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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政书

文献通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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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科立名以取之,则是教天下相率而为伪也。上以孝取人,则勇者割股,怯者庐墓;上以廉取人,则敝车羸马,恶衣菲食,凡可以中上意者,无所不至。德行之弊,一至於此!自文章言之,则策论为有用,诗赋为无益;自政事言之,则诗赋论策均为无用矣。虽知其无用,然自祖宗以来莫之废者,以为设法取士,不过如此也。近世文章华丽无如杨亿,使亿尚在,则忠清鲠亮之士也;通经学古无如孙复、石介,使复、介尚在,则迂阔诞谩之士也。矧自唐至今,以诗赋为名臣者不可胜数,何负於天下,而必欲废之?”

上读轼疏曰:“吾固疑此,今得轼议,释然矣。”他日以问王安石,安石曰:“不然。今人材乏少,且其学术不一,一人一义,十人十义,朝廷欲有所为,异论纷然,莫肯承听,此盖朝廷不能一道德故也。故一道德则修学校,欲修学校则贡举法不可不变。”赵是轼言,安石曰:“若谓此科尝多得人,自缘仕进别无他路,其不容无贤;若谓科法已善,则未也。今以少壮时正当讲求天下正理,乃闭门学作诗赋,及其入官,世事皆所不习,此乃科法败坏人才,致不如古。”於是卒如安石议,罢明经及诸科,进士罢诗赋,各占治《诗》、《书》、《易》、《周礼》、《礼记》一经,兼以《论语》、《孟子》。每试四场,初大经,次兼经,大义凡十道,次论一首,次策三道,礼部试即增二道。中书撰大义式颁行。试义者须通经,有文采乃为中格,不但如明经墨义粗解章句而已。取诸科解名十分之三增进士额,诸科如许用旧业一试後,非尝应诸科人得创以诸科求试。其京东西、陕西、河北、河东五路之创试进士者,及府、监、他路之舍诸科而为进士者,乃得用所增之额以试,皆别为一号考取,盖欲优其业,使不至外侵,则常向慕改业也。

按:科举不足以尽取人之法,然自隋唐以来,入官者皆以是为进身之阶,及其人之贤否,则初不缘此。柳子厚《送崔符序》言:“今世尚进士,故天下举归之,而更其科以为得异人乎?无也。惟其所尚,又举而从之。尚之以孝弟,孝弟犹是人也;尚之以经术,经术犹是人也。”姚康撰《科第录序》言:“以颜、孔为心者,虽日视淫靡,莫能迁其操;以桀、跖为行者,虽日闻仁义,莫能治其性。若膺乡举里选,亦此流也;若搜茂材异行,亦此流也。则何必目秀才为朴,名进士为薄邪。”盖唐人已有此论,即坡公之意也,但变声律为议论,变墨义为大义,则於学者不为无补。然介甫之所谓“一道德”者,乃是欲以其学使天下比而同之,以取科第。夫其书纵尽善无可议,然使学者以干利之故,皓首专门,雷同蹈袭,不得尽其博学详说之功,而稍求深造自得之趣,则其拘牵浅陋,去墨义无几矣,况所著未必尽善乎?至所谓“学术不一,十人十义,朝廷欲有所为,异论纷然,莫肯承听”,此则李斯所以建焚书之议也,是何言欤!

既罢明经、诸科,乃用其法立新科明法,以待诸科之不能改试进士者。试以律令、刑统大义、断案,中格即取,惟尝应明经、诸科试在熙宁五年前者得试,非此类,有司不受。既得官,又得预刑法官试,中者推恩有加。

三年,亲试举人,初用策。旧制,进士一日而兼试诗、赋、论,谓之“三题”,特奏名人止试论一道。至是,进士就席,有司犹循故事给《礼部韵》及题,出乃策问也。

叶祖洽对策言,祖宗多因循苟简之政,陛下即位,革而新之。初考为三等,覆考为五等。上令宰相陈升之面读,以祖洽为第一。考官苏轼疾其阿谀,因拟进士策一篇以进。

是年,南郊赦书,访求节行才识学术之士,诸路监司以刘蒙等二十一人应诏,送舍人院试,而命以官。

熙宁初,诏:“进士、诸科经仁宗朝殿试,或进士、明经三举,殿试五举,省试下,诸科五举,殿试七举,省试下,并免解。因应举授诸州司士、长史、文学、助教、参军,不理选限。年未六十,注权入官。”三年,又诏:“景五年以前礼部试下,进士一举、诸科二举,年六十五,若递加一举,则不限年,州县以名闻,特与推恩。府、监举人以京朝官二人保识。进士七举、诸科八举、年四十、礼部尝奏名者,并特赴殿试,惟河北、河东、陕西三路各减一举以优之。旧止试论,至是,如进士试时务策一道。自同五经出身而降为九等,上等注官,次守选,次遇郊注官,及不理选限各有差。”

诏:“诸州举送、发解、考试、监试官,凡亲戚若门客毋得试於其州,类其名上之转运司,使与厅者同试,率七人特立一额以解,不用其所避州解额。”

五年,诏宗室非袒免亲,许应举补官。

十年,始立宗子试法:凡祖宗袒免亲已命者,附锁厅试;非袒免以外,例许应举,国子监、礼部皆别试、别取,十人取五,试者虽多,解过五十人。廷试策问与进士同,而别考累举不中,年及四十以闻,而录用之。

六年,诏进士、诸科及选人、任子并令试断案、律令大义或时议,始出官。其後又诏进士第一人以下并试。初,诏自三人以下始令试法,中书习学练亨甫言:“高科任签判及职官,预一州之事,其於习法岂所宜缓?前此试刑法者,世皆指为俗吏。今朝廷推恩既厚,而应者尚少,若高科不试,则人不以为荣矣。”乃诏悉试。

帝因言近世士大夫多不习法令,吴充曰:“汉儒陈宠以法律讲受,徒众常数百人。有律学在六学之一,後来缙绅,多耻此学。明法一科又徒能诵其文,罕通其意。近岁将补官者,必聚而试之,此有以见恤刑之意。”

旧制,进士诸科以甲次高下率钱期集,贫者或称贷。是年,始赐钱三千缗为期集费。

旧制,新进士入谢,进谢恩银百两。至是,罢之。

八年,颁王安石《诗》、《书》、《周礼》义於学官,谓之《三经新义》。

先是,安石奏学官试文,且言黎亻先、张谔文胜而违经旨,帝曰:“今谈经者人人殊,何以一道德?卿有所著,其以颁行,使学者归一。”安石曰:“已令陆佃、沈季长训释《诗义》矣。”帝曰:“佃辈信能发明奥旨乎?”安石曰:“虽命之训,而臣实商度也。”

旧制,开封府发解三百馀额,国子监额不及其半。至是,合试而通取之。

九年,殿试进士。初,覆考官陈泽等考上一甲文卷失当,赎金有差。诏自今唱名尽四甲,而礼部正奏名上十人,未与者奏听裁决。

元丰元年,诏开封府、国子监举人并试,通取解额。其诸州不满百人者,令漕司取便近州各用本所额,就一州考取。御史黄廉言:“别试所解试业《诗》者十人而取至四五,《书》之一经止取一人,等之业文,不应能否相绝如此。愿分经立额,均收其长。”诏自今《诗》、《易》悉占三分,《书》二分,《周礼》、《礼记》通二分。又言:“朝廷多用讲官考试,诸生在学,熟知其平时议论趋向,则试文易投其好,而远士往往见黜。考官用监学讲授人。”诏差官日取裁。知谏院黄履言:“诸科旧试记诵,故口授为传义,重其法禁。今大义须文,岂容口授?而重法如故,仍酿立告赏,证左又皆其徒,虑有诬枉,请改立法。”从之。

五年,先是,帝见黄裳所为文,爱之。至是,礼部奏进士,有裳名。及进读试策,在前列者皆不称旨。命求裳名,至未甲始见,乃擢为第一。考官以高下失实赎金。

八年,济、博、棣三州诸科举人诉於礼部,言:“诸科旧额多归进士,仅有存者,又有以尽解新科明法。今试而中,无额可解。”於是常留诸科旧额十分之一,以待不能改业者。

知徐州苏轼上言,乞为京东西、河北、河东、陕西五路之士别开仕进之门。(事见《胥吏门》)

哲宗元二年,更科场法。进士分四场:第一场试本经义二道,《语》、《孟》义各一道,第二场赋及律诗各一首,第三场论一道,四场子史、时务策二道。经义进士不兼诗赋人许增治一经,诗赋人兼一经。以《诗》、《礼记》、《周礼》、《左氏春秋》为大经,《书》、《易》、《公羊》、《梁》、《仪礼》为中经,愿习二大经者听,不得偏占两中经。

尚书省言:“近岁承学之士闻见浅陋,辞格卑弱,患在治经者专守一家,不识诸儒传记之说,为文者唯知解释,不通声律体要之学,深虑用之文从此遂息。兼一经之内,可以为题者无几,有司所试,多其平日已尝宿为,若非议而更之,必且大弊。”而礼部请置《春秋》博士,进士专为一经。又侍御史刘挚奏:“国朝取士,试赋、论、策,更百馀年,号为得人。熙宁初,以章句破碎大道,乃罢诗赋而改试以经,可谓知本。然今之治经,大与古异。专诵熙宁所颁新经、《字说》,佐以庄、列、释氏之书,试者累辈百千,概用一律,其中虽有真知圣人本指,该通先儒旧说,与时尚不合,一切捐弃。且诗赋、经义,均之以言取人,贤否邪正,未可遽判。第从有司去取较之,诗赋有声律法度,故工拙易见,所从命题者广,故寡重复;经义命题不出此书,既可夙具,稍更数试,题多重出,既格律不严,难以一见判其高下,或时得窃他人之文以为已作。此於取弃难易之,科第当否,由之以分。愿复诗赋,与经义兼行,其解经通用先儒传注及自已之说,禁用字解、释典,以救文弊,亦使学者兼通他书,稍至博洽。”又言:“近制,明法举人试律令大义及断案,谓之‘新科明法’,中其选者,吏部即注司法,叙名在进士及第人之上。古者治本礼义,而刑法仅以助之。旧制,刑法最为下科,然必责之兼经,则犹古者先德後刑之意也。今新科罢兼经,专试刑书,又所取比旧猥多,调拟之法失其次序。欲加试《论语》、《孝经》大义,仍裁半额,注官并依科目次序。”诏近臣集议以闻。

左仆射司马光言:“取士之道,当先德行,後文学;就文学言之,经术又当先於词采。神宗罢赋、诗及诸科,专用经义、论、策,此乃复先王令典,百世不易之法。但王安石不当以一家私学,欲盖掩先儒,令天下学官讲解及科场程试,同已者取,异已者黜,使圣人坦明之言转陷於奇僻,先王中正之道流入於异端。若已论果是,先儒果非,何患学者不弃彼而从此,何必以利害诱胁如此其急也?至於律令敕式,皆当官者所须,何必置明法一科,使为士者豫习之?夫礼之所去,刑之所取,为士者果能知道义,自与法律冥合;若其不知,但日诵徒流绞斩之书,习锻炼文致之事,为士已成刻薄,从政岂有循良,非所以长育人材、敦厚风俗也。”

四年,知杭州苏轼状奏:“据本州进士汪溉等一百四十人诣臣陈状称:‘准元四年四月十九日敕,诗、赋、经义各五分取人。朝廷以谓学者久传经义,一旦添改诗赋,习者尚少,遂以五分立法,是欲优待诗赋,勉进词学之人。然天下学者寅夜竞习诗赋举业,率皆成就,虽降平分取人之法,缘业已习就,不愿再有改更;兼学者亦以朝廷追复祖宗取士故事,以词学为优,故士人皆以不能诗赋为耻。比来专习经义者十无二三,见今本土及州学生员多从诗赋,他郡亦然。若平分解名,委是有亏诗赋进士,难使捐已习之诗赋,抑令就经义之科。或习经义多少各以分数发解,乞据状敷奏者。’臣曩者备员侍从,实见朝廷更用诗赋本末,盖谓经义取人以来,学者争尚浮虚,文字止用一律,程试之日,工拙无辨。既去取高下,不厌外论,而已得之後,所学文词不施於用,以故更用祖宗故事,兼取诗赋。而横议之人欲收姑息之誉,争言天下学者不乐诗赋,朝廷重失士心,故为改法,各取五分。然臣在都下,见太学生习诗赋者十人而七;臣本蜀人,闻蜀中进士习诗赋者十人而九;及出守东南,亲历十郡,及多见江、湖、福建士人皆争作诗赋,其间工者已自追继前人。专习经义,士以为耻。以此知前言天下学者不乐诗赋皆妄也。惟河北、河东进士,初改声律,恐未甚工,然其经义文词亦自比他路为拙,非独诗赋也。朝廷於五路进士,自许礼部贡院分数取人,必无偏遗一路士人之理。今臣所据前件进士汪溉等状,不敢不奏,亦料诸处似此申明者非一,欲乞朝廷参详众意,特许将来一举随诗赋、经义人数多少,各纽分数发解。如经义零分不及一人,许并入诗赋额中。仍除将来一举外,今後并只许应诗赋进士举,所贵学者不至疑惑,专一从学。谨录奏闻,伏候敕旨。”贴黄:“诗赋进士亦自兼经,非废经义也。”

又诏举经明行修科,分路立额,共六十一人。州县保任,上之监司,监司考察以闻。各用其州解额,无其人则缺之。

司马光奏:“乞每岁委升朝文官保举一人,应经明行修科,与进士并置。程试一如进士,惟於及第後推恩优异,以劝勉天下举人,使敦士行,以示不专取文学之意。窃料此法初行,其奔竞属请固不能免,若朝廷於所举人违犯名教及赃私罪,必坐举主,有所赦,行遣三五人後,自皆谨择其人,不敢妄举。如此,则士之居乡居家,独处ウ室,立身行已,不敢不谨,惟惧玷缺有闻於外矣。所谓不言之教,不肃而成,不待学官日训月察、立赏告讦,而士行自美矣。”

王觌言:“人情进取相妨则相挤,若经明行修科本用其州解额,虽名实孚应,众必合意诋之。此科本以厚风俗,恐俗未及厚而反败之也。乞创额以消争进。”

权知贡举苏轼言:“今名器爵禄出之太易,每一试,进士、诸科及特奏名约八九百人。祖宗旧制,礼部已奏名,至御试而黜者甚多。至嘉中年,始尽赐出身,近岁杂犯亦免黜落,皆非祖宗本意。又进士升甲,本为南省第一人唱名近下,方特升之,皆出一时圣断。今礼部十人以上,别试、国子、开封解试、武举第一人,经明行修进士及自该特奏而预正奏者,皆定著於令,递升一甲,则是法在有司,恩不归於人主,甚无谓也。”轼又言:“比得命案例具今举该特奏者,约已及四百五十人,今又许例外递减一举,则当复增数百人。此曹垂老,无他进望,布在州县,惟务黩货,以为归计。前後恩科命官几千人矣,何有一人能自奋厉有闻於时?而残民败官者不可胜数,以此知其无益有损。议者不过谓初政宜广恩泽,不知吏部以有限之官待无穷之吏,户部以有限之财禄无用之人,而所至州县举罹其害,乃即位之初有此过举,谓之恩泽,非臣所识也。愿断自圣意,止用前命,仍诏考官量取一二十人,诚有学问,即许出官,其馀皆补文学、长史之类,不理选限,免使积弊之极增重不已。”

八年,中书言:“御试请复用祖宗法,试诗、赋、论三题。且言:士子多已改习诗赋,太学生员总二千一百馀人,而不兼诗赋者才八十二人,可见习赋者多。於是诏:“来年御试,习诗赋人复试三题,专经人且令试策,自後概试三题。”

绍圣元年,礼部已定御试三题条约,至三月,诏仍试策。又诏进士罢诗赋,专习经义,仍除去《字说》之禁。又诏礼部,取凡内外试题,悉集以为籍,遇试,颁付考官,以防复出。罢《春秋》科,凡试,优取二礼、两经,许占全额之半,而以其半及他经。既而复立《春秋》博士,崇宁又罢之。

时有建言请於《诗》、《书》、《周礼》三经义中出题以试举人者。朝廷下其议,有司承意,谓为可行。既而右正言邹浩言:“三经义者,所以训经,而其书非经也。以经造士,而以非经之题试之,甚非先帝专用经术之义。”後出题讫依旧法。

徽宗崇宁三年,诏曰:“神考议以三舍取士,而罢州郡科举,其法行於畿甸,而未及郡国。肆朕纂图,制诏有司讲议其方,成书来上,悉推行之,设辟ń於国郊,以待士之升贡者,又与临幸加恩博士弟子有差,朕劝励学者至矣。然州郡犹以科举取士,不专於学校。其诏天下,将来科场取士悉由学校升贡,其州郡发解,及试礼部法并罢,庶几复古。”自此岁试上舍,悉差知举如礼部试。

四年,诏:“将来大比,更参用科举取士一次,辟ń太学其亟以此意谕达远士,使即闻之。”时州县悉行三舍法,当官者子弟得免试入学,而士之在学者积岁月累试乃得应格,其不能辍身试补者,仅可从狭额应科举,不得如在籍者三舍、解试兼与而两得,其贫且老者尤甚病之。时人议其法曰:“利贵不利贱,利少不利老,利富不利贫。”故诏书及此而加以审订,未遽废科举也。

大观元年,诏举八行。

自元仿古,创立经明行修科,主德行而略艺文,取礼部试黜之士附恩科,其时御史既已咎其无所甄别矣。及八行科立,专以八行全偏为三舍高下,不内外,皆不试而补,则往往设为形迹,以求入於八行,固已可厌,至於请徇私,尤难防禁。大抵两科相望几数十年,乃无一人卓然能自著见,与名格相应者。而八行又有甚弊。士子斥弛,公私交患苦之,不能谁何,乃借八行名称,纳之学校,使其冀望无罚应贡,则稍且自戢,而长史实恐缪举从坐,故宁使之占额不贡。以是知略实艺而追古制,其难盖如此也。

政和二年,亲试举人,始罢赐诗,改赐箴。先时,御史李章言作诗害於经术,自陶潜至李、杜皆遭讥诋。诏送敕局立法,宰臣何执中遂请禁人习诗赋。又诏士毋得习史学。

吴氏《能改斋漫录》曰:“先是,崇宁以来,专意王氏之学,士非三经、《字说》不用。至政和之初,公议不以为是,蔡嶷为翰林学士,慕容彦逢为吏部侍郎,宇文粹中为给事中,张琮为起居舍人,列奏:“欲望今後时务策并随事参以汉唐历代事实为问。”奉御笔:“经以载道,史以纪事,本末该贯,乃称通儒。可依所奏。今後时务策问并参以历代事实,庶得博习之士,不负宾兴之选。”未几,监察御史兼权殿中侍御史李彦章言:“夫《诗》、《书》、《周礼》,三代之故,而史载秦、汉、隋、唐之事。学乎《诗》、《书》、《礼》者,先王之学也;习秦、汉、隋、唐之史者,流俗之学也。今近臣进思之论,不陈尧舜之道,而建汉唐之陋,不使士专经,而使习流俗之学,可乎?伏望罢前日之诏,使士一意於先王之学,而不流於世俗之习,天下幸甚!”奉御笔:“经以载道,史以纪事,本末该贯,乃为通儒。今再思之,纪事之史,士所当学,非上之所以教也。况诗赋之家皆在乎史,今罢黜诗赋而使士兼习,则士不得专心先王之学,流於俗好,恐非先帝以经术造士之志。可依前奏,前降指挥更不施行。”时政和元年三月戊戌也。

按:尊经书,抑史学,废诗赋,此崇、观以後立科造士之大指,其论似正矣。然经之所以获尊者,以有荆舒之三经也;史与诗之所以遭斥者,以有涑水之《通鉴》、苏黄之酬唱也。群忄佥借正论以成其奸,其意岂真以为六籍优於迁、固、李、杜也哉?

宣和三年,诏罢天下三舍法,开封府及诸路并以科举取士,惟太学仍存三舍,以甄序课试,遇科举仍自发解。

六年,礼部试进士万五千人。诏特增百人额,差知举官五人。

是年,赐第八百馀人,因上书献颂,直令赴试者殆百人。有储宏等隶大阉梁师成为使臣或小史,皆赐之第。

先是,大观三年,宦者梁师成中甲科。政和四年,以邓洵武之子、鸿胪寺丞雍进颁文可采,特令直赴廷试。自後此类颇多。

政和八年,嘉王揩考在第一,不欲令魁多士,升次名王昴为首。

按:太宗时,李、吕蒙正之子御试入等,上以势家不当与孤寒争进,黜之,颜明远等四人以见任官举进士,上惜科第不与,特授近蕃掌书记,盖惟恐权贵占科目以妨寒也,今亲王得以为状元。又按:端拱二年,有中书堂後官及第,上夺所授敕牒,勒归本局,诏今後吏人无得应举,盖惟恐杂流取名第,以玷选举也。今阉宦与其隶皆得以登甲科,盖至是祖宗之良法荡然矣。

王氏《挥麈录》曰:“国初每岁放榜,取士极少,如安德裕作魁日,九人而已,盖天下未混一也。至太宗朝浸多,所得率江南之秀。其後又别立分数,考校五路举子,以北人拙於词令,故优取。熙宁三年廷试,罢三题,专以策取士,非杂犯不复黜。然五路举人尤为疏略,黄道夫榜,传胪至第四甲党卷子,神宗笑曰:‘此人何由过省?’知举舒信道对以五路人用分数取末名过省,上命降作第五甲末。自後人益以广。宣和七年沈元用榜,正奏名殿试至八百五人,盖燕免省者既众,天下赴南宫试者万人,前後无逾此岁之盛。”

钦宗靖康元年,复置《春秋》博士,用以取士。

赐出身 凡士不繇科举若三舍,而赐进士第或出身者,其所从得不一路:遗逸、文学、吏能、言事,或奏对称旨,或试法而经律入优,或材武,或童幼而能文,或边臣之子以功来奏,其得之虽有当否,总其大较,要有可考。熙宁四年,太子左赞善大夫吴安度试舍人院已八等,有司以安度所试《绿竹诗》背王刍古说,而直以为竹,遂黜不取。富弼言:“《史记》叙载淇园之竹,正卫产也,安度语有据。”遂赐进士出身。五年,祝康、李举之试经书、律令大义,而有司考之入优,遂以令赐明经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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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咨议局章程 (一)议事细则 第一章 议事时间 第一条 凡议事以午后一钟为开议时刻,午后五钟三十分为散会时刻,三钟以后得休息三十分。如议事未毕,经议长认为必要,或议员十人以上之要求得议长许可者,亦可延长时间。 第二条 开议时刻已到,即摇铃开议。议员除照谘议局章程第三十八条应回避者,及第五十八条、第六十条停止到会者外,不得无故缺席,亦不得后时不到。 第三条 开议时刻已到,而到会议员尚不及议员总数之半者,得由议长酌展开议时刻,如展至二次仍不及半者,议长即宣告散会。 第二章 议事日程 第四条 凡本局应议事件,应由议长将其次序及开议日时,编定议事日程表,先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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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四库全书 提要 熬波图 臣等谨案熬波圗元陈椿撰椿天台人始末未详此书乃元统中椿为下砂盐司因前提干旧圗而补成者也自各团灶座至起运散盐为图四十有七圗各有説后系以诗凡晒灰打卤之方运薪试莲之细纎悉毕具亦楼璹耕织圗曾之谨农器谱之流亚也序言地有瞿氏唐氏为盐提干又称提干讳守仁而佚其姓考云间旧志瞿氏实下砂望族如瞿霆发瞿电发瞿震发瞿时学瞿时懋瞿时佐瞿先知辈或为提举或为盐税几于世任盐官其地有瞿家港瞿家路瞿家园诸名皆其旧迹然作是圗者不知为谁至唐氏则旧志不载无可考见矣诸圗绘画颇工永乐大典所载已经摹尚存矩度惟原缺五图世无别本不可复补姚广孝等编辑之时虽校勘粗踈不应漏落至此盖
八旬万寿盛典
钦定四库全书 八旬万夀盛典 进表 大学士公【臣】阿桂等谨 奏【臣】等恭纂 八旬万夀盛典告成谨奉 表恭 进者【臣】等诚懽诚忭稽首顿首庆惟我 皇上 福集箕畴 夀増轩纪 堂顔四得具位录名夀而宜民 寳篆八徴省嵗日月星而来偹三乗三 履统天之御五十五叶大衍之全 万嵗乐以由庚 八袠盈乎步戍环瀛喜洽戴斗愉腾 鉴黎赤之贡牋爰 允祝 厘之请吁簮绅而载笔特摛纪盛之编粤若绕电兆禧流虹笃祜祁乙酉沩丙戌宛授受之相承文庚寅武壬辰俨后先而中立轩辕以戊生为土徳之王成汤以乙日应元鸟之祥三统云遥邈莫祥于偻祘六帝未逮但得半于添筹溯唐室之开元肇诞辰而立节丝嚢绶帯通戚里之馈饴白帝田神托民间之报赛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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