制命出使、而官吏谋杀、已伤者

姦夫自杀其夫、姦妇虽不知情

斗殴杀人者 【餘条以斗殴论者依此】

同谋共殴人、因而致死下手者

以他物置人耳鼻、并孔窍中、及屏去人服食至死者

威逼期亲尊长致死者

皇家袒免以上亲、而殴之篤疾者

奉制命出使、而官吏殴之。及部民殴本属知府知州知县、军士殴本管指挥千户百户、吏卒殴本部五品以上长官、折伤者。若殴六品以下长官、佐贰官、首领官、篤疾者

首领官、及属官、殴长官篤疾者

官司差人追徵钱粮、勾摄公事、而殴至篤疾者

以威力制縳人、及私家拷打监禁、因而致死者

奴婢殴良人至篤疾者

良人殴他人奴婢、若死、及故杀者

故杀緦麻、小功亲、奴婢者

殴緦麻、小功、大功亲、雇工人至死。及故杀者

奴婢过失杀家长者、若殴家长之期亲、及外祖父母者

雇工人殴家长、及家长之期亲、若外祖父母、折伤者

家长、及家长之期亲、外祖父母、故杀雇工人者

妾殴正妻至篤疾者

夫殴妻至死者

殴妻之父母、至篤疾者

卑幼殴本宗緦麻、及外姻緦麻、小功、大功、兄姊尊属至篤疾者

尊长殴卑幼緦麻、小功、大功、至死者。故杀同堂弟妹、堂姪、及姪孙者

嫡继慈养母杀子孙、致令绝嗣者

妻殴卑属至死者

故杀夫之兄弟子者

尊长殴卑幼之妇妾至死者

殴妻前夫之子至死者

奴婢骂家长者

投匿姓名文书、告言人罪者

诬告人、因而致死随行有服亲属一人者

诈為制书、及增减未施行者

诈為将军、总兵官、五府、六部、都察院、都指挥使司、内外各卫指挥使司、守御千户所文书、套画押字、盗用印信、及空纸用印者

诈传皇后懿旨、皇太子、亲王、令旨者

私铸铜钱

强姦者

姦从祖祖姑、出嫁从祖姑者

姦亲属妾、强者

奴及雇工人、姦家长之期亲、若妻者

失火延烧宗庙、及宫闕者

犯罪拒捕殴人、至折伤以上者

官吏怀挟私讎、故禁平人、因而致死者

狱卒凌虐罪囚、剋减衣粮、因而致死者

狱卒以金刃及他物与囚、致囚反狱、及杀人者

杂犯死罪

斩罪

内府承运库、交割餘剩之物、朦朧擅将出外者

称诉冤枉、借用印信封皮入递、借者、及借与者

盗内府财物者

监守自盗仓库钱粮等物、不分首从、併赃论罪四十贯 【餘条以监守自盗论者依此】

绞罪

军官犯罪、不请旨上议、当该官吏

车驾行处、军民衝入仪仗内者

衝入仪仗内、诉事不实者

在京守御官军、递送逃军妻女、出京城者

常人盗仓库钱粮等物、不分首从、併赃论罪八十贯 【餘条以常人盗官物论者依此】

塚先穿陷、及未殯埋、开棺槨见尸者

官吏受财枉法、有禄人八十贯、无禄人一百二十贯 【餘条以枉法论者依此】

嘉靖二十九年定 【附三十一年续增】

真犯死罪

斩罪

盗沿边沿海粮四百石、草八千束、银二百两、钱帛等物、直银二百两以上者

盐徒聚眾十人以上、撑驾大船、擅用兵仗响器、拒敌官兵、杀伤人至三命者、比强盗得财律

迤北小王子等、差来使臣人等、赴京朝贡、官军人等、将兵器、并违禁铜铁等物交易者

虏寇犯边、官军将被虏人口妄杀、冒作贼级、或虏寇近边札营犹未入境、官军覘知寡弱、乘机擣穴、斩获老弱妇女、妄作犯边、以图功次陞赏者

打造违式海船、卖与夷人图利者、比将应禁军器下海、因而走洩事情律

将应禁军器、卖与夷人图利者、比将军器出境、走洩事情者律擅造违式大船、将带违禁货物、往番国买卖、潜通海贼、同谋结聚、及為向导、劫掠良民者、正犯极刑

都司卫所、自住一城、及与府州县、同住一城、遇贼攻城、不行固守、或先期避出、或临时弃去、致贼入城、及守备不设、被贼掩袭杀虏焚烧者。都司、并各该城分卫所掌印、与专一捕盗官、同住府州县掌印、与专一捕盗官、若两县同城、以贼从所管城分入城、掌印、与专一捕盗官、及原无卫所、而府州县职守专城、各掌印、与专一捕盗官、俱比失陷城寨律

盗乘舆服御物者、仍作真犯死罪

凤阳

皇陵、泗州

祖陵、南京

孝陵、天寿山

列圣陵寝、承天府

显陵、山前山后禁限内、若有盗砍树株者、比盗大祀神御物律。若取土取石、开窑烧造、放火烧山者、俱照前拟断

同居卑幼、将引他人、盗已家财物、係强劫者、比各居亲属行强盗、卑幼犯尊长律

各处无藉之徒、引贼劫掠、以復私讎、探报消息、致贼逃窜者、比姦细律

子孙威逼祖父母、父母、妻妾威逼夫之祖父母、父母、至死者、俱比殴者律

各边海总兵、副参、游击、守备都司、卫所官员、但有科歛、及扣减入已赃私、至四百两以上者

若盗、及弃毁、偽造、总督、巡抚、审录、勘事、提学、兵备、屯田、水利等官。钦给关防、与印信同科

广西云贵湖川等处、冒籍生员、食粮起贡、及买到土人、倒过所司起送公文、顶名赴吏部投考。若已授职、依诈假官律

私自净身、本身并下手之人

充军人犯逃回、原问真犯斩罪、免死充军者

绞罪

强夺良家妻女、卖与他人為妻妾者、比强夺良家妻女、姦占為妻妾律

盐徒聚眾、止十人以下、原无兵仗响器、遇有追捕、拒敌伤人、至二命者、下手之人、比罪人聚眾打夺下手者律

军官军人、征调起程、避难在逃、编发宣府独石等处、沿边墩臺哨瞭、半年还职著役。若仍出征、及哨瞭在逃者、依从征私逃再犯者律

在京在外、守御城池军人。在逃三次者

私自贩卖硫黄焰硝、卖与外夷者、不拘多寡、比私将军器出境律

盗内府财物、及监守常人、盗仓库钱粮等物、三次犯罪者、不分革前革后、俱比窃盗三犯律併论

抢夺至三次犯罪者、不分革前革后、俱比窃盗三犯律

将腹里人口、用强略卖与境外峒寨去处图利、除杀伤人、律该处死外中间罪不至死者、比将人口出境律

殴伤人、辜限内不平復、延至限外而死、情真事实者

诬告人、因而致死、被诬之人、委係平人、及因拷禁身死者、比诬告人、因而致死随行有服亲属律

充军人犯逃回、原问真犯绞罪、免死充军者、

万历十三年定

真犯死罪

斩罪

盐徒聚眾、十人以上、撑驾大船、擅用兵仗响器、拒敌官兵、若杀人、及伤三人者、比照强盗得财律

聚眾十人以下、原无兵仗响器、拒敌伤至二人以上、為首者

擅杀平人、及被虏逃回人口、冒作贼级报功者、以故杀论

各府州县、与卫所同住一城、遇贼攻围不行固守、及守备不设、被贼攻陷城池、劫掠焚烧者、卫所掌印、与专一捕盗官、俱比照守边将帅、失陷城寨者律、若原无设有卫所、但有专城之责者掌印、捕盗官、亦照前律私卖硝黄与外夷、及边海贼寇為首者、比私将军器出境、因而走泄事情者律

盗沿边沿海银二百两、粮四百石、草八千束、钱帛等值银二百两以上、漕运钱粮、银三百两、粮六百石以上、係监守者

强盗伤人而未得财、比照抢夺伤人律

纠眾发塚起棺索财取赎者、比依强盗得财律

绞罪

强夺良人妻女、卖与他人為妻妾、及投献王府、并勋戚势豪之家者、比强夺良家妻女、姦占為妻妾者律

盗沿边沿海银二百两、粮四百石、草八千束、钱帛等值银二百两以上、漕运钱粮、银三百两、粮六百石以上、係常人者

因事威逼本管官致死、為首者、比威逼期亲尊长致死律

充军人犯、逃回三次、通係著伍以后者依守御守军律

大明会典卷之一百七十五

罪名三

充军

按律充军凡四十六款、而诸司职掌内二十二款、则洪武年间例、皆律所不载者。其嘉靖二十九年、奏定条例内充军凡二百十三款、与今所奏定、大略相同、诸例已附载各律之下、永為遵守。今仍类次于后。其职掌所载、仍列于前、以备参考

洪武二十六年定

贩卖私盐    诡寄田粮

私充牙行    私自下海

閒吏      土豪

应合抄札家属  积年民害官吏

诬告人充军   无籍户

揽纳户     旧日山寨头目

更名易姓家属  不务生理

游食      断指诽谤

小书生     主文

野牢子     帮虎

伴当      直司

嘉靖二十九年定

五府舍人、受财卖放军犯。犯徒以下、及无赃者、若酷害军犯、搜检财物、纵不脱放者

僧道官、受财枉法满贯

锦衣卫将军校尉、犯姦盗、抢夺、誆骗、恐吓、求索等罪者

锦衣卫旗校军士。在逃再犯

老幼废疾、犯该充军、壮丁主使者

强盗聚眾十人以上、行劫累次、係大功以上亲首者

谋故杀死总小旗者、户内壮丁、抵充军数

别姓诈冒替补校尉者

主文、书算、快皂、人等。久恋衙门、说事过钱、起灭词讼、及卖放强盗、诬执平民為从者、民并军丁

冒顶正军、入场看守、属有司者

里书人等、将军户捏作丁尽户绝回申者

各部派到物料、豪猾买嘱该吏、承揽害民者。驛递年役、巡司弓兵、用强包揽害人、搅扰衙门、民并军丁人等

用强包揽南北直隶山东等处马驛马头、民并军丁人等

势豪大户、不纳秋粮、五十石以上者

越境兴贩官私引盐、二千斤以上者

私茶兴贩夹带五百斤者

私茶在西寧、甘肃、洮河、贩买一百斤以上者、

守备、把关、巡捕、等官。兴贩私茶在西寧、甘肃、洮河、至三百斤者

行茶地方、冒顶番名、将老弱不堪马二匹以上、中纳支茶、民并舍餘人等

商贩做造假茶、五百斤以上者。店户窝顿、一千斤以上者

甘肃西寧等处势豪。主使弟男人等、将番夷货马包收、逼令减价、及将麤重拘收、取觅用钱者、听使之人

客商辐輳去处、牙行人等、誆赊货物年久无还、累死客商者

内官使令上直校尉、出百里外、营干私事者

顶替军丁正身起解、及卖放长解、顶名执批前来者、长解受雇之人

备倭贴守把总等官。纵容舍餘人等、代替正军者。舍餘人等。就收该卫

擅杀平人报功、本管将官头目、失於鈐束者

临阵斩获贼级、用钱买卖、民并军丁人等

强夺他人首级报功、民并舍餘人等官旗降原职役一级、係京卫者、调外卫

轮操军、在逃三次、係京卫者、调外卫

大同三路、民舍人等、将不堪马匹收买、俵与军士、作弊多支官银者

各铺司兵、用强包揽、多取工钱、致公文稽迟沉匿、民并军丁人等

客商人等、空身附搭黄船者

将自已及他人骑操官马、盗卖三匹以上、及再犯、属有司者

养马人户、将官马盗卖三匹以上者

发掘王府将军夫人郡县主、及歷代帝王名臣先贤坟墓、未至棺槨、為首者

各处大户家人佃僕、结构為盗、杀官劫库、劫狱放火、若大户知情故纵犯徒流杖罪、属有司者

故杀妾、及弟姪子孙、与子孙之妇、及故将妻妾男妇等项、打伤堕胎、图赖人。属有司者

假以建言為由、挟制官府、及将曖昧不明奸赃事情、污人名节、报復私讎者、民

文职官吏、监生、知印、承差、受财枉法、至绞罪者

云南两广川湖等处流官、擅科土官财物、赃至满贯者

起解军士、捏买偽印批迴者、除真犯死罪外、解人

私铸铜钱、為从民匠舍餘

姦緦麻以上亲、及緦麻以上亲之妻、若妻前夫之女、同母异父姊妹者

故决盗决南旺等湖、有干漕河禁例為首者。闸官人等、用草捲阁闸板、盗洩水利、串同取财、犯徒以上者

河南地方、盗决故决河防、致害人家、漂失财物、渰没田禾、犯徒以上、旗舍餘丁民人

强包运河闸夫二名、捞浅铺夫三名之上、人民 【以上俱附近终身】

王府设谋拨置旗校舍餘人等

郡王将军中尉、有奏请不啟王参详者、齎奏人。及故违

祖训、亲身赴京奏扰者、跟随人

棍徒誆挟各府财物、来京打点例不该行事务者

五府军解、受财卖放、犯该枉法绞罪者

保勘王亲文职隐情、正犯边卫。保看之人、属军卫者

王府选婚、营求拨置之人

王府人役、假势占夺财產、犯徒以上者

王府旗校人等、拨置折收多收禄米、及擅差人下所司催徵骚扰者

投充王府、及势要、吓骗财物、拨置害人者

乐工纵容女子擅入王府、及容留将军中尉在家行姦、并军民人等、与赌博教诱為非者

强盗聚眾十人以上、及行劫累次、係小功以上亲首者

不由銓选推举、径自奏请乞恩、沮坏选法者、旗军舍餘

军职刁徒、不与考选、輒教唆陷害已选官员者

军职应袭、勘明到部、原告又行捏词奏告、属军卫者

应袭舍人、父在、诈称死亡袭职者

主文、书算、门库等役。久恋衙门、说事过钱、起灭词讼、及卖放强盗、诬执平民、為从者、係旗军

里书飞诡税粮、二百石以上者

文武试场旗军、受财代替、夹带、传递、及纵容不举察捉拏者、若冒顶正军入场、属军卫者

军民人等、与朝贡夷人私通、拨置害人、因而透漏事情者

汉人冒诈番人者

旗军用强包揽马头

旗军用强包揽驛夫、弓兵、多取工钱、害人、搅扰衙门者

会同馆夫、五年以上不替役、及近馆军民、用强揽当者

光棍将马头正身姓名、捏写虚约、投托势要、前去原籍、妄拏正身家属、逼勒取财者

屯田人等、将屯田典卖与人、至五十亩以上、与典买主、各不纳子粒者

西山一带地方、内外官豪之家、私自开窑卖煤、凿山卖石、立厂烧灰者

将亲女、并姊妹、拐带妇女、及妻妾、嫁卖与人、骗财之后、托故领去、或瞰起程、聚眾邀抢者

在外官员、通同势要、卖纳户口等课钞、卖钞之人

大户不纳秋粮、二百石以上

包揽誆骗粮草军需、经年不完者

沿边军民、那移盗耕营堡草场、及越出边墻种田者

各处解到布绢钱钞等项赴部、指称权贵名色、勒掯解户、誆诈财物者

各边召商上纳粮草、势要家人、诡名占窝、转卖取利者

盐徒聚眾至十人以上、擅用兵仗、拒敌官兵、不曾杀伤人、為从者

越境兴贩官私引盐、至二千斤以上、原係腹里卫所者

巡捕官乘机兴贩、至二千斤以上者

偽造盐引印信、填写引转卖、為从者

各运司总催买嘱官吏、指仓指囤、符同作弊者

各处盐场无藉之徒、把持官府、诈害客商、犯徒、及再犯杖以下者

私茶兴贩夹带五百斤以上者

私茶在西寧、甘肃、洮河、贩卖三百斤以上者

守备、把关、巡捕等官、自行兴贩私茶通番者

做造假茶五百斤以上、本商并转卖之人、及店户窝顿一千斤以上、属军卫所者

势豪强将官粮、准还私债、属军卫者

会同馆内外四邻人等、代夷收买违禁货物。牙行及棍徒、誆赊货物、年久无还、累死客商属军卫者

杨村等处、用强拦截民运粮船、包雇车辆、逼勒多出脚钱者

僧道军民人等、於寺观神庙、刁姦妇女、因而诱逃誆财者

妄称諳晓左道邪术、来京扇惑、為从者

左道惑眾之人、為从、及称為善友、求讨布施、至十人以上、与客留之人、施与应禁铁器、属军卫者

皇城各门铺、上直守卫官旗、容情故纵、及受财卖放军人、并直宿官军、点视不到三次以上者

圣驾出郊、衝突仪仗、妄行奏诉、主使教唆、捏写本状之人

直宿军职、及内官、使令上直军校、出百里外、营干私事者、军人校尉

临阵斩获贼级、用钱买者、卖者、及强夺冒报功次者、原係军、俱边卫。官旗降一级。外卫调边卫

轮操军人军丁、在途劫夺人财、杀伤人命等项、犯徒以上军职卖放军人、包纳月钱、至二十名以上者、

军职役占卖放餘丁、三十名以上者

军职卖放、役占、二罪俱发、其卖放至十名以上、役占不及数者、依卖放甚者例

守备等官、将备边壮勇卖放者

官吏旗校人等、问发充军、来京潜住者

居庸山海等关、引送口外边卫逃军过关、并守把盘詰卖放者

合成火药、卖与盐徒者

擅造大船、将带违禁货物下海、潜通海贼、同谋劫掠、正犯极刑、全家发边卫、若止将大船转雇、分取番货、及虽无大船、纠通接买、与番货到岸、私下收买贩卖、若苏木、胡椒、至二千斤以上者、本身

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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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咨议局章程
安徽咨议局章程 (一)议事细则 第一章 议事时间 第一条 凡议事以午后一钟为开议时刻,午后五钟三十分为散会时刻,三钟以后得休息三十分。如议事未毕,经议长认为必要,或议员十人以上之要求得议长许可者,亦可延长时间。 第二条 开议时刻已到,即摇铃开议。议员除照谘议局章程第三十八条应回避者,及第五十八条、第六十条停止到会者外,不得无故缺席,亦不得后时不到。 第三条 开议时刻已到,而到会议员尚不及议员总数之半者,得由议长酌展开议时刻,如展至二次仍不及半者,议长即宣告散会。 第二章 议事日程 第四条 凡本局应议事件,应由议长将其次序及开议日时,编定议事日程表,先期通
熬波图
钦定四库全书 提要 熬波图 臣等谨案熬波圗元陈椿撰椿天台人始末未详此书乃元统中椿为下砂盐司因前提干旧圗而补成者也自各团灶座至起运散盐为图四十有七圗各有説后系以诗凡晒灰打卤之方运薪试莲之细纎悉毕具亦楼璹耕织圗曾之谨农器谱之流亚也序言地有瞿氏唐氏为盐提干又称提干讳守仁而佚其姓考云间旧志瞿氏实下砂望族如瞿霆发瞿电发瞿震发瞿时学瞿时懋瞿时佐瞿先知辈或为提举或为盐税几于世任盐官其地有瞿家港瞿家路瞿家园诸名皆其旧迹然作是圗者不知为谁至唐氏则旧志不载无可考见矣诸圗绘画颇工永乐大典所载已经摹尚存矩度惟原缺五图世无别本不可复补姚广孝等编辑之时虽校勘粗踈不应漏落至此盖
八旬万寿盛典
钦定四库全书 八旬万夀盛典 进表 大学士公【臣】阿桂等谨 奏【臣】等恭纂 八旬万夀盛典告成谨奉 表恭 进者【臣】等诚懽诚忭稽首顿首庆惟我 皇上 福集箕畴 夀増轩纪 堂顔四得具位录名夀而宜民 寳篆八徴省嵗日月星而来偹三乗三 履统天之御五十五叶大衍之全 万嵗乐以由庚 八袠盈乎步戍环瀛喜洽戴斗愉腾 鉴黎赤之贡牋爰 允祝 厘之请吁簮绅而载笔特摛纪盛之编粤若绕电兆禧流虹笃祜祁乙酉沩丙戌宛授受之相承文庚寅武壬辰俨后先而中立轩辕以戊生为土徳之王成汤以乙日应元鸟之祥三统云遥邈莫祥于偻祘六帝未逮但得半于添筹溯唐室之开元肇诞辰而立节丝嚢绶帯通戚里之馈饴白帝田神托民间之报赛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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