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藏 · 政书
大明会典
172 万字 · 约 81 小时 59 分钟 · 218 / 222
史藏 · 政书
172 万字 · 约 81 小时 59 分钟 · 218 / 222
会员可开白话
员纂修
凡
皇子名。及各
王府奏请子名。
亲王、公主、
郡王、郡主、县主、郡君、县君、乡君封号。俱
内阁拟奏、请
旨点用。礼部抄出施行
凡
朝廷祭告祝文。各
王府諡册、壙誌、
諭祭文。及文武大臣
諭祭文。俱
内阁拟撰。其諡用等文、礼部抄出施行
凡
内阁拟撰文官
誥敕。正统间、以学士专管。后久不设。弘治七年、復设一员、常以尚书兼学士者為之。嘉靖二十四年裁革。以讲读编检等官五员专管
凡
亲王、及文武大臣
赐諡。礼部奏准、开具揭帖、送
内阁拟奏、请
旨点用。抄出施行
凡
内阁拟撰各衙门公差官员
敕书。嘉靖十年令、官员请
敕、该部照成化以前事例、应与者、奏来照旧。其餘滥行奏添者、俱革去。兵部题准、京营提督坐营、并府卫提督巡捕、及临时差遣官员、在外巡抚总兵、副参游击等官、照旧坐名请
敕。其兵备、海道抚治、捕盗、守备、备倭、领班、留守、管领达官、抚管夷人、及太僕寺管理马匹等官请
敕、不必坐定职名。新任官员、就彼交代接管具奏。
制敕房、及该部各置文簿一扇、查照登记。日后责任、与原载事体不同者、听奏换。二十六年、吏部题准、请
敕官员、惟提督京营边关马政少卿、管理寄养马匹少卿、点闸京营科道官、不坐名。餘俱坐名。今管理寄养马匹少卿仍坐名
凡
内阁所掌
制敕、詔旨、誥命、册表、
宝文、
玉牒、讲章、碑额、及题奏揭帖等项、一应机密文书、各
王府敕符底簿、
制敕房书办。文官
誥敕、及番译
敕书、并四夷来文揭帖、兵部纪功勘合底簿等项、
誥敕房书办。各用中书舍人等官、於本院、或各该衙门带俸。遇有陞迁、仍旧供职。其有勘别用者、亦从吏部推举
凡记注
起居、及编纂章奏。万历三年、
内阁题准、倣
国初起居注官遗意、令
日讲官、日轮一员、专记注
起居、录
圣諭
詔敕册文等项。其诸司章奏、另选讲读并史官六员、专管编纂、以吏户礼兵刑工分六曹、每曹一员、常川在馆供事。
圣諭詔敕等项、令两房官、录送记注。其各曹章奏、六科奉
旨发抄到部、即全录送阁、转发编纂。月终、将记注编纂等稿、送
内阁公同各官、投匱封锁、年终、并入大匱、藏之东阁左右。每常朝、
御皇极门、即轮该日记注
起居、并编纂官、共四员、列於东班各科给事中之上若午朝、
御会极门、列於
御座西稍南。及遇
郊祀、
耕耤、
幸学、
大阅诸典礼、亦令侍班随从纪录
凡
驾诣
郊坛或
巡狩、行幸、
亲征。
内阁官扈从、
制敕房官随行书办。遇有
敕旨、即时撰写
凡
内阁收贮
御製文字、实录、
玉牒副本、古今书籍、及纸札笔墨等项。典籍等官收掌。嘉靖七年、令学士一员、编纂
御札
凡
内阁拟撰各
王府册誥、及文官
誥敕、进稿毕、编类勘合。中书舍人领出书写、原稿缴纳。奏捷、并贺谢等致词。鸿臚寺领出宣念
凡两京乡试、及会试考试官。礼部奏行本院会试於大学士学士等官、乡试於春坊司经局官、及本院讲读修撰内、
内阁具名奏请
钦命。其会试同考试史官、於本院讲读官、及春坊司经局官内、与各衙门官相兼推选。收掌试卷、用
制敕房官一员
凡武举会试考试官。兵部奏行
内阁、於本院学士讲读修撰、及坊局官内、具名、奏请
钦命
凡
殿试读卷官。
内阁於大学士学士等官内具名、从礼部奏请、至日、与各衙门该读卷官、详定试卷。次日同诣
文华殿、
内阁官、将第一甲三卷、以次进读、俟
御笔批定、出、将二甲三甲姓名、填写黄榜。又次日早、同诣
中极殿、
内阁官进至
御座前、以次拆卷将姓名籍贯
面奏。司礼监官、授
制敕房官填榜毕。开写传臚帖子。
内阁官一员、捧榜至
皇极殿、授礼部尚书。
制敕房官、将帖子授鸿臚寺官传臚。其受卷、弥封、掌卷官。从
内阁於本院、及春坊等官、并
制敕房官内推选、与各衙门官相兼执事
凡进士登科立石题名於国子监。从礼部奏请
钦命内阁大学士一员撰文
凡颁
詔。内阁官一员、捧
詔自
皇极殿左门入。至
中极殿、候
驾兴、捧出至
皇极殿、授于礼部尚书
凡朝鲜等国、颁
詔等差。学士等官充正使、从礼部奏请
钦点
凡
东宫、及
亲王冠礼、
内阁官充宾赞。婚礼、充纳徵等使。从礼部奏请
钦命
凡
册封
亲王、郡王、本院官、及坊局等官、充正副使、从礼部奏请
钦点。其祭告祈祷、或遣学士
凡兵部清理武官贴黄。奏请
命学士等官一员、同该部及都察院堂上官、於
闕右门清理、本院官专管撰述
凡
圣节、冬至、正旦大朝贺。及颁
詔、进
实录等大礼。本院讲读编检等官四员、于
皇极殿宝座东、向西、与中书舍人对立侍班
凡
东宫千秋节、及冬至、正旦朝贺。本院修撰等官二员、於
文华殿内、与春坊司经局官对立侍班
凡
郊祀庆成等宴。本院学士侍坐殿内、在文官四品之上。正统三年、
内阁办事者、六品亦坐殿内、列学士之下。成化四年、令修撰等官、另列于
丹陛之东西稍北。其预
经筵者、与讲读官俱坐于中左门
凡
圣驾幸国子监、听讲。本院学士、侍坐于三品之次
凡本院、詹事府、春坊、司经局印信。缺官掌管、俱从
内阁题请。奉
旨、吏部补本銓注
凡每年春秋祭
文庙。传
制、专遣
内阁大学士、或礼部尚书。其分献、用本院官二员
凡庶吉士。
内阁会同吏礼二部考选、送院读书、奏请学士以上等官二员教习。本院仍行户部给灯油钱、兵部拨皂隶、刑部给纸札、工部修理房屋、具器用、顺天府给笔墨、光禄寺给酒饭。
内阁按月考试、俟有成效、奏请送吏部銓注本院、并除各衙门职事
凡礼部奏请考试岁贡生员、及乞
恩就教举人。吏部奏请考试愿就教职岁贡生员。该部官、赴
内阁领题送卷、本院官批定进呈后、送部奏请施行
凡各处儒学训导九年考满。吏部出题考试、印封文卷、送
内阁委本院官、批定去取、送部奏请施行
凡各处举到幼童、奉
旨送院读书习字者。月给食米。
内阁稽考课业、俟有成效、奏请擢用。其愿科举出身者听
凡四方番夷翻译文字。永乐五年、设四夷馆。内分八馆、曰韃靼、女直、西番、西天、回回、百夷、高昌、缅甸、选国子监生习译。宣德元年、兼选官民子弟、委官為教师、本院学士稽考课程。后
内阁委官提督。弘治初奏准、科目出身四品以上官二员提督。其官生公会、按月从本院印给、仍缴送稽考。及食粮授职、从吏礼二部、奏会
内阁、出题考试中否、仍从该部奏请施行。正德六年、增设八百馆。万历七年增设暹罗馆。取本国人為教师、选世业子弟习学
凡四夷馆习译监生子弟。旧例月支米一石、会官考试、一年、通习者与冠带。全不通者、黜退。正统元年奏定、考中一等者冠带、為译字官。又一年再考中、授职。弘治三年奏准、子弟不许别图出身。三年后考中食粮、月给米一石。又三年考中冠带、為译字官。又三年考中、授序班职事。初试不中者、许再试。三试不中者、黜退為民。监生初入馆、照坐监例食粮。三年考中、食粮一石、家小粮仍旧。又三年考中、冠带。又三年考中、授从八品职事。三试不中者、送回本监别用。其曾习举业者、非精通译字、不准应试。八年奏准、子弟有愿科举者、考送顺天府应试。嘉靖元年令、译字生习学三年、会考不中、径黜為民。六年不中、给与冠带。九年不中、授应得职衔。俱回籍閒住、免其杂泛差徭。其有资稟年岁相应、尚堪作养者、听翰林院酌量、许其再试。二十一年题准、译字生初试译业精通者、照例食粮、习学办事。译业粗通、资稟年岁尚堪策励者、姑送馆习学、不许食粮、候三年满日再试。其译字差谬、习学无成、畏避考试、临考不到、与未经起送、及原係纳贿夤缘者、俱革黜為民
凡该继军丁、告愿科举者。兵部奏送本院、出题考试、批定中否、送部施行 【今不行】
凡国子监监生课簿。按月送
内阁稽考
凡五府六部都察院等衙门、关给
内府精微文簿、开写日行事务、註销前件。按月奏送本院稽考、年终类送司礼监交收。万历元年题准、各部院章奏、覆奉
钦依、转行各衙门覆勘、提问、议审、催督、查覈、一应考成事件。立限造册、每月终、送
内阁註销稽考
凡会议大政事、大典礼。正统十年、令
内阁与各衙门会议。或合儒 【臣】 会议者、则本院官、詹事府坊局官、及国子监堂上官、皆预
凡各衙门领敕官员。俱赴
内阁、会有
敕书、方赴鸿臚寺报名、辞
朝领
敕。嘉靖九年、令以学士坊局等官一员、捧授 【仪见礼部朝仪下】
凡教习内官。正统初年、於
内府开设书堂、选翰林检讨等官教习。后復用修撰编修等官二员、渐增至四员
凡一应官员閒杂人等、不许擅入
内阁。违者治罪
凡习仪。宣德以后、本院官俱不习仪。成化间、学士而下、仍依常参官俱习仪。惟
内阁及两房官仍旧
凡
内阁合用笔墨、及雌黄、硃墨、俱于司礼监关给。纸札、该监及刑部都察院关给。木炭、惜薪司及工部关给。本院纸札、刑部都察院关给
凡
内阁官。光禄寺日逐支给物料、拨厨役製造酒饭。司礼监拨匠作、装製书籍纸札。工部拨轮班匠供役。本院官酒饭、俱于光禄寺支给
凡本院官吏、及带俸官俸粮。旧於礼部带支。后奏准、本院自行收支。今改禄米仓关支
凡本院公署。设
内阁公座于中堂、而掌印及学士等座俱旁列。嘉靖七年、
敕建敬一亭于公署之后、每年行顺天府、於宛平大兴二县均徭内、各拨门子二名、看守洒扫
南京翰林院
凡本院官。永乐后、止设学士等官一员掌印。员缺从
内阁推举
凡南京各衙门遇
朝廷册立大礼、及上
徽号等项、合用庆贺表笺。南京礼部行本院撰述
凡本院官吏俸粮。与翰林院同
凡本院合用匠役。於南京工部拨给
尚宝司 南京尚宝司
大明会典卷之二百二十二
尚宝司
国初设符璽郎、秩正七品。后置尚宝司、陞正三品衙门。设卿少卿、丞。职专
宝璽符牌等事。洪武元年、改正五品衙门。
皇太子宝不设官、即以本司兼管云
御宝二十四颗
旧製十七颗
皇帝奉天之宝
皇帝之宝
皇帝行宝
皇帝信宝
天子之宝
天子行宝
天子信宝
制誥之宝
敕命之宝
广运之宝
御前之宝
皇帝尊亲之宝
皇帝亲亲之宝
敬天勤民之宝
表章经史之宝
钦文之璽
丹符出验四方
嘉靖十八年、新製七颗
奉天承运大明天子宝
大明受命之宝
巡狩天下之宝
垂训之宝
命德之宝
讨罪安民之宝
敕正万民之宝
皇太子宝一颗
凡
誥敕等项写完、合用某宝。本司官会尚宝监官、於皇极门用
凡
诸王将军、并文武官员
誥敕写完。本司官於
御前奏请宝用
凡各衙门勘合用尽、预编完某字号勘合、并底簿、用宝讫。勘合本司收贮、底簿付尚宝监官缴进
凡吏部选过文职。贴黄、三年一次。底簿、每年一次。俱年终、奏行本司用宝。先期具手本送司、会同吏科给事中一员、於本司查对明白、本司奏请宝用
凡兵部每次选过武职、贴黄底簿。并三年一次、清理武职大小贴黄簿。俱奏行本司用宝。先期具手本送司、会同兵科给事中一员、於本司查对明白。本司奏请宝用
凡用
御宝。俱预编某字号勘合一百道、底簿一扇。用尽再编。其勘合本司收贮、底簿付尚宝监缴进
凡遇庆贺大礼。先期一日、本司官于
御前奏请宝捧。是日、设宝案于
中极殿、
皇极殿。至期、本司官二员、各捧宝于
御前、分行至
皇极殿、东西相向立、俟
上陞座、西立者过东、各置宝于案。礼毕、仍捧宝分行至
中极殿、置案上而出。其餘司官、俱于殿内之东侍立
凡每岁
驾诣
郊坛、行大祀礼。本司官、例于
承天门外乘马、从宝后行。礼毕、仍从宝回至
承天门外下马
凡
郊祀。本司随
宝供事官、各带班匠二名牵马。仍行锦衣卫、关领天字号随
驾牌二面、给与悬带。事毕、随即交还
凡宝色。合用银硃、奏行工部淘洗送用。油、行顺天府宛大二县上纳。蜜、瓷器、行光禄寺支给。熟艾、白芨、皂荚等物、行太医院取用
凡每年终、本司奏行钦天监择日洗宝。至期、尚宝监官关香物入水、捧宝於
皇极门洗净、入匣
凡每年终、本司具本年用过宝总数、於
御前奏进
凡
东宫用宝。本司官会同尚宝监官、於
文华殿用
凡祀享
郊、
庙、
社稷、及
看牲、视学、耕耤。公侯伯勋、卫、锦衣卫并金吾等二十卫官、扈
驾巡绰、各赴本司领金牌县带
凡每日、五府都督一员、率领旗手等二十卫带刀千百户一员、夜巡
内皇城、点闸铺军。各赴本司领金牌、并申字十七号令牌一面
凡每三日、金吾等二十卫、各轮官四员、计每班四十员、领金牌随朝巡绰、毕。仍赴司点闸
凡侯伯駙马一员、专管府军前卫带刀官二十员、每日上直。又侯伯一员、专管围子手将军、每夜上宿。又中军都督府都督一员、专管大旗下五军官员将军六百二十五人。?都督一员、专管勇士。又都指挥一员、专管传令?刀手。又侯伯駙马一员、专管大汉将军。又锦衣卫、当驾官指挥一员、千户二员、百户十员、三日轮班上直。各赴本司关领金牌。其金牌之制、面上铸仁义礼智信五字号、下铸守卫二篆字。背铸凡守卫官军悬带此牌等二十四字
仁字一号至四十号、上俱龙形。公侯駙马伯领
义字一号至五十号、俱虎形。指挥勋卫领
礼字一号至一百五十三号、俱麒麟形。千户领
智字一号至三百三十号、俱狮子形。百户领
信字一号至一千六十九号、俱祥云形。将军领
凡金吾等二十卫守卫官夜巡、各赴本司关领令牌。
午门指挥二员、千户一员、领申字一号至四号四面。
长安左右门各指挥二员、千户一员、
东华门指挥一员、千户一员、领申字五号至八号四面。
西华门指挥一员、千户一员、领申字九号至十二号四面。
玄武门指挥一员、千户一员、领申字十三号至十六号四面
凡留守五卫巡城官、并金吾等二十卫守卫官、各赴本司关领铜符
留守五卫指挥、领承字、东字、西字、北字号四面。其字号俱左半字
金吾等二十卫
端门
承天门指挥一员、千户一员、领承字号一面。
东安门指挥一员、千户一员、领东字号一面。
西安门指挥一员、千户一员、领西字号一面。
北安门指挥一员、千户一员、领北字号一面。其字号俱右半字
以上俱与留守卫比对铜符字号相同、方许点闸
凡领金牌夜巡点闸、每日上直、每夜上宿者、次早缴入。轮班三日者、班满缴入。非扈
驾、不许带出
皇城、违者送问
凡
皇城九门守卫军、与围子手、各领勇字号铜牌。计二万五十五面
凡五城兵马指挥司夜巡。每日一城轮官二员、
赴本司关领令牌、次早缴入。不到者、指名参奏
东城兵马指挥司、领木字一号二号二面
西城兵马指挥司、领金字一号二号二面
中兵马指挥司、领土字一号二号二面
南城兵马指挥司、领火字一号二号二面
北城兵马指挥司、领水字一号二号二面
凡祀享
郊、
庙、
社稷、及
神祇等祭、陪祀供事官、及执事人等入坛。俱赴本司关领牙牌、祭毕。随即缴入
圆花牌、陪字一号至三百五十号、陪祀官领
长花牌、供字一号至三百八十号、供事官领
长素牌、执字一号至一千四百七十号、执事人领
凡锦衣卫校尉上直。俱赴本司领严字号双鱼铜牌
凡光禄寺吏典、厨役、遇
大祀该班者。俱赴本司领善字号双鱼铜牌
凡
东驾侍卫官员将军。该侍卫日、俱赴本司领牌
凡文武朝参官、锦衣卫当驾官、应领官字号牙牌。并惊璺透彻、字号糢糊、应改造料造者。俱由礼部给手本、礼科掛号、赴本司关领。年终、各衙门仍造册送本司查理
凡朝参官牙牌字号。公侯伯、勋字。駙马都尉、亲字。文官、文字。武官、武字。教坊司官、乐字。其工部营缮所等衙门带俸匠作等、及锦衣卫所带俸、见在御马尚膳内官等监局寄名供事等、不係朝参官。嘉靖二十八年、题准改造、凡入内宫字样牙牌、以宫字编号
凡
巡狩行幸。各衙门俱赴本司、关领行在各衙门印信
凡
驾诣
陵寝、或
巡狩行幸。扈从文武官、各赴本司领小牙牌悬带。文字、武字、各一号起至五百号止。不书职衔
凡
亲王之国、及镇守巡抚等官、奏请符验。俱从兵部奏行本司、覆奏关领。如在外镇守等官事故去者、则付所在官司收贮、候更代者、就彼付领。每年终、各处具由奏报查考。符验之制、上织船马之状。起马者、用马字号。起船者、水字号。双马者、达字号。起单马者、通字号。起站船者、信字号凡监察御史出差巡按、清军、巡盐、巡茶、巡仓、巡河、巡捕、盘粮、勘事等项、俱赴本司领印。如本道印领尽、奏过、方许借领别道印。其南京御史从都察院差者、许在京对道御史代领。俱事毕缴还
凡官员人等领符牌等项。俱用本衙门印信手本、及赴司画字、方许领出
凡
皇后行亲蚕礼。先期文官四品以上武官三品以上命妇、及使人、各具手本、于本司关领牙牌
云花圆牌、陪字一号起至二百号止
鸟形长牌、供字一号起至十二号止
凡领牌上直。若将年幼有疾官员开报、及怠忽误事者、本司参奏。守卫官员、十年一次、本司具奏、会同兵部兵科官拣选。每年终、各卫备造青册、送司查照
凡背宝官、传令官。十年一次、本司奏行兵部、请
旨点差尚宝监太监一员、总兵官一员、兵部兵科本司官各一员、于千步廊下拣选
凡岁例金牌青线絛一千条、黄绒宝絛及红绵、并五年一造陪祀供事执事合用茶褐青丝牌絛。俱行工部造办送用
凡宝钞提举司奏造钞牌。及本司奏造损折缺少金牌。本司官同户部堂上官、并给事中、印綬监官、监造。其令牌有损坏者、行印綬监改造。牙牌损坏缺少、行司礼监造
凡本司合用纸札、于司礼监、及刑部关领。木炭、于顺天府关用。宝案等公用器物、于内外各该衙门成造送用。煎熬宝色等件、工部每季拨班匠十名供用
凡本司官员、并监生、每日酒饭。俱于光禄寺支给
凡本司官员俸粮。俱于通政使司带支、今改于禄米仓关支
南京尚宝司
凡符牌等项。南京官军人等、随
驾至行在、给与悬带。南京兵部、因移文南京工部改造木牌、其制俱与铜牌同、转送本司、给与守卫、夜巡、并点闸官军。其后凡有失落损坏、成造如前
计长木牌一百面
飞字一号起五面
效字三号一面
横字五号一面
辰字一号起五面
棠字三号一面
沛字四号一面
慎字五号一面
曰字三号四号二面
耻字四号一面
爵字一号一面
灭字一号起四面
图字一号一面
洁字四号一面
玖字三号五号二面
手字一号一面
楚字二号一面
拜字二号起四面
仕字三号一面
彫字一号起五面
荒字五号一面
近字一号一面
兹字一号一面
贱字一号一面
求字二号一面
得字三号一面
署字四号一面
禪字四号五号二面
稿字四号一面
甲字一号起五面
多字二号五号二面
落字三号四号二面
孟字三号四号二面
道字一号起五面
率字二号起四面
庭字一号起四面
匪字一号起四面
篤字一号起四面
宿字一号起四面
碣字一号一面
辞字一号起三面
清字四号一面
鬱字四号一面
殿字四号一面
能字二号一面
兄字二号一面
毁字二号一面
邇字三号五号二面
罪字三号一面
居字五号一面
遣字一号一面
计小木牌二千九百一十六面
旗手字一号起二百六十九面
府军字一号起二百七十面
府左字一号起二百五十五面
府右字一号起三百六十四面
府后字一号起二百三十五面
金左字一号起七十七面
金右字一号起一百四面
金前字一号起二百八十六面
金后字一号起二百三十五面
羽左字一号起二百四十五面
羽右字一号起二百六十面
羽前字一号起五十面
虎左字一号起二百六十六面
本司官员俸粮与尚宝同
钦天监 南京钦天监
大明会典卷之二百二十三
钦天监
国初置太史监。设太史令、通判太史监事、僉判太史监事、校事郎、并五官正等官。后改监為院。设院使、同知、院判、五官正、典簿、雨晹司时序郎、纪候郎等官。洪武元年、改太史院為司天监。设监令、少监、监丞、主簿、主事、五官正副、及监候、司晨、漏刻博士。又置回回司天监。设监令、少监、监丞。三年、始改钦天监、正五品衙门。四年、改监令為正仪大夫。少监、分朔大夫。五官正、司玄大夫。监丞灵臺郎。五官保章正、平秩郎。五官灵臺郎、司正郎。五官挈壶正、挈壶郎等散官。十四年、定品级员数、其散官、从文职给授。二十二年、改监令為监正、监丞為监副。三十一年、革回回监、而其历法亦隶之本监
凡本监习业者、分為四科。自五官正以下。与天文生、阴阳人、各专一科。回回官生、附隶本监、子弟仍世其业、以本国土板历、相兼推算
凡天文。如日月星辰、风云霾雾、本监各委官生、昼夜占候。或有变异、旧例自具白本占奏。正统后、始会堂上官、僉书同奏。弘治十八年、始用印信。其观象臺、分定四面、每面天文生四人专视
凡本监观星有盘、係洪武十七年造。又浑天、璿璣玊衡、简仪、俱正统四年造。十一年奏准、简仪修刻黄道等度、圭表壶漏、俱如南京旧制。又造晷影堂、以便窥测调品。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