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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政书

文献通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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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朝(退自责),礼也。”平子御之(御,禁也),曰:“止也。唯正月朔,慝未作,日有食之,於是乎有伐鼓用币之礼也。其馀则否。”太史曰:“在此月也(正月为建己正阳之月也。於周为六月,於夏为四月。慝,阴气也。四月纯阳用事,阴气未动而侵阳,灾重,故有伐鼓用币之礼也。平子以为六月非正月,故太史参言在此月也),日过分而未至(过春分而未夏至),三辰有灾(三辰,日月星也。日月相侵,又犯是宿,故三辰皆为灾也),於是乎百官降物(降物,素服),君不举,辟移时(辟正寝,过日食时);乐奏鼓(伐鼓),祝用币(用於社),史用辞(用以辞自责)。故《夏书》曰:“辰不集於房,瞽奏鼓,啬夫驰,庶人走,此月朔之谓也。当夏四月,是谓孟夏(言此六月,当夏之四月)。”平子弗从,昭子退曰:“夫子将有异志,不君君矣(安君之灾,故曰有异志)。”二十一年秋七月壬午朔。《左传》,公问於梓慎曰:“是何物也?祸福何为(物,事也)?”对曰:“二至二分(冬夏至,春秋分),日有食之,不为灾。日月之行也:分,同道也;至,相过也(二分,日夜等,故曰同道。二至,长短极,故言相过)。其他月则为灾,阳不克也,故常为水(阴侵阳,是阳不胜阴)。”二十四年夏,五月乙未朔。《左传》梓慎曰:“将水(阴胜阳,故曰将水)。”昭子曰:“旱也。日过分而阳犹不克,克必甚,能无旱乎(春分阳气盛时而不胜阴,阳将隈出故为旱。隈,乌谁反)!阳不克,莫将积聚也(阳气莫然不动不克,莫绝句)。”三十一年十有二月辛亥朔。《左传》,是夜也,赵简子梦童子而转以歌(转,宛转也)。且,占诸史墨曰:“吾梦如是,今而日食,何也(简子梦,与日食会,谓咎在已,故问)?”对曰:“六年及此月也,吴其入郢乎,终亦弗克(史墨知梦,非日食之应,故释日食之咎而不释其梦)。入郢必以庚辰(庚辰有变,日在辰尾,故曰以庚辰定。四年十一月庚辰,吴入郢),日月在辰尾(辰尾,龙尾也。周十二月,今之十月,日月合朔於辰尾而食)。庚午之日,日始有谪火胜金,故弗克(谪,变气也。庚午十月十九日,去辛亥朔四十一日,虽食在辛亥,更以始变为占也。午,南乃方,楚之位也。午,火;庚,金也。日以庚午有变,故灾在楚,楚之仇敌惟吴,故知入郢必吴。火胜金者,金为火始。食在辛亥,水也。水数六,故六年也。)。”

定公五年春正月辛亥朔。十有二年冬十一月丙寅朔。十有五年八月庚辰朔。

凡春秋十二公,二百四十二年,日食三十六。《梁》以为朔二十六,晦七,夜二,二日一。《公羊》以为朔二十七,二日七,晦二。《左氏》以为朔十六,二日十八,晦一,不书日者二。

真定王二十六年,日食昼晦。

安王五年日食。二十年日食,既。

烈王元年日食。七年日食。

赧王十四年,日食昼晦。

秦庄襄王三年四月日食。

按《春秋》书日食,终於鲁定公之十五年;《汉史》书日食,始於高帝之三年;其间二百九十三年,搜考史传,书日食者凡七而已。昔春秋二百四十二年,日食凡三十六,刘向犹以为乖气致异。至前汉二百一十二年,而日食五十三,则又数於春秋之时。後汉百九十六年,而日食七十二。魏、晋一百五十年,而日食七十九,则愈数於汉西都之世矣。春秋降而战国七雄竞角,争城争地,斩艾其民,伏尸百万,以至於始皇、二世,生民之祸烈矣,世道之变极矣。乖气所致,谪见於天,宜不胜书,而此二三百年之间,日食仅六七见焉,何哉?盖史失其官,不书於册,故後世无由考焉。昔春秋日食,必书晦朔与日。日而不书晦朔,与晦朔而不书日,俱以为官失之。今秦初书日食者一,则书月而不书日与晦朔。周末书日食者六,则书年而并不书月,其见於史册而可考者,卤莽疏漏如此。则其遗轶不书者可胜道哉,非日之果不食也。

汉高帝三年十月甲戍晦,日有食之,在斗二十度,燕地也。後二年,燕王臧荼反,诛,立卢绾为燕王,後又反,败。十一月癸卯晦,在虚三度,齐地也。後二年,齐王韩信徙为楚王,明年废为列侯,後又反,诛。九年六月乙未晦,日有食之,既,在张十三度。

惠帝七年正月辛丑朔,在危十三度。谷永以为岁首正月朔日,是为三朝,尊者恶之。五月丁卯,先晦一日,日有食之,几尽(师古曰:“几音距依反,後皆类此。”),在七星初。刘向以为五月微阴始起而犯至阳,其占重。至其八月,宫车晏驾,有吕氏诈置嗣君之害。京房《易传》曰:“凡日食不以晦朔者,名曰薄。人君诛将不以理,贼臣将暴起,日月虽不同宿,阴气盛,薄日光也。”

高后二年六月丙戍晦。七年正月已丑晦,日有食之,既,在营室九度,为宫室中。时高后恶之,曰:“此为我也。”明年应(师古曰:“谓高后崩也。”)

文帝二年十一月癸卯晦,在婺女一度。 三年十月丁酉晦,在斗二十二度。十一月丁卯晦,在虚八度。 後四年四月丙辰晦,在东井十三度。 七年正月辛未朔。

景帝三年二月壬午晦,在胃三度。 十年十一月庚寅晦,在虚九度。 中元年十二月甲寅晦。 中三年九月甲戍晦。 三年九月戊戍晦,几尽,在尾九度。六年七月辛亥晦,在轸七度。 後元年七月乙已,先晦一日,在翼十七度。

武帝建元二年二月丙戍朔,在奎十四度。刘向以为奎:为卑贱妇人,後有卫皇后自至微兴,卒有不终之祸(师占曰:“皇后自杀,不终其位也。”) 三年九月丙子晦,在尾二度。 五年正月已巳朔。 元光元年二月丙辰晦。七月癸未,先晦一日,在翼八度。刘向以为前年高园便殿灾,与春秋御廪灾後日食於翼、轸同。其占,内有女变,外为诸侯。其後陈皇后废,江都、淮南、衡山王谋反,诛。日中时食从东北,过半,晡时复。 元朔二年二月乙已晦,日有食之,在胃三度。 六年十一月癸丑晦,日有食之。 元狩元年五月乙已晦,日有食之,在柳六度。京房《易传》推以为是时日食从傍右,法曰君失臣。明年公孙弘薨。日食从傍左者,亦君失臣;从上者,臣失君;从下者,君失民。 元鼎五年四月丁丑晦,在东井二十三度。 元封四年六月己酉朔。 太始元年正月乙已晦。 四年十月甲寅晦,在斗十九度。征和四年八月辛酉晦,日有食之,不尽如钩,在亢二度。晡时食从西北,日下晡时复。

昭帝始元三年十一月壬辰朔,在斗九度,燕地也。後四年燕刺王谋反,诛。元凤元年七月已亥朔,日有食之,几尽,在张十二度。刘向以为已亥而既,其占重(孟康曰:已,土;亥水也。纯阴,故食为最重也。日食尽为既。”)。後六年,宫车晏驾,卒以亡嗣。

宣帝地节元年十二月癸亥晦,在营室十五度。 五凤元年十二月乙酉朔,在婺女十度。 四年四月辛丑朔,在毕十九度。是为正月朔,慝未作,左氏以为重异。

元帝永光二年三月壬戍朔,在娄八度。 四年六月戊寅晦,在张七度。 建昭五年六月壬申晦,日有食之,不尽如钩,因入。

成帝建始三年十二月戊申朔,其夜未央殿中地震。谷永对曰:“日食婺女九度。占在皇后。地震萧墙之内,咎在贵妾(师古曰:“萧墙,谓门屏也。萧,肃也,人臣至此,加肃敬也。”)。二者俱发,明同事异人,共掩制阳,将害继嗣也。日食,则妾不见(师古曰:“读曰但。下例并同。”);地震,则后不见。异日而发,则似殊事;亡故动变,则恐不知。是月后妾当失节之邮(师古曰:“邮与尤同。尤,过也。”);故天因此两见其变。若曰,违失妇道,隔远众妾(师古曰:“远音子万反。”),妨绝继嗣者,此二人也。“杜钦亦对曰:”日以戊申食,时加未。戊未,土也,中官之部。其夜殿中地震,此必妾将有争宠相害而为患者(师古曰:“读曰嫡。”)。人事失於下,变象见於上。能应之以德,则咎异消;忽而不戒,则祸败至(师古曰:“忽,怠亡。”)。应之,非诚不立,非信不行。“ 河平元年四月已亥朔晦,日有食之,不尽如钩,在东井六度。刘向对曰:”四月交於五月,月同孝惠,日同孝昭。东井,京师地,且既,其占恐害继嗣。“日蚤食时,从西南起。 三年八月乙卯晦,在房。 四年三月癸丑朔,在昴。 阳朔元年二月丁未晦,在胃。 永始元年九月丁已晦,谷永以京房《易占》对曰:”元年九月日蚀,酒亡节之所致也。独使京师知之,四国不见者,若曰,湛湎於酒,君臣不别,祸在内也(师古曰:“湛读曰沈,又读曰眈也。”)。”永始二年二月乙酉晦,谷永以京房《易占》对曰:“今年二月日食,赋敛不得度,民愁怨之所致也。所以使四方皆见,京师阴蔽者,若曰,人君好治宫室,大营坟墓,赋敛兹重,而百姓屈竭(师古曰:“兹,益也。屈尽也,竭其勿反。”),祸在外也。”三年正月已卯晦,日有食之。 四年七月辛未晦。郑兴上疏言:“夫日月交会数应在朔,而顷年日食多在於晦。先时而合,皆月行疾也。日君象,月臣象,君亢急则臣下促迫故行疾也。” 元延元年正月己亥朔。刘向上疏:“臣向前数年,言日当食,今连三年比食。自建始以来,二十岁间而八食,率二岁六月而一发,古今罕有。”《易》曰:“观乎天文,以察时变。”昔孔子对鲁哀公并言,夏桀殷纣暴虐天下,故历失则摄提失方,孟陬无纪(孟康曰:“摄提,星名也。随斗杓建十二月。历不正,则其所建。首时为孟,正月为陬。”)。此皆易姓之变也。

哀帝元寿元年正月辛丑朔,日有食之,不尽如钩,在营室十度,与惠帝七年同月日。鲍宣上言:“今日食於三始诚可畏惧小民,正月朔日,尚恐毁败器物,况日亏乎。” 二年三月壬辰晦。

平帝元始元年五月丁已朔,在东井。 二年九月戊申晦,日有食之,既。

凡汉著纪十二世,二百一十二年,日食五十三,朔十四,晦三十六,先晦一日三。

光武建武元年正月庚午朔,日有食之。帝是年六月方即位时,犹为更始三年。二年正月甲子朔,在危八度。时世祖初兴,天下贼乱未除,虚、危,齐也。贼张步拥兵据齐,上遣伏隆谕步,许降,旋复叛称王,至五年中乃破。 三年五月乙卯晦(《潜潭巴》曰:“乙卯食,雷不行,雪役草不长,奸人入官。”),在柳十四度。柳,河南也。时世祖在雒阳,赤眉降贼樊崇谋作乱,其七月发觉,皆伏诛(《古今注》曰:“四年五月乙卯晦,日有食之。”)。 六年九月丙寅晦(《潜潭巴》曰:“丙寅食,久旱,多有徵。”京房曰:“有小旱灾。”),史官不见,郡以闻(《本纪》“都尉诩以闻。”)。在尾八度(朱浮上疏,以郡县数代,群阳骚动所致,见《浮传》)。 七年三月癸亥晦(《潜潭巴》曰:“癸亥日食,天人崩。”郑兴曰:“顷年日食,每多在晦,皆朋行疾也。君尤急,臣下促迫。”),在毕五度。毕为边兵。秋,隗嚣反,侵安定。冬,卢芳所置朔方、中太守各举郡降(《古今注》曰:“九年七月丁酉,十一年六月癸丑,十二月辛亥,并日有食之。”)。 十六年三月辛丑(《潜潭巴》曰:“辛丑食,主疑臣。”),在昴七度。昴为狱事。时诸郡太守坐度田不实,世祖怒,杀十馀人,然後深悔之。 十七年二月乙未晦(《潜潭巴》曰:“乙未食,天下多邪气,郁郁苍苍。”京房曰:“若责众庶暴害之。”),在胃九度。胃为廪仓。时诸郡新坐租之後,天下忧怖,以为言,故示象。或曰:胃,供养之官也。其十月,废郭皇后,诏曰“不可以奉供养。” 二十二年五月乙未晦,在柳七度,京都宿也。柳为上仓,祭祀也。近舆鬼,舆鬼为宗庙。十九年中,有司奏请立近帝四庙以祭之,有诏“庙处所未定,且就高庙祭之。”至此三年,遂不立庙。有简堕心,奉祖宗之道有阙,故示象也。 二十五年三月戊申晦(《潜潭巴》曰:“戊申食,地动摇,侵兵强。一曰,亡兵弱,诸侯争。”),在毕十五度。毕为边兵。其冬十月,以武蛮夷为寇害,伏波将军将兵击之(《古今注》曰:“二十六年二月戊子,日有食之,尽。”)。二十九年二月丁巳朔(《潜潭巴》曰:“丁巳食,下有败兵。”),在东壁五度。东壁为文章,一名И訾之口。先是皇子诸王各招来文章谈说之士。去年中,有人上奏:“诸王所招待者,或真伪杂,受刑罚者子孙,宜可分别。”於是上怒,诏捕诸王客,皆被以苛法,死者甚多。世祖不早为明设刑禁,一时治之过差,故天示象。世祖於是改悔,遣使悉理侵枉也。 三十一年五月癸酉晦(《潜潭巴》曰:“癸酉食,有阴不解,淫雨毁山,连兵。”),在柳五度,京都宿也。自二十一年示象,至此十年,後二年,宫车晏驾。中元元年十一月甲子晦,在斗二十八度。斗为庙,主爵禄。儒说十一月甲子,时王日也,又为星纪,主爵禄,其占重。

明帝永平三年八月壬申晦(《潜潭巴》曰:“壬申食,水灭,阳滨阴欲翔。”),在氐三度。氐为宿宫。是时明帝作北宫(《古今注》曰:“四年八月丙寅,时加未,日有食之。五年乙未朔,日有食之,京候者不觉,河南尹、五郡国三十己上。六年六月庚辰晦,日有食之,时雒阳候者不觉。”)。 八年十月(《古今注》曰:“十二月。”)壬寅晦,日有食之,既(《潜潭巴》曰:“壬寅食,天下苦兵,大臣骄横。”)。在斗十一度。斗,吴也。广陵於天文属吴。後二年,广陵王荆坐谋反自杀。 十三年十月(《古今注》曰:“闰八月”)甲辰晦(《潜潭巴》曰:“甲辰食,四骑胁大水。”),在尾十七度(京房占曰:“王后寿命绝,後有大水。”)。 十六年五月戊午晦,(《潜潭巴》曰:“戊午食,久旱不伤。”)在柳十五度。儒说五月戊午,犹十一月甲子也,又宿在京都,其占重。後二年宫车晏驾。十八年十一月甲辰晦,在斗二十一度。是时明帝既崩,马太后制爵禄,故阳不胜。

章帝建初五年二月庚辰朔(《潜潭巴》曰:“庚辰食,彗星东至,育寇兵。”),在东壁八度。例在前建武二十九年。是时群臣争经,多相毁者(又别占云:“庚辰食,久旱。”)。 六年六月辛未晦(《潜潭巴》曰:“辛未食,大水。”),在翼六度。翼主远客。冬,东平王苍等来朝,明年正月,苍薨。 元和元年八月乙未晦,史官不见,他官以闻。日在氐四度(《星占》曰:“天子灾,期三年。”)。

和帝永元二年二月壬午(《潜潭巴》曰:“壬午食,久雨,旬望。”),史官不见,涿郡以闻。日在奎八度(《京易占》曰:“三公与诸侯相贼,弱其君王,应而日食。三公失国,後旱且水。”臣昭以为三公宰辅之位,即窦宪)。 四年六月戊戍朔(《潜潭巴》曰:“戊戍食,有土殃,主后死,天下谅阴。”《京房占》曰:“婚嫁家欲戮。”),在七星二度,主衣裳。又曰,行近轩辕左角,为太后族。是月十九日(按《本纪》:庚申幸北宫,诏捕宪等。庚申月二十三日)。上免太后兄弟窦宪等官,遣就国,选严能相,於国蹙迫自杀。 七年四月辛亥朔(《潜潭巴》曰:“辛亥食,子为雄。”),在觜Δ,为葆旅,主收敛。儒说葆旅宫中之象,收敛贪妒之象。是岁邓贵人始入。明年三月,阴皇后立,邓贵人有宠,阴后妒忌之,後遂坐废。一曰是将入参,参、伐为斩刈。明年七月,越骑校尉冯柱捕斩匈奴温禺犊王乌居战。 十二年秋七月辛亥朔,在翼八度,荆州宿也。明年冬,南郡蛮夷反为寇。 十五年四月甲子晦,在东井二十二度。东井,主酒食之宿也。妇人之职,无非无仪,酒食是议。去年冬,邓皇后立,有丈夫之性,与知外事,故天示象。是年雨水伤稼。

安帝永初元年三月二日癸酉,在胃二度。主廪仓。是时邓太后专政,去年大水伤稼,仓廪为虚(《古今注》曰:“三年三月,日有食之。”)。 五年正月庚辰朔,在虚八度。正月,王者统事之正日也。虚,空名也。是时邓太后摄政,安帝不得行事,俱不得其正若王者位虚,故於正月阳不克,示象也。於是阴预乘阳,故蛮夷并为寇害,西边诸郡皆至虚空。 七年四月丙申晦(《潜潭巴》曰:“丙申食,诸侯相攻。《京房占》曰:”君臣暴虐,臣下横恣,上下相贼,後有地动。“),在东井一度。 元初元年十月戊子朔(《潜潭巴》曰:”戊子食,宫室内淫,雌必惑雄。《京房占》曰:“妻欲害夫,九族夷灭,後有大水。”),在尾十度。尾为後宫,继嗣之宫也。是时上甚幸阎贵人,将立,故示不善,将为继嗣祸也。明年四月,遂立为后,後遂与江京、耿宝等共谗太子废之。 二年九月壬午晦,在心四度。心为王者,明久失位也。 三年三月二日辛亥,在娄五度。史官不见,辽东以闻。 四年二月乙亥朔(《潜潭巴》曰:“乙亥食,东国发兵。”《京房占》曰:“诸侯上侵以自益,近臣盗窃以为积,天子未知,日为之食。”),在奎九度。史官不见,七郡以闻。奎主武库兵。其年十月八日壬戍,武库火,烧兵器也。 五年八月丙申朔,在翼十八度。史官不见,张掖以闻(《潜潭巴》曰:“丙申食,夷狄内攘。”《石氏占》曰:“壬者失礼,宗庙不亲,其岁旱。”)。 六年十二月戊午朔,日有食之,几尽,地如昏状(《古今注》曰:“星尽见。”《春秋纬》曰:“日食既,君行无常,公辅不修德,夷狄强侵,万事错。”)。在须女十一度。女主恶之。後二岁三月,邓太后崩。永甯元年七月乙酉朔(《潜潭巴》曰:“乙酉食,仁义不明,贤人消。”《京房占》曰:“君弱臣强,司马将兵,反征其主。”)。在张十五度。史官不见,酒泉以闻(《石氏占》曰:“日食张,王者失礼。”)。延光三年九月庚寅晦(《京房占》曰:“骨肉相贼,後有水。”),在氐十五度。氐为宿宫。 中宫也。时上听中常侍江京、樊丰及阿母王圣等谗言,废皇太子。 四年三月戊午朔,在胃十二度。陇西、酒泉、朔方各以状上,史官不觉。

顺帝永建二年七月甲戌朔,日有食之(《潜潭巴》曰:“甲戌食,草木不滋,主命不行。”《京房占》曰:“近臣欲戮,身及戮辱,後小旱。”)。在翼九度。 阳嘉四年闰月丁亥朔(《潜潭巴》曰:“丁亥食,匿谋满玉堂。”《京房占》曰:“君臣无别。”),在角五度。史官不见,零陵以闻(按张衡为太史令,表奏云:“今年三月朔方觉日食,北郡惧有兵患。臣愚以为可敕北边濒塞郡县,明烽火,远斥候,深藏固闭,无令畜外露。”不详是何年三月)。 永和三年十二月戊戍朔,在须女十一度。史官不见,会稽以闻。明年,中常侍张逵等谋谮皇后父梁商欲作乱,推考,逵等伏诛也。 五年五月已丑晦(《潜潭巴》曰:“日食己丑,天下唱之。”),在东井三十三度。东井,三辅宿也。又近舆鬼,舆鬼为宗庙。其秋,西羌为寇,至三辅陵园。 六年九月辛亥晦,在尾十一度。尾主後宫,继嗣之宫也。以为继嗣不兴之象。

桓帝建和元年正月辛亥朔,日有食之,在营室三度。史官不见,郡国以闻。是时梁太后摄政。 三年四月丁卯晦(《潜潭巴》曰:“丁卯食,有旱有兵。”《京房占》曰:“诸侯欲戮,後有裸虫之殃。”),在东井二十三度。例在永元十五年。东井主法,梁太后又听兄冀枉杀公卿,犯天法也。明年,太后崩。 元嘉二年七月二日庚辰,在翼四度。史官不见,广陵以闻(《京房占》曰:“庚辰食,君易贤以刚,卒以自伤,後有水。”)。翼主倡乐。时上好乐过(阮籍《乐论》曰:“桓帝闻琴,凄怆伤心,倚床而悲,慷慨长息曰:‘善乎哉,为琴若此,一而足矣。’”)。永兴二年九月丁卯朔,在角五度。角,郑宿也。十一月,泰山盗贼群起,劫杀长吏。泰山於天文属郑。 永寿三年闰月庚辰晦,在七星二度。史官不见,郡国以闻。例在永元四年。後二岁,梁皇后崩,冀兄弟被诛。 延熹元年五月甲戍晦,在柳七度。京都宿也(《梁冀别传》曰:“常侍徐璜白言:‘臣窃见道术家常言,汉死在戍亥。今太岁在丙戍,五月丙戍,日食柳宿。朱雀,汉家之贵国,宿分周地,今京师是也。史官上占,去重见轻,璜召太史陈援诘问,乃以实对。冀恐援不为隐讳,使人阴求其短,发摘上闻。上以亡失候仪不敬,有司奏收杀狱中。”)。 八年正月丙申晦,在营室十三度。营室之中,女主象也。其二月癸亥,邓皇后坐酗,上送暴室,令自杀,家属被诛。吕太后崩时亦然。九年正月辛卯朔(《潜潭巴》曰:“辛卯食,臣伐其主。”),在营室三度。史官不见,郡国以闻。谷永以为三朝尊者恶之。其明年,宫车晏驾。 永康元年五月壬子晦(《潜潭巴》曰:“壬子食,妃后专恣,女谋王。”),在舆鬼一度,儒说壬子属水日,阳不克,将有水害。其八月,六州大水,渤海盗贼。

灵帝建甯元年五月丁未朔(《潜潭巴》曰:“丁未食,王者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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